霹华独中工委会之成立

胡说真言

15-12-07

霹华独中工委会之成立

胡万铎

 

自霹雳董联会于1973415日委任王挺生、陈孟利与我为主的筹募小组为独中推动筹募百万元基金的消息见报以后,全国董教总也于418日发表文告支持。它说:

 

“我们认为,我们是国民的一分子,受母语教育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不论环境如何,自力更生便是对母语教育的关注,动员全民的力量来建设当地教育机关,全心全力以赴,才是维护母语教育的实践。”

 

从文告中“动员全民的力量”这句话,我得到了启示。维护华教必需群策群力,才能见效,不能只靠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

 

沈亭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推动者,他的责任心很强。他在会后一个星期的中午,手上拿着一本自制的捐缘簿到我的办公室,就问我要捐多少,先起一个带头作用,然后一个一个向其他人士征求。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要是我们只靠有钱人士来捐助是难于推动独中复兴运动的,它对宣扬华教起不了作用。我们必须深入民间各个角落以取得大家的共识与共鸣。

 

待我陈述个中利害关系后,沈亭认同了;但我们必须有一个完整的筹募大计划,如何发动全霹人民的投入,及扩大原有组织,成为一个独立团体。

 

我们很幸运,自为独中筹款以复兴华文独中的消息发布后,即获得各界的热烈响应与支持。尤其是一些进步的年轻的社团,正义的律师纷纷自动请缨并积极提供意见。

 

首先是这个组织的名称,因为有涉及法律的问题,一些法律界的朋友如陈生昌、王添庆等认为隶属于霹董联会与教联会两个不同组织的小组,如果不向政府注册是违法的,为了避免引起法律上的纠缠,这个小组必须在两者之间取舍其一。

 

经过大家一番慎重地考虑与多方交换意见之后,终于决定采用“霹雳华校董联会协助华文独立中学发展工作委员会"。由于名称过长,故简称“霹华董联会独中工委会”。

 

凡参加工委会之工作人员,皆属董联会,并由沈亭厘订章程,所有的职员都是依据章程条规下选出。

 

最初人选为:正主席:胡万铎;副主席:陈孟利、王挺生;总秘书:沈亭、李伟如;法律顾问:陈生昌、王添庆;顾问:黄仲轴、梁百迪、汤毅;课程小组主任:谢荣珍;义演小组:莫荫祝;义卖主任:江永强等。

 

“霹华董联会独中工委会”成为霹独中发展的支柱。随后董总也成立“全国独中工委会”,成为发展全国独中的统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