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规范国会/政府关系

  当代马华文存2~政治卷• 90年代

合理规范国会/政府关系

南洋商报社论

 

国会后座议员俱乐部将监测和记录所有国阵国会议员在国会会议的表现,包括出席会议、参加辩论以及辩论素质等情况,每3个月汇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呈报国阵主席马哈迪首相,以确保国阵议员履行国会责任的表现能达臻首相所定的水准。

 

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过去对於监督国会同侪并不活跃,这次它表示要负起某些责任,这些责任其实已经由国阵领袖马哈迪交给国阵总部去执行,这又反映了什么政治现实呢?

 

后座议员俱乐部表示要监测议员表现,应该是包括前座的部长和副部长,在马来西亚当前的政治现实里,有权监测无权隔层纸,无权监测有权隔重山,何况至今所谈的议员表现,诸如出席率、参加辩论的表现等,都只是国会的症候而非病因。如果国人要认真探讨国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应有的制度性条件与文化性建设,我们就必须把眼光投在比出席率等更深远的方面。

 

议会民主制的其中一项精义,是人民直接选出国会(而非政府),由国会选出的政府必须向国会报告和负责,因此唯有当国会能认真与切实的负起监督政府施政的责任,国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国会(民意)至上论与三权分立制衡的精神才能说得上功德圆满。然而过去的经验显示,只有高度具有宣传价值的财政预算案才获得较长的辩论时间,大多数法案都是在很短时日内仓促提出和(在后座议员无异议的名义下)通过。

 

后座议员的第一责任是对选民负责、为选民伸张民意,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若要做到不辜负选民的委托,首先就得坚持国阵政府充分尊重国会或议员的宪赋地位,比方说提出法案时让国会有充足的时间辩论,如发现法案在研拟期间未进行谄询民意,即设立国会听证会公开让民意获得表达与考虑。(这里插句闲话,俱乐部表示饭饱酒酣之后寻欢联谊,用在为民代议功能群体身上颇不恰当,英式绅士集会所谓Clubby Atmosphere更有朋党相护含意,早应弃用。)

 

执政集团后座议员和反对党议员都应明了,国会的改革不仅涉及议会常规的修改或执行,更重要的方面是如何正确的诠释和规范国会与行政部门(执政府)之关系。在一个民主政体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国会不会只是被动的接受研议政府提呈的预算案和各项立法计划,而应积极扮演主动的角色,以检查和制约行政部门所采取的任何关涉国家前途和人民福祉的大小行动;当一套如内部安全法令的非常法律被援引来扣留整百公民时,国会固然有责任诘质政府以确保该法令的精神未被歪曲,即使像若干刑事嫌犯在暖昧情境下被警队击毙的非国是事件,也应受到国会的适当关注,以确保法律的公正不仅能保障抽象的全体人民,更能保护具体的每个人民

 

副首相阿都拉巴达威上周五在首相署主持一个称为良政委员会的内阁委员会会议,会后向报界宣称在15日内阁首次会议上,首相颁布了一份内阁成员15项责任范畴与14点行为守则的指示,不过从媒体和政界的反应看来,各方面对这个内阁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调查范围、权力及操作方式仍然如坠五里雾中,只能礼貌但不失积极的表示欢迎。

 

国阵政府要设立这个内阁良政委员会来监测部长的表现与政府的整体施政绩效,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但天下万事有个简单规律,任何组织的内部监督都有限制,那限度以外的风险如何解决,就是民主制度所以存在的理由。我国应该仿效菲律宾在柯拉松主政时设立良政署的办法,在国会设立这个常设委员会,由朝野议员组成,在各领域小组层面敦聘贤达之士,如专业功能领袖、民意团体代表和具独立风格的学界人士,作为顾问团,定期审议政府的施政表现,适当的给予嘉赏或弹劾;在分权制度健全运作的国家,国会没有必要特别设立这种委员会,我国需要这个委员会,则是作为朝向健全局面跨出民主化发展的第一步。

 

(28-1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