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柔佛华人先驱

新山中华公会75周年纪念史料专辑

 

十九世纪柔佛华人先驱
作者:黄佩萱
翻译:邱国英



 

在新山,有数条街道是以华人名字命名的。这些街道是用来纪念谁呢?要解释这些街道何以取这些名字,不仅需要回溯华人在柔佛的历史,更需追溯旧柔佛皇朝及其后代所建立现代柔佛的历史,以了解华人在更大范畴内所扮演的角色。柔佛的历史,是由许许多多献身建设柔佛的人群的事迹所写成的,他们之中有马来人、华人、爪哇人、阿拉伯人、印度人和欧洲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着重探讨华人与马来人之间的关系,因为这是19世纪柔佛经济发展史的主要因素之一。

柔佛皇朝

柔佛的历史,始于麻六甲皇朝落入葡萄牙人手中的1511年,麻六甲皇朝的苏丹向南逃亡,最终在沿着柔佛河的数个地点重新建立他们的皇朝。到了1699年,当麻六甲王系的最后一位苏丹,马末沙在哥打丁宜被刺杀时,由于苏丹马末沙死时未有后代,故其皇位便由其内阁总理继承,即是苏丹鸭都遮立。至此,柔佛皇朝便取代了麻六甲皇朝成为马来世界的主要权力机构。随后,在柔佛的权力与声望下降的情况下,苏丹只好于1728年将皇朝的行政中心移至廖内。

廖内的华人

华人到南洋来进行贸易活动已有数世纪,直至此时,华人才开始定居下来成为矿工和垦殖民。在18世纪30年代,华人劳工被引入到廖内的甘蜜园工作,根据统计,18世纪80年代在廖内的华人约有一万人。由于甘蜜是作为咀嚼“槟榔”的一种配料,因此,马来人种植甘蜜已有很长的历史。在引入华人劳工之后,原为小型的地方性产品,就变为出口农产品,因此,可以说是华人把商贸农业带进了这个地区,因为在欧洲它被用于鞣制皮革,甘蜜就成了一项重要的出口农产品。,就是从廖内开始,华人实施将胡椒与甘蜜共植在一块土地上,同时,这儿也是最先引进港主制度条款的地方。

迁移至新加坡

由于甘蜜这种商贸产品,许多国家的船只都到此来进行贸易,使廖内成为一个繁荣的港口,它的权力与繁华引起了在麻六甲的葡萄牙人的注意,而于1784年开始攻击廖内。现代柔佛皇朝的奠基者,天猛公鸭都拉曼,是当时廖内苏丹宫廷内的一位使臣,他控制着廖内群岛中的某些岛屿和新加坡与马来半岛南部一些地区,当1818年荷兰人重新占领廖内时,他带领了一些华人垦殖民退到新加坡。当莱佛士于1819年登陆新加坡时,已有30名华人定居新加坡,同时已有20个由华人与马来人耕种的甘蜜园了。

柔佛州

在1819年苏丹胡仙和天猛公鸭都拉曼与开发新加坡的莱佛士签订了合约。英国人得到了新加坡的控制权,且不多久他们发现自己处在失利情况下。原本住在新加坡河畔,紧邻现在维多利亚纪念馆的天猛公,被迫搬迁到德落不朗卡(Telok Blangah)村,苏丹则住到格兰(Glam)村,他两正在争夺对柔佛森林收益的控制权,虽然,名誉上,苏丹胡仙是统治者,但是天猛公鸭都拉曼与其子,天猛公达因依勿劳欣却更有能力,更精明地与英国人交往并赢取他们的支持。

在1855年,苏丹胡仙去世之后,其子嗣身负巨债,遂同意签下协议,将柔佛州之统治权转让子天猛公达因依勿拉欣,自己却接受了苏丹阿利的空衔与为数5,000元及养老金的回报。现代柔佛州的诞生即始于1855年在丹绒不帝利设立起新的州首府。当时它被命名为伊士干达不蒂利,并于1866年改名为柔佛峇鲁(即新山)。

甘蜜与胡椒

眼见甘蜜与胡椒在廖内与新加坡的成功栽种,远在新山被拓殖之前,天猛公达因伊勿拉欣就已鼓励华人将他们的农耕活动伸展至柔佛。新加坡栽种甘蜜是始于廖内华人,柔佛之栽种甘蜜则由新加坡华人开始。华人甘蜜与胡椒园进入柔佛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有关甘蜜成长方面的农业因素。甘蜜与胡椒是以10对1的比例,在同一块园地的不同部分进行栽种的。胡椒的种植是季节性的,因此,单单种胡椒是无法留住所雇佣的员工;而甘蜜的种植则是连续性的,即采集它的叶子加以提炼以提取浓汁,其渣滓则可成为胡椒树的肥料,因此,此二种农作物可互相搭配。但是,耕种甘蜜却是耗尽土地的营养,耕种者必须不断地开垦新的森林地。到了19世纪40年代,许多新加坡早期的甘蜜园都被迫放弃,因为许多森林都已被砍伐而缺乏耕种的土地。

第二:与土地的行政有关的法律问题。这些垦殖者并非是土地的拥有者,而是擅自占地者。当新加坡开始被开发之初,有着许多未被占用的土地,到了19世纪40年代,由于土地的缺乏与垦殖者之间的纠纷,政府开始对园丘进行审查,注册并采取了征收地税的制度。有许多园主却反对缴交地税。

第三:是由中国历史事件所引申出来的历史因素。在中国的历史上存在着“私会党”或兄弟会之组织,清朝时期尤为活跃,他们都是反对满清的,并采用“反清复明”的口号。在19世纪时,许多革命志士进行反对满清的活动,“私会党”也被牵连在此纷争中,当清廷政府对他们采取压制行动时,其中一条可以逃生的路,就是逃到海外其他国家去。当1807年,满清采取行动对付天地会之后,最早逃难到南洋来的记录是1813年。

第四:是本地华人社会的组成方式的社会因素。任何有大量华人聚居的地方,“私会党”组织必然在那儿出现。在新加坡,最初他们是被允许活动,由他们的首领对他们的成员的行为负责。但是到了19世纪40年代,英国官员对于被视为匪徒的私会党的活动产生忧虑,并采取严峻的行动对付他们的犯罪活动。这些私会党组织是以方言来区分的。最主要的有潮帮的义兴和福建帮的义福。由于大多数的园主都是潮州人,义兴公司即成为控制种植甘蜜与胡椒最有影响力的组织。在1846年3月26日的“新加坡自由日报”刊登了一封义兴首领陈德海(TAN TEK HYE)下令四千名甘蜜、胡椒种植者迁移至柔佛以抗议当局征税的信。那些种植者也这么做了,这是华人大量迁移进入柔佛最早的记录。

在19世纪40年代,上述所提出的农业的、法律的、历史的、社会的促成迁移的因素,加上柔佛方面提出的带有吸引力的因素造成华人开始迁移进入柔佛,天猛公达因伊勿拉欣及其子嗣苏丹阿姆峇卡决意要开发森林,发展经济,因此,他们鼓励华人到柔佛来。

义兴公司

从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义兴公司是早期柔佛华人历史的重要部分。遗憾的是,只有很少关于这年代的事件的记录,而有一些报告也很难给予肯定。在1950年出版的潮侨通鉴中,李馨写了一篇这方面的重要论述。根据这篇文章,在清政府的压制下,洪门会转入地下,改名为义兴,同时逃至海外英国与荷兰的殖民地。之后,陈开顺与其他义兴首领觉得新加坡不再适合作避难所,而决定移入柔佛并在柔佛的陈厝港(即地不佬港脚)定居下来。文章接着指出,几年后,当麻坡反抗苏丹时,陈开顺便带领义兴党员去平定麻坡,因此,苏丹开妗喜欢与信任他。

李馨在描绘华人移居进入柔佛的情景时,加入了义兴党的成分是作了一份很有价值的记录。

因为私会党的活动是秘密的,义兴公司的历史必须从当时周遭环境的证据去加以肯定。

陈开顺给予苏丹阿姆峇卡的协助,只能间接地从参阅麻坡的历史,得到证实。麻坡的领土并未被包括在1855年的协约内,而是由苏丹阿利属下的麻坡天猛公所管辖。这对苏丹阿姆峇卡是一项大问题,造成苏丹阿姆峇卡的人民与苏丹阿利的人民之间经常发生冲突。此问题一直到了1877年,当麻坡被并入柔佛版图之后,才得到解决。可以做出肯定的假设,由于陈开顺是洪门会的会员,他与他的追随者都是技击好手,因此,虽然没有文字记载华人参与协助平定麻坡的叛乱,他们的参与却是非常可能的,在苏丹的皇朝尚未稳的当儿,他们的武艺对苏丹是很有帮助的。其他地方也有华人涉入马来精英份子间的纠纷的例子,海山派首领叶亚来涉入雪兰莪的内战,即是一个例子。
在决定性的时刻,陈开顺所给予的军事援助,可以说明为什么苏丹阿姆峇卡喜爱义兴公司甚于其他私会党,以及为什么它的首领与苏丹有特别的关系。基于此理由,义兴公司被视为友善,并为唯一被允许在柔佛活动的私会党组织。一位像陈开顺这样身具武功,同时又是像义兴公司这样一个有良好组织的领袖的人,让他在华人社群中维持法律与秩序是必要的。我们必须了解在华人进入柔佛,甚至 新山开始建设之初,柔佛并未设立政府,而只有数字官员驻扎在那儿。一般的看法认为,因为在柔佛的种植者都是潮州人,义兴公司随着华人进入柔佛。然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义兴公司带领华人进入柔佛,并通过它与苏丹的特别关系,协助华人组成一个社群。

当英国政府于1890年禁止私会党活动时,苏丹亦被要求查禁义兴公司,但他并没有照做,反而写信给英国总督解释说,那是一个在他恩准下,被官方承认的组织,同时是一个对居住在柔佛的华人有作用、有好处的组织,他也不同意英政府的压制政策。他指出,秘密会社的存在是不可能用法律去消除掉的,而最好是经过时间去渐次改变它的性质,并把它置于政府的控制下,才是较好的政策。苏丹所提出的控制是,义兴虽然是潮州人的组织,它必须向所有华人开放,所有的华人甲必丹与华人港主必须成为它的成员。

通过指示所有华人进入同一个组织,苏丹阿姆峇卡在间接上就强制各派系的华人互相合作。因为义兴公司享有庇护者的身份,所有华人都置于它的保护下,而忠诚地敬仰它。因此,有如怡保所发生客家人与广府人之间的派系战争,或吉隆玻所发生的客家人本身的派系斗争,槟城与新加坡所发生的福建人、广府人与客家人之间的骚乱事件,都未曾在柔佛发生过。这些麻烦事件是因为敌对派系争夺权力而引起。因为唯独只有义兴公司被允准活动,苏丹即有能力防止这些潜在的斗争。同时,给予有势力的义兴公司以维持法纪与秩序的责任,和平便得以维持。偶尔的冲突曾发生,但那也只不过是一些社会领袖有能力处理的小事件罢了。

编按:本文与下页<港主制度>实为同一篇文章,因编辑失误,拆开登载,谨向作者致歉。

港主制度

港主制度是甘蜜与胡椒生产方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是土地行政的一种制度,是独特于柔佛的。当时,整个柔佛都为茂密的森林所覆盖着,唯一能进入内地,只有沿着河流。因此,只有通过对河流或其支流两岸的土地的开放,并发予租契,才能使土地成为有效益,这项土地的开放租约即称为“港契”或“河流文件”,“港契”的拥有者即是港主或河流的主人,而港主所落脚之地称为港脚(Kangkar)。这些称谓都是依据垦殖者的语言,潮语而来的。

这份租契是不能买或卖的,但却可以分租,即将一份租约分租子数位种植者。港主是必须遵守某一些条规的,而这些条规即写入1873年港主法令之内。它包含了78项条例,并志明港主的责任。即他必须登记他的租约,登记在他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园主,记录甘蜜与胡椒的产量,记录所有到来与离去的甘蜜与胡椒的运载船只,每四个月向华人侨长提呈报告,维持法律与秩序,解决纷争,付予一定的租金等等。在柔佛州中华总会40周年纪念特刊内已刊登一篇许云樵教授所撰写的“柔佛华人拓殖史”,对港主制度有详尽的叙述。我想增加说明的是“对这些种植者进行监督的马来官员是拿督莫哈默沙立敏伯朗。他曾潜心学习华文,并掌握了潮语,以致他能与这些垦殖者沟通交流,他不但能看懂中式账目,演奏数种华族乐器,而且亦是一位有造诣的中国画画家。 ”

包税区

除了拥有耕种某些地区的权力之外,港主亦拥有贩卖鸦片、酒、肉类,开设赌馆,当铺的专利特权。当新山发展起来,人口增加,这些专利特权的租约亦在城市内设置。这些专利特权称为“包税区”,而这专利特权的拥有者则称为“包税区主”。在商业上,这是收益非常好的“专利行业”,特别是当赌博已被新加坡禁止,而人们即从四面八方到柔佛来赌钱。严格地说,港主即是租约的拥有者。因为他们有执行包税区的权力,港主即成为富有与有权势者。因而,港主的称谓,有时即被误认为是某些等级(的官位元)。

柔佛的华人

柔佛是一个幅员广阔的州,但在19世纪时,人口却是非常稀落。给予地契以鼓励移民的到来,是发展本州与增加人口的政策之一。许多华人是指望于在港主制度下这些土地适于农业发展而被吸引到柔佛来。相当多的爪哇人或阿拉伯人也被鼓励在柔佛落户并接受地契。最早的人口普查数位显示,在1911年,柔佛州人口有180,412人,其中华人占63,410人, 新山的人口为22,836人,华人占了13,299人。

在柔佛华人的历史中,义兴公司与某些个人的名字显得突出,这些名字因某些街道以他们的名字命名而流传至今。通过对被用以命名街道者的人格的探讨,即能看到这些个人在柔佛历史上所作的贡献。

陈旭年街

无可置疑地,陈旭年是早期先贤中最重要的人物,他到南洋来开始他那贩布的生涯,当时,尚居住在新加坡德落不朗卡(Telok Blangah)的柔佛皇统家族,亦是他的顾客。传说,陈旭年与苏丹阿姆峇卡是结拜兄弟,这是难以证实,但我们可以相当肯定的是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陈旭年来到 新山,他开展了其他邻域的生意,而在纱玉河中的小岛上建设了第一间巴刹。他使自己成为一位甘蜜与胡椒的经商者并成为柔佛内最大的“包税区主”,最后成为最多港主租借地的拥有者,曾经拥有柔佛河左岸,由哥打丁宜(Kota Tinggi)南部到布劳乌宾(Pulau Ubin)的租借地。他曾与章芳林(Cheang Hong Lim)和陈盛保(Tan Seng Poh)合股经营新加坡与柔佛的酒庄与鸦片园。
他继承了陈开顺而成为义兴公司的一位首领,并于1870年被委为华人侨长(Major)。据了解,他是马来亚历史上唯一被委任为华人侨长的人,他被委予侨长而不是甲必丹,可能是因为当时已有许多华人甲必丹,而他是被冠予一个比他们更高的地位。苏丹是从“巴达维亚”(Batavia即现在的椰加达)选用了这么的一个街头。在那儿荷兰人在一个甲必丹与七个副官之上指定一个华人侨长。巴达维亚的华人侨长是拥有某些官方任务的,陈旭年亦拥有这些任务。由于他是义兴公司的首领,他的最主要任务是在华人中维持法纪与秩序。正如1874年新加坡与海峡年鉴(Singapore and Straits Directory)所记载,他是州议会内两位华人成员之一。基于他是义兴公司的首领与华人侨长的地位,以及他来自租借地的财富,使他成为19世纪柔佛最富有与最有权力的人。

泰兴街

二战之前,从大皇宫前面直至中央医院这条路原为泰兴路,即以余泰兴(Seah Tai Heng or Tee Hong)的名字命名的,此路现已被改名为敦伊士迈医生路。除了于19世纪70年代被委为柔佛的第三位甲必丹之外,未有其他有关他的资料可供查询。第一位华人甲必丹是陈开顺,第二位是陈开顺的义子陈清丰,他们两位元都是地不佬地区的甲必丹。由于华人甲必丹的地位,余泰兴与陈旭年一样同为州议会中两位华人议员之一。他拥有乌鲁士古来的港主租借地,及在 新山拥有一间甘蜜、胡椒公司,他也是一位杰出的港主,甘蜜和胡椒经营者及“包税区主”,他于1884年去世,他的孩子余连财接手他的生意。

仁贵路

火车站后面的路是以余仁贵的名字命名为仁贵路,他是新山一位元早期的先驱者,根据1874年新加坡与海峡年鉴指出,他拥有一间经营甘蜜与胡椒的商店。他拥有与火车站毗邻的土地,仁贵路过去是延伸至他座落于客家公会附近的住家,开始时他在此地种植甘蜜与胡椒,但当甘蜜与胡椒不再有利润时,他就改种咖啡,因此,此地区即成为著名的咖啡园。

义兴路

这是以义兴公司的名字命名的,原本这条路是始于直律街尾端一直伸延至华人义山(绵裕亭),包括目前称为敦阿都拉萨路中的一部分。但现今,这条路已被截得很短了,义兴公司的建筑物据说是座落于义山入口处。对于政府尊敬义兴公司的意向,可由目前的地图上,尚把此地区称为甘榜义兴,及1928年设立的政府英校被命名为义兴小学可窥见一般。

亚相路

林亚相是继陈开顺与陈旭年之后成为义兴公司的首领,此路即是以林亚相的名字命名的。他是四条河流的租借地的港主,并在新山进行许多商业投资包括当铺及各种资产,除了以上所述,他也拥有东柔佛与兴楼一带的伐木特许权。

在1892年,他从苏丹阿姆峇卡手中接获属于士都兰的地契,允许他在一片由海边伸延到以往的国泰戏院所在地的土地上开辟一个甘榜。地契上写明他必须像黄亚福与余仁贵一样引入人民,建造屋子及铺设一条主要公路。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地契告诉我们,华人被鼓励进入柔佛是有另一个理由,即增加人口。此地契也给予他“包税区主”的权力,他的赌馆即是建筑在新香港酒家前面的海边上的高脚屋。

黄亚福街

前面所提过的那些人物都是潮州人,但是黄亚福却是广府人。开始时他是一位木匠,而后成为建筑承包商,并成为政府的主要建筑承包商,新山许多历史性建筑物都是他承建的,包括大皇宫。之后他亦进行甘蜜与胡椒的种植,及成为包税区主与开设银行。身为银行家他开始创设马来亚第一间华人银行广益银行。在柔佛他亦是1878年创设的广肇会馆的创办人,并献捐两间店屋做为会馆的会所。

在1892年,他从苏丹阿姆峇卡手中接获一张地契,作为他协助州政府重新取得税收控制权的报偿,此地区即是纱玉河东岸的土地,而发展成为甘榜黄亚福,它的居民主要是广府人,而成为城中的广府人区。主要的道路即被命名为黄亚福路,而甘榜中之三条小路即以他的三位长子的名字命名,即是兆南街、兆坤街和兆祯街。

黄兆南是黄亚福的长子,他被送回中国接受传统的教育,并金榜提名;兆坤是他的次子,协助他处理生意;兆祯是第一位考获牛津大学法律学士的马来亚华人。在柔佛较出名的是他的第四儿兆矽,他是一位律师,也是大战前后州议会的一位成员,以拿督S. Q. Wong称着于新山社会。

街道的名字

以上所提及的华人先驱都是华人社会的领袖,他们都是富有者,他们活跃于社会福利与教育事业。他们都慷慨地捐助子马来亚的慈善事业及他们的家乡。陈旭年、黄亚福、林亚相都是宽柔学校的奠基者。他们具有显赫的地位,陈旭年和余泰兴是州议会的议员,黄亚福是新加坡的太平局绅(J. P.)。

一般而言,道路的命名有两种方式:第一:由当政者正式命名,这是倾向于选择某些名字,以纪念对政府有重要贡献者;第二:由于大众的使用及其它本地因素。在星加坡,这两种命名系统产生两组街名,一组官式的和另一组非官式的。官式者显示于街牌与道路指南上,而不理睬大众的使用,而大众却较偏爱于另一组名字,此现象似乎未在柔佛出现,在柔佛官方采取较为宽松的主意,而出现此两种系统混合在一起。由政府建筑的路就以著名的马来人的名字命名,而非马来名的街道,则以不同的方式取得名字。

在拓殖期间,新山是处在未发展阶段,早期的落户者,若希望能有道路通往他们自己的产业处,就必须自己建造道路。举个例子,原本的义兴路是很长的,也只有义兴公司才有能力担负起此责任与费用建造一条路通往它的会所。我们也从林亚相的地契上知道,他被要求在其土地建造一条路。陈旭年路被建造,以便从纱玉河上岸的货物能被运载至陈旭年的店屋与栈房。同样地,仁贵路直达余仁贵的住宅。已故的吴德洲(Goh Teck Chow)夫人讲述,看到其祖辈黄亚福先生拿着一把雨伞站在烈日下,监督着建造黄亚福街的情景,因为是他自己进行道路的建造,黄亚福就具有这样的地位,以他及三位长子的名字为这些街道命名。这些路名就因为众人的使用与众人的认知而流传至今。例如,很自然地伸延至义兴公司的路被称为义兴路,正如每个人都知道是黄亚福建造的主要道路而称为亚福路一样的明显。

无论这些街道以何种情况取得其名,这些路名是新山历史的一部分。政府至今未改变这些名字,显示其对华人在柔佛发展中所扮演之角色的尊敬。

华人所扮演的角色

从以上的分析,对于华人在柔佛历史上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可以作出几点结论。第一:在天猛公达因伊勿拉欣与苏丹阿姆峇卡的鼓励下,华人进入柔佛,第二:华人拓殖洪荒野林,引入商贸农业。甘蜜、胡椒与包税区的税收,使柔佛具有很强的经济地位。第三:华人协助州人口的增长。曾经一度华人占人口的绝大部分。第四:华人首领升任权力地位,协助政府处理华人社会的问题与要求。华人首领如陈开顺、陈旭年与马来统治者及其官员,如州务大臣拿督嘉化敏莫哈默,与外务大臣拿督莫哈默沙立敏伯朗有过密切的关系。数字华人被苏丹赐封,陈旭年被封为S.P.M.J、林亚相与黄亚福被封为S.M.J.。

在此,我们必须承认马来统治者的眼光与智慧,及其官员善用华人的力量与企业精神以促进柔佛的利益。其结果是,不仅是华人与华人之间,甚至是华人与马来人之间的亲善关系,成为柔佛华人历史的特征。族群间的良好关系是柔佛历史上一项最有意义与杰出的特色。这种和平与亲善关系是过去马来统治与华人先贤给予现代人的遗产,这项传代物是马来西亚其他族群关系的重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