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马青:履行社会义务 国能不应视盈利为目标

星洲日报2014.01.04


峇马青:履行社会义务 国能不应视盈利为目标

    (峇株巴辖3日汛)马青峇株巴辖区团发表文告,指国能调涨电费只是为每年达天文数字的盈利锦上添花,国能身为国家能源公司应履行社会义务,不应把盈利视为首要目标。

    文告说,国能调涨电费高达15%,调涨电费的理由是天然气成本上涨、逼于无奈且多年来没有调涨,但国能每年的盈利都是天文数字。

    文告指出,更讽刺的是,与大马只有一水之隔的新加坡,却宣布电费将随国际天然气价格下降而下涧1.7%。

    “难道两国在国际市场上买到同样的天然气,却有不同的价钱?还是明年的总稽查司报告又告诉我们国能买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