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人新村50年~第一章 新村的成立



第一章  新村的成立

    五十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马来西亚的新村刚好走过五十个年头。从新村走过的五十年,我们可以回顾自英国殖民地政府移殖新村开始到马共武装斗争之时,村民们诉不尽的伤痛与不平,以至独立后流血流汗以建设家园和提升生活素质的辛酸。这一切历史都不可忘记。许多新一代的新村子弟都不能明白与体会刺围篱里的悲惨日子,更何况是已经走出新村的华裔子弟。

    新村的课题向来获得华社的关注,然而往往只限于大型研讨会。之后,研究和资料收集的工作就沉寂下来。再者,由于缺乏长远和继续性的计划,加上受到客观环境的限制,至今新村在国家发展主流的长河中仍是乏善可陈。传统来说,她是国家发展主流的“齐婴”。

    新村历史沾满了泪水与血汗,有诉不尽的悲愤与伤痛。我们已经走过了那段荆苛的日子,从今以后,村民更应该自强不息,设法摆脱不幸的历史枷锁。

    我们必须了解新村的历史,才能理解现今新村错综复杂的民生问题,从而拟定宏观计划,以摆脱新村给人落后与暮气沉沉的印象,并走出为客观环境所限制的框框。

1.1  战前的垦耕者

    马来西亚新村的成立与英国殖民地时期的垦耕者有着密切的关系,垦耕者(Squatters)一词,是指那些拥有暂时性准证、非法或未经批准而利用公共或私人土地的耕种者(Sandhu1964)19世纪之前的华裔垦耕者,在马来半岛人口稀少的丛林地带耕种,但人数并不多。在19世纪末期,英殖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之后,吸引了大量华人的移入。这些华工,主要是通过契约劳工制而被引入。契约劳工,俗称猪仔、苦力。主要是指那些付不起路费的劳工,由中国沿海口岸厦门、汕头及香港、澳门等地的猪仔馆(客馆)与新加坡及槟城的猪仟转运所联络,雇船将之送到新加坡或槟城卖给雇主,因此更多华人被运送至马来半岛做矿工,开芭种植橡胶和建筑铁路。猪仔身价一般是100元,须替雇主做数年工才能还清身价。但有不少其实是通过掳拐、拐骗的方式诱骗到来的,可谓是一种贩卖人口行为。在这段时期,垦耕者的人数也随着增加。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导致许多马来西亚的华裔失业,有些回去中国,另外一些加入垦耕者的行列(Nathan1922)。当时,英国殖民地政府面对缺少粮食的危机,而垦耕者在供应粮食方面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如此,20年代之前的垦耕者人数并不多。这与当时的土地政策息息相关。在英国殖民地时期,全部土地都是属于州政府所拥有。因此,人民是在苏丹或州议会的建议之下,才获得土地分配(Government of Malaysia1963)。但是,当时的华裔耕种者却无法获得永久性的土地分配。正如学者古力(Gullick)所说:“他们所能得到的土地只是属于暂时性罢了。这类土地每一年都需要重新更新,这意味着政府的土地政策,只分配土地给予马来人”(Gullick1963)1913年,为了保护经济能力比较薄弱的马来农民,马来联邦四州殖民政府实行马来人保留地法令。他们从国土中规划出大片土地保留给马来人。之后,马来亚其他非联邦各州政府亦实行保留地法令。原则上政府不排斥非马来人拥有土地,然而华人申请永久耕种地却难如登天。于30年代,陈祯禄呈交备忘录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Sir Cecil Clemente),其内容指出英殖民政府的高级官员猛烈反对政府将田地给予华人及其他非马来人种稻。各级政府亦将适合种植稻田的土地划为马来人保留地,土生的华人因此无法获得土地(杨建成,1982)。因此,华人要耕农,唯有成为垦耕者。

    20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垦耕者的人数增减的幅度并不平衡(Sandhu1964Thompson1943Robinson1956)。在世界经济萧条之时,即橡胶和锡米的价格低落,失业情况严重和粮食的缺乏时,许多华裔又成为垦耕者。当经济开始起飞时,其中一些垦耕者又复职了,另外一些则留下来,加上1934年至1938年期间的190,000华裔女性大量涌人马来西亚,有些与垦耕者结婚,使到垦耕者人数大量增加,至1940年的150,000(Robinson1956)

1.2  日本占领时期的垦耕者

    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时期(1942215日至1945815),垦耕者人数增加了三倍,即1945年的400,000(Robinson1956)。其主要原因是:

    1.原产品如橡胶和锡米价格低落,无利可图,使到很多人都失业;
    2.粮食短缺,造成其物价暴涨;
    3.为了解决粮食缺乏危机,日本人亦鼓励垦耕者从事种菜,养鸡鸭等经济活动,以解决日渐严重的粮荒。
    4.由于日本人对华人的仇视及残害,一些华人被迫迁移分布到偏僻的森林或沼地边缘;
     5.有些华人偷渡来马来亚而成为非法移民。

    在这段时期,马来亚人民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一些华人加入游击队及较有组织和规模的马共所组成的人民抗日军,并向日军开战和抵抗日军的侵入。沦陷后的马来亚,其人民遭日军抢夺财物、迫害、侮辱、杀害甚至奸杀。其中华人是遭受日军残酷对待的族群。这是因为马来亚的华人和其他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一直都支持中国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其中包括1915年的抵制日本货,1919年的抗日运动,1928年的九一八事件及1937年至1941年间的全面抗日救国运动。在这期间,世界各国的华人逐渐投入抗日援中的行列。当马来半岛沦陷后,日军便开始进行扑灭抗日者,其肃清对象为:华侨义勇军、共产党员、抗日分子及筹赈会成员和捐献中国政府和资助抗日的分子。日军杀害行动引起华裔对日本人的憎恨更进一步恶化,有些甚至进入森林参加马来亚抗日军,攻击在马来亚及新加坡展开大屠杀的日军。另外一些华裔居民则搬迁至偏僻乡区安居。垦耕者的人数也因此增加。

1.3  战后至紧急法令实行时期的垦耕者

    日军投降后(1945),国家经济渐入佳境,一些垦耕者又搬回原地居住及复职。另外一些垦耕者却认为耕种亦能带来盈利,而继续在森林地带耕种。因此,在1948年大约还有300,000名垦耕者(Sandhu1964)。他们的职业是多样化的,即从事耕种、捕鱼、在矿场和园丘工作。

    1948年之前,英殖民地政府并没有全面性的计划,以便解决垦耕者与非法耕种者所带来的土地运用问题。究其原因,除了英政府需要这些垦耕者供给粮食之外,那就是英政府认为既然土地是由州政府所管辖,因此应由各州政府负责解决其土地与垦耕者的问题。

    但是,到了1948年,垦耕者却严重的威胁到英殖民地政府的政治利益,使到联邦政府对垦耕者采取行动。这是因为,在日本侵占马来亚时期,马来亚共产党是唯一有组织性的抗日力量。马共抗日军得到一些华裔垦耕者的支持——食用品,医药,情报及抗日成员。战后,抗日军与垦耕者依然保持联系,导致它成为一个危险的政治课题。19482月,由于马共欲通过武力夺取政权,导致英殖民地政府于同年6月宣布紧急法令。紧接着,一个垦耕者委员会宣布成立,其主要宗旨是研究非法耕种者所带来的政治问题。

    这些居住在森林边缘的垦耕者社群便成为英政府的注目焦点。他们被指责供应粮食,药物及窝藏马共分子之外,同时亦是马共恐怖分子新力军之来源。实际上,垦耕者是马共与英政府之间对抗的牺牲者。马共的恐怖活动及恐吓使他们不敢向询问的军警吐露片言,导致英政府更加怀疑他们与马共之间的联系。为了阻止他们接近马共恐怖分子,垦耕者的木屋及农作物被烧毁事件屡屡发生。

    在紧急法令的实行下,村民须面对马共分子的威胁,同时亦受到英殖民政府的军警怀疑接济马共而受到苛刻对待。村民不但受尽马共份子专横压力,加上没有获得英殖民政府的照顾且还实行戒严,行动毫无自由,粮食亦受限制,受尽英军警欺凌及在围铁刺网线的环境中渡过了无数漫长的日子。英军警采取对付村民的手段包括:

    (a)焚烧村庄及农作物;
    (b)任何人若被怀疑接济马共分子即遭扣留迫问;
    (c)集体处罚;
    (d)若被发现运载军火一律被处死刑;
    (e)军警搜查时趁机掠劫;
    (c警告人民如不与政府合作,他们将被驱逐出境。

1.4  马华公会的成立

    为了解决马共及垦耕者所带来的政治问题,英政府拟订了一项政策,准备把垦耕者在不必经过审讯之下,驱逐或遣送回他们的祖国。政府军警于194812月及1949年正月开始实行驱逐活动,首当其冲的便是雪兰莪州加影木屋区约300家华人住户。紧接下来便是194926日及9日的驱逐,牵涉森美兰州的乌鲁沉香(Ulu Temiang)和小甘密(Sikamat)总共1,500家华人。被驱逐的居民不准携带屋内的物品和农作物,同时亦未获得赔偿,当局将他们送往扣留营,等候船只遣送中国。英政府的驱逐行动不但引起社会恐慌,芙蓉地区的工厂、矿场及园丘因此而缺乏劳工人力。(陈世英,1993)

    在英殖民政府还未决定移殖新村之前,大约40,000人被扣留,而华裔占了泰半以上,其中26,000(24,000华人,2,000印度人和印尼人)1949年至1952年之间被遣送回国。然而,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况且涉及面既广且深。1949年,中国共产政府执政之后,遣送回国之路,更难以进行,英殖民政府亦没有庞大的财力和人力扣留及安顿他们。最终英殖民政府决定移殖这些垦耕者。

    继后,新村的移殖便交由州政府进行。州政府既无英政府做其人力与经济后盾,本身更乏经济支援以进行移殖计划。在这段期间,有一小撮的华裔知识分子挺身而出,希望能够成立一个组织来协助当局解决华裔的各项问题。1949227日,这些知识分子及工商领袖在吉隆坡的中华大会堂公开举行一项华人大集会。这项意义深长的集会讨论华人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如效忠、公民权、团结、华裔权力及共产党的威胁等等。它认为要彻底的解决华人所面对的各项问题,最佳的途径是通过一个有代表性的华人组织。因此,在此集会上,陈祯禄强调说:

    现今,马来亚人民生活在紧急法令之下,而日常生活受到干扰和产生了许多民生的难题。因此,我们有责任成立一个组织与当局合作,使到村民们的负担减轻和通过政府的协助解决问题,以便恢复安宁与法律的社会,唯有这样,国家才能再度获得平静与安全……。在此我愿:这项集会通过成立马华公会。”

    马华公会是在华人遭受最苦难时期成立的。关于这一点,马华公会首位会长陈祯禄说:“19492月马华公会成立,其近因主要是因为马来亚的忠诚华人在紧急法令下受到苦难,紧急状态不但危及许多华人的性命、威胁华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些人当中已有许多人以马来亚为其永久家乡。”

    马华公会成立之时,它已强调其与华社的关系与联系是分不开,也无法分开。19494月,马华公会会长陈祯禄在怡保及太平强调说:“马华公会的成功有赖于各阶层的人民支持,其中包括大众的劳工及垦耕者,因此他们的利益及权力必须争取……。”

    简而言之,从1949年开始,马华公会已许下“诺言”要协助这些垦耕者,即后来的新村居民。这些新村乃是马华存在的主要因素,其本意也是为了谋取新村人民的福利。因此,马华公会首要任务便是协助那些惨遭马共暴徒蹂躏的村民建立家园,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这项建议获得英殖民政府的同意,也因此拯救了50万华裔可能被遣送回中国大陆的命运。

1.5  移殖新村的过程

    19495月,英殖民政府接受了垦耕者报告书(Squatter Report),其中解决垦耕者问题的方法,不外是把垦耕者移殖到新的居住地点。

    在第一阶段的移殖过程当中,联邦政府并没有扮演重要的角色,它只是指示州政府进行移殖工作。当时,马华公会欣然负起栘殖新村过程的经费。在19491950年期间,大约20个移殖新村计划开始实行。但是,由于经济拮据,大多数的移殖计划并不成功。除此之外,在移殖新村的过程当中,州政府采取冷淡的态度,因为他们认为,将垦耕者移殖至新村,无形中为他们带来公共设施。相反的,他们自己的马来乡村并没有享有公共设施的便利。

    在紧急法令时期,马共进行了游击战,并继续利用垦耕者得到金钱、粮饷及情报的提供,致使英殖民政府的挫败。到了1950年,马共活动变本加厉,更进一步的威胁英殖民政府的地位。

    英殖民政府了解,单凭军事力量并不足以扑灭马共的活动,更重要的是如何截断马共与乡民的联系。19503月,毕礼斯将军(General Sir Harold Briggs)被委任为行动主任,负责拟剿马共计划。他深切的了解,对付马共威胁的唯一途径便是把垦耕者移殖到新村。因此,在第二个阶段的移殖当中,即“毕礼斯计划”(Briggs Plan),英殖民联邦政府与马华合作,于1950年至1954年期间,总共建立了几百个新村,也移殖了半百万人(1.1)

1.1  移殖新村的阶段及人数
日期
被移殖至新村的人数
19503
18,500
195010
68,875
19516
110,000
195110
334,000
19526
470,509
1954年底
573,000
资料来源:马华公会(1999)

    值得一提的是,马华公会再次以实际行动来协助当局解决华裔居民及共产活动所引起的纠纷,其中包括迁移垦耕者于新村,协助被当局扣留者获得释放及集中保安人员。它也捐出许多金钱帮助刚迁人新村的居民,如福利救济、赠送建筑材料、农耕工具、重建及修建华小等等。马华亦积极协助村民从事农业活动以增加村民的收入及提高他们的生活素质。马华公会通过发行18期彩票(1950226日至1953621),以援助移殖新村的华人。在文化及教育领域,马华公会资助兴建学校、民众会堂、设立成人教育班、创办民众图书馆等等。同时,马华公会也时时为新村居民向英殖民政府提出申诉及交涉,使村民过着更安稳的生活。

    马华公会所付出的努力也获得新村人民的积极反应,几乎所有的新村都成立马华公会支会,且参与国内的政治活动。新村人民参与马华公会的政治活动或多或少改变了政府及马来社会对华裔居民的负面看法。关于这一点,马华公会首任总会长敦陈祯禄当时指出:“马华公会各领袖的真诚努力已经使人不再怀疑当时极大部分华人对马来亚的忠诚,华人与政府之间有互相合作,互相相处的更佳精神,以求协助紧急状态迅速结束。”(马华公会,1999)

    在“毕礼斯计划”实行下,英殖民政府采取高压政策,强硬地将原本住在森林毗邻和偏僻地区的居民集体迁到园丘、矿场、城市周围以及被规划的新村地区,以便杜绝一些受到马共分子威胁的乡区居民支援马共的斗争,同时在全马各地实施大检证,以扑灭马共力量和镇压民众。这些乡区居民被迫放弃家园以及离开赖以为生的耕地、矿场及胶园而迁人新村,重建以粗木及亚答建成的简陋家园。在这期间,“毕礼斯计划”以军人的铁腕作风,雷厉风行地推行计划,于3(19506月至195212)完成了绝大部分的迁移计划,一小部分新村则在1952年后成立。

    为了推行移殖计划,英殖民政府采取了3项主要方法。
    (a)武装强迫搬迁。英殖民政府提供运输工具,帮助垦耕者迁移。如果垦耕者不给予合作,军警便强行拆屋,强硬拉人搬迁。
    (b)给予搬迁重建住家费用。例森美兰州的吱吱港新村每户所获的费用如下(Siaw1983)
在限期内毁掉旧屋
RM 50.00
在新村内重建新屋
RM 50.00
行为好者获2次生活津贴(每月RM40.00)
RM 80.00
新村便利(及其他)
RM 20.00
总共
RM200.00
    (c)与华人政党马华公会合作迁移垦耕者。

    对于新村第一代居民而言,移殖新村是他们毕生难忘的经历。现举例说明增江(即全国最大的新村)及蕉赖11里新村的移殖过程,以便新一代的新村儿女和年轻的华裔子弟更了解先辈所遭受的苦难。

    “1948年英国殖民政府为了对付马共,实行移民政策,他们被派居住在那些没有围墙的建筑物里,居民目睹如此凄惨的环境,个个都愁眉苦脸,或泪流满襟,为了一家大小有栖身之所,勉强找些烂板纸皮,或旧白锌板,后获马华资助100零吉,作为围住那些空空如也的屋身,以避风雨的侵袭,就这样因陋就简的住下来。

    当时被迫迁的居民,部分并没有预先获得通知,军警突到,则全家将有用的家具或用具搬上军车,然后拉倒或封闭他们的住屋,把全家人迁到增江新村里,约有四万余人。

    在整块增江新村的周围,都用铁刺网围绕着,分为南北两区,在甲洞路以南叫南区,以北叫北区,所有出入口处,均派有特警看守着,居民出入需拥有准证。

    当时有些村民,千方百计想办法疏通有关当局,通融他们离开这个新村,要是被疏通成功的话,则雀跃万分,将政府所颁发的屋地,以贱价一百几十零吉转让给他人,或转送给亲朋戚友。”(刘和兴,1999)

    蕉赖11里新村历史见证人李德树(83)忆述昔日情景;时说,该村村民多数来自目前的蕉赖再也、双溪龙及童子军营地一带。

    他说,早期这里是大山芭,村民以务农为生,从事割胶、养猪、种菜及伐木等。在步人50年代,英殖民政府实施紧急法令,设立新村,把村民集中起来,当时人口达800多人。

    李老伯说,那时没有电流供应,村民采用煤油灯照明,当时虽然落后,但是治安良好,日夜门户不需要关闭。

    他说,由于是戒严时期,村子里以篱笆围住,早上6时解严,村民便去割胶,回来便种菜,傍晚6时开始戒严,村民行动完全受控制。

    他说,在紧急法令颁布时,英殖民地政府通过当时的福利会,每人津贴100零吉作为搬迁费,当时只要付4零吉,便可以申请2依格的土地。

    他说,他们的房屋早期是以茅草搭建,后来才采用亚答叶。”(王亚燕,1999)

1.6  新村初期的生活

    一般的新村在成立时都设有以下的基本设备:
    1.警察局
    2.诊疗所
    3.小学
    4.民众会堂
    5.篮球场、足球场
    6.养猪场
    7.神庙
    新村的外貌和模式包括以下几点:

    1.居民的栖身之所都是木屋,屋顶或用棕榈、树叶、茅草、烂板纸皮或旧白锌板盖成。
    2.红泥路。
    3.四周用铁丝网围筑起来,村前村后各有一个大门让村民进出,以方便当局进行检查行动。

    迁移后的新村生活是如何的呢?一般上,新村的居民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其中情形包括:

    ()新村范围装上铁刺网,为了杜绝村人支援马共,居民出入新村都须经过守卫处的严密搜查。村前村后各设大门让居民出入,并以身份证检查来肯定居民不是马共混进来的一份子。
    ()栖身之所是木屋,屋顶或用棕榈、树叶、茅草或锌片盖成,没有水电供应,食用井水。
    ()居民的粮食短缺和食品受到限制,很多新村居民都有吃“大锅饭”的经验,并以粮票换取米粮。
    ()耕种地点及时间受到限制。农民耕种时间是早上7点至下午2点。若附近地区的共产份子特别活跃,居民甚至被迫放弃当时的耕地。以非农业为生的新村,其居民则白天往外工作,入夜则遵守政府所限定的时间回来。被迫迁移的新村居民,其生活活动的时间与范围皆受到限制。生活在新村里形如坐监牢。
    ()新村居民成为“夹心人”。居民耕种时受到马共份子的威胁,同时又遭受到政府的严厉警告,居民可说是备受欺凌和压迫。因此,在蕉赖11里新村,许多早期拥有胶园的有钱人,由于害怕被共产分子误为与政府合作,便变卖胶园并搬迁至吉隆坡居住(王亚燕,1999)

    村民的苦难生活并非现代人所能了解与体会。他们活在畏惧及忧虑中。白天农耕的时候,他们可能会受到恐怖分子的打扰,要求给于各方面的支援。如果村人不给予合作,他们的农作物可能被毁灭,人身安全亦可能受到威胁。另一方面,当恐怖分子在某地区特别活跃时或某军警被杀,英政府便肃清或警告附近的新村居民。甚至一些被怀疑协助恐怖分子的村民经常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或被扣留。在一些新村,军警更是在夜晚向新村内的屋外开枪,以示警告。夜间,新村人民也因此不敢外出。当军警在新村附近的范围杀死恐怖分子,他们有意的将死尸丢弃在新村,讣村人看到参与恐怖活动的下场。当类似事件发生之后,被恐怖分子怀疑向军警通报的村民将遭殃。有些村民会被传召进入森林解释,幸运者就能够安全返回家园,不幸者便可能永远失踪。一些失踪的村人,其家人亦不敢向军警报告,以免带来更多的麻烦和灾难。

    简言之,移殖新村是件痛苦的经历,也因此新村亦称为“集中营”。新村人民的痛苦可由沙登国会议员拿督叶炳汉的以下追忆得以显示(罗英伟,1992)

    被赶进沙登新村寸我只有六、七岁,周遭环境,荒芜光颓,村民一方面要搭屋盖白锌,另一方面又要设法干活,当年傍晚六时戒严,黎明五时解除戒严,村民摸黑出门干活时,因为粮食统制下,出村的村民,在栅门受到严格的搜查,于是,妇女被脱光搜查者有之,被英军强奸者有之,被当作马共份子而打死者有之……。

    总之,人民是在恐怖与痛苦的环境下渡日,那是一个战乱的时代,我们今天在电视中所看到战乱恐怖的镜头,正好是当年新村人民生活的翻版。当年新村人民所过的,根本不是人的生活,可是,新村人民默默接受煎熬,那段辛酸艰苦的岁月,年轻一代是无法想象的。”

    新村居民于50年代初期过着困苦生活,且成英军与共产恐怖份子斗争中的夹心人。村民因搬迁时遭受各种压迫与欺凌而避免与政府当局有所接触,同时亦不敢与马共联系,结果村民变成孤立无助犹如汗洋中的独木舟,随波逐流,既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一些新村居民为了寻求人身保护及解决生活上的难题,因而加入私会党,使到后者又盛行起来。这些私会党以协助新村人民的福利活动为由,继而扩大组织,向党员募捐以帮助贫苦的“兄弟”,例如:办丧事、建新屋。私会党在新村能深入村民的心,具主要因素便是村人受政府及马共排斥的后遗症(Siaw1983)

    如此困苦生活,并非所有移殖居民能够忍受。在紧急法令期间,有些居民不能适应困苦生活而远迁他乡。那些因为贫穷而不能搬迁的居民唯有竖起脊梁,以勤奋、勇敢和刻苦耐劳的精神,冒险犯难,历尽艰辛,排除万难,方有今天安身之所。

1.7  马来亚独立初期(1957年至1960)

    由于英殖民政府成功绝断马共与人民之间的联系,50年代后半期的新村人民生活逐渐安稳。于50年代初期,政府所实行的地方委员会制度也被居民所接受。民主的地方选举引导新村人民参与新的政治生涯。

    1957年马来亚宣布独立,国家由各民族领袖组成联盟政府领导国家,因而人民的生活水平与素质进一步提升。

    1958年,新村开始从“黑区”变成“白区”,当局也拆除新村周围的铁丝网。虽然马来亚政府于1960年才宣布结束“紧急状态”,可是于1958年后,许多新村村民都可以自由进行各种社会和经济活动。因而一些新村居民亦开始离乡背井至大城市寻觅更好的工作待遇。

1.8  结语

    对于华人新村的故事,很多新一代的华裔子弟都已说不上来。新村是英国殖民政府遗留下来的产物。由于马共武力叛乱,欲通过武力争夺政权,英国殖民政府于1948618日正式颁布国内进入紧急状态,以杜绝乡区华裔居民与马共分子的联系。

    当时华人社群为了维护族群利益,在19492月成立了马华公会。随着马华公会的成立,不但挽救了50万华人几乎被英殖民政府驱逐出国的命运,并处理了新村移殖问题与提供经济援助,为移殖的村民重建家园。纵然如此,新村人民是在戒严、粮食限制及受尽欺凌的环境中渡过难忘的苦难日子。

    尽管当时所谓的“集中营”被认为是一项临时居住性质,然而最终却成为马来西亚居民的一种居住结构形式。因此,新村的成立为我国华裔带来两方面的深长影响。第一,由于新村是在政治及军事因素下成立,新村发展缓慢,其人民的经济并没有得到周全的照顾,而导致许多新村目前尚存在着众多的民生问题。第二,随着马华公会的成立,华人正式参与本国的政治活动。马华公会与华人新村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历史的伤痛与过失,已经无法挽救,往后的日子,期望马华公会与新村村民携手合作,并带领新村步人21世纪。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华人新村50年》,页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