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独中董事会内部应精诚团结

大马华文独中与技职教育


华文独中董事会内部应精诚团结
黄复生

    我国任何一间华文独中,如果要办得好,不断发展和配合时代的需求而提升学术水平,则必须先由董事会内部的精诚团结做起;同时,它不但应该避免董教的对立或纠纷而且必须进一步地改善董教关系,双方合作无间,共同为学校尽力;它也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学校的利益为前提,高过其他一切,全体董事团结一致,密切合作,视学校及华教的权益高过於个人或所属党团或派系的利益,共同把学校办好,确保引起当地华社的共鸣和通力合作。

    (二)董事会应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待所有的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各界支持者,并公正地处理征聘职工和招生等一切事务。唯有如此,始克获得当地华社的认同和源源而来自动自发或有求必应的经济支持力量。

    (三)正确的办学方针和不断改进的教学设施。学校不应满足於现状或故步自封,而必须提升绩效,以获得学生家长和公众的信赖。

    董事会的组织和一般情况

    通常华文独中董事会的成员是当地华社领导层的缩影,不乏富正义感和有识之士在内。只要大家服膺民主和华教公益至上的原则,凡事秉公处理,公事公办,以集体负责的态度负起发展民族教育的重大任务,相信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其实任何问题都应在内部加以协商解决之,而不应把争执的理论向董事会以外的人士或报界去投诉,因为外人很难判断谁是谁非。结果,向外投诉的结果,公众人士只能看到一个受损或有瑕疵的董事会形象,以致不积极支持它的一切计划,遑论建设。因此,董事会必须精诚团结,言行一致,作为独中所在地华社办学的领导象征,只有这样,大家才会给予学校所需要的支持和合作。独中和其他社团不同,不应以试验性的办法去领导它或以个人的理想凭自己的喜好去改变它的传统。

    不容否认,董事会的首席人选有时候是因为他的好形象而被选,实际领导的工作则由第二、三席负责。这种情形也可能发生于上了轨道的独中,因其职位的荣誉感及经济较稳固而较会吸引尝试者,因此有意担任实际领导的高职者必先自问是否准备为学校贡献时间和心力,有否足够把握领导其他董事去投入工作以施展计划。若有人对华教和独中未有深刻了解和关怀,但却能谈得头头是道,以为自己有更好的办法,却于任高职后不能言行一致,不肯牺牲时间和精神,徒令学校失去发展的时机而贻误公事,实应自我检讨,选他的人也应负一部份责任。可见教育事业是知易行难,办学贵在实践和有恒的持续而不崇尚空谈也。假如同一董事会中有较有领导能力和经验者,因不在其位,难以发挥,为了保持团结形象,最好不要公开争论,唯有暂时忍受,但应该在会议中设法纠正偏差或激励上层,让董事们判断。

    独中董事应有的基本态度

    一位真心热爱华教的董事,起码必须准备为学校付出心力及能力范围内的财力,而不从中取得任何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当然因他的服务而受公众尊敬是自然定律,不在此例。他必定会公而忘私甚至以大义灭亲的精神去秉公处理学校的事情,不论他在董事会担当任何职位,他都会在开会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关心学校的发展和成绩,以大局为重,甚至忍受误解和非议也能坚持数年或数十年如一日。华社应该鼓励和欢迎这些人士共为华教服务。

    (见1991年4月20日南洋商报教育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