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中的师资培训问题


当代马华文存8~教育卷(90年代)


独中的师资培训问题
刘运林

1.教育法令对董教总主办的师资培训工作有何影响?

    1995年教育法令对工委会师资培训工作的影响,可从两方面来看:即对(1)目前的工作,和(2)将来的计划。

    (1)对目前工作影响:

    根据法令,董教总或工委会必须先注册为教育机构,否则不准办各类培训课程。

    因此,各种目前举办的课程可能被迫中止。

    目前办的师资培训课程考试也可能被令停办,因为,根据法令,工委会须先向政府考试局申请批准。

    我们也可能被禁颁发工委会的教育文凭给我们的学员。还有,法令的严厉处罚条文,可能使协助我们的人却步。

    (2)对将来计划的影响:

    申办中的新纪元学院将遇到更大的阻力,在其下设立教育系的愿望得等待更久的时间来实现。此外,和国外高等学府合作办学的计划也将会面对更大更多的障碍。

2.我们的立场:

    对于教育法令的影响,工委会目前的立场是不主动申请豁免,因为部长曾作承诺,允许我们把目前的工作继续办下去。因此,董教总主办和策划的各项在职和职前教师培训计划会继续举行。

3.问题在哪里?

    当前,独中面对着师资问题,主要是量与质的问题。量不足必然牵涉到质的问题,即提高教师素质的问题。其次,就是怎样开拓独中的师资来源和怎样留住师资问题。虽然解决量的问题比解决质的问题更迫切,但工委会目前有条件作的主要是在职教师的短期进修,即从提高质方面着手。要解决独中的教师量的问题,董教总就必须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可行的教师培训制度,而这又必须得到各独中的认同和支持,才可能实现。

4.我们在做什么?

    在独中师资培训方面,我们正在做的工作有以下各项:

    (1)遴选高中毕业生,保送到国外念师范;
    (2)上办1年制独中在职师资培训课程;
    (3)主办各类短期教师进修课程、讲座,研讨、工作坊等;和
    (4)组织教师到国外进修。

    过去一两年来,一些独中已采取积极的态度,不但派教师参加董教总主办的各类教师培训和进修课程,也自行主办校内培训课程。这是令人鼓舞的发展。

5,各独中的参与情况如何?

    这里说的参与情况,主要是对董教总独中工委会所办的培训课程而言。以下为这两年来的记录:

    (1)在一年制独中在职师资培训课程方面,共有22所独中派了教师参加这项课程。半岛的37所中有18所派人参加,约占半岛独中的48.6%。东马方面则有4所,约占东马独中的17.4%,

    (2)在短期课程方面,半岛方面,约45%到55%的独中派了教师参加;东马砂董联办的培训活动,获得80%以上的支持;沙巴董联办的培训则获该州独中的100%支持。

    (3)在组织教师到国外研习方面,半岛参与的独中介于54%和60%之间;东马方面则介于8%和31%之间。

    根据上述(1)(2)项显示,对工委会举办的培训活动,半岛独中的参与,比东马两州都逊色。半岛的一些独中鲜少派教师参加培训。

    至于保送高中毕业生到台湾师范大学就读的计划,其成效不大,与期望者相差太远。首先是推荐学生的独中不踊跃,其次是很少学生选读数理科系,更令人失望的则是毕业生很少回到独中任教。根据工委会1995年作的调查,在8年里毕业的123保送生中,仅有38位在1995年继续担任教职。其他70%的毕业生里只有少数是离开教职转行的,大多数属于不履行合约者,从未踏入独中服务过。这些情况值得大家深思。

6.独中是否重视教师的培训工作

    衡量重视与否,主要的依据是:是否派教师参与?是否主动举办校内培训?和是否承认培训资格?

    上面提到的一些数据反映了独中对一些培训的参与程度。对工委会所办的一年制培训课程的另一认同标准,则是承认下季会所发的文凭与否的问题。

    工委会曾对其第一届毕业学员作了调查,23位学员中,有8位,即36.4%仍未获得薪金加点,换言之,即尚未获得校方承认工委会所提供的专业培训资格。

    不过,这两年来,有一些独中主动举办了校内培训和安排教师到国外研习,有些则采取两三所独中联办的方式。这些都是令人兴奋的发展,反映一些学校的管理和领导层认同专业培训的重要。这个发展趋势,对另一些较被动的独中,相信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我们认为,独中对师资培训的重视程度,近年来虽有所进展,但离开理想目标还远,有待更进一步的提高。

7.怎么办?

    政府现在已着手调高教师的待遇,小学教师的薪金起点将调高到每月900元,加上津贴等,将会达约每月1300元,这必然要对独中产生影响。

    师资是教育成败的关键,也是学校兴衰所系,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怎样的培训制度?

    如何提高教师薪酬和福利?如何提高教师的素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更具体和深人的讨论。在寻找解决方案之前,首先要确认我们的问题在哪里?

    (22-03-1996《挑战与革新一一年全国华教工作研讨会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