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马来西亚的“褔建人”

 雪隆福建会馆125周年纪念讲座

日期:2010年12月4日

剖析马来西亚的“褔建人”
古鸿廷    东海大学荣誉教授
厦门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曹淑瑶 东海大学通识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一、前言

今日的福建为中国的一个行省,全省面积约有12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500万人,据1996年的统计,福建另有海外移民及后裔约1,000万人,其中源自泉州的就有620万人,漳州有近80万,厦门地区也有近40万人,福建的海外移民可说是绝大部分来自闽南地区,在马来西亚的福建籍移民及其后裔约有290万人。(注1)  福建全境山多,有「东南山国」之称,山坡、丘陵占总面积的80%,有自东北到西南走向的武夷山脉及南北走向的鹫峰山脉,山地使内陆交通不便,相互联系不易,但河川纵横,有29个水系,600多条河,河流大多粗而短,无论闽北的闽江、由闽西至闽南的九龙江,即使枯水期也有一定水量,而海岸线长达3,000多公里,海岸曲折,形成大小125处天然港湾,当地人可充分利用海岸资源,(注2)  唐宋以来,阿拉伯人就在闽粤沿海,尤其泉州一带的商业活动,似乎加强了闽南地区原来就因山多田少但具海洋资源,又有汉族中原南来移民的边陲性质,形成闽南人冒险海外,着重商业的文化。(注3) 由于地形破碎,中原文化虽多次先后进入,但常进入后被隔绝形成许多半独立的「次文化」,而无法有一统的闽文化,直到近代仍有7大方言,闽南语系虽系大的派系,但漳、泉、厦门与龙溪之间也有不同,而客家话更是永定与诏安互不相通,有「十里不同风,一乡有一俗」的现象。(注4)  19世纪大批华族(注5) 南移马来亚,(注6) 他们泰半经由海峡殖民地的新加坡进入马来半岛,移居马来亚的闽南人的人数众多,因来自福建而自称福建人,也被英殖民地政府归类为「福建人  Hokkien」。(注7)   当不同方言或不同行政区的人移居海外时,常为互助、照顾同乡及推动文化教育事业而各自依方言或原乡的行政区域组成会馆,这些闽南人遂先后在新加坡与吉隆坡成立「福建会馆」。(注8)  马来亚独立前后,「福建人」的名称逐渐扩大其涵盖范围,今日的马来西亚华人社会似已将原籍福建的华族都称为福建人。(注9)  为数众多的马来西亚福建人,在马来亚的开发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然而迄今尚无学者对其做一综合性的评述,本文试图从移居马来亚地区的福建人之原乡及其在移入地之发展做一探讨,期望能对今日的马来西亚福建人有进一步的了解。

二、近代华族的海外活动

东南沿海在地理位置上远离华族位于北方的政治权力中心,中央政府对其常有「鞭长莫及」之势,加上华族主流的汉民族、自北方迁移东南沿海地区的过程中,移民经河南,长江流域,越山岭入闽、粤,至丘陵地形的沿海后,移民文化中之不稳定性及草莽性质,固然促成这些地区的开发,但也限制其完全融入儒家文化中的主流社会。(注10) 闽南粤东人士,不易以正常途径进入传统中国的统治高层,明清时期海外发展的主要人物中,固少科举中人,亦缺传统社会四民之首的士民阶层。(注11) 东南沿海地区除因远离中国的政治与文化的核心而在此边陲地区自成其勇于面对海洋的重商文化特色外,也因远较中国内陆先接触到西方各国的商贸活动,而强化其原就因产物较中国北方各地丰盛而原发性的商业活动,明清时,月港、泉州、广州等贸易港口的繁荣,(注12) 造成许多殷商巨贾的出现,但工商的兴起,以及人口的增加,诱发贫富差距的扩大,向海外发展就成为一项消除社会不满以及人口压力的选择。中国东南沿海地区人民的海上活动,起先以商贸为主,海上丝绸之路虽发韧于南宋,但却成长于明清,除丝茶等为人熟知之外销商品外,明季时粤、赣、闽等地生产的烟草,在「鸦片战争前……已是福建外贸的主要输出品之一。」(注13)

然而,明、清以来主政者对东南沿海人民海外活动不但不支持,反而时施海禁政策,沿海人民一旦从事海上活动,朝廷就采取或剿或抚策略,加予压制甚或消灭。(注14) 其能幸存居留海外、自不敢企望也不可能从「祖国」获得奥援。由于缺少「祖国」的奥援,甚至必须面对来自祖国的敌视,(注15) 移民海外者必须在居留地勤奋工作并自求多福。当西方各国全力发展海外殖民时,明清两代配有朝贡贸易的海禁政策,对华族的海外贸易与移民等海上活动,毋宁是项严重的打击,荷属东印度公司及西属菲律宾的多次排华,甚至大规模的屠杀华人,固未能引起中国朝廷的干涉、抗议,甚至也无表现关切之情。(注16) 庄国土认为,「朝廷万方来贡、独占贸易之时,正是海外华商网络破坏殆尽、东南沿海人民谋生无路之日。明初中央集权政府开创的敌视海外华商政策,在以后数百年都不同程度为中国朝廷沿用,成为中国商人拓殖海外的主要障碍。在稍后年代,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在本国政府全力支持下向远东扩张,华商的海外拓殖不得不面临腹背受敌的局面。」(注17)  出国贸易的商人、工匠及其伙伴、家族成员,在外国的港口、矿山或商业市镇设立经营据点后,如发展顺利为因应扩张,招募更多亲人、伙伴出国投入,经些年日,这些以男性为主的「移民」往往在当地成家而定居,这种华商型的移民,是早期华族海外移民的主要类型。(注18)   王赓武以商业移民为华族海外移民常态的看法,虽未尽符合在19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之间大量华工取代华商出洋谋生乃至移民海外的现象,这些华工型移民大量增加了华族海外移民的数量,大量华工的出现虽与王赓武的观点不完全吻合,但海外华族社会,尤其移居东南亚的华族着重商业活动的倾向确实持续存在。(注19)

三、移居马来亚的华族

清季时,因西方开发殖民地而需大量引进华工,清廷被迫开放华工出洋。清季时,闽粤地区人民一方面可能与海外接触较早,另方面受西方列强募工的拉力影响,成为近代中国海外移民,尤其华工移民的主干。1860年北京条约,允许华工出洋,加上定期班轮的出现,东南沿海地区人民遂能大量合法出国谋生,(注20) 契约劳工及伴随而来的「猪仔贩卖」,(注21)   英国为开发马来亚殖民地,招募工人协助拓垦,大批华工涌进英属马来亚,华族因而成为当地社会的重要成员,(注22)  不少华族移民由于辛勤工作而成为巨富。(注23) 但这些移居马来亚的华族,不像来自苏门答蜡、爪哇或其他印度尼西亚人那样被接纳,而一直被英殖民地政府视为外人(foreigners)。(注24)  英殖民地政府曾实施马来保留地(Malay Reservation)的政策,这个政策对移居马来亚的华族与马来族族群间的关系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英殖民地政府为贯彻这个政策,于1913年公布了马来保留地的法令,禁止马来人将所拥有的土地卖给非马来人,(注25)  但到1930年止,仍有近4%左右面积的马来保留地因马来人负债成为抵押品而丧失,1933年英殖民地政府再度修法,“不准马来人以任何形式将土地转让给非马来人”。 (注26)  马来土地保留法令的限制固然将马来农民留在农村,(注27)  实际上也使得华族被排除在农村之外而须留在城镇、矿区或经济作物的园坵,加上大部份前往海外的华人在原乡己有从事商业之经验, (注28)  故移居马来亚后,如稍有资本就会从事商业活动,而那些矿区工人或园坵农工,稍有积蓄也会改行从商,(注29)  商业也就成为马来西亚华族移民的主要行业,商人成为马来西亚华族社会的上层人士,(注30)  富商也就构成当地华族社会的领导人物。(注31)

移居马来亚的华族成立了许多地缘性的会馆组织,各会馆成为所属华人的活动中心,随着华族移民的增加、社会功能需求的扩大以及领袖人物的倡导等等因素,以县邑为单位的会馆发展成以操相似方言的区域结合成地缘与方言复合式的帮群组织,在语言上及地缘上关系密的又合起来,成为更大的“帮”,在马来亚地区,19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福建、广东、客家、海南及潮州等5个大帮。(注32) 在传统上,英殖民地政府对华族移民也依其原乡的行政区及所操方言大体上分类为福建人,广东人,海南人、潮州人及客家人。(注33)

然而,移居华马来亚的华族,并未能完全跳出儒家中国的传统社会价值,因而在商业活动累积财富后,由于不易成为居留地主流社会的成员,故常仍以原乡,甚至先祖的原乡为认同目标,常向原乡政府捐官,以便添增其在当地华族社会中的地位。(注34)    1877年清廷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保护该地华人。(注35) 此后清廷更多次派遣官吏出洋,前往新马一带「宣慰」移居马来亚的华族,(注36)  领事馆也担负该地华文教育的倡导与监督,(注37) 自清廷在新加坡设立领事馆后,向移民此地的华人鬻官卖爵,(注38) 依现有数据,自1877年到辛亥革命的30多年,包括章芳琳、陈金钟、丘菽园 等褔建籍闻人,共有76位的马来亚地区华族捐购五品以上的官衔,章芳琳家有3人(注39) 另有186位捐购五品以下的官衔,其中章芳琳家有 9人(注40)   由于数据所限,无法明确知道这些捐官买爵的人中间有多少是褔建籍人,但据颜清湟的研究,捐购官衔的人中,17% 为富商,有能力负担1000两以上的银子,83%为较不富有的商人,付出大约是700元(墨西哥元?) 的代价,(注41) 身为当时华族中此较富裕的褔建帮,捐购官衔的人应不在少数,至少褔建籍富商章芳琳一家就有超过10人捐购官衔。

在英属马来亚地区,英殖民地政府一方面以华族移民为外来者,不关心其教育需求,殖民地当局对于华文教育的发展,采取放任的态度,既不加以支持也不制止,(注42)  由于二次大战前,英属马来亚地区的大部份华文学校只提供小学教育,提供中学阶段的学校为数甚少,即或有提供中等教育的学校,也以「初中」为主,甚至一些以中学为校名的学校也是如此,如欲升学则泰半返回原乡。(注43) 在另一方面,在英属马来亚地区,殖民地政府所提供的英语教育,其目的只在培养一些低阶文员,(注44) 一些在华人社会享有声誉的大商人,虽受殖民地政府的优待,但对许多涉及华人社会利益的政策,只能对殖民地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对其决策无权干预。(注45)   即令那些出生在英殖民地的英籍华人,在英殖民地的政治地位,既远不及英殖民者,也因英殖民地政府将他们视为外来者,其地位不及马来土著,因而不易打入统治阶层,在英海峡殖民地的立法议会只有少数非官方议员,而非官方议员也全由殖民地政府委任,(注46)  1931年土生华人领袖陈祯禄再度呼吁在英海峡殖民地新加坡马六甲及槟榔屿3个州府各选出1名立法议员,但陈祯禄的两度呼吁都未得到正面的响应。(注47)  土生华人即使已接受当地教育,可参与当地一些事务,但在政治范畴仍不易发挥其才能,被排除在统治阶层之外,1936年英海峡殖民地总督(Governor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兼驻马来联邦钦差大臣(High Commissioner)珊顿•汤玛士(Sir Shenton Thomas),在对英属马来亚地区的行政官员任用政策上坦言,在马来亚地区,除英国人外,非马来人被视为外国人,不适合在殖民地政府担任行政官员。(注48)   

一次大战期间兴起,在二次大战时急速成长的土著民族主义,(注49)  与20世纪以来就逐渐发展的马来亚华族民族意识结合,迫使二次大战结束后重返马来亚的英国逐步退出,(注50) 新马的分治及其后的分别独立,提供马来(西)亚华族政、经发展的机会,参与「联盟」及其后的「国阵」执政团队的马华公会及民政党等华基政党的成立,开启马来(西)亚华族分享政治权利之门,然而,二次大战结束以来以及马来亚独立建国后、尤其自1969年的「513种族冲突事件」发生后,第二个新经济政策采取不少措施限制华族政、经活动的措施,(注51) 引起一些华族人士的不满,根据2006年的一项民意调查,马来西亚华族中仍有39%的人自认为本身是二等公民。(注52)   民主行动党、劳工党等华基反对党甚至大战结束初期的马共也就提供马来(西)亚华族另类的政治发展途径。(注53)

不过,马来亚独立后,由于英国及其他欧美资本及经济活动的减少,也就提供当地华族经济活动的发展机会。1957年公布的「新兴工业法」,提供赋税豁免,设立工业发展金融公司为私人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让许多当地的华族能扩展业务建立大的企业。(注54) 今日马来西亚境内重要的华族资本企业郭氏兄弟(Kuok Brothers Sdn. Bhd.)便是因期能掌握时机配合新独立的马来西亚的工商政策而茁壮。(注55) 依日籍学者原不二夫的研究,在许多华族资本的企业中,郭氏兄弟集团及钢山公司(Kanzen Bhd.)被视为典型的华族公司,它们皆能把握机会并配合政府当时的政策而迅速发展,同时跟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执政团对有非常良好的关系,在它们的董事会中皆有颇具影响力的土著人士。(注56) 郭氏兄地集团的领导人郭鹤年固然是原籍福建福州的马来西亚福建人,钢山公司集团的创办人林金煌,虽出生于柔佛麻坡,其祖籍却是福建永春。(注57) 此外,今日马来西亚主要企业中的云顶集团的林梧桐及丰隆集团的郭芳来亦分别来自福建安溪及福建同安。(注58) 马来亚独立后,福建人在经济活动的领域,显然仍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四、福建先贤在马来(西)亚的典范表现

原籍福建移居马来亚地区的华族人数众多,在各个时期、各个行业都有卓越的表现,现仅择列对近代马来亚华族深具影响的3位福建籍人物稍加叙述。(注59)

1. 陈六使(1897-1972)出生于福建同安县集美村,为陈嘉庚的族侄,曾在陈嘉庚创办的集美小学就读。1916年前往新加坡,在陈嘉庚公司任职。1923年陈六使自行创业,投入橡胶业,在1950年代发展成为世界级的大胶商之一, 1950年,陈六使继陈嘉庚之后,获选为福建会馆主席及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成为华社领导人物。虽然陈六使所受的教育程度不高,却慷慨捐助教育事业,1950年9月9日,陈六使(注60) 以「福建会馆」主席身份,在为会馆旗下之华文学校筹款会上提议创立一间华文大学,陈表示,「二十余年前,吾人出洋,思想为赚钱,赚钱入手,荣归祖国,建家立业,可谓得意,今日见解已不同,自二次大战后,吾人已认识马来亚无异吾人故乡,既有此新见解,自当为吾人马来亚之子孙计,以南洋群岛吾侨之众,中学生之多,非从速办一大学于中心地点之新加坡不可,愿各位贤达共促成之。」(注61)  1953年由陈六使再次倡议设立一间华文大学,在其号召下,南洋大学于1956年正式开学,成为当时东南亚地区的华文最高学府,陈六使被推选为南大理事会主席。(注62) 由于陈六使的政治理念,及其支持华文教育的态度,与当时执政的李光耀相左,被李光耀视为「共产党人的帮手」,于1963年9月22日被新加坡当局吊销公民权。(注63) 1972年9月因心脏病逝世。(注64)

2. 林连玉,1901年出生于福建永春县,被马来西亚华教界尊为「族魂」。1924年林连玉自集美师范学院毕业,于翌年抵达马来亚教书,此后数度往返中国与南洋, 1946年,林连玉发起「吉隆坡华校教师福利基金」,3年后发展成「吉隆坡华校教师会」,并于1950-1960年间担任主席。1951年《巴恩报告书》公布,主张透过英、巫两种语文来培养马来亚国家观念,排除华语文于国家教育之列,林连玉遂于同年12月25日召集全马华校教师会代表,成立「马来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数度代表华教争取华族母语文教育的权力与公民权,林率先申请公民权并劝马来亚华族在取得公民资格后,必须效忠这个刚独立的国家。1954年,林连玉出任教总主席,1961年林连玉因公开反对《达立报告书》中强迫华文中学改制的主张,被马来亚联合邦内政部吊销公民权以及教师注册证,并被严厉监视,晚年生活清苦,靠友人接济, 1985年12月18日病逝后,由董总、教总、中华大会堂(华总)等15个华团特别设立「林连玉基金会」以纪念其对民族、国家的贡献,并以其逝世日作为「华教节」,并誉其为马来亚华族的「族魂」。(注65)  

3.原籍褔建出生于英海峡殖民地马六甲的陈祯禄(1883-1960),为第5代的土生华人,精通英文与马来文,他虽不懂中文,却透过英译本对中国的儒家思想及老庄思想有广泛及深度的了解,他热爱中华文化也以华人自居,他甚至认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儒家精神是医治世界的良药,可当作缔造马来亚的箴言。(注66) 二次大战结束后,陈祯禄对重返马来亚的英国当局表示,“如果中国出生华人获得公平及合理的对待,他们一定会像土生华人一样效忠本地,将马来亚当作自己的家园”。 (注67) 陈指出在日本入侵马来亚时,能迅速响应英殖民地政府的呼召,以武装保卫马来亚的华人中,绝大多数是在中国出生的,根据他们过去的表现,如果对他们给予适当而公平的待遇,在捍卫马来亚这块土地上他们也可扮演重要的角色。(注68) 1949年2月27日,马来亚的华族在陈祯禄领导下成立马来亚华人公会(Malayan Chinese Association),(注69) 这个简称为马华公会的政党是今日马来西亚国民阵线执政团队的重要成员。(注70) 陈坚决支持马来亚的华文教育,1953年陈祯禄在马来亚的华校董教总会议上明白宣告,马华公会成立的目的就是要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教育上及其它方面保护华人的利益。(注71) 在南洋大学筹建之初,时任马华公会总会长的陈祯禄,对南洋大学之创立曾给予关键性的支持,1953年1月30日,陈祯禄与当时的马来亚大学校长(Vice-chancellor)薛尼爵士(Sir Sidney Caine)在电台上做公开辩论,陈表示虽身受英文教育,但“为了民族文化的千秋大业”,极力支持在马来亚地区设立华文大学。(注72) 1954年11月他以马华公会总会长身份重申,“华文教育如被消灭,华族青年将成为不伦不类的人。”(注73) 陈祯禄对马来亚的独立与建国贡献甚大,1960年,马来西亚国父东姑阿都拉曼(Tunku Abdul Rahman Putra Al-haj, 1903~1990) 在其对陈祯禄的悼词中坦言,“如果没有敦陈(陈祯禄)当时给我那种巨大的支持,我必须承认,我所领导的争取独立之使命,将无法完成。”(注74)  陈祯禄不但是马来亚的独立史的重要开国元勋,他对今日华族在马来西亚的生存与发展亦有极其重大的贡献,(注75)  其伟绩迄今仍受到马来西亚各族包括马来族群的公认。(注76)

五、一些观察

1824年《英荷协议》订立后,英在马来亚的势力逐渐稳定,1826年英东印度公司合并新加坡、槟城、马六甲三地为海峡殖民地,以槟城为首府,1832年因新加坡发展凌驾槟城而成为首府。(注77)  新加坡自1819年开埠后,贸易快速成长,同时华族移民急速涌入,1821年时,总人口4,721人中有华族1,159人,早期南来的华族移民也开始经由新加坡入境马来亚,(注78) 华族人口大多数集中在海峡殖民地,在英殖民地政府将马来半岛各邦置于其保护下之前,华族进入内陆者不多,(注79)  自此新加坡一直是英属马来亚地区华族人口最集中的地方,例如,1931年时,整个英属马来亚华族总人口为1,709,392人,马来联邦4州共有华族移民711,670人,马来属邦5州共有330,857人,而新加坡一地就有421,821人。(注80) 依19世纪时英海峡殖民地的人口统计,福建人士为当时华族人口中最多数的族群,约占29%。(注81)  1921年时,在整个英属马来亚共有1,174,777名华人,其中隶属于「福建帮」的有380,636人,1931年时华族总人口升至1,709,392人,「福建人」也上升到540,736人,约占华族总人口的31%。(注82)   战后整个华族人口上升,马来亚联合邦成立时,在全国4,908,000人中,华族有1,885,000人,占总人口的38.4%,其中归类在福建籍约有538,200人,约占华族人口的28.6%,到1957年时,华族总人口为2,334,000人,福建人为740,600人,占华族人口的31.7%。(注83) 福建人在马来亚地区的人数虽是最多,但自19世纪以来,也只占约华族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然而,可能由于着重商业活动,在以财富为社会身份地位的主要衡量标准的马来亚,常扮着华族社会的领导角色。

新加坡南洋大学历史系毕业,留学澳洲在澳洲任教的杨进发在其对英殖民地政府官员对当地华族领袖态度的研究中发现,英殖民地官员在处理一般平民事务性的业务时,对华族社会的领导阶层相当尊重,但在涉及政治层面时,则对其有相当的偏见与岐视。(注84)  但为笼络华族并控制华族,英殖民地政府授予华族社会领袖各类衔头或勋章,杨进发在探讨19世纪新加坡的华族领导层时,曾列举陈笃生、陈金声、章芳琳、陈明水、陈金声、陈若锦、林文庆、宋旺相、畲有进、畲连城、陈成宝及胡亚基等 12位华族领袖获得英国的衔头或勋章,除畲有进、畲连城、陈成宝归属潮州帮,胡亚基是广东帮外,另外的 8位皆隶属褔建,包括己向清廷捐购官衔的章芳琳及陈金钟两人(注85)  杨进发也列出当时最重要的15位华族领袖人物,其中陈笃生、蔡沧浪、陈金声、章芳琳、陈明水、陈金声、顾永成、陈若锦、林文庆、宋旺相等10位皆隶属于「福建」,占那个时期华族领袖的67%。(注86)

二次大战以前,马来亚地区的华族资本共成立了华侨银行(1932年)、大华银行(1935年)、万兴利银行(1935年)、利华银行(1920)、广益银行(1912年)及四海通银行(1906年)等6间民营银行,华侨、大华及万兴利3间皆归属于福建帮。以实收资本额而言,设于新加坡的华侨银行一家的资本额就大于其他5家的总和,而设于槟榔屿的万兴利银行的资本额也大过粤帮设于新加坡的利华银行及设于吉隆坡的广益银行,而与潮帮设于新加坡的四海通银行相等。(注87)

拥有财富固然可令人称羡,然而财富本身必须经由教育、官衔或从事慈善事业始能转变为社会地位,个人常以购买官衔,设立或捐助学校,甚至设立医院去提高其社会地位。时至今日,马来西亚华族社会仍重视对学位的尊称,个人也以获授勋衔为荣。1805年出生于马六甲的陈金声,后至新加坡发展,为新加坡福建帮领袖及富商,1849年创立崇文阁,为马来亚地区的第一间华文私塾。(注88) 1854年由陈金声再创立萃英书院,其后各帮相继设立学塾,但除萃英书院有自建校舍外,其他学塾多设于庙宇、祠堂或会馆之内,学习内容除传统的大学、中庸、论语、三字经外,亦学习简单的读写与算数。(注89) 崇文阁及萃英书院都是义学,开放给华族子弟就学。(注90) 例如1798年出生于马六甲成为新加坡鉅富的陈笃生,可能因见当地医疗设施的欠缺,(注91) 于1844年创设医院(位于新加坡摩绵路Moulmein Road,今称为陈笃生医院),(注92) 医院的常设经费也由其他华族维持,陈金钟及陈明水则资助医院的扩建,(注93)  陈笃生、陈金声、陈金钟及陈明水全都是福建人。

1970年代中期,吴华对马来亚地区的华族各帮的会馆作了详细的调查,(注94)吴华认为,移居海外的华人,“既无本国政府作后盾,亦无当地政府为扶掖,只得和衷共济,自立更生,于是便有会馆、宗亲会和同业公会的设立,以收互助合作之效”。 (注95)  应和会馆(1823)、福建会馆(1840)、安溪会馆(1923)、晋江会馆(1929)、潮州会馆(1929)等会馆先后成立,(注96)  由于英殖民地政府视移居马来亚地区的华族为外人,除设立少数英文学校培养文书人员外,对华族的子弟教育不甚关心,但在早期也不干涉,任其自由发展。20世纪初,新式学校逐渐出现在马来亚,地缘性的会馆,纷纷创立学校,应和会馆于1905年设立应新学校,茶阳会馆也在1906年设立启发学校(茶阳是大埔客的组织,因为大埔古称茶阳),同年宁阳会馆设立宁阳学校,福清会馆亦于1918年创立培青学校,福州会馆则于1919年创立敦本学校。(注97) 新加坡的福建会馆自不例外,1907年设立道南学校,1915年设立崇福女校,1930年接办基督教会于1912年所创立的爱同学校,(注98) 森美兰的福建会馆也于1913年在芙蓉设立中华中、小学,(注99)  1885年创立的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更对华族的民族文化的支持与维謢不遗余力,由福建籍人士创办的中华中、小学(1913) ,中华女校(1925) 及其后的中华独立中学皆一再受到雪兰莪福建会馆在经费上的支持,同时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也设立奖贷学金协助清寒的华族子弟。(注100)

二次大战后,由于东西方冷战的紧张情势及随后的中国内战,马来亚华族子弟以往返回原乡中国升学的路消失, 1953年由陈六使倡议、新加坡的福建会馆支持下申办,获得整个东南亚华族,尤其马来亚地区华族的热烈反应与捐献下创立的南洋大学为当时东南亚地区的华文最高学府,南洋大学创立之初,筹备委员会所发表的宣言就揭示,为本地区华文中学毕业生提供深造之机会是创校主要目的之一。(注101)  虽然南洋大学后在新加坡政府主导下,逐渐失去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特色,并于1980年与新加坡大学合并为国立新加坡大学而关闭,(注102)  然而这间由陈六使创议设立的大学,至今仍为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华族心目中的伟大高等华文学府。

2001年林水檺在编着《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时,共收集了陈嘉庚、陈六使、李光前、陆佑、林连登、李成枫、胡文虎、林晃升、李延年及郭鹤尧等10位马来西亚重要的华族商人,(注103) 除陆佑、林连登、林晃升三人外,其他七位皆可算是「福建人」。(注104) 何启良所编的《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政治篇》中所举出的马来西亚华族历史上最具影响的8位政治人物中,除叶亚来及李三春两位外,其余的6位皆为「福建人」,福建籍人士占到75%,其中有主流派的陈祯禄与林苍佑,也有非主流派的陈平及林吉祥。(注105) 至于何国忠所编的《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文化篇》中举出的重要人物,有林文庆、林连玉、严元章、沈慕羽、许云樵、方修、方北方及姚拓等8位之重要人物,其中只有林文庆、林连玉及沈慕羽等3位是福建人,(注106)  约占37%,虽然其比例与福建籍人士在马来西亚华族总人口中只占三分之一左右相符,但相较于福建人在商业及政治领域,福建籍人士在文化领域的表现只可算是差强人意而已。

然而,吾人若对林水檺所收集的7位福建籍殷商作进一步了解时,便可发现至少陈嘉庚、陈六使、李光前、胡文虎、郭鹤尧及李成枫等6位,曾对马来亚地区的华族教育与文化有重大的贡献。陈六使对南洋大学创办的努力与贡献固然至今仍为马来西亚华族所称赞,出生在福建南安的李光前(1893-1967)对马来亚大学曾有巨款的捐献,(注107) 而其所设立的「李氏基金会」更是对马来亚地区许多华文学校的设立与维持,提供重要的经费资源,(注108)  1958年马来亚大学以其对新马社会的卓越贡献,授予李光前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注109) 胡文虎(1882-194)除在原乡中国设立医院及学校外,(注110) 也在新加坡设立「虎豹公园」,对华族的民族文化之维护深具贡献。(注111)  原籍福建同安集美的陈嘉庚(1874-1961),在新加坡经商多年致富,在马来半岛从拥有橡胶园15,000亩,被称为「橡胶大王」,除1921年创立厦门大学并维持其经费达16年外,1923年在新加坡创办《南洋商报》,(注112) 新加坡的华侨中学于1918年创办时,陈嘉庚是重要的推手。(注113) 出生于福建福州的郭鹤尧(1916--),3岁时随赴南往柔佛新山,经商致富而于1957年成立「郭兄弟有限公司」。郭鹤尧热心公益,曾担任宽柔中学董事长10年,对宽柔中学之经营做出重大贡献,(注114) 南方学院设立与发展,郭鹤尧更是功不可没。(注115)  出生于福建南安的李成枫(1908-1995 ) ,幼年家贫,只念过私塾,南来马来亚后,后成为一位成功的商人,成为南益油厂有限公司、南益饼干有限公司董事主席,南洋商报董事长,1974年出任吉隆坡的中华独立中学董事会主席,在他的努力下,学生人数由1974年的172人到1980年代的1,500左右,2000年时己超过4,700人,在董事长任内,历经1978年,1985年,1990年及1995年四次扩建,出钱出力却从不干涉校政,使吉隆坡的中华独立中学成为今日马来西亚著名的华文中学。(注116)   显然这些福建籍在商业活动上相当成功的商人,他们本身虽然所受的教育不多,却在维护与支持华族的民族文化上能出钱出力,或许这就是他们被称为「儒商」的重要原因。

六、结语

华族经多次自中国北方南迁,远离其政治与文化核心到达面对大海的闽南地区后,又受外来阿拉伯着重经贸活动的文化冲击,形成冒险重利的边陲文化,然而又未能完全脱离儒家重视教育与名位的传统,移居马来亚地区的福建籍华族社会,虽常以商业活动为其首选,也常以财富评量个人的成就,然而,整个马来西亚华族社会因仍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单凭财富无法服人,受人推崇的社会领袖需具诸多条件,而财富只是重要条件之一,具有财富的人必须至少具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等美名,始能受人尊敬,在马来亚福建籍社群中的领袖人物,固然多为殷实商业人士,但也需具热心支持民族文化的人格与行动,因而对华族的民族文化的认同与维护就成为传统的马来西亚华族社会的真正领袖人物的重要特征。此外,二次大战结束以后,英国撤离其对马来亚地区的统治,在马来土著民族主义的急速成长与华族族群意识的兴起相互激荡之下,华族从政之门的开启,以及教育普及的出现,都提供马来西亚华族有志之士通往领袖阶层之路,随着时代的变迁,福建人的涵盖范围固然扩大,福建籍领袖人物的来源也势将走向多元化与多样性。

注释
注1:俞云平、王付兵,《福建侨乡的社会变迁》(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页12。
注2:何绵山,《八闽文化》(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页1-2。
注3:俞云平、王付兵,《福建侨乡的社会变迁》,页69。
注4:何绵山,《八闽文化》,页28;何绵山,《闽文化概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页12。
注5:华人作为一个族群则称之为华族。大体上,我们可以将华族依其居住的地方分为「境内华人」及「境外华人」。境外华人指那些居住于今日台湾海峡两岸华人主要居住地以外地区的华人。境外华人中居住于海外者则为海外华人,那些并未出海,却离开中国本土者,如前往中亚、西伯利亚、印度等地的,可称之为「海内华人」。海外华人可再依其居住地区称为澳洲华人、美洲华人、非洲华人等,如需强调其国籍时,则可称之为美国籍华人(简称为美国华人)、马来西亚籍华人(马来西亚华人)。对仍拥有中国国籍的境外华人,则称之为华侨,境外华人的子孙可称之为华裔。在「华侨」及「华裔」上可依其居住地区、国家称为旅美华侨、旅日华侨及美国华裔、法国华裔。由于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盛行,华裔泰半成为居住国的公民,在政治意涵上,因而华裔多半就成为生物上的名词,指那些具有华人血统的人。
注6:在地理上,马来亚包含今日马来西亚联合邦的玻璃市、吉打、霹雳、雪兰莪、森美兰、马六甲、柔佛、吉兰丹、丁加奴、彭亨等位于马来半岛上的10州及槟榔屿与新加坡两个岛屿,见许云樵,《马来亚地理》(新加坡:世界书局,1963年),第1页。1948年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成立时,除新加坡外,其他上述地区都纳入其内,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宣布独立,新加坡也于1959年获得自治。1963年新加坡、沙巴(原北婆)、砂拉越与马来亚联合邦共组马来西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sia),两年后新加坡脱离联合邦独立。当地华社亦称马来西亚联合邦为“马来西亚联邦”。有关二次大战后马来亚地区的政治发展,见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台北:世界书局,1998年),第1-2、351-374、421-427、717-72页;方显,《星马史(新加坡:世界书局,1970年),第255-268页。
注7: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a.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8),pp.60,72,174,299.
注8:新加坡的福建会馆于1840年由永福宫改名,而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于1885年成立,时称福建公司。见吴华,《新嘉坡华族会馆志》第一册(新加坡:南洋学会,1975年),页57-59,及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网页:http://www.qzhqg.com/article/2010/0611/hqg_news_335.html (2010年9月17日下载)。
注9:吴华认为抗日战争爆发,促使马来亚华族“突破了地缘性的界域,打破了以往那种强烈帮派观念”, 见吴华,《新嘉坡华族会馆志》上册,第8-9页;林开忠也认为由于“华语”逐渐在马来亚地区取代方言,导致帮权的解组。见林开忠,《建构中的“华人文化”:族群层性、国家与华教运动》,吉隆坡:华社研究忠心,1999年,第174页。 1957年成立的马来西亚福建设团联合会似      已将全马原籍福建的华族都包括在一起。
注10:庄国土曾指出闽南地区因汉移民较晚入闽,闽南人文精神的两大特点为:冒险与进取精神和重商与务实逐利精神。见庄国土,〈海贸与移民互动〉,庄国土,《当代华商网络与华人移民--起源、兴起与发展》(台北:稻乡出版社,2005年),页47-76。
注11:清季前往东南亚一带的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其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求海外华人对其在国内的政治活动的支持,而非促进华族在海外的发展。黄乃棠在婆罗洲的垦殖,在今日砂拉越诗丕开发的「新福州」,可说是异数,有关黄乃棠在砂拉越的开垦活动见刘子政,《黄乃棠与新福州》(新加坡:新加坡南洋学会,1979年),页1-63。
注12:有关闽粤地区对外贸易港口的探讨见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台北:文星书局,1960年)页47-198。
注13:林仁川,〈明清福建烟草的生产与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3期,页37。
注14:这种以中国大陆为其活动中心的模式,其成因甚多,传统社会中深入民心的「安土重迁」以及「衣锦还乡」的观念,皆扮演着一定程度的角色,朝廷时而采用的招抚策略,在传统中国社会具有社会地位不受社会出身限制的情形下,海寇可因接受招受而晋身官场,一些海寇头目可因势力大而受抚为官,不必再在海外漂泊,似亦成为中国海寇「念念不忘祖国」而不愿在海外埋骨异乡的重要因素。有关明清时期政府对华族海上活动采剿、抚兼施策略所造成的影响,见古鸿廷,〈论明清的海寇〉,《海交史研究》2002年第1期 (2002年6月),页26-28。
注15:清代视私自出洋,已居留在外者为不安本份的人,不准回籍,如擅自回乡,以罪犯处置,乾隆时,一位曾在巴达维亚担任甲必丹的陈怡老,返回福建家乡时被捕,「流放极边,其家产被没入官。」见陈育崧,〈陈怡老案与清代迁民政策之改变〉,陈育崧,《椰阴馆文存》第一卷(新加坡:南洋学会,1983年),页137。
注16:例如1740年荷兰屠杀居住于巴达维亚(Batavia,今日之雅加达)华人达1万之多,史称「红溪事件」。此事传至中国,署理福建总督策楞在上奏乾隆皇帝时称「被杀汉人,久居番地,屡邀宽宥之恩,而自弃王化。按之国法,皆干严谴,今被其戕杀多人,事属可伤,实则孽由自作。」转引自李长傅,《中国殖民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0年),页170-171。
注17:庄国土,〈十九世纪以前华商经贸网络的形成和发展〉,古鸿廷、庄国土等着,《当代华商经贸网络--海峡两岸与东南亚》(台北:稻乡出版社,2003年),页14。
注18:王赓武,《中国与海外华人》(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錧,1994年),页6。
注19:有关东南并亚华族移民重商活动的探讨,见古鸿廷、曹淑瑶,〈近代东南亚华族移民重商原因之探讨〉,Journal of Diaspora Studies,第2卷第1期(2008年6月),页149-168。
注20:有关清代改变政策的讨论见吴剑雄,《海外移民与华人社会》(台北:允晨文化实业有限公司,1993年),页39-45。
注21:有关契约劳工及猪仔的讨论,见吴剑雄,《海外移民与华人社会》,页50-103。
注22: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就有大批的工人从中国南部及印度前往英属马来亚,1911年时,整个英属马来亚共有人口2,672,800人,其中马来族(包括其他土著)为1,437,700人,华族916,600人,印度族267,200人,欧洲籍(包括所有白种人)111,000人,分别占当时总人口的49.2%,35%,14%及1%,1941年时,总人口升至5,511,100人,马来族有2,278,600人,华族2,379,200人,印度族744,200人,欧洲籍58,400人,人口比例分别为41%,43%,14%,及1%,见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a,  p.297, Appendix III. 华族不仅是构成马来亚主要人口的一族,对马来亚的经济发展也扮演重要角色,曾任雪兰莪、吡叻等地参政司(Resident)的瑞天咸(Sir Frank A. Swettenham)就以马来联邦的“筋骨”(bone and sinew)一语赞誉华族的贡献,见John G. Butcher, The British in Malaya, 1880-194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53.
注23:W. R. Roff, The Origins of Malay Nationalism, 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1967,  pp. 34-35.
注24:W. R. Roff, The Origins of Malay Nationalism, pp. 110-112.
注25:一般认为马来保留地政策是为了保障马来人的土地所有权,以防止人口日增的华人控制土地,见薛君度着,颜清湟译,〈两次世界大战间的英属马来亚〉,《南洋学报》,第18卷第1、2期(1964),页15。
注26:洪国平,〈马来西亚农村贫困问题〉,《南洋学报》第23卷第1、2期(1968年),第25页。
注27:洪国平认为,马来保留地政策的实施,一方面造成许多土地无法开发,另一方面使得居住乡间的马来农民因负债而无法将土地转让给可出高价的他族人士,因而成为马来地主剥削的对象,间接造成马来农村的贫穷,见洪国平,〈马来西亚农村贫困问题〉,第22-27页。
注28:陈达的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移居海外的华人,泰半出自经济压力,且许多移民在出国前己有经商经验,见陈达,《南洋华侨与闽粤社会》(上海:上海书局,1938年),第48、78-79页。
注29:郭鹤尧描述当时的情形为「南来先辈,一般都靠卖劳力为生,稍为积蓄就经营小生意。」见安焕然、吴华、舒庆祥合着,《公心与良心,郭鹤尧》(柔佛新山:彩虹出版有限公司/新山托德书香楼,2004年),页7。
注30:颜清湟,〈新马华人社会的阶级结构与社会地位流动(1800-1910)〉,林水檺、骆静山编,《马来西亚华人史》(吉隆坡:马来西亚留台校友联合会,1984年),页201-202。
注31:颜清湟着、栗明鲜等译,《新马华人社会史》(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1年),页299。
注32:郑瑞玉、马季勋编,《马来西亚及其东南亚邻国史》(雪兰莪:马来西亚董教总全国华文独中公委会课程局,1999年),页133。
注33: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a, p.299, Appendix v;唐苏民,《马来亚华侨志》(台北:华侨志编纂委员会,1959),页110-111。
注34:黄建淳,《晚清新马华侨对国家认同之研究--以赈捐、投资、封爵为例》(台北:中华民国海外华人研究学会,1993年),页225-248。
注35:林孝胜,〈清朝驻星领事与海峡殖民地间的纠纷(1877-84)〉,柯木林、吴振强,《新加坡华族史论集》,页160。
注36:有关清政府派遣官吏出访海外以便加强海外华人效忠「祖国」政府的讨论见崔贵强,〈晚清官吏访问新加坡〉,《南洋学报》,第29卷第1、2期(1974年),页15-29。
注37:有关海外华文教育的探讨见,古鸿廷,《教育与认同:马来亚华文中学教育之研究1945-2000)》(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宋哲美,《英属婆罗洲华侨教育》(台北:华侨教育丛书编辑委员会,1958年);周聿峨,《东南亚华文教育》(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周胜皋,《海外华文学校教育》(台北:侨务委员会,1970年);许苏吾,《新嘉坡华侨教育全貌》(新加坡:南洋书局,1950年);唐青,《新加坡华文教育》(台北:侨务委员会,1964年);莫顺生,《马来西亚教育史》(吉隆坡:林连玉基金会,2000年);郑良树,《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共四分册(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1998-2003年)。
注38:有关清代新马地区华族领袖人物向满清政府捐购官衔情形及其影响,参阅颜清湟着,张清江译,〈清朝鬻官制度与星马领导阶层(1877-1912)〉,柯木林、吴振强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新加坡: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72年),页49-88;黄建淳,《晚清新马华侨对国家认同之研究--以赈捐、投资、封爵为例》,页225-238。
注39:有关清代官制之讨论见古鸿廷《清代官制研究》(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5年第2版) 。
注40:颜清湟着张清江译,〈清朝鬻官制度与星马华族领导层(1877-1912)〉,柯木林、吴振强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页71-72,附表一,页75-82,附表三。
注41:颜清湟着,张清江译,〈清朝鬻官制度与星马华族领导层(1877-1912)〉,页70。
注42:关于英属殖民地政府对华文教育采取自由放任态度的理由,郑明泮认为英属殖民地政府对华文教育,在于殖民地政府视华人为外国居民,政府没有义务去承担教育的责任,只好听任其自由发展。见Paul Chang Ming Phung郑明泮,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n A Plural Society – A Malaysian Case Study( Kuala Lumpur: Malaya Publishing & Printing Co., 1973), pp.9-28;.古鸿廷,〈战后马来亚地区华文教育之研究〉,《东南亚季刊》,第3卷第2期,1998年4月,页53-54;莫顺生,《马来西亚教育史1400-1999》(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2000年),页25。
注43:太平洋战争爆发时,全新加坡只有四间华文中学,参看吴华,《新加坡华文中学史略》(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76年),页9。
注44:有关英属马来西亚华人社会阶层中的「士」,见颜清湟,〈新马华人社会的阶级结构与社会地位流动(1800-1910)〉,页201-218。
注45:例如,1930年金文泰Cecil Clement 就任海峡殖民地总督后,实施许多限制华人的政策,其决策过程中,并未资询当地的华人领袖,有关金文泰的各项「排华」政策的实施及其影响见Hung-Ting Ku古鸿廷,, ”British Colonialism versus Chinese Nationalism, ” Journal of the South Seas Society, Vol. 44, Parts 1&2, 1989,  pp.91-103.
注46:1920及30年代,除了2位由新加坡、槟榔屿商会选出的非官方议员,其他非官方议员全由殖民地政府任命,见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何启良编《匡政与流变: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政治篇》(台北: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2001年),页30。
注47: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页31。
注48:W. R. Roff, The Origins of Malay Nationalism, pp. 109-110.
注49:W. R. Roff, The Origins of Malay Nationalism(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1967), pp.178-247.
注50:有关马来亚华族参与独立的争取及其与马来人间之相互行动,见陈剑虹,〈战后大马华人的政治发展〉,林水檺、骆静山编,《马来西亚华人史》,页106-117;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1946-1957)》(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72年),页141-163。
注51:1969年的「513种族冲突事件」后,一个由副首相阿都拉萨(Abdul Razak)为首,总揽军政大权的「国家行动理事会」取代了内阁及国会,1970年9月东姑辞去首相,拉萨宣布解散国家行动理事会,恢复国会的运作,首先修改宪法,规定马来人特权不受议会审查。见郑瑞玉、马季勋等编,《马来西亚及其东南亚邻国史》(雪兰莪:马来西亚董教总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课程局,1999年),页297-298。联合邦政府也宣布实施新经济政策(New Economic Policy),透过政府的干预,高等教育机构的入学许可不再依成绩高低,而是依政府认定的族群比例或其他方式。新经济政策见Second Malaysia Plan,1971-1975 (Kuala Lumpur: The Government Press, 1971).
注52:默迪卡调查中心在2006年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见《星洲日报》‧2008年8 月3日。
注53:不论是反对党领袖的林吉祥,或是马共首领陈平(王文华)皆可算是马来西亚福建人。
注54:汪慕恒编,《东南亚华人企业集团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页90-91。
注55:1957年马来亚独立时,郭鹤年意识到以打入并掌握以前由英国贸易公司控制的市场。见原不二夫编,刘晓民译,《马来西亚企业集团的形成与改组》(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页72。
注56:原不二夫编,刘晓民译,《马来西亚企业集团的形成与改组》,页79-84、98-102。汪慕恒编,《东南亚华人企业集团研究》,页106-107。当然,有土著在各企业董事会,跟1971年以后新经济政策的规定有关,见 Gordon P. Means, Malaysian Politics: The Second Generation (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23-27.
注57:李皖南,﹙马来西亚杰出的华人企业家林金煌﹚,见新华网东盟频道: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www.g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1/06/content_11595340.htm(2010年9月28日下载)。
注58:汪慕恒编,《东南亚华人企业集团研究》,页125,136。
注59:2001年,由何国忠、何启良、林水檺 3位当代马来西亚学者所撰,台湾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出版有关马来西亚历史人物,分为文化、政治及儒商3个领域,故著者从前述3个领域各取一位褔建籍人士作为代表。
注60:陈六使原籍福建同安,曾在集美小学念过3年小学,20岁前往新加坡,任职于陈嘉庚的公司,陈六使受陈嘉庚影响,热心教育事业,1936年陈嘉庚集资16万叻币,购买400英亩橡胶园,以其收益作厦门大学基金,其中5万元即由陈六使所捐助。见傅文义,〈陈六使与南洋大学〉,李业霖编,《南洋大学史论集》(吉隆坡:马来西亚南洋大学校友会,2004年),页96-97。
注61:陈六使首次提议华侨在马来亚创办大学的谈话,见《南洋商报》1950年9月10日。
注62:关南洋大学的创办经过,见南洋大学,《南洋大学创校史》(新加坡:南洋大学,1956年);陈金土,〈从福建会馆创办南洋大学看华文教育中的「商人、会馆教育」的连锁关系〉(新加坡:南洋大学历史学系荣誉学位论文,1970年);林孝胜,〈陈六使:胶业巨子与南洋大学创办人〉,林水檺编,《创业与护根: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台北: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2001年),页41-82
注63: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页578。
注64:资料来源:林孝胜,〈陈六使:胶业巨子与南洋大学创办人〉,页41-82;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1923-1965》,页382-383、568。
注65:资料来源:何国忠,〈林连玉:为族群招魂〉,何国忠主编,《承袭与抉择: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文化篇》(台北: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2001年),页39-76。
注66:何国忠,《马来西亚华人:身份认同,文化与族群政治》(吉隆坡:华社研究中心,2002年) ,页41;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页50-51。
注67: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页38。
注68:Tan Cheng Lock, Malayan Problems From A Chinese Point of View, p. 22.
注69:马华五十周年档庆特刊编辑委员会,《为国为民:马华公会五十周年党庆纪念特刊》(吉隆坡:马华公会,1999年),页74。1963年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与新加坡、砂拉越、沙巴合组马来西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sia),马来亚华人公会也因而更名为马来西亚华人公会,但仍简称为马华公会。
注70:1969年“513种族冲突事件”后,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终止国会的运作直到1974年才再度举行国会大选。联盟扩大组织,除原联盟中的三大政党外,加上回教党、砂劳越国阵、沙巴国阵等组成“国民阵线”(Barisan Nasional,简称“国阵”)。见王国璋,《马来西亚的族群政党政治(1955-1995)》(台北:唐山出版社,1997年),页107-146。
注71: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页53。
注72:陈祯禄与薛尼之电台辩论,见李业霖主编《南洋大学走过的历史道路》(吉隆坡: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2002年),页14-22。
注73:教总33年编辑室编,《教总33年》(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1987年),第页333。
注74:郑良树,〈陈祯禄:学者型的政治家〉,页54。
注75:〈为华社鞠躬尽瘁,没陈祯禄没公民权〉,《光明日报》,2008年7月29 日。
注76:为表彰陈祯禄对马来亚独立廷建国的贡献,陈祯禄不但被授敦爵头衔,吉隆坡及马六甲两地都有陈祯禄街(Jalan Tan Cheng Lock)。
注77:1819年莱佛士(Stamford Raffles)开埠新加坡后,新加坡因港口优良,地方秩序安定,不久就成为东南亚最重要的商港,每年至少有200只商船由中国运来生丝、瓷器、茶叶等,在由此转运各地,大批华人也由中国华南地区南来马来亚,见罗肇德、黄今英主编,《新马史》(新加坡:胜利书局,1976年),页63、65。
注78:杨进发着,陈万发译,〈十九世纪新加坡华族领导层〉,页33;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a(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8),p.xi.
注79: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a, p. xi.
注80:以上资料来自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a, pp. x, xi, 297.
注81:Maurice Freedman, “Immigration and Associations: Chinese in Nineteenth-century Singapore, ”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Vol. 3, No. 1, 1960, p.26.
注82: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Malay, p.299, Appendix v.
注83:Victor Purcell,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pp.223-224.
注84:C. F. Yong杨进发,“ British Attitudes Toward the Chinese Community Leaders in Singapore, 1819-1941, ” Journal of the South Seas Society, Vol.40, Parts 1 and 2 , 1985, p. 75.
注85:杨进发着,陈万发译,〈十九世纪新加坡华族领导层〉,柯木林、吴振强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页36,45。
注86:杨进发着,陈万发译,〈十九世纪新加坡华族领导层〉,页36。
注87:骆静山,〈大马半岛华人经济的发展〉,林水檺、骆静山编,《马来西亚华人史》,页253。
注88:郑良树,《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一分册(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1998年),页16-17。
注89:有关萃英书院之设立与经营,见许苏吾,《新加坡华侨教育全貌》(新加坡:南洋书局,1950年),页14-16。
注90:郑良树,《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一分册,页23。
注91:事实上,在英属马来亚,直到1931年,华族病患只能进入设备较差的中央医院(General Hospital)接受治疗。见John G. Butcher, The British in Malaya, 1880-1941.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168.
注92:1844年创立的陈笃生医院,目前是新加坡第二大的医疗单位,为纪念陈笃生,医院所在的路名己改为陈笃生路 Jalan Tan Tock Seng,见 新加坡政府网页http://repat.moi.gov.tw/02introduction/int_a_main.asp?id=220,2010年10月1日下载。
注93:杨进发着,陈万发译,〈十九世纪新加坡华族领导层〉,页41。
注94:1975年吴华出版了《新嘉坡华族会馆志》共三册(新加坡:南洋学会,1975年);2年后,吴华又出版了《柔佛新山华族会馆志》(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1977年)。
注95:吴华:《新嘉坡华族会馆志》第一册,页1。
注96:吴华,《新嘉坡华族会馆志》第一册,页50-52,57-59,111,107,128-130。
注97:吴华,《新嘉坡华族会馆志》第一册,页4-5。
注98:许苏吾,《新嘉坡华侨教育全貌》,页 29-30,48;郑良树,《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史》第一分册(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1998年),页162。
注99: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工委会编,《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吉隆坡:马来西亚福建设团联合会,1993年),页161,。
注100: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工委会编,《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页136-139。
注101:《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南洋大学,1966年),页2;〈南大创立宣言〉的全文见李业霖编,《南洋大学走过的历史道路》,页23-24。
注102:有关南洋大学的改变与关闭,见古鸿廷、张晓威、曹淑瑶,〈新加坡南洋大学的改革与关闭〉,《南洋问题研究》2003:11,2003年3月,页1-30。
注103:林水檺编,《创业与护根: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页1、42、86、110、142、205、240、275、291、331。
注104:郭鹤尧原籍福建福州,依今日「福建人」的定义,可算为福建人。事实上,当马来(西)亚福建社团联合会逾1958年成立后,整个原籍福建省的马来(西)亚华族都被称为「福建人」原籍福建褔州的郭鹤尧及原籍福建云霄的黄复生的名字就出现其中,见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工委会编,《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页198-200,211-213,。
注105:何启良编,《匡正与流变: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政治篇》(台北: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2001年),页2、26、63、97、146、179、201、246。
注106:何国忠编,《承袭与抉择: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文化篇》(台北:中央研究院东南亚区域研究计划,2001年),页2、40、70、97、131-132、177-178、207-208、244。
注107:1949年马来亚大学成立时,李光前捐献叻币25万元,1951年再为图书馆之建立捐款叻币25万元,见胡兴荣,〈李光前:以商养儒兴学之典范〉,林水檺编,《创业与护根: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页102;李光前之捐献被刻在原马来亚大学位于新加坡武吉知马校园的行政大楼大理石墙上,1980年2月18日著者曾亲眼目睹该纪念碑。
注108:有关李氏基金会之叙述,见胡兴荣,〈李光前:以商养儒兴学之典范〉,页99-100。
注109:胡兴荣,〈李光前:以商养儒兴学之典范〉,页103。
注110:有关胡文虎的各项事迹,见陈星南,〈胡文虎:一位华商对国家与社会的贡献〉,林水檺编,《创业与护根: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页141-146, 152-154。
注111:虎豹公园墙上绘有许多华族警世及劝善的民间故事图像。
注112:陈嘉庚的上述各项事迹,见陈嘉庚,《陈嘉庚回忆录》(厦门:集美陈嘉庚研究会)1993年翻印1950年版)上册,页23-31;杨进发,〈陈嘉庚:为振兴中华而不悔〉,林水檺编,《创业与护根: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页1-40。
注113:郑良树、魏维贤编,《马来西亚•新加坡华文中学特刊题要附校史》(吉隆坡:马来亚大学中文系,1975年),页260-262。
注114:宽柔中学校刊编委会,《宽柔中学校刊(1964-1984)》(柔佛新山:宽柔中学,1984年),页61-63;80周年校刊编委会,《宽柔中学校刊(1985-1994)》(柔佛新山:宽柔中学,1994年),页6;许文荣,〈郭鹤尧:文教工作的长征将领〉,林水檺编,《创业与护根: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页346-352。有关郭鹤尧的生平及其对华族文化活动,尤其位于柔佛新山的宽柔中学的捐献,见安焕然、吴华、舒庆祥合着,《公心与良心:郭鹤尧传》,页14-22、101-112。
注115:许文荣,〈郭鹤尧:文教工作的长征将领〉,页352-353。
注116:有关李成枫的各项事迹,见龚宜君,〈李成枫:马来西亚华教之光〉,林水檺编,《创业与护根:马来西亚华人历史与人物儒商篇》,页275-290;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工委会编,《马来西亚福建人兴学办校史料集》,页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