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文化”一词的创造

 星洲日报/言路2011.01.26

“马华文化”一词的创造
安焕然

1982年,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会长张景良在《马华文化探讨》一书序言中,说了以下这么一段颇有意思的话:

“今天我们并非生活在姜太公所垂钓的渭河边上,更不曾踏过屈大夫所行吟的汨罗江畔;洞庭湖上的云霞和钱塘江上的春潮已经和我们无缘,我们是在椰风蕉雨的南国长大,这里是我们的家乡,这里的一切都和我们的休戚攸关,使我们不得不加以关注,我们所特别关注的是华裔同胞在这蜕变时代里的环境适应问题。我们相信只要华裔同胞重新检讨他们的文化生活,并明了国家的需要,华人文化是没有理由不能在国家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的。”

解读这段话语,不难发现,对于马华文化的探讨,其关怀向度明显是指向马来西亚本土,而且是强烈要求马华社会需积极参与马来西亚国家文化的构塑工程。

回到当年的时空背景和历史情境中去探察。在1970年代,官方对“国家文化”的构塑,基本主张以土著文化和回教文化为核心。非土著文化(如华人文化和印度文化)虽然也可以融合进来,但它必须以与土著文化和回教文化为核心的基本原则不相冲突为前提。而在文化政策的执行上,人为的行政偏差,当年即使是连华人舞狮的公共表演,也备受刁难。

这种文化上的冲突,有其族群政治经济资源重新再分配的背景,而在国家文化整合的策略主张上,实际上又是多元主义(pluralism)和统合主义(corporatism)之争。马来西亚各族群对国家文化的塑造,存在不一致的看法。马来新兴精英主张非马来人应最终同化于马来社会之中,但另一方面,非马来社群(例如华人)则主张马来西亚各族群应整合在多元文化(cultural pluralism)的社会里,要求每个族群都应该保留各自的族群认同和族群文化。

在此种文化氛围之下,激起了马华社会忧患的自省,困惑的寻路。诚如谭亚木、周福泰在《根:文化研讨会论文集》之引言所指出的,70至80年代,华人文化问题,亦像华文教育问题一样,成了马华社会最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在国会内外的争辩,还是华人社会内部,包括华社领导,乃至市井小民,都热烈谈论着华人文化的问题,因而蕴酿了一股文化觉醒的时代氛围。

70年代末,马华文化建构问题的探讨成为华人社会一个相当重要的议题。基于华人文化应是国家文化主要构成的一部份,以反映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文化国体的信念,留台联总于1979年7月21日,首次主催华人文化基本问题研讨会,来年又先后在各地举办有关华人文化的各种专题研讨会。1982年研讨会上的主要论文结集,并以《马华文化探讨》为书名出版。根据该书主编赖观福的说法,有关华人文化问题的探讨,过去是附在东南亚研究范畴里,而“马华文化”一词在当时,学术上还未出现。因而编者以“马华文化探讨”为书名,“无非是一种尝试,一种创举。”由此观之,“马华文化”实是一个“创造”出来的新名词。

赖观福在《马华文化导言》中明确指说:“我认为原来的中华文化,在马来西亚的土壤生长,受到客观的时空因素的影响,产生了某一些变化,染上一些马来西亚的色彩,便可名之为马来西亚华人文化,或简称为马华文化。”

暂且不论“马华文化”一词的最早出现究在何时,追溯此一词汇的创造,只是想说明,大马华语用词的规范,必须顾及我国本土的历史文化情境,而不是仅仅以某某字典为依据,或是一味地向中国规范用语的靠拢和盲从。忽略本土的历史文化情境去“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其中的生命情感自然就少了一股“乡土味”。

文字语言的规范,需要有文化土壤的培植。近来,对“狮子舞”和“舞狮”的争论,不是对与错的问题。关键在于,若以“狮子舞”来取代“舞狮”,尤其在课本上也这样使用来进行华语文教育,是否更适合于本地历史文化的语境?这才是我们争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