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诉讼与新闻自由

当代马华文存 社会卷 90年代

诽谤诉讼与新闻自由

林吉祥

 

315日是行动党副秘书长兼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林冠英的长女林芷帆的8岁生日。这是林冠英第一次无法陪女儿渡过她的生日,亦无法送她任何的生日礼物,只能告诉她一个故事。

 

冠英写了一则有关中国900年前的故事:一位母亲在儿子背上刺了精忠报国”4个字,意思是忠心爱国,为的是要儿子紧记国家比个人更重要的道理。

 

这位年轻人就是后来成为中国的伟大爱国将军岳飞(公元11031142年),南宋时候在对抗北方侵略者的战争中的杰出人物,后来遭投降派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

 

这一则故事不只是与芷帆有关,同时也与国阵领袖有关,特别是:以为爱国就是政府领袖特权。真正的爱国者,是那些为捍卫马来西亚人民的基本人权以及公正、真理和自由理念,准备作出个人最大牺牲的人,例如在国阵不公正制度底下的受害者,不管是林冠英、安华、艾琳、詹德拉慕扎法博士,还是去年923日被逮捕的改革示威者。

 

在大马,我们有很多的法律;可是却拥有很少的公正。前全国总警长拉欣诺已经承认殴打安华,后者是在去年920日晚上被逮捕后被关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并且被蒙住眼睛及被铐上手铐。

 

为何总检察长丹斯里莫达阿都拉还犹疑不决,没有负起逮捕及提控拉欣诺的责任?莫达不必等到皇家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出炉,因为拉欣诺本身已经公开承认殴打安华,以至不只给这名前副首相;同时也给马来西亚一个黑眼圈

 

在莫达没有逮捕和提控拉欣诺的一天,就是人民和国家遭到不公的一天。

 

我因此要促总检察长立即下令逮捕及提控拉欣诺,以显示我国不只有法律,同时也有公正。

 

在周日,《新海峡时报》总编辑拿督卡迪耶辛在他的每周专栏中针对3家报章面对2亿5千万元的诽谤官司事件写道:

 

“副教育部长在周一促国际出版商在本地设立印剧厂,以出版较廉宜的外国杂志、课本和小说供应本地市场时,必定有其特别意义。

 

拿督冯镇安博士说,他们能够出版本地作者及学术人员的作品,以在本地及其他亚洲国家销售。

 

他说,这项努力能将马来西亚转变成一个学术、科学及文学出版物的印刷及销售中心。

 

他说,他们可以以马来西亚作为国际分销出版及印刷品的基地。

 

但在作出这项呼吁时,冯镇安似乎漠视了最近几周的发展,已经使我国所要的出版及印刷中心较失吸引力。

 

任何熟悉出版及印刷业者将知道,官司及索取巨额赔偿不是受出版商及印刷商欢迎的东西。

 

尤其它们在我国时常出现,特别是在最近几周,所索取的赔偿额在任何发展中国家都是前所未闻的。

 

首个巨额诉讼案由商人米占马哈迪提出,他起诉亚洲华尔街报的印刷商StarPapyrus印刷有限公司(星报集团的子公司)事关一家美国人拥有的报章在14日的一篇文章,米占索取1亿5千万元的赔偿。

 

商人兼报章拥有人丹斯里陈志远也针对《亚洲华尔街报》在去年1221日的一篇文章,起诉StarPapyrus印刷有限公司,索取2亿元赔偿。

 

而陈志远的报章《太阳报》却因为刊登一则有关首相马哈迪医生在记者会的新闻而被安华起诉毁谤,索讨1亿元赔偿。

 

行动党秘书长也加入起诉行列,他针对《马来西亚前锋报》在一篇引述退伍军人协会的谈话说林吉祥不爱国的文章,而起诉马来前锋报有限公司,要求赔偿2亿5千万元。

 

这名反对党强人然后起诉《新海峡时报》及《新海峡时报星期刊》,要求个别赔偿2亿5千万元,因为它们分别在21921日刊登了他宣称诽谤他的两则漫画。

 

这些巨额索偿官司不只肯定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好打官司的社会,同时也试图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金钱利益,而不是要恢复‘受到打击的形象。

 

有鉴于此,传媒在报道或评论打这些大官司的人或他们的活动时,必须谨慎。

 

如果《马来西亚前锋报》、《星报》、《大阳》、《新海峡时报》及《亚洲华尔街报》面对这种问题,其他的报章也同样会面对。

 

卡迪耶辛的一些评论还算中肯。我奇怪他为何突然间和迟迟地才觉察到最近几周的发展,已经使我国所要的出版及印刷中心较失吸引力,特别提到官司所索取的赔偿额在任何发展中国家都是前所未闻的。

 

为何当米占马哈迪的毁谤诉讼要求1亿5千万的赔偿,以及陈志远起诉Star Papyrus因印刷一篇刊登在《亚洲华尔街时报》的文章时,卡迪耶辛没有远见地看到巨额的毁谤诉讼所带来的祸根?事实上,并非只有上述两宗诉讼案而已,在我尚未入禀法庭起诉毁谤之前,卡迪耶辛应早就晓得陈志远经已起诉佐摩教授毁谤,要求赔偿2亿5千万零吉。

 

为何卡迪耶辛只在我跟随着的三宗毁谤诉讼案(分别起诉《马来前锋报》、《新海峡时报》及《新海峡时报星期刊》,每宗涉及2亿5千万零吉)后,才有所警惕?

 

我完全同意指涉及巨额的毁谤诉讼将会给言论和新闻自由带来寒慄效应,这也从最近一名联合国特派员阿比胡先,为弘扬和保护言论自由权利的一份报告中突显出来。

 

阿比胡先说,大马的毁谤法对言论自由,“看来带来很大的寨慄效应,这需要受到制约

 

但报章在制约这些毁谤法所导致不健康甚至危险的趋势到底作出了什么贡献?卡迪耶辛本身从不关心这种情况,直到两份在其管辖下的报章接到涉及巨额的毁谤诉讼案后他才开始警惕。

 

我的巨额毁谤诉讼案,是为了遏制那些由著名的显赫人物所进行的巨额毁谤诉讼案所带来的寒慄效应,我希望有关反寒慄效应,能带来一丝清醒,以及希望大马将不会因所索取的赔偿额在任何发展中国家都是前所未闻的而成为另一令人质疑的卓越表现。

 

当由显赫人物所进行的巨额诉讼所导致的“寒慄效应”尚未受到抑制为止,那么反寒慄效应的巨额毁谤诉讼将持续下去,从而捍卫言论自由。

 

21-03-1999《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