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破坏最好的答案,就是建设

 当代马华文存 社会卷 90年代

对付破坏最好的答案,就是建设

谢春荣

 

华团突破传统的保守角色

 

19851012H,由全国廿七个华团领导机构签署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正式发表。这分宣言不但充分地表达了全国华裔同胞对政治、经济、教育、社会、国家文化和公民权等问题的意见。更重要的是,它表现了华社要求民主、维护民权、捍卫宪法基本精神、反对种族主义及宗教狂热主义的决心,标志着华团已经突破了传统的保守社会角色,毅然站到了民主政治斗争的前端。

 

从《宣言》坚持民主的基本精神来看,《宣言》所提倡的社会改革,是一项长期及艰巨的工作。但从《宣言》发表至今虽然只有短短的八个年头。我们的一些华团领导机构,似乎已经忘却了《华团宣言》这回事。而从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来看,华团里甚至开始出现一种过时论,认为《华团宣言》已经不合时宜,应该被修改或被淘汰等云云。在这八个年头里,我们的确是经历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变化:在国际上我们经历了中国天安门六四事件、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崩溃、美国发动对伊拉克战争、苏共政权的跨台及苏联的解体及中国经济的起飞等等。在国内,我们则经历了茅草行动、马共签署和平条约'对中国通行禁令的解除、民权委员会重组事件,修宪风波及“2020年宏愿"的迷惑,并面对着一个经济一片大好的形势

 

这一切一切所形成的大气候,大概都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人们对《华团宣言》的看法与态度但这一切的一切,是否真的说明了《华团宣言》已经过时而必须加以冷藏呢?

 

《华团宣言》的再肯定

 

在《宣言》发表后是年1215日,华团领导机构便紧接着成立了全国民权委员会、并制订九大目标,作为贯彻《华团宣言》的第一阶段工作。这九大目标,即:(一)废除土著与非土著的区分,反对土著至上的经济政策;(二)文化政策的制定必须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三)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及各族语文;(四)严厉取缔非法移民以维持社会安全;(五)严厉取缔贪污;(六)全面发展新村使之纳入国家发展主流;(七)遵从一人一票民主选举原则,公平划分选区;(八)重新检讨违反基本人权的法令及(九)公平处理公民权申请。

 

这些目标的提出,虽然是以该阶段的局势作为基础,但以今天各方面的情况来看,这些目标仍不失其现实意义,因为其问题并未获得解决,其中一些更有恶化的趋向。

 

让我们来看看第一、第二及第三目标。此三个目标之提出,基本上是反对种族主义。《华团宣言》强周我国社会的多元本质,主张民族平等原则,认为土著至上主义是我国种族两极化的根源,故在政治上反对土著与非土著的区分,在经济上反对新经济政策的土著主义,在文化教育上反对单一语文、单一文化和单一民族的政策。

 

在《华国宣言》发表八年后的今天,无可否认的是,我国的种族气氛有淡化的迹象,但必须认清的是,这种表面上的淡化并不表示种族矛盾已从根本上解决。新经济政策虽然已在1990结束。但其土著主义政策并没有结束,仍然在第二经济展望纲领下继续发扬光大。根据杜乾焕博士的看法,在第二经济展望纲领下,政府将特别侧重增加土著在更高阶层的参与权;为非土著不满的固打制将继续存在;土著的企业股权仍然至少要卅巴仙;很多公共机构一旦私营化,其大部分股权也将保留给土著。而在教育方面呢?

 

一些国阵成员虽然不断表示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条已经在尚未公布的1990年新教育法令里被删除,但新教育法令迟未公布,华小颈上的这个致命绳索并未解除。国家文化政策呢?前几天,在国庆日的南洋商报,有一位来自我国官方战略与国际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还不断置疑马来西亚文化的多元性,高谈马来民族主义就是马来西亚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是与马来西亚民族主义对立的殖民地文化放任主义等云云。这种论调显示,政府的高层决策人员,并未放弃单一文化的政笨,所以,种族气氛的淡化只是一种假象。在这个种族问题上,假如我们在这美丽的假象里自我陶醉,那我们很快的就会在歌舞升平之中迷失了方向。种族矛盾之缓解,也许可以被解释为我们多年来在政治斗争中所取得的小成,但假如我们因此而放弃《华团宣言》对种族主义的抗争,这就是被小胜利冲昏了头脑!

 

《宣言》中的第3、第4及第5目标,涉及我国社会发展方面,贪污问题在官官相护、反贪污局无权威而且不中立、不独立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获得改善,几乎每一项涉及高层人员的贪污事件,最终都以不了了之收场!至于华人新村、至今仍可说被摒弃于国家发展主流之外,其他问题如人口拥挤、土地缺乏、教育设备差、贫穷及基本设施不完善等等,仍然纠缠着每一个新村的居民,而从邻国不断涌入的非法移民浪潮,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治安问题,减少了本地人的就业机会,但此问题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有加剧的迹象,说明政府在这方面并没有作出应有的努力。

 

《宣言》中的第7、第8及第9个目标,是争取公平的选举制度、撤消违反民主人权的法令。在这方面,很明显的,还未出现令人鼓舞的进展-I960年内部安全法令、紧急状态法令、1975年大专(修正)法令、1975年必须(保安案件)修正条例,1948年煽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都未被有关当局检讨或撤消。其中最具争论性的内部安全法令,反而不时被有关当局加以肯定,成为我国政治稳定的保护伞,经济繁荣的守护神。

 

民主选举是民主政治最重要一环

 

另一方面,从最近7月选举委员会所公布的最新选区划分草案图来看,虽然各选区的选民人数都在6万名的局限内,但严格地说,各选区的选民人数的差距仍然很大。就以直辖区来说,在选区划分之后,原来的7个选区,增加至10个选区。直辖区人口的激增,选区的增加是合理的,但在新选区之中,其中士布爹选区及敦拉萨镇的人数,仍然相差15900多人。雪州境内选区选民人数悬殊的情况更为严重:巴生和沙白安南国会选区的选民人数差距是32500人;巴生港口及沙白州议会选区,选民人数的差别是24464人(34,570:10,106)。在马六甲,榴连老温州选区选民有15995人,比起只有7198人选民的森州议席,选民人数超出二倍。这种情况说明,最小选区的一票,抵得上最大选区的三、四票,而具讽刺性的是,这些小选区,大多数是国阵的强区。这不仅无法反映一人一票的议会民主精神,也令人置疑选区委员会的中立性。

 

另一方面,今年初选举委员会撤消重划选区的事件,也反映了同样的弊病。按照正常的程序,在国会及所有州议会作出决定要增加选区之前,选举委员会是不可能进行国、州议席重新划分的工作的。但令人惊奇的是,至今年初,以吉兰丹州为例,该州是一个最后修宪的州,但在国会修正案尚未交由苏丹批准并在宪报上公布之前,选举委员会竟然已完成了其重划选区的检讨工作。这是否说明选委会受执政党的操纵呢?民主选举是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环节,选委员不独立,无疑地使民主选举无法表达民意而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有关“公民权”的问题,很明显的,30无国籍者的问题,至今仍然悬而未决。不过,在宪法第30条款下获取公民权但可能被收回的危机,却有了新的发展。政府在去年9月宣布,内政部将从即日起全面肯定、承认并保证不收回在第30条款中获取之公民权,这是一个积极的政策,希望政府能克服行政上的偏差,使有关政策获得真正的落实。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华团宣言》的基本目标并未实现,其角色与任务非但未过时。反而应被再肯定,而其精神更应该继续发扬光大。因此,贯彻《华团宣言》,应是当前华团的首要任务。

 

《华团宣言》的再实践

 

《华团宣言》基本目标未完成这一事实,说明华团对《宣言》的贯彻,这8年来并未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果。究其原因,除了外在的客观因素外,我想主要的障碍,是来自华团内部的保守力量。这一个看法,可以在近年来华团高层的一些变数获得论证。从雪州民权委员会这火车头之被砍,到新山华青团被冻结及最近的堂联青章程被拒纳入《华团宣言》事件,显示这股保守力量在野心家及既得利益集团的配合下,已对华社的新兴民主力量造成了不可忽视的破坏。

 

这一个变数、也许是当年《宣言》的起草人及推动者所始料未及的,同时也充分暴露了华社民主运动脆弱的一面。不过,从《宣言》的本质及背景来看,这又是一个历史的必然。

 

在《华团宣言》之前,华团虽然在政冶、经济、教育及文化各方面对政府的不公平政策展开了长久的抗争,但屡战展败,屡败屡战。各华团的领导人,也未能在理论及行动上取得有利的共识,更未能突破种族的藩篱,造成许多合理的,但非种族性的争取都被别有居心者歪曲为种族性课题。直到成立华社资料研究中心,汇集了一些重视人权的学者的意见后,才达致一个以民主人权为行动基础的共识,草拟了把华团带入民主政治前端的《华团宣言》。

 

这个背景,使《宣言》在专注于对外民主抗争的同时,忽略了华团内部民主建设的重要性,翻遍《华国宣言》,我们找不到有关华团内部民主化的谄议。我们向政府要民主,要人权,但我们并未要求华团也自我民主建设:我们只是要在民主人权的基础上,向有关当局争取解决华社及国家所面对的问题,而不是要华团本身也贯彻民主人权的原则。

 

忽略了华团内部的民主化

 

《华团宣言》所带动的人权运动,基本上是一种以民主人权为行动基础的对外抗争,而不是一种对内的民主自强运动。而在未做好内部民主化的时刻,任何积极的对外抗争,都会因内在的反民主力量的反扑而告终。也许当时华团领导人一心向外,其内部的矛盾不是主要的矛盾,但以今天的局势来说,华团内部民主化,是华团争取华社权益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林连玉先生说,“对付破坏最好的答复,就是建设”。今天也许我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打倒这股保守力量,但我们可以建设,可以争取更多的民主建设。而为了有目标、有系统及有计划地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华团宣言》也许有必要进一步充实,使之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成为华社民主化的基础,而不仅仅是一种对外抗争的手段。

 

我个人深信,任何的民主运动,其最终的目标,应是个人。只有做好个人的民主教育工作,只有当这社会的成员都具有民主的行为与思想习惯的时候,这社会才有希望,民主才有希望。

 

以华团的结构来说,这个“个人”,应是我们的青年。我们应专注于各乡会青年团体的民主建设工作,为华团培养具民主素质的接班人,加速华团领导层的新陈代谢,才能真正实现华团内部民主化的目标。因此,我们应寸土必争。我们必须尽可能占领每一个山头,驻守每一个据点,不然就无从进行我们的民主运动,也无从动摇盘踞在华团内部的保守力量。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少了这个环节,十多廿年后的今天,华团内部的反民主势力,可能来自我们今天这个年轻的阵营。

 

在进行华团的民主建设的同时,继续进行《华团宣言》的对外抗争,当然还是我们的首要任务。这项抗争基本上是争取华社应有的权益,是基于民主人权的理由,要求有关当局撤消或纠正不合理的政策与偏差。在这个大前提之下,我们的立场应是超越政党,但不超越政治,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应加入新的目标

 

不过,除了坚持继续贯彻《宣言》中的原有目标,由于局势的变化,我们也必须加入新的目标:

 

(1)加强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建设工作,关心虐待儿童问题,积极响应由民间妇女团体草拟之家庭暴力法令草案,以便更有效地解决妇女与儿童所面对的家庭暴力如性暴力、性侵犯、虐待、骚扰及殴打等。支持由妇女组织对法律上遗产权男女平等之争取,以彻底贯彻《华团宣言》中所提倡之男女平等精神。

 

(2)支持环保,积极提高华社及国家的环保意识,反对环境破坏、自然生态的污染、过度砍伐森林,支持一切反对危及人类生命的工业废料处理及埋毒。

 

(3)在下届大选来临之际,我们除了关注选区划分问题,更应争取大选中各种宣传机器的独立性、我们的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官方媒体,都是国家的机构,不是执政党的机器,应公平地让反对党使用。

 

(4)我们在关心新村的民生问题的时候,也不应忽略大多数由印商同胞组成的园丘居民。他们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但在民生方面,他们同样是被遗忘在国家经济发展主流之外的一群。他们30多年来一直被鉴定为最贫穷的社会阶层,但他们不曾在以乡区为发展目标的新经济政策底下受惠,而新经济发展政策也未曾为他们的民生问题提出比较积极的解决方案,使他们从贫穷中摆脱出来。我们应积极要求政府釆取有效的步骤,解决园丘的生活与福利问题。

 

(07-09-1993《新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