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斌事件省思

 当代马华文存 社会卷 90年代

杨凯斌事件省思

张永庆

 

工艺大学学生领袖杨凯斌,因为被指违反大专法令下工大学生纪律条文,受校方纪律行动对付,罚款200零吉。杨凯斌须在二周内,即本月21日前缴交罚款。

 

学生领袖群起声援

 

一群工大学生领袖已组织起来声援杨凯斌,展开一人一角筹款运动,聚沙成塔,表现意志和决心。他们也准备收集更多遭大专法令对付的学生的不公平事件,争取废除大专法令,建设校园民主。

 

自安华事件掀起改革运动以来,国内大学学生首当其冲,学府内不满政府的思潮活络。当局应付这个局面的方法,先是以大专法令或校内纪律条文处治犯规学生,以收杀一儆百之效,其次是在各地举办大学新生入学讲解会,请部长州务大臣等高官演讲。这项不寻常活动已被指为有政治目的。

 

杨凯斌及其他学生受对付,在校园会带来怎样的效应呢?杨凯斌是在今年4月间,参与全国大专学生理事会,呈备忘录予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尤索晋,表示不满大马皇家警察殴伤安华、蔡添强等人,认为基本人权未受保障,要求关注国人对此事的不安感受。

 

呈备忘录超越权益

 

较前阵子大学生抗议大学企业化及学费高涨事件,备忘录的提呈被认为是超越个人利益,而提出滥用权力、基本人权受侵蚀的诉求,说明大学生关注的事务已上升至国家层次,也显示校园改革运动有跨种族趋势。

 

工大校方听审杨凯斌事件过程中,有几点值得注意。首先校方扩大纪律局成员至13名,邀各院院长等出席,最终只有5名成员出席听审并决定罚款200零吉。另8名校方高级人员,对场凯斌事件又持怎样的态度?缺席意味着什么?

 

第二:校方原有7项罪名加诸杨凯斌身上,但最后只以3项触犯校内纪律条文定罪,前4项是大专法令第15条第一、二、三、四节条文。这些条文主要是未获校长批准前,大学生不能参与政党组织,不能发言支持或同情反对党。即剥夺大学生组织结社、发言的基本权利。

 

校方三项罪名是指杨没获得校长批准而擅自举办活动,没获准就发布备忘录,及上述举动有损校誉。这三点指责是延续大专法令的基本精神。

 

防碍大专教育发展

 

判决见报后,媒体极为重视,以封面报道,社论评述,大有爱国发言呈备忘录无罪之意。此外,记者也访问一些大学对此事件的看法,大多持保守、封建看法,对大学生持负面印象,无助大专教育素质之发展。

 

其一是国大公关处说:“他们受外人唆使,容易一时冲动参与结社运动。这种想当然耳的八股说辞,污蔑一批大学生自发、自主、自创的学生运动,难以叫人信服。

 

其二是马大学生事务发言人说,学生不应对外发泄不满,应透过校内正常管道云云,认为学生是不满,是发泄,终究是非常落后的言论。大学内之思想腐朽,是不是该终结了呢?

 

第三,在听审前,千多人展开签名抗议校方对付杨凯斌。签名获校内外不同种族讲师阶层、职工,学生广泛支持。这一点非常令人鼓舞,也说明事件的跨种族性和校园内的广泛性质。

 

第四,67日听审当天,200多人前往现场给予杨凯斌精神鼓励。其中包括北大学生代表理事会主席,马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成员、博大学生代表理事会成员、半岛回教学生阵线及全国大学生代表理事会联线等。他们的出现令听审成员感到非常尴尬,相信也形成听审时的巨大压力。

 

小结

 

国内大学若仍继续采取压制手段对付大学生的思想、言论、结社自由,肯定的已不像以往般顺利。杨凯斌事件突显大学生维护自身权利:为基本人权而抗争的正义和道德勇气。对于大学讲师阶层而言,他们本身也遭受大专法令压制学术自由之苦,特别是大学讲师以专家学者身份对烟雾环保事务发言也受阻止,这对于他们的学术自尊深具伤害性。大学讲师若能在学术自由、校园民主的建设路途上迈开大步,相信是大学生及整个社会所热烈期待的。

 

18-07-1999《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