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实才能看清真相

 当代马华文存6文化卷·90年代

 

公开事实才能看清真相

陈锦松

 

最近董教总与华总在“全国华团文化工作总纲领”的草拟过程中由于双方无法取得“共识”,而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董教总基于“大原则”,不愿做《总纲领》的橡胶印,因此“修定”了华总之前提出的《总纲领》初稿,之后便宣布退出专案小组;堂联也基于原有的“立场”,认为已接纳了董教总的意见,因此没有理由董教总要在这个时候“退出”。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较早前董教总就基于其在1996213日致给堂联总会长的公函及所提的意见并未受到重视,而拒绝出席堂联在19961117日所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华团文化大会。这项大会原本是要全国主要的华团代表通过《总纲领》并加以贯彻,但由于董教总的激烈反应,也间接促使一些主要华团,如全国华教校友会联合会总会、华社研究中心及南洋大学校友会的跟进,使原订的大会不得不改成“讨论会”。

 

尽管董教总与华总领袖可能存在意识形态的分歧、领导方式的差异、或是组织之间的“恩怨”等,但这都可暂搁一旁。如果我们舍弃这些不谈,那双方领导人是否应该单就《总纲领》的内容、意涵及实质的精神作一番整理、沟通及协商?董教总长期以来前仆后继为华文教育作出各种努力,特别是在捍卫民族教育上,至今仍没有其他民间团体能出其右,指董教总是“本位主义”的观点是不够客观的。

 

延自15华因而后成立的堂联,后称华总,其作为华社的其中一个最高领导机构,其企图心强,想在华社做一些“大事”的决心不难理解,华总在推动华人文化的工作上在这几年也交出了一些可观的成绩,但一般认为其在文化学术的扎根上仍有不足之处,而过于热衷办大型研讨会恐怕只流于“大拜拜”,只是热闹一阵而已。

 

《总纲领》一再的引发争议,从正面的角度看,这显示了各华团对这分文件的重视,如果说10年前的《1985年马来西亚全国华团联合宣言》是华社在当时政经文教处于低潮与不利的形势下所提的一份“代表作”,那在10年后的今天,在主客观形势看来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华社是否有更大的“诉求”要跟进,有更不利的局面要“提醒”,以致需要共同的步伐去争取。

 

不论《总纲领》的精神是要“延续”是“走10年前的华团联合宣言及国家文化备忘录,若要“延续”它,必然要提更强的立场以验证当时的“不公平”是否已获得改善;若要“走出”它,必然要更有“创见”及“前瞻性”,以期让华社看到可预期的预期及可望达到的蓝图。从负面的角度看,如果两者都无法落实,反而埋下了华团之间分裂的种子,对华社的整体显然是不利的。

 

如果双方愿意放下歧见,那就应该回到《总纲领》的内容来增删及议论,华总在去年11月通过报章全文发表了《总纲领》的初稿,而董教总也在今年4月通过报章提出了“总纲领”初稿的、修订稿,若要就事论事,彼此就应在观念及看法上进行内容的统整,而远离无谓的“人事”纷扰。

 

就整体的内容来观察,董教总对当时《文化大会宣言》、《国家文化备忘录》及《华团宣言》所设定的目标至今仍没有实现有所坚持,特别是华社对增建华小的要求、华小师资长期短缺的困境、华小发展拨款的微不足道、独中复办及申办新独中等老问题,依然未获得解决,因此重申当前文教领域的现状是“某些行政措施略为放宽、既定政策保持不变”。

 

更重要的是董教总希望《总纲领》的草拟和定稿过程须秉持平等协商的民主精神,及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和决策程序。但最终会演变到指陈包括华总总会长在内的三两位领导人缺乏诚意及气量去容纳异见,甚至修订稿也遭修改至“惨不忍睹”,确是始料未及。

 

针对这一点华总《总纲领》的专案小组甚表不同意,他们认为彼此的原则是一致的,只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特别是董教总所提的“一个共识、两点精神、三个基础及四项原则”,已在初稿内有所概括。如果双方只是在所谓的“表达方式上”有所分歧,那问题不大,可望在圆桌上寻求解决。而一份具代表性的华团《总纲领》到底是应该直接、明白、突显的表达还是间接、暗示、隐喻的陈述,这里将会有一个公断。

 

董教总与华总的《总纲领》之争,只要将内容完全整公告于世,谁理直气壮,谁无理取闹,谁在文字里挑骨头,谁更能明显而客观的反映“真相”,社会将会有一个“公评”。

 

政治领袖或华团领袖的口舌之争,回到“事实”面前,更能看请问题的本质,而化解“情绪”:面对“真相”,才能看到“真理”,这是不必逃避的。

 

11-05-1997《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