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为争取华文地位向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呈送备忘录

  沈慕羽资料汇编(二)石在火不灭 ——语文运动、团结运动、茅草行动


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为争取华文地位向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呈送备忘录

1965114日

 

一、争取华文地位的动机

 

教育为建国的基石,语文为民族的灵魂,本邦为一多元民族的国家,欲求民生安定,社会繁荣,国家富强,政府对待各民族,必须互惠平等,利益均沾,方能达致和睦共处,衷诚合作。而各民族语文,亦应有其合理与法定地位,彼此尊重,才能促成民族团结,政通人和。这是兴邦建国的光明大道,也是每个国民应该遵守的最高原则。世界上如:加拿大、比利时、芬兰、瑞士等国家,皆采用多种语文制度,故其国家的人民,皆能互相了解而和衷共济,爱国观念,历久而弥坚。此种民主的风范与表现,生活的自由与快乐,是可为本邦借镜的。

 

二、争取华文地位的历史

 

吾人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早在殖民地时代即告开始。1952年教育法令,企图消灭华文地位,华人即奋起力争,予以维护;1952年副钦差大臣麦芝里莱爵士,召见华校教总代表於其官邸,明言因华文非官方语文,是以在本邦教育体制,不能有平等地位。於是华人对争取民族文化的运动,便从此展开而更趋积极了。

 

本邦独立前,举行第一次大选,因拿督翁借华人争取华文列为官方语文问题,作歪曲宣传,联盟当局深恐影响选民意志,於是双方达到暂时协议;华校教总,董总为便利联盟竞选,以忍让精神,暂不提官方语文问题。但绝无以此项谈商,而换取公民权为条件;更不能认为此语文问题已告解决,华人从此不复重提。反之,此关系民族文化之存亡,及日常生活应用的语文问题,一日不得到合理的解决,华人便一日不能自安。联盟政府成立后,华人为继续争取,贯澈初衷,曾在马华公会会长陈祯禄爵士及林苍佑医生分别领导下,两次召开全马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提出华教的总要求,故陈会长且保证马华公会支持此项运动,他曾说过一句语文是每一个人的影子的名言,语重心长,感人肺腑!惜华人之合理要求,一直未为政府接受,以致语文事件,迁延未决,至今仍为华人寝馈难安的重大问题。

 

三、目前华文所受的岐视

 

迄至最近,由於1960年教育检讨书之偏差,及国语狂热份子之过激行动,华语华文更濒於危殆的地位;华文教育,形势日非,事实昭彰,有目共见。综合中学,祗有国语与英语为教学媒介之班级,而无华文为教学媒介之开设。华人子弟,连九年继续母语教育之机会,亦受剥夺。〈1961年教育法令〉(第廿一条B项),甚且注明授权教育部长於适当时期内,将国民型学校改为国民学校条文。吾人缅怀过去,检讨现在,瞻望未来,怎能不寒而慄!一般极端份子,甚且扬言华语为外国语文,欲将华校校牌改观,而政府公告及机关牌志,公共场所地名,其原有华文,均被涂毁。此种乖常之措施,较之殖民地时代,实有过之无不及!华人对本身之文化,及未来之处境,在生活上及事业上,均感到莫大之焦虑。形势如此,叫人怎安缄默?

 

四、争取华文地位的立场

 

最近几年来,凡华人会馆,各业公会,大小社团,莫不通过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的提案,而各地之马华,马青,响应尤为热烈!足见华人争取语文的要求,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此民意之充份表现,及爱护文化的热诚,是完全岀诸自动的,纯正的,绝无其他的政治企图,也不会受任何政党所煽动和利用。吾人只是基於公民的权利,及促进各民族和谐,而唤出正义的呼声,提出衷心的请求,祗求希望政府在语文问题上,对华文作一合理的安排,与法定的地位,以解除华人在精神上时刻所受到的威胁,则华人便心安理得,而无怨言了。

 

五、吾人绝对支持马来文为国语

 

自马来亚独立以后,马来文定为国语,吾人即表明极端支持,从无任何异议。不但敦促华校学生认真攻读,且鼓励各业人士加紧学习,以期共同推进与发展,在各民族间通用及圆滑应用。但国语与官方语文有别,国语固然成为官方语文,为各民族间通用,而官方语文祗求在法理上及环境应用上之承认而已。吾人争取华文地位,绝无意与国语争衡,或与国语并列;祗愿以第二种语文之身份,在国语之下,以辅助国语在发扬国策,及传达政纲应用上之不足,而使华人深切了解政府之意旨,而达到政通人和,效忠本邦之目的;既不损巫人权益於毫末,亦无碍国语之尊严。过去巫籍人士的疑虑与误解,是应该通过理智而加以消弭的。

 

六、争取华文地位之途径

 

华巫两大民族,均为有高度理智及爱好和平的良善公民,在本邦和睦共处,守望相助,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此光荣的传统,崇高的美德,处在如今纷扰的世界,实可以自豪。吾人争取华文地位,一向皆以和平方式遵依宪法,及协商之途径进行,相信绝不会因华人合理之要求,而引起种族之磨擦。语文事件虽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但并非如政治家所渲染,将会促成种族不幸的祸乱。祗要我们平心静气,依据事理,开诚布公,亲善洽商,彼此均以国家民族为前提,以忍让敦睦为鹄的,必能化戾气为祥和,消紧张於无形,这是可以预言的。实不必过於杞人忧天。

 

七、首相对语文问题公正的态度

 

最近钧座在怡保霹雳慈善社碹禧纪念及芙蓉巫统大厦开幕,并在巫统机关报发表有关语文问题的声明,衷心促进各民族的和谐,俞允对华语华文作合理的安排,且申斥巫统中极端份子之沙文思想,蓄意破坏种族团结,这正义的演词,忠直的言论,确是暮鼓晨钟,发人深省。首相胸怀旷达,眼光远大,本会代表一千余注册社团及号召全马华人,一致支持!预料此酝酿多时之语文问题,在首相公正英明的决策下,必然有合理的解决,而本会尤寄予莫大的期望。

 

八、争取华文地位的理由

 

(一)华人文化,历史悠久,辉煌燦,烂,不但在马来西亚已广泛应用,且为联合国五种主要语文之一,是世界上通用最广之文字。

(二)华人南殖,经有数百年历史,其文化早已成为本邦民族文化主流之一,在本邦生根茁长,日益壮大,而与阿拉伯文化,印度文化,西洋文化,汇为马来西亚文化。

(三)在殖民地时代,无论法庭审判,新闻广播,政府文告,各种表格,邮票,钞票,路牌,华民事务函件,除官方语文之外,均附加华文,此可证明华文在官方应用上之价值。

(四)华人南渡本邦,从垦荒时期直到现在,其协助国家的建设,及促进社会的繁荣,丰功伟绩,不可埋没,史迹累累,足资证明。

(五)本邦除巫人甘榜区外,凡通都大邑,繁盛市场,及移殖新村,均广泛应用华语华文。

(六)华人前贤,岀钱出力,创办学校。发扬中华文化,实为本邦民族语文之一大主流,对文化上之贡献,及为国家造就人才,厥功至伟。

(七)华人与巫族同胞,同是爱护邦国的忠勇民族,华人之热诚爱国,可於历次之爱国运动,公众事业,出钱出力见之,吾人深恐由於语文及教育问题,得不到合理之解决,而影响华人效忠本邦心理。

(八)华人南来渊源甚早,其有土著之资格,殆无疑义。马来亚独立后,大部份均归化为本邦公民,誓不二效忠,视本邦为永远家乡;且华人人口总数,与巫族相差无几,其语文在本邦应广泛使用、及应有合理与法定地位,纯属天经地义,因地制宜的一种明智措施。

(九)香港为英殖民地,因华人众多,英政府已自动将华文在官方之事务及行政上,广泛使用。新加坡於分治后,亦自动宣布华、巫、英、印四种语文为官方语文。印人虽然人口比率上占很少巴仙,但其语文都受尊重。我华人在本邦为次多民族,如其语文不能列为国语之下第二种官方语文,相比之下,不无烦言。

 

九、吾人对华教的要求

 

(一)为发扬宪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精神,政府不但应维护华人之语文及教育,且应立法鼓励华文教育的发展,及制定合理的华文教育政策而达到各民族教育平等发展之原则。

(二)政府应修正达立报告书,因该报告书不尊重民族语文之——华文为国民型中学之主要教学媒介。

(三)本邦应有以华语为教学媒介之综合中学,俾华人子弟有深造机会,并规定华文为该中学之必修必考科。

(四)除国民学校外,政府应设立以华文为教学媒介之专门学校,及各种训练班,藉以培养人才为国效劳,但此等学校,并非意味只授华文一科,国语及英语仍将为主要之必修科,占相当之授课时间。

(五)请维护中小学母语教育,不致因1967年马来文成为唯一国语,及《1961年教育法令〉(廿一条B项)授权教育部长於适当时期内将国民型学校改为国民学校的条文,而受到严重的影响。

 

十、华文合理要求及其广泛应用

 

(一)请政府体察环境之需要,俯顺华人的公意,在国语之下,以第二种语文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如目前形势不可能,则应有法定及合理之地位。

(二)各级议会(包括国会,州议会,市议会,县议会,地方议会)可用华语发言,并有华语翻译。

(三)政府文告,宪报,议会记录,各业执照,广播电视,法庭审判,应有华语华文。

(四)政府各机关名称,路牌,车站,地名,钞票,邮票,均应附加华文。

(五)人民呈文,可用华文书写,当局亦应以华文回覆。

(六)用华文书写之帐簿,会计,契约,各种表册,应受承认。

(七)政府公共集会,凡有华人参加,应有翻译,俾华人深切了解政府的意旨及集会的意义。

 

基於上列所举的事实及其理由,吾人始终认为本邦如欲达到民族团结,协力建国,互惠互助,共存共荣,对语文问题,确是其中重要的因素,吾人掬诚恳请钧长审情度势,适应环境。同情考虑华人衷心的要求,如能接纳施行,斯则不但华族公民,感德无涯,而坚定效忠国家,且各民族必更加团结,和衷共济,永享太平盛治,民主快乐之生活也。  敬呈

 

首相东姑阿都拉曼

(副本并呈内阁各正副部长)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四日

 

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正主席:沈慕羽

副主席:张方、陈世荣

秘书:黄伟强

 

 

 


华人南殖已历数百年,其文化已成为本邦主流文化之一。

 

 


图为华团为争取华文地位,呈国父之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