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校教师薪给的基本观念

 杂锦集


华校教师薪给的基本观念

康如也

 

 

 

因为联合邦政府施行华校新津贴金制度,规定教师薪给,以资格为标准。这资格的问题,已经为人所重视了。联合邦政府把华校教师的资格,分为ABC三级,新加坡华校联会薪金研究小组委员会分为甲乙丙丁戊己等级,新加坡华文师训班的同学,提出了他们资格的事辩。假如华校新薪给制度,一旦在星马两地见诸实施。这资格的问题,在华校中引起不少的纠纷,那是当然的事,完全不是臆测的了。

 

以资格的高低来定薪给的多寡,这是现社会中无可奈何的一种未必合理的办法。因为薪给的本义,是工作以后的一种报酬。谁应该得到最高级的报酬?原应该以工作成绩为标准,不应该在工作成绩以外,去寻觅其他条件的。然而现在的人事多么复杂,周密的考绩制度,还没有产生,你说谁的工作优良,该得高级薪额?谁的工作不行,只合领取最低的薪额?谁也兔不了有主观的嫌疑,没有把握使大家信服而承认的。

 

于是在无办法之中想出办法来,便是以资格为标准,这理论不外是认为资格较高的,其所受的教育年限较深,受教育年限较深的,其能力必然较强,能力较强的,其工作的成绩必较优异。所以他的领受较高的薪额是应该的。

 

其实,这条理论通不通呢?不消说,大家都知道未必全通的。因为工作的能力,有些固然可以由学历去养成,有些却可从经验而获得----事实排在我们的眼前,有些有高级资格的人,其工作成绩,非常不行;有些没有资格的人,其工作成绩,反而非常优异。这其间,若以资格为标准,便不兔有使工作成绩不行的人,领取高薪,靠招牌而吃饭;使工作成绩优异的人,领取低薪,卖气力而不饱的现象发生,不是很不合理的吗?

 

但是不合理尽管不合理,而在现社会中既然没有更加合理的考绩制度,除了这一着而外,必然引起更大的纠纷,所以对于以资格定薪额这一回事,我们只能长叹三声道:无可奈何!无可奈何!真是无可奈何!

 

不过把华校小学教师的资格,分为等级太多,并不是妥当的办法。因为事实上,眼前华校教师的资格,实在复杂非常,要求分得精密,休说六七级可以分得了,便是分为十多级,也有其问题的。譬如:正式的师资,必须师范生,而这师范生,正是五花八门的人物。在我国新学制未曾施行以前,地道的师范生,叫做本科师范,那是四制小学七年毕业以后,再受五年师范教育的。本科师范毕业以后,再受四年师范教育,叫做高等师范,是学制上叫做高级的了。而因为师资不够,各地有简易师范,及师范讲习科的开办,修业的期限,有四年的,三年的,两年的,一年的,甚至几个月的。而在马来亚现在初中毕业,再受两年师范教育,就叫做高等师范;没有资格的,在星期日受一些教育训练的,叫做师训班,请问这里边已有多少级?应该如何订定薪给标准,才谈得上『公允』两个字呢?

 

所以依我的意思,现在要规定教师的薪给,用不着在资格的问题上,去作至精至微的计较,应当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手段,才有办法。其基本的观念,应当是这样的:

 

第-,基本薪给,应当足以仰事俯畜,即使不能如一般的理论,依照一个人生活指数的三倍,至少也当在两倍以上。譬如:现在一个人的生活费,包括火食,房租,衣服,零用等等,总须一百多元,凡是准许执教的教师,至少要给予二百多元。

 

第二,小学教师的薪水,定有最高额,任是教育学士,硕士,博士,在小学任教,也只好委屈-下,领取这样的薪给。

 

第三,以经验代资历,凡是已经注册钓教师,有若干年教学的经验,一律承认为正式教师。

 

依照理论,当教师是师范生的天职,惟有师范生才配当教师,其他不是师范生出身的,插身教育界,应当加以检定,才得承认的。但是这是国家的教育,已经进入轨道的办法,现在完全没有轨道可谈,不依上面所述的做去,便会治丝益纷了。

 

或者有人要说:照第三条所说,不是便宜了滥竽充数者流,而冤枉了大学生与师范生,结果演成鱼龙不分的现象了吗?我说:是的,这毛病是非常明显而不可掩饰的。但是我已经说过了,这是快刀斩乱麻的手段,不如此,不足以打开一个新局面,假如今后师资的供给,有其计划,考绩的制度,能予建立,那么眼前的得便宜或受牺牲只是过渡的现象,实在是一件非常渺小的事了。

 

马来亚华校教师的待遇,必须改良,这是许多年来,大家一致的呼声,但是怎样才得改良呢?在过去只能责诸有心人士的良心,可以说是毫无把握的。现在因为当地政府注意到这个问题,订了新薪给制度,已经打开了一条途径了。但愿教育界同仁们注视通盘的利益,不要斤斤于部分的计较。那就是说:在全体方面,我们要求其普遍得到实惠,在个人方面,即使受些委屈,也犯不着太过认真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