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人的困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针——一九五七〜一九七八)

 马来西亚华人的困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针——一九五七〜一九七八)





杨建成着 文史哲学集成‘

® 成集学哲史文

马来西亚华人的困境

I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着 者:扬 建 成 出版者:文史哲出版社 ®配22字号:行政院新间局局版台业字。七五五号 发行所:文史哲出,版社 印刷者:文史哲出版社 台北市罗斯福路一段七十二巷四号 邮政划拨储金账户二八九九五号 电话••三五一 一。二八 平装基本定价六元五角 中华民国七十一年二月初版

究必印诵・有所根版

西

自 序

这一本书终于在大家催促之下付印出版了。以现代史料来讨论最有敏感性种族关系,是一件非常 吃力且不讨好的事;史料出处叙述是否公正,所见到的史料是否齐备,以及所持的观点和立场是否为 大多数人所接受,这许多问题并非是写作者个人之力可以解决的。但是,这种以当代人写当代事的画, 最能把当时环境的流行意见和时代气氛忠实地纪录下来,作为将来事情发展成定局后,史家们辩论、 证实或否定的题材,这就是写当代史事者对历史最有意义的贡献。这正是写作本书的主旨。

「马来西亚华人的困境,西马来亚华巫政治关系之硏究一九五七年—一九七八年」,是著者继出 版「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九四六年— 一九五七年」之后,第二本讨论西马华巫关系的论文。该书的 •基本章节是在国立政治大学政治硏究所修业期间所完成的。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著者专程到马来西亚及 新加坡搜集资料,拜访学者,请敎当地华人马来人有关意见。一九八O年六月到一九八一年六月,着 者以访问学者身份,参加美国康乃尔大学(Coren二Unier si f y )「东南亚硏究计划」的「马来 西亚专题讨论」,重新思考检讨自己的观点,并作了部份修正工作。

目 序 -

马来西亚华人的困境—西马来西亚革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 本书的撰成和出版,著者首先要衷心感谢江炳伦老师、李亦园老师、吴春熙老师,没有他们的指 导和启发,著者是不可能完成此书。著者要专诚向曾广顺先生致谢,承蒙他多年来精神及财物上支持, 使著者没有生活上顾虑,致力薯。马来西亚问题专家彭亚西先生,是著者写作本书过程中的顾问, 他的宝贵意见及数据使本书增色不少。

此外,著者要向康乃尔大学 Professor s-anley J・ ooonoerProfessor Mili-on L・ Barne-r以及M0 Hear! Swank致谢,感激他们给著者留美一年的进修机会及生活照顾。 最后,著者要向先父杨仲安将军献上无限的追思和怀念•,在著者写作进修期间,他老人家屡次从 他菲薄的养老金中省下金钱瞒着家人接济著者生活,鼓励著者排除困难完成学业。这本书原稿是由内 人李薇薇女士逐字抄誊整理的,马来西亚同学谢鑫义波为本书作细心校对,文史哲出版社彭正雄先生 慨允出版印行本书。著者在此谨表示衷诚的谢忱。

著者谨识

一九八二年三月于台北

马来西亚华人的困境目次•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一九五七〜一九七八)

>53 序................. 前 言... 译例.... 第-章多元社奋曰与西马来西亚

第一节多元社会的理论探讨.....................一 第二节解释西马多元社会的理论........九 第三节西马多元社会的历史发展........二一 第四节 西马华巫两族的社会背景•.…....三三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五三 第一节制宪经过.......................................五三 目次 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昭系之探讨

第二节宪法内容................. •第三节公民权问题............... 第四节马来人特殊地位与华人旣得权保障 第五节官方语言与敎育媒介语问题.........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第一节普选制度的特点.............. 第二节一九五五年大选.............. 第三节一九五九年大选..............

涕四节一九六四年大选................................... 第五节一九六九年大选与联盟时代的结束.........二。八 第四章 「五 三」种族冲突事件的意义及影矾..............二三五 第一节 巫统极端派的崛起...............二三八 第二节 华人团结运动的兴衰......................二五三 第三节 国民阵线的组成................二七O 第四节一九七四年全国大选...............二八四 第五节一九七八年全国大选...............................三二三

第五章共产主义运动对西马社会之威寿...............三五-第一节马共历史发展与华人社会..........三五二 第二节 马共和国际共产集团的关系........三六五 第三节马共新动向与社会问题.........................三七九 第六章经巾氷荆.................三八七 附录一 一项命名「一项修改联合邦宪法的法令」之法案..........................三九三 附录二 陈祯禄欝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备忘.录」................三九六 附录三马来西亚大学讲师(Raja Mukh faruddin Dazin ): I■非马来人之争网」.四一四 中英文参考书目.........................................

目 次

西马来西仰罪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图 表

表一 一九六四年马来亚半岛及马来西亚种族构成表..............二三 表 二一九七。年西马十一州种族比率表...............二四 表 三 西马廿一个重要市鎭种族构成百分率表(一九五七年)..............二六 表 四 西马地区都市人口种族分布表(一九三一年I 一九七。年)..二七 表五 西马每千名男性对女性人数比率表(一九一一年—一九六七年)..二七 表 六一九七0年大马华巫就业人口比较表......................•三五 表七一九七。年西马各种族在各种企业(有限公司)拥有资本额比较表...三六 表八一九七。年西马地区各种族在现代农业及工业拥有资产比较表....三七 表九一九七。年西马地区各族每户收入比较表.....................三九 表十一九七0年西马地区每户收入及种族属性百分率分布表.......四O ?- 西马各种族公务员社会经济背景比较表.....................四二 表十二马来亚大学(一九七一 — 一九七二)学年度各种族学生选读科系情形表.四四 图 表 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 表十三 中学生就读各种语言媒介中学情形表(一九五七年—一九六七年).....四五 表十四马来亚敎育制度表(一九六。年)..................一三八 表十五一九六0年马来亚联合邦华文中学槪况表...............一四O 表十六一九七四年马来西亚全国五间大学录取及落第新生种族比例表......一四七 表十七一九七五年马来西亚五间大学理科工科及深造学位学生种族比例表....一四九 表十八一九七五年马来西负医学院学生种族比例表..............一五O 表十九一九七五年马来西亚国内及海外高等学校深造学生种族比例表......一五一 表二十一九五五年马来亚联合邦立法会议首次大选各政党得票统计表......一八七 表廿一 一九五九年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九年西马国会州议会选举统计表...........一九七 表廿二 西马华巫印联盟在四次国会大选中获票百分率............二二三 表廿三 西马华巫印聊盟及反对党在四次国会大选中获得席次比较表......二二四 表廿四 联盟在四次国会大选中在各州获票百分率坐标图...........二二五 表廿五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国会选举有华人候选人参加之选区与无华人候选人参加之选区大 小及数量比较表.............................二九四 表廿六一九七四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有华人候选人参加与无华人候选人参加之选区大小及数 量比较表................................二九五

表廿七一九七四年西马国会州议会大选华人及非华人提名参加竞选统计表........二九七 表廿八一九匕四年国会大选西马地区国民阵线所属各党成绩及当选新人比较表......二九八 表廿九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各党参加大选情形表...................三OO 表三十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参与情形表..........三。一 表卅一 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各州议会选举华人及画人候选人参与情形表........三。二 表卅二一九七四年西马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选区分布统计图.............三O四 表卅三一九七四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华人与非华人候选人选区分布统计图........三O五 表卅四一九七四年西马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赢得席位统计图..........三。八 表卅五一九七四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赢得席位统计图........三。九 表卅六一九七四年西马华人候选人赢得国会议席竞争对手种族分配表..........一二一。 表卅七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国会议员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三一九 表卅八一九七四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三二。 表卅九一九七八年西马国州议会选举结果一覧表...................三三六 表四十一九七八年西马地区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参与情形表..........三三七 表四一 一九七八年西马地区各州议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参与情形表.......三三九 表四二一九七八年西马地区国会议员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三四一 图表 '=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表四三一九七八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 表四四-九七八年西马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选区分偷统计图........ 表四五一九七八年西马国州大选「国阵」与「反对党」候选人种族比率表 表四六 马来西亚共产党分裂情况简表.....................

三四三

三四五

三四六 三七二

前 一一曰

本论文的主题是讨论马来西亚自独立建国以来(一九五七年至一九七八年),在西马来西亚(马 来亚半岛)地区两大种族——华人与马来人之间政治关系的演住情形。

我们选择独立建国(一九五七年)作硏究的期限的起点,其理由是:一九五七年马来亚联合邦制 宪独立由殖民地蜕变成主权国家,当地的居民由殖民政权下的属民(subjeers) 跃身为主权国家的 公民(cszens)。因此,我们把一九五七年独立宪法作为基准点,来检讨二十一年来西马地区华巫 两族居民,如何以公民的身份来分享这个国家的政治权力。

在硏究地区范围上,我们祇讨论西马来西亚的华巫种族在政治上的关系,而不涉及东马来西亚 (砂膀越及沙巴)的种族问题。因为马来西亚联合邦是在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由马来亚联合邦扩大, 结合新加坡(一九六五年退出)、砂捞越及沙巴而成的。在种族分布、地缘上及行政区域上,西马和 东马是断于两种不相干的范畴。时至今日,西马的公民在没获得东马地方政府批准之前,不得进入东 马地区。学者近年来所作有关马来西亚种族关系及政治活动的硏究,都是分别以西马或东马作为特定 对象。由于马来西亚中央政府所在地在西马吉隆驻中央政府首长多来自西马地区,现行马来西亚宪 前 >UJ-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 法是承袭马来亚联合邦宪法,稍加修定而成的。因此,对国际上而言,西马是马来西亚的政治中心及 政治枢纽。基于上述理由,本论文仅以西马地区为范围。

西马地区除了人数相当的华巫两族(华人约占百分之三十七、马来人约占百分之四十九)之外, 尙有占全人口百分之十左右的印度人,及少量的他种人,本论文为了突出华人和马来人的关系,在许 多地方都忽略了印度人和他种人的表现和动态,这样是会影响到硏究结果的。但是,这是由于数据来 源的限制 使笔者不得不作这种抉择。一般西文数据,都以「马来人」及「非马来人」作为种族分类 标准,对华人之外的少数种族没有淸楚的描述。根据当地华文资料祇能从其姓名判断某人系华人,但 很难从译名上识别其他政治人物的种族别。这种条件之下,本论文以「华人」及「非华人」作为种族 分类标准。 • 西马地区原属英殖民地自十九世纪起,依殖民政府的需要,从中国大陆、印度半岛,及现在的 印度尼西亚地区移入大量的劳工,随工作需要增减员额,造成一种以男性劳工为主的流动性劳工社会。一九 三。年代出现世界性经济大恐荒,接着是中国大陆爆发抗日战争,二次大战期间日本倾巢南下侵占东 南亚各国殖民地,这一连串剧烈变化的世界局势,使马来亚原来以生产胶锡及其他原料为主的出口经 济受到无比的干扰,几乎完全停顿,英国在马来亚进行的殖民统治也受利莫大的挫折。原来在马来亚 工作的劳工,特别是中国籍劳工,都因时局的不安滞留下来。英政、府为安顿众多的男性劳工,实行就 准妇女眷属移入不准成年男性移入」的新移民政策。于是,在马来亚各族人士的男女比例案接近,

男性劳工纷纷建立家庭,使马来亚社会由流动性的劳工社会转化成长久定居的移民社会。此移民社会 是由华人、马来人(有部份是当地土著有一部份自外地移入)及印度人三主要种族所构成,形成学者 所称的多元社会 (plural society )。

「马来亚的多元社会有两种与众不同的特点,第一,这是一个以华人与马来人为多«种族两极化的 多元社会,这两大种族各有完全不同的文化体系及社会制度两者之间极端缺乏共同性,很难进行种 族同化与融合。第二,这是一个自一九三。年之后逐渐稳定成形的多元社会,土生的移民后代大量出 现,据一九七四年统计所显示的人口特征是马来西亚(包括东马西马)社会全人口百分六十四是二十 四岁以下的靑少年,是非常年轻的社会,也可说是精力充沛变化潜能巨大的社会孚「 华人和马来人的政治关系是本论文的主题。本论文中所指涉的政治关系是包括华巫两族在政治生 活中所发生的各种交往、竞争和冲突。依D・Eassn的界说,「政治生活是一组或一系统的互动关 系,在事实上,此互动关系多多少少直接和为某社会作权威性价値分配有关连」。

讨论多元社会中不同种族间的政治关系的理论可分成两种模型:一种称为「多元社会的冲突模型一 nonf二ct: model of pcral societies ),一 种称为「多元主义的均衡模型」(Equilibrium mode- of pc『a=sm)。冲突模型理论是从探讨有殖民地历史背景的多元社会的政治现象,所发展 的理论。这种多元社会,当殖民政权撤离后,各种族或社群无法兼容,互争雄长,终必演化成一种族 或一社群丧的政治局面。史密斯sG smMh)指出,维持多兀社会的普秩序是鎌题会某一文化上的少数 前--:-曰 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 § (Mural minority),以规律雷0础&二。11)进行专寇惊统治,社会-9-^^或当间黄出蔷的 层级{Hierarchical)的关系。均衡究多元化(pcralisr一 C)的民弄冨灵展出来的姜这类多元 社会以典型,在馨中包涵蠢文化及瞽制度不同的鹫,而娄而言,案® 同,褰,故可营施畠民主政治星,各群体各曩间飨荔能务(funcEr.ona】 differemiared)关系。 西马地区的多元社会,是属于有殖民地背景的多元社会,此社会由数量相当的华人和马来人为主 要构成种荐在经济上华人掌握优势,在政治上马来人揽有特权。因此,在英国撤回殖民统治的时煲 很难由某一族以规律手段对另一族进行专断性的政治统治。华巫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严格的层级关 系。但是,由于华巫之间文化价値及社会制度过份歧异,•双方之间没有都能接受的共同价値观念,故 也不可能产生龙分化的关系。加上华人的祖国——中国,以及一个以东南亚马来人宗祖国自居的印 度尼西亚,在二次大战后,正进行着天翻地覆的政治变迁,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所发生的每一种重大政治变局, 都深深地影响到西马社会华巫两族的心理和行为。我们可以说,西马地区多元社会,不但内部呈现严 重的结构上的裂痕(strucgral cleavage ),同时还存在着潜在的外来国际干预(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 可能性,根本不适合于实施多元化社会的民主的政治制度。终于英国政府安排下,创立了 一套强化马 来人政治权威(例如立马来苏丹为统治者)保障马来人特权(如服公职、奖学金、土地、职业的配额 及特权)的君主立宪国会民主制度。从另一角度来看,这套政治制度本身就是一种防止「华人可能将 马来亚变为中国一行省」的设计。

所以,我们要硏究西马多元社会华巫政治关系,我们应从英国人及马来人(按制宪期中华人几乎 没有发言能力)刻意设计的政治制度(这制度是英国人对马来亚社会所作的权威性价値分配养养) 着手;分析华巫两族在此制度中各处于何种地位和身份,享有那些政治权力•,然后再观察华巫两族如 何在此制度下从事合法的政治竞争,其竞争的实况如何;在怎样的情况下华巫之间爆发暴力冲突,在 冲突后对两族政治关系产生何种实质上影响•,以及根本反对此制度的极端份子如何鬻动「共产4W革 命」以企图推翻此政治制度*在前面我们曾提及,西马多元社会是个很年轻且变化潜力很大的社会。 近二十年来,华巫间政治关系发生内情曲折波谲云诡的变化。这一段历程实在値得描述和分析。因此, 历史硏究法,对于西马华巫政治关系的硏究上,是一种重要的硏究途径。

本论文的章节安排是参考K・J・Ra3am 一九六五年出版的「马来亚的社群主义与政治过程」 (communa=sm and rhe POECal Process in Ma-aya ) 的章节而确定。这本书是早期硏究马 来亚独立后种族政治关系的重要书籍之一。这本书把华巫之间政治地位的问题如宪制政府、公民权、 马来人特殊地位、华人合法权益列为专章讨论,把政治活动及选举中华巫两族的表黑作为观察宪制 内华巫合法竞争的依据,这种不依历史发展序络来讨论问题演化经过而以种族政治关系为焦点来分别 硏究其原因和影响的章节安排,自有其优点与缺点;其优点是主题明显,使读者能了解到每一关键问 题的来龙去脉,知道问题的症结眞正所在。其缺点是这种横剖面的描述分析,就整个论文来说易产 生不连贯的现象,每一专章各自独立,在叙述上且发生重复的情形。笔者认为本论文是政治分析的论 前 言 丘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讨/ 着,故毅然实行了 Ramam的章节安排方式。Rasam在一九六。年代初期完成其论著,而笔者在一 九七四至一九八。年间撰写此论文。自一九六。年代末期赖西马地区华巫之间产生一连串剧烈的政 治争端•,如争取华文官方语运动,李光耀提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号召,伝」九六九年「五一 三」华巫种族流血大冲突,使得华巫政治关系由和缓平静变成激烈沸腾V0一九七。年之后马来西亚政 府实行修改宪法、新经济政策、彻底马来化敎育制度,以及文化同化政策来重新安排华巫政治关系。 笔者试以Ras-am氏所论述的华巫政治关系(一九五七年— 一九六五年)为基础,比较观察经过「五 一三」事件之后,华巫政治关系产生怎样的变化,进而检讨自建国以来,二十一年间,华巫关系演化 的经过及原因。

本论文基本上维持Ras-am氏的论文骨架,但在结论之前增加了「共产主义运动对西马社会的威 胁」一章,讨论■厚「华人色彩」的马来亚共产党对西马社会构成的威胁。西方学者有关大马政治 问题论著,多把共党叛乱视为一种宪制外的非法暴力活动,虽提及这支共产组织和华人社会有密切关 系,但是,都不肯从种族关系及社会变迁等角度,正面探讨马共及共党活动问题。笔者认为华巫政治 关系应包括合法的宪制内政党活动及非法的宪制外的武装叛乱两个范畴,缺一不可,故增列此章。 在数据运用上,笔者实行以英文资教主干华文数据为注释的方式撰写本论文。英文迄今仍为大 马官方用语,政府出版年鉴,公报以英文本为准。英文的「亚洲年鉴」(远东经济评论社出版),伦 敦出版的「基思氏当代文献」(Keesing】s contemporary Archives ),美国胡佛硏究所出版的

「国际共党事务年鉴」,对马来.西亚重要政治事件都有详细及有系审记®。对大马近廿年来的政治 社会的发展,提供内容丰富且脉络分明的史料。除此之外,学者们在硏究大马政治问题方面也出版了 许多英文专著及评述性专文。这些英文专著及专文几乎涵盖了大马政治社会所发生的各种重大事情。 所以,笔者在撰写论文之前,曾花费了很大功夫去详阅有关英文文献及专著,为整个问题作全盘性的 认识和了解。

由于西马地区居住着近四百万华人,华文华语是当地华人社会通行的主要语言,迄今天马仍出版 二十三份华文报纸,拥有每日八十万份的销售覚。大马政府在新闻政策方面,仍保有英国遗风,虽约 近年来对新闻自由渐实行管制政策,但是大马报刊比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报刊享有较多的新闻自由。大 马报刊对各种政治人物的言论都有详尽的报导,各党派的宣言纲领都全文刊明有关政府白皮书、财 政预算报告、各种法案都以最大篇幅予以转载。因此,大马地区的华文报刊的政治性非常高,尤其是 对各种立场不同政见都愿辟相当大的篇幅予以客观报导。所以王农武敎授指出,大马华人政治活动, 是世界上所有华人集中居住地区中(包括中国大陆及台褥)最公开最暴露的。这种较宽的新闻自由尺 度及较中立的政治报导作风,使得华人报刊成为硏究大马近代政治史的非常重要的参考数据。 但是由于语言隔闵或其他原因,大马政府出版的英文公报年鉴,对这些华文报刊报导及表达的 意见,都采取一种视而不见的态为因此,大马四百万华人社会的活动,在这些官方文献中几乎失去 了踪影,这些文献刻意把华人描籍成大马境内一支不堪重视的少数种族。西方学者大都受到大马官方 前J-b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明系之探讨 • 立场的影暨在其有关专著及专文中‘都把华人当成可以被任意雕塑改造的少数种陶祇讨论华人 如何适应配合大马政府的政策‘而忽略华人是这国家中在经济文化上有卓越贡献且占全国人口三分之 一以上的重要种族。 • , 笔者在硏究过程中‘深深体会到‘西方学者因忽略华人社冨雄厚潜力及重要性‘常常使其硏究 导致不能自回其说的结果。碗如‘在讨论一九七。年后「华人团结运动」「精神革命」(华人社会的) 及大马政府颁布的「函家原则」「睦邻原郞」等和华人社会有密切关系的问题时‘都没有淸楚的认识 和交待。连新加坡政府设立的东南亚硏究所有关出版品(都是英文的)‘也是以语焉不详一笔带过的 方式处理上述问题。笔者以为,这可能是由于没有善于运用华文数据,以及受到大马政府政治立场的 影响,而产生的后果。

为避免上述缺点,本论文在撰写过程中,除了引用英文有关专著文献之外,并参照当地华文刊物 相关的报导,互相补正,力求客观谨严。在硏究方法上,笔者在各章节中,先实行历史硏究法将事实 发展作一简要叙谗参照其他各国相近事例作一比冈加以分析评论。最后我们根据「冲突模型」 及「均衡模型」理论中有关通则‘来讨论所描述的事实和现象‘这様可以获得较客观较有深度的看法 和结论。在第五章有关-九七四年大选及一九七八年大选分析上,由于坊间尙未出版此次大选的成书 专著供参考之用‘笔者报据华文报刊发表选情资料‘逐项统计再加分析。这可能是第一篇从华人社会 角度来硏讨西马华巫政治关系的学术论文。这是本论文的缺点,也是其特点。

睪 列

三一口

一、本论文所引用有关马来西亚地名,均依当地华文报刊通行华文译名为准。

一一、关于非华人的华文姓名,原则上依当地流行华文译名为准。非全国知名的重要人士,其华文译名并 不确定,故依引注报刊译名为准。

一一一、大马社会习惯在社会贤达政府要人姓名前加冠各种荣衔,或在姓名后加注其职业身份(如医生、律 师等)。为行文方傀本论文尽量减少此类名衔称呼,直呼其名。

四、 马来人命名,依其生长地区、宗敎、甚至是否参加过麦加朝圣而异,而且名字加上名衔通常长达六、 七字以上。马来人社会制度与华人单系(父系)社会制度不相同。除信奉基督敎者,其家族并没共 同姓氏,从其名字上难识别其亲属关系。故在华文译名上颇有困难,并无一定法则可寻。当地华文 报刊多取其中一字译音,成为其简称,如此人知名且重要,就因约成俗,成为华人社会通行译名。 本论文在原则上仍以当地华文报刊通行译名为依据,在可能范围肉在该译名首次出现时加注罗马 化马来文姓名,以备参照。

五、 华文对州(scare)的译名,在-九五七年独立之前称「邦」»在独立后改称「川」。本论文依此

译例 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 0 习惯。

六、有关宪法法律名词,依曾繁康先生华文译文为准。但也有少许改动,如曾译Federaro-n为「联邦」, 而大马政府华文正式译名为「联合邦」;本论文依正式译名加以改正。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第一节多元社会之理论探讨 依芬尼华(J・s・Furs.v兰)的说法,在经济力量肆放出来能够重新改造(remold)社会秩 序的现代,始出现多元社会(plural societies)。在这种社会中,主宰性的经济力量已非社会本身 的社嘉制(Social resm-IH )及社会愿望(Social will )所能左右。于是他指出,在殖民统治 之下,经济力量成为决定因素,在文化及社会相歧异的情况中,创造并维持多元社会。(注一) 一九三九年芬尼华在他「荷属印度」(Netherlands India) 一书中为多元社会 (a plural society)下了一个定义:「多元社会包涵着两种或更多的社会单元(eomems)或社会秩序,他 们比邻共处,但是绝不相混合,没有纳入一个政治单位(pomoal unw)之内」,其特征是: 一、事实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分别属于不同种族,各自生活在不同的社群(sommunMes)之中。 一一、不同的社群之间缺乏共通的民族意识,及一组共同接盘文化及政治价値体系。

三、经济活动领域与社群间分划相吻合(卽不同社群从事不同经济活动),很容易使经济冲突染上种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族色彩,应实施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制度(a laissez,faire exchange marker economy )

四、 交易市场是各社群唯一相聚的场合。

五、 从本质上而言,多元社会中各社群之间是易于发生冲突的,因此必须由外来的力量将之统合,殖 民统治是多元社会最适当的统治方式。(注二)

简而言之,他主张多元社会是殖民帝国依经济需要而塑造出来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把文化价値及 社会制度相歧异的社群纳入-个社会单位之内。这种社会缺乏内在的凝聚力(cohesion )易生冲突 和暴乱,故必须由创造此种社会的殖民政权继续统治。

二次大战后,殖民帝国纷纷瓦解,殖民统治成了历史残余,世界各主要殖民地都独立建国,成为 自主的国家。但是,多元社会的形态并不因为殖民统治结束而消失,许多新兴国家都是建立在多元社 会基础之上,如何克服此种社会所存在的内部歧异,是这些新国家所面临最大的难题。 近年来,硏究非洲新兴国家的学者Pierrervan der Berghe指出,现存的多元社会有两种基 本上的形态(features )第-,催会分割成众多的团体(corporate groups,各团体经常而并 非必然,有其不同的文化或次文化;第二,此社会的结构间际成类似,平行,不互补足(non—com, plemgcary),而区别显著的成套制度。(注三)

由于这种多元社会内部各团体的文化属不同体系,且杂陈着功能不相协调的制度,所以表现出下 列七种特点:

一、相当缺乏价値的-致性;

一一、呈现出相当的文化异质性;

三、 在重要的团体之间出现冲突;

四、 社会体系的各部份表现出相当的自主性;

五、 政治强制手段及经济的互赖是社会整合的基础;

六、 一个团体以政治力量统治其他团体;

七、 团体和团体之间是呈现划分界限、互相利用、没有情感、及功能专化的关系而各团体之内表现 出非互相利用,有情感及功能普化的关系。(注四)

另一位也处事现代非矗蕾霜蚩史密斯(M・G・smkh)^®3,多兀社会是赖规律(reguE Hon)手段结合成的,而非以整合(5-rergrarion )手段结合成的。多元社^S政治形式是由一文 化的少数者(cHrur al mD-orir y )所统治。他说,如果多元社会之内不同单位(unic施行其不 同的各种制度而其中包括政治制度的话,这些社会单位就可以别各自成立为独立的社会。旣然这些 不同的社会单位是约束在单一的政体之内,占有统治理的社会单位要促进整个社会的政治团结,必 然压制被统治社会单位原有的政治制度。因此,由文化少数社会单位以规律的手段进行政治统治是多 元社会最具代表性的政治形式。(注五)

我们把二次大战前芬尼华对殖民地多元社会观察硏究所作的判断,与二次大战后硏究非洲新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讨• , 兴国家多元社会学者所作的结论作一比较。我们发现芬尼华在肯定殖民统治的必要性的前提下 认为经济力量为创造及维持多元社会的决定因素。严格地说‘芬尼华所指的经济力量其实就是 民统治的一种主要方式而已。战后从事非洲硏究的学者,发现殖民吓治结束后,芬尼华所指的经 济力量失去了立足点‘很难再发生统合性的力量‘而该社会的政治主宰力量成为维持社会的决定因乗 因此,他们开始强调政治力量的重要性。

硏究非洲新兴国家的学者为了建立解释理论,他们针对多元社会的特耳企图构建出一套「多元 社会的冲突模型」(conflict; model of pcral societies )理论。冲突模型理论是在说明多元社 会中所存在的结构上的裂痕(stTUCEral cleavage ) »在整个社会及政治发展中可能产生的作用 和影响,并且强调专断性的政治权威是统合多元社会的唯一途径。(注六) 为了理论上的比较和对称,这些学者把硏究美国社会政治现象学者们所建立的理込叫称为「多元 主义的均衡模型」(Equ三brium model of pluralism)。为名词上的区别,他们称美国社会是一 种多元化的社会(pluralistic societies ) >其内部是功能上的分化(functional differencial I ed),而没有(严重的)结构上的裂痕。在此种「均衡模型」理论中,社富多元化成为此社会自 由民主的基础。(•注七)

Pierrervan der BEhe为了把上述两种理论模型合并在一起讨论,主张在冲突模型理论中 讨论的多元社会和均衡模型中所硏究的多元化社会,是两种多元化程度不同的社会,应合并称为多元

化社会。他指出,祇要此社会具备一些条件,民主的政治制度是可以在任何多元化社会里生根茁庄。 为了说明这种看法,他举例说,除了美国之外,尙有瑞士、比利时、加拿大、印度、及以色列五国家 是属于建立在多元化的社会的民主国家,他们内部不同文化团体,为何产生功能上分化的关系而没 有出现严重的结构上裂痕。他以为有这类多元化的民主社会有五项条件:(注八)

一、 为了使大多数不同文化团体承诺共同基本价値观念,必须牺牲及排拒少数文化歧异团体,如美国 社会中对红印地安人的文化排拒,及对黑人的社会排拒。

二、 政府行为程序及规范为社会中各团体普遍接受,而各种团体在政治事务公职中占有相当其W体力 量的比例。

三、 政府承认社会的多元化是合法的,而又能约束社会中不同文化团体,不得过份歧异影响社会的整 合。

四、 社会中构成的团体各自掌握的科学与技术水准不能出现太大的差距。

五、 社会中构成团体的四种基本制度••语言、宗敎、政党、阶级、能越过团体边界交错在一起。

换句话说,祇要具备上述条件,任何-个多元化或多元社会都可以发展成为民主的国家,否则必 发展成专制国家,或分裂成几个同质(homogeneous societies )的社会各自独立建国。 从战前到战后,这些从事硏究殖民地或有殖民地历史背景的多元社会的善们,很热心积极地构建 理论体系,希望能运用理论充份地描述,解释及预测这种特殊社会的现况和发展。他们的努力已见成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M系之探讨 丁 效,但是,离健全及成熟的阶段尙有相当的距离。

依笔者的看法,从事多元社会理论构建工作的学者,遭遇到两种困难,一种来自建构者本身 一 种来自硏究的对象。

战皆以多元社会为硏究重点的学者多有人类学社会学知识背景,当他们发现政治统合是多元社 会继存的决定因素之后,开始把焦点投注到多元社会的政治现象上面。因此,他们很容易把所硏究的 政治问题牵扯得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整个社会文化层面。这种硏究旨趣与途径,和一九四O年始发 展出来的政治人类学(P0 一Hcal Anr-t-hropo一dey )的内涵及做法极相似。(注九)但为 对一些政治 学者来说,这是非常値得批评的硏究途径。我们借用David Easron对「政治人类学」的批评来说明 此种见解。Eas8-n在一九五九年发表专文严厉地批评政治人类学,他指出,政治学者集中心力硏究 他们谨愼界定为有政治性的制度,其范围是有限的。而政治人类学派企图从多目标的制度中搜集数据 来作比较硏究,要在其硏究公式(formularo-n)中包罗所有他们认为有政治性的因素,尽管这些因 素可导致不同的结果,他们仍界定其为有政治性。简言之,他认为,这些政治人类学者所倡导的硏究 领域太过宽广庞杂,使得政治学的领域变为漫无边际,政治学将不能在一种界限不分明的情况下从事 经验硏究,永远难发展成为较成熟的经验科学。(注一 O)

从硏究对象上来说,多元社会在表面上可能呈现出一片静寂(quiescence ),其内部社会结构 上的裂痕随时可能诱发演化成暴乱事件。此种社会是由殖民帝国任意拼凑成的,其构成成分方式,及

过程是每个多元社会都不相同的。再煮这一类社会多半属于低发展(underdeveloped )或发展中 (deveopmg )社会,就整个社会而言,还面临一个现代化的问题。例如,都市化、工业化、敎育 普及、人口膨胀、经济结构改变,都可能扩大其社会内部裂痕,导致剧变嘉面的裂痕及时间点雷, 使每-个多元社会碎裂成特殊的图形。硏究者祇能就其所观察的事例中,寻求若干通则(general: zacsn),始终难以建立一套有统摄性而严谨的理论体系。

依笔者的见解,这种由殖民帝国拼凑成的多元社会,当殖民政权撤离之后,由于其本身欠缺凝聚 力量,故开始一系列的蜕化过程,故可以说,现阶段的多元社会是一种过渡性的社会,其社会内部所 包涵的变化因素太多而复杂,国际上外来的诱因很可能激化其内部矛盾。因此,很难以一套理论解释 所有多元社会的现象。每一个特定多元社会其不同的历史发展背景及其个殊的条件是値得我们关注的。 因此,我们硏究某特定多元社会,应先以历史描述法找出此社会各种特殊现象发展的经纬,然后以相 关理论中的通则去分析比较所得到的事实。

这样我们对此特定多元社会能够获致较深入的理解,能够提出一些经检证后的通则,以充实建构 中的多元社会理论体系。

〔注释〕

注 0一 :J. S , Furniva 尸 colonial p.01ic>and practice、London: caB budge university Press、1948 ・pp • 306

. - Ll

第-章多元武会与西马来西亚 七

八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注 0二:J .•?•Furnivall- Netherlands India,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39 - . 446 注 O 三•• Pierre L・ van den Berghfplurajiqm apd Che polity" A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Le。K.cper and Q.smiged .「Pluralism in Africa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9 -PR 67-68

注。四:同前注

注O五:s.q-wbs- -hob and POMicE c。艮eions of pluralisnr、Le。Kuper and G. snug e_ op,ci"w*pp,27—29

注 o六:Leo Kuper Lphlr?! Societies: perspectives and problems.-Leo Kuper and M. Q- Smith ed .沽 cilrpp.8-16

福突模型」派的重要著作为:

FurDivaniooloDial policy and pragice. London」Cambridge UHVersic+y Pres s・ 1948 .T・p Mtchen、Tribalism and &e plus society. London. Oxford universic+y pres«1960・ T 如-亨 r、肾 Afriog Bourgeoisis. Newwaven: Ysle Uni versicPres 3196.° s- Q- Smi 贞 The Plural Society in .bhe British Wes- Indies.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c+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5・

-Pierre L・ van den Bergh®sogh Africa: A SWdy in confliorMiddletown」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M965,

注O七:同前注。「均衡模型」派的重要著作为:

wiEam McCord- The springtime of Freedom. New York」Oxford UniversiUy pres?1965. W.KOmhause?The politics of 屈ss society. London: Rou Hedge and Kegan Paul” I960. Edward A• shils,The Tonpen-t of secrecy. London」Heinemann) 1956. s・ Lipsee” The Firsf New Na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 1963. 这些著作中并没有提及铜突模型」理论〃也没有把自己的理论称作「均衡模芭理论,故可以说,这些构建

「冲突模型」理论者为了理论上对比及对称始作如此区别。

注0八:同注三书,页六十九—七十九 5

注 0九:qpomical Ansropolomc+he field盘. Insmaiional Encyclopedia of Che Social scienq^. Vol • 12 The MacMillan c?<6c+he Free press" 1968 ・ pp. 189,192

注-o同前注

第二节解释西马多元社会的理论

一、依史密斯(M・G・smirh)的说法,多元社会的制度及政治条件的主要特征是:其构成多元部 份(pcral secro-ns)之间,呈现出政治不平等现象,而此社会由一个文化上少数者(a culrtura 一 mmorfry)所统治。(注一)(按.•文化上少数煮系指某社群其文化体系不为此社会大多数社群所 接受者)

&二十一年来,西马多元社会华巫政治关系的发展过程,很生动地证明史密斯所提出的这一项通 巫政治关系已由潜在性的不平等演化成公然的政治原则,历次政治事件一再反复强调,西马的 国会民主是有限制的,非全民平等的民主制度。经过多年努力,马来人统治者身份和权威也}兀全确立。 换言之,现阶段华巫政治关系是:马来人是统治者,华人是被统治者、

Leo Kuper指出,此种有殖民地历史背景的多元社会,由于其内部的结构上裂痕及欠缺凝聚力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 的特黠其结合性的构造Che binding mechanism)是政府的规律‘究其根本,就是武力。(注 二)

但是,西马多元社会是一个以华巫两种族为主的两极化多元社会,而且华人在科学及技术水准上 超越马来人甚多(从敎育水平和政府科技部门公务员种族比例中可看出来),但为马来人J兀全把握 着垄断政槽的工具。——武装盎。马来人在军警的数量上占绝对优势,虽然军警的种族比例问题一直 不是大马政坛上引起争议濒突出事件,这并非表示这个问题不値重视。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五年间, 大马国防费用由二亿一千二百万美元增至四亿五千五百万美元。大马扩军的速率是可观的。(注三)• 由此理论的推演,我们可以看出,西马社会华巫政治关系上的症结是••马来人要统治华人,而马 来人在建国初期没有可靠的武力作后盾来统治华人。由于马来人当时没有具备此条件,使英国人深深 为「华人可能将库来亚变为中国一省」的忧虑所困扰,所以倾全力辅导马来人树立一套「确保马来人 特权建立马来人政治权威」的政治制度。如果马来人成功地建立了可靠武力作后盾,是否会扬弃现存 的政治制度,采取另一套政治制度厉行种族专区 这是最値得我们思考的动向。

西马实施的国会民主制为从形式上来看,是各邦苏丹权威,加上英国国会制度外形,及普通法 传(-he common law tradiro-n)所形成的新制度。(按:英国普通法传统加上接受苏丹权 威为法律基礴是英国在西马殖民统治的政治原则。(注四))从实质上来看,普选的国会民主制度 对许多马来人来说,是种不得已的让步,也是实际上承认华人社会力量的一种表现。

经二十一年的演变,天马现行的国会民主制度,已经作了本质性的改变。普选制度在种种政治干 扰及操纵下,变成外国观察家称之为复决形式的选举;选民祇有对旣成事实表示可否,无其他的选择。 华人社会再也无法经由此制度表现其力量及表达其愿望。英国普通法传统中的精髓——「正当法律手 续」原则已经被废除,等于将普通法传惊除于大马现行体制之外。(注五) 这种政治制度上的改变,可以看作为现存大马宪法内最大限度的变革;因为大马宪法的政治及法 、律权威来自最高统治者及统治者会议,任何改革都要以不准触及最高统治者及统治者会议为原则。这 V是英殖民统治时代创立的「接受苏丹政治权威」的传统,也是制宪阶段英人确保马来人「政治权威」

/ /

的一种重要设计。但是,为了维持这种「君主制度」‘就必需容许封建制度及特权制度存在,也容许 各州统治者(苏丹)存在着对抗中央化的势力,就整个社会来说,这种「君主制度」使得西马社会至 今基本上仍保持殖民地时代的社会阶层的形态qu\种族角度来看,华人今日仍然多居于中产阶层,•大 部份马来人仍陷于贫困,其基本理由是西马社会迄4L没有发生剧烈的社会结构性的变化,所以,华巫 之间社会关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因片•「废君主立共和」是一些马来人政治新锐的政治口髀他们 认为要确立马来人在西马统治基业,必须实行此革命手段。似印度尼西亚、•越南为例,以共和政府及社会主 义国有化政策,始可彻成、敝毁羣大税社会中的优势,实施种族专政。这种政治主张,是旣得权益的统 治者(苏丹们)及当权的政治人物所厌恶且恐惧的,对他们来说,这些新锐简直是「洪水猛兽」「国 之祸患」。(注六) ,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一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 我们曾说潸假如我们肯定多元社会必须由规律手段统洎 而统治者必须具备坚实的武力基础 (包括军警人数及科技资源),则马来人在西马不可能仅由修改政治制度扩张军警部队造成形式上优 势,建立其稳固的种族统治。因此,增加马来人的敎育机会,以提高其科技水平改善其社会条件,才 是奠定统治基业的正确途径。自独立后联盟政府卽倾全力发展马来文敎育,而其成效是惊人的;马来 文中学在一九五0年是零间,到一九七二年七月卅一日发展到三百三十五间(包括东西马),学生达 十八万零九百七十六人。

但是,联盟政府并不认为多元社会必须由规律手段来统治。自一九五七年至一九七。年执政的联 盟政府的统治哲学是:「马来西亚基本上是马来人的国家,祇要维持马来人的政治权感保此多元社 会的多元化性格(pluralistic character ),则此社会产生互相制衡的作用,大规模有组织的反叛 行动自然消弭于无形之中,政府则可安心地以调解人的角色继续执政下去」。(注七)简而言之,拉 曼为首联盟政府的统治哲学其基本原则,是使用一切力量促使国家由华巫两极化的对立化解成多元化 的竞争,产生多角制衡作用,以进行其调解式的统治。一九六三年拉曼排除各种困难合并新加坡、沙 巴、砂捞越成立马来西亚,使国家由华巫两族为主的两极化多元社会基础扩大成多种族的多元社会基 礴亦可说是这种统治哲学的最具体表现。

在这种统治哲学的引导下,聊盟政府在一九五七年确立国民敎育政策的时傍虽然意识到加强马 来人敎育的重要性,但是其基本方向仍然是迈向敎育的多元化。在大力扩展马来文敎育的同时,仍

宽容鼓励英文敎育的发展,使受到约束限制的华文敎育及淡米尔文敎育,向英文敎育汇流。到了 一九 七二年七月,英文中学竟扩充到四百四十间(包括东西马),学生三十七万六千七百十一人。成为大 马势力最庞大的敎育体系。

更有进者,联盟政府主要是由英语敎育出身的政治人物所组成的。就聊盟政府组织而言,其大部 份机构都是直接从英殖民政府承接下来的。故联盟政府表现出浓厚的英式风范。从一九五七年敎育法 令及一九六七年国语法案的争执中,我们可以看世聊盟政府有意无意希望把这个国家引导发展成为 一个英语国家,如菲律宾-様,把英语当成沟通各族的官方语言,把西方文化价値及政治法则作为各 族文化整合及国家政治整合的标准。但是,联盟政府为坚守「马来西亚基本上系马来人国家」的原则. 并未明确地把「英语国家」悬为国家发展目标。祇重视英文的工具价値,并且当成社会多元化的一种 指向。换言之,联盟政府发展马来文敎育其象征性意义大于实质上的意义也可以说马来文敎育祇是 其多元化调解式统治政策的一个环节而已。

但是,这种敎育政策,实际上竟促使华巫两族靑年向两种不同敎育体系发展,反而加深了华巫两 族两极化的对立情势,这是联盟政府所没有预料到的后果。

二、wEiam Homhauser强调,一个多元社会中如能出现-层稳定有力的独立结构,介于国家与个 人之间,为社会的制衡体系提供基礴造成权力分散的局面,是有助于维系政治多元化体制的(卽一 般称的民主政治体制)。他进一步说明,这种为数众多的独立团体其各别团体的功能是有限的,各团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一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四 体的成员可以重复地与其他团体发生关系(mu M-P一e affiliation ),成员对其所属团体采横切式效 忠形式(crossusng 一。yaEes )。就整个社会而言,在此独立团体结构之上,有一共守的共同价 値标准,各独立团体间维持着竞争平衡及机动性平衡 (Che comp&c.ve and dynamic balance) o (注八)

我们试以此通则来检证西马多元社会,看看此社会是否具备跨种族涵盖整个社会的独立团体结栏 作为民主政治的基础。自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战结束后,在马来亚各族政治活动家,陈祯禄及拿督翁是 初期代表人物,他们倾全力要在各种族间建立一个共同的团体,如「泛马联合行动会议」(AITMa, laya Counc二 of JoiM ACHOn》1946 ) » 「人民联合阵线」(PUTERA。1947 ),以及一 九五。年拿督翁的建议将「巫人统一组织」改组为「马来亚统一组织」的行动,以及后来他愤而脱寓 另组「独立党」(IMP〉1955 )的做法,都是欲在独立建国之前先在各族间(主要是华巫之间)成 立共同的组织,建立沟通及协调意见的频道,增加种族间的接触面,然后再谋独立建国的千秋大业。 但若 历史的发展证明他们的努力是全盘失败了。我们以Rabushka在一九六七年在吉隆坡及槟 蔷绢访问调杳®W,就可以说明,到一九六七年西马社会中华巫之间的社会距离(social disra? ce) 是如此地大,如此难以跨越。(注九)在陈祯禄及拿督翁时代,华巫之间的鸿沟应该更为深阔, 所以,他们崇高的理想没法实现。而巫统和马华在偶然选举活动中结为竞选联盟,在此松解的联盟基 础上结合成全国性联盟,再加上印大党,就形成代表西马各主要种族的联盟。这种竞选联盟的形态,

较易为当时各族人士接受。当时在华人选民人数比率偏低以及华人社会在紧急状态反共法令束缚情况 下,马华尙能「充份」表达华人社会的意愿,巫统也能代表马来人社会掌握国家政权。 但是联盟并不符合Komhauser所提出「一层稳定有力的独立团体结构」的要求,因为联盟并 不是西马社会中涵盖性的「介于国家与个人」的中层结构,以协调国家与个人关系。在独立初赵联 盟的形势非常壮大唯我独尊,具备此种中层结构的条件,但是,这仅是历史因素造成的暂时现象,祇 要社会环境稍一变迁,联盟将失去协调国家与个人的功能。

Kornhauser指出,如果此多元社会中欠缺「独立团体中层结构」,则此社会的政治人物暴露在 群众直接的行动之下,而群众也易受到政治人物的刺激和挑动。这样必引起暴乱,民主制度失去功能。 他以为,一个多元社会中的「独立团体中层结构」,是产生及维持此社会共守价値体系的基础•,群众 政治活动经过此中层结构的整理和过滤,可变成一种合理可行的政治压力,使得政治人物得以遵循。 政治人物的政治号召通过此中层结构的整理和过滤也变成中庸适度的政见,可以指引群众的政治活动 向稳健的方向发展。(注一 O)

Q九五九年、一九六四、一九六九年的三次全国大选的情况,就说明了当联盟失去了涵盖性的中 层新的理,政坛上就出现各式各样的政治人物及政治组织,而他们之间根本没*#守价値体系可 言(如果他们之间靠守价値体系,这些组织就形成了此社会的中层结构),这样必引起难控制的混乱 场面。政治人物及各党各派都各尽所能以惊人之诺言极端的行动来哗众取宠,在多元社会里鬲激人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一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 心的言论莫过于种族主义言论。在这种没有法则及共同价値的政治竞争之下,华巫群众被政治人物的 种族性言込胃激得热血沸腾,华巫之辨越来越显明,最后终于爆发种族流血冲突)、• (\/「五一三」种族冲突后,膏萨总理岩两项政纂恢复西马社会的秩序••第,颁布「国家原 则」,作为此多元社会的行为规范。在拉曼的联盟时代,其统治•哲学是:「保持基本上是马来人国家 的立W进行调解式统治」。灵拉萨政府,则先颁布「国家原则」再行修改宪法,确立马来西亚就是 马来人国家的原则,马来人将以主人翁身份来统治非马来人(主要指华人)。第二,为迁就华人在大 马势力雄厚的事实,不能实行赤裸裸的种族专政(如印度尼西亚),故必须恢复国会民主制度,作为调节华 巫关系的杠杆。并且主动地以巫统为中心将全马有影响力的政治组织纳入-个体制之内,称之为「国 民阵线」,这个「国民阵线」以「国家原则」作为共守价値体系,就其本身而言,其性质类似Korm hauser所指的「中层结构」。在此结构之上,可以恢复国会民主制度。同时,养萨以政府的力量, 将在国民阵线之外的政治团体约束在国家原则的规范之内,稍有异动卽绳之于法,使「国民阵线」永 远保持此社会中最具涵盖性最有效率的中层结构地位,这样马来人专政的民主制度就可以顺利运行下 5

景萨,为确立马来西亚就是马来人的国家,应由马来人来统治的原R除了修改宪法作法制上 改革之外,在经济、敎育、及军事政策上作了本质上的改变,第三个五年经济计划(一九七。年—一 九七五年)的主要目标在「霭瞽」,企图在未来二十年内将工商企业中马来人资本自百分之二提高至

百分之卅。在敎育制度上,要在一九八三年以前全部马来化各级敎育(英文敎育也在排拆之列),同 时,在专科以上学校中大量为马来人保留学觐加紧培养造就马来人科技人才。进行文字改革,将大 马通行之英文化罗马拼音马来文与印度尼西亚使用的荷文化罗马拼音马来文整理成-种共同罗马拼音马来弯 使大马与印度尼西亚更易相通气息。在军事上,放弃军队原有的英式传统,改向印度尼西亚学习,现在大马的军事 人才多到印度尼西亚军校受训,陆军结伴演习,海军组联合舰队巡弋海洋之上。从以上拉萨政府在敎、经、 军三方面新政策,我们又再-次验证了「多元社会是一个文化」少数者以武力作基礴进行规律统治」 的通则。拉萨的新政策是极积地充实马来人的武力基礴使马来人的种族统治能在此坚实的基础上长 久地进行下去。敦拉萨葛审与50^展文化及军事上关系密切的联系,也显示出大马马来人迄今仍 欠缺足够的统治信心。生怕无法单独对付华A故希望与印度尼西亚保持密切关系以便在必要时有印度尼西亚老大 哥为其撑腰。

三、许多关心中国与东南亚华人'之间关系的学者们,常常强调中国南进的野心及可能性。(注一 一)如果以此种角度来观察西马多元社会的华巫种族政治关系,则会导出另一种结论和看法。 马来亚是在反共的紧急状态下独立建国的。其反共政策不如直接了当地解释成阻止华人与共产中 国接近的政策。马国政要时常跨张华人与中共的关系,以强调华人对马国的效忠是値得懐疑的。这种 做法犹如一位婆婆强调其媳妇有思念娘家的举动,以证明其对夫家不够忠实一样。这祇•是一种低贬及 警生毓方的借口,并非完全是事实。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一七

西•马来四亚惟玄政治开系之探讨 一八 笔者在此要说明的是,东南亚诸国都有数量众多的华人,这些国家都恐惧共产中国会利用这些华 人作为南侵的工具,但是,共产中国自•一九六。年起就陷于不可自拔的内政及外交的困境中,根本无 暇南顾。一九六五年印度尼西亚「九卅」政变失败,摧毁了中共在东南亚苦苦经营的南进基他使中共在东 南亚的声势锐减。一九六五年到一九六九年间,印度尼西亚与大马结束「对抗」,中共因「文化大革命」的 内乱无力外顾,所支持的印度尼西亚共产党一败涂地,这些因素加起来,使西马地区一向缺乏信心的马来 人大为振奋,竟发动流血冲突以敎训华人。这种解释只是一种臆测的解释,并没有坚实的证据加以证 实。

但是,笔者在第一章中提出这项解释理论的目的,是要强调,西马多元社会的华巫政治关系是 涉及国际性的变项,我们不能祇用解释一般多元社会的理论来说明其整个因果关系。

四、最后,笔者要运用多元社会被统治群体无法团结一致对抗统治群体的通则,来解释华人无法团结 一致与马来人作政治竞争的原因。

依LeoKuper的说法,多元社会中被统治的群体中的中层组织(相当于Komhausg的中层结 构),非常软弱,其领导人因为没有改变此社会中统治结构的能力,故群众对此中层组织及领导人因 失望而疏藩进而无组织地个别地对统治权威采取行动,当然为统治群体以团结有效的手段将之各个 击破,使得被统治群体呈现一盘散沙的无政府状态。而统治群体的中层组织在旗开得胜的优势的情况 下,日益坚强,领导人易获得群众呼应,更为团结更为有效率,强化了此社会的统治结构。(注一二)

被统治群体要改变此统治结构,必须具备两项条件,第一,要出现一个有精神感召力的领袖(ch, ar-smacfcoader ),来领导被统治群体从事一致反抗行动。第二,要形成包容性的组织,将仁人 志士纳入旗下,从事有组织的反抗活动。(注一三)

我们运用此两项通则,可以看世在西马社会中华人社会始终没有出现包容性的中层组织,也没 有产生有精神感召力的领袖,故华人社会在历次政治竞争中表现出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局面,因此节 节败退沦为被统治种族。(注一四)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査究,为什么华人社会没法出现包容性中层组织及强有力的领导人我们愿 意指出,由于二次大战以来,西马社会始终仍基本上维持着殖民地时代的社会阶层,(注一五)大部 份华人居于中产阶层,尙能保持其经济上的丰裕,故华人社会迄今还能忍受马来人的统洵没有产生 破釜沉舟与马来人决一雌雄的决心。为了眷恋这种经济上的实利,华人社会安于现实,没有产生大规 模有组织的反抗活动。就是因为有此顾忌,马来人始终不敢轻言废君主立共和,推行社会主义,从事 彻底的社会变革,怕激起华人社会全面性的反抗导致玉石俱焚的下场。这种顾虑可能霭持华巫间 政治关系平衡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任何社会的传统阶层是不可能永远原封不动地维持下去。因此,人口量及质的变化,工业 化及都市化造成的社会流动(social mob三c-t-y),经济活动方式的改变,及世界性的共产主义运动 的感染都必然威胁到西马多元社会传统社会阶层之维婕异萨政府自一九七O年来,积极推行「社会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一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O 重组」的政策,企图早日巩固马来人的统治基础,这种政策等于是大马政府是在运用政治力量有计«■ 地改造西马的传统社会阶层。我们曾经假设,一近廿年来西马社会华巫两种族间尙能保持表面上和缓的 政治关伪其主要原因是西马社会能基本上维持传统社会阶层的缘故。惬此假设,当此传统社会阶层 改变的时傍则将直接影响到华巫政治关系;可能趋向紧张,也可能趋向和缓。从大马政府欲强化马 来人统治基础的意图来看,西马华巫政治关系应该是朝向日益紧张的方向发展,但是,是否会引发全 面性种族冲突事件,则要看大马政府的政治技术及华人社会的应对能力而决定了。

【注雾】

注0 一 :Leo Kuper and M. Q- SmiCh edl Pluralism in Afri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 1969)pp • 27 注。一一 ••同前书,页十七

注 o=:cy nc+hia H・ Eqloe) The Issue Saliency of Che MiliraryoEfbric conreclgon」some Thoughts on Malays!?Paper prepared forc+he annual meec+ing of Lhe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 ~ ToronL.° inarch L976 pp・19,21

同前书,点七十七

注。四:同前惜,页十六

近0五:参阅本论文第二章第二节「宪法内容」及第三章第一节「普选制度」。

注0六:这种感惜可从东姑阿都拉受着:「五一三前后」一书中査觉出来。

注 0七:whng Gungwu- “.Malaysia」conc+ending Elites)) - Current, Affairs Bulleup, universic+y of Sydney ・ vol. 47 - zo-w - De?24. 1970 pp・36

注 O八:William Komhaus er ) The polilc+ics of Mass socielc+y.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 1959 • PT 76—101

注 0九:Alvin Babushka" Race and politics in Urban Malaya. Hoover Inst Huc+ion press" 1973

注一o:同注八

注一 一:这种强调中共利用华尽作南侵工具的観点,以苏联出版的M・A・Andres •「海外的中国资产阶级—北平在东南亚的 工具」为代表著作。(俄文本,由台北「匪俄中心」翻译连载于「苏联报刊辑要」笫七十一辑至九十辑。)

注一二••同注一书,页十九

注一三:同注一杳,页五十五

注一四••另一篇讨论华人社舍不能团结的重要文章是:Wang Gungwu. -Chinese pomics in Malay% - .China QUE., Lerly. N? 43・JEybepz1970 •王展武先生指出华人社会分成三种不同群体,故难团结合作。这种解释祇说 叨了 一盘散沙的现况,而没法追究其原因何在,故笔者引用Kuper提出的通则,加以解释,觉得较能进一步接近问 题的因由。

注一五••关于•西马华人社会阶层问题,请参阅:・

李亦园:「一个蚕矫镝」马来亚华人市鎭生活的调査硏究,台北,中硏院民族所,民五十九年五月 兽 ng Gungwu- STradiLional Leadership in a New Nacion-c+be Chinese in Malaya and Singapore)-Qehan Wij eyewardene ed • Leadership and Authority.c+he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1968 •

第三节西马多元社会的历史发展

马来西亚聊合邦(The Federaron of Malaysia )(以下简称大马)是在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 由已经独立的马来亚联合邦(The Federaaon 6f Ma-aya ) ‘结合英国属地新加墩(新加坡一 九六五年八月九日退出大马)、砂捞越及沙巴成立的新兴国家。这个养家拥有约十三万^@的击, 笫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二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讨 二二 在地理位置上分成两个不同地域,卽从修长的卡拉地峡向东南方向伸展至新加坡岛的马来亚半岛,另 一个地域是婆罗洲西北部沿海一带称砂膀越及沙巴的地方。据大马政府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规定,乂刖 者称为西马来西亚(简称西马),后者称东马来西亚(简称东马)。西马与东马隔覊四百英里的南中 国海相望。西马北部与泰国陆地毗连•,东马则与印度尼西亚为邻(宝长约九百英哩),跨马六甲海峡 与印度尼西亚领土苏门答腊相对。东面及东北面临苏鲁海峡与菲律宾的巴拉湾和民达诺海岛相呼应。(注一) 据一九七o年人口统计,大马人口为-千零四十五万二千三百零九人。其中马来人四百六十八万 九千三百七十九人,占全人口百分之四十六点八•,华人三百一十二万六千三百三十六人,占全人口百 分之三十四点一 •,印度人九十三万四千零三十人 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强。

从人口构成来看,大马多元种族社会中的马来人和华人的人数相差不过一百五十多万,在比例上 马来人仅是华人的一点四倍弱。在全国人口比例上,马来人占全人口二分之一弱,华人则为全人口三 分之一强。

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西马地区和东马地区的种族比例和构成是不相同的;在西马地区以马 来人和华人为两大主要种族,印度人为次要种族。在东马地区华人和当地土著为主要种族,马来人成, 了次要种族。

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一九六四年西马地区的华巫种族比.例是百分三十六点九比百分之四十 九点二。如果加上新加坡,当时马来西亚华巫种族比例就成了百分之四十二点二比百分之四十点六,

表一一九六四年马来亚半岛及马来西亚种族构成表

弟一章多元段每与西马来西亚

区 种宙 马来亚半岛 马来西亚(包 括新加坡) 马来西亚(不 包括新加坡)

马来人及信仰 回敎土著 49.2% 40.6% 45.9%

不信仰回敎土著 0.8% 5.5% 6 • 6 %

36-9% 42.2% 35.7%

印 度 人 11.2% 9.4% 9.6%

1.9% 2.3% 2.2%

来源:Gordon P. Means,触laysian Politics, Hodder and

Stoughton, London, 1976, second ed. PP. 429.

二三

表二一九七O年西马十一州种族比率表

族 州济、 马来人 印度人 人口总数

丁加奴 93・9% 5.4% 0.6% 405,539

吉兰丹 92-8% 5.3% 0.8% 686,266

玻璃市 79.4% 16.2% 2.0% 120,991

70.7% 19.3% 8.4% 954,749

61.2% 31.2% 7.3% 504,900

马六甲 51-8% 39.6% 7.8% 404,135

53.4% 39.4% 6.7% 1,276,969

森美兰 45-4% 38.1% 16.1% 481,491

43-1% 42.5% 14.2% 1,569,161

城 (包括感士利省) 30-7% 56.1% 11.5% 775,440

雪兰莪 34-6% 46-3% 18-3% 1,630,707

来源:1970 population and housing census of Malaysia,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系之探讨

二四

community groups, table xiv, PP. 32 and table 1,

PP. 45

华人成了最多数种族。新加坡脱离之后,马来西亚华巫种族比例变成百分之三十五比百分之四十五点 九。

根据表一的数字,可以看出在西马地区由于华巫两族人口相当,难分仲伯,故易引起纠纷导致冲 突,是马来西亚华巫种族关系最敏感最紧张的地区。新加坡被迫脱离大马,其中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新 加坡的华人数量过多,它的加入破坏了大马华巫种族关系的平衡。 ' 由于本论文以西马地区华巫政治关系为主题,在以后的篇幅中,将集中讨论西马华巫人口的构成 及特质。

在表二中,我们以州为单位来观察西马十一州华巫种族地理分布情形,马来人在柔佛、吉打、吉 阑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享、玻璃市、丁加奴等八州为多数种族。华人在槟城(包括威士利省) S.雪兰莪三州占人口上优势,马来人在五州中占绝对优势,在二州中占相对优势,在三州中与华 人人口相当而华人在一州中占绝对优势。

再从马来半岛上,一九五七年廿一个二万人以上重要市鎭的人口比例来观察(见表三),则十七 个鎭市华人人数超过半数(百分之五十)十九个鎭市华人比马来人多。马来人在东北部的「哥答岑鲁」 及「瓜拉丁加奴」两鎭人口的百分之廿八。(表三)到一九七。年,西马的都市人口比例是华人占百 分之五十八点七,马来人占百分之廿七点四。(表四)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大马种族分布是多么不平衡。这种种族人口的地理分布懂势, 第一章 多元社含与西马来西亚 二五

表三马来今 土岛(西马)21个重要Tf 亍鎭种族构成百分率表(1957)

总人数 华.人 马来人 印度人 其他

吉隆波 316,230 62 15 17 6

乔治市 234,930 73 11 13 9

125,776 67 16 13 4

75,649 61 16 19 4

75,080 44 38 9 9

马六甲 69,851 73 13 7 7

亚罗士打 52,929 48 38 11 3

52,020 66 12 15 7

48,182 59 19 18 4

42,506 51 24 22 3

仑株巴辖 40,016 66 23 5 6

39,050 64 29 5 2

哥答答鲁 38,096 29 67 3 1

37,040 63 19 16 2

31,183 65 23 8 4

瓜拉丁加奴 29,436 19 77 3 1

大山脚 24,658 77 10 12 1

24,611 84 6 9 1

23,122 55 35 7 3

双溪大年 22,886 58 27 15 0

亚依淡 22,369 82 8 9 1

Source : Ooi Jin-Bee » Land, people and econmy of Malays

Longmans, 1963, PP- 150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六

表四 西马地区都市人口种族分布表(1931・1970)(百分率)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马来人 华 人 印度人 其 他 总 计

1931 19-2 59-6 17.8 3-4 100 .0

1947 21-1 62.3 13.8 2.8 100-0

1957 20-0 67-7 8-7 3-6 100.0

1970 27-4 58-7 12-8 1-1 100-0

Source : K. J. Ratnam, Communalism and the Political Process in Malaya, PP. 2 and Mid-Term Review of the Second Malaysia Plan 1971 ~1975,

The Government Press, Malaysia, 1973, PP. 25

表五 马来亚半岛(西马)每千名男性对女性人数比率

二七

份 种济、 1911 1921 1931 1947 1957 1967

马来人 1 973 1,010 1,013 1,078

215 371 486 815 926 954

印度巴基思 坦 320 424 514 687 746 835

各民族人口 合 592 648 703 891 937 955

来源:19耳・1937取自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中文本,页374,

1967年资料取自57年华侨经济年鉴,页133推算出来的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 对马来人与华人两种族的互相沟通融和产生极其严重的阻碍。 . 这种人口结构及分布情形,可以分成地理条件及英国殖民政策两项因素来解释。从地理位置而论 马来亚半岛正处于印度洋及南中国海的季风交汇点,正好在印度和中国两大文明中心及这两个以人口 繁盛著称的国家海运交通航线中点。据史书记喝从公元一世纪起,印度和中国都开始和此地区发生 关系。(注二)并且随着航海工具进步及国家兴衰情况,对马来半岛伸展政治影响力,马来昼先后 划入印度或中国的政治势力范围内。(注三)十四世纪以后葡萄牙殖民力量伸展到现代所称的东南亚 地区。一九。五年萄人进入马六甲海港,一五一一年以武力占领马六甲,使马六甲王国因此崩溃。一 六四一年马六甲落入荷兰人之手。相继而来是英国,一七八六年英国人莱特占槟揶嗥一七九五年自 荷人夺得马六甲,一八一九年英人莱佛士租得新加坡。到一八七。年之后,由于马来半岛丰富锡矿发 现后,英国始刻意经营切地区,以保护条约方式逐步获得马来昼的行政权,建立殖民地。(注四) 一八六九年苏彝士运河开放一八七七年胶树成功地由南美移植到马来半岛,锡矿迅速扩展。出 现一片繁荣的「出口经济」,英国殖民当局对劳工的需求一天比一天迫切。

当时英国基于「一八三三年的人身自由法案」(1833》The Act: of Emancipation)的精神和要 求,把确认人身自由及废除奴隶制度作为劳工政策的基本原则。先是以学徒制取代在美洲实行的奴隶 制,因行不通而废止。到一八四一年英国政府着手自非洲克鲁海岸输入黑人劳工。为开发马来半岛锡 矿及栽培业,在一八七。年左有大量自中国及印度输入所谓的「契约劳工」(Contra crtLabour),

卽一般称作的苦力。这种契约劳工在英国人眼中是一种志愿受契约在一定期限约束的自由劳工,和以 前在美洲的终身奴隶劳工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输入契约劳工制度称「借贷券制度」(credit:,cr.ck, et: sysrem)。(注五)

在马来半岛上的英国官俱,因华人「最勤奋、最有用」而最欢迎华人劳工。而马来人在他们眼中, 是「根本不能使他们从事劳苦和长久工作」,是「地球表面最不可救药的游民」。所以,愿意以「借 贷券制度」大量引进华人苦力。(注六)

根据英人首次在马来半岛霹雳、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享四个州人口调査一八九一年,总人口为廿 一万八千人,但是,到一九三一年总人口骤增至一百七十万人。一八九一年这四州人口报告中,指出 本地马来人加上新近移入的马来人,占全人口百分之五十一。其他为外籍移民。一九三一年全马来半 岛人口调査报告中显示出,马来人在全人口中占百分之三十四点七、华人占百分之四十一点五、印度 人占百分之廿二点二。(注七)

値得注意的是,华人和印度人劳工是契约劳工,而非移肉其流动性很大。据学者估计,华人在 一八一O年至一九四七年间,至少有一千七百万人次进入马来亚画,到一九四七年人口调査时,华 人仅有二百五十万。(注八)

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六年间,这种「借贷券制度」的本身弊端百出(秘密社会猖獗、人口买卖盛 行),加上糖业为树举取代,爪哇人(马来人)和印度人适合胶园工作可以代替华人苦力,英政府 笫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二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 宣布废止「借贷券制度」O (注九)当时‘也有相当数蛍的马来人因树胶业的需要移入马来半岛O 九四七年人口调査中显示‘全马来半岛马来人人口中‘约有百分之十三系新近移民(非出生本地者) (注一。)

-九三。年代全球性的经济大恐荒‘暂时终止了马来半岛半个世纪来繁荣的出口经济一九二八 年的「移民入境限制条例」(1928》Immigration Resmccon ordinance),一九三三年的「外 国人条例」(The Aliens Ordinance of 1933 ) »正式结束了马来亚半岛上流动的劳工社会r 转变成一个移民社会。(注一一)

从居民的男女比例中可以看出这个移民社会的形成趋势(见表五);一九一一年人口结构是华人 每千名男士比二百十五名女士,到一九三一年发展成每千名男士比四百八十六名女士,到一九六七年 则成为每千名对九百五十四名。印度人也从一九二年每千名男士比三百二十名女士的比例发展成-九六七年每千名男士比八百三十五名女士的比例。由于男女数目平衡的结果,在马来亚半岛出生的华 人,由一九一二年占华人人口百分之廿点九,上升到一九四一年的百分之六十三点五,到一九五七年 增至百分之七十四点五。(注一二)

在东马方面‘由于地理位置离中国通印度的主要航线较远‘故开发较晚。一八八八年沙巴(旧称 北婆罗洲)成英保护国之后开始招募华工前往开发。一八六八年(同治七年)‘淸朝政府开始正式 允许「华民出洋承工」。(注一三)故英国政府向中国政府交涉,谈判移民协议。一九一三年英国政

府与中国国民政府签订「英属北婆罗洲招殖华民条款」及「英属北婆罗洲招殖华民章程」。引入大量 华人移民(非契约劳工)前往垦殖。(注一四)砂膀越比马来半岛开发得迟,华人也是在十九世纪末 始前往移垦。太平天国败亡,促使约四、五千华民渡海流亡砂膀越。一九OO年福建闽淸人黄乃裳氏, 向砂膀越政府申请廿年免征地税的特许权状,获得山林数万英亩的开垦权利,从福州引入大批移民从 事垦荒工作。奠立华人在砂州之基业。(注一五)

以西马(马来半岛)和东马的华人社会来比惊我们可以看出,在西马的历史发展上,大部份华 人是以「契约劳工」方式移入马来画,因经济政治环境变迁始从流动的劳工社会,固定成移民社会。 在聚居形态上集中都市,在生产方式上偏向工商业(因锡矿开采有一定期限,形成暂时的居民点不可 能长期依靠锡矿谋生)。在东马则不同,从开始华人就是携家带眷前往垦殖,有相当多数人口从事农 业生产,人口分布也较平均,不过份集中都市。和当地土著也有较多的接触。种族关系也较为融恰。 这是西马和东马华人社会本质上不相同的地方。

【注精】

注。一:「马来西亚简述」,马来西亚新闻部出版,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页三。

注。二:「华侨志—马来亚」,华侨志编纂委员会编印,台北,民国四十八年八月,页三十一丨三十七。 注o三••张奕善:「明代中国与马来亚关系」,台大文史丛刊,民五十三年,页三十一。

•韩都亚(Hang Tuah Bin Arshad:蓦来民族社会政治制度之探讨」,一九六六年六月汕印本,页二一至二晋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三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二 注0四:「华侨志—马来亚」,页三五—三七。

注0五:Persia Crawford campbeF Chinese Coolie Emigra-Uon Co counties wi&ln Cbe British En^£gJ reprint.* by ch) eng Wen Publishing Qo • - TaipeiR97.°pp・88 所谓「借贷券制度」卽劳工在家乡港口,与劳工贩子签一借贷券,保证抵达目的地后,以一定期限劳动工作为偿 还船资,旅途费用及介绍费。卽俗称的「卖猪仔」。

注。六:L・ British Malaya 1824,67. Oxford London- pp・ 204,208 注 O 七:David Joel sc+einberg ed. In Search of soudheas-t Asia' A Modern History. Praeger publisher)

1973、pp・2 04, 208

注。八:J・ 0- Cal dwell- Demograhic Background》'in T・ H・ Silook 印 E・ K・ Fish &•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dependent Malaya—A casTS-tudy Singapore Eas-tem u・ PLLTD;PP・ 61 注。九••同注七书,页二十一。, •• 注 一 o:Morfon Ginsburg & Chester F・ Robert? Jr: Malaya. The American E-thn。logical society

PP.

注一一:杨建成着:「华人与马来人之建国一九四六年— 一九五七年」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出版,民六十一年,页一 O。 : •• •...

注一二••同注八书,页九。

注一三:「淸末对外交涉条约辑」㈠同治条约:中美绩増条约,及「总理衙门奏派员査访华民在洋承工情形,以凭核办折 (同治十二年七月卅日),国风出版。

注一四• • •「北婆罗州、婆罗乃、砂捞越华侨经济」海外出版社,民四十六年五月初版,页六—十。• 注一五••同前书,页九十九—一。二。

第四节西马华巫两族的社金日背景

在上一节人口构成数字中所显示出来西马地区华巫种族关系特征是:在数量上马来人略胜华人, 在地理分布上,马来人倾向聚居农村,华人则集中都市,这是数量上的差别。

我们进一步再从经济活动,担任公职比例及敎育机会的情形来观察华巫种族间的关系,说明其差 别情形。

以就业人口而论,我们把就业项目分为八项:(表六)

㈠农业、林业和渔业。

㈡矿业和采石业。

㈢制造业。

㈣建画

•㈤电气、水力和卫生服务。

向运输、贮藏及通讯。

M商业。

四服务。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三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四 ) 据一九七0年统计资料,马来人在第㈠、㈤、3T(A)项就业人数占优势,华人则在第㈡、㈢〔㈣、 (-b)项就业人数占优势。在性质上,马来人多在农业及服务业方面工作,华人则在制造业、建筑业商 业及矿业方面工作。

在各大企业资金股份的分配上,据一九七。年数据显示(表七),在西马地区外国人在所有公共 和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拥有的股份资金,占全部资金百分之六十点七。马来人仅拥有百分之 一点九,华人拥有百分之二十二点五,印度人拥有百分之一。其余的百分之十四左右是分布在财团法 人,本地控制公司及联合邦及州政府拥有或控制的企业手上。以上数字是仅指立案的股份有限大企业 而言。

我们由下表八,再进一步观察大企业在经济上的表现。外国人在大企业的不动产的拥有资金数量, 占西马全部大企业的百分之五十七点二,华人占百分之二十六点二,马来人百分之零点九,印度人百 分之零点一。(大企业在工业方面拥有西马工业上不动产百分之八十七点四) 在现代农业拥有土地面积方面,大企业占有西马的全部耕作地的百分之七十点四,在全部大企业 占有耕地面积内,外国企业拥有百分之七十点八,马来人有百分之零点三,华人占百分之二十五点九 印度人占百分之零点三,其他人种占百分之二点七。

在非大企业的工业和农业的资产分配上,外国人在工业上占百分之二点四,农业上占百分之五点 九;马来人在工业上占百分之二点三,农业上占百分之四十七点一 •,华人在工业上占九十二点二,农

笫一章多元社含与西马来西亚

三五

表六 1970年大马就业人口比较表

族 项 马来人

农业林业和渔业 293,000 925,400

矿业和采石业 56,100 21,100

制 造 业 191,000 84,400

建 筑 业 56,200 16,900

电气水力和 卫生服务 3,800 10,200

运输贮藏和通讯 45,500 49,000

192,600 69,300

188,500 256,100

1,026,700 1,432,400

来源.:国会议员鳗远在马华公会丝区会政治硏讨会演讲:「大 马华人在达致大马远景计划和新经济政策目标上所扮演的角 色」刊于「星洲日报」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日第四版。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六

谣 理 set rw 酒 洪 涤 渴 7 /满

1 o 2 6 1 i i 9 1 3 3 4 9 2 3 2 弓 3 3 4 7 1 5 O CO 1 V* 8 7 5 1 3 3 1 2 5 8 2 2 3 3 6 5 O 2 5 3 00 7 6 O 7 1 3 7 2 4 O 9 8 O O >

1 1 9 1 O CO 3 2 2 5 2 挡 3 3 O 3 7 CO 记 3 « 4 Cs 3 4 3 5 4 9 00 4 3 4 W CO 5 5 5 2 8 2 9 6 3 6 3 2 2 O W 5 CH 8 1 7 7 怎 8 2 2 4 /*"S o o o >

5 2 4 O 2 i O 1 3 3 4 8 2 3 4 4 3 4 O 6 4 7 i 1 O 7 1 ** 9 2 2 3 4 4 7 O CO oo 00 co o o 7 2 4 8 8 O 4 5 2 o . 1 8 O O o a 冈 >

3,207,889 60.7 i 8 CO e 3 4 3 3 2 7 £ 5 2 2 3 8 4 5 g 6 3 5 9 CO a 1 2 o s 9 3 7 2 4 i 8 O 2 co 2 5 9 6 3 9 3 9 1 O 7 2 4 1 o 9 7 i 4 7 5 3 & 学 >

5 2 8 8 9 7 CO 5 CO 2 5 1 6 6 3 6 8 5 O 6 5 1 K 00 co 00 7 5 CO 4 一 9 1 3 w 2 5 6 g 7 1 2 g O 公港 o o o 2理

MCYIMCVO#翩濡澄顚囲啾属浇甜我曽泠滁(册面6al)谋证»升葱乓葱烂

郊温-(5》288 ,78)祂应肃昙卧善字一周团^叶糊汗>。*会汁剥湖别琢»洪盥-sssss^。 诞。市嚣湖云盥団5冲+|11爵>。

2*豆训灭4部减概RO 激期〕Dr, A Can B・ Long》The Majority—Minority situation in Malaysia uS3升。


落 圣 冈 > w > > 谗/ /混 / HL

M 1 bO 4 9 6 7 O 6c 1 1 4 00 1 N> 如 4 Id o do 2 5 io 5 O O CO 5 1 5 O 馆 bo S斗 〜A 绞涤

2 9 3 7 4 1 6 4 4 O 5 Co 1 1 o 2 CO 二 2 i 00 7 4 00 1 o 1 2 4 3 3 3 2 oc 3 4 9 3 4 卩 1 6 9 7 6 9 4 i S将 §斗 窟 绞涤

0C 5 7 ro 1 7 & i CO 1 4 CO 1 cn o i 2 6 ro 1 1 Q o 4 2 OC W1 >+ 踞 &为

1 2 cn 1 7 1 3 O O 4 1 2 4 1 1 1 4 O 8 3 9 2 3 oc 。 9 2 2 3 9 2 3 1 象 to o 経涤 '—

击霭(画®农冲旻)h涤(m鸢)

S ■ l「涸共庆为」SI,S /碧中着浙厕S腰asl颜。阳刷蚓卬腰5昏渥更泌旨PF。 2「H为」- KH - sfisss o a^>。耳遍照斗溶 U-HM剧 u+Myl。

3•周漆宙「涸方艰汤」书瀑副—豺&中泄衅H-莳。- ss「H咨 丑识讯ZI-HCVIIHM+明冲m凄醐。目淋冲冷涤fiImMF。

, ,4; T Source " Dr • Atan B・ Long) The Majorky-M-noriry sicualn.on in Malaysia》sTr一 J>i。 第一章 多元社合与西马来西亚 三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一, 业上占百分之三十二点八;印度人在工业上占百分之二点三,农业上占百分之十点一。

由上述说明中,我们可以指出,在工业和农业方面,主掌西马经济命脉的是外国资本(以英资为 主)。特别在大企业方面,外国资本几乎垄断了工农业;华人则在大体上居第二优势•,马来人则居第 三位。在非大企业的工农业方面,华人在工业上居首位•,马来人在农业上居第一。

在商业上,从表六中可看出,华人在商业就业人数上比马来人多二倍半。但是在批发贸易方面, 每家商号每年平均交易S只是七十八万马币,而外国公司则每年在二百万元以上。在零售生意方面, 华人在都市拥有百分之八十的商店,每家商店,每年平均交易量是七万三千五百元,外国公司则是每 店每年平均十七万八千元。(注一)

根据上述我们可以作以下的判断:

㈠西马地区的生产资本主要操纵在外国资本家手中,而且以英国资本为主。(注二) ㈡华人是在西马工商社会中最活跃的种荐 在从业人口上居首位,在资金拥有量及生产*r 贸易 量方面居次位。

㈢马来人在农业人口上占第一位,在农业方面也拥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总资产额。在非企业农业土 地拥有量上名列第一,在其他方面都屈居第三。(注三)

这是从经济平均数目来比较种族间(包括外国人)在工商范畴上各自的表现。这个角度祇能以种 族为单位来槪括说明工商资财分布情形,并不能指出社会各阶层如何分享全国的经济果实。

表九一九七O年西马地区每户收入比较表

第一章多元社含与西马来西亚

收入 级( 每月) 马来人 %. 华 人 % 印度人 % 其 他 %

$ 1 99 84.5 9.6 4.9 1.0

$ 100 - 199 60-8 24.9 14.0 0-3

S 200- 399 40-3 46.0 13.5 0.2

$ 400- 699 31-6 55-7 12-1 0-6

$ 700- 1,499 23.2 61.4 12-5 2-9

S1,500- 2,999 14.0 62.1 13.6 10-3

$ 3,000及以上者 12.1 52.0 17.3 18.6

每户每月平均收入 8178.7 $387.4 $310.4 8 950-5

三九

Source :Mid・Term Review of the Second Malaysia Plan

1971T975, Government Press, Malaysia, 1973,

PP. 4

表十 一九七。年西马地区每户收入及种族属性百分率分布表

种族• 收入事 级(每月) 马来人 % 华 人 % 印度人 % 其 他 %

$ 1 - 99 22.9 2.6 1-3 0-2

$ 100 - 199 19.1 7-8 4.4 0-1

8 200 • 399 10.4 11.9 3.5 0-1

$ 400- 699 3.0 5-3 1.2 0-1

$ 700- 1,499 1.1 2-9 0-6 0-1

$1,500 ・ 2,999 0.2 0-7 0-1 0-1

$3,000及以上者 0-1 0-1 0-1

56.7 31.3 11.2 0.8

Source : Mid-Term Review of the Second Malaysia Plan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1971・ 1975, Government Press, Malaysia, 1973,

P P. 4

O

我们准备了两份图表(表九、表十),以每户平均所得来比较西马经济的在各阶层社会分配情形。 贫穷线是以每户每年三百元所得或每月廿五元所得划分。(注四)在表九中,每户每月收入在一 至九十九元的贫穷级家庭中,百分之八十四点五是马来人华人占百分之九点六,印度人占百分之四 点九。在每户每月收入四百至六百九十九元中产之家的等级中,马来人占百分之三十一点六,华人占 百分之五十五点七‘印度人占百分之十二点一。在最高所得每月三千元以上的家庭中‘马来人占宿分 之十二点一,华人占百分之五十二,印度人占百分之十七点三。以种族来划分,马来人每户每月平均 所得为一七八点七元,华人为三八七点四元,印度人为三一。点四元。

在表冨,我们以西马总户数为基础,比较所得分布情形。以每户每月二百至三百九十九元所得 为标准,全马不分种族,所得在三百九十九元以下者,为全马户数百分之八十四点三,其中马来人分 别为百分之五十二点四,华人百分之二十二点三,印度人为百分之九点二,每户每月所得在四百元以 上至三千元者,占全马户数百分之十五点四,其中马来人为百分之四点三,华人为百分之九,印度人 为百分之一 一。

从每户平均所得分布的情形,我们可以指出,华人社会的财富分配较为平均,大部份家庭都在每 月二百元所得以上,在富有家庭中也占了所有富有家庭近三分之二的比例。马来人家庭占全马总户数 百分之五十六点七,其中百分之四十二每户每月在二百元所得以下。其富有家庭占了所有富有家庭近 三分之一的比例。总括言之,马来人社会的财富分配是非常悬殊的。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四一

表十一 西马各种族公务人员社会经济背景比较表(百分率)

矗y族 及经济地澄、 马来人 华 人 印度人及1 其 他 总 计

35.2 15-2 9-5 28.0

中低 10-6 8.0 13.1 10.4

中高 22.1 24.8 39.3 25-0

32.1 52.0 38.1 36.6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Source : M. C. Puthucheary, Administration,Politics and Development : A Case Study of West Malaysia” Ph. D. thesis,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1973, PP. 140

四二

如果以都市和农村为分类,来观察财富分配情形,则据一九七五年及一九七六年大马财政部经济 报告书指出,大马百分之八十六点七每户每月所得二十五元以下赤贫家庭分布在艘村。可以看出大部 份赤贫的家庭散布在广大农村。(注五)余下的百分之十三点三赤贫家庭则集中在都市。据一九七。 年西马都市人口构成比例 百分之二十七点四属马来人,百分之五十八点七汤华人。从一九三一年以 来(表四),马来人有积极向都市流动倾向,在都市人口比例上有骤然上升的趋势,尤其是近十年来 其情况十分显著。这些新近入都市的马来人,虽然在政府大力辅导下就业,但有许多仍然落入赤贫家 庭等级之内。华人在都市也约有四分之一人口属于低收入(每月一百元至一百元之间),但列为赤贫 级者究竟为少数(见表十,每月一至九十九元收入)。

在欧毎吕员渐离去职位多交由马来人担任的情形下,马来人任官比例渐渐增加,由高级官员方面 一九六二年的百分之廿九点三,增至一九六八年的百分之卅六点三。(注七)就大马联邦政府整个来 看,一九六九年马来人占全体公务员百分之六十点七,一九七二年增至百分之六十五点六。一九六九 年至一九七二年联邦政府新进的九千名公务员中,有百分之九十八是马来人。这些数字不包括迅速扩 张的警察部队、武装部队,由于保密缘故无法读到人数数据,但可以推知,其中大部份新募人员必为 马来人。(注八)(按••大马行募兵制非征兵制)

由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一条华巫种族界线很淸楚地划分在政府的技术部门和非技术部门之 中。如果马来人要参加技术性工作,必须加强敎育和训练,获得适当的知骤始能担当重任。因此,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 四三

表十二马来亚大学C19 71-1972)学年度各种族学生选读科系情形表

族 科 马来人 印度人

2,481 723 324 50

经济及行政 590 674 188 18

185 266 67 6

29 448 19 4

149 203 30 1

157 409 78 10

147 1,169 108 13

3,738 3,892 813 102

百分率 43.73% 45-55% 9.53% 1.19%

Source : Annual Report 1971-1哌,University of Malaya, Kuala Lumpur, Economy Printers, PP. 1973.

西马来西亚毕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四

表十三 中学生就读各种语言媒介中学情形表(1957-1967 )

第一章多元社含与西马来西亚

份 敎学用志* 1957 1967

目% 目 %

马来语媒介 2,315 2.2 128,625 27.8

英语媒介 67,646 63.9 312,063 67.4

华语媒介 35,478 33.5 22,221 4.8

淡米尔语媒介 440 0.4 — —

105,879 100-0 462,909 100-0

Source : Educational Statistics of Malaysia 1938- 1967一?

Ministry of Education, PP. 40-47.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匹T 华巫种族关系的平衡问题,又归诸于敎育制度上去了。

在殖民地时代建立的敎育制度下,在受敎育的机会方面,马来人和华人也呈现出非常大的差距。 前首相敦哈芝阿都拉萨在一九七一年二月廿三日在下议院提出宪法修正法案第二读会时致词时指出, 一九七0年马来亚大学理学院毕业生总数四百九十三名,其中廿二名马来人;在工程学院七十一名毕 业生中,仅一名马来人•,在农学院四十九名毕业生中,十五名是马来人;在医学院六十七名毕业生中, 有四名马来人。(注九)前首相迭明其他毕业生属何种族。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大部份是华人。 从一九五七年马来亚独立,甚至独立以前,政府在大学里设置了不少奖学舍使几乎能够进入大学的 马来人都可以获得各种项目奖助。近年来此项奖学金在名额及金额上大量增加,甚至使有些农村来的 马来学生可以把部份奖学金寄汇家中,胆养家小。(注一 0)在优厚奖学金制度下,马来亚大学的学 生人数是趋向平衡了。据一九七一年至七二年统计(见表十二),马大学生百分之四十三点七三为马 来人(三千七百三十八人),百分之四十五点五十五为华人(三千八百九十二人),百分之九点五十 三为印度人(八百十三人)。但是大部份马来籍学生集中在艺术、行政、经济学系,华人学生稍偏 重科学科希对其他科目也不偏废。在一九六O——六一年马大学生种族比例是华人学生百分之六十 八(一千五百六十三人)、马来学生百分之十(二百三十人)、印度及锡兰学生为百分之十八点六 (四百二十八人),其他人种百分之二点二(七十四人),由此相对比就可以看出大马政府近年来在 此方面下了多大功夫。(注一一)

这项统计说明,奖学金可以增加学生入学率,但是,并没法改变学生的程度(理工较难证)和偏 好(马来人嗜爱艺术)。马来蒙生偏向艺术科系的结果,使马国政府专业科技方面的公务员名额, 几乎为华籍人士所独佰在种族的关系上又不产生不平衡的现象。

所以,针对这种现象,大马政府在敎育政策上厉行本质性的改革。其改革的焦点是通语化」(马 来文)敎育制度。企图要在一九八三年开始,从小学到大学全部科目要用国语敎授。(注一二)要在 一个华巫种族力量不相仲伯的多元种族社会,达到敎育制度全部马来语化的目标,其可能引起的激烈 争端是可以料想到的。(注一三)尤其是马来文本身在现代科技文献中并没有崇高的地位,以其为敎 学媒介丑环当然要引起重重障碍。

华人社会为适应新的情势(见表十三),自一'九五七年起,多数学童在升入中学阶段时,选择了 英文中学°I英文中学学生人数在十(一九五七——一九六七)年内增加了四•点六倍。华文中学入学人 数减少了 一点五倍0而马来中学学生在十年内增加了五十五点五倍。因此‘在一九六七年在全马中学 人数比例上,华文中学因学生骤降至百分之四点八的不足轻重地位。(注一四) -为了使马来中学学生顺利进入大专院校就鹤一九七O年起高中毕业参加的剑桥文凭考试(以英 文为考试媒介语是英国殖民地时代设立的考试制度)宣告停止,必须参加马来西亚敎育文凭考蔬这 项考试要获得国语及格始获得通过。(注一五)一九七三年春天‘参加马来西亚敎育文凭考试者不分 种族有三万七千一百廿六人‘其中二万七千七百八十四人为非马来人(卽马来人之外的各族)‘非马 第一章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四七

,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八 来人中有一万八千四百四十二入落第,在全部考生中有一万四千三百三十一人因国语乙科不通过而落 第。(注一六)因此,大量英语学校高中毕业生无法获得入大学资格.»而在当年马来亚大学工程学院 有-百八十八个学额,只收到三十名土著学生,其他一百五十名空额只有空着。(注一七)(马来学 生虽然国语及格,但其他科目不合格也无法入学)。

这种矫枉过正的敎育政策,虽然在短期内使马来大专学生人数提高很多,但是,却引起了意外不 良的后果;大批来自农村贫穷家庭马来学生,都成了反政府的学生运动极积份子,社会主义思想开始 在马来靑年中蔓延,学潮层出不穷,到最后逼使政府派军警入校逮捕学生领袖始暂时平复下来。(注 一八)马来靑年的政治力量日渐增强,对大马政府形成一种不可忽视的压力。尤其是在未来的大马政 坛上,马来靑年将扮演重要角色,可能促使大马政治产生本质上的变化。(注一九) 在种族关系上,由于太过份强调国语能力,使得华人社会中一向「行为良好」不■生非的英校 学生也走到街上示威游行,根本违反了传统上拉拢受英文敎育华人以抑制受华文敎育华人的一贯政策。 (注二0)使得语文问题成为困扰整个华人社会难愚 华巫种族关系再呈紧张状态。

总结来R本节所讨论西马地区华巫两族在经济活动,担任公职比例及敎育机会各种表现,是 当前马来西亚社喜构的三种横剖面。我们可以指出的是,华巫种族分界线,泾渭分明地在上述三个 范畴中圈出各自不同领域。这是大马多元种族社会的最値得重视的特点,在殖民地时代,因有英国人 居中协调安排,各族尙能各安其份不致冲突。如今,成独立自主国家,华巫两族的微妙平衡关系因而

破坏,稍有杯很可能引起种族冲突。

〔注释〕

注。一:见刘集汉:「大马华人在达致大马远景计划和新经济政策目标上所扮演的角色」「星洲日报」一九七五年十二月 二日。

注 0 二:Musa Hica?STOday: Problems and prespec-tsx "in Yong Mun geong ed, Trends in Malaysia-

11 - Ins-tic*ufe of souseasf Asian s-tudies" singapor®1974、pp・129 Musa Hi fam is Dqpuey Minister of Trade and Industry of Malaysia, 在讨翰会答辩中,他指出外国资本在三、四年前以英资为主,但政府近年来努力分散外资来源。 注 O 三:Dr・A-tanB. Long、The MajoritylMinori-ty Sifuafion in Malaysia. This is a paper presented aff he Conferenc ① onc+tle Majoric+y—J^inorify sic+uac+ioll in soueheasc+Asia- held in Manila • Philippines on May 8110 ・-974 • sponsored byc+he Association of sogheas-t Asian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and bosc+ed by -the Mindanao sc+a-te university Philippines.

马来人土地拥有a平均约三点三英亩左右,比全国土地每户平均拥有六点六英亩差一半。

注o四:同注一

注o五:同前注。在有关赤贫家庭人数方面,刘集汉先生犯了 一个错误。他把在贫穷线——每月二十五元所得的以下的赤 贫户,百分之八十六点七分布在乡村的比例,乘上八百五十万乡村人口,得出大马有六百五十万人在贫穷线以下 生活,因而推论贫穷是超越种族界限的。

注0六:s・ H, Alac+as ” yobsc+aclesc+o Development 盘"in Yong Mun Cheong ed・ Trends in Malaysia 11, PT 106,113

s. H. Alac+as is Professor of Malay sc+udies aC Che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and The for me r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四九

西愿像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五。

chairman of parfy G-erakan of Malaysia.

注。七:全国行动理审会报吿书:「五二一一悲剧」,吉隆坡,一九六九年十月九日,页廿二。

注0八:陈志勤议员在国会演蠲词,见星洲日报•‘ 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日O 注。九:「为和平及繁荣而团结」吉隆坡,政府出版品,一九七一年,页十。

注一 o: -The Emerging Rural RevolucioE - in Far Elp当"EqoIDomic ?i 贞 Jan・ 10R975 • pp. 31. 注一一 ••杨建成:「华入与马来亚之建国」,页四七。

注二一:「语言问题」是华巫种族关系中最大的争端之一.,也是华人社会内部最能引起争论的问题。在第二章将详细讨论。 注二一一••敎"部长英仄la于一九七一年二月十八日在吉隆坡m文出版局向国会上下议院议员及州立法议员硏究会致词。 注一四:华文中学在一九六一年后不受政府津贴,称祸立中学」,全赖华人社会热心华敎人士维持,祸立中学的存在 与否」,似乎对某一些华人等于是「中华文化续存与否」同样严重。在大马华文报中,常常报导一些与「华敎共 存亡」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如女敎师为华敎削发为尼,某老人献终身储蓄等等。在第二章将详细论之。

注一五••同注二一一。

注--.六:XMalaysi% - in Asia 1974 Yearbook.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LTD・197F pp・ 208 注一七••同注八 s-

注.一八:Denzil peins.-矿 udens An Asian Barometer • in Far Eas£m Economic RevIH馋.Jan・2 厂 1974 ・ pp・ 20121

说农村.子弟入大学后使马大气氛改变,这些学生在课业上受到极大压力及家乡父老盼望所加的责任,使他们甚为 焦躁不安,伺机闲争。

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五年涅潮」层出不穷,迫使大马政府派军队入校逮捕学生及敎师。这些被捕的学生领袖都 是马来人,但是事后,大马政府对此事件,发表了 一篇叫做荐来亚共产党在马大华文学会内之活动」白皮书(一 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把「学潮.一之罪过轻易加在「华文学会」身上,这是一桢很令人费解的作法。 注一九••在一九六九年「五一三」种族冲突之后,马大讲师默打路汀、达幸,在七月四日发表「非马来人的斗争:马来人

立场」之公开信。可代表马来靑年的政治态度。

REa MukMaruddin Dazin Che Lecturer of university of Malaya ) • The struggle by 偈

NonlMalays」Our %and - 4 s July、1969 .

前首相东姑拉曼在其「五一三前后」乙书中,第十八章「君主乎、共和乎」,指出极端的马来靑年根本不满现存 之君主立宪制。所以,个人以为马来靑年参与大马政治,可能本质上改变大马之法统。

注二0:在华人社会中,受英文敎育者,一向得到政府的优恵,也有机会任公务员。现在马来西亚国会、州议会中议员以 巫语或英语发言,故华人政党领袖也都是英文敎育出身。所以,政府一贯下来都是透过英文敎育华人来影响华人

jit会。

第一章 多元社会与西马来西亚

五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斗系之探讨

五二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第一节制宪经过

马来西亚的宪法是承袭马来亚联合邦宪法稍加增益修定而成的。对国际上而言‘她是一个老国家 扩大其形态,取了 一个新名字。(注一)因此在联合国中它可继续保持原有席次,更换国名就可不 必以新国家身份加入。所以‘我们讨论其宪法制定过程和基础‘就要把焦点集中到马来亚联合邦的领 土——马来亚半岛,在时间上要追溯到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战结束的初期。

当时宪法制定的基本考虑是‘第一‘如何在这个行政上划分成三个系统••马来联邦' 马来土邦' 海峡殖民地(Federated Malay sra&s) UnfederaEd Malay scares》srrai-s segments) 而主权分别握在各州马来苏丹手中的半岛上‘建立一个有力的中央政府‘促使其现代化。(注二)第 二,如何在这个华人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地区实行自治,同时,又能维持华人和当地土著马来人的 种族开系0 (注三)第三‘在允许马来亚半岛的独立的同时‘英国人也要较计在那一种方式可以保存 英国在此地区的最大利益。(注三)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五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3四 在第二次大战结束后,英国工党政整于战时各党派组成的联合政府(coawo-n Government) 所设计的「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o-n Proposal )计划,在一九四五年十月着手安排马来亚备 宪工作。

首先,派遣特使何罗麦买高爵士 (sir Harold MacMichal )抵马来亚' 与各州苏丹谈列以 「日据时代通敌罪名」相威胁,分别签订协议,「将各苏丹陛下分内管辖权让给英皇陛下」。一九四 六年正月廿二日,英政府公布有关新马来亚联邦和新加坡的白皮书(此时已经把马来亚和新加蓄分 成两个政治单元)。在设计上第一、是剥夺各州苏丹管鹫,建立统一的中央政府。第二是实行普及 的公民权,将凡是「视马来亚为家乡的人士」(日本人除外)都赋予同等权利,废除马来人战前在政 治上拥有特殊保障的地位和身份。(注四)要在种族平等原则上制定宪法。

英国政府实行这个方案,其理由可试述如下••第一,工党政府有社会主义倾同不重视封建政治 的传统。第一一,在二次大战期间,华人在马来亚效忠英国政府,英勇抗日的表现令人感动,而马来人 与日本占领军合作为日军効力的事实,令英人反感和失望。(注五)第三,WWS啮下,旧日的社 会体制巳经失去功能,因此正是改革的大好时机。

马来亚联邦白皮书引起马来人极大恐慌,因为在马来亚,无论在经济、敎育、文化各方面,华人 都掌握了绝对优势,甚至在人数量上有超越马来人的倾向,而马来人祇在政治上享有优待及特权。如 果以种族平等的原则推行新宪M则等于使马来人永远受制于华人控制之下。认为「种族绝灭的危机」

业已来临如果不及时奋起的话,马来人将论为「博物馆的陈列品」。(注六) 在政治领袖拿督翁(Das OSD bin Ja^afar )的领导下‘各地马来人掀起一次又一次的群众示 威游行‘使得英国官员感到吃惊‘他们万万料不到平日温驯平和的马来人竟在一夕之间变成愤怒的狂 徒。

二月十日‘拿督翁在一万八千名马来群众大会上攻击白皮书‘他呼吁组织「巫人统一组织」a? -red Ma一ays Nac-onal organization )(简称巫统)‘以争取马来人利益。(注七) 三月一日至四日,他在吉隆坡召开第一次「泛马马来亚人大会」(pan,Malayan congress) 有四十个马来人组织派代表参加,除此之外尙有代表各行业的代表数百人,共商大计。大会指派了五 人委员订拟巫统党章。五月十一日及十二日‘大会1党章‘并且选出拿督翁为巫统第一届主席。 巫统的组成是马来亚政坛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拿督翁在二月十日提出组织巫统的建谗五月份 竟然就组成一个组织完善的群众性政党‘到七月份就达到迫使英人放弃马来亚联邦白皮书的原则‘愿 意采纳马来人意见,重新修宪。这种政治成就眞是令人惊叹。(注八) 巫统和拿督翁在短期间内获得这样的成耕其主要的原因有三:第一‘拿督翁出身柔佛州官宦之 家‘其历代先祖曾任柔佛苏丹首相‘他是当时苏丹的继子及政治顾问。因此‘他和苏丹们及马来官员 有较好的关系也易获得他们的信赖和支持。在此阶段一般马来人政治认识不深‘苏丹及官员是他们 所依赖的领神故拿督翁能透过这种关系‘发动全面性的马来人政治运动。第二‘由于拿督翁等人和

EE

笫二承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五六 英国驻马来亚的殖民官员有深厚的交情,他能洞悉他们的心态和好恶,因此能有效地影响他们。拿督 翁及他的同僚,多系英文敎育出身,他们熟悉英国人的政治活动方式及政治习性,故很有效地利用游 行示威、报刊投书、议员质询的手贸达到改变英政府决策的目的。(注九)第三,英国政府自一九 三0年代起就有一种「马来亚可能会变成中国一省」的恐惧,(注一。)反对马来亚联邦白皮书的国 会议A利用此种心理,一再强调「如果实行马来亚聊邦计划,不消十年,华人可以大模大样宣布马 来亚为中国一省」。(注一一)使得英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厉 不得不收回成命。(注一二) 三月十八日,在国会的委员会阶段,副殖民大臣钟士先生(Mr,Creech Jones )在重大压力下, 对此白皮书内容作了三点让步.•第一,在可能范围内提高各邦苏丹威望增加其权势,但总督仍高居其 上,第二,在普遍化原则下重新考虑取得公民资格的条件。第三,马来亚联邦计划祇是一槪括性纲零 其内容留到以后充份讨论。当天,这个(撤销)海峡殖民地法案在无异议之下通过。(注一三) 七月二十五日,英国政府宣布,以五位英国官员及六位马来人代表(四位苏丹二位巫统代表)组 织运筹委员会(The Working commiMee )开始硏究制宪细节。经过四个月(八月六日至十一月十 七日)会议之后到十二月廿三日发表一报告书,谓:

㈠马来亚应建立一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确保经济发展及有效的行政系统。 ㈡各邦及各殖民地的个别特性应继续维持。

㈢向所有将马来亚认作家乡及以马来亚效忠对象的人们提供公民权。

㈣马来人特殊地位必需加以保护。

英国政府在此阶段突然改变政策,放弃马来亚联邦白皮书中以各种族平等为基础的制宪原则,采 行把马来人视为主人而其他种族为外来移民的种族不平等原则。负责重新硏究制宪原则和纲领的运筹 委员会除了英国官员外,就是马来苏丹和巫统代表,这充份显示出英政府改变政策的决心和意图。非 马来人社会对英政府的这种改变感到非常不满,他们把在野的各种政治团体组织起来称为「泛马来亚 联合行动会议」(pan,Malayan Council of John Acro-n ),后来改称「全马来亚联合行动 (A=,Malaya Council of JOs-rARion )。这会议宣布「他们才是包涵马来亚各种亚洲人社群 的唯一组织,是政府唯一可以与之谈判宪制问题的对象」。(注一四)

政府当局为缓和非马来人不满,一再公开说:「马来人是马来亚的土善并且英政府原先和各邦 有条约存在,故必先和马来人达成协议始能商订其他细节」。又保证说:「英王陛下政府绝不在和华 人及其他种族代表商讨之前制定决策」。(注一五)

英政府为表示形式上尊重其他种族起见,在同年十二月,英政府指派了一个咨询委员会(con — sHrawe Comm Me ),用以反应非马来人对上述报告书的评议。这个咨询委员会由九名委员组成 成,其中五名为欧洲人,二名为华人,二名为印度人。

咨询委员会公开向大众征求意见,综合归纳各方看法,向运筹委员会作成建议。大致而言,除了 马来人以外的各色人种都主张强化中央政府,减少马来人特权。原则上对于马来亚联合邦的主要形态 弟二W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五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5 /

并无异议。

两位华人代表李孝式和梁宇泉(Lee H・s・印Leong Yew Koh )在会中对公民资格问题及立 法会议代表比例问题非常关切。他们两位主张公民资格应采出生地主义(Jus soli ),立法会议应容 纳更多的华人代表,因为华人人数众多,移居马来亚有久远的历史,又掌握强大的经济事务,华人每 年所缴纳的税款达全马来亚总税收百分之七十以上,当然应当在立法会议中有较多的代表。最后,很 勉强地和其他委员达成协议,以马来人四名华人三名的比例分配立法会议的议席。(注一六) 咨询委员会的建议于是送回运筹委员会重新硏究,最后运筹委员会再提出报告书,将硏究结果送 交一全体委员会(plenary conference)审査此全体委员会由总督,各邦统治者,及其他马来人代 表组成。英国政府根据全体委员会的审査报告为基础,在伦敦召集各邦苏丹进行谈判,一九四八年二 月一日签定马来亚联合邦协议(Federation of Malaya Agreement )。根据此协议,九个马来邦 及槟榔屿(包括威利土省)和马六甲,十一地区共同组成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 建立一个较有力量的中央政府,并扩大立法会议的组织,将非官方议员增至五十名。英国的高级等员 仍握大权,政府中重要官职,仍然由英籍人士担任。公民资格方面,亦对非马来人放宽了 一些。(注 一七)

在联合邦立法议会方面,英政府将非官方代表增定为五十席,、其中马来人廿二席,华人十四席, 印度人五席,欧洲人七席,锡兰人一席,欧西混种人一席。各邦参议院的九位主席为马来人,两殖民

地参议院主席不限制何人担当。因此‘整个非官方议席中马来人要占三十一席‘而华人最多占十六席 (按.•在假定华人能当选两殖民地参院主席的情况下)。(注一八) 在马来亚联合邦协议讨论和签订期间‘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在野的华人为主的「全马联合行动会 议」和反对联合邦协议的马来人极端派的「人民联合阵线」-(pusac Tenaga Raoaya〔PUTERA〕) 联合起来硏拟了 一个称「人民的宪制议案」(people赫consnEo-na 一 proposals),以示自立门 户,对抗当局之意。但是,他们的抗议并不受到政府重视和采纳。于是华人极端份子祇有以实际行动 向官方抗议了。(注一九) ' 一九四七年十月廿四日,由陈祯禄所领导的全马来亚联合行动会议,中华总商会,马来亚共产党 (当时共党尙系合法政党)等所策动的大罢工‘最能引起公众和官方注意。另一次抗议方式是对星加 坡立法会议的选举实行弃权‘ 一九四七年‘在十万到二十万合格的选民中‘仅有两万人注册‘参加一 九四八年举行的选举。其结果在一个华人最占优势的城市中,仅有一名华人当选。(注二O) 一九四八年二月一日马来亚联合邦协议在反对声中诞生了。同年的六A马来亚共产党(百分之 九十以上为华人)爆发一个武装暴动,企图以武力抢夺政权。马来亚政府在同年七月八日宣布「紧急 状态」-(scare of Emergency) »着手剿共。

马共的武装叛乱非常不成功,因为依据亚洲共党叛乱夺权的实例,在「武装革命」的第二个步骤 是「建立解放区」‘第三步是「统一战线」最后是「全面夺权」。而马共在马来人为多数的农村无法 /£

第二瓶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六。

「建立解放区」。在政府的「新村战略」下,把少数散居乡郊的华人农家,集中到政府军有能力防卫 的「新村」,(西马地区有五百五十个新村),这样一来更断绝了马共的粮源和人员补充来源。所以, 马共的活动一直停留在「恐怖活动」阶段。而「恐怖活动」最多祇能使民众保持中立,不涉入政治活 动。(注二一)从种族的立场来看,马共的武装叛乱,使得华人社会的政治活动全部停照稍有过激 言论行动,很可能在紧急法令下被捕。在政府的宣传下,马共的华人性格更为冲出,马来人则倾向把 所有政嚣富人飨共党份子或同路人。在另一方面,马来人的苏丹制度回敎信仰也成了反共的利瞬 更有保存尊敬的价値了。

所以我们可以这様说,十二年的剿共「紧急状态」为马来亚创造了制宪的良好条件。参照其后 历史发展的事实,更证明了抵抗「共产党的威胁」是马来政治家最惯使用来统一内部意见,压制分歧 份子抗议的最有效的手段。(注二二)

一九五0年之后,一些受英文敎育的华人领袖,组织马华公会(Malayan Chinese Associa, _o-n)起初的工作目标是协助「新村」的居民适应新生荷由于其他华人政治组织都在紧急法令下瓦 解,他们义不容辞地开始政治活动,代表华人社会,争•取权利,表达意是成为一个政党。这些受英 文敎育的知识分子,对政治的认识是••第一、马共在马来亚社会的种族禁忌束缚下,是难以成功的。 第二、印度尼西亚排华的实例使他们为前途担盈必须及时挺身而可与温和派马来政治家携手合作,早日 独立建国,把华巫种族关系规范到互相能忍让的民主政治形式中,第三、他们肯定,马来亚是马来世

界的一个单元,华人是外来移民,必须努力适应此环境,向这个地区文化认同,向政治权威效忠。第 四、他们认为华人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获得合法身份—公民权。有了公民权,华人逐渐内化成为这 个国家的一部份,华巫种族问题也自然消解,华人也永远适存于马来亚。(注二三) 巫统主席拿督翁以为联合邦欲获得独立自治,必需邀请华人及印度人合作,故他主张将「巫人统 一组织」改名为「马来亚统一组织」(unired Malaya National organN-acion ),以消除种族分 野,成为多元种族政党。但是他的主张受到党内众多党员反对,他因此挂冠求去,宣布退党。一九五 一年六月,拿督翁另组新党名称为马来亚独立党(Independenc-t-of Ma-aya parry)。(注二四) 马来亚独立党颇受欢迎跨党份子,他的党员可同时为巫统或马华公会的党员。在六月片独立党发表 它八点宣言,主张十年内自治(非独立),一九五三年以前行地方自治,一九五五年举行全国大溥, 推行国民义务敎育,公务员马来亚化...洋洋洒iR完全是-种合理按步就班,缓和改革的办法。(注 二五)

但是,这种合乎中庸之道的保守政纲最难讨好。除了英人对他表示激赏之外,其他政党领袖和一 般人民大众因为求变心切都不满意他。尤其是他被英人封爵位,任内政部长之肉他的政治声望突然 急降。人们都疑心他已被英人收买,专为英人说话。(注二六) 在一九五一 一年二月十六日吉隆坡自治市选举中,拿督翁的独立党为巫统支部和马华支冨联盟所 败,以后一蹶不振,而终于一九五四年又成立以巫人为主的国民党(Negara),重新参加选战。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六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

到了一九五二年马华公会及巫统由于三种因素结合起来:

㈠马华公会的会员和巫统的党贝在私下有共同利益和友情,如李孝式在巩兰的锡矿生意就和 好些巫统党员有合伙关系。(注二七)

㈡英殖民部长谓在马来亚种族关系不能协和之前,绝对谈不到自治。马华和巫统为争这口气,在 吉隆坡市选举中组成联盟,竟获大胜,加强他们联合的信心。(注二八)

㈢马华和巫统的领袖对拿督翁有私人恩怨,为对抗拿督翁的独立党他们也就并肩作战组成联盟。 (注二九)

在一九五二年——五三年,各地方选举中马华和巫统的联盟掌握了绝对优势,在总共一二四竞举 席次中,联盟囊括了九十四席。(注三0)

拿督翁当然也在呼朋引伴,招兵买马,一九五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拿督翁和七位马来各州的首相 (Menrr一s Besar ),召开了 -个全马来亚各党各组织大会(Malayan National Conference of a= parses and orga2.zaro-ns )(马华和巫统拒绝出席)‘在大会中,决议指定一工作委员会, 为马来亚自治设定计划。(注三一)

最高专员邓普勒(sir Gerald Temp一er ) 趁此机会,(可能这是英人支持拿督翁的一种 表 现,指派了 一个联合邦大选委员会(Federal E-ecn.on committee),以拟定联合邦大选事宜。 六月五日,成立了 一个四十六人委员会。八月十七日又组成了一个廿人的运筹小组,其中十位马来人,

=_华人,三欧人,二印人,一锡兰人,一印欧混种人。

到了 一九五四年元月三十一日,该委员会向政府提出了 一项报告,其中包含了两个建议案; 多数人建议案及少数人建议案——

多数人建议案:立法会议由九十二人组成,其中议长一名,三名官方议员,四十四名指派议员, 四十四名民选议员。在指派议员中包括九位各邦行政首长;两位各来自槟榔屿和马六甲的殖民地会 议;三位由少数民族中产生——锡兰人、印欧混种人、土著。另二十名由利益团体产生(橡胶业六名. 马来亚联合邦商会、中华商会、马来亚联合邦矿业公会、全马华人矿业公会、马来亚商业联合会等五 个单位各选两名,两名农业代表由高级专员指派,印人商会选出一名代表,另一名马来人商业代表由 高级专员指派。)十名保留选派名额(noms-ared reserve ) ‘包括两名官员——国防秘书、经济 事务员,其余的保留名额用以代表那些无法产生代表而应该表达意见的人们。

少数人建议案:立法会议由一百人组成。包括议长,三位在职议员,三十六名指派议员,六十名 民选议员。(注三二)

联盟主张少数人建议案,他们向苏丹及高级专员请愿,同时也向伦敦的殖民大臣奥立夫、兰特顿 (Mr・ Oliver LyrMMOn )呼吁,要求不采用民选议员祇占四十四名的多数人议案。并且以全部立 法院议员为民选的反要求向英方施压力。四月十七日在马六甲巫统召开二千人的紧急大会。伦敦的殖 民大臣终于接见了联盟的代表,听取他的意见。(注三三)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六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月二十七日,英政府采取了 一项妥协办法解决此僵局。这项办法是,立法院由九十九位议员组 成,五十二名系由民选产生,四十三名由官方选派,三名官方议员,及一名议长。在四十三名官方选 派议员中,重新加以安排,十名保留选派名额减为七名,二十名利益团体议员增为廿二名。此项议案 在联盟退席的情况下,六月二十七日为联合邦立法院通过。决议在一九五五年初举行首次联合邦立法 院大选。(注三四)

联盟当然不满意此折衷方案,并且威胁说如果不肯采堑,法院五分之三为民选办皆联盟将退出 所有的地方议会(当时联盟在地方议会控制了多数议席)。到了七月七日,新任的高级专员麦克基利 福雷爵士 (sir Dona,MacG三一vraq )向联盟保证,将来组织议会他在指派五名保留派名额议员 时,必先征求民选议员多数党的领袖意见,此项纷争因此暂时平息。(注三五) 一九五五年七月廿七日,联合邦举行首次大选。在大选前夕,马华与巫统加上刚退出拿督翁组织 全马来亚各党各组织大会的印度国会党(简称国大党)(congress Party of Indians ),组成华 巫印联盟(UMNO,MCA,MIC AlHance ) 0他们的对手是拿督翁再组织的新党国民党。联 大选中大获全胜‘而国民党全军尽墨。聊盟在五十二席中获五十一席‘另一席为泛马回敎党(pan ■ Malayan Islamic Party)所得。

联盟以多数党的身份组成内阁,阁员十人,其中马来籍六人,华籍三人,印籍一人。华人阁员为 交通部长李孝式,卫生部长梁宇泉,助理敎育部长朱运兴。(注三六)

随后东姑拉曼(Tunku Abdul Rahman)发表他的就职声明,其中重点在㈠维持和英友好之谅 解关系。㈡以大赦马共的方式结束内乱。㈢改善马来人经济生活,㈣重新厘订敎育制度。国加速促成 公务员之马来亚化。

并且,他提出「三年内自治,取消钦差大臣(卽英专员)之否决权,四年内独立」之口号。(注 三七) •

一九五五年八月廿二日,拉曼以首席部长身份和英殖民大臣波德(Lennox’Boyd)会晤,提出全部 民选立法院及四年后独立之要求,并提出他的独立计划。(注三八) 一九五六年一月十八日至二月八日,英政府,马来亚苏丹会议,及联盟政府三方面代表在伦敦开 会讨论马来亚独立问题。英政府似乎完全接受了拉曼的意见,双方签署协毎谓英允许「马来亚在尽 早之日在英联邦内成为充份自治和独立之一员」。(注三九)双方同意在独立以前对外国防由英负 责,财政经济政权移交民选部长,公务员将逐渐聘用本地人,将设立由外籍专家组成的宪制委员会, 起草宪法。(注四O)

.到了三月九日,伦敦当局公布指派了一宪制调査团为马来亚草拟宪法。十六日指令李特爵士 (L。, rd Reid)为此调査团主席,其他委员为英籍姜尼爵士 (sir Ivor Jennings) 澳洲籍马凯爵±. (sir wn=am Mcke二),印度籍马尼克先生(Mr・B・Malik),和巴基斯坦籍的汉米德先生 (Jusc-ce Abdul Hamid)。(注四一)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六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同时也公布了此调査团的工作纲领:

「硏究现时联合邦之宪制,特别注意英女皇陛下及马来亚统治者殿下之地位,及依照民主国会之 方式为联合邦在英自治区内获得独立及自治而制定两院制之宪淆包括下列条文:•

一、 设立一个坚强的中央政府,但各州及殖民地政府得享受若干自治权(有关各州及殖民地之宪可 可由调査团同时考虑及提出建议)。在宪制上得定明有关各州及殖民地政府之财政问题,必须设立一 个机构,由中央政府与各州及殖民地政府商讨之。

二、 尊重马来统治者为各州属宪制之元首地位。

三、 在马来统治者之间选出一最高元首。

四、 联合邦全境祇许拥有一个普通的国籍。

五、 保障马来人之特殊地位及维护其他民族之合法利益。」(注四二)

李特宪制调査团,在马来亚接收了三千一百卅一份团体和个人的备忘录,举行一百十八次会议, 然后全体避居在罗马为马来亚提出宪法草案。

此宪草在一九五七年二月廿日公布,其内容可摘要如下:

一、公民权方面••凡于独立日或以徐在联合邦出生者,自然成为公民,至于独立日以前在本邦出生 者若在申请前七年中,有五年乃住本邦,并略懂巫语者可登记为公吕但若在独立后之一年内提出申 请则可豁免语言考试在独立日居住于本邦者,倘在申请前之十二年中,有八年乃住在本邦,且略懂

巫语者,亦可登记成为公民,惟若系四十五岁以上,而于独立后一年内申请,亦可豁免语言考试,凡 在申请前十二年中乃住在本邦,并遵照归化之普通条件,可归化为公民。根据英国协规定在国协内可 允许双重国籍。例如一人可以成为印度或巴基斯坦之公民同时亦可以成为英联合王国及其殖民地之公 民。但该人之效忠对象,为其所居住之地点。联合邦之公民法律,应与此方式相同。

二、 马来人特殊地位方面••目前马来人对「保留地」政府职位「哥打」(qoara )限制(卽用一华人 或其他种族人士,须用四位马来人),若干商业之准证或执照,及奖学金方面之优先权,应继续施行 十五年,但在此期间内,上述优先权不得增加,十五年后,由当局检讨之。

三、 语文方面:巫语应为本邦之国语,在未来十年内,英人应继续为本邦官方语文,十年后是否将用 英文,由国会决定之,但议员候选人之语言资格,应予废除,在未来十年内,凡不谙英语或巫语之议 员,在议会中可以以其本身之语簌词,但议会主席必须是通晓该语言者。

四、 敎育方面••政府对拨给本邦公民之敎育津明不得有所歧视,凡属公肉不得由于种族宗敎出身. 或出生地之原因,而被拒绝就读于政府所维持的任何敎育机关。

五、 关于规定国敎问题,除阿都哈密法官一人,认为新宪法中,应明文规定回敎为本邦国敎外,其余 各团员均认为无此必要。

六、 关于大选问题••独立后首次大选,应在一九五九年正月一日以后方举行之。国会未产生前由现时 之立法机构暂代职权。(注四三)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六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此宪草公布肉马来亚各种族及社团初步反应都极为不同,拉曼呼额人民勿太激动以平静的心 情讨论问题。马华公会认为颇令人满意,可以接受。职工界反对双重国籍。苏丹亦主张不应规定回敎 为一叽八,因为怕影响其权势。拿督翁说此宪草出卖马来人利益。槟城侨生公会主席连裕祥盛赞此宪草 为最公道者(案此宪草采双重国籍,英籍华人可享双重身份)。(注四四)但是以中华商会为基干的 华人团体对此宪草不表满意,他们重申全马华人社团代表大会之四大原则更指出公民权虽放宽,但 是太繁复及不方便。并且决议拟派员往英伦直接对英政府当局请愿。(注四五) 最有影响力的苏丹会议,经研究商讨李特宪草之后提出建议,㈠、设立一普遍(共同)国缤 但英国籍民及英殖民地之公民可保持其本身之国籍。㈡同意宣布回敎为国敎,但不设全国敎长及全国 性宗敎事务部,㈢、马来人之特权,不应受时间之限制。(注四六)

巫统在四月五日发表它对宪草的看法.•㈠、回敎应为国敎。㈡、国名称马来西亚。㈢、不允许双 重国籍。㈣、官方语为巫语,英语在十年内可保有官用语地位。国、马来人特权没有时间限制。成、 马来人之特权地位应扩延至槟城及马六甲以内。(注四七) 而以拿督翁为首的国民党在五月间召开一个巫人政党与团体代表大会,有廿个单位参加,八十名 代表济济一堂,除了巫统之外,马来人之政党如国民党、人民党、泛回专及置巫人联合会都派代 表出席。会后拍电报向英殖民部呼吁.•㈠、马来亚属马来人所有。㈡、马来人必须切实享有特权。㈢ 施行单一国籍制(卽反对双重国籍)‘国名定为「巫来由」。㈣'以回敎为国敎。㈤、巫语卽为崎

官方语。(注四八)

在此段期间内(四月十日)苏丹掌玺大臣玛斯打化氏(原文名不详)谓各州苏丹已经誓言要支持 马来人,反对承认土生公民,被指出各州苏丹不愿其他种族以此事为争取联合邦独立之交换条件。(注 四九)

我们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马来人对李特宪草甚不满意,群起反对。而华人唯一有影响力的马 华公会对此宪草颇为满意,认为可以接受。虽然,代表着华人在野势力的全马华人社团公会对此宪草 不甚满意。(笔者以为社团公会对宪草反对的程度不如马来人来得强烈。)因此,在气势上,华人又 输了 一着。依马华公会的看法,祇要能够据守着李特宪草的原文,不被马来人修改,就算成功了。 在联合邦官方有一工作委员会专责硏究此宪草,此委员会由钦差大臣(高级专员),四位苏丹代 表四位联合邦政府代表和秘书长,律政司组成,开了二十三次会,五月六日向联合邦行政当局提出报 告。随后拉曼率员往伦敦 就工作委员会修正案作根据与英谈判。(注五O)我们从此委员会组成来 看,十一位委员中最多祇有一位是华人,可想而知华人在会中是处于孤掌难鸣的地位,•当然也难争到 什么权利。

在野的华人,组织了两个代表团径往伦敦直接向英请愿•,一为全马华人社团代表大会代表图由 刘伯群、陈期岳、和叶民达组成。另一为马来亚党代表团由陈期岳,印籍敎师麦舍达沙,及居住马六 甲的英人饱尔组成。(注五一)但是事后证实他们的努力并没有多大的收楼。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六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3C 六月三日正式公布新宪法,公民权大槪是保持了李特宪草的原文,但是申请公民权者须由负责的 部长主观裁决,这様将来马来人一旦翻脸,则华人申请公民权时要备受留难了。(注五二)回敎也成 了国敎。马来人特权无限期延长。议会中不许用巫语和英语以外的语言发言。总而言之,这部宪法使 华人唯一得到的是:「公民权原则J±对华人开放。」

• •七月新宪法经英上议院及联合邦之立法院通过,经英女皇批准后正式生效。在英上议院中,宪法 起草人李特爵士对修正后的新宪法甚为不满,他的:「此宪法和他提出的宪草有极大的出入,复多 条文令人迷糊,不易明了。……这部宪法是本院通过的宪法中很失水平的一部。」。(注五三)当此 宪法案到达联合邦立法院,立法议员杨世谋攻击此宪法案,说这部宪法使得在联合邦内有两种等级的 公民,两者待遇有差别,那将为极大之危险。随后对语文问题及公民权问题再加批评。代表马华商联 会的代表梁长齢发言,谓公民权中的语言考试应废除。马华公会义务总秘书朱运兴(副敎育部长)反 擎杨世谋,说此宪法案为实际上可能达成的最善美之宪倒一部份人对之不满,可谓「无知」。他又 赞扬马来人伟大,对公民权作最大之让步。马华的吴志渊批评杨世谋妄想以华人领袖自居。梁宇泉氏 促请接纳此宪法案,一部宪法必需顾及一个国家的各方面。翁毓麟攻击杨世谋,说他反叛马华公会之 决策,请辞职以谢马华。(注五四)杨世谋的反对意见竟遭到华人议员的围攻,马来人议员却一言不 发静坐旁观,这是一项非常値得玩味的现象。

后来,拉曼在一项演说中为大家打圆场,他说:「宪法是可以将来更改以顾全各种族的利益。」

(注五五)

就在这种两派华人争论声中,联合邦立法会议通过了这部宪法。马来亚也在八月卅一日如期独立。 以整个马来亚社会的角度来看,这部宪法是华巫印联盟一手促成的宪法。以华人角度来看,这部宪法 是马华公会的宪法,不能代表全体华人的意见。以马来人角度来看,这部宪法是苏丹及巫统的杰作, 并不能令所有的马来人满意。

•〔注释〕

注 0 一 S • Milne -矿 vernmenf and politics in Malaysia. Houghfon Mifflin co. BOS-to?1967 « pp・66 注。二:Lennox A・ Mills” The Qovernmenc+of SouWieasf Asia?。in Government and Nabional ism in, sou&ease Asia 一 Inswiiu* of Pacific Relac+ions ・ 1942 - pp.78‘91 注 O 三:Richard ButwelrSoufheasf Asia-A political IMroduccion: Praeger Publisher • 197ypp.

108,l

M, R・ seenson- -.The Malayan Union and Hissriansn - Journal of SoufheasC Asia His Cory, vol.x. No ( Sept. • 1969 ) ■ pp,345

注O四:parliamentary Debass「House of Commons, 8c+h vol,of session. His Majesty s SCaCionery office- London. 1945146 ・ PP・.7O4

注O五:巴素:「东南亚之华侨」郭湘章译本,正中,民五十五年台初版,页五一七—五一一四。

注O六:同前香,页五五0。

注 0 七:Gordon p, Means- Malaysian policies. Hodder and sc*oughc+o.pLondo?1976 > second ed, pp,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七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七二

99

注0八:同前香,页一 00—一。一。

注0九: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民六十一年三月初版,页一一五—一二六。 注一 0: 一九==一年-月五日英文「海峡时报」社论:「华人之意见」,收于「陈祯禄爵士言论芭,新加坡,页十二。 注 一 -•• parliamentary Debases. Fiflc+h series-vol • 420. House of Commons. 9fh vol. of Session 1945, 1946 ■ His Majes49s ss-tionery offic®pp・ 637,7g 注 一-.• Keesinglwcontemporary Achives. 1946—1948 - pp. 8440-8441

注一三••同前注。

注一四:同注七书,页五十五。

注一五:M・ R・ ssnsoF The Malayan Union and Historian ' PP 351

注一亠八..K. J. Ra-pamr COAHnunalisT and ~the political Process in Malaya. u, of singapor®1965 - pp-54

注一七:同前注。

注一八••同前注。

注一九:同注七书,页八十六。

注二0:同注五书,页五五九。

注-二:Lucian w・ py®Guerrilla Communism in Malaya. Prine ec+o?New Jersey) 1956》pp・ 51,538»pp・ 101

注一一二••详见第五章。

注二三••同注九书,页一四一 — 一五六。

注二四:同注七书,页一二六。

注二五••同前注。

注二六:Francis Q« carnell- Communalism and Communism in Malaya - Pacific Affairs . No 2 (June 1953) - pp・ 115 注二七••同前书,页三二六。

注二八:同前注。

注一一九:Francis Q- Ca3ell・ Mconsc+iiu.fional Reform and EleGc+ions in Malayan - pgific vol. xx No 3 •( Sep-・1954) pp. 223 注三o:同前书,页二、一一八。

注二二••同前书,页二二四。

注三二• •Keesingps contemporary Archives. May 22-29 1954、PP• 13586 注三三••同注二九书,页二二九。

注三四:Keesinglwcontemporary ,Archives . pp・ 13586 印 pp・ 137454 注三五••同注七书,页一四九—一五O。 注三六:香港时报,一九五五年八月三日。

注三七••南洋商报(新加坡),一九五五年七月卅日。 注三八••光华日报(槟城),一九五五年八月廿三日 注-=九:Keesinglocontemporary Archives . Feb.l8-25~ 1956 - pp, 1471C 注四o:南洋商报(新加坡),一九五六年二月九日。

注四-:Keesingps contemporary Archives. OCC+. 20127 1956、pp.・ 15153

注四二••中兴日报(新加坡),一九五六年三月九日。 注四三•.光华日报(槟城),一九五七年二月廿一日。 注四四••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五七年二月廿二日。 注四五••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五七年四月八日。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七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七四 注四六••光华日报(槟城)»,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五日。 注四七:中国报(吉隆坡),一九五七年四月五日。 注四八: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五七年五月九日。 注四九••中兴日报(新加坡),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一日。 注五0: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五七年八月卅一日。 注五一 ••阿皮亚商报(北饕),一九五七年七月十二日。 注五二••南洋商报(新加坡),一九五七年七月五日。

注五三:Keesingk contemporary Arohives. Aug• 3,10 • 1957- pp・ 15687 注五四••南洋商报(新加坡),一九五七年七月十一—十二日。 注五五••同前注。

第二节宪法内容

部文海敎授在他所著的「比较宪法」中指出:(注一)

「……宪法实质的意义,殆皆以规范政府为目的。当然政府所需规范之处甚多,各国因各具特殊 背景,故重视的对象并兀全相同。:.:•如加以归纳与分析不难发现下述三项为其主要的成份。 其一为权利法案。……事实上每一部宪法都规定人民权利之为国家保护的对象。是盖权利乃人民 心理上认为最可宝贵的利益或要求,而同时又是拥有养者最容易予以破坏的。……

其二规定政治权力运用的方式,亦为宪法重要内容之一。人权所以会受到侵犯,多数由过当的政 治权力所引起。:..:

其三宪法中经常规定它的修订程序。宪法旣以保障人权及规定政府权力运用方式为目的,故 皆以限制政府为对象,与普通法律之所以规范人民行为者不同。……(为)使宪法不至随政治权力的 意思而改变,由是设计一种相当困难的修宪程序,使宪法能超于政府之外。……」 在本节中,我们试依循邹敎授所提示的三项宪法主要成分来讨论马来西亚宪法内容。

一、权利法案;二次大战后各国新宪法,多重视人民的自由与权利。马来亚原系英国殖民鸠 在宪制 上因袭英国国会民主(parliamentary Democracy),故如其他实行英制国会民主国家一样,均遭 遇到如何保障和容忍反对党派及政治人物的问题C (注二)因此,对言论、集会、结社、迁移、平等 等人民的基本权利必须加以特殊的规定和保障,否则马来西亚的国会民主就要失却其精神和意义。 大马宪法第十条规定:(注三) 第一项除本条第二第三两项之规定外则: 第一款每一公民均有言论与表示意见之自由。 第二款 凡公民皆有和平集会之权利,但不得携带武器。 第三款凡公民皆有得自由结社之权利。

,第二项 国会得以法律设定以下各款之限制: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七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七/ 第一款•依本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所赋予人民之权利,于保卫联合邦,或联合邦内任何地区之 安全,或维持联合邦与他国间之友好关系,及维持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保障联合 邦国会或任何州议会特权,预防藐视法院,及防止诽谤煽乱等犯罪发生,视为有必要, •或适宜时,而对于该项权利,所设之限制。

第二款 依本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所赋予人民之权利,于保卫联合邦安全,或联合邦内任何地 区安全,或为增进公共秩序,视有必要,或适宜时,而对于该项权利所设之限制。 第三款 依本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所赋予人民之权利,于保卫联合邦或联合邦内任何地区安全, 或为维持社会秩序,与增进公共道德,视为有必要或适宜时,而对该项权利所设之限 制。

第三项依本条第一项第三款所赋予人民结社自由之权利,为管理劳工或敎育事项,亦得以法律 限制之。

在第四条第二项第二款中进一步规定:

依本宪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所加之限制,但此等限制国会认为非为实现该条所定目的 所必要者,或适当者,则亦应不在此限。

依第十条各项及第四条二项二款规定,宪法并没画格地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论、集会、结社的权 利,任由国会制定法律限制上述基本人权。在国会中掌握有多数议席的执政党,有充份的裁量权,在

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形下,制定法律限制反对党或政治人物的活动。 除此之外,在宪法第十一部份中授权政府特别权力与紧急权力对抗顚覆行为:

第一四九条

第一项倘依联合邦法律,认为有任何群众团体,在联合邦内或在聊合邦外,已采实际行动,对 本联合邦发生威胁••是卽

第一款集结群众,使多数人发生恐惧,•或以有组织之暴力施于人民,或财产。 第二款一对国家元首,或联合邦内之任何政府,制造不满。

第三款 恣意在群兼中制造种族纠纷,或阶段冲突,致足以造成暴动。

第四款藉非法手段,破坏法律制度。

第五款危害聊合邦,或联合邦任何部份之安全。

凡旨在阻止上项情事发生之任何法律规定,均应认为有效,纵与本宪法第五条,第九条, 或第十条之规定相抵触,或纵不属于国会立法权范围内者,则为上述目的而制定之法律, 亦仍属有效。但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不适用于此类法律之提案或修正案。

第二项为阻止上项各款情形发生而制定之法律,如未尽速加以废止,则应依国会两院所通过之 决议而终止其效力;但上述规定,并不妨害国会依据本条规疋 而制定新法律。

从宪法一四九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可拥有无限制的紧急和特别权力,来对抗采实际行动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七七

西马来西亚毕生政治关系之探讨 七八 威胁联合邦的反对党派。而这些所谓「威胁联合邦的实际行动」是依政府主观判断来决定的。因此, 任何反对政府的言行都可以认定为「威胁联合邦的实际行动」由政府立法加以限禁。

一九七五年十月四日,大马政府通过国曾立法程序,制定了「一九七五年(国家安全)基本条例」 (The EssWial ( (security Cases ) ) Regu一aHons ),对于凡是触犯国家安全罪嫌的公民 可以以特别司法程序和规定予以起诉及判刑。其重要规定如下:(注四)

凡属国家安全罪嫌犯:

㈠在审询中不要陪审团参加。

㈡对证人加以保护,不必出庭与嫌犯对质。

㈢被告者要自己找出证据证明其无罪。

㈣电话谈话内容及未成年儿童的指证,可成为法庭采用的罪证。

㈤未成年嫌犯亦要审判。

g•允许法庭实行最重的刑罚。如无期徒刑和死刑中需抉择时,以死刑定罪。

VH联合邦最高法院为最后上诉法院,唯有最高元首有赦免权。

网警方有权拘留嫌犯达一周之久,不必依法在廿四小时内移送地方法院。在拘留一周之后,警方 有权再延长拘留六十日。

闽凡触犯内部安全法令者均属国家安全罪嫌犯,其中包括非法拥有枪械,伴同携带枪械的伙友,

以及以补给品提供共产暴徒者。

田司法部长有势定其他罪嫌是否可适用此条例。

从宪法第十条、第一四九条及「一九七五年(国家安全)基本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大马公民 所享有的自由言论、集会、结社的权利非常有限,是完全受制于政府和国会的自由裁量和控剧并且 没有任何客观限制和保障的。

在公民享有的自由迁移权利方面,大马宪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不得将任何公民,流也或驱逐 在马来西亚联合邦之外」。但是,在宪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详尽规定褫夺公民权的要件和 手续。如果政府引用上述三条宪法,指控某公民「在言行不效忠马来西亚W合邦」,此理由一经提出 不必附加详细说明摘要,经定罪卽可褫夺此人之公民权。(注五)因此,政府可以经由褫夺公民权再 加以流放或驱逐的方式,将任何公民驱逐出境。 ' 第九条二项及三项,在原则上赋予「每一公民均有权在本联合邦内自由迁徒,与自由选择居住处 所」的权利 但是,「联合邦国会得以法律限制各该州与其他州之关系」,亦得限制「所赋予人风 自由选择居处之权利」。同时进一步规定,「为维护联合邦安全,或联合邦内任何地区之安宁,及公 共秩序,公共卫生,或为处罚犯之所必要者」均可由国家立法限制公民迁徒自由。在一九六二年二月 廿七日发表有关砂膀越和砂巴加入马来西亚的宪制安排的液府级委员会报告书中,有关移民规定:(注 六)「进入婆属地区(卽砂膀越和砂巴)的移R应先获得有关州政府的许可」。从上述规定中可看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七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八O 出,大马公民自由选择居住所之权利是随时可受到政府限制的,而并没有法律保障的。西马和东马之 间的人民来往,则要受到东马州政府约束。因此,学者指出,「联邦主义的基本要件(sme qua non of federalism)是允许人民在联邦各州间自由迁移,如果人民不允许在各州间自由迁移,一如 进入外国领地需要当地政府核准,则此联邦实质上成了政府与政府间的『联邦』,缺乏组成联绑的意 义」。(注七)

在公民享有平等权利方面,宪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人人之法律地位平等,及均有资格受到法 律之平等保护」。但是,宪法上有关公民权、马来人特权、官方语言条文,显然依马来人和非马来人 的标准,来划分出两种不平等的法律待遇。同时在选区划分规定、服公职及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对 马来人和非马来人都有不同的规定。(注八)所以,大马的公民因种族不同在法律上享有不平等之地 位,也受不到法律之平等保护。

在信仰宗敎自由方面,大马宪法第三条第一条规定.•「伊斯兰(Islam)敎(回敎),为马来西 亚联合邦之国敎•,但得在联合邦内任何地区和平安宁,奉仰任何其他之宗敎」。

以信仰回敎的人口而论,依照一九六四年统计,西马地区祇有百分之四十九点二的人口为回敎徒, 其他是非回敎徒。以当时大马全人口而対叫 其中百分之四十五点九为回敎徒。(注九)以大马邻邦印 尼为例,其全人口百分之八十系信仰回敎者,但是回敎并不是印度尼西亚的国敎。(注一 O)因此,大马尊 奉回敎为国敎是相当勉强的事。

在李特草宪中,关于规定国敎问题,除巴基斯坦籍阿都哈密法官之外,所有参与制宪学者都认为 不必要将回敎明文规定为国敎。各邦苏丹原为各邦回敎领袖,也害怕因确定回敎为国敎之后影响其权 势,故亦反对回敎定为国敎。(注一一)

但是,在巫统代表坚持下,以不设全国敎长及全国性宗敎事务部的条件获取苏丹的支持,终于以 宪法明文规定回敎为国敎。(注一二)

至于当时巫统代表为什么坚持列回敎为国敎,我们很难加以考察。但是我们根据回敎在二十年 来在大马政治史上产生的作用,可以作如下的分析:

㈠马来亚半岛上各州的马来人由于历史、血缘及实际利害的不相同,有分歧的现象。而回敎是各 州马来人的共同信仰,也是他们最珍贵而具有世界性地位的文化传统,因此,中央政府必需运用回敎 作为团结各州马来人的工具和号召。

㈡西马地区华巫两族之间不能通婚互相融和的最主要因素是,马来人信仰回敎而华人多为非回敎 徒。(注一一一一)如果中央政府要强调华巫之辨,争取马来人而不直接刺激华人,其最佳策略是以回敎 之名行偏袒马来人之政策。

㈢回敎是世界上最具有政敎合一形式的宗敎。回敎徒的生活是一种非常世俗性且关闭性生活体系。 征诸世界各地的回敎民族生活史,回敎民族没有与其他非回敎民族共同分享政权的习性,要就是建立 回敎国客 不然就是被异族统治。(注一四)

笫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八一

四绢来四册作•小.政治曲系之探讨 八二 从宪法条文来看,如第十二条第一一项规定「政府应特别补助回敎事业,设立回敎敎育机构」。在 最高元首之就职誓词的最后一段中说:「……兹更郑匝宣告,余当幽时保护伊斯阑敎,及维持国内之 法治与秩序」。

因此,我们可以说,大马宪法中回敎徒公民和非回敎徒公民之间享有差别待遇,是违反宗敎自由 的精神的。

在二次大战后,世界各国新制定的成文宪法,为确保人民基本权利,多实行司法审评制度(JT dn-al Rev 一 ew)。所谓司法审评制度乃谓法院审判讼诉案件时,对于涉及的法令得予审査其是否与 宪法精神相符•,倘与宪法义理相悖,则法院得认定这一法令为违宪,否认其效力而拒绝适用。(注」 五)

在大马制宪阶段,李特宪草建议书中建议,以司法审评的方式来解决宪法中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和 争执,以保障各州的自治权限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主张由普通法庭执行司法审评的责任,同时, 希望大马宪法依循英联邦内加拿大、新西兰、澳洲的前例,司法诉讼可以上诉到英王陛下的枢密院 (Her Majesrt-ws Privy Counc二)。为避免大马最高统治者的主权受侵犯,在技术上准许大马最 高法院直接向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上诉,请其陈述意见。(讦一六)

大马宪法否决了李特宪草所建议将司法审评制纳入宪法的各种意见。部份采纳了司法诉讼可上诉 到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的建议,但规定要依法「由联合邦法院向最高统治者提起上诉」,然后「至上

述之司法委员会陈述意见」。由此可知,大马公民是不能经由司法途径来保障其基本权利的。(注一 七)

二、政治权力运用的方式••大马的权力结构,可分为五个层级;第一层是最高统治者,第二层是统治 者会议,第三层是联合邦国会,第四层是内阁及联合邦中央政府,第五层是各州议会及政府。兹叙述 如下:(本文祇讨论联合邦中央政府的政治权力运用情形)

二次大战后,世界各国宪制的思想和潮流都倾向于废君主或削减君主实权,増加民选政府的权力。 大马的宪法则违反此种世界潮流,设置了相当君主地位的最高统治者及统治者会ST作为国家一切权 力的根源。

依李特宪草的设计,为了把西马九个马来州的苏丹制度容纳到国会民主的宪制中,创议由各州统 由九位苏丹以五年为任期,轮流选任为全国最高统治者。一如英国的虚君立宪 制度,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

大马宪法接纳了这种设计,但是加强了最高统治者和统治者会议的实权,成为一种拥有实际权力 的新型的君主立宪制度。(注一八)

最高统治者可以依其主观意见解散国会或拒绝解散国会,可以依其判断选任能获得下院支持的总 理。这是现代君主立宪制度中君主所没有的特权。这表示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大马的最高统治者可以 以此特权对抗他不中意的国会多数党领袖。(注一九)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八三

四马来西Fili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八四 统治希会议由「各州统治者阁下及无统治者各州总督所组成」。各州统治者有被选任最高统治者 之权利,总督则无此权利。(注二。)统治者会议的权限有三:

㈠下列的各项立法必须获得统治者会议的同意始生效.•任免最高统治者、副统治者。有关改变各 州周界' 及影响到各州统治者或总督特权、善荣誉、尊严的法令。(注二一)有关任命联合邦法院 院长、最高法院法官、检察长、选举委员会委员、公务员委员会委员。有关影响到马来人特殊杀及 其他种族合法利益之立法。(注二二)

㈡如涉及马来人权益的法令,则要预先获得统治者会议同意后始可提到国会讨论。(注二三) ㈢统治者会议有权在各州及联合邦行政首长陪同下,讨论任何国家政策。(注二四) 大马国会仿英制分为参众两院,参院马来文称•• Dewan Negara,众院称:Dewan Rapyart。 参院拥有五十八名参议员(又称上议员),其中廿六名系由各州州议会各选出两名(最多三名),另 三十二名参议员由最高元首指派,每届六年,且不受国会解散的影响。众院共有一五四席,其中一一 四席选自西马十一州,二十四席选自砂捞越,十六席选自砂巴。每届五年,必须举行全国大选改选。 (注二五)

最高元首要在众院议员中任命-位他认为获得众院信任的内阁总理,在这位总理建议下任命内阁 阁A这些阁员必须有众议员或参议员资格。总理率同内阁阁员以参赞的方式在最高元首名义下,总 揽国政。

参院仅有搁置众院通过法案的权力。对一般法案有一年的搁置权,对金钱法案仅有廿一天搁置权。 (注二六)参院最大的权力是对修宪案的同意权,宪法规定修宪法案必须要获得参众两院各自三分之 二全体议员多数通过。(注二七)

众院是立法的最主要的机关。宪法规定法案可先从任何一院提出,通过后送另一院,如获通用 或如有修正而两院又就修正之点达成协议后,或经搁置期满后,送最高元首批准公布。(注二八)但 是实际上参院尙无主动提出法案的先例。(注二九)而众院有权立法增减或废止各州参议员名额,卽 可以规定某州参议员名额由零至三名。(注三0)又可规定某州参议员不由州议会选出,改由直接民 选。(注三一)依这种权力,参议院永远受制于众院之下,成为众院运用的政治工具。从大马宪政实 施情况中,我们每每看到执政党以推荐指派方式,任命参议员,使一些执政党中意的政治人物不经民 选的途径而出任内阁的部长或副部长。而一般政治人物在为执政党长期效命尽忠之后,参议员成了酬 劳他们的荣衔,fi老退隐之前的终站。所以,依法条内容来看,参院在实际上对众院没有什么约制的 作用。

在众院立法过程中,议长(The Speaker ) 扮演枢纽性角色。在英国国会中,众院议长有极超 然的牒,一旦被选为议长后,其人卽须退出政党活动,以示对政党不复作左右袒。(注三二)在通 常情形中,议长的责任在使在野无有充份的发言机会。在大马宪法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议长 须就众议院议员或有资格任议员之人员中,选任之」。一九六四年十一月,通过一宪法修正案,议长 笫二章堆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八E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八六 可由一位非议员出任。(注三三)议长是依照「众院常务法规」安排各种议程,但是,议长可享有法 规外没规定事项的裁决「余权」(res一duary powers)。而他的裁决是最后的,没有伸诉的余地。 如要推翻他的裁决,必须依临时动议的程序重新提请讨论。「众院常务法规」是依据英国众院常务法 规而制定的,但在条文中规定;「议长有权终止议员所作引起种族敌视或猜忌的辩论」。因此,许多 泛回党议员常被议长下命终止发言。(注三四)

在一九七。年之后,议长的权限随着「五一三」种族冲突的新情况而增大。如在一九七四年七月 十九日民行党议员林吉祥因坚持将「国民阵线」(National Fronr)形容成「刮民阵线」(National Fraud )结果为议长G M•尤索夫训令他离开会议室,并且禁止他出席次日的院会。(注三五)在一 九七四年大选选区重划法令在众院表决时,祖国醒觉党王和汉议员弃权,议长当众讥之为「傻瓜」。 (注三六)由此可见,大马众院议长是执政党在议会中的代理人,运用各种议会技术来打击反对党议 员。

三、宪法修正程序••大马宪法第一五九条第一项及第三项规定宪法修正的程序和要件。 在第一项中规定国会不能修改宪法第一六。条对宪法引用的各种名词定义。这项法律其主要的义 意在确定「马来人」及「原始种族」的根本定义,以防止华人及其他种族,经过宪法修正程序将「马-来人」及「原始种族」的定义扩大把华人及其他种族包涵在内。在制宪期中,华人政治人物常常主张 华人是马来亚的主人之一,和马来人皆是有远久历史渊源的外来移民,如否定华人的主人身份,则马

来人也没资格称自己为马来亚主人,眞正的主人应是匿居在森林中的土著。(注三七)因此,在宪法 中出现了不许修正名词定义的例外规定。

第三项规定:「修改宪法之提案(不在本项范围内之修正案除外),非经国会两院,在于第二读 会与第三读会时,均有各该议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赞成,不得予以通过」。这是一般性宪法修正 案的修正程序。

在第四项中规定,第三项修正程序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㈠有关依法律施行自动成为公民及公民资格补充规定。(第二计划)

㈡誓言及代誓言的格式(第六计划)。

㈢规定各州宪法赋予权限之外的各种立法。(卽第七十四条及七十六条规定各州权限以外的余权 由中央政府所有)。

㈣新的领土并入联合邦的各项立法。(第一五九条第四项第二款)。

国有关最高统治者及统治者会议本身的立法(第三十八、七十、七一条一项),及公务员任免立 法(二二五条),的宪法修正案非经统治者会议之同意,不得予以通过。

除此之外,在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凡任何政策之改变,足以影响本宪法第一五三条(有关 马来人特殊地位及非马来人合法权益)所规定之行政措施者,事前均应征询统治者会议之意见」。 综合以上所寸大马宪法条文在修改程序上有四种不同的地位,而运用四种不同的修正程序: 弟二衣革W政治地位之探讨 八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八八 第一种是无论如何不容许修改的,如第一六。条。

第一一种是须两院全体三分之二赞感 而修正的一般法条。

第三种是宪法规定其本身可由普通立法程序,不必经由修宪程序修改者,如第一五九条第四项规 定。

第四种是在提交国会讨论修正之前,必须先获得统治者会议同意者,如第一五三条。 根据以上讨込IT我们可以对大马宪法内容作如下的评鉴:

一、 在上一节制宪经过中我们曾叙阿大马宪法是由各邦苏丹代表、巫统代表、马华公会代表、与英 政府代表所确定的。因此,此宪法所刻意保障的权利是这四类代表心理上认为最宝贵的利益或要求。

二、 在权利法案中,所规定人民享有各种基本自由和权利,在原则上和形式上与世界上进步的民主国 家并无相异之处。而在但书中加上诸多例外,又不实行司法审评制所以在实际上,人民享有基本权 利和自由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全彝政府和国会自我限制不去侵犯人民的权利。因此,在宪法上规定 人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的条文在二十多年在文字上并没有大幅度的修毎但在实质上则日益缩减。 如「一九七五年(国家安全)基本条例」各项规定,根本破坏了文明国家司法审判程序和原则,人民 无助地暴露在政府的专断的权威之下。这是大马宪法没有设定办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所造成的必然发 展。

三、 在政治权力运用方式上,为了强调马来人民族主权,保障马来人特殊地位,设置了超乎民选国会

的最高统治者和统治者会议。这种设计是预防人多势众的华人有朝一日循议会政治途径控制了民选国 会,马来人可藉这种制度与之周旋。国会的众院在一般正常情况下,卽由马来人绝对控制的情况下 是一切政治权力的中心,最高统治者及统治者会议则在内阁总理建议下行使统治权力,一如英国虚位 君主,成为国家权力的象征。如果华人在众院中占有相当优势,则最高统治者和统治者会议可运用其 独立的裁量权,选择众院领袖,解散或拒绝解散国会。此外,遇国家重大政策决策过程中,宪法赋予 统治者会议相当大的权力,并特别规定有关影响马来人特殊地位的立法必先获统治者会议同意始可提 国会讨论。所以,我们可以说,大马宪法所眞正欲严密保障的不是一般人民的基本人权,而是马来人 的特殊地位。

四、 在宪法修正程序上,更是显示出大马宪法偏袒保护马来人的特权的倾向。有关规定马来人特殊地 位的条款,根本无法经由正常修宪程序加以修定。而有关一般人民权利的条款,如依法律施行自动成 为公民的有关规定不必以修宪程序加以修定,祇要在经国会一般立法手续卽可修改。李光薯一九六 五年指出,自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五年间,大马国会通过二百五十个修宪案。(注三八)每届全国大 选期闻反对党都以争取国会较多席次以阻正执政党任意修改宪法。由此可知,大马宪法经过二十 年的实施和成长,已经在执政党的改造下面目全非,背离了原来的制宪的精神和原则。

五、 普通公民权原则,原则上允许华人应用传授华文华语以及合法权益的保障,是马华公会为华人社 会争取到的宪法权利,但是,在马来人特权的急速扩张下,被压缩成为马来人特权之外的剩余权利。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八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九。

〔注释〕

注。一 ••邹文海:「比校宪法三民(台北),民五十五年四月版,页四—五。

注 0 二•• H. E, Groves"QsonsLic+u-tional Problems 盘-in Wang Gungwu ed・ ~ Malaysia: A survey. Pall Mall press, bondo尸 1964 - pp・ 356—357

注0=.•本文所引马来西亚宪法华人译文均采自曾繁康译:『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收于国民大会宪政硏究会出版, 「世界各国宪法集编」第一褂,民五十四年,页八二九—九七九。

注0四:Information Malaysia」Incorpora-tivo Malaysia Yearbook 197.5—1976 - PP• 33—35 注。五:丹斯里莫哈末苏芬:「马来西亚公民权」,政府出版品,一九七。年,页十九—二十二。 注。六:「马来西亚节述」马来西亚新闻部出版,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页一二四。

注0七:同注二书,页三五九—三六0。 、 注。八:大马宪法第八条第五项第一至六款。

注。九:Gordon p・ Means ~ op・ cif. pp, 429 . 注一 o:马树礼:「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史」,海外出版社,民五十五年十月再版,页十八。

注一一 ••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页一七O— 一七一。

注一一一 ••同前注。

注一三:以吉费与槟城一九五六年、一九六一年及一九六六年在四千八百零九件婚姻注册登记中,祇有二十三件系华人 与马来人结为夫姿的。在Rabushka调査的七百六十件事例中,祇有七件华巫通婚例子。见: Alvin Rabushka ” Race and Policies in Urban Malaya.「Hoover Insti-ueion press。1973PT26 注一四:Pet; er Gowing s Moros and Khae5che posic+ion of Muslim Minorities in Cbe Philippines and Thailand- in Soufheasf Asian Affairs 1975 - Insc+iruc+e of soucheasc+Asian sc+udie? slngapore'pp. 27

注一五:「云五社会科学会大辞典」第三册,政治学,司法审査制度条,页七十三—七十四。

注一六:同注九杏,页一八六—一八八。 注一七:同前注。

注一八:同前咨,页一七九— 一八一。

注一九:大马宪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第一及二款』 注二0:大马宪法附篇笫五计划第一节。

注一二:大马宪法笫三十八条第二项至第六项。 注一一二:大马宪法第-三八条第二项。 注二三:大马宪法笫三十八条第五项。 注二四:大马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注二五••同注四吾,页九—十。 注二六:大马宪法六十八条弟二项。 注二七:大马宪法第一五九条笫三项。 注二八••大马宪法第六十六条笫二项。

注二九• • R・ s・ win®Government and policies in Malaysia. Hought-on Mifflin Qo- Bos-ton、1967 ・ 128

注三o:大马宪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注三一 ••同前注。

注三二:同注一书,页九十六。 注三三••同注二十九书,页一 一七。

注三四••同前注。

注三五:「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廿日。

笫二韦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九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力一一 注三六:「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廿四日。

注三七••梦飞:『马来亚的眞主人』,「南洋杂志」一卷十一期(一九四七),页四十五。

注三八:李光场在「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法案」交付讨论时发言,见「南洋商报」(新加坡),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廿三日。

第三节公民权问题

人民、领土、政府、主权是构成国家的四大要素。马来亚由殖民地蜕变成独立国家,M先遭遇到 的难题是这个新国家的人民应由具备何种条件的人士所组成。这就是公民权的问题。

当时马来亚的居民由马来人、华人、印度人三大种族构成。就整个马来亚而言,由于马来人与华 人人口比例相近,两种族之间各自独立生活少有沟通融和的迹象。因此,难以决定谁是马来亚的主要 种族 然后以此主要种族文化及生活方式作为整合马来亚社会(Malayan society )的基础。当时一 般人对马来亚社会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社会还没有淸楚的槪念。所以,究竟由怎样的公民来构成此社会, 也是引起争端的问题。

据一九四七年人口普査数据所显示,在马来半岛华人有一百八十八万五千人,马来人有二百四十 二万八千人(包括丄亠着)。新加坡人有七十三万人,马来人有十一万四千人,星马两地合并计算,则 华人比马来人多出七万三千人。(注一)

华人与马来人在人数上难分伯仲,在经济、敎育及其他许多方面都表现得比马来人来得优越,因

此,华人在当时的确是马来亚最占优势的种族。

二次大战后,英国政府认为:「:•:•有促进团结意识与共同公民权的需要,藉以发展马来亚的力量 量和才能尸于适当时期在英联邦内实行自治。因此英国政府的政策,要求组织一个马来亚宪法联邦, 及制定公民权,给予那些认为马来亚为其家乡的人士享受同样的公民权利:::」。(注二) 简单地说,此时期英政府的公民权原则是:「凡是认为马来亚为家乡的人士」给予公民权利。促 使那些获得公民权的人士,在这个新身份诱导下产生对马来亚之归属感,放弃对其他国家的效忠及种 种牵挂,逐渐形成一个团结整体的马来亚社会。(注三)

一九四六年元月廿二日,英政府公布右 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和新加坡的白皮书,提 出马来亚联邦建议(proposal),其公民权的规定是:(注四)

下列人士可依照法律之施行而成为公民:

一、任何人在此法令生效之前出生于马来亚联邦或新加境 在此时期此人系上述两地之一的普通居民。 一一、任何人,至少满十八岁,在此法令生效之前系马来亚联邦或新加坡普通居民,在一九四二年二月 十五日以前十五年期间内在上述两领域之一曾至少居留十年以上。

三、 任何人在此法令生效时及生效以后,出生于马来亚聊邦或新加坡。

四、 任何人在此法令生效时及生效以后,出生于马来亚联邦或新加坡以外的地区,在此人出生时其父 为马来亚联邦之公民。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九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九四

,五、年齢在十八岁以下之幼童,其家长具有第一或二条资洛者。

下列各人得通过归化方式成为公民:

一、 此人在申请归化之日前一年内,必须在马来亚联邦及新加坡居住,并且在申请日前八年期间内在 上两地之一居住四年以上。

二、 此人能证明其品行良好,并且有相当的马来文或英文知识。

三、 此人必须宣誓效忠马来亚联邦,并表明如果其申请归化获得准许愿意居住在马来亚联邦及新加坡。 此项公民资格的规定,是根据「英国籍及外侨地位条例」(一九一四年通过,先后于一九一八年

及-九一一二年修正以下简称英国籍法)稍加润饰而制定的。在原则上采出生地主义(Jus soli )。对 于出生星马当时年龄满十八岁之成年人,则增加十五年内至少留居十年的要求。在申请归化条件上也 是完全依照英国籍法规定的。(注五)

马来亚联邦的公民权规定,对当时的马来亚而言,等于把已经在槟榔屿、马六甲、新加坡三个英 直辖殖民地(crown Colony )施行的英国籍法扩大实施到马来亚其他九个邦。而且此项国灵在英 属印度、缅甸、香港等地均付诸实施。并无不妥之处。因此,英国政府主观以为此项公民权规定应该 能适合马来亚的现况和需要。

依照马来亚联邦建议,马来半岛和新加坡分别成为两个政治单元。新加坡仍保留直辖殖民地地位, 马六甲及槟榔屿则归入马来亚联邦之内,失去直辖殖民地地位,但岩 马来亚联邦和新加坡的公民权

是采用一致的规定,享有公民资格者两地政府均承认其公民身份,就人口而言,马来半岛上马来人比 华人略较多数,新加坡则为以华人为主的城市(百分之七十八)。(注六) 一九四七年人口统计数据显示,在星马地区华人人口有百分之六十二点五系当地出生,印度人人 口有百分之四十九点八系当地出生。,他们可依公民权资格第一条规定成为公民。据当时统计,有百分 之二十一点三的华人人口及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印度人人口,系在一九三O年或之前到达马来亚。到一 九五六年,他们绝大部份都在十八岁以上。这些人可依公民权资格第二条规定成为公民。因此,当时 约有百分之八十三的华人及百分之七十五的印度人可以在公民权法令实施之下,自动成为公民。(注 七)

对华人社会而言,他们觉得此公民权条例并无新奇之处,早在槟榔屿、马六甲、新加坡等海峡殖 民地实施。并且大多数华人一向以为伴着公民权而来的是兵役及其他义絶所以存观望态度。有些华 人在某些实利的考虑下,如英国护照有利旅行经商及享受其他实惠特权,则考虑入籍。在心理上,一 般华人觉得入籍他国是有失大国民风度,对已入籍他国者讥之为出卖灵魂投机取巧。因此,此项公民 权规定并没有引起华人社会的热烈反应。•(注八)

马来人社会对此马来亚联邦建议极端不满奔走相告群起抗议,认为「种族绝灭的危机」业已来 临,如果不及时奋起的话,将沦为「博物馆的陈列品」。(注九)因为在不分种族一律平等的卷上 建立马来亚社会,此社会必为华人所主宰,马来人将受华人所统治。(注一。)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九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囲系之探讨 九六 英国的殖民官员对当时工党政府的马来亚联邦建议也认为极不妥当。如果以平等不区分种族的政 策来处理战后的马来亚,马来亚将很可能发展成中国的一个行省,这是违反英国在东南亚利益的。因 此,在不到三个月时间内,劳工政府的马来亚聊邦建议在国会中被攻击得体无完肤,终于被迫收回成 命。(注一一)表面上理由是英国与马来各邦苏丹有条约承诺,要负起保护马来人的责任,故不应弃 马来人不顾,而改行对华人有利之政策。而实际上是害怕实行此新政策促使马来亚发展成中国一行省, 损害到大英帝国利益。

这种忧虑来自两种推测:第一,在普遍公民权原则下,马来亚居民不分种族皆成公民。华人挟其 人口数量、敎育及经济上成就必然主宰此新国家。华人可以立法开放移民限制,大.量中国人涌入马来 亚,祇要华人愿意卽可公然合法地把马来亚宣布为中国一行省。(注一二)第二,按照中华民国法律 规定,在马来亚定居的华人,绝大多数是尙未丧失中国国萧华侨。(注一三)中国宪法规定他们在 中央政府的立法机构(国民大会、立法院、监察院)有选出的代表,政府有扶助、奖励发展华侨经济 和敎育事业的义务。(注一四)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 之决议,不得变更之。」中国政府这种宽大的华侨政策和槪括性的领土原则,在外国人眼中是相当具 有「侵略性和扩张性」的。依据此宪法规定,祇要客观条件成熟,在国民大会表决下,马来亚就成为 中国一行省。(注一五)

一九四六年七月,英国政府宣布,以五位英国官员及六位马来人代表组成运筹委员会(The

working comm一rEe)开始硏究制宪细节,然后向英国政府提出报告,作为制宪的参考。(注一亠八) 运筹委员会自一九四八年八月六日至十一月十七日连续开会,到十二月二十三日发表一报告书, 其中包括一项联合邦拟制协议书草案及一示范邦协议书。在公民权规定方面建议,「应向所有将马来 亚认作家乡及以马来亚为效忠对象的人们提佻公民权」,(注一七)同时规定在新加坡获得公民资格 之公民,在联合邦内并不能享有公民身份。

这项建议是在马来亚联邦(一九四六年)公民规定中增加一项条件,要获得公民权人士不但要认 马来亚为家乡,而且要以马来亚为效忠对象。

考査一位居民是否「认马来亚为眞正家乡」,可由他的出生地居留期限,上一代和马来亚关系 来加判别。而这些条件是可由客观事实表现出来的,易于分辨。至于考核一位居民是否效忠马来亚, 就显得非常抽象难加客观评定。因为当时马来亚就种族而言是多元社会。就行政体制而言各邦政府各 殖民地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关系非常松散,根本没有出现整体一致性的马来亚社会,所以很难成为具体 的效忠对象。

.英国政府根据此报告建议,于一九四八年二月一日,以与马来亚各邦苏丹签订了马来亚联合邦协 定。

此协议中的公民权规定如下。(注一八)

下列人士在法律施行下自动成为公民: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九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力/

一、 不论出生何地,凡属任何一邦苏丹殿下之臣民者。

二、 不论何时出生于任何殖民地之英国臣民,凡在联合邦所包括之任何领土连续居住已达十五年之久 者。

三、 不论何时出生于现属联合邦之任何领土以内之英国臣民其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㈠其父本人出生于各该领土者;

㈡连续居住于各该领土以内达十五年以上之久者。

四、 凡不论何时出生于现属联合邦之任何领土以内,习惯于操讲马来语及遵循马来习俗者。

五、 凡其他任何时间出生于任何各该领土,其父母亦.出生于各该领土之内,且在其间连续居住达十五 年以上之久者。

六、 凡出生之日其父为一联合邦公民者。

所谓任何一邦「苏丹殿下之臣民」一语其含义如下:

㈠凡属于任何一邦之土著部落居民者;

㈡凡出生于该邦,或在其他地方出生而其父出生时为该邦苏丹臣民之马来人;

㈢凡归化为该苏丹之臣民者; 关于申请公民资格的规定如下:

凡据以申请而高级专员认为合于以下之要求者,高级专员得颁发授以联合邦公民资格之证书•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㈠出生于现属联合邦之领土以内,且在该领土内之一地或多数地方,在其申请之前十二年内,居 住达八年以上之久者。

㈡在其申请之前二十年内,于各该领土中之任何一地或多数地方居住达十五年以上之久者。

二、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而高级专员认为满意者••申请人须有良好品格,具备相当之马来语或英 语之知识,在规定表格中表明愿永久居留,如申请被批准时,申请人须乐于参加公民宣誓。依照运筹 委员会之建议,•公民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岁以上。

此项公民权条例的特点有六:

第一、以各邦苏丹臣民为公民权主要对象。

第一一、对英籍身份的非马来人在较宽大的条件下授予公民权。

第三、把出生当地习马来语及遵循马来习俗的非马来人视同为马来人,予以公民权(显示强调同 化原则)。

第四、原则上授予第二代出生于联会邦其他非马来人公民权。

第五、对于申请公民权的人士,须加上语言程度及公民宣誓的要求。

第六、此项公民权和国籍(CEZenship and Narionafy )的关系没有淸楚的划分,也没有要求 获得公民权人士放弃其他国家赋予的国籍和公民权。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九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00 马来人社会对此公民权条例不甚满意,认为英国政府没有决心(To make a halThearced argmpr )恢复二次大战前基于英国政府与各邦苏丹条约的政策。(卽承认马来人特殊政治地位)。 华人社会因为马共武装叛乱,政府宣布「紧急状态」,所以对此项公民权条例也没法充份表示意 见。祇有少数有英籍身份的华人如李孝式和梁宇泉,在马来亚聊合邦协议公布之前,被英政府选入咨 询委员会(Consul-ar-ve CommiHee )代表华人对运器委员会的报吿书表示意见。他们主张以出生 地主义颁发公民权,增加华人在立法会议(非民选)代表名额。(.;!:二O) 英政府对此协议公民权条例感到不满意,因此此公民权是仅•升的一种参政权。是国籍之外的附加 项(I- is5-addir 一on r5and not: a sub-ractjon from。natjona=ry ),拥有公民权的人士 仍可保留其他国家国籍和公民权。此项公民权不可能促进拥冇公民权人士产生马来亜的共同意识(a common Malayan consciousness)。(荘二一)

因此英政府再度着手修正公民条例。透过社群联系委员会(CommunMes Liaison commfT ree)及特选委员会 (select committee ) 修定公民条例。(注二二) 一九五二年向立法会议提出修正完成的公民条例,称一九五二年条例2952 Ordinance )。在 会中说明此条例的修正理由及目的,其主要内容可摘要如下:(注二三) -、在马来各邦出生的马来人应当适用出生地法则(Jus soH )获得公民权,因为可以合理地确定, 他们愿意同化于联合邦的生活方式。

二、 对非马来人应适用「迟延性的出生地法则」(delayed jus SOH )因为第一代出生于当地的非 马来人可能不肯同化于联合邦的生活方式。

三、 出生于当地的第一代非马来人,他能表明实际上他已经充份地被同化,祇要经过一筒易程序,他 有资格获得公民权。

四、 外地出生的人士,也可表明他已经充份地被同化,他则有一般资格申请归化,这项规定比起其他 国家同样的法令来得宽大。

五、 马来文和英文,及共同生活方式是在聊合邦中建立一个团结快乐民族的基本条件。

六、 未来的联合邦公民应该直接效忠英王陛下或统治者阁下。

七、 由法律之施行而自动成为公民的特权不应该不加分辨地授予没有被同化的第一代英籍人士,因为 他们仅因为出生的关系成为出生于海峡殖民地的英籍臣民,但是,为了不剥夺他们现在享受到的权利. 他们应该有资格经由登记成为公民,不必全部具备出生马来亚其他地区没英籍身份人士登记成公民的 各项条件。由出生获得英籍身份的人士祇须曾留居在联合邦,并且愿意宣誓效忠;就可授予公民权。

八、 所有马来亚联合邦公民,不论其以何种方式获得公民权,他们在联合邦内俱有政治身份,从而享 权利尽义我 如一般独立国家国民一様。

以公民条例的具体规定如下:(注二四)-

除了在现行协议下已经成为公民的人士以外,下列人士可以在法律施行下自动成为公民: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

一、 任何邦统治者阁下的臣民。

二、 出生于马六甲及槟城两海峡殖民地之一的任何英联合王国及殖民地公民(卽英籍民)。

三、 出生于联合邦的任何英聊合王国及殖民地公民,他的父母之一是当地出生者。

四、 任何英联合王国及殖民地公民,他—

㈠如果他出生于这个新法律生效之前,他的父亲是在上述两海峡殖民地之一出生,并且在他出生 时已经在联合邦内居住了十五年。

㈡如果他出生在此法律生效之后,他的父亲本身是公民。

五、 任何人士在-九四八年英国籍法规定下,归化成为英联合王国和殖民地公民,他在上述海峡殖民 地居住的期间在前十二年内加集起来不少于十年,此期间包括在申请前卽时起算两年不间断的居留。

申请经由登记手续成为公民的条件:

任何有充份行为能力人士 (年满十八岁,精神正常),为英联合王国和殖民地公民,愿意宣誓效 忠W合邦,放弃英联合邦和殖民地公民资格之外任何国家国籍或公民资格者。如申请人在申请前卽时 算起十年内有一次继续五年期间在联合邦以外居留,则不能循此规定申请为公民,除非高级专员阁下 证明此申请人在外地居留期间,和联合邦保持实质关系。

一、英联合王国和殖民地公民申请归化为联合邦公民之条件:

㈠申请人在前十二年内已居住在聊合邦整整十年,此居住期间包括申请日卽刻起算的二年居审。

㈡品行良好。

㈢似不会成联合邦负担者。

㈣有合理的纯熟的马来文或英文知识;并且

国愿意永久居住在联合邦。

二、 邦籍民法令(The s-are Nat: 一 ona-iry Enacrmenrrs ),下列人士可依法成为一个邦统治者的 臣民:

㈠任何人属于国内任何原始部落,且居住在该邦者:

㈡任何马来人(马来人定义依照一九四八年联合邦协议之规定),在该邦出生者。

㈢任何非马来人,出生在该邦,父母之一出生在联合邦者;

㈣任何非英联合王国和殖民地公民,出生在该邦,他依据一九四八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规定已经 成为联合邦公民者.•并且 国任何人,不论其出生何处,其父为该邦统治者臣民者。

三、 以登记方式获得邦统治者臣民资格的人士,必备下列条件:

㈠他能相当纯熟说马来文或英文,能令统治者感到满意;

㈡他的品行良好;并且

㈢他愿宣誓效忠该邦统治者,放弃任何国籍或公民资格。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四 关于语言的要求,法令中规定在新法令生效后五年内,由一个公开的语言委员会裁定,任何申请 人确因没有合理机会学习马来文或英文,而其他条件都具备,可从宽适用法令规定语言程度标准,使 他登记成为一邦统治者之居民。

以申请归化方式成为邦统治者臣民的有关规定,与W合邦一九四八年公民条例相同。 一九五二年公民条例的最大特色是.•第一,对非马来人提出同化要求,以马来文或英文及联合邦 生活方式作为同化的规范。要求公民直接效忠英王陛下或统治者阁下。第二经登记成公民者或归化成 公民者,必须宣誓效忠该邦统治者,放弃任何其他国籍或公民权资格。

从此项公民条例中可以看出,英国政府心目中未来的马来亚社会是以马来特征(Ma一ay Chara, aer )为其特色。所谓W合邦生活方式是指以马来色彩为主调的生活方式。公民权仍然是联合邦特定 居民的参政权,由于当时联合邦祇是一行政组织,所以不能成为效忠的对象,各邦苏丹是各邦臣民的 效忠对象。公民权和国籍的关系仍然设法加以界定。学者指出,此公民条例创造了 一种公民权,九种 不同国籍(九个邦)。(注二五)公民权是各邦苏丹臣民及海峡殖民地英籍民在一定条件下始能享受 的参政权。此条例明文规定海峡殖民地中马六甲及槟榔屿的英籍民始有获得公民资格,新加坡的英籍 民则无此资格。

以马来人立场而言,马来入的特殊地位是种永久性政治身份,而非一种暂时性的保护措施。因此, 在制宪期间马来人一直企图把国籍和公民权加以区分,其主要用意是不愿与非马来人共享一种政治身

份。

但是,在马来亚多元种族社会的现实情况下独立建国,是必须先发展出一种各种族共同使用的政 治身份。在此共同政治身份的诱导下产生共同马来亚社会意识(卽••我们都是马来亚人)。在此共同 意识下逐渐形成马来亚民族(Malayan Nacfon ) ‘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种族融和的民族国家。所以一 九五二年公民权条例仍然不符合马来亚的需要。

中共政权和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政府在一九五五年四月廿二日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 放弃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以自愿选择国籍方式,确定在印度尼西亚居留华人国籍。(注二六)一九五六年 十月九日,周恩来与新加坡劳工阵线主席,前新加坡首席部长戴维、马画谈论「新加坡中国人的国 籍问题」,重申放弃承认双重国籍原则。(注二七)中共这项放弃承认双重国籍嘎 的政策,对马来 亚产生很大的压力。第,马来人不能坚持把公民权和国籍区分的原则,因为将,nJ能有众多华人选 择中共的国籍如果让有中共国籍的华人享有公民权(参政权)可能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第二, 公民权资格必须放算这様可以相对地减少华人选择中共的国籍。

•中共当时对马来亚和新加坡的政策是非常谨愼。因为这两地是以华人为主要种族的英属殖民地, 当地华人的国籍尙未确定,如果处理不当易引起重大事件。所以,虽然英国自一九五O年就承认中共 政权,双方按理可互派领事,但是中共始终没有在星马地区派驻领事。(注二八) 一九五六年三月九日,伦敦当局指派了 一宪制调査团为马来亚草拟宪法。此调査团由李特爵士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六 (Lord Leid)为主席,其他委员为英籍姜尼爵士 (sir Ivor Jennings,澳洲籍马凯爵士 (sir W三一 am MckeU ),印度籍马尼克先生(Mr・B・Maxk ),和巴基斯坦籍的汉米德先生 (Justice Abdul Ham-d) 0 (注二九)

一九五七年二月廿日李特宪制调査团公布其所拟的宪草,其中有关公民权规定可括要说明如下: (注三O)

一、 四类人士是公民权主要对象,第一类是已经获得公民权者;第二类是独立日或独立日之后K生于 联合邦境内者•,第三类在独立日前诞生于联合邦境内,且在独立日居住在联合邦者•,第四类在独立日 居住在联合邦,而非诞生于联合邦者。

二、 对第一类人士不论其因法律施行或经登记成为公民者,应继续承认其为公民。第二类,主张应用 属地法则(Jus soli),给予在独立日及独立日之后出生联合邦境内人士公民权。第三类在独立日前 出生于联合邦,在申请前七年内至少五年居住此地具有基本马来文知肉愿宣誓效忠联合邦者,可 经登记成公民。第四类非出生联合邦但居住此地者,祇要前十二年内有八年居住在此他具有基本马 来文知识者可登记成公民。如申请时此人年届四十五岁于独立后一年内申请可免语言考试。

三、 申请归化成公民者须备六项条件:第一,廿一岁以上。第二,品行良好。第三,在申请日卽刻倒 算十二年内有十年居住在联合邦内。第四,他必需充份表明愿永居联合邦。第五,他愿作效忠宣誓, 并承诺不使用任何一个外国赋予的公民特权或权利。第六,他有适当的马来文知识。

四、根据英联邦规定,在国协内可允许双重国籍C-但该人之效忠对象以其所居住之地点为准。联合 邦公民法依此例。

此项公民权草案公布后,仍然引起马来人社会及华人社会的普遍不满。马来人以为此公民权规定 不能表现出马来人的主人身份和地位,以宽大的方式让非马来人分享公民权,实在太吃亏。华人则认 为此公民权不能以同等方式对待马来人及非马来人,太不公平。(注三一)但是,那些有英籍身份的 华人对此公民权规定则表示「这是最理想的公民权规定」。因为,此规定对有英籍人士较非英籍人士 宽大,并且准许他们在获得联合邦公民权的同时,可保留英国臣民身份。他们仍然可享受到英国臣民 身份的各种优惠(如以英国护照出外旅行),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避免海峡殖民地以外各邦华人处于 同様的地位。

英国政府及联合邦制宪当局根据李特宪草加以修正,于六月三日正式公布联合邦新宪法。在公民 权方面大槪是保持了李特宪草的原文,但是在有关马来人特殊地位的条文作了原则上的改变,由暂时 的保障变成了永久性的特权(李特宪草主张马来人特权以十五年为期限,而在宪法中改成永久性的特 权了。)在官方语言方面,把马来文定为唯一的国语,华文及淡米尔文槪括性指成「任何其他语文」-依马来人的说法是,马来人以公民权作为交换条件,和马华公会领袖协议,在宪法中让马来人把马来 文定为国语,把马来人特殊地位由十五年限期改为无限期,则马来人不反对把出生地法则纳入公民权 规定之中;使公民权对非马来人特别是华人开放。(注三二)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 o八

我们根据本节的讨论,可对公民权问题作一个总结:

一、 一一次大战后,英国政府为准备扶植马来亚腐为英国协内自治领,一九四六年公布了马来亚联邦计 剂,以普遍公民权法则对所有视马来亚为家乡的居民授予公民权,并且削减各邦苏丹权限,主张建立

一强有力中央政府统合全马来亚行政权。由于英国政府分而治之的政策,长期以来在马来亚造成华、 印、巫三族职足而三的多元种族社会。其中以华人在敎育经济及人数各方面占优势,如果实施此马来 亚联邦计划,马来人将失去政治上原有特殊地位,华人则将挟其各方面优势成为主宰马来亚的种肉 英国殖民官员指出,此种情势若任其发展下去,十年内马来亚将可能变成中国一省,这是严重妨害英 国在东南亚利益的。基于此种考虑,在马来人强烈抗议之下,英政府放弃此计划,另以马来各邦苏丹 为对象,签订了马来亚联合邦协议。

二、 一九四八年马来亚联合邦协议确定了以马来人为马来亚主权者的身份。为了确保马来人的特殊地 位,马来人是坚决不愿与非马来人共享同等的政治身份,这是马来人制宪的基本原则•,在一九四八年 的公民权规定中,马来人把国籍与公民权加以区分,把公民权视为国籍的附加项,仅属一种参政权而 已。一九五二年则以各邦为单位修定公民权规定,设置了九种国籍(各邦为单位)一种公民权,并且 要求享受公民权者必须放弃英联邦以外的外国国籍及公民权利。一九五八年宪法上公民权规定,虽然 是把国籍与公民权合而为一,不分种族共同使用此身份。但是,在宪法上详尽地规定永远保障马来人 特殊地位,明文规定「马来人」的种族性的定义。这样一来马来人在公民身份之外树立了 一种特殊身

份,符合马来人在制宪时坚持「不与非马来人共享同等政治身份的原则」。

三、 公民权问题在华人社会里并没有产生非常热烈的反应。一般民众是实行观望的态度。基于服兵役 及承担其他义务的实利考虑,一般华人都表现出犹豫和踌躇的态度,不知该不该参加公民权登记或申 请归化。加上一种「大国民自尊心」,更阻碍他们热烈地争取公民权。华人社会政治领袖对公民权约 可分为两种不同的意见。华文敎育出身的领袖,主张公民权必须实行公平原则,不分种族一体对待。 英文敎育出身已经有英国籍身份的领袖,则主张以属地原则放宽公民权规定,让众多华人入缤以公 民身份诱导华人大众效忠马来亚。同时,他们希望在取得联合邦公民权同时仍保留其原有英籍身份, 享受英籍民的特惠,这种态度也是马华公会争取公民权的基本原则。

四、 在要求尽早独立的呼声中(马来亚是东南亚地区最后由殖民地独立建国的国家),国内剿共战争 的要求,及中共的新的国籍政策的压力,及马华公会大力争取下,一九五七年宪法中公民权规定采属 地原则,普遍地对非马来人,特别是华人开放。凡独立日(一九五七年八月卅一日)或独立日之后诞 生马来亚者,可自动成为公民。但号 此规定到一九六二年十月停止生效,凡诞生于是日之后的非马 来人,必须其父或母在其出世时是公IT始自动成为公民。(注三三)这项公民权规毎 本质上仍系 以马来人为主要对象,非马来人则必需具备:认马来亚为眞正家乡(卽以出生地、居留期限,马来语 或英语程度来加鉴别),效忠马来亚(凡经登记或归化申请公民权者,必须宣誓绝对及完全放弃及断 绝对联合邦以外的任何国家的一切效忠,同时宣誓他将成为一个眞正、效忠和眞实的公民。一九六二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対 一一 O 年之后,他必须向最一呙元首效忠。)为条件。(注三四)并且政府可以「在言行不效忠马来亚瓣合 邦」的理由,不必附加详细说明的摘要,来褫夺一个人的公民权。(注三五)因此,此项公民权并不 是一项种族平等的公民权。

五、 此项公民权的使用范围是以不得侵犯马来人特殊地位为限度,在宪法上有关选图划分的规定,对 马来人作了有利的安排,使华人选民的选票效用,永远比不上同量马来人选民的选票效用使公民权中 的参政权打了很大的折扣。(注三六)一九七一年修宪案中直接规定,不得在国会讨论有关马来人特 殊地位问题。从此以后,公民权使用范围有了淸楚明确的界限。

六、 马宪公民权规定的条文是种过渡性的条文,在许多规定上都附有不同的时效期日。具有同等条件 的人士,因出生日或申请日在不同期日内,则享受不同待遇。此类附加期日条款必将因时间发展而消 失效用。此种过渡性条文主要的作用是防止非马来人利用种种方式援引亲友移入马来西亚,而增加非 马来人的数量。因此,此公民权规定渐渐由属地原则变化成属人原则,卽以血统主义来决定公民身份。

〔注释〕

注0 一 ••巴素:东南亚之华侨,页三七三及三八八。

注 0 二:His Majesc+y«sc+ac+ionary office" parliamentary Debases. House o.f Commons - 8c+h vorof session- Londo?1945—46 - pp・ 704

注O三:Rafnam- op・ ci-t. PT 66

注0四:Greac Britain、Colonial office. Malaya union and singapore—summary of propqs戒 consri-ufional Arrangemenbs- 1946 ) PP. 9,10 注O五:丘汉平••「露问题」商务印书馆,民二十五年九月初版,页二十三—二十六0 注 0六:MHisbory and polic+ic% - InforBafion Malaysia 1975 — 1976 . Kuala Lumpur' pp・ 72

注。七:同注三书,页七十五。

注0八:一九四七年南侨日报举行了 一项华人民意测验,参相测验作答的二万四千十二人中,有二万二千九百五十一人表 示愿做马来亚公民而不脱离中国国籍,见南侨日报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三日。

注C九:同注七,马来人对「马来亚联邦」建议的反应是空前激烈,连平日最不涉及政治事务的妇女都大举游行抗议。 0:全国行动理事会报吿书:「五一三悲剧」,页六。 在此报吿中,马来人淸楚地说明其被华人统治的心理。

一 ••关于此详情参见 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人之建国」,•页一-五—二二八。 二:防止开放移民限禁是马国宪法中重要原则,移民问题要经统治者会议之核可。 三:何适:「国际私法」,联合书店,台北,民五十三年,页四十四及六十六。

四••见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五一条、第一六七条O 五:见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

六:同注十一。

匕••Kgsingx cogempory Archives. pp・ 8439,8441

注一

注一 注一 注一 注一 注一 注」 注. 注 注 注一 注一 注一

八••同前注。 g 一九:-our consMeucionla stiudy in good will盘)B Information Malaysia 19751197^ - • 一0:杨建成:前书,页二一一0—二一二。

-一 ••同注三书,页七十七。

一一一:同注一九书,页廿六。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四马来西亚华至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一二

注二三••同前注书,贞廿七。

注二四:同迎四杏,直九。

注二五••同注三书,页九十三—九十六。

注二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见中央委员会第三组编印:「共匪侨务政策 及其措施」(资料韩要),民五十一年八月,页一三三—一三七。

注二七:弟加坡中国人的国籍问题」,见「人民日报」,北平,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

注二八:9p. Fibz Gerald" China and souc+heasc+Asia Since 1945 ” Longman. 1973 ” pp. 71 中共会建议在此⑰设领,怛因华人及当地政府反对而打消,见崔贵强:「新马华人政治认同的转变一九四五I 一 九五七」,南洋学报(一九七七年)第三十一卷第一、二期,页五十九。

注二九:Keesin«s contemporary Archives、pp・

注三0••同前注。

注三一 ••同注三书,页九十七。

注三二••马来人绍为公民权是对非马来人的让步,见「五一三悲剧」页七。

在争取华文为官方语运动中,马来政要对沈慕羽说:「我们已经给你们公民权,你们领袖也答应我们马来文为国 语,旣已协议,你们还要争什么?」见沈慕羽-九六六年十月十九日针对被马华开除党籍发表谈话。 注三三:丹斯里莫哈末苏芬:i来西亚公民权」页三。 注三四:同前害,页十。 •

注三五••同前书,贞廿。

注三六••马宪第十三计划,笫一部份。笫二节。

第四节马来人特殊地位与华人的既得权保障

一八七四年邦谷翳之后英国人开始介入马来诸邦政治事务,首先为各邦苏丹确立继承制度巩固 其法统地位。随后协助各邦苏丹创立回敎法庭、回敎行政机构及回敎敎育制度,使苏丹们増加了回敎 方面的权力。(注一)华人秘密社会承包各邦苏丹税收的制度也渐渐为英人协助各邦建立的税收机构 所取代。(注二)

英国人对马来人的统治原则有三,第一,经由马来苏丹贵族间接统治马来人民;第二,以回敎的 律法来规范马来人日常生活;(注三)第三,把马来人的经济活动限制在粮食生产方面。(注四)兹 分别叙述如下:

在各邦苏丹之下,设立了邦议会(srace Counc二S)由指派的官方代表和非官方代表参加。各地 马来土酋都纳入了邦议会,剥夺了实权但对各项行政措施有相当份量的发言权。他们有固定薪俸或津 贴,享有处分或获得土地权、矿权等好处。他们的子弟在英人刻意栽培下,受到较高敎育,然后进入 殖民地官府里担任工作。在身份上他们仍是贵族王公,在职务上处于官员的地位,对他们传统上的身 份非但毫无损害,且更尊贵。

对马来人的日常生活则强调回敎戒律,其目的是防范他们陷入华人与印度劳工沉迷物欲的生活方 式,失去了纯朴的本性。例如,马来人不准涉足酒肆赌场,如不按期到回敎寺礼拜则将受罚,马来妇 女与非回敎徒发生关系则可判六个月监禁。 、

在经济活动方面则限制马来人从事粮食生产工作,不愿他们参加其他有关「出口经济」(EX,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一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匹 porr Economy)的生产活动,也不让外族人士「侵入」粮食生产事业。一九一。年左右少部份马来 人经营胶园小垣园,但几年之后英政府下令禁止马来人开辟新胶园。一九三。年经济大恐慌年代,英 政府宁可承受缺粮的压力,不许华人下乡农垦。再设立了马来人保留地(Malay Reservarro-n )制度, 把乡村土地限制成马来人之间的贸易,使得华人印度人无法在农村立足。

当时,英政府对马来人的保护祇是消极地阻止华人印度人向农村发展,并没有直接损害到华人印 度人的利益。所以马来人的特殊地位问题并没有导致种族之间的纠纷和磨擦。

一九五二年,在马来亚迈向独立的前夕,英驻马高级专员邓普勒将军(General Sir Gerald Temp一er ),根据-九四八年联合邦协议高级专员有责任照顾马来人特殊地位及非马来人合法权益规 定指出,联合邦政府(中央政府)一级公务员其中非马来人为二三九人,马来人为九十三人。在高等 敎育中,也呈现此种悬殊现象。(一九五二年马来亚大学种族比例是四五二名非马来人,七三名马来 人)因而创议实施四位马来人比一位非马来人的.配额来任用公务员,在敎育方面也设置大量奖学金以 鼓励马来人受高等敎育,在一些特定行业中也实行种族配额制。(注五) 一九五六年草拟宪法阶R马来人指出在经济范畴内他们没有揷足余地,应制定工业条例规定工 厂雇用半数马来工人,应设立一马来人经济部,以促进提高马来人经济地位。(注六)从此以后,马 来人特殊地位产生新的意义。

马来人社会对「马来人特殊地位」问题大约可分成两种不同意见;其中一派人士主张,马来人特

殊是基于马来人在现阶段中不可能在平等的基础上与非马来人竞争的事实而产生的因此这种 特殊地位祇是暂时权宜措施,非永久性身份。他们认为马来人与非马来人共同构成马来亚多元社会。 同是马来亚民族(Malayan naro-n) 一份子。他也主张马来社会应为此国家的文化及政治主干(卽马 来亚基本上是马来国家)‘但是各种族平等共处是国家终极的目标。另一派人士则主张‘马来亚是马 来人的国家,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应该视为马来人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 ),也是这个国家主人 的身份。非马来人享有的合法权益是马来人的慷慨施舍。因此‘非马来人应该感恩谢德绝不应该争 •论批评马来人特殊地位。他们甚至觉得这个国家根本就不应该实施民主的政治制度。(注七) 华人社会对马来人特殊地位也有两种不同看法:其中一派人士以为,赋予马来人特殊地位是协助 马来兄弟,在各方面加速发展摆脱贫困早日与其他各族并驾齐驱。他们以为如果马来人不能改善他们 的生活条件及经济则马来亚社会将永远没法在和平及繁荣的环境发展下去。所以他们同意在 协助马来人的立场上让马来人在特定时期内享有特殊地位。(注八)另一派人士则主张‘华人南来渊 源甚早‘从垦荒时期到现在‘其协助国家的建设‘及促进社会的繁荣‘丰功伟绩不可埋没‘其有土著 之资修殆无疑义。在民主政治制度之下,公民不应因种罗不同而有差别待遇,故原则上马来人不应 该享有特,殊地位。但是,基于华巫两族在经济敎育方面呈现过份悬殊的现象。勉强同意马来人暂时享 受特殊理。(注九)上述两派华人对此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但都认为可以在一特定期限内可让马来 人享有特殊帯。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一五

•西马来西亚华坐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八 在李特宪草建议书中对马来人享有特殊地位问题的意见是:「如果把保障马来人特殊地位当成一 种永久性的特权,祇授与一个社群(communirt-y ) •,而不授与其他社群,这种安排使我们无法在理 论上自圆其说。」所以,李特宪草建议在十五年期限内允许马来人享有特殊地位。(注一 O) 李特宪草是交由一官方委员会硏究修正,此委员会由英国官员,苏丹代表,联合邦政府代表组成。 因此,在马来人特殊地位有关条款作对马来人有利的大幅度修正。此修正案再交联盟政府全控制的 国会三读通过,成了正式宪法。 •

所以,今日施行的大马宪法有关马来人特殊地位条款,几乎完全是遵照马来人意见制订的。其主 要范围有四••第一,土地保留制 第二,服公职的保留名额制 第三,颁发经营某些特殊行业的执照・ 第四,在敎育方面的奖助优待的办法。(参阅马宪第八十九条及一五三条) 宪法上有关马来人特殊地位的规定有三种特点••第一,由国家元首(卽统治者会议选举出来的最 高统治者)负责保护调整有关条款(非十五年为期限)。第二,以统治者会议同意及国会上议院下议 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票为修正法案的要件。第三,对非马来人的旣得权以列举的方式予以明确保 障。

宪法上有马来人特殊地位的具体内容规定,可分述如下:

一、马来人保留地(参阅宪法八十九条)••此项规定各邦政府在法律规定下有权将土地宣告为马来人 保留地。其规定为在独立前经合法手续宣告的马来人保留地继续存在。马来人保留地在各邦内总面

积不能超过供一般得让渡的土地面积。政府可在有权益关系人同意下宣告其所有地为马来人保留地。 未获非马来人同意之前,不得将其权益关系之土地,宣告为马来人保留地。终止任何土地为马来人保 留地之时,得对相同面积相同性质之任何其他土地宣告为马来人保留地。

二、服公职的保留名额,经商特别准证及受敎育的奖助办法:(参阅宪法一五三条),此项特殊地位 由国家最高元首负责,依其判断按适当比例保留与马来人,由联合邦政府给予种种方便,付诸实施。 一九七一年修宪案中,明文规定,授权最高元首进行确保为马来人及任何婆罗洲的土著在大专卷保 留合理的学额。但是,在此项规定下马来人享受的特殊待遇,以不侵犯非马来人在此范围内享有的旣 得权益,且不能影响到此项旣得权的继承,受让等法律行为。

旣得权(Acquired rights )是指已经合法取得的权益。由于时空的变更如国家改变国体由 殖民地独立成主权国家,或者领土法律地位变更,都会引起新法律如何处理原法域所取得之权益的问 题。旣得权在原则上是应被尊重的。但是,新法律可以以「国家公安」或「公共秩序」的理由不承认 旣得权,因而限制甚至剥削各种在旧法律下获得的权益。旣得权之处理系当是国家之内政问离内国 有自由处理权利。然而这问题如属涉外事件,与外国有关,在某种情况下,亦可能引起国际纠湖。(注 一一)

一个国家的新法律如果对外侨的旣得权作不公平之处理,此外侨的母国可依据国际公法原则,向 国际法庭提出控诉,要求裁决补救。(注一二)

第一一単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一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丿 二次大战后,东南亚各殖民地纷纷独立建国,这些新兴国家对当地华侨的旣得权都故意不尊重, 随时以新法令剥夺或限制华侨的旣得权。中国则因限于国内种种因素不能实行有效的措施,制止当地 国对华侨的不合理待遇。因此,在这些新独立国家中华侨的旣得权得不到任何保障。

征诸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缅甸诸国剥削华侨旣得权的种种残酷的事实,马华公会能争取到在 新宪法中明确保障华人旣得权的规定,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成就。马华公会的领导人希望华巫两族在 和平的情况下完成制宪独立大计。所以,对巫统及其他马来人代表的各种要求都尽量妥协忍让,祇在 旣得权保障及公民权规定两方面坚持立场。他们以为华人的旣得权能够保障,又能从宽获得公民权, 则华人就能够在此新国家内继续平安地生存下去。这是一种非常实在可行的构想。在建国初期,华巫 种族关系呈现一片和谐气缉是这种政策的结果。

一九六九年「五一三」华巫种族冲突之前,温和派的东姑拉曼任首相,由于他是建国首相,故一 直能秉承独立时期的华巫两种族和衷共济的精神。他的政治纲领是「马来人掌握政权,华人继续在国 内建立商业信心,印度人在劳工界加强力量,使马来西亚迈向和平繁荣康庄大道,政府国库充裕可以 拨大笔款项供乡村发展之用」。(注一三)有关马来人的特殊地位的各种措施仍然是保障性的,尙不 致于威胁到华人社会的现实生活和工商发展。

「五二一一」之后大马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组成「国家行动理事会」(Nac.onal ope, • wo-nal CoUng),暂时代替宪制政府恢复全国法律和秩序。饕萨(Abdu 一 Razak )出任行动

理事会主任(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七日)。一九七一年二月餐萨以首相(他原f系拉曼之副f 份出席暂停二十一个月重新恢复的国会‘他提出宪法修正案‘主张禁止质问易弓起种族纷争的各项宪 法规定(马来人特殊地位‘非马来人合法权益、公民权、统治者地位)。他解释说:「自从独立后 新的一代1长大成人(大马人口中有一半在十八岁以下)‘他们不注意在一九五七年获得独立湿 各族所达致的微妙与审愼的妥协。此外‘还有一些不择手段之徒‘不惜靠煽动与挑拨种族情骂恐怖 及不信任的手贸以争得权势」。为了纠正马来人与非马来人在敎育及经济方面的差距‘减少马来人 「愈来愈深的不安全感」‘建议在宪法一五三条有关马来人特殊地位规定之后增加一条保障马来人高 等敎育的条款。在经济方面‘则将制订新经济政策「设法重新建立国家经济结构‘以确保各不同种族 比较平均的参与国家的城市工商活动」。(注一四) J 一九七一年五月廿七日‘拉萨首相在记者会上宣布第二个马来西亚五年后发展计简大纲(一九七 一 — 一九七五)‘此计丰双f目标经济政策‘第一项目标是不分种族‘扑灭所有马来西亚人的 穷困。第二是重建马来西亚社会。

此项重建社会的方案是:(注一五) 、、k专

一、 在设立工商企业方面‘政府将采取直接及积极的任务‘先由信托方式管理‘最后移交马来人及其 他土著民;

二、 政府将通过区域性大计划与工业区‘建立新发展中心及市区‘以及鼓励工业的分布。这方面的努

一一九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讨 一二O 力蛮中在现有及新地区的城市化及现代化计划;

三、更加强调给予马来人及其他土著民有关管理及执行发展方面的特别训练,使他们有所准备,以便 拥有及管理工商企业。

重组社会的目标是,在今后廿年内,各门类和各种规模的工商企业活动,在拥有及管理方面,至少应 有百分之卅马来人参与。在一段时间内创造一个可生存和有活力的马来人工商业社会,在现代企业中, 和非马来人并驾齐驱及作有效的联营。

在这项新经济政策之下,马来人运用其在政治上的特殊地位,企图在廿年之内掌握大马工商领域 内百分之卅以上的资本和经营权力。使马来西亚社会结构产生基本上的变化。(注一六) 大马政府宣布,第二个大马五年发展计划的实施是以不剥夺任何人的利益为原则,这项宣布主要 是向华人社会保证仍然保障华人的旣得权益。在宣传上指出,马来西亚百分之六十二的工商业资本是 操纵在外国人手中,华人祇掌握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的工商业资本,马来人则拥有百分之二左右的工商 资本。(此数字不包括联合邦政府及州政府拥有企业在内)因此,马来人是从收回外资及发展新工商 企业的方向中,来扩张其经济实力。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直接影响到华人在工商界的利益及经营。(注 一七)

实际上这个发展计划的基本构想是.•在各方面限制华人社会发展的同时,全面发展马来人社会, 这様始可在最短期间内达到「纠正经济不平衡,•及创造一个马来人工商业社会」的目标。

大马政府于是发明一种以大马社会种族比例为尺度的政治理论,来衡量「纠正」各种「不平衡」 的社会现象。(注一八)例如在大学理工科系中,华人学生比例高于马来学生,敎育部长发表评论 指出此现象不能表现大马社会之特质(卽马来学生没有占到该科人数百分之四十七以上),应设法 「纠正」。在工商界也是依此理论,要在各行各业中注入百分之四十至五十之马来人雇员。 大马政府配合已经设立的「人民信托局」、「国民企业机构」及州发展机构‘相继在此发展计划 下设立了「全国谷米局」、「城市发展局」、「全国渔业机构」及「食品工业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以定额的执照和合约,以及大量资金和管理人才,积极鼓励和协助马来人向工商界进军。(注一九) 国家企业机构垄断了整个中国大陆的生意及东欧的生意,国企也伸入了建筑业(一九七O年华人 占百分之五十二•八,马来人占百分之二点二、参见表六)保险业(一九七。年华人占百分之二十四 •三,马来人占百分之三)以及批发和零售生意,城市发展局鼓励大批马来人移入城市。(表四) 这项发展计划的指标是把占全国总生产百分之廿五的国营企业,其中百分之十五点六由马来人掌 握,百分之六点二由华人经营,大企业占全国总生产百分之卅,其中百分之。点五(卽大企业本身的 百分之一点五)由马来人掌握,百分之六点八(卽大企业本身的百分之二十二点八)由华人经营•,小 本生意占侄国总生产百分之四十五,马来人与华人各占百分之十二点五。总计马来人在此发展计划下 占全国总生产百分之二十八点六,华人占百分之二十五点五。这样马来人和华人在全国经济实力上达 到份最相等的平衡状态。(注二0)

弟二臣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二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二 这项发展指针显示,马来人是在国营企业及小本生意(批发零售)方面作大幅度调整,以期与华 人并驾齐驱。在大企业.(私人)方面,马来人与华人仍保持一九七。年的比例(见表七、八),没有 变更。换句话说,此项发展计划对华人中下阶层影响大,对经营大企业的华人资本家影响较小。 在政府部门聘用人员限额方面,在任用一级官员的限额是:(注二一)

一、 内政部和外交部:四个马来人对一个非马来人。

二、 司法部:三对一。

三、 关税部:三对一。

四、 警察部:四对一。

五、 武装部队:由上级到下级一律四对一。

从一九六九年到一九七二年,联合邦政府雇用新进人员约有九千人,其中百分之九十八是马来人 及其他土著,剩下百分之二是非马来人。在专业和管理方面非马来人占多数而下级和工业劳工方面 几为马来人所独占。(注二二)由此可见,华人在受顾政府工作的机会非常少。

在敎育方面(第三节详论之),修宪案中明确规定马来人要在各种大专院校中占一定的学冲对 华人及其他种族加种种限制。这様发展下去华人不可能在专业范围内保持其优势,部份专业工作将逐 步为马来入所取代。

华人社会对这发展计划实施的情形及所产生的结表 感到恐惧和不安,不知如何应付面临的挑戦

也不知如何适应这个变局。马华公会为了使华人社会适应此变局提出「华人精神革命」(Mengl Reform)的政治号召‘希望华人认识政治现实(卽接受制宪下马来人特殊地位‘马来文国语)‘在 马华领导下团结一致,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要再浪费政治力量去争取那些不可为的政治目标(详 见第四章) 、! 实际上受到此项发展计囲的影响最大的是华人社会的中下阶层的民众。马来人在城市发展局辅导 之下大量涌入城市,剥夺了原来属于他们的工作机会(因私人工商业规定百分之五十须雇用马来人)。 政府辅导发展现代农业也是以马来人为绝对优先(例一九七一年树胶垦殖计ffl垦民有一万四千八百六 十家,其中百分之九十九点三为马来人,华人占百分之零点一,印度人占百分之零点六一)。(注二 三)这些华人在新敎育政策下,很难获得接受高等敎育机会,又无足够财力出国深造。限于语文及专 业知识,他们更难为政府部门所录用。所以,他们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什么信心和希望,马华公会的 「承认政治现实」的号召,对他们毫无吸引力可言,如果这种情况再恶化下去,必然引起种种社会问 题。

一九七三年以来,大马华人社会出现两种不寻常的现象,其一是华人将他们的资财兑成现金想方 法汇出大马,其二是马共份子一改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在城市中进行大M的暴力活动。(注二四) 华人资金流出大马,虽然对大马经济并没有产生显著的损害作用,但是表示出华人社会对大马的经济 发展失去信心。马共份子在城市内活跃(至一九七五年唇有四十名政府高级警官遭到暗杀,一九七 第二计用火政治地位之探讨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四 五年八月廿六日马来西亚建国纪念碑也遭到马共份子的爆破)(注二五)显示出聚居城市的华人民众 正罩在焦燥不安的气氛之中。

政府在一九七五年九月颁布了「睦邻原则」(Rukun Terangga),以类似中国抗日期间的保甲 法来维持治客 许多城市都在此「原则」下悄悄地实施宵禁及其他保安措施。(注二六)这足以证明 大马社会的治安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从以上马来人特殊地位与华人合法权益消长的历史发展中,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一、 制宪时期,有关马来人特殊地位及华人合法权益宪法条款,是由马来人和华人温和派互相妥协的 产物。其精神是以马来人特殊地位平衡华人经济敎育上的优势。他们都是贵族和中上层资产阶眦现 实且保守,所以他们的施政方针是以维持现况为原则。

二、 由于大马社会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社会,一半人口在十八岁以下。因此,整个社会在年轻人的催促 下以相当快速的步调向前发展,这种「维持现况」的政策已经没法应付社会的需要。尤其在新出现的 中产阶级领袖的鼓动下,年轻群众汇集成一股政治洪流,华巫两族在独立时期「达致的微妙与审愼的 妥协」对他们不能发生约束力量。一九六九年「五一三」种族冲突就是这种社会发展的后果。

三、 「五二一一」华巫种族冲突对华人社会而言是整个希望的破灭。华人社会相信在东南亚各国华人社 会遭到的种种迫害将一步一步加到他们的身上。马来人社会则是极端份子抬头,拉曼时代的妥协政策 被视为出卖马来人的措施。因此,马国政要为适应来自马来人社会的压力,必需实行积极措施重组社

会,企图短期内重新分配华巫在社会上的实力,以求在一种新的平衡下维持华巫种族关系。大马第二 个五年发展计划就是这种政策的具体表现。

四、 经济及社会计划书上数字上的平衡,祇能使学者专家们得到心智上满足,尤其是这种种族主义的 社会经济发展计割,在实际施行上,必然会引起诸多困难,在效果上也会鼓励「有者」的贪婪和增加

「无者」的失望和挫折感。(注二七)在种族关系上,这项发展计划无疑地等于在华人「五一三」创 伤上加塩。马来人特殊地位成为马来人侵凌华人的借口,而华人的合法权益成了少数高级华人能享受 的特权。

五、 华人社会资金外流及马共份子在城市中猖獗,象征华人社会对此项发展计划的抗议。正警告马国 政府当局,如果此种情况再继绩下去,可能爆发不可收拾的悲剧。拉萨首相在去世之前所拟订的第三 个大马发展计剂(一九七六-----一九八0),已经作了政策上的修正。他主张此项发展计划重心在致 力提高改善农村马来人的贫穷状态,不再强调鼓励马来人向城市工商界发展,这样可减少华巫种族暦 擦。(注二八)同时,他指示要不分种族地协助陷于贫困的民众(也要协助城市中华裔贫民)。巫统 内部也为此政策产生政争。拉萨在死之前,以贪污案昼淸除极端薯莆(Daruk Harun Id, 2.S),以阻止他继承巫统领导权。(注二九)这次政争正表示巫统稳健派意识到,华人社会在马来 西亚社会中是有其不可忽视的力量,过激的种族主义政策是必然会引起强大的阻力,这是得不偿失的。 但是,马来人社会中大量年轻人涌现,敎育普及和人口移向都市,使得马来人的「新生代」汇合成为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二一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才

社会的主流力量。在这种主流力量催促下,大马政府稳健派及保守派的防线是终有溃决之日,改革派 激端派的兴起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注释〕

注0 一 : David Jael sc+einberd In Search of southeast Asia: A Modern History. pp・ 322

注。二:巴素:束南亚之华侨,页四七一。

注。三:Virginia Thompson- =Nationali 旨 and Nac+ionalist. Movenlenc+s in Southeast Asi% - Government and Nationalism in Sou'ease Asia, InsscuLe of Pacific Relasons ~ N. Y. 1942 - PPJ791180 注。四:同注一咨,页三二三。

注。五:Rasam-相 cif. pp・ 105

注。六:拉曼对宪法之建议,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五六年三月四日。

巫人对宪草之反建议,见「南洋商报」(新加坡),一九五六年五月一日。

注。七••同注五书,页一二一。

注。八:同前书,页一 一五。 !

注。九••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滴备工作委员会,为争取华人地位向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呈送「备忘录」,一九六 五年十一月四日,页五。

拄一 o:Grea- Brls3 Colonial office- Report, of The Federation of Malaya consciswonal

commission- 1957 ~ pp. 70

注一一 ••何适:「华侨与旣得权」,见华尽问题论文集,第八辑,中国侨政学会编印,民五十年十月廿一日。 注一二:同前书。

注一三••东姑拉曼:「五-三前后」一九六九年出版,华文本,页一 一二。 注一四:拉萨:「为和平及繁荣而团结」。一九七一年政府出版品,页三—五。 注一五:「笫二个马来西亚计剧大纲」(一九七一丨一九七五),一九七一年政府出版品,页三—六。

注一六••刘集汉:「大马华人在逹致大马远景计划和新经济政策目标上所扮演的角色」,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 七五年十二月二日。

注一七••同前注。

注一八••以种族比例来重组社会是一九七。年后大马政府的施政理讹根据。在报纸上及政要们言谈中都常常看到这一类的 说法。但是,在马来人占优势的领域为大学中的文学院,股村的某种生产业,大马政府就避而不提。 注一九:最高元首庆祝四四华诞拉萨首相致辞,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二年六月九日。 注二0:马华公会雪州联络秘书李裕隆律师在柔佛硏讨会讲话,「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三年五月一日。

注一二••同前注。

注一一二:马华李裕隆律师发表文吿,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五日。 注二三••陈志勤瞥生社含正义鱼议员在国会演词,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三年四月廿日。

注二四:Denzil Peiris) Unknown Fas-ors in Che Communal Equation 盘-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Jan. 23 1976

注二五:Asia 1976 Yearbook,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Hongkong" pp, 212

注二六:「睦邻原则」一九七五年九月初版,政-w出版品。

此原则是根据一九六九年紧急(必要权力)法令(笫一号法令)下一九七五年必要(小区自如)条例。 注二七:根据远东经济评论的分析,现在对政府最不满意的是那些政府近年来培养出的马来中产阶级。同注二五。 注二八:同前注。

注二九:拿系帝新州务咨,系「五一三」种族冲突主要祸首之一。自一九七二年他被选为巫统靑年团团长,在声 势■然以敦藤继承人自居。拉萨在病逝前一个月,促请哈伦出任联合国代表。哈伦拒绝出任,拉萨以十六项罪 笫二车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二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八 状控吿之(一九七五乍一旱四日),使审。申翁刷须藤出任首相,他运用政疝力M在鸟州州议会 中以It六四闘一所蓄罢免伦州务大臣职务,并且在法庭上使之罪名成立。企图结束此政治人物的政治生命。 第五节 官方语言与敎育媒介语问题 语言是民族的灵魂和影子。(注一)在多元种族国家里,母语地位问题一向是引起种族间纠纷和 磨擦的因素。在马来西亚,实际上华语一直是这个多元社会中最有用的语言之一。当这个国家迈向独 立建国之逾 马来人跃为国家的主人翁时,马来文也随着马来人的身份变成「国家的特征和形象」 (东姑拉曼语)。因此,华文究竟应该在这个新国家中处于何种地位的问题就成了华巫两族激烈争论 的焦点。

在华人社会里,由于华文敎育出身的领袖和英文敎育出身的领袖对华文地位的见解与立场亡兀全不 相同。因此,华人社会争取华文地位运动竟然一再引发这两类型领袖的正面冲突,使华人社会的政治 领导阶层屡次濒临分裂的危机。

本节中,我们从历史发展,及各种政治力量的立场和观点,来讨论华文地位问题与华巫种族关系。 在殖民地时代,英政府为马来各邦马来人设立马来语初级学校,强迫学校一哩半以内所有男童入 学,其敎育目的是要铸造「有活力且自尊的农民」。(注.二)在印度人种植园中设立敎育劳工子女的

学校,不计餐用语言(英语或印度方言)。在海峡殖民地或重要鎭市中,设有英语学校或私人敎会 设立受政府补贴之英语学校。(注三)

在华人方面,英政府并没认眞考虑为其设置华语学校体系。(注四)华人子女是可以进入英校就 读。在第一章中我们已经提及,华人的社会是在一九三。年之后始自流动的劳工社会转变成定居的移 民社会。在此以前华人社会有一大部份人口是流动性的,平均年龄也比较大 故在此之前政府没有打 算为其设置学校施予敎育。(注五)

自一九一一年中华民国诞生之后,民族主义热潮及新式敎育制度推行马来亚,华人社会在时代潮 流影响下自资兴学的风气非常盛行。到一九一八年全马来亚半岛华文中小学总数达三百余所。到一九 五七年,在马来亚华文中小学计有一三三。所,其中四十六所有附属中学,十四间完全中学。学生共 三十九万一千六百六十七人。此外受英文敎育华童有八万二千五百五十五人。

华文敎育的兴盛使英殖民当局感到非常不安;因为,第一,华文敎育不是英政府规划下的产物, 而是中国革命浪潮冲击到马来亚华人社会的事实表现。第二,华文敎育的突飞猛进也正表现出华人 社会在马来亚的实力正在滋长茁壮,令穽人感受一种难以驾御的隐忧。第三,面对此种事实,除了使 用种种约束的办法加以控制之外,别无良方。(注七)

所以华文敎育在英政府眼中「其基本上是政治意义重于文化意义」。(注八)具体来说,英国 人以为华文敎育是中国革命的产物,是华人社会与其祖国的政治连系。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二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 这是历来马来亚统治者对华文敎育的基本看法:在一九四一——四五年日据马来亚期间华校全 部遭停闭祇留少部份改授日文。在一九四八年马共公然武装叛乱‘马来亚当局宣布紧急状态法令‘有 二百十二所华校遭停闭,时至今日,大马政府对华校的政治警戒毫不放松,在公开谈话中一再指出华 校是共党份子温床,应加强管制和整顿。(注一 O)

简単地说,马来亚政府当局把中国政治情势发展和华文学校连在一起考虑,一九四九年以前视华 校为马4华人民族主义运动的基地一九四九年中共在大陆建立政权之后‘则将华校当成共党份子 训练所‘及大汉沙文主义者的代表社团。(注二)所以‘政府对华校怀有一种除之而后快的心理。 一九五八年马来亚由殖民地独立成国家。当时的联盟政府在制宪时期,似乎选择了由统一语文的 方式来为此多元种族国家铸造共同的国家意识‘而放弃了由宗敎种族方式来统-国家的构想0 (详见 注五十七)建国首相东姑拉曼指出,「国语(马来文)是团结的特征及国家形象」。 由于「在基本上‘马来亚是马来人的国家」‘马来文当然是唯一的国语‘由于殖民统治的影营 故在独立后若干年内英文仍享有官方语地位。对马来人来说‘这是立国的原则‘绝对不容变通的。李 特宪草的议会使用多种语言制建议,当然无法接纳。(注一二)

但是当时华人社会对马来文为国语的原则有三种不同看法: 、 一、马华公会以为‘马来人疑忌本邦华人正企图将联合邦改为中国一省‘为培育种族合作精神消除 马来人疑惧‘特尊马来文为国语‘承认马来人特殊地位。以十年期间发展马来语为通用的国语故在

独立后一年内申请公民权可免语言考试。为满足华人愿望,马华公会促请在各级议会中准用华语及淡 美尔语(印语)发言,在各级敎育系统中,仍敎授华语及淡美尔语。(注一三)

二、 新加坡人民行动寓一九五九年主张接受马来语为国语,在敎育系统中平等对待英文、华文、马 来文及淡美尔文。因为马来语可发展为各族共通语言,如果马来亚因语言问题产生种族冲炎则新加 坡必被波及。(注一四)(新加坡和马来亚在政治体系上虽属不同体系但是社会、经济关系是不可分 的,故合并在一起讨论)。

三、 华人社会大多数受华文敎育的民众(以全马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为代表),主张在马三百万华 人必具其应有的地位,中国文化和其风俗习惯不应为马来亚化牺牲,除英语马来语以外,华语应列为 国语之一。在议会中并行使用,在敎育中应以各种母语为媒介。(注一五)

如果进一步分析上述华人社会对语文的三种态度,我们会发现,上述以陈修信、李光耀为代表的 前二种华人,由于其本身为英文敎育出身,对华语感情较淡薄。由于浦者皆系当权之士,对华文学校 产生的民族主义及共产主义思想甚为厌恶。(注一六)但是华人选民多为华文敎育出身,他们祇有言 不由衷地讲些支持华语地位的话。其实,•他们心底的腹案是:承认马来语的政治地位,在实际上仍以 英文为官方及学术上主要用语。华语则应限制到一般社会沟通的用途。因此,马华公会和人民行动党 的敎育政策,到今天所表现出来具体原则是:「小学程度的华语,中学大学程度的英语,符合政治要 求的马来语。」

第一一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三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三二 上述第三种华人群体,则把华人敎育存废视为文化继绝的表征。他们对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感到 自豪和骄傲,认为马来文化及马来语文不及中华文化和语文,如果强迫他们放弃母语,接受马来语为 唯一敎学媒介语,就等于向马来文化投降,对许多华敎热心份子而言这是与之共存亡的大事。这种华 人群体是大马华人社会的主要构成份子,人数众多。因此,虽然他们由于语言限制无法直接参与政治 (议会使用英语马来语发言),但是他们是大马华人社会中主要选民。那些参加竞选议员的英文敎育 出身的华人代表,必须获得他们支持始有当选希望,所以不得不「俯顺民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就整个华人社会而言,这些能在政治上有影响力的华人领袖(英文教育出身),与被隔绝于政治 圈外的华人领袖(华文敎育出身),对语言问题各持根本不同的看法。两者之间几乎连沟通意见的可 能性都没有。(注一七)前者附和政府政策,但得不到华人群众的了解和支持,后者反对政府政策但 能激起华人群众的共鸣获得普遍拥护。因此,华人社会对语言问题历年来无法产生一致的意见及一贯 的行动。内部的激烈纷争及领袖之间个人意气用事使华人社会陷于滩痪状态,几乎无法产生一致的方 案来向马来人争取华文合理的地位,抗拒马来人过份的要求,以致于在语文问题上节节败退。虽然华 文敎育领袖处于恶劣的环境一再遭到失败,但是,二十年来他们曾为争取华文地位表现出百折不挠的 决心和银而不舍的毅力,的确是让人惊讶和意外。使得马华公会及其他的政治领御祇有尊重他们的 意见,在华文政策方面加以调整适应。(注一八)•

华人社会对语文政策的强烈反应,当然也刺激马来人更加坚持彻底执行马来语为国语的政策,马

来人感觉R华人反对语文政策,就是反对这个马来国家的特征和形象。(注一九)华人的强烈反对 使他们感到受侮而愤怒,因而自大骄狂。华巫种族关系在语文问题上因此造成相持不让的情势,他们 的说法是:「在制宪阶段我们(马来人)和马华公会谈好条件,我们给你们(华人)公民权,马来人 应享特殊地位,包括马来文为官方语在内,如今你们有了公民权,则又来争取语文地位,简直是出尔 反尔」。(注二0)

马来人坚持马来文为国语除了上述建国原则及情感上的因素以外,还有实质上的考虑。一九五五 年三月卅一日一位马来籍代表在立法会议中表示:「独立后采用马来文为国语,可以使马来亚雷上 与印度尼西亚及此区域中同种的马来人加上语言之便连为一气,使马来亚半岛可拢脱激荡于外国(指中国) 影响的混乱历史」。(注二一)马来亚的马来人一向缺乏信心,觉得马来亚人的华人势力甚大决非当 地马来人单独可应付得了的,长久以来,总是企望着实行联系印度尼西亚马来人以克制境内华人来根本解决 境内种族问题。(注二二)马来文制订为国语是建立「东南亚马来世界」的第一步,所以必须坚持。 再从敎育制度上来看,把马来文当成主要的敎学媒介语是快速提高马来人敎育水平的快捷方式。(注二三) 同时也是控制压缩华文敎育的最佳办法,一石两鸟何乐不为,可以说马来人社会是上下一致全心全力 来推动实践这个「马来文为国语的政策」。祇是在施行的步调及程度上略有不同意见而已。 自从马来亚建国以来(一九五七年),华人与马来人之间为了母语的法律地位问题及是否能在各 级学校中作为敎学媒介语问开产生激烈而持久的政治斗争。如果从华人社会的立场来讨论,这项延 笫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三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三円 续将近廿年迄今未解决的语言问题可以约略分为三个阶骂第一阶段争论焦点在争取华文为官方语言 之一,议会及官方文书用语及华文敎育之合法地位。第二阶段是争取华文为官方应用文卽法庭、官文 书、通告、街名、招牌文字等(公共场合用语),并允许华文中小学中使用华文为主要敎学媒介及创 办华文大学。第三阶段是确保华文小学永远不变质。华文中学则自力更生维持独立,以及争取华人受 高等敎育的机会。

第一阶段(一九五二年——一九五七年).•在此阶段当中,华人社会对华文是否应为官方语问题 并没有淸楚的槪念。由于在英殖民统治之下,英文为官方语的事实早为华人所接受。在他们看来,华 文是否为官方语对现实并无影响,所以对此问题并不感到关心。祇有华文敎育的领袖们,以华校敎师 总会主席林连玉为代表人物,因为一九五二年的「方吴报告」及「巴恩报告」,(注二四)建议以英 文及马来文媒介语的国民学校来统-马来亚各种不同语言的学校及一九五二年敎育法令推行国民学校 制,感到华校的存在受到威胁,开始大声疾呼,在华人社会中掀起一阵又-阵争取华人敎育的合法地 位的浪潮。他们争取的主要目标是华文敎育的合法地位。实际上卽是希望政府允许华文学校照当时的 情况办下去,华文应否为官方语的问题对他们来说祇有感情上的意义。因此,在一九五五年马来亚首 次大选中,接受了马华公会和巫统的协议,暂时不提官方语问R免得把这次竞选变成一场华巫种族 间难以收拾的纠纷。(注二五)

-九五七年马来亚在联盟政府催促下顺利地达到制宪独立的目的。在宪法中一五二条规定:「马

来文为国KF但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使用(官方用途除外),传授,或学习任何其他之语文」同时 规定十年内英文仍是主要的官方用语。根据文字上的解释,我们可以淸楚地了解到,第一,马来文成 为唯一的国语(官方语),第二,华文及任何其他语文不能作官方用途,但可以自由传授学习不受官 方禁限。第三,在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华文,淡米尔文可以在政府立案学校中自由传授学习,而笼 统地说任何人自由学习任何语文。大马的宪法以精细繁琐著称于世,但在此条文上如此含湖,可见这 是制宪者有意留下伏笔,以便将来整顿华文敎育。(注二六)

当时,华文敎育领袖可以把宪法规定的自由传授学习,一厢情愿地解释为「华文敎育已得到宪法 保障,可以继存下去」。而在这段期间东姑拉曼在各种公开讲话中,表示支持华校,甚至在一九五五 年十二月国会中答应拨二百万元津贴华校。(注二七)这样更加强了 一般华人的印象,认为华敎问题 已经解决。华文是否为官方语文也不必计较了。

实际上政府当局正积极着手整顿敎育制R以建立一个国民敎育体系。一九五六年当时敎育部长 WS(卽以后的矗)发表有关敎育的「拉萨报告书」。其主旨是在国家一统的前题下,建立一国 民敎育体系,推行马来文为全国通行的国语,同时保存维系国内其他语言文化的发展。为达到上述目 标,WHS®®书中建议:「马来亚联合邦敎育政策的一项最基本要求是,把所有小学校及中学校引导 向一个马来亚化的前途去发展」。(注二八)

辈5^囊口姜成宪法一五二条有关语文政策规定的批注,我们可以说,马来人以狭义方式 第一一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三五 *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三六 解释允许自由传授学习其他语文的宪法规定,指出在正式立案的学校内并不允许自由传授学习华文、 淡米尔文。而在其他地方政府不限禁传授任何语文。

在第一阶段中,华人社会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丧失了争取华文为官方语的机会,所得到的是一 条宪法上字义模糊的「但书」。从此在争取华文合法地位的问题上陷入异常艰苦的局面。

第二阶段(一九五七年——一九六九年):一九六。年八月十五日国会通过了敎育部长阿都拉曼 达立提报的「敎育政策检讨委员会报告书」(简称「达立报告书」)。达立报告书是根据一九五六年 拉萨报告书订立的敎育政策原则,检讨如何贯彻实施。其要点叙述如下:(注二九)

一、 小学敎育分为两种,一种为以马来文敎学媒介的国民学校,另一种以英文、华文、淡米尔文为敎 学媒介称国民型学校。两者皆纳入政府敎育体制之内,经费由政府负担。为六年免费义务敎育。(卽 是把华文小学纳入国民敎育体制之内)。

二、 中学分为三种,第一种称国民中学,以马来文为媒介,系政府公立学校,免收学费,第二种全部 接受政府津贴的私立学校称国民型学校必须使用英文或马来文为主要敎学媒介酌收学费,另一种全部 不接受津贴私立中学,称独立中学,可采用任何语言为敎育媒介但仍须接受政府监督管理。

三、 今后政府举办的公共考试(卽学历鉴定考试)主要采用英文或马来文。

达立报告书建R其主要的目的是以停止公共考试(初中会考、华校升学考试及高中离校文凭考 试)、取销津贴、及将高中改为二年制的措施来「腰斩」(周曼沙语)华文中学,使之接受政府条件

改制为国民型中学。(注三0)这三项措施以「停止公共考试」对华文中学威胁最大。因为,这様一 来等于把华中完全拒绝在整个敎育体制之外,华中毕业生出路也成了问题。(注三一) 当时马华公会会长林苍佑医生,为争取继续为华校举行公共考试问题,几乎与联盟伙伴巫统阀分 裂。(注三二)其后敌不过马华巫统派的排挤,终于在一九六。年十二月卅日声明辞职并脱党。(注 三三)在一九五九年至六o年间,因不满马华在敎育政策上所持的立场,先后脱党的党员非常多,在 吉隆坡曾发生一次三百余人集体脱党的事件。(注三四)

马华公会非但不能为华人争取华文敎育权利,反而成了反对华人争取华文敎育运动的主要力量。 此时马华公会的梁宇泉,他身为司法部长也是提报达立报告书的敎育政策检讨委员会华人成员之, 挺身为达立报告书辩护。林连玉则以华校敎师总会主席身份与之周旋。(注三五)把本来属于华巫两 族纷争的敎育问题,变成了华人社会的内部纠纷。

一九六一年八月十四日,马政府为表示贯彻其敎育政策的决心,下令褫夺林连玉之公民权。(注 三六)同时在一九六一年敎育法令廿-条B项中规定:「授权敎育部长于适当时期内,将国民型学校 改为国民学校。」(注三七)等于说华文小学在将来也不可能存在,在政府印发的解释-九六。年敎 育报告书的「如何维护华文敎育」传单中,带着威胁的口吻说:「……他们(指反对此报告书者)尙 未领略到他们这种行动的后果‘是会毁灭了他们口 口声声说要维护的一切」。(注三八)暗示马 来人宁诉诸暴力也要坚持其语文政策。马来人到此时似乎已经看透了华人社会的内部不和的弱崎对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二二匕

4

表十四马来亚敎育制度

5

国% 型学校

巫 丈 美文 准文. 淡来爪丈

I

--1马来亜中捧入.挙* FT

|| Illi

|的粤驯萨而両嗣哽丽丽i!嗣赡丽I临硒哽雨麻面明丽ii而咽

郷村

•浦..有 .声….菽

.玉峰

•矿华•

势―[育“顷,篇苴

藤fp归®8鼬觐哗..

型毎板麟、基忡 ‘驻竖诬

国危型

••甲••基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戢睥的赈蛆欤醐币X响i!!阻耶毕ij辆瞬

覊*3号常脚瞬 [;!盐骏葡幅! 书浦幽谦店

琢§:灾:"::::::

茑夹亜等合邦敎育文思或剑构丈愚考试

A

语文政策不但丝毫不让,而且企图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来彻底整顿华文敎育。 一九六二年起政府依照一九六。年达立报告书的建议实施敎育改制。小学敎育分成两种类型学校, 一种称国民学校,以马来语为敎学媒介,以英文为第二种媒介语,同时读六学年。另一种称国民型学 校,以英文、华文或淡米尔文为主要敎学媒介,从一年级至六年级列马来语为必修科,华文及淡米尔 文小学自三年级起读四年英文。以上两种类型的小学全部由政府公款维持,免收学费。(注三九) 中学敎育则分成二种类型,第一种为国民中学,以马来文及英文为敎学媒介,初中三年,高中分 两阶段各二年,全部免费。第二种称国民型中学,是由原来私立的华文英文及淡米尔文中学遵照政府 法定条例改制接受政府全部津贴的私立中学,学费仍然由学生负担。其敎学媒介语是马来文及英文。 由于华小及淡米尔小学英文及马来文程度不及英小及小学,故设有补习班以一年的时间加强华小及淡 米尔小学马来文及英文程R再进入中学就读。从小学到大学预料全部过程,马来文及英文系统需十 三年,华文及淡米尔系统需十四年。(大学照英制是三年修业期)。(注四O)(表十四) 马来亚华文中学在一九六一年以前有三种类型,一种部份津贴中学,在接受政府条件下获得政府 部份津慝 据一九六。年统计全马共有卅七间,学生三万一千五百四十三人。第二种称全部津贴中学, 接受政府一定的条件获得全部津贴,全马有十三间,学生六千八百卅人。第三种全部自费经营独立中 学,全马有四十三间,学生一万三千二百七十三人。(表十五)

在逹立报告书建议下,自一九六二年起,废除部份津贴学校的津贴制度,要就是接受条件改为全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二一一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四O

»+N.I960沽涧涕期费n>/熠>4弥团莲局浒

理慝 T W zntb 曷 钿 〉卜 -ffl /留

CO I 9 t OC 5 3 1 2 1 1 6

3 1 5 2 5 1 5 4 7 1 8 9 OC 1 OC 4 4 5 9 6 9 0C 5 9 6 7 2 g 5 1 2 0C 3 5 5 9 9 7

co 1 2 3 2 1 2 1 1 2

6 OC W 4 6 4 9 O 8 2 8 2 6 3 5 7 9 O 2 9 6 1 S 9

4 3 1 1 4 5 2 1 4 4

i 记 6 3 bD 3 1 5 g 4 O 6 2 Io 1 5

9 3 cn 6 2 CO Ml 4 9 3 2 7 2 9 1 2 3 2 2 一 3 1 O 1 1 6 2 O 1 9 — 2 O 2 2 2 8 4 3 2 4 O 4 2 5 8 2 6 3 1 3 5 00 9 2 1 CO 2

闵温【褂卧圣Eg+lll风通叶徽冲丑㈱对切273出«序卄。U家会ffi+lll前泷卧商邮B.圄«*R 881讹。M曰听演周面剥添—归方盐脏畲树蚤«*母团3滥举尊书。

S - m£Ke§i8s3^ 湿「法Bm错」(aM)1960-ft6E22E。

津贴的国民型中学,不然就变成独立中学。政府主要的条件是要求以马来文及英文为敎学媒介,华文 及淡米尔文则可在十五名学生家长要求下,在课程时间外开班敎授。政府改变中学敎育媒介语的理由 是:国民型中学必须配合国家之公共考试,国家公共考试必须以官方语文(马来文及英文)为媒介, 故国民型中学应以马来文及英文为敎学媒介。(注四一)

不接受改变媒介语的部份津贴华文中学,变成经济独立,敎学媒介自由采用,但敎学内容及学校 活动仍须逼照政府规定办理的独立中学。从此以后,在政府统计资料,官文书上完全抹煞了独立中学 的影子,让其自生自灭。(注四二)

或许在建立大马来西亚的热烈的政治主题的掩盖下,争取华文敎育地位运动暂时表面沉寂下来。 一九六四年大选后华人社会在华校敎师总会沈慕羽的领导下,再度掀起争取华文为官方语言之一运动 的高潮。沈君指出,到一九六七年按宪法规定马来文将成唯一官方语,英文则由国会决定其是否可继 续为官方语。现在必需及时奋起争取华文为屈居于马来文(国语)之下的官方语之一地位。(卽官方 应用语翌可以在招贴公告,官文书中使用)。祇有如此始能根本解决华文在敎育上产生之各种困难。 (注四三)

一九六五年六月间,由全马华人社团筹备总会发ST要求政府列华文为官方语文,各地社团纷纷 响应,马来人也组织了 一个「国语行动阵线」(National Language AcHon From),欲「协助政 府在一九六七年实践其国语政策」。于是形成华巫之间公开的政治争执。马来亚共产党也放弃了 一九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四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四二 五七年,「以马来人为枢纽团结华印巫三族」的政策。(注四四)在一九六五年元月公开号召「以强 有力的行动,更有效的步骤来展开一项全国性斗争:•:•直到华文敎育的存在和发展受到保证为止••.:% (注四五)华人社会争取华文为官方语之一呼声眞是响彻云霄。

马华公会在「马华应与华文华敎共存亡」的舆论压迫之下显得进退失措。一九六六年十月十八日 马华在总会长陈修信主持下召开中央工作委员会紧急会议断然决议:(注四六)

一、 马华重申支持马来文为国语及唯一官方语文的立扬以符合宪法一五二条精神。

二、 马华决全力争取华文在挑选的范畴内作广泛的使用,在不抵触敎育制度基本原则下,在敎育方面 作广泛的使用。

三、 决定由一九六六年十月十九日将沈慕羽(马华公会靑年团副总团长兼马六甲彝团长)

因为他违反一九六五年八月陈修信发出的:「基于宪法规定,碍难支持列华文为马来西亚官方语宀"一

。」的训令。

这是马华自一九六0年十二月林苍佑因华文敎育及选举席位问题退党肉第二次公开与华文敎育 领袖决裂。马华的群众基础再度受到严重损坏。马华在此争取华文官方语运动的最高潮中,自动退下 阵来。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成了此运动的中心,他们向拉曼总理呈送了备忘录。(注四七) 一九六七年九月一日国语法案终于完成国会立法程序正式生效。法案第三款规定:「此法案中各 项规定将不能影响联合邦及各州政府有权在联合邦领土内,因公共利益之需要而使用任何其他种族语

言翻译官方文件及沟通意见」。第四款进一步规定:「最高元首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有权准许在某 些官方用途上继续使用英文」。五至八款中规定:「在各级法庭上,联合邦国会及各州议会中,及法 律条文中使用英文」。(注四八)

以此法案内容而言,华文在实际使用上相当于官方应用文的地位,但无确实的法律地位。与新加 坡一九六五年独立法案中把华语列为四种官方语的规定相比较,相形见拙。(注四九)因片华人社 会对此法案虽无极大的反感,但并不表示满意。而「国语行动阵线」的马来人,对此法案暧昧不明的 规定,感到无比愤怒,他们为抗议拉曼「出卖马来人利益」,曾举行几次游行示感焚烧拉曼纸扎蜘 像,使拉曼在马来人享有的偶像地位(独立之父,受到严重的损害。(注五。) 领导华人社会争取华文地位的领袖沈慕羽等人在「国语法案」通过后,倡议创办「马来西亚独立 大学」,以私人兴学方式在大马建立一个由小学到大学的华文敎育体系。一九六八年四月十四日一百 九十九注册社团代表举行,「马来西亚独立大学」发起人大会。(注五一)又为华人社会造成另一次 争取华文地位运动的新高潮。马华公会则以创建大学先修学院(拉曼学院)的方式来移转沈慕羽的筹 建独大运动的方向。(注五二)

创立独立大学是马来亚华人社会第二次兴办华文大学。一九五四年陈六使在新加坡创办南洋大学, 陈六使在筹建南大时公开表示,南大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乃为培养人才,将来掌握马来亚政权…… 否则星马八百余万人一一三十年后增至千万人,而吾侨占七八十巴仙,将永远受人宰割欺侮,永无翻身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四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 BE 之日」。(注五三)从这一番话中,我们可以充份感受到华文敎育在马来亚多元社会中表现出的政治 意义大于敎育意义。南洋大学是在英殖民政府猜疑之下诞生的。林语堂博士在出任南大首寇长不到 六个月时间,就宣告辞职引退(连同十一位敎授)也证明了陈六使先生创建南大其主要目标不在「办 第一流之学府」。(注五四)

李光耀和他的人民行动党执政之后,继殖民地政府发表的白里斯葛报告书(一九五九年®t大学 评议报告书)。(注五五)再指派七人委员会对南大进行评议工作。(注五六)公开宣称「南大学术 水平不够,其学位不能承认」,并且指出南大各种应改进事项,使南大不得不向政府低头,接受改组。 但是,我们细心分析南大和新加坡政府关系,可发现敎学媒介语是问题的关键。一九六O年三月 李光耀在南大政治学会演讲指出,为了避免种族冲突危机就必须和平地发展为使用一种语言—马 来语的国家。(注五七)同时希望南大放弃华文为媒介的特质,才可能成为马来亚人的大学,经过十 五年的奋斗,李光耀终于达成改变南大敎育媒介语的目的。一九七五年三月十四日派敎育部长李昭铭 博士兼南大校长,将南大的敎学用语及考试用语改为英文,使南大由华文大学变质为英文大学。(注 五八)

从南大的事例,我们几乎可以用直觉来判断沈慕羽的创办独大运动是会遭到怎样的命运。虽然联 盟政府在一九六九年大选前夕(五月八日),在民情沸腾的压力下,允许独大以有限公司名义注册。 (注五九)但是,大选后「五一三」种族冲突,在华巫对抗声中暂时打消了华人社会创办独大要求。

华人争取华文地位的历程,转折到另一个新阶段。

第三阶段(一九六九——一九七五).•「五一三」种族流血冲突事件之后,大马政府利用此次政 治大变局,卽刻表示「种族隔离的社会状态已经没法维持华巫种族关系的和谐及均衡」。(注六O) 提出以重组社会为目标的第二个马来西亚计划(一九七一——一九七五)。重组社会的意义是以政治 力量重新安排社会上各种领域的种族比例打破社会上的各种工、商、敎育及其他以种族为分野的隔 离状态。

在敎育和语文政策上表现出来的号统一敎育制度及加速国语推行以达到「创造以马来文化为主 要精华的国家文化」的目的。对华文敎育则是实行压缩华人进入大专的学额,围困独立中学,促使华 文小学变质。以下我们分成大专敎育、中学、小学敎育两个主题来讨论。

在大专敎育方面:在第一章缁一节中我们指耳政府用各种方式鼓励及奖励马来人及土著接受高 等敎育,使得在大专院校中马来人学生人数直线上升,现在已有超越华人及印度人学生的骤势。一九 七一年之R马政府修改宪法,明文规定高等敎育学额及科系中学生人数分配。要为马来人保留适当 比例(见附录一)其办法如下:

一、一九七0年起,停止以英语为主要媒介语的剑桥文凭考试。必须参加马来西亚敎育文凭考试,获 得国语及格始可通过。如此科不及橙则全部重考。(注六一)一九七二年大马敎育文凭试中,有二 七、七八四名非马来人考生(包括华人及印度人及其他种人)及九三四二名马来人考生参加,在一四、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四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器系之探讨 -匹3 三J一二名因国语不及格而落第的考生中,有一四、一六六名为非马来人,一六五名为马来人。从七O 年到七二年三年当中,有大约三万名学生因国语不及格而落第,其中绝大多数是华人子弟。(注六二) 用此种考试方法可以减少华人学生申请进入大专院校深造,增加马来学生入大专就读的机会。

二、 以保留学额的方式,在特定大学及科系中大量录取马来学生,如国民大学,(注六三)国家工艺 学院都几乎全部学额给马来人。添设理工预科协助马来人提高数理程度,以便进入大学深造。同时, 以优厚奖学金奖助马来人出国深造。

三、 扩大马来语系统小学校,收缩华文及淡米尔小学校,从根本上改变学生人数比例使马来学生大 量增加,先求量多再求质精。马来中学也同时大量增设,在-九五七年以前,马来文中学是零间,到 一九七四年增至三二四间,预计到-九八0年连同英文中学在内将增至七六。间。(注六四)华文中

学在一九六。年马来亚半岛上共有九十三间,到一九七四年包括西马东马有四十二间(指有毕业生之 学校不包括少数最近复校华中)。(注六五)

•但是,在这种极其不公平的竞争下,华人、印度人学生的表现仍然比马来学生好。一九七四年全 国五间大学录取和落第新生比例中可看出此趋势,(见表十六)有一万四千四百七十六名马来学生申 请入学,录取三千三百三十一人落第一万一千一百四十五人‘录取率是其申请额的百分之廿三。华 人学生有六千三百四十八人申请入学,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七人获选,四千四百八十一人落第,其录取 率是其申请额百分之二十九点四。印度人的本身录取率是百分之三十,其他种族是百分之四十二。

> 庆 1 f7 /录

1 g 2 3 O 3 3 3 1 9 2 0C ■ 6 1 0C 2 5 • 6 2 O 4 5 4 (心 731 92-3 1 与畐 . 6 4 O

7 7 O 11,145 1 g 9 7 to 9 2 0C 4 3 5 5 5 2 6

1 g 2 9 4 1 0C 6 7 6 . 6 9 5 6 。1 - 4 1 3 4 7 4 . 2 1 9 5 . 4 6 6 1,184 44.5 tt >

云 上 4 云 0C 1 5 5 0C 2 2 2 5 9 3 3 2 9 7 3 6

1 g W O 2 7 0C 1 O 9 1 4 . 3 3 4 5 . 4 2 7 M质 6 1 . 7 6 5 河 >

6 9 O 6 0C 5 2 3 6 CC 00 2 5 1

1 。 O 4 2 ro 6 0C o o O 4 1 2 ・ 2 5 3 O O 3 2 1 , 4 6 2

5 7 00 9 3 1 。 CO g 4 4 6

1 g 2 5 3 5 5 4 4 942 100 238 100 911 1 100 792 100 2,661 100

7 4 7 16,337 9 0C 9 0C 1 0C 0C 5 9 3 1,739 湍 弥

洲+,—MN启岳一那激翩翊皎既W翊斗捆田g"铃潘哗旺Ia潇乓鱼酬

S.. sssss^so

善叙硼妾滥券券养褂-t紫帯。曲「舸当礼(芝患)1974岳7 E 30 B。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西马来西亚小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四八 以各种族本身申请入大学的录取率来比较,马来人最低,华人次之,由此可见,马来学生素质和程度 比其他种族学生差。也看得出,政府在积极扩大马来文中小学,使得有资格受高等敎育的马来靑年大 量增加。从整个录取新生人数来看,马来人占百分之六。点一,华人占百分之三十三点七。这种比例 是已经达到了政府要求以全国人口比例为指标(马来人百分之五十三点二、华人百分之卅五点四、印 度人百分之十点六)来分配大学学额的目的。

在理、工、医三个专业科目中,(见表十七),一九七五年全马五间大学在学学生种族入数是: 理科——土著二千四百十三名,华人三千五百四十八名,印度人及其他种族三百五十八名。工科—— 土著三百八十四名,华人七百三十八名,印度人及其他种族三十八名。医学院:(表十八)土著七百 十八名,华人八百十名,印度人九十名,其他种族三十六名。以上数目可显示出,在种种限制之下,• 华人在难度较高的理、工、医三专业科目中,表现优异,这也充份说明华人学生程度比其他种族学生 高。如塁 把这份一九七五年资料和一九七二年数据(参见图表十二),及一九六。年数据相对照, 我们可以说,大专院校中马来学生人数大幅度增长,其速度惊人,今昔对比洸若隔世。显然,这种趋 势仍然要继续下去,将进一步威胁到华人及其他种族学生的进入大专求学的机会。

为了适应国内大专院校学额紧缩,马来人受到特别保障及优待,其他种族学生受到排斥的敎育政 策,大量的华人学生及其他种族学生,纷纷到海外留学追求深造的机会。一九七五年的政府数据显示 出(表十九),共有三万一千九百名学生在海外高等学府深造(其中不包括政府不承认学位的大学如

弟二年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表十七 1975年马来西亚五间大学理科、工科及深造学位种族比例表

土著 华人 印度入 总.数

人数 2,413 3,548 358 6,319

理科-----------------------------:---

百分率 38.2 56.1 5-7 100

人 数 384 738 38 1,160

工科---------------------------------

百分率 33.1 63.6 3.2 100

深造者 人 数 7,677 3,548 784 13,339

百分率 58.5 35.5 6-0 100

说明:五大学学生总人数为17,002名,其中13,339名深造学 位,3,663名深造文凭。

来源:敎育部长马哈迪医生在下院答询,见「南洋商报」(新加 坡)1975年12月3日。

四 九

表十八 1975年马来西亚医学院学生种族比例表

土著华人印度人其他总数

人数 219 395 41 15 670

马来亚大学——-------------------

百分率 30-7 59-0 6.1 2.2 100

人数 140 10 4 3 157

国民大学 -------------------------------

百分率 89.1 6-3 2.5 1.2 100

人数 395 405 45 18 827

总 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分率 43-4 49-0 5.4 2-2 100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总数二己8 8】。曾一 _36_】理

百分率 43-4 49 5.4 2.2 100

来源:敎育部长马哈地医生在下院答询,见「南洋商报」(新加

坡)1975年12月3日o

O

表十九 1975年马来西亚国内及海外高等学校深造学生种族比例表

笫二堂玳巫政治地位之探肘

国内五间大学 土 着 华 人 印度人及 其 总 数

11,220 4,943 839 17,002

工艺学院、玛拉学 院、拉曼及翁姑奥 7,577 4,142 254 11,973

马工艺学院

国内总数 18,797 9,085 1 ,093 28,975

海外深造者(不包 括不被承认的大学 如南洋大学、台湾 锡兰等地大专院校) 5 ,250 20,810 5,840 31,900

A 数 24,047 29,895 5,933 60,875

n 1 百分率 39 - 5 49.1 11.4 100

来源:敎育部长马哈地医生在下院答询,见「南洋商报」(新加

坡)1975年12月3日o

一五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五二 南洋大学、台湾各大专院校及印度锡兰等地大学的留学生在内),其中二万八百十名系华人 五千二 百五十名系土著,五千八百四十名系印度及其他人种。华人出国留学人数最多,且几乎全部自费,这 种情形发展下去,必然呈现出国内大专院校为马来人学生占绝对优势,其他种族学生以出国留学为追 求高等敎育的主要方式。国内大专学校的程度也必然日渐低落。政府在数量上或可达到其重新分配国 内各种专业人才的种族比例的目的。但是,也必然损害到各种专业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要求。 大马政府这种操之过急的敎育政策,不但会影响到敎育的本身使学术水平下降,在另一方面造成 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威胁到政体的维持,逼使政府不得不检讨其敎育政策。自一九七。年起,大 马境内高等学校学潮迭起,罢课游行示威事件层出不穷。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一日副首相伊斯迈医生在 全国学生领导硏讨会致开幕辞中警告说,如果让学生的种族偏激活动继续发展下去而不加以制止,它 将在本邦形成一种极权主义。(注六六)虽然政府以扣除奖学舍 削减高等学校经费等办苗 但都不 能控制日益滋长的学生运动。(注六七)到-九七四年十二月八日,为敦拉属用一千二百名徒手军 警进入马来亚大学及国民大学逮捕了十名学生及一名讲师,暂时把学生运动平息下来。(注六八)这 些学生领袖都是马来人。但是,在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政府发表一篇标题为:「马来亚共产党在 马大华文学会内之活动」的白皮书,把学生运动一部份责任推到马共和华文学会身上。(注六九)其 实,历次国内学运都是针对政府忽视农村贫苦大众(马来人),经潸政策不够深入普及,富者恒富, 贫者恒贫等社会问题而发作。(注七0)政府积极辅助马来靑年受敎育,并没有收到建设性的效果。

由于他们本身程度不够及学校环境压力太大‘以及他们多出身贫苦农家嫉视都市繁华生活‘故动辄以 阀事的方式来满足其情绪。(注七一)野心政客们再加以利用作为自己政治资本,因此,学生运动逐 步演变成有燎原之势的政治运动,使得马政府不得不以军警强力鎭压。• 在海外留学生中‘以华人占多数‘他们对大马政府歧视华人的政策不满之情可以大胆宣泄。一九 七五年秋,前首相觉萨访澳洲期间‘众多大马华人学生示威抗议‘甚至企图「致伤」觉萨。(注七二) 在伦敦、纽西阑都发生过类似的示威事件。据澳洲政府报导有百分之四十二留澳学生学成不返国‘前 首相在病逝之前似乎已经着手修正其敎育政策‘重新强调英文的重要性。(注七三)这样可以缓和大 量马来学生涌入大专院校的趋势‘同时也利于华人印度人学生获得进入大专深造的机会。原来预订在 -九八三年大专科目全部(包括理科及数学)用国语敎授的日程表可能要向后推迟或祇在某大学重 点实施。(现在在国民大学已经实施)

在中小学方面.•一九六o年达立报告书所建议的各项政策,经过十多年执行的结果,其成效非常 惊人。马来文中小学数目直线上升。华文小学及改制的英文中学则是有减无增。华文小学在一九五六 年为九四一间‘一九六一年为一。二二间‘一九七二年为九七六间。(注七四)一九七二年马来小学 是二三二0间,马来中学为三三五间。(注七五)

一九六九年三月廿五日大马政府公布有关马来西亚敎师薪金及服务调査之亚兹报告书。报告书建 议以剑桥或马来西亚敎育文凭‘加上专业训练为小学敎师的最低资格。剑桥和马来西亚文凭是以马来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五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五四 文及英文为考试媒介,因此,华文敎师及淡米尔文敎师大都没有此项资格。在建议书中指出现有永久 注册及合格敎师中,依此新规疋 有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九名成为不合格敎师。其中大部份是华文敎帅。 (注七亠八)报告书中建议他们参加补习,在三年内重新考获剑桥或大马敎育文凭。后来在华人社会抗 议之下,取销了三年内重考文凭限制。但是,这些没有文凭的敎师叙薪远在合格敎师薪等之下,严重 伤害到敎师自尊心,当然影响到华文小学的华文敎学。(注七七)一九六九年之后,申请担任华文敎 师必须具备上述资格,这样选选来的华文敎师其本身华文程度必不理想,华文敎学水平就每况愈下了。 (注七八)一九七。年敎育部颁发大马语文课程纲要,小学五年级检定考试,要采用配合此纲要的统 一考题。(注七九)这様一来,华文小学和英文小学(每周一八。分钟马来文课程)在马来文的考试 上必然没法跟得上马来文小学(每周四二0分钟马来语敎学)。如果要应付考两必须增加马来文授 课时间,减少华文敎授时间。

亚兹报告书还有一项对华校最不利的建议。由于华文国民型小学及中学(包括英文国民型小学中 学)都是私立学校,祇是在敎育行政及敎师薪给上接受政府津贴而已。董事会在东南亚华人私立学校 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也是华人社会与华校的一条意见沟通及经费来源的「脐带」。如今亚兹报告 书建议改董事部为发展局,既无校产主权,也无管理财政及敎职员之任免权,校董只负责学校之发展 及福利,有出钱的义务而无监督校政的权利。(注八O)

在亚兹报告书建议之下,华校敎师成了政府公务员或中央局雇员,校董失去监督校政权利,华校

变相地成为政府的「公立学校」和华人社会切断了连系,可以任由政府和安排了。例如政府可委 派不识华文之人员出任华文小学校长。职员、工友久缺不补。使华校在学校行政处处遭到困难。(注 八一)等待适机成熟/-•敎育部长一声令下,华文小学卽刻可由国民型学校变成国民学校。华文敎育在 这种试蚀鲸呑政策下必将宣告灭亡。

由于大马政府「操之过急」的马来化敎育政策,在实施上产生众多流弊,就整个政策而言又太过 明显地偏袒马来人,使华人社会感到,如果顺从政府的政策并不必然得到政府的鼓励和保障。一九七 三年统计显示出,一百名小学生在现行敎育体制之下,祇有四名可获得入大学深造机会。(注八二) 一九七。年以来的各种公共考鶏都在加深马来文的难度,实有故意排斥华人学生之嫌。大马社会在 战后人口增长率很高,学校增设率追不上人口增长率。据-九七三年统计,全马人口 -千一百七十余 万人,仅在西马地区年龄十五岁以下人口有四百零八万零六百零六人。(注八三)故政府在敎育上开 支列为国家财政第一大负担。一九七六年大马国家总开支预算为七十三亿元,敎育费开支为十四亿六 千万元。(注八四)虽然国民中(马来文)小学如雨后春笋般设立,但是由于师资缺乏,及没有办学 经验往往开办不久就宣告关闭,学生的辍学率惊人地荷政府在敎育上的措施实在无法满足社会的需 要。

在上述客观的条件下,原来被摒除于敎育制度以外的华文独立中学反而因此显出其优点和特性, 产生弥补政府敎育上的失策的功能。一九七五年七月廿五日全马发展华人独立中学工作委员会及独中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五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五六 校长聊席会议会数据显示,全马迄今还有四十二间完整的华文独立中学,有高中毕业生一千七百七十 七名,初中毕业生四千零二十五名。(注八五)在如此艰苦环境之下,仍能维持此种水平,确实是一 件了不起的成就。

独中的存在象征着华人社会对华人敎育的重视和支持,为了维持独中的发展和生存,全国性的独 中发展工作委员会独中校长联席会等长设机构已经建立,各地区筹募独中发展基金也在热烈推行,为 了提高独中敎学水平,一九七五年开始举办独中统一考试。(注八六)所以 如果没有特殊事故发生, 独中在可见的将来还是能继存下去。但是,在政府敎育体系之外,以私人兴学方式维持华文中学仅可 算作一种暂时权宜措施,及早争取纳入国民敎育体系,成为正式敎育体系的环节才是长久之计。 但是,如果将来华小变质,成为马来文及英文国民小学,则浊中将因收不到学生而无法存在下去。 这是大马华文敎育的最悲惨的恶梦。

一九七三年六月廿三日,异萨首相在庆祝国民大学首届毕业典礼晚宴上致词,预言到一九八三年 从小学到大学各阶段都以马来文为敎育媒介。(注八七)

早在一九七一年敎育部长曾经发表过此项敎育政策,当时华人社会还没有自「五一三」悲剧中完 全复R所以尙没有什么反应。此次首相再度重申此政策,又再度引起华人社会的恐慌。争取「保证 华文小学不变质」成了华人社会争取华文地位运动的主题。

一九七四年九月,政府成立了 一个内阁敎育委员会专司硏究改进敎育政策。(注八八)一九七五

年初,全国华校董事总会及敎师总会综合全国各社团的意见,拟就了 一份「全国华人注册社团向部长 级敎育检讨委员会提呈之备忘录。」(注八九)其中对小学敎育的要求:其一是废除一九六一年敎育 法令第廿一条B项条文确保华小永不变质,其二是根据一九六一年敎育法令第廿一条A项,增建华小。 一九七五年元月份,马英公会下属三个敎育委员会也提呈给内阁敎育委员会一份「检讨马来西亚 敎育制度备忘录」。(注九0)其中对小学敎育的建议是:废除一九六一年敎育法令第廿一条B项, 提早学童小学入学年龄由六岁提早为五岁半,必要时延长小学敎育年限,使学童受到充份的母语敎育。 这两份备忘录,有关小学敎育的意见,在表面上看起来很相似,但是实质上并不一样。华人注册 社团的备忘录仍然坚持「实施三种语文敎育(马、英、华)」,「国语为必修科但以不牺牲母语母文 为敎学及考试为主要媒介为原则」。而马华的备忘录则肯定国语为「主要」敎学媒介语而非「唯一」 敎学媒介,并且主张在理科及数学敎学以英语为敎学媒介,有关大马史地课程可用马来文敎学。这两 份备忘录再一次说明马华公会的领袖和华文敎育领袖在对华文敎育的立扬和观点上仍然无法协同一致。 「貌合神离」是他们目前对华敎所持态度的最佳写照。(注九一)

,新加坡的李光耀一向以新加坡当作大马的「模范」自许。(注九二)他在一九七。年之后,在语 文政策上也着先鞭,想为大马作一次示范。他的作法是在小学阶段推行两种语文政策,在华文小学、 英文小学、马来文和淡米尔文小学递增第二语文时间(英文)。一九七三年第二语文时间占全部敎学 时间百分之廿五,一九七四年増至百分之卅三点三,一九七五年增加到百分之四十。(注九三)非英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五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I / 文小学其第二语文为英文,所以李光耀的第二语文政策就是加强英语敎学政策。(注九四) -九七五年三月十四日委派负责推行第二语文政策的李昭铭博士,现任敎育部长兼任南洋大学 校长。七月廿六日李校长宣布改制:以学院为主无学科之分,考试及敎学以英语为媒介语。(注九五) 在宣传上,李光耀公开表示:「如果我再做学生,我要先进学校(小学)...也要在学校里学英戈 特别是学习正确地写英文。……」(画九六)

我们分析李光耀的语文政策,发觉其精神和原则和马华的语文政策很相似,不同之处祇是李光耀 公然大力提倡英文敎学,而马华祇敢委婉地要求而已。在小学敎育方面,华文小学在李光耀的第二语 文政策下,蜕变成几乎一半(百分之四十)是英文课程的华小,小学离校考试四科目中有三科以英文 作答。占总成绩三分之二。李光耀最大胆的作法是把星马唯-的华文大学---南洋大学,变成英文大 学,虽然在南大设立了华语硏究中心,但是,并无补于南大本质上已经变为英文大学的事实。(注九 七)李光耀大力阔斧的改革南大,对大马华人社会发展华文大学(独立奁)的构想,等于是一记当头 棒喝。一九七四年--七五学年度起,南大和星加坡大学统一招生,停止单独与外国(大马)学生举 办入学试。(注九八)这样一来,对大马境内的华文独中影响非常大,独中学生原来竞争升入南大的 愿望从此难以实现。

征诸历史发展,我们可以说,马华公会及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的语言政策是:「小学程度的母语 以供社会沟通使用,中学及大学程度的英语以供学习新知发展社会之用,符合政治要求的马来语程度

以促使此多元种族社会在共同的语言下统合为一。」

这种语言政策是华文敎育吨袖无法赞同和接受的。英文敎育出身的华人政治领袖与华文敎育出身 的华人政治领袖对华文地位问题的持久政治斗争,正显示出二次大战东南亚华人社会的政治情况正在 大幅度变迁之中。依Lea W三一ams的看法。(注九九)从一九一一年到二次大战爆发之前,东 南亚华人社会的领袖人物是富有民族意识的热心公益富有人士 .•如商会主席,华校董事长,到抗日期 间的救国总会会长都是此类典型,替殖民地政府効劳是被华人社会所轻视的。二次大战后,此类华人 领袖成为东南亚新兴独立政府所猜忌。所以,渐渐出现一种「倾向东南亚」(southeast: Asia ori, emed )的华人领袖,他们多为高级知识分子,熟悉当地主要语言,积极参加当地政治活动,以成为 各居住国家的一份子而骄傲。他们多能与当地政府合作,也能取得当地政府信任。但是,他们是否能 被广大华人社会所完全接受,尙待时间来证实。

大马华人社会内部为争取华文地位产生的政治斗争,可以解释为「民族主义型」的华人政治领袖 与「倾向东南亚型」政治领袖之间的斗争。如果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来讨论,「倾向东南亚型」的华人 领袖将获得最后胜利,「民族主义型」华人领袖则是英雄般地消失在大马的政治舞台之上。当然,这 些民族文化的斗士的确作出不少贡献,积极肯定中华文化应在此多元社会中应扮演的角色。我们不能 对他们加以任何评论。

我们可以料想到,当大马敎育制度变成全部以马来文为媒介的国民敎育体系之后,极端派的马来 第一一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五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六O 人必然主张增加以种族为区分的各种规定,阻止华人子弟与马来儿童公平竞争。(现行的制度已经是 以配额的方吾令同种族的学生竞争其配额内入学资格及奖学金)。

为这种可能发展倾向来设想,我们必须重新评估李光耀的语文和敎育政策。他知道在马来国家之 内要挣扎维持受马来人猜忌的华文敎育是一种唐吉柯德式的奋斗 所以应该尽快发展英文敎育来取代 华文敎育,一则董人在食感觉点受英文比接受马来文来得容易,二则英文是世界性先进语言,华 人能掌握英语就能赶得上时代,同时也可以预先防止大马政府实行极端敎育政策,在各级学校中废除 英文媒介,而全部采马来文敎学。(如印度尼西亚现行制度)。因此,加强英语敎育是大马及新加坡华人保 持其智识水平,蓄备其发展潜能的唯一可行道路。

维系大马华文敎育及华文地位的主要力S来自华人社会的中下阶层的民众,(Hr一。。)他们在 华文敎育领袖如林连玉、沈慕羽等人的有组织(如华校敎师会总会)有立场(迄今仍坚持华文应为官 方语),有毅力的领导之下,经过十五年的严酷考验历尽重重难关终于把华文敎育勉强维持下来。 但是,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华人社会是不可能经由合法途径改变旣定的语文政策。因为,第 一,华人选民人数虽然自一九五五年由占全马选民人数百分之十一增至一九六四年的百分之三十八 (和人口比例相当)。马来人选民在一九六四年占全马选民人数百分之五十四。(注一 O 一)而大马 选区制分方式对集中居住都市的华人不利,对散居M村的马来人有利(见宪法第十三计划有关制分选 举区规定)。据一九六四年的统计,西马地区有一百O四个选区,其中华人选民占优势选区不超过卅

七个,其他大都为马来人选区。因此,卽使加上东马四十席,华人也不可能在国会中掌握九十六席 (一四四席之三分之二)来修改宪法,改变语文薬。就是下院通过修宪案,上院也不见得能通过。 (注一 0二)第二,在一九七一年修宪案中,把语文问题确认为敏感问题不准在国会公开辩论,并且 规定一五二条文条款之修正,经过国会上院下院决议之后,尚须获得统治者会议的同意,始能公布实 施。.(注一 0三)第三,华人社会本身对华文地位问题的立场和观点全然分嗖所以进一步削弱华人 社会的政治力量。

如果这种政治局面继续维持下去,十年或廿年之后,华文敎育必然在老成凋谢后继无人的情况下, 难以维持下去。在大马(包括东西马)每日销售量最高(八十万份)种数最多(廿三种)的娄报纸又 将遭到怎様的命运。(注一 0四)街道上的店号路牌是否仍可用华文书写?(注一。五)马华公会和 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提倡的华文简体字是否可以部份拯救华文衰落的命运?(注一。六)这都是値得 我们去深思的问题。

华文敎育及华文地位在大马政府各种的限禁下,已经面临衰微及被抹煞的命运。以整个华人社会 而言,这祇是一系列文化危机的开端而已。

「五一三」事件之后,当权的极端派份子加沙里沙(Ghazaxe Shafie ),在一九七一年六月指 出:(注一。七)「一九六九年五月的创伤经历给我们的指示是,有必要改造马来西亚人民成为循规 蹈矩的公民。:.•.•国家原则(Rukunegara )确保宽大对待其他的文化,使他们能归纳以当觉依归 第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六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六二 的马来西亚文化体系。例如,『舞狮』在目前形式,是不能在任何想象范围内被认为是一种表现马来 西亚舞的动作。……从文化观点来说,『舞狮』则是纯粹中国大陆的。它与马来西亚环境是没有关系 的,虽然其影响力是肯定的。假如『舞狮』决定要归入以当地为依归的文化里面,又有谁知道将来经 过段时间的摩擦与调整后,这様的互相影响将产生一蟹舞蹈的动作,也许是一只老虎的舞蹈,由钦、 印度鼓或仑里岛的爪哇管弦乐队来伴奏」。

一九七三年八、九月间,在雪兰莪州就发生一连串「舞狮被禁」的事件。九月十五日雪州马华W 络委员会为「舞狮被禁」事件,发表一篇措辞愤慨的文告,提出「严重抗议」,并呼请「全国四百万 华人严厉关注此事」。认为此事与「一连串发生在商业牌墨中玄字号在众目瞪瞪之下被下令涂抹」 相比R「更加感到遗憾」。(注一 0八)

「舞狮被禁」事件,是大马政府欲进一步以强制力量「同化华人社会」的表现。现行巫统党章第 三章第七条中明白指出巫统的目标和宗旨之一是「致力创造一个以马来文化为主要精华之国家文化」。 (注一。九)

所以,继华文敎育及华文地位问题之后,大马政府必然想方设法来改造华人所承袭的中华文化, 非全部马来化华人社会永不罢休的。

【注释】

注0 一:马来人在一九六O年推行国语时提「Bahasa Tiwa Bangsa」(语文是民族的恵魂)。马华公会创立人陈祯禄先 生也说 钮g文是民族的影子」。这是华巫两种族在争论语文问题时所常引用的句子。

注 0一一 ..David Jael sc+e inberb ed・ In Search of Soufheasb Asia: A Modem Hisfory. pp. 324

注。三:巴素:束南亚之华侨(中译本),页四八六—七。

注O四:所谓没认眞考虑为华人设华校,是指早期英人也曾试办华校,但都没有推广而作罢。

注O五:前选,页四八七。

注O六:马来亚华侨志,「华侨敎育」,页一七六—一八一。

注O七:同前书,「管制条例」,页一八五—一八八。

注。八:巴素:前书,页四八九。

注O九:同注六。

注一 O:这种论调常常出现在政府官员为华校敎师、学生睪行的「公民集会」的讲话中。

注一一:「沙文主义」是马来人指责华文敎育的「罪名」,见一九七五年全国华人注册社团向部长级敎育检讨委员会提呈 之「备忘录」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廿日。

注一二••李特宪草语文方面建议••马来文为国语,在未来十年内英文继绩为官方语文,十年后英文地位将由国会决定之。 在十年内议员候选人之语言资格不应限制,凡不谙英巫语之议员在议会中可以以其本身之语言致词,但议仓主席 必须是通晓该语言者。在政府公吿文书仍然以英文、马来文、华文、淡米尔文并用。见「光华日报」(槟城)一 九五七年二月廿一日。 •

注一-.•马华公会对联盟制宪备忘录之解释,见「自由中国」十五卷十二期民国四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 注一四:新加坡自治邦元首于一九五九年七月一日在新宪制下首届立法议院开幕典祖中所宣读的人民行动疝政府施政方针 第二十八条。

李光耀在一九六五年八月九日宣布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但坚持仍尊马来文为国籍,见 参加坡之甲李光施政 论集」,页六十六。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六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六四 注一五:全马华人意见之用纳,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五六年四月十六日。

注一六:李光耀在此方面表现鲛露骨,见「争取合并的05争」。吴庆瑞:「共产主义在亚洲非共国家」。

注一七:在报纸上读到这两类华人领袖有关语文问题谈话,如一九六。年林连玉和梁宇皋辩论,一九六五年沈慕羽和陈修 信的争吵,都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立场完全不同,没有获致协议的可能。

注一八:马华公会的语文政策在一九六五年之后是有牵就华敎要求的倾向,但是祇是尺度上放宽些,而原则和立场仍然不 变,故始终没法获得华敎领袖的支持。

注一九:Rarnam-隔 cif. pp・ 134

注二0:沈慕羽在一九六六年十月十九日针对被马华开除柴籍事公开谈话中表示,当时内政部长及副总理叫他去谈话,就 说明马来人是以公民权和华人换马来文作国语。见 尾来西亚华人争取华文地位问题的综合分析」,台北海外社, 五十五年十一月廿五日,页十五。

注二一:同注-九书,页一三三。

注二一一 ••联印度尼西亚以制华人是马来人政客认为解决境内问题的根本办法之一,此种说法早在一九四二年左右日据马来亚时代 就十分流行。但是,问题是一日一亲向印度尼西亚则永远甘居印度尼西亚之下,有资身投宛之危险。因此,现行亲印度尼西亚政策是小 心地保持某种程度的距离,马来西亚军除现在已由英制改成印度尼西亚制,大马军官在印度尼西亚进修,海也联合巡节 华人对印度尼西亚排华也感恐惧,一九六三年在成立大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对抗时代,马华公会的宣传上号召华人捍卫大马 抵啬尼入侵时,常提及印度尼西亚排华事例,以激起华人爱国心。

注二三••马来中学从一九五七年O间到一九七四年増至三二四间同注一一。

注二四:Hshe Barnes Repor。and -The Fenn—wu Report 1951 - in Racna?cib. 133 注二五••一九五五年大选中以争取独立为主题,语文问题没有当竞选的提纲,这是华印巫联盟和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包等 机构协议的结果。见「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第备工作委贝会为争取华文地位向首相东姑拉殳呈送备忘 录」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四日。

注二六••大马宪法正文一百八十一条,附篇分十三计划,条文详尽而冗长,已不失为全世界条文较多且长之一部宪法,见

曾繁康••马来西亚联邦,贞八三三。

荘一一七:林连玉在华校敎总讨论中学升学考试,全马理事由中致辞,见「星横日报」(槟城),一九五八年六月一日。 注二八:同注一九书,页一二七一一二八。

庄二九••光华日报(槟城)一九六o年八月四日。

注三0:华校敎总一丄作委贝会议决不接纳敎育报吿湃,见光华日报(橙城)一九六。年八月七日O 注三一:社榆••敎育报吿普两点商权,光华日报,一九六。年八月四日。

注三二:林苍佑在吉隆坡谓马华与巫统误会消除,见「工商日报」(香港)一九五九年八月二日。 注三三••前马华公会合长林苍佑声明脱党,见「星岛日报」(否港)一九六一年一月七日。 注三四:吉隆坡有三百余人集莅退出马华公会,见「星岛日报」(香港)一九五九年七月廿三日。 注三五:梁宇呆••我对华文敎育的举本观点,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六-年六月十八日。 林浊玉潜面谈话反驳梁宇皐,见「星桧日报」(槟城)一九六O年八月tt五日。 梁宇果和林连玉的华文敎育论战延绩一年多,此述两篇是其中代表性文章。 注三六:递争林遮玉公民权理由是:第一,故意歪曲政府之敎育政策,旨在引起人民对最高元首及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不效 忠及不满。笫二,作极端性之种族呼吁,旨在引起各M族间之恶感及仇视,可能导致屛力争件发生。 林连玉被剥夺公民权上诉案枢密院驳回,见「工商日锻」(香港)一九六四年三月&六日。

注三七••见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敎师会总会笫十六届常年代表大会纪录,第一项敎育问题提案、五B、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 八日。

注三八••一九六0年敎背报吿杏如何维护华文敎育(政府影印传单)。

注三九••马来亚联合邦敎育政策网要,政府出版品。

注四0:同前注。

注四一:同前迎。

注四二•.在一九六二年后出版的政府年鉴上找不到独中的数字。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六丘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六六 注四三••沈慕羽致词,见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敎师会总会一九六六年工作报告书。 注四四••马共一九五七年五点宣言第二项,见:

2= Frances L・ sc+arner、 Communism in Singapore and Malaysia: A Mulcrt-ifronc+struggle - in Robert A, scalapln。ed・ The communism revolu-lon in Asia, Englewood cliff?N, J.〕 PreMice Hall” 1965 - pp. 255 注四五••同注二。书,页五。 注四六••同前书,页十至十一。 注四七••同注二五书。

注四八:R・K・ Vasil. The Malaysian General Election of 1969. Oxford u・ press. Kuala Lumpur) -972 pp・15

注四九:新加坡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四日独立后首届国会中,提出「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案」,法案中第七条对官方语文 与国语之规定如下:

「巫语、华语、淡米后语及英语,成为新加坡四种官方语文。国语乃为马来语,应属罗马化字体。 但是,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使用,敎寻,或学习任何其他种语文,而本条之规定,亦不得有碍于政府维护及 继续使用及硏究新加坡社应上任何其他语言之权。」 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注五O:同注四八。

注五一 ••马来亚通报(吉隆坡)一九六八年四月十五日。

注五二••敎师杂志 铝立大学专号」,一九六八年八月十五日,马来亚联合邦敎师总会出版,吉隆坡,页二O 一—二二二。 注五三••陈六使林语堂两氏痛论南洋华侨敎育,见峯侨日报」(香港),一九五四年十月八日。 注五四:林语堂校长发表声明全文,见「联邦日报」(新加坡)一九五五年二月廿一日。

注五五••白里斯葛报吿是一九五九年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吿书之简称。评议会由白里斯葛敎授主持。评议会自一九五九年二

月十七日开始至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二日结束。其中重要评语是:「木者良知,我们再度表示遗憾,我们目前不能 同新加坡政府建议承认南大学位与其他大学经被承认的大学的学位相等。」见「一九五九年南洋人果抨怀会报吿 书,政府文化部刊行,一九五九年,页甘。

注五六:一九五九年七月-I.I-七日至十一月廿日,新加坡政府再指定当地七人组成的检讨委员会,检讨南大校政,懐吿.*?在 一九六。年二月九日公布,其内容大致与上一个报吿浒相同,但没仃再提不承认学位事,见「南洋大学的改革问 题」,靑年战士报,(台北),民国四十九年二月U-五日。

注五七:李光耀在此次演讲中很淸楚说明:「统一马来亚民族问题底理想办法,是镜成一个种腴、一种语言、一种文学、 一种宗敎,旣然没有人会预料这样做是可能的,我们就要走第二条最好的路。」同时人民行动弟中央委口会出版 一本试言与政治」的小册子诈盎说明此秫看法。见社论:「南洋大学不雁变质」,光华日报(横城)一九六。 年七月九日。

注五八••对改变敎学考试用语南大华业生昨发表声明批评,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五年九月十九日。

注五九••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敎师会总会一九六九年工作报吿、会务报吿第八项。

注六0:特别任务部长兼新M部长丹斯里拿督英哈末加沙里沙非于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向「东南亚未来文化关系硏究团」 演讲词,见「国家建设和价値的危机」,政府出版品。

注六一:「库来西亚敎有槪况」政府W版品一九七一年,页五。

注六二:「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九日。

注六三:一九七0年创办国民大学,学生一百九十人,一九七四年増至二千二百人,见「星洲日报」一九七四年六月九日。 注六四••见荘一一。

注六五:古昔中中校氓会代表出席全国独中工委.考试委员及独中校长联席会议报告书,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五 年八月V九日。

注六六:一九七二年沙登农学院全国学生领q硏讨会主持开幕致辞,见 帛洋商报」(新加坡)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二日。 注六七:吉州奖学金理耶会宜布学生瑟与示威行动奖贷学金将被撤回,见「南洋商报」,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九日。 笫二章 华巫政治地位之探讨 一六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六八 首相重申敎长马哈地医生警吿,必要时政府将亳不犹疑削减每年拨给高等敎育机构拨款,见「南洋商报」一九七

四年十二月七日。

注六八••政府派军警入马大国大校园捕十学生一讲师,报専中指出,军警入校园之前全体经过搜身,以确保没携带武器及 金钱、其他物品,离大学前亦同样为军官搜身,见「中华日报」(古音)一九七四年十二月十日。 注六九:这篇白皮书第三节指控•「:, •.马大华文学会已被特选为在马共所发动的宣传攻势中起带头作用••:。现在已有足 够的证据显示,愿覆份子已经控制了这个学会::。

•::这些顚覆份子也在各间大専学府内煽起学潮和在校园内展开暴力行为::」。

注七o: -The Merging Rural Revolution.。-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Js. 10 1975 注七 一:KSc+ud3nc+cr-「An Asian Baromec+er 盘-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TJSln, 10 1975 注七二••敎长披露据澳洲警方指示留学生示威事件,曾图谋致伤总理。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五年十月卅日。 注七三:-Razakc+akes sc+ock ofc+he st-udenCs 盘-F・ E・ E・ Nov 14 1975 -Malaysia prepares for -toba- war: - R. Dec. 26 1975 注七四••马华公舍敎育局提呈给内阁敎育委员会「检讨马来西亚敎育制度备忘录」,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五年

一一月十五日。

注七五:Official Yearbook- Malaysia 1972 . pp・ 368 注七六••华校敎师会总会「一九六九年工作报吿书」。

注七七:华校蕴总敎总敎育备忘录(一九七五年元月),第三章第六节。

注七八:「华校敎总一九七一年工作报吿书」。

注七九:同前注。

注八O:同注七六。

注八一:峯校敎总一九七二年工作报吿书」。

注八二••周明耀转士:「从本邦警政策沿革谈华文敎育在我国的前途」见马来亚通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四月廿七日。

注八三:Malaysia - Asia 1926 Yearbook- F・M, E • R, pp・ 214

注八四: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五年+-一月七日。

注八五••同注六五。

注八六••同前注.°

注八七••拉萨在国民大学第二届毕业典瞳致词,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四年六月九日。 注八八••大马设立内阁敎育委员含将检讨敎育制度,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九七四年九月廿一日。 注八九:同注一一。

注九O:同注七四。

注九一 ••全马华人注册社团与马华公会在敎育政策方面一直没法相协调,从一九六O年起到一九七五年,几乎无日不为敎 育问题争辩。

注九二••建立个东南雳范社会,见李光耀:钢加坡之路」页六十三—六十九。

注九三••李敎长宣布在各小学增加第二语文时间,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二年十月廿日。

注九四•.到一九七四年小学离校考试四种考试科目,将有三科以英语作答,其分数总和,占全部成绩的三分之二。见新加 坡华校敎师总会鼓职员会讯「推行两种语文政策所不能忽视的问橙,「南洋商报」,一九七四年五月十七日。 注九五••南大校长李昭铭博士昨宣布实施新课程结构,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五年七月廿七日。 注九六••华文敎团支持总理先受母语敎育看法,见「南洋商报」(新加坡)-九七四年六月一日。 注九七:南大译设华文硏究中心,见鬲洋商报」(新加坡),一九七四年二月八日。

注九八:王佐(南大注册主任)函槟南大校友合阐释南大今年招收新生办法,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四年元月 十二日。

注九九:Lea E. Williams】 The Future of Chinese in Sou-heas-t Asia, McGraw Hill Co .z・ Y・ 1966 -pp. 73-112

第二章华巫政治地云探讨 一六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七C 注一 00:从南洋大学(一九五四年)及独立大学2九六九年)两次建校募捐的情形来看,华人社会眞正热心支f『义 敎育的人士多风于中下阶层民众。从报纸上能到可歌可泣为华教献身献金的故争,其主角也都是市井中的小人 物。锡矿工入、理发小姐、三轮车工友、甚至舞厅舞女纷粉捐监察、着、鑫、义跳,其热烈情况实在•诚 属感人。反顾之那些谗时务的中上层人士,少部份人挺身攻撃维护华敎为沙文主义的表现,大多数人则布表而 上支持华敎在暗地里把子女送入英校就谊,有能力者则送子弟出国受敎育。

注一 CH :M・ c. pubhucbeary、sino.Malay Relation in Malaysia- Paper presented arc+he Conference on =Majomy,Minoricy SiLuaUons in sou-theas- Asia样■ Mindanao u・ Manila. May 8-19 1974 注一。二:骂来西亚华人争取华文地位问题的综合分析」页二六。

注一 0三:卷萨于一九七一年二月廿三日在下议院提出宪法修正案笫二谊会时致词全文,政府出版品。

注一。四:一九七四年统计,大马共有四十五种报刊,其中二二种华文报、十一种英文报、六种马来文报、三种淡米尔文 报、二种彭加文(印度文一种)报。华文报销侣量最高逹每日八十苗份,英文报五十二万份、马来文四十五万 份、淡米歯文报三万三千份、彭加文报二千份。

Malaysia 1974 - Official Yearbook" pp・404

注一 0五:在一九六九年十二月至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两年之间,大马地区有十九次华文广吿招牌或路牌遭警方干涉事件» 见:出席广吿招牌应用华文会议,「敎总一九七二年工作报吿书」,页十七。

注一。六••马华已采步骤争取汉字简化尽早实现,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廿日。

注一 0七:嘉沙里沙菲号称「皇家马来西亚八虎」之一,据说他是「五一三」事件幕后重要的主持者。一九七。年他被任 命为上议员,旋入阁担任「特别任务部长兼新闻部长」。一九七四年内阁中他任内政部长。这篇谴话是在一九 七一年六月十七日向「东南亚未来文化关系硏究团」发表的。印成单行本以「国家建设和价値的危机」为书备 注一0八:「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三年九月十七日。

注一 0九:谢思:「巫统的事件与领袖」,吉隆坡,一九七六年六月初版,页六。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本章中,我们将很紧凑和重点地讨论普选制度在种族关系上有何特殊安排,政党活动及一九五五 年至一九六九年间四次大选对华巫种族关系产生怎样的影响。从而观察在四次大选的激荡下,华巫间 政治关系产生怎样的变化。

一九五二年英殖民政府在各鎭市、新村开放地方选举,推行民主议会政治,当时的地方议会仍然 是实行官方议员及非官方议员混合代议制度;官方议员由官方派定,非官方议员开放民选。民选的议 员,祇审政府表达民意的参议权,尙无法充份使用现代代议政治中议员的权力。

由于选举的施行,出现竞选活动及政党政治。在选举制度实施之前,许多民间的政治组织祇能称 压力团体(pressure Groups)以各种方式来影响官方政策,还谈不上实际参政。因,此就政党政 治发展史而论,西马地区政党政治是从一九五二年开始出现现代意义的政党活动。(注一) 以种族关系的尺度来划分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六年政党发展史,我们可以以一九六九 年「五一三」华巫种族冲突事件为分界点,把「五一三」事件之前政党史称「华巫印联盟」时代的政 党政治,「五一三」事件之后政党政治史,称作「国民阵线」(Narga一 Front Barisan Nasi, 第三章 合法政治竞壶过程 一七一

西床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七二

I)时代的政然政治,因为在「五一三」之前是由联盟执政,「五二二」之后联盟无法继续执政下 去,遂蜕变成国民阵线——一种新的政党联盟。联盟和国阵对种族关系的槪念和安排是不相同的。六 次全国大选(一九五五年、一九五九年、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九用一九七四年及一九七八年)其中 前四次在「聊盟时代」举行•。一九七四年的大选是「国阵时代」第一次大选,象征着华巫种族关系发 展迈入一个新的阶段。一九七八年大选则显示出华巫种族关系的新均衡状态。

本章分五节,第一节,先谈确保马来人政治优势的「普选制度」的发展沿革及其对选举产生的影 响。第二节至第五节,分别讨论「联盟时代」四次大选对华巫关系的影响。一九七四年及一九七八年 「国阵时代」大选,则留到第四章讨论。

第一节普选制度的特点

一九五。年之后,马来亚迈向独立自主之途。国会制度及普选制度将成为这个新国家的主要政治 制度。为了确保马来人的政治优势,必须对普选制度作特殊限倒 使华人及印度人不能利用普选制度 威胁到马来人的政治地位。所以,在制宪过程中,马来人一致要求普选的国会永远不能凌越侵犯到苏 丹制度及回敎习俗及马来人特殊卷,这个原则终于被采纳成为宪法条文。但是,华人和印度人人口 数量加起来与马来人人口不相伯仲,甚至有超越之势。因此,数人头的普选制度很容易演变成为非马

来人问邪国家政治大权的合法途径。所以,马来人对普选制度不得不想方法作各种特殊的安排,以从 根本上削减非马来人普选能力。

本节将依普选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来讨论普选制度的各项原则及细节的确立和修正,以说明现 行普选制度以怎样的设计来确保马来人政治优势。

一、实行一般代表制而放弃种族代表制••马来亚社会是由华巫印三族构成的多元种族社会。在英殖民 统制时代,自一九。九年起设置沟通官民意见的联邦会议(Federal Council of 1909 )由官方代 表及非官方代表组成,历经一九二。年、一九二七年、一九四八年的变革,都是在政府提名指派的非 官方代表中,依不同比例对华人、马来人、印度人、欧洲人、欧亚混种人分配一定的名额。(注一) 虽然名额的分配是按照殖民政府对各种族的政治评价而确定的,但常从种族的角度来分配非官方代 表名额正显示出殖民政府重视马来亚多元种族社会之特质。

到了 一九五。年代初期,马来亚积极准备迈向自治独立的道路。在这个制宪独立阶段中,为了今 后马来亚应在选举制度上实行那一种代表制度,而产生了两种不同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要顾及马来 亚多元种族之特尊应采种族代表制(Communal Ro二),另一种意见主张为了鼓励种族间同化及 合作,早日促成民族统一,要实行一般代表制(common Roll )。(注三) 种族代表制是政府当局依此社会种族比例及其他考虑因素,确定出各族代表名额,此项名额再作 地域性分配,各种族候选人在名额限制及地域分配的条件下各自竞争议席,异种族候选人没有直接竞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一七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七四 争,选民则依自己种族属性选举同种族的候选人。一般代表制是指以选举区为单位,区内选民投票选 举列名登记在区内竞选的候选人,而不考虑选民及候选人的种族属性。

依世界各国先例,种族代表制多由一个多元种族国家的掌握政治权力的主要种族,为调节境内少 数种族代表性而设置的保护性措施。如中华民国宪法在立法机构如立法院、监察院、国民大会都有保 障少数种族备之规定。(注三)另一种种族代表制是殖民帝国以此代表制对其殖民地特定的种族授 予较多的政治权力用以克制谋反的种族,是种分而治之的手段。如一九五六年英属非洲肯尼亚(Kenya) 选举法令,对Kikuyf EmbJ=Meru等族人加以特别条件。这些族人如有协助政府对付毛毛族(Mau Mau)叛国份子者,始能登记参加投票。除此之外,尙实行一种差别投票能力的制度,明文举列三项 条件,凡符合其中一条件者有投一票之权,具两条件者有投两票权,具三条件者有投三票权。(注四) 从以上两类典型观之,种族代表制施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需有一种绝对优势的政治权威依各种条件 来安排分配各种族代表的名额。就其本质而言,种族代表制是政治权威当局用以调节国内种族问题的 一种措施。

为了确定在马来亚将实行何种选举制度,一九五三年七月十五日联合邦立法会议(The Federal Leg-slaMve Council )指派一个由四十六名立法议员组成的选举事务委员会,负责硏究有关选举事 务。八月十七日此委员会本身再遴选出廿名议员从事实际调査硏究工作。此工作小组由十名马来人, 三名华人,三名欧洲人,两名印度人及一名印欧人组成。此选举事务委员会成员大部份分别来自马来

亚民族会议(Malayan National conference)及华巫印联盟(The Alliance )。这两个政治组 织都属于跨种旋的政党联合组织。(注五)

在一九五四年此委员会向政府提出有关联合邦立法会议选举问题的硏究报告,指出:「……为了 确定这国家推行全国大选的根本意义,本委员会无异议地一致拒绝了种族代表制的构想……。」接着 解释说:「这种代表制是违反了促进马来亚各种族民族团结的旣定目标」。于是,这委员会一致同意 在今后大选中实行一般代表制。(注六)

此选举事务委员会一致反对种族代表饲 全体无异议主张实行一般代表制 其理由试分析如下: ㈠马来亚华巫种族势力相当,没有一族堪称能在政治上掌握绝对优势,尤其是当英国统治力fi揪 退之后,这种局面更为不明朗,故基本上缺乏推行种族代表制的先决条件。(卽绝对的政治权威或绝 对优势的主要种族。)

由于马来人在政治实力上并不能明确地掌握绝对优势,必然要反对任何肯定华人政塩利及证 的法律规定及政治制度。而种族代表制是一种肯定华人政治权利及最的制度。因此马来人坚决反对 此制度。这种不以建立明确制度方式,而以各种族政党领项人之间妥协方式来处理华巫种族问题的政 治策略,是马来人在马来亚保持其政治优势的最有效的策略之一。(注七)

㈡此选务委员会成员多为马来人组成,马来人对委员会意见有绝对的决定权。他们着马来亚民 族会议及华印巫联盟的跨种族政党组织成员,且都有参加一九五。年开始实施地方议会的选举的经验。 第三章 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一七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七六 一九五二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马华公会与巫鬣手合作对抗拿督翁的独立党大获全胜,奠定了吗 华、巫统结合成联盟的基础。在各次地方选举中,马华表现出优越的组织能力及雄厚的财力使一些华 人沾沾自喜甚为乐觐觉得不必采取种族代表制也能确保华人的代表性。(注八)马来人对华人在地 方选举的表规则产生一种旣羡慕及忧虑的感情,认为华人政治潜力不可忽视,绝对不能推行种族代表 制,因为在种族代表制保障下,全马各大城鎭必将在政治上为华人所控制马来人永无揷足余地。而 且此时正是马华与巫统合作的蜜月时期,•所以,大家在民族团结的崇高理想的口号下,一致决定实行 一般代表制而否定了种族代表制。

一一、实行小选举区制:

一九五四年四月,联合邦立法会议指派了另-个三人选区规划委员会负责规划选区,准备首次立 法会议的议员选举。这个委员会经硏究讨论后决定选区规划的原则是: 否定了在人口稠密地区(市鎭)采大选举区制度的建议。决定全面实行小选举区制度,将全马照 议员五十二名额划为五十二个选区。每区产生乙名议员。(注九) 大选举区制是每一选举区可选出二名以上议员的选举制度,小选举区制是应乎议员之数,分全国 为多数选举区,每一选区祇能选出一名议员。

马来亚联合邦立法会议决定实行小选举区制度究竟有何种意义,我们可以根据政治学理论作如下 分析:

㈠小选区制度可以在表面上忽略社会上的职业群体代表性,使得马来亚社会将来的经济发展及社 会结构有较宽容的变迁余地。对一个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是较妥善的安排。就种族关系而言,这种一 般性(不分种族)小选区制,对于将来重新调节种族在职业上不平衡的分布也有很大的益处。(注一 0)

㈡小选区制度可以淘汰小慝防止多党林立的困扰,新兴国家独立自主之后,无论在社会、经济、 政治、种族关系,必趋向复杂化,各种类型小党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过多小党易瘫痪民主制度之推 行,故如战后西德等国都有设法淘汰小党的措施。小选区制度是一种有效淘汰小党的措施之一。(注 一一)马来亚除了一般国家的社会、经济问题外,尙有无法克服的华巫种族问题存在。故实行小选区 制度确可收到压低小党极端份子的喧哗及冷却种族情緖的效果。

㈢小选区制度是以全额的议席及全区域人口作为分配选区的基数。这种制度对人口稠密的市鎭选 民较为不利。而马来亚的华巫人口分布正表现了华人集中市期•马来人散居农郊的形态。实行单选区 制度可以实质上减低华人投票能力,马来人可以某数量的选票选出比华人同数量选票选出更多的议员, 这様可确定马来人在议会的优势。

一九五四箫合邦立法会议根据上述两个有关选举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和报告,确定了选举制度的 原则,此后大马宪法有关选举制度的规疋 就是依循这个原则发展出来的。

三、附属于国家统治者及统治者会议的选举委员会。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一-C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七八 一九五八年马来亚联合邦宪法第一百十三条至一百二十条有关选举制度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条文 是第一百十四条。此条文规定:「选举委员会(secro-n comhlisssn) 应由国家元首,于经与统 治者会议磋商后任命之。选举委员会由主席一人,及其他之委员三人组成之。」 选举委员会是政党政治中政治鬪争的焦点。执政党可以运用其优势影响选举委员会作有利于执政 党的选举安排,如选区划分,选举日期决定,校正选举人名册等都可以作偏袒执政党的决定。英国国 会制度为避免此种流弊,把每十至十五年重划选区的权力交给永久而中立的划界委员会。(注一二) 马国宪法把安排如何选举的选举委员会附属在国家元首及统治者会议之下,这表示马国的国会民 主是受制于国家元首和统治者会议,和英国的虚君立宪是本质上不相同的。以种族关系的角度来观察 此项安排,则可以肯定这个由全部马来苏丹组成的统治者会议及国家元首所指派的选举委员会,必然 易作出偏袒马来人决定和安排,近廿年的马国宪政史也证实了这种•推论。 , 四、偏重农村的选区划分制度:

一九六二年国会经过修宪程序、修改宪法删除选区划分的若干限制并且把选区划分的决定权交 国会全体议员过半数表决(参见前注)颁订第十三计划「有关划分选举区之规定」。在第一部份第三 款中规定:「各该选举区内选民人数,检査时应尽注意使之相接近。但在乡村选区,则应注意交通困 难,选民前往投票处所不易,所以乡村选区之选区,无妨使之稍多,大约为城市选区数之一倍半。」 这项偏重农村选区划分规定.»显然是针对减低华人选民投票能力而设计的.°

因为从人口分布的情况来看,一九五七年全马来亚(西马)人口之百分之四十二集中居住在城鎭。 统计为二百六十七万九千六百七十三人,其中一百七十万四千余人为『人华人占城鎭人口百分之六 十四。就华人本身人口比例而论,一九五七年马来亚(西马)华人总虹为二百三十三万四千余人,其 中百分之七十三聚居城鎭。如以鎭市为分类标准,一九五七年马来亚(西马)超过五千人的小鎭有八 十四个,其中七十个小鎭华人人口超过半数。超过二万人的市鎭有廿一个,其中十九个市鎭华人人口 超半数。(注一三)一九七0年的统计全马来西亚(包括东马和西马)人口分布是百分之廿八点七 (二百五十三万零四百卅三人)居住在一万人以上市鎭之中,其中百分之五十八点五为华人百分之 廿七点六为马来人。(注一四)由于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七。年统计基数不同,前者以西马为主,五千 人以上聚落视为城鎭地区,而后者以东马西马合寄论,以一万人以上聚落为城鎭地区标准,故我们 很难作精细比较,但仍然可以从出X圏聚居城鎭的形态是越来越严重,并没有疏向乡村 的倾向。

由于这种种族人口不平衡的分布现象,偏重农村选区划分规毎对华人选民的投票能力影响非常 大。例如在雪兰袤州(西马地区十一州圣人人口次多的一税 华人占百分之四十六点三,马来人占百 分之三十四点六,一九七。年统计),一九六四年国会大选中,最大的选区选民为三万五千二百廿三 人,最小选区为一万一千一百五十六人。差距达三倍。一九六九年国会大选中,雪州最大选区为八万 一千八十六人,最小选区为一万七千七百五十人。(注一五)一九七四年国会大选,雪州最大选区为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壹过程 一七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八O 四万八千一百人,最小选区为二万一千九百五十八人。(注一六)由此例中可以看可 雪州地区华人 选民投票能力大约为马来选民投票能力的三分之一。(关于华巫投票能力问题在一九七四年及一九七 八年大选分析章节中再详论之)•

五、废除地方选举(市、鎭级的选举):

• 以上所讨论的四种有利于马来人选民的选举制度,祇能在全国性全州大选中有效地压缩华人选民 的力量,在华人集中的城鎭的地方性选举,华人仍然可以掌握局部性优势。

本节中曾提到,.一九五。年初,英殖民政府为管理因紧急状态,建立的新村居民,创设民选的地 方议会制度。至一九五七年总共重新建立四百八十个新村,改组九十四个村落,约有七十八万华人是 雇旧S!普七十四个新村之中。在四百八十个重新建立新村之中,华人人口占百分之八十六,马来人 占百分之九。(注一七•) -

• 一九五一年地方议会选举首次推广到槟城 这是马来亚宪政史上第」次正式的近代化普选(三名 议员普选产生,其他六名议员曲官方指派)。一九五二年吉隆坡市也进行市议会普选。英殖民政府在 市鎭推行普选的目的有二.•第一,以选举权授给聚居城市的华人,•用以吸引华人申请公民权,把政治 兴趣集中到地方政治之上,冲淡和中国的政治关系。第二,计划以市鎭为推行实验选举制度的起点, 逐步由市、州、全国扩大推行选举制度。(注一八)

在华人密集居住的城市地区各项地方选举上,华人选民和候选人非常活跃。以首都吉隆坡为例,

一九五二年至一九六0年市议会每届民选十二名议员中,华人议员均拥有六名名额,一九五三年至一 九五八年马来人议员保持四名名额,一九五八年之后减为三名,印度人议员由原来的两名名额增为三 名。(注一九)在槟城自一九五一年至一九六三年总共举行十届市议会选举,十届选举中,前后共选 出华人议员五十六名,马来人议员廿八名,印度人议员卅名。尤其在一九六一年及一九六三年选举中, 华人议员分别为十二名及十名,马来人分别为一名及三名,数目非常悬殊。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二年 全马来亚各地地方议会选举,华人总共赢得二千十三议席,马来人获得八百七十四议席,印度人获一 百一十议席。就一九六二年的全马来亚各地方选举而论,当选的议员有百分之八十是华人。(注二O) 华人选民的占全体选民人数比例 由一九五五年的百分之十一点二,遽然增加到一九五九年的百 分之卅五点六,一九六四年富加詈分之卅八,一九六九年降为百分之卅六。马来人选民占全体选民 人数的比例由一九五五年百分之八十四点二,降到一九五九年百分之五十六点八,一九六四年再降 到百分之五十四,一九六九年缗加为寡之五十六。(注二一)

华人选民人数及比例的增加,再配合华人密集聚居市鎭的人口分布形态,使得华人在各重要市鎭 地方选举上掌握绝对优势。因此,马来西亚政府感到非常尴尬。马来人在中央政府国会选举,及州议 会选举都可以利用各种方法(如上述选举制度的特殊安排)确保马来人优势,但在州的重要市肉甚 至首都所在地吉隆坡都几乎不是华人的对手。

因此,马来人必需以政治手段来压抑华人在地方议会的优势。早在一九五二年英殖民政府颁布的 第三章 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一八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八二 地方议会条例(T he Local Councils od5-anc?l 9 52 )就特别规定州政府保留解散地方议会之权, 用以预防地方议会过份发展不受约制。据大马现行宪法第七十四条二款,第九计划,第二编之规定, 除了首都吉隆坡之外,所有地方政府都附属于州政府的管辖之下。吉隆坡在一九六一年起由一名国家 元首指派的联合邦专员主掌市政,他直接向中央政府的内政部长负责。原来民选之市议会改为由官方 指派的官方代表及非官方代表组成之咨询会(Advisory Board )。(注.二二)一九七三年四月廿六 日,理向国会提出宪法修正案(此修正案其后顺利通过),规定它为联合邦中央政府直辖区。 (注二一一一)这样一来,在吉隆坡居住的廿四万七千五百多名的艾人口百分之五十四点八,一马 来人占百分之二十五点二,一九七0年统计),(注二四)除了参加国会议员选举投票之外,州和市 议会选举都与他们无缘了。

槟城的市议会也遭到同様命运,一九六六书州政府乔治需议会(移交职权)命令(The CW Coimc 一 1 of George Town ( Transfer of founcrons ) Orde71966 )下,宣告结束。州政 府以一些议员贪污渎职为理由下达此项移交职权令。同时联合邦政府指派一皇家调査团调査地方选举。 一九七一年七月八日中央政府正式宣布,决定全面废除地方选举制度,因为「中央政府认为,国内已 经有星国性及全州SS选举,地方性的代议政府是多余的」。(注二五)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日负责调査地方选举的皇家调査团提出报告,赞成重新建立地方选举制度 但是中央政府仍然坚称不考虑资地方选举,并且说是否碧地方选举应由各州政府来决定。(注二

六)成了 一个不了了之的悬案。华人在地方选举中称雄的时代也就此结束。从此之后,马来西亚的地 方鎭市级选举因此全部停办。(注二七)

〔注释〕

注0 一 :详见,杨建成着: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页五十四至五十八。

注 0 二:Rasam・ Communal ism and Che political Process in Ma.la.yB. p・ 1750 178 . 注O三: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二、三、四项,第六十四条第二、三、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三、四项及本条修正案。 注。四:同注二书,页一八四。

注0五:同前书,页一七五—一七八。

注0六:同前注。

注。七:李特宪草起草人李爵士对公布的马来亚联合邦宪法评旧是:「•: •许多条文模糊不淸,有失水平::」见 Keesingk COMeBporary Archives. July 29 ・ 1957 ・ p・『5687 • 马来人一贯是把有利于马来人的项目如苏丹制度、马来人特权等淸楚明白地列入(包括以修宪的办法)宪法奉为 不可变更的制度,把不利马来人有利于非马来人的项目如语言问题都用含糊笼统的字句列入宪法,将来有机会任 意加以剥夺削减。这是马宪的特邻之一。 1 注0八:马华和巫统在一九五二年吉隆坡市议仓选举中携手合作,奠定了联盟的组织方向和基础。这是所有描写马来亚近 代史的醤都加以记载的大事。当时华巫之间种族关系呈现出一片和祥的气氛。马国政要在联合国中曾表示,腐国 种族关系式足以引为世界模范,「五一三」种族冲突后,敦拉萨总理仍希望恢复「一九五七精神」可见此段华巫种 族关系蜜月时期,多么令人回味。当时马华公会的领导人对华人政治前途的乐观看法,似乎有点过分,所以在许 多关于隼人重要权益的宪法规定上作不必要让步,以致造下无数争端,也使华人在各方面屈居下风,处于不利的 弟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一八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八四

地位。

注。九••同注二书,页一八三。

注一 0:在殖民地时代各级咨询会议都设有职业代表名额。但是工商职业名额多由华人、欧洲人代表掌握,马来人在此方 面力量非常薄弱。所以,在普选国会制度中废除职业代表制。

注一一 ••邹文海:「比较宪法」,三民书局,民五十五年四月,页五十八、一五六、二二二—二二三。 注二一:同前书,页八。

马宪法一九六二年作了修正,有关选区划分最后决定权交国会,由国会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决定之。见第十三计 划第十节。

注 一---:Niew Shong Tong' The Disfribufion pac+srn of Chinese in Malaysia。Singapore s

and Brunei” in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Researches, vol,seven) 1971 • p・ 99,1。。

注一四:Alvin Rabushka。Race and politics in Urban Malaya. Stanford) 1973 - pp, 24 •

注一五:同前香,页八十三。

注一六••星洲日报,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

注一七••同注一三省,页九十八。

注一八:同注一四书,页七十五—八十一。 注一九:同注一四书,页七十三—七十五。 注二0:同注一四书,页七十五。

注二一 ••同注二书,页一八七,页二00。

K. J • RacnameaR. s・ Milne”。Ttre 1969 parliamentary Election in wesc+Malaysian "in

Pacific Affairs, summer) 1970 - PP 203. 注二二:Rto• Mi In®Government and politics in Malaysia, pp. 168 注二三••星洲日报,一九七三年四月廿七日社论。

注二四:同注一四书,页卅九。

注二五••同注一四书,页七十五—八十一。

注二六:同前注。

注二七••联合邦政府有权干预地方民选议会。在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二年间,四十八个民选城鎭议会,其中廿一个议会在 联合邦政府命令之下停闭,其表面上理由是贪污浓职,但是眞正的理由是政治和种族上的考虑而使之停闭。另二 百七十个乡村级民选议会,则没受到政府的干预。见:

Paul Tennan 尸 “The Decline of Elecc+ive Local Government in Malaysia* - ASIAN SURVEY -

VOL xllrN? 4 (April 1973 ) PT 347-365 •

第二络一九五五年大选

一、大选前重大政治事件与选战:

华巫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马华公会与巫人统一组织在一九五二年吉隆坡市议会选举中,组 成竞选联盟以对抗独立党(The Independence of Malaya parry,在选举中联盟获得九席,独 立党只得二席,奠下联盟合作基础。以后在各地方选举中以联盟方式出现,节节胜利,一帆风顺。 一九五三年八月廿三日在吉隆坡大华酒店天台巫统和马华召开第一次国民大会,各派十四名代表 出席,亦邀其他政党参加,由东姑拉曼及陈祯禄爵士任主席,大会通过决议案。(注一) 「吾等马来亚各政党代表,誓言以和平及合法手续,在谋建立一个英自治领包括各州及殖民地在 第三审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一八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

内的独立马来亚国‘为达成此目的‘吾等要求联合邦立法会议须在一九五四年实行民选‘吾等继续誓 言:

L要建立、维护及支持民主自治政府为宗旨。

2支持各州马来统治者之地位及成为各州属之首长。•

3建立、维护及支持信仰、思想、言论之自由及和平之组织以及集会。(原文不淸楚)

4考虑调节及处理各民族之分歧要求及维护少数民族之利益。」

会中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考虑及修改联合邦宪法。

同年十月十一日巫统和马华再假大华酒店,召开第二次国民大会,通过审公民资格、立法会议 组织、选举事务的建议。

一九五三年七月十五日马来亚联合邦立法会议为应顺各政治团体的要求通过组织「立法会议选举 及修改宪制委员会」(四十六名委员,有十三名委员阳盟组织)十二月卅一日发表报告书,其中对 立法会议民选议员数目分配有两种建议:(注二)

㈠少数建议(卽委员会十三名联盟委员建议)••主张新立法议会中民选议员六十名,官委三十九 名。

㈡多数建议(拿督翁领导之独立党及其他集团委员建议)••主张民选议员四十四名,官委四十五 名。

表二十一九五五年马来亚联合邦立法会议首次大选各政党彳转统讨表

第三*合法政治竞委过程

政党名称 A目 选 候数 赢得席位 得票数目 得票之百分比 (废票除外)

华巫印联盟 52 51 818,013 79.6

国 民 党 30 78,909 7.6

泛马回敎党 11 1 40,667 3-9

霹雳国民协会 9 20,996 2-0

霹震马来同盟 3 5,433 0 .5

劳 工党 4 4,786 0.4

霹雳进步 2 1 ,081 0-1

独立人士 18 31,642 3-0

来源: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页154 o

一八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肘 一八八 一九五四年二月廿五日及三月廿七日苏丹会议和钦差大臣举行会议,接纳了多数建议,民选议员 少于官委议员。

联盟对此决定非常不满,以致电抗议,赴英请题最后以撤回各级联盟属下议员,及各级行政人 员来抵制英政府。巫统和马华分别组织行动委员会贯彻其「不合作运动」。参加运动的联盟成具上 自部长、各级议会议员、及政府组织及书方组织都在联盟密令下集体总辞职,达数千人,同时各成 员准备被捕入狱,和殖民地政府周旋到底。(注三)

经过廿余天的抵制运动,政府终于让步。同意议员五十二席必需民选外,规定四十七席官委议员 中七席,交由执政然同意后再委任。在此折衷方案下,联盟争取到立法会议议员五分之三为民选议员 的目的。(注四)

二、大选成绩(表二十)

一九五五年七月廿七日联合邦立法会议首次选举。在选举前夕,联盟邀请印度国大党(The Ma, layan Indian Congress parry)加盟,成为代表马来亚三大主要种族的华巫印联盟。此次大选联 盟大获全胜,五十二席囊括五十一席,余一席为泛回党所得。此时,联盟以民选执政党出现,并以华 巫印三大种族代表自周 极积向英国争取早日独立。

从聊盟的组成和初期发展史中,我们发觉联盟并没有对华巫印三大种族关系提出任何安排和解决 方案。马华、巫统、及印国大党三大种族性政党也未曾认眞硏讨种族关系也没有达成淸楚的协麟

祇是政党间的竞选联盟而已。所以,外国观察家认为:「所谓联盟祇是一项权宜性婚姻(A Marria, ge of convenience) 其他别无是处。」(注五)

但是,当一九五五年大选结果揭晓后,又令这些观察家大出预料之外。因为,剧分五十二选区中. 五十个选区马来人占多数,二个选区华人占多数,没有一个选区印度人占多数。联盟派出五十二名候 选人三十五名马来人,十五名华人,二名印度人,许多人以为选举结果最多两名华人可当选,其他 席位必为马来人所囊括。而选举结果完全推翻了这种预测。(注六)

十五名华人联盟候选人,其中十四名是在马来人占优势选区中与其他党的马来人候选人作竞争, 而结果都嬴得席位。另一个最突出的事例是联盟的印度人候选人在Ba; Pahar选区中竞选,此选区 有二万七千三百廿三名登记选民,其中五百卅名印度人,五千六百七十九名华人。全部二万一千六百 八十五名有效票中,他获得一万八千九百六十八票,而他的马来籍国民党(其前身为独立党)对手祇 获得二千七百十七票。(注七)

此次大选选民的种族比例分布是,马来人选民占全体选民百分之八十四点二,华人占百分之十一 点.一,印度人占百分之三点九,其他人种占百分之零点七。(注八)参加大选一百廿九名候选人中, 分属八个政党。联盟最大的对手是拿督翁领导的国民党,派有卅名候选人参加,其中廿九名系马来人 一名系华人,该党的政见是主张先行自治再求独立。参加该次大选竞选的华人候选人仅廿务占全体 候选人百分之十五点五。由以上说明可看出华人在此次大选中处于不足轻重的地位,马来人是大选的 笫三章•合法政治竞罢过程 一八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九O

眞正主角。

马来人在投票中表现非常超然,不以候选人之种族为主要考虑因素,而以政党来决定投票的对象。 而华人在此次大选中因参加投票的选民比例太小,占优势选区仅两个,故无法看得出其投票态度是否 属种族倾向。

马来人选民在投票中全力支持联盟候选人而不计较其所属种族,这种超乎种族的表现,引起许多 观察家和学者兴趣,纷纷加以推敲和解说。笔者根据学者们的意见和自己的看法,对这种现象作如下 的解释:

㈠中共的对东南亚华侨政策及国际局势的发展催促马来亚尽快独立建国。早在一九五。年元旦, 中共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何香凝向海外广播中宣布,其「侨务工作方针」第一是「保护侨胞利益, 反对帝国主义对侨胞的迫害」(注九)一九五五年四月中共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于出席印度尼西亚 万隆「亚洲会议」时提出「和平共处五原则」。(注一 0) 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周恩来与印度尼西亚外 长苏纳约在北平签订「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注一一)一九五六年十月九日周恩来在北平接见 新加坡劳工阵线主席、前新加坡首席部长戴维、马歇尔,事后发表公开谈话,周恩来对新加坡中国人 的国籍问题表示四点意见。(注一二)

中共这一连串政策性的措施和表态对马来亚的政局产生很大的刺激,尤其是对联盟争取早日独立 建国的努力更有推波助澜的效果。自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五五年十年之间,亚洲先后有九个殖民地先后

独立建国,马来亚岂甘愿落人之后,(注一三)当时这种独立热潮,在马来人心中掀起-层又-层的 独立浪花,觉得祇要独立建国,华巫种族问题就成了内政问题,其他问题都可迎殁而解。

㈡华巫种族间敏感问题尙未在社会中产生实质上的影响,「紧急状态」法令有效地抑制了华人极 端份子的活动,华人社会显得一片沉寂,使得马来人没有感到面临到「华人的威胁」,故减轻了种族 对立的情緖。在政治家及知识分子间争论的公民权、语言问题、苏丹地位、马来人特权等种族敏感问 题对一般马来人是相当的抽象难解的问题,而华人社会民众对公民权、语言问题、苏丹地位及马来人 特权问题则表现出惯常的「冷漠态度」。(注一四)因片 祇要社会上能维持现况,华巫民众之间是 不会发生冲突的。

㈢马华公会和巫人统一组织是构成联盟的主干,他们的领导人在各方面表现出和衷共济忍让为国 的风范,令人觉得在他们的妥协和安排下,一切种族问题难题将化解于无形之中。(注一五)在竞选 安排中,马华祇推出十二名候选人,但在巫统坚持下增加为十五名而且全力为其助选,这种宽宏大 量的做法令人激赏。小选区制限制了选民选择候选人的机会。联盟分配选区的办法,促使选民以党的 属别为投票考虑因素,有效地冲淡了种族的分野。

〔注释〕

注。一:林东:「联合邦宪制谈判的经过」,南洋文摘,一卷三期(一九六。年三月一日),页十一。 第三章 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一九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九二

注。一一 ••同前注。

注0三:同前注。

注0四:同前注。

注 0五:Racnam) Communal ism in se Polifical Process in Malaya. pp・ 160

注。六••同注七书,页一八五。

注0七:同注七书,页一九四。

注0八:同注七画,一八七。

注。九:「共匪侨务政策及其措施」(资料辑要)、中央委员会第三组编印,民国五十一年八月,页二。

注一 0:同前书,页卅三。和平共处五原则内容是:「各国互相丄势重主权;2肆重领土完整;3互不侵犯;4互不干涉 内政;5在人权和经济方面,采取平等互利的政策;以达到不同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

注一一:同前书,页=-二。

注一二••同前书,页一三八。原数据刊于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人民日报。四点意见摘要如下:1中共愿意看到新加坡中 国人自愿取得新加坡公民资格;2取得新加坡公民资格的中国人失去「中国」公民资格;3取得新加坡公民资格 的中国人可依新加坡法律放弃新加坡公民身份,回复「中国」公民身份;4任何具有「中国」公民资格侨胞应选 守当地政府法令,不参加当地政治活动。

注二一一••十个新国家是:菲律宾(一九四六)、韩国(-九四八)、越南(一九五五)、印度(一九四七)、巴基斯坦。 九四七)、印度尼西亚(一九四五)、缅甸(一九四八)、锡兰(一九四八)、寮国(一九四六)。

注一四:所有的西方学者对于马来亚华人的政治态度都有一种奇特的评鉴标准。他们对华人对马国政治各种热烈的反应都 视若无睹,故意加以忽略,常常批评华人对政治「冷淡」「冷漠」。西方学者所指的「冷淡」「冷漠」是指华人 不肯积极参加按政府要求当地性的政治活动而言。如争取公民权、服兵役、服公职等等。

注-五:由于马来亚选举制度是先在都市区域镇市先试验推行。华人在鎭市区属多数种族,马华公会透过华人社会各种组 织,有席大人力财力供竞选用。此时期联盟组成中,巫统实际上是马龙的配角。至选举向全国乡鎭推质后,巫统

浙具政治实力。故在马华和巫统结成联盟的蜜月期中,两党之间合作甚为融洽。

第三节一九五九年大选

一、大选前重大政治事件与选战

一九五九年大选是马来亚联合邦独立制宪后第一次大选。由于公民权条款对非马来人原则上开放 的结果,华人选民由一九五五年的十四万三千人突增至七十六万四千人,成长了五点四倍。印度人由 一九五五年的五万人增至十五万九千人,成长了三点二倍。而马来人选民在此期间祇增加了十三万九 千人,成长了零点九倍。就整个选民人口种族比例而言,马来人占百分之五十六点八,华人占百分之 三十五点六,印度人占百分之七点四。(注一)

选民人口种族比例渐渐和人口比例相当,选区的种族比例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在新划分的一百零 四个选区中,祇有六十六个选区马来人占优势。(注二)其他卅八个选区由非马来人占优势(但根据 马华公会当时会长林苍佑的说法,一九5:.九年大选,一。四个选区中华人占优势选区为卅九个。)(注 三)

由于选民的种族比例产生很大的变化,各政党竞争宣传主调也偏重种族的政见,以争取同种族选 民的支持。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七年间由联盟制定的宪法,也面临选民的考验。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姜过程 一九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力匹 参加大选的候选人计有二百五十九人,其中一百五十七名马来人,七十九名华人,廿三名印度人。 他们分别属于联盟、泛回、社阵、•国民党' 马来亚党、Semangare Permuda Melayu、 韦尔斯省劳工党、以及独立人士。(注四)

在大选前马华公会和巫人统一组织产生严重的争执,使联盟濒临解组的危机。触发此次危机的是 政府有关华文敎育政策。一九五五年联盟在大选时竞选政纲有关敎育问题的条文是•「...建立一种 能为马来人民所接受的国民学校:•…并且促成联盟使马来语为国语的目标」,一九五七年宪法对学校、 敎育的敎学媒介语并没有淸楚规定,除了指明马来文为国语、英语仍为官方应用语言之外,对华语、 淡米尔语的使用范围及法律地位都忽略不加说明。因此,当时无论是马来人、华人、或印度人都对宪 &FH敎育媒介语、及其他语文地位问题都有不同的解释和看法。

一九五六年八月,拉萨报告(有关改革敎育制度报告)•公布,引起华人社会普遍的不满和惊慵 认为华文敎育及华人社会的文化传统受到莫大的威胁。华人社会反对拉萨报告之声,响彻云霄,眞是 群情激愤议论纷纷。但是当时在国会中十五名华人议贝由于他们都是联盟旗下马华公会成员受 令支持联盟政府政策,在拉萨报告制定为敎育法令的国会立法程序中,竟不顾华人社会反应,一致投 票支持新敎育法令。(注五)马华议员这种俯首甘为巫统附佣的举动,使得华人社会对马华公会大失 所需认为马华公会当时成员及领导人不能代表华人普遍心题争取及保护华人权益,因而改组马华 之声嚣尘直上。

一九五八年三月廿三日马华公会中央委员会年会中,革新派领袖林苍佑以八十九票对六十七票打 败马华的创办人陈祯禄爵士,登上主席的宝座。(注六)

一九五八年十一月,马华主席林苍佑在怡保宣称,马来亚华人的基本要求有三:(注七)

第一、在此国家内我们要求平等待遇。

第二、我们要保障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的语言,我们的学校。

第三、我们希望我们能获得经济上的发展和经济上的平等。

到了大选前夕(一九五九年七月九日),马华中央工作委员会对联盟提出两项竞选要求(注八) 第一、因为最少有卅九个选区华人占多数,所以在国会选举中,联盟应分配四十名候选人名额给 马华。

第一一、在聊盟竞选宣言中,必须明白指出,要全盘性检讨如何实施联盟的敎育政策,因此在华文 学校中考试媒介语应该就是敎学媒介语。

林苍佑所领导的马华对联盟的两点要求,以第一点为最具关键性。因为如果马华掌握了国会三分 之一(三十一席)以上席位,则可以保证宪法中保障华人权益的条文不致被马来人任意修改。(修宪 案需全体国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

由于华人社会对拉萨报告的反应激烈,马华在革新派领导下以华人社会保护者姿态出现,针锋相 对的要求和政桐使得整个政坛的气氛由平和变为炽烈。泛马回敎党在竞选中就以修改宪法,加强马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姜过程 一九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九六 来人特殊地位作为号召。各地马来文学校敎育是巫统地方上的重要基层干部,他们的全国性组织称. 「联合邦马来学校敎师协会」(Federaro-n of Malay School Teachers。Associaco-n)。马来 敎师协会在此时发表宣言,指责联盟忽视马来文敎育,要求在一九五八年二月一日以前实施拉萨报告 中有关发展马来文中学的方案。为要挟政府,马来敎师协会随后训令属下一万名敎师退出巫统。(注 九)

巫统在林苍佑领导的马华及极端派泛回党份子和党内急进派敎师协会成员的左右夹击下,眞是陷 入两难之境。东姑拉曼在这种状况下,当然要以巩固党内团结及安抚马来极端派为首要急商他戏剧 化地把林苍佑致他的信件当成林对他的「最后通牒」及「逼在背后的匕首」。他公然宣布,联盟将在 排除林苍佑所领导的马华革新派的情况下参加大选。其后在记者会中说,他个人取代联盟国家会议 (Alliance Nac-.gal Counci 一)职权,全权决定圈选联盟麾下三党的候选人。最后,林苍佑终于在 拉曼的压力下让步,马华分配到卅二名候选名额。但是,林所领导的马华革新派因此纷纷脱党求去, 林苍佑在大选后也辞去主席职位,由谢敦禄继任。陈祯禄之子陈修信在一九六一年马华年会中被选为 主席。(注一 0)

在怡保地区崛起的华人在野政党人民进步荐因攻击联盟的语文政策,在选战中节节获胜,掌有 局部优势。泛回党在丁加奴、吉兰丹、社阵在雪兰莪及槟城都能获得选民热烈支持。(注一一) 一一、大选成绩(表二十一)

S - 舞mIMMn-ft对—M>F启岳W言耳睁卄烁®涩。 • 洪殉-R・ K・ vasrThe Malaysian Geneml Election of 1969》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吋 A H- Bffl 洪 > 那 舞 周 舞 昙 圏1 族/耳魁 泄/主畛 分.

3 1 1 1 4 1 00 1 1 CO 洲 兴 1 9 5 9

4 0C O io 2 1 1 6 3 1 1 2 Id 1 1 2 1 3 可 0C

5 O 4 1 0C 1 1 1 4 3 2 O 6 部 箜 S

O 1 1 1 2 1 2 1 1 9 00 9 区 E$> 6 4

? O 1 1 4 3 3 1 1 6 N) 1 2 1 4 4 5 0C 6 nH

O 1 1 4 5 1 7 1 O 2 5 2 4 1 诩 兴 M i E$>

O 1 1 1 4 O 1 8 to 6 6 院 6 9

O ., 3 1- 1 1 3 9 1 2 1 0C 6 1 3 7 2 3 7 4 0C 4

r 1 1 1 3 1 2 6 3 2 E$>

湖II+I —;用^^—;>|-启冷|泠>1^桃1>!-那図<主骤<庞«夺理畑

1969》Appendix II9 pp・ 73,96.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笺过程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 大选成绩揭晓‘联盟获得七十四席(马华十九席)‘泛回党十三席、社阵八席、人民进步党四席 国民党一席、马来亚党一席、独立人士 一席。(注一二)

联盟仍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继续执政。但是,已经失去了 一九五五年大选中压倒性的优势, 各种族性政党各自占有地方性优势,种族问题渐渐成为政争的主题。我们从此次大选可以看出华巫政 治关系产生了四点重要变化。

㈠随着公民权开放华人选民突增,华人选民已占全国选民总数百分之卅五点六,与全国种族比例 相当,构成一种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

㈡拉萨报告所建议的敎育改革,对华人社会产生莫大的刺激,华人社会的强烈反应也弓起马来人 社会的连锁反应。因此,互相激荡汇聚成一种爆炸性的种族纷争,联盟政府面临着挑战和考验。

㈢从东姑拉曼处理「林苍佑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联盟对种族敏感问题的策略是 在政治的 形势上(无论候选人席位、内阁阁员分配..等)必须掌握马来人绝对优势,在公开宣传及作法 上也必须加强此种印像,在关键性时R要站在马来人保护者立场来对付非马来人要求。对于种族间 敏感问题,尽可能地压到幕后解决,以规定从厳实施从宽的办法来缓和华人的不满。在联盟中,决不 容忍马华公开向巫统挑翳这成了联盟内部的行为禁忌。

㈣自从林苍佑的马华革新派失败之后‘马华在华人社会中声望和地位一蹶不振。马华的要员其后 被李光耀形容成被阉割的「政治太监」。(注一三)马华的衰落使得华人社会陷于群龙无首的苦境‘

华人社会的政治实力因此大打折扣。巫统利用此种情势,全力扶持俯首称臣的马华,使它占据华人代 表性政党地位,间接而有效地阻止华人社会中出现全国性领导政党。(注一四)

【注释】

注0 一 : Racman- The Communalism in the political process in Malaya. PT 200

注O二:同注一书,页二O一。

注0一一一: K・ Vasil、The Malaysian General Election of 1969 . Singapore” Kuala Lumpur • Oxford

u. p. 1972 • pp・4 注o四:同注一书,页一o二。 注o五:同注三书,页三。 注o六:同注三书,页四。 注O七:同前注。

注。八••同前注。 =

注 o 九:Margarec+Roff- -The policies of Language in Malayan - Asian survey. May 1967 • VOL

VII: 5 - pp・ 321 注一。:同注三书,页四—五。 注一一 ••同注九书,页三一九。 注一一一••同注一书,页二。三。

注二一一:李光耀政论集:斯加坡之路」国际出版公司,一九六七年六月版「骨气与政治人物的买卖」,页五十。 注一四:除了马华公会之外,迄今尙未出现另一个全国性的华人政党。我想,呆容许华人组织发展全国性政丛」已经成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要过程 一九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OO

了大马政治中一项不成文的禁忌。

第四节一九六四年大选

一、大选前重大政治事件与选战

一九六四年大选是马来亚联合邦合并了新加坡、砂膀越及沙巴组成马来西亚联合邦(一九六三年 九月十六日)之后的第一届大选。国会的席位也由一。四席增为一五九席,其中马来 亚半岛上十一 州(后称西马来西亚)仍为一。四席,新加坡十五席,砂膀越廿四席,及沙巴十六席。(注一) 选民人口的种族比例也因领土合并有了变化,X选民占全体选昏分之卅八,马来人选民占全体 选民百分之五十四。(注二)

在一九六四年四月廿五日举行的国会选举仍是在西马十一州举行,另三个新加入大马的成员暂时 不举行国会选举。(注三)因此,此次大选包括的选举区域和一九五九年大选是相同的。但常 在一 九六二年修宪案中通过了偏重农村的选区划分办法(参阅本章第一节),及改变公民权条例。这两项 修宪案对华人的选举能力有一定的削弱性效果,但是否在此次大选中卽刻发生作用则不得而知。 由于马来西亚联合邦刚由马来亚联合邦扩大组成,国内各政党对应该成立马来西亚及应该成立何 种形态的马来西亚尙有不同的意见存在。适其时,强邻印度尼西亚在苏卡诺总统振臂狂呼「嚼吞马来西亚」

展开全面的「对抗」(cgfromaco-n)行动。(注四)在此种尊下举行国会选举,等于是要求选 民对马来亚的联盟政府及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筹组的「马来西亚」整体政治事件作一次全民复决。 卽是问选民,「你赞成或不赞成马来西亚」。而马来西亚已经(刚刚)组成,是个旣成事实,联盟和 人行党又是执政党,因此,问选民「赞不赞成马来西亚」就是问选民「效忠不效忠马来西亚」。所以, 学者们评论此次大选,是一次让人民表现效忠的机会选举。(注五)• 参加大选的政党共有七个;联盟、泛马回敎党、社会主义阵线、人民进步党、民主联合党、人民 行动党、(以下简称人行党)国民党、其他以独立人士名义参加竞选的候选人。(注六) 此次大选选战是以联盟对抗社阵和人行党为压轴戏,其他政党都退居陪衬的地位。

表现最突出的是「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原来在一九五九年大选时由人民党(马来人为 主)和劳动然(非马来人为主)组合,如今又加入国民议会党成为三党联盟。社阵以马华公会为对手, 以雪兰莪、槟城、森美兰、马六甲及柔佛等五州做基本选区(按:此五州华人人口比例为百分之卅八 点一至百分之五十六点一之间)。大选提名时,社阵提出六十三名国会议员候选人及一百六十七名州 议员候选人,是所提候选人数仅次于联盟的政党,其声势甚为浩大正准备全力和联盟争一日之长短。 (注八)

一九六四年三月一日,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主席杜进才博士,突然宣布将提名候选人在马来亚境 内参加国会议员选举。(注九)人行党向马来亚扩张势力问鼎中原,使得大选的选情变得异常复杂。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纟过程 二。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一一 社阵和人行党野心勃勃地参加大选的表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阵和人行党领袖对马来亚的 政治情势的估计是••以为社会主义思想潮流(卽意识形态)已经能在各鎭市的群众中滋长发芽,种族 间鸿沟巳经淹没在这种思想潮流之中,难发生作用。因此,高举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向大选进军。(注 一 0)

当然,社阵和人行党在对社会主义信仰上尙有不同尺度的分底在以何种手段在马来亚新加坡推 行社会主义也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保守人士眼光中,他们是一丘之貉,祇有五十步与百步的差别。 社阵和印度尼西亚共产党有意气相通的关系,而当时印共在印度尼西亚政坛上日正中天不可一世,当然会对社 阵这个邻邦兄弟政党有所提携和支持,而社阵的成员也自然把印共当成学习榜样。如今印度尼西亚正全面展 开对马来西亚的「对抗」行动,社阵于是摆脱不了「通敌」和「叛国」的嫌疑。因此,在选战中为 「通敌」「叛国」罪嫌所困肉无法把社会主义政纲当成竞选号召。、(注一一) 人行党虽然一再以言辞和行动解释,他参加竞选不是对巫统挑战,而是在城鎭选区企图协助巫统 对苞阵。因为人行党低估马华,认为马华决非社阵对手。可以说,参加此次大选,是人行党取代马 华在联盟中地位的第一步。(注一二)但是,巫统对人行党丝毫不领情,且大张挞伐,(注一三)其 理由是,第一、人行党越界到马来亚各州参加大选就根本违背了加入大马时对联盟所作「不涉入马 来亚政治的诺言」。(注一四)是可忍孰不可忍。第二、人行党在新加坡成功地以民主社会主义政策 获得当地马来人支持,使得巫统异常嫉愤。(注一五)第三、人行党的民主社会主义和联盟的将就现

实以求发展的保守政策是本质上不兼容的。(注一亠八)第四、李光耀提出巫统领导农村,人行党带领 鎭市的构想,更引起巫统的惊慌。(注一七)

基于上述理由,以及巫统和人行党领导人之间恩恩怨怨,使得巫统主席拉曼公开宣布,马华公会 卽使是祇掌握到五席国会议席,巫统仍然以其为联盟的伙伴。(注一八)换句话说,巫统正面否决了 人行党在联盟中替代马华的建议。

人行党此次进军大选是以马华为挑战对象。面对这种挑舞行动,马华针锋相对地予以反击。选战 中马华对人行党和李光耀的攻击眞是空前火辣、淋漓尽致,在宣传中指责:「李光耀事亲不孝」、「李 光耀祇敢对付为难马华而对巫统却奴颜婢膝百般奉承」。并且说「人行党乃左倾政党,它参加大选是 一项『木马屠城』之计(Trojan Horse )。如果人行党当政卽是共产统治马来亚的前奏」。(注一 九)

除此之外,马华利用华人恐惧印度尼西亚排华作风的心理,指出,华人必需支持联盟的政策同心协力应 付印児的「对抗」行动,否则大马落入印度尼西亚之手华人命运不堪设想。(注二。)

二、大选成绩

大选结番四月廿五日揭晓,联盟出乎预料地获得空前胜利。联盟在国会选举中共获八十九席, 比上届大选多十五厉巫统比上届增加七席,马华增加八席,印度国大党维持三席次。(注二一) 各反对党所获席数是••社阵派出六十三名候选人,只获选一席,人行党派出十一名候选人,只获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罢过程 二。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四 一席;零党派出九位候选人,只获二席,比上届减少三席。(注二二) 大选选票有效票总数为二百零五万七千五百零四票。联盟获得其中百分之五十八点五:(上届为 百分之五十一点五)泛回党百分之十四点六(上届为百分之廿一点二):.社阵获百分之十六点一(上 届为百分之十三):人行党获百分之二点一 ••民联党获百分之四点三••国民党获百分之零点四(上届 为百分之二点二)。(注二三)

从上述数字中可看出,联盟在此次大选中表现非常优异。拉曼在四月廿六日发表谈话说:「…… 大选胜利给我们非常大的鼓励,使我们自信地可以面对敌人……该死的苏卡诺……。」李光耀在致拉 曼贺电中说:「此次大选结果在国际方面可以产生再好也不过如此的效果,在世界上任何政府现在不 能怀疑马来西亚组成是符合人民的自由愿望的。人民已经决定支持东姑为马来西亚生存所作的鬪争。」 (注二四)

这两位政治领袖谈话的背肉我们可以看出,此次大选是一次全民一致外御强权(印度尼西亚)的团结 表现。内政上的纷扰,种族情緖都暂时在一致对外的呼声中压盖下来。当外患的威胁消除后,这些内 在的问题必然会再度形成政争的主题。

从种族关系的立场来观察此次大选,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的推论:

㈠华人聚居城家马来人散居农郊是马来亚种族分布的特点。而社阵和人行党是属在城鎭地区发 展的政党,在马来人眼中他们就是华人政党。不管人行党的民主社会主义政纲如何进步合理,在新加

坡如何受到马来民众支持,但是,巫统是绝不容忍人行党以其民主社会主义来吸引马来民众。因为, 巫统领袖认为华人在经济敎育方面已占优势,政治上特殊地位和政治权势的垄断是保护马来人的最后 的堡塁。所以,巫统份子情愿以非理性的种族暴动来阻遏人行党接近马来人。大选后不到三个月(七 月十三日)巫统份子在新加坡挑起一场种族冲突事件。(注二五)李光耀以透过意识形态方式统合马 来亚各种族的政治理想,终于在巫统的严守巫华之辨的种族主义政策冲击下受到极大的挫折。 ㈡华人支持联盟其主要的原因是惧怕印度尼西亚侵占马来亚。印度尼西亚一直视马来亚半岛为其故有领土,并 呑马来亚是其政治家们终身奋图的目标,此次「对抗」行动祇是这种野心的一次藉题发挥而已。(注 二六)当时,印度尼西亚共产党在印度尼西亚正得势。以人数而论,印度尼西亚共党是世界第三大共产党,仅次于苏联共 然及中国共然之后。李光耀的人行党及马来亚社阵,都是社会主义政党,是联盟的宣传品中所指责的 左倾政党,与共产党相提并论促使民众联想到这两政党都可能接受共产国际的支持和领导,更可能接 受东南亚最大共党——印度尼西亚共党领导。在惧怕印度尼西亚入侵的情蔓配下,华人宁选马华而不选社阵和人 行党了。

㈢从这次大选各种迹象中可以看出,种族因素是马来亜政治的经和纬。一切政策、主义和理想都 必需附着在这种族经纬之上。马来人对其政治上特殊地位和政治权势视为禁征,绝不容许华人染指。 为了稳固其种族团结基础,巫统逐渐倾向种族主义政策。巫华之辨的呼声愈高,种族间壁垒愈分明。 跨种族性的政然及社会主义政党在这情势下名存实亡,必需依舞其种族属性来生存下去。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六

〔注释〕

庄。一:「马来西亚饰述」,马来西亚新闻部出版,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页卅六。

1110二:Rabnan一琅 Milne、The 1969 parliamentary Elecc+ion in Wes C Malaysia - pp・ 203

jlo三• • Keesingk contemporary Achives . May 9,16 ■ 1964 ” pp・ 20059

「嚼吞马来西亚」(Ganjang Malaysia )经英文翻译成Crush Malaysia,中文多据英文转译为「粉碎马来 西亚」,其实是不参贴的,印度尼西亚原文有「嚼碎呑之」的意思,故译为「嚼呑」较为信逹。

注0四:印度尼西亚对马来西亚实行「对抗」政策的眞iE动机和企圆是基于其独覇东南亚的野心和长远的建国目标。故根本容不 得马来亚联合邦扩大为马来西亚。「对抗」行动在文莱阿査口兹(Azahazi )叛变事件触发下而展开。 印度尼西亚政治领袖自认为天生的马来民族领袖。一一次大战后,卽若手恢复印度尼西亚古代马査巴希帝国版冈(Nusansra) 共中包括苏门答腊、婆罗州、爪哇、马来半岛:••及今日称为东南群岛、苏那威斯群岛(The Islands of su, lawesi )莫鲁卡斯(Moluccas )新几内亚。

关于印度尼西亚的扩张野心可参阅下列三文:

L Bernard K. Gordon’ The Dimensions of Conflict in southeast. Asia. FTenLicelHalL Inc. 1966 • pp. 681119 - chapter III.

2 Bernard K. Gordon~ "The PoCenLial Indonesian Expansionist Pacific Affairs - XXXVI、 No. 4 (1963,1964 ) ab pp・ 378-393 •

3印度尼西亚对马来西亚的点圈,马来西亚内政部白皮湃,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1:0 五:Milneloovernmene and politics in Malaysia - PP . 9 9

注0六:同注三。

ul-10七:同注五。

UI-.O八:「马来西亚选情分析与马华的成就」,收于伪情报导,第二-I-一期,侨务委i-1会,民五十三年五月十五日,页二

I三。

注 o九:Vass op.cirpp.7

注一 0:这个看法是作者根据李光濯在此时的谈话而归纳出来的。

注一一 ••新加坡的「社阵」公开反对新加坡与马来亚组成马来西亚。在一九六二年九月合并问题全民投票中,社阵鼓励人 民以投空白票的方式反对合并(选票上有三项合并方式供顚选)结果五十六万票中有十四万四千零七十七张空白 票。在马来亚的社阵则没有机会跟他们对应不应合并表示意见,在一九六四年大选中他们对马来西亚组成问题没 有表示明确的立场。

注一二:注九书,页八—九。

注一三:注九书,页八。

注一四:在加入大马时,李光耀是否对拉爱有此诺言则难加考证。但是据拉曼的谈话则是拉曼以为他们之间有此谅解和默 契。

注一五:人行党在一九六。年至一九六五年间在新加坡全力推行加强内部种族和谐工作,成果斐然。一九六三年九月份地 方选举中,马来人选区的马来人都投票给人行党提名的马来人候选人,巫统的马来人候选人因而落选,一九六四 年七月十二日巫统为挽回马来人向心力,在新加坡召集了代表一五。个马来人组芙会。七月十三日卽爆发种族 流血冲突事件。

注一•六••人行党的民主社会主羡(Democrae+ic socialism)是属一种非共(Non,Communism )的,温和的,走蚁会民 主道路的社会主义。联盟政府是实行一种联盟主义(Allianceism ),是以保守的马来传统领袖和华人买办及资 本家协力合作以求互恵的一种政策。见注九书,页十一 —十二。

注一七••在李光相讲话中,一再以农村和都市为单位划分政治区域。主张由巫统在农村中对付泛回党,人行党在都市中克 制社阵。

注一八:一九六四年四月廿三日拉曼在电台中发表大选前谈话,作了这样声明。

注一九••注九书,页九I十一。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要过程 二。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八 注二0:作者曾就此问题请敎留台马来西亚华人学生,他们都认为华人怕印度尼西亚合并马来西亚的心理属于一种根深蒂固的恐 惧,因为一但印马合并,华人优势全失祇有任马来人宰割,在大选中,马华以此为宣传主题之一。 注一二:Malaysian in 1965 yearbook of ASIA.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pp, 206 注二二:同注卅九。 注二三••同注五十二。 注二四:同注卅四。

注二五••参阅:

丄注十五、十六。

2张文蔚:3新之合并与分裂」,收于张着:「华人社会与东南亚诸国之政治发展」,页二五O。 注二六:同注四书,页一 一八。

第五节一九六九年大选与联盟时代的结束 在一九六五年至一九六九年短短四年间,马来西亚国内政情和对外关系上发生一连串重大事件。 经过一次又一次重大事件的冲击,国内环境呈现出一种紧张而热烈的政治气缉 这是空前未有的现象。 人民的情緖在政党和政治人物间激烈的论战之中,逐步向种族主义(communalism)方向发展。华 巫印联盟自建国以来,惯常使用由各种族政治领袖在上层以君子协定的方式来解决种族间敏感问题, 但是在当前「民怨沸腾」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显然失去效能和作用。反对党的激烈言论对这些存心求

变的选民靠大的吸引力,反对党之间的默契和有限度的合作,更增加他们获得席位的机会。因此, 联盟在大选中遭到空前的挫折,仅以过半数的议席组阁执政。在上三次全国大选中,联盟始终都能掌 握三分之二多数席位执政。

对反对党来说,大选的成绩完全是他们所期待的结果,能使联盟不再控制国会三分之二议席,就 是反对党的最大胜利。(注一)因为自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五年,联盟政府利用其三分之二多数议席, 在国会里通过二百五十个宪法修正案,使宪法原有的精神和原则受到很大的影响。(注一一)这是反对 党所深痛悪绝的「联盟专制」。

以种族的立场来看,聊盟的存在代表华巫印三族在种族关系上能维持一种互惠的平衡(QHd pro quo )。这种平衡状态是以马来人掌握政治上优势,华人专心从事经济活动,印度在劳工界表现实力 三种行为规范来维持的。如今各种族性的反对党成长茁壮,画够的能力向联盟挑战,充分表示联盟 所维持的种族平衡关系的方式已经受到各种族的诘难,不再是种族之间共守的金科玉律了。大选后 款在极端份子的挑拨下,爆发了「五一三」华巫种族流血冲突事件,联盟时代因此宣告结束。 一、大选前重大政治事件与选战;(由于在这一段时间内同时并发多件重大政治事件,故必需以分条 列举方式来讨论)

㈠李光耀提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一九六四年新加坡的人行党参加马来亚半岛内国会及 州议会大选,虽然几乎全军覆没,但是这种行动已经足够引起极端派的马来人叫嚣和愤怒了。一九六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一 C 五年初,李光耀以「如果马来西亚会麻烦,就让它现在来吧!」的态度,提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 袈政治号召,针锋相对地掀起一场政治大论战。同时,人行党主席杜进才博士剑及履及地筹组「马 来西亚人民团结总机构」(Malaysian Solidarity Convent;一on )将「信仰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政 治主张的人民(以政党为代表)组织起来」,以「阻止种族主义作不受拘束的滋长蔓蜂终使马来西 亚分崩离折」。(注四)李光耀和他的人行党以堂堂正正之阵,挥舞「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旗帜 ,着着进逼之势向大马政坛进军。(注五)

㈡巫统内部极端份子趁机崛起。巫统内部整伏已久不满拉曼走妥协路线的极端份子,他们以巫统 总书记赛査花(Syed J^afar A _ bar)为首,对李光耀及人行党竟敢踰越雷池覩觎神器至为震怒。 他们以为李光耀和人行党是非马来人,特别是华人的代表性政治势力,如今不顾建国时代以华人经济 势力平衡马来人的政治力量的安排,以「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政治主张来否定了「马来人是马来 西亚原住民,主人翁」的政治原则,问鼎国政,威胁到马来人特殊政治地位和保障,主张不惜以种族 流血冲突为胁迫,对李光耀及人行党予以迎头痛击,以消弭祸患于未萌。(注六) 李光耀的正面挑战和赛査花的激烈反厩 使巫统主席拉曼处于背腹受敌的困境。(注七)拉曼认 为李光耀提出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也是联盟历来所依循的政治原则,但是这个政治原则是要 在各种族领导人之间以妥协谅解的方式来推行实践,尽在不言中,决不能像李光耀把这政治原则当成 译众取宠的工具。拉曼提不出批驳李光耀的理论及高明大道理,祇有指责其狂傲悖理,对赛査花之辈

拉晏因其种族立场也无法正面加以压制。祇有任其发展,最后终于以星马分治来解决这场政治 大论战。

㈢宪法一五二条规定在独立日后届满十年,国会需制定法律重新确定英文的法定地位。一九六五 年初,马来人端赛那雪(Tuan Syed Nasir binlsmail )(其后任语文局长)组织了 一个「国语行 动阵线」(Naronal Language ARo-n Fronc Bar 一 san BerrD-dak Bahasa Kebangsaan )其 宗旨在:「协助政府在一九六七年实践马来语为国语」。一九六六年二月份月会中,该组织通过决议 「请政府在一九六七年九月一日实践宪法一五二条规定」,停止使用英文,使马来文为唯一国语」。 (注一 O)该阵线主要成员来自巫统,且有数字系国会议员,故对巫统产生极大的压力。 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在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四日,为争取华文地位向首 相东姑阿都拉曼呈送备忘录。声明「支持马来文定为国语,要永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予以法理上及环 境应用上承认」。(注一一)但是,该代表大会的争取华文地位运动受到政府社团注册局警告:第一, 华人注册社团章程中可容许非公民资格人士加入,故乃属于一般性社团。第二,此类社团不应该从事 政治性活动。(注一二)

因此,争取华文体运动再度转折成为马华公会内部的党内鬪争。-九六六年十月十九日陈修信 断然决定开除党内争取华文地位运动领导人沈慕羽。马华公会再度面临内部分裂的危机。(注一三) 一九六七年国语法案终于在九月-日完成立法程序正式生效。该法案中规定除继续使用英文为官 笫三立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一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二 方用语外,准许聊合邦政府及州政府「因公共利益之需要而使用任何其他种族语言翻译官方文件及沟 通意见」。依此规定,华文实际上成为官方应用语文,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法定地位。而英文继续使用 为官宙定里巧对非马来人确有诸多便利。所以,一般而言,此国语法案是对华人社会现行使用华文 的情况予以承认,故并未引起华人社会的强烈反感。但是,新加坡独立后,卽刻(一九六五年十二皂 规定「华、巫、印、英四种语文并列为官方语文,巫语为国语」。(注一四)与此国语法案相对照,, 则显出大马政府对华文仍实行歧视的态度。相形之下,易引起华人对此法案不满。 马来人的「国语行动阵线」对通过的「国语法案」极度不满,因而发动游行示露 焚烧拉曼的纸 扎人像。巫统及拉曼在马来人社会中崇高的声望,受到极大的损害。(注一五) ㈣一九六五年九月三十日由印度尼西亚共产党所发动的武装夺权政变失败之后,印度尼西亚共党遭到毁曜的 打击,苏卡诺随后被迫下台。这次政变失败象征着印度尼西亚亲中共的外交路线的结束,中共对印度尼西亚的影响 力递然急降。(注一六)印度尼西亚和大马的关系因此有了转机,「对抗」的僵局逐渐和缓下来。经过曼谷 和谈(一九六六年五月),印马终于结束对抗恢复正常关系。星马一般人均以欢愉之情期待和平的来 临。可是同时有人恐惧「对抗」结束后,马来西亚会步印度尼西亚后尘,进行排华,此种悲观空气弥漫了星 马各地。(注一七)某记者甚至把自称代表星马地区五佰万华人希望的新加坡比喩为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 形成的「铁钳」中的「胡桃」,随时有被压碎的可能。李光耀则自喩新加坡为生存在大鱼群中的小 「毒虾」,可欺而不可呑食。(注一八)

这种情势的变化对有种族主义倾向的马来人有极大的鼓舞作用。巫统内部老派和新派鬪争因而加 剧。老派以为多元种族主义是大马政治原则,马来西亚必须由多元种族政府才能统治。新派主张单一 种族主义始能表现出「马来人的马来西亚」的特色,马来西亚可以由单纯马来人政府来统治。(注一 九)

而在一九五。年初自命为东南亚华侨保护者自居的中共政权,十五年来的对东南亚政策实际上一 直是「国交第一,保侨第二」。(注二0)对历次印度尼西亚及缅甸排华事件都表现出雷大雨小的态度,使 得华人社会对它怀有的幻想一一破灭,再也不敢对它寄以过大的期望。因此大马华人社会笼罩在一片 消沉悲观的空气之中。

国一九六六年中共发动了所谓「文化大革命」。在外交政策上实行「革命外交」,对刘少奇时代 的「三和一少」的外交政策加以严厉的批判。(注二一)在「革命外交」推行下,潜伏在泰国南部深 山丛林的马共残部受到中共的直接支持,在军容、武器、及训练上卽刻出现焕然一新的面貌。自一九 六七年起 在泰马边境发动一连串的武装突击事件。并且计划在一九七五年全部赤化马来亚。在支持 马共的同时,中共派遣工运专家派遣特务潜入马来亚各地,以制造学运工运的方式来扰乱社会。(注 二一一)

中共的「革命外交」在华人社会左派份子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应,而对于有恒产有恒心的商人企业 家及一般小市民并没有吸引力。但是,对马来人社会则加深了他们「共产党就是华人」的偏见,给极 第三章 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一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一二四 端派马来人一个进一步利用「种族主义对抗共产主义」的借口。

综合以上的叙述,我们可以说,在一九六九年大选之前,马来西亚的政治情势已经由平静发展到 沸腾的阶段••李光耀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国语法案」争端,印度尼西亚共产政变的失败及印马 结束「对抗」、中共「文化大革命」的革命外交。一次又一次在马来西亚掀起汹涌的政治波涛。而马 来西亚政治情势在这些事件的刺激下,逐渐发展向华巫两极化的种族主义政治道路。华巫两种族和衷 共济的联盟时代终将结束,国会民主的政治制度亦将面临挑战和考验。

参加一九六九年大选有联盟、泛回党、民主行动党(以下称民行党)(Democratic Acn-.on party)、民政党(Gerakan Rapyar Malaysia )人民进步党(以下称进步党)(peoHe)s progressive parry)人民党(parry RakyaC ),马来西亚华人团结组织(以下称华团)(uB.Md Ma 一 ayslan cheese organfzaco-n )等七个党及独立人士。劳工党则抵制大选。(注二三) 在选民种族比例上,因新加坡退出大马,故华人选民人口比例由一九六四年占全选民人口百分之 卅八降至一九六九年百分之卅六(包括东西马)。马来人由百分之五十四增至百分之五十六(包括东 西马)。在选区个别种族选民比例上,有六十个选区马来人占绝对多数,四个选区占相对多数,有三 十个选区华人占绝对多数,八个选区占相对多数。(注二四)

在选战的反对党阵营中出现两个活跃的新政党•,其一为民主行动党,是在新加坡人行党因独立而 离去,原来为人行党领导人也是人行党在大马国会中议员尼尔(c・v・Devan Nair),他将人行

党在西马的原有成员及班底组合,冠以「民主行动党」党名,在大马重新登记成立(一九六六年三月 十九日)。另一个为民政党是由原来劳工党领导人陈志勤医生及民主联合党领导人林苍佑医生以及一 些无党派闻人如王广武敎授Wang Gungwu)、赛胡申阿拉达斯敎授(Husses-A-aras)、彼得医生 (Dr・J・B・>• pe&r ),他们都是英文敎育出身知识,份子,以创立一个非种族性的政党为理想, 组成新政党(一九六八年三月廿四日)0 (注二五)

民行党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是:「致力于一个自由、民主和社会主义理想的马来西亚,这个马来西 亚是基于种族平等,社会和经济平等原则,建立在国会民主的制度之上」。(注二六) 种族平等可以说是民行党最重要的政治原则,这个政治原则也就是李光耀所提出的「马来西亚人 的马来西亚」另一种具体的说法,种族平等除了反对联盟政府把人民分为原住民和非原住民的差别待 遇之外,更直接攻蟹宪法上保障马来人特殊地位的条文,这是极为大胆的作法。(按:除了以毗明为 基地的进步党曾攻击马来人特殊宪法地位之外,别的政党都从不敢如此做)。(注二七) 在选战中,民行党宣言标题是:「朝向一个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内容中提出党的三个奋鬪 目标「政治民主」「社会及经济民主」‘及「文化民主」°其中「文化民主」是直接牵连到国语问阇 敎屡介胃争端,以及一九六八年四月十四日华人社会发起「创办独立大学」运动。在参加竞选的政 党中‘祇有民行党公开支持创办独立大学及其他华人社会所作的有关语文' 敎育、文化的要求。(注 一一八)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愿系之探讨 一二六 在联盟的眼中,民行党简是反马来人的政党,就是新加坡人行党的马来西亚版。为表明心迹,民 行党主席尼尔宣布自己停选乙届国会议员,这样可证明和新加坡的人行党没有藕断丝连的关系。(注 二九)但是,这都没有用,在联盟眼中及选民心中民行党就是人行党的化身。 民政党是由追求非种族政治的知识分子组织的新政党。如陈志勤医生及林苍佑医生等人都体验到 以非种族政治作为号召是难以获得选民的了解和支持,并且他们都有失败的经验。所以,在这次组党 中,民政党领导人决心以劳工群众为其党的群众基础,加上知识分子的合理领导,则可以使这个非种 族性政党壮大起来。(注三0)

民政然的建党三大原则是••非种族性主义、温和社会主义、以及民主主义。它所理想的政治秩序 是在宪法及政治民主之下生活及奋鬪。(注三一)

在社会主义政策方面,主张关系社会民生的基本生产事业国有化。在语言政策上强调多语言敎育 制度有助国家团结,应予以维持和推广。在工会政策上,促请政府向国际劳工政策水平看齐。可以说 民政党坚守着非种族政治的原则,对所有问题实行中腐客观态度在用字遣词方面也非常小心俱重,生 怕惹起种族情緖。陈志勤公开说,他的党竞选的目标是在国会中以反对党的资格监督执政党,同时要 削减执政席位,使其不得任意修宪。(注三二)

马来人的纯种族性政党泛马回敎篇自一九六三年成立马来西亚以来声望越来越高。其原因有二, 第一,李光耀提倡「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政治号召,使非马来人在政坛上活跃起来,纷纷争取政

治权利。马来人群众对非马来人的恐惧日益增加;他们以为这种情势继续发展下去,势必将使马来人 的地位降低到印地安红人在美国所处的地位,将来马来人祇能在地区求生存。所以极端种族主义 的泛回党渐渐得到马来人的支持,它的影响力也从北马边区向南扩张。一九六四年及一九六七年新加 坡及槟城的种族冲突事件,促使马来群众感染到种族主义的情緖,泛回党的极端种族主义主张现在更 能引起马来群众的共鸣。第二,一九六七年初马国货币宣布贬値,对大部份务农的马来群众及马来人 聚居的马来亚北部及东海岸各州有很大的影响。而对业工业商的非马来人及工商发达的西海岸及南部 各州影响较少,而这些州非马来人口比例较高。因此,马来人认为联盟政府不关照马来人利益而重视 非马来人利益。巫统自称为马来人保护者的地位开始受到怀疑。(注三三) 联盟在大选中选战策略是:强调联盟是由巫统主宰和领导,马华和印大退居次要地位。在宣传上 强调联盟如何为马来人谋福邳企图造成联盟亲马来人的印像。我们拿联盟一九六七年一月间在吉隆 坡一选区参加国会议员补选的招贴作实例,招贴中分列三种文字竞选号召,在马来文招贴中说: 「为你的种族、宗敎及故有土地而投票」,华文招贴中是:「为和平、进步及繁荣而投票」,在淡 米尔文招贴中写道:「为和平、正义和繁荣而投票」。(注三四)从上述三种不同文字及不同当的 竞选号召中,我们可以看出,联盟在巫统的主使下已有明显亲马来人的倾向。

巫统在本次大选中以泛回党为主要竞选对手,为了对抗泛回党的种族主义号召,及洗脱「偏袒」 非马来人的印象,必须也以种族主义号召来获取马来群众支持。除此之外,巫统指责泛回党和马共 第三章 合法政治竞罗过程 一二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一八 (以华人为主)勾结,企图武装叛变夺取政权。(注三五) 联盟在大选期间主动燃起和菲律宾的领土争端,指菲律宾集结兵力欲强占沙巴。企图制造国际事 件,导演出如一九六四年大选期中「印马对抗」全民愤慨的局势,以外争弭内争。但是,得不到菲律 宾的「强烈反应」,也引起不了国内民众的关切(因为马来人和菲人种族关系不深,华人对菲人也没 有对印度尼西亚人的那种种族恐惧)。就此不了了之。(注三六)联盟为表示眞心维护回敎为国熟 在一九 六九年四月廿一日(按:五月十日大选)举行回敎国家大会,有廿三个国家一百名代表参加。(注三七) 联盟这种亲马来人姿态使马华在华人社会中的声望和地位受到更大的打击。促使马华不能代表华 人社会的观念加速滋长蔓延。尤是在华文敎育问题上,马华更是招架无力。一九六八年四月华人社会 发起筹建独立大学的运动‘马华先以创办拉曼学院(Rahman college)来转移「独大运动」的方向。 后来终敌不过华人社会的压力,在投票前夕宣布支持「独大运动」,并跟独大筹建会以公司名义在政 府注册。但是,这种补救性措施是设法挽救马华在华人社会中失去的支持和信赖感。陈修•«和许启谟 到了选战后期竟以恐赫的口吻说:「如果马来西亚华人不投票支持马华公会,则华人不仅会遭到在内 阁中完全没有代表的危橱且因马华的失败必然会引起种族冲突事件。」这种悲观的预言,后来果然 成了事实。(注三八)

抵制大选的劳工党,在一九六四年大选时和人民党组成社阵,但因内部不和而分裂。在一九六九 年大选前劳工党已经由华人敎育出身的领导人所控制,在政治路线上是走新加坡社阵的极左派路线,

以根本反对现行恋制为号召‘故在大选中鼓动罢选投废票作为政治鬪争手段。联盟政府以为劳工党 祇在华人密集的少数城鎭有影响力‘故采取欲擒故纵及以毒攻毒的策略;在一九六九年三月底以乂冃 释放了 一百一十八名左派政治犯‘希望由他们增加劳工党罢选声势‘减少华人极端份子的投票率‘这 様有助于其他温和政党获选机会。(注三九)

二、大选成绩:

五月十日西马州议会及国会选举同时举行。大选全部结果揭晓。联盟在大选中表现出乎预料地低 落,在国里举中仅拟得六十六席‘其中巫统得五十一席‘马华得十三席‘印大得二席。虽然联盟仍然 可以以过半数(五十二席)议席组阁执政‘但是‘联盟不再能强调以代表华巫印三种族的特点出现在 政坛之上,贬为一般性政党。(注四0) , 从得票的比率分配来看‘联盟获得全体冇效票百分之四十八点四‘其中百分之六十五为马来人票 百分之卅五为非马来人票。就巫统而言‘其获得全体有效票百分之卅三点七‘其中百分之七十一点四 为马来人票‘百分之二十八点亠八为非马来人票。马华所得全体有效票百分之十三点五‘其中四十九点 二为马来人票‘百分之五十点八为非马来人票。印大党获全体有效票百分之一点二‘其中百分之六十 五点六为马来人严百分之卅四点四为非马来人票。(注四一)综合而观之‘巫统、马华、及印大几 乎一半以上的选票来自马来选民,可见马来人仍然大力支持联盟。

巫统在马来人为多数居民的州‘如吉打、吉兰丹、玻璃市及丁加奴‘所赢得十七席位‘其中四席 第三章 合法政治统平之过程 二一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明系之探讨 二二。 来自马来选民占选民人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选区,而十三席来自马来选民占选民人数百分之九十以下 的选区。在其他马来人为少数非马来人为多数的地 巫统赢得的卅四席位,其中卅个来自马来选民占 选民人数百分之四十五以上的选区,四个来自马来选民占选民人数百分之四十五以下的选区。 马华的候选人集中在华人为多数居民的况共嬴得十三席。我们以非马来人选民占选区人数百分 之七十五为分界线,来分析这十三席的分布。其中十二席是在非马来人占选民百分之七十五以下的选 区内获得的,祇有一席是在非马来人占选民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选区中嬴得的。(注四二)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说,在小选区的制度下,选民的选择机会较小。在选区内屈居少数种族 的选风 面临另一种族两党或多党竞选时有投票选举另一种族立场较温和的政党的倾向。联盟许多候 选人都是在此情况下当选的。把巫统和马华作一比惊巫统在马来人居多的州表现堪称满意,在吉打 及吉兰丹虽受挫折但尙有斩获,在非马来人居多的州则有小幅度的退步,尙能稳住阵势。而马华则是 一败涂地所餐的康马来人支持而获选的,在非马来人居多的州难求一席之地。这种惨状正 如一九六四年四月间李光辉的预言——五年之后,马华候选人要靠巫统的施舍(UMNCr S leave and licensein Malay rural areas)获选。(注四三)

反对党在大选中获得空前胜利。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民行党民政党及进步党在大选中达成协议不互 相竞争分散选票,使反对党票源集中,打败联盟候选人,所有反对党总获票率是全体有效票的百分之 五十一点六,其中百分之五十一点六来自马来选民,百分之四十八点四来自非马来选民。获票总数略

比联盟高。所获马来人选票则比联盟少十万一千六百四十票,而所获非马来人选票则比联盟多十六万 七千七百八十九票。如果以种族性为分野,把泛回和联盟合计为亲马来人政党,把其他五党及独立人 士计为亲华人及印度人政党,则前者获得马来人选票为三十六万二千四百四十三票,后者获得马来人 选票六万八千一百六十九票,获得非马来人选票五十一万二千八百六十二票。(注四四)从上述数字 中,我们可以肯定,大马的政治情势到此时已经染有浓厚种族主义色彩,巫华之辨愈来愈显明。 反对党可以分成三种不同种族立场,第一种是泛回党采极端亲马来人立场,第二种为民行党、进 步党、马来西亚华人团结组织采亲华人印人立场,第三种是民政党采非种族政治立场。在大选中他们 各有千秋且都有良好的成绩。泛回党仍执政吉兰丹,在国会中获十二席。民行党获得十三国会议席, 一跃为国会中最大反对党,和联盟相抗衡(联盟在雪、毗两州州议会中没得到过半数票。)勇党获 四席国会席次。民政党集中全力在槟城及雪兰莪竞选,特别是全力争取槟城州议会席位。民政党在槟 城州议会廿四席中赢得十六席,是大马政治史上第一次以非马来人政党经过选举掌握多数席位而组织 州政府的政然。在各州议会总共获得廿六席,国会中获八席,民政党建党一年多,有此成绩实在难能 可贵。(注四五)

大选后「五一三」种族冲突事件随卽发生,大马政府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暂停国会民主制度 以国家行动理事会 (National operations Council ) 取代宪制政府。(注四六) 从华巫种族关系的角度来讨论本次大选的意义,我们发现,大选的成绩等于向大马的民主政治提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二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

出两项质疑:

第一、独立以来联盟领导人所作的华巫种族关系的互惠安排,现在已不再为绝大多数公民所支持, 马来西亚的国会民主制度能继续维持下去吗?

第一一、马来人失去了政治上主宰力量(po一Mical domination ),非马来人特别是华人已侵入政 治领域,马来西亚的国贫民主制度能继续维持下去吗?

从十四年的政党活动及全国大选中,我们发现,在西马地区华巫种族比例及聚居形态决定了政党 活动形态和选民投票行为倾向。

由于华巫种族比例相当,故实际上无法决定谁是完全主宰政治局势的种族;由于华巫聚居形态及 经济、文化、宗敎信辈因素。华巫两族相互疏离难有充份的意见沟通机会,在平日相敬如宾的表 面关系之中,心底隐藏着一股猜疑暗流。因此,跨种族性(inrer,communal )及非种族性(non, communal)政欲不易受到热烈的支持,因而无法长久存在。(注四七)华巫印联盟在本质上是华巫 印三种族各自代表其种族利益的政党的一种权宜结合。各种族社会期待其代表政党在联盟之中为其争 取最大的利益。但是,联盟在执政期间,必须作全国性的决策,也必须采折衷路线处理种族间争执问 题,因此,各种族极端份子对其代表性政党在联盟中保持妥协立场当然感到不满,认为该无辜负其种 族社会的期望,出卖其种族利益,没有资格代表其种族。华巫印联盟在这种情势激荡下,声望日益低 落,终濒临瓦解的危机。

表二十二西马地区华巫印联盟在四次国会大选中获票百分率

弟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份 州济、 1955 1959 1964 1969

吉 打 92.8 65.1 68-6 53 .5

玻璃市 66.8 59-6 63 51.2

槟 城 79-9 44.0 47-3 36-9

毗 口力 70.5 49.6 55-6 43.2

雪兰莪 71 .2 44-3 53-9 44-0

马六甲 87-9 58-9 66-2 45.2

森美兰 83-9 51 -9 59.3 46.4

柔佛 86-1 65-7 71 .7 67-6

丁加奴 84.9 37-4 56.5 50-0

吉兰丹 78.1 31-4 42-9 47.5

彭 享 90-0 66-9 71-1 60.8

总 计 80-0 51-8 58-5 49-7

Source : 1955, 1959 and 1964's data from:

R. S. Milne,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in Malaysia

PR 97

1969's data from:R・K. Vasil, Op. cit.,PP. 86-96

二二三

Source 一The same as the Table 22・

\Jhlr nw 卸 密 衬 a 藻 蝌 駆 胡

tn 3 5 3 OO 3 (\5 7 9 4 1 6 5 5

i 1 1 1 1 1 1 1 1 1 1 1

6 1 1 1 6 4 3 9 Un 5 2 bO 1 9 5 9

1 9 5 1 2 1 5 5 3 1 1

oc 9 6 2 5 1 6 6 4 1 OC 6 2 督 &§ 1 9 6 4

1 0C 1 1 1 1 2 2 2 1 1

6 6 6 4 4 O 3 2 9 9 2 2 9 S 既 1 9 6 9

OO 1 6 2 1 3 1 5 1 1 6 1 3 5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二四

MII+IU醐口莳饲曲倒S餐Bgw知魅转启兴风呼冲应-8-浅争诹兴左葱|»

表二十四 一九五五年,一九五九年,一九六四年及一九六九年联 盟在国会选举中获票百分率的比较表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笺过程

二二五

1955—— 1964-—

1959—— 1969 --

说明:州的顺序系按华人在该州人口多寡而排列。 来源:参见表(二十四)及表(二)c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二六 (参见表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从四次国会大选联盟获票百分率的曲线中可看出,一般而言, 在华巫种族比例相当的州,联盟获票率较高,在华人或马来人种族比例偏高的州,则联盟获票率低落。 这四条曲线从左端依华人人口多寡秩序而排列的州别向右延伸,不约而同形成覆弓形。此表可证明在 华巫种族比例个别偏高的刘种族主义者愈有势力,对另-种族忍耐力愈低,因此,对联盟的折衷和 妥协政策易感不满。在华巫种族比例相当的猊华巫之间易领略到共存互让的必要性,联盟的作风易 被了解和接受。

如果,以都市和农村为标准来划分华巫两种族社会形态,华人社会多划入都市范畴,马来人社会 多剂入农村范畴。如果以此标准来划分新加坡和马来亚半岛,则新加坡为都市区,马来亚半岛则为农 村区,上述的划分说明了华人社会和马来人社会,新加坡和马来亚是处于两个回然不同的社会环境之 中。因此,时代潮流及社会变迁在这两个异质的社会环境中必然产生两种反应和引起不同节奏的变化。 有人形容吉隆坡的中央政府一如英国爱德华七世时代的政府,雍容华贵封建保守,在和风日丽的 热带气候中,以方块舞般优雅的步伐和节奏,处理其政务。新加坡则为八方杂呈,五光十色的大都市 及国际港,被譬为马来亚的纽约。自本世纪来早就接受现代思潮洗礼,学潮工运司空见惯,打着民主 社会主义旗帜的人民行动党执政以来,其淸廉及效率为世人所瞩目,其广及贫困的社会福利措施为先 进国家所赞叹。新加坡政府眞是堪称之为最现代化政府而无愧色。

人行党及李光耀在一九六四年及六五年间以倾巢而下的威势,挟其在星施政成功的信心,问鼎大

马国政。这种做法犹如一匹蛮牛闯入羔羊群中,其引起的惊叫和混乱是可以想象得到的。蛮牛与羔羊 莫能杂处,星马分治成了必然的发展。

由于李光辉及人行党的介入,西马的政治环境产生本质性的变化,整个社会对政治敏感度加强, 对政治事件的反应也较强烈,政治曲调节奏也逐渐加快,联盟所烂熟的方块舞步再也不能应付这个场 面,终而倾跌下来。

孔子所主张的「民可使由之而不可使知之」的理论,对吉隆坡政府是一项治国的准则。根据拉布 萨卡(A・Rabushka)在一九六七年二月间在吉隆坡及槟榔屿作的种芦系调査,百分之五十至百 分之八十的被访问者(华人及马来人)都表示最关心的事是薪水太低,及子女不能受良好敎育。而在 一九六六年底到一九六七年二月间所作的马来亚大学学生通讯调査问卷中,华人学生菁心的是「国 语问题」及「马来人特殊地位问题」,而马来人学生萧心的是华人的「经济力量问题」。(注四八) 因此,我们可以说,一般民众的政治敏感度并不高,祇要眼前的衣食敎育问题能改善,则不会有太多 怨言。而知识分子的思想层次高,对政治上敏感问题思虑较多较深刻。但是,在群众性政治运动上, 民众和知识分子表现出两种不同行为模式。例如,在新加坡创建南洋大学及马来亚筹建独立大学期间, 献金献力最多的是三轮车工友、舞女、理发小姐、码头工友,而知识分子和商人老板表现不热烈。在 上述调査中也显示,大选中极积参与投票的是低收入者,高收入者多对大选不感兴趣。(注四九)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作一个假设:如果联盟政府能及早设法在各种族知识分子及上层人士之中 弟三危 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二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二八 把「国语问题」「马来人特权问题」等种族间敏感问题,作出大家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则这些敏感 问题就不会阀到群众中去,成为政客煽动群众的工具,促使种族情緖滋生蔓延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西方评论家指出,联盟在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七年之间太没作为,一切率由旧章无为而治。(注 五0)对于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趋向都没有认眞地加以关注。东姑拉曼总理以「世界上最快乐的总 理」自许。在这种过份乐观的心态下,对重大事件的头兆(如马华分裂、如巫统极端派之兴起)都以 专断排斥的方式处理。治标不治本,致遗下无穷祸患。

如果我们再追问,联盟本身就是为各种族领导人在上层妥协各种敏感问题而设计的,为什么不能 在聊盟的各种族政党领导人选中容纳其种族内代表社会各阶层性的人物,充分地代表其种族社会在会 议桌上把问题谈妥?

我们相信,这个问题正揭发了联盟的症结。卽是说,聊盟之所以挫败,其根本原因是联盟非但不 能容纳各种族有代表性的才智之士,且力加排拒,因此联盟以上层才俊协调种族关系的功能全然失落 聊盟失却了之所以存在的理由。

【注释】

注0T•使联盟在国会中少于三分之二议席是反对燕参加竞选的H标和口号,因为没有任何反对熟有实力打败联盟取而代 之。 •

注。二••李光耀在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廿二日星国会提宪法修正案讲演中指出的。见南洋商报,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廿三日。

注0三:一九六五年五月三日,李氏以人行气秘由长身份,受人行黛中央政治局逆请,在孩柴总部以骂来西亚是属于什 么人的马来西亚」为题,公开演讲。他在演严指出,马来人和华人、印度人都是马来亚的移民,眞正的土著如今 都退入深山密林之中。华人占全马人口百分之四十二,马来人占百分之卅九,印度人占百分之十,土著占百分之 六点七。因此,李氏强调祇有马来西亚公民才是眞正的主人翁 > 而不是属于某一秘族。道篇演说,不啻是否定一 向以马来人为马来亚原住民的理论,当然引起马来人的强烈反感。

李氏参加在印度孟买搴行的亚洲社会主义者大会(后顺道访束南亚各国),于五月廿一日晚返星。在其后强绩几 日中,他发表一系列的措辞强硬的淡话。他表示必须「现在」就要决定是否建立一个多元种族的马来西亚,否则 的话可以「采用一种办法使马来西亚联合邦分成两部份,一个是属于要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另一个属于不要 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这两个部份成为一个邦联或者是联合邦,而互相合作。」 见:丄英倚泉:「星马龃踮几时休」,新生报(台北),民五十四年五月卅日。

2华侨日报(香港)一九六五年五月十三日。

3华侨日报(香港)一九六五年五月吋七日。

注。四:五月廿五日新加坡副总理及人行气主席杜进才博士在记者会透雳有关组织 荐来西亚人民团结总机构」(Malay: sian solidarity CQnvenc+ion )问题,他解释:

第一,道团结总机构不是联盟所指的「反对热联合阵线」,而是所有支持马来西亚的人民携手相聚。如反对马来 西亚的政黙如社阵及泛回藏都不包括在此机构中。

第二,团总与选搴无明,且接受巫语为国语,不反对宪法,不攻击现行的马来人特殊保护措施。 第三,团总以泛马性为基础,不仅包括星马入民,也包容沙觞越和沙巴人民在内。

第四,成立团总的目的是将信仰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思想相同的集中在一起,以阻止种族主义作不受拘束的滋 长蔓延,终使马来西亚分崩离折。

团总决定在六月六日在星举行第一次群众大会。参加者有新加坡的人行无,马来亚的人民进步党,联合民主党, 沙胜越的人民联合鱼及巫华逹柴(Machinda )这些党主要成员及领専人多为华人。

第三章 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二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三O 注0五:李光统在马来西亚国会(一九六四年大选后第二届会议,五月廿五日开幕)中,对联盟(巫统)议员马哈蒂瞥生 (Dr・ MahaUiir )提议感谢国家元首训词的动议提出修正案。他要求在对元首演词表示感激之后,挿上下面一 段话:「但下议院感到遗憾的,陛下演词中并未重新向全国人民保证马来西亚将进行民主宪法以及朝向『马来西 亚人的马来西亚』之目标,继绩前进,相反的,陛下的演词反而増加对于联盟政府之意图,以及当他对者丧失大 多数人支持之局势时,将采取的措施的疑虑。」李光耀的修正案使人行党在国会中明白的表明它的反对党的地位。 此修正案于六月三日在国会中以一百零八票反对,十四票赞成,九票弃权被否决。李光选和人行柴在几个月内, 剑及履及地对联叫发动致命性攻击,其气势之猛可谓空前,犹如过江之强饱,欲与联盟决一雌雄。 见英倚泉:局来西亚国会中的一幕」香港时报,民五十四年六月十四日。 注0六:Vasil - ££• cir . pp, 11—12,页十一 I十二。

注0七:巫统的极啪派智月中旬的党大会中策动通过促请政府逮捕李光耀的决议,及在一九六七年全面康除英文小学, 宣布英马协防协议是暂时性协议,以及促诮政府若手组成回敎国协(commonwealth of Muslim)等种族色彩 浓厚的决议。他们甚至公然谴责巫统主席拉曼对李光耀态度过份软弱,表示拉曼在写内的地位并非不可摇动的。 注。八:拉髭、陈修信及一些联盟要员,他们在一些谈话中承认联盟也是奉行尾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原则,但怕引起 种族情緖,特别是马来人的不满,主张把有关种族间敏感问题放在政治领导人的会议桌上处理。例如在争取华文 地位运动中,马华的联络总长曾崇文一再强调在这些问题上祇可「智取」不可「力争」就是这个道理,在这场政 治大论战争中,联,几乎没话可讲。巫统属马来人政宏,对熟内极端派祇有用安抚手段不便公开与之争论。 参见 3 J・Norman Parmer. -Malaysia 1965 : Challenging Che Terms of 1957 - ASIAN SURVEY. Feb) 1966 - No・2 - PP 114

R・ s, Milne- --Singapore 】s EX1C+From Malaysia j The Consequences of Atnbiguic+y - ASIAN SURVEY, Mar. 1966 9 vol. VI" No. 3 • PP. 184 注。九:评湍家对星马分治视为惊而不异的必然发展,惊其发展如此快速隐秘及果断,但都 呆异」星马终不能久合。

注一 0:同注六书,页十四。

注一一 ••参见本论文第一 一韦第三节。

注二一•• Margaret, Roff」The PoLibics of Language in Malaya盘-ASIAN SURVgx.- May 1967、

No・ 5 - p・ 324

注一三••荐来•西亚华人争取华文地位问题的综合分析」,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三组编印,民五十五年十一月廿五日 页十二I十九。

注一四••南洋商报(新加坡),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廿三日。

注一五:同注六书,页十五。

注一六:关于印度尼西亚九卅政变的经过及发展,请参阅:

Clarence w・Hall :印度尼西亚的黑夜与曙光,收于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号朝者文摘」中文版,贞七十五— 一四三。 注一七:英倚泉:「李光寰星加坡前途」,见中央日报(航空版)民五十五年七月一日O

注一八••同前注。

李光炉淡话,全文见,谓第三中国,节直胡说八道」,收于钏加坡之路」,页二四三—二五三。 注一九:三木:「巫统政治抗衡情势分析」,见「人报」(马来西亚)一九七三年七月一日。 . 注二olary F・ Somers Heed昌=peks and se overseas gi&s」Tg Malaysian pispus ASIAN SURVEY , May 1966 -vol. VI No・ 5 ・ pp. 286 注二一 ••杨建成:「中共积极策动马共再度武装叛乱之眞象」,「中共硏究」(台北)第十四卷三期。

注一一二••同前注。

注二三:Ralmam 曰 Milne,启” clc. pp, 204

注二四••同前书。 注二五:同注六书,页十六—廿。

注一

六:同前注。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三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三二

注二七:同注六杏,页廿九—卅五。

注二八••同前注。

注二九••同前注。

注三0:同前注。

注三一:同前注。

注三二:陈志勤医生被称为设对党先生」(Mr・ opposition)他在每次大选都以削减联盟三分之二票为号召。 注- 二 =.•马币贬値对低收入的工农民家有较大影响,故不论华巫两种族都有被害者和获益者。一九六七年劳工党因此在槟 城掀起示威罢市,引起种族冲突。在马来西亚华巫两族发展出一种成见;当在任何一族觉得吃亏时候,则必然联 想到另一族必得到好处。 ; > 注三四••同注六书,页廿六.°

注三五:「暴力夺权的道路」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八日政府白皮香,第六十一段至六十五段。

注三六:一九六九年三月十八日、廿日、廿二日,敦拉萨副首相在报上指责菲律实欲侵沙巴。

Bernard K・Gordon他指出,菲律宾在一九六二年发起沙巴主权争论,也是为了表示「族主义」姿态及其历 史渊源,以摆脱其为美国的园洲分部」(Asian Branch )的「丑名」。

Brenard K, Gordon.*•Th. Demgsions of Conflict, in Sou seas t, Asia. pp・ 21 注三七:东姑阿都拉曼:「五一三前后」,页卅一。

注三八:Nancy L・ snider” Race~ Lei-tmosf of -he Malayan Election Drama, ~ in ASIAN SURVEY

Dec. 1970 - vol,X” No. 12 • pp・ 1077

注三九••同注六书,页廿五。

注四O:同注六书,页四十六。

注四一:同注廿二书,页二。四。

注四二••同注六书,页卅八—四十。

注四三••同前注。

注四四••同注六书,页九。

注四五••同注六书,页四十二。

注四六••同注六书,页四十八。

注四七••西方学者指出民政宏在大选中走非种族路线,其推出的三位马来籍国会议员候选人及二位马来听议员候选人亜茧 选。在所获的选票中有不少^一^马来人,故称民政燕为首次成功的非种族主义政党。但是,执政察不鼓励此种发 展,则无法发扬光大下去。

注四八••拉布萨卡君在一九六七年二月间在吉隆坡调査访问五百卅八户人家,在槟城调査访问五百户人家,这是首次由学 者在大马地区从事种族开系调査硏究。

Alvin Rabushka: Race and politics in Urban Malaya. Hoover Inscibuct-ion Press ■ 1973 -pp・ 68, 69

注四九:同前香,页九十四。 注五O:同注六书,页五。

第三章合法政治竞争之过程

二三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三四

第四章「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 一九五九年马来亚联合爰交部长,斯普生,在出席联合国会议中表示:「马来亚由殖民地浊 立建国,在整个过程中,华巫印三大种族之间没有流过一滴血没有发生过一次冲突,同时以最理性最 自制的态度和手段,从英帝国获得和平而有秩序的独立」。敦伊斯迈正告世界各国,马来亚愿意提供 这方面的经验。(注一)

十年之后这个以种族关系和平融洽为自豪的多元种族国家,终于爆发了震惊世界的「五一三」 种族流血冲突事件。人们都惊讶此事件为何突然发生,为何竟发生在马来西亚。在事件发生时,许多 驻吉隆坡的外国记者及通讯具纷纷对外发出「马来人军警暴徒如何烧杀'抢刼、强奸华人」的报导。 大马政府终以禁止记者采访驱逐记者出境的手段来管制这些不利的新闻电讯。

当时大马总理拉曼,把「五一三」事件解释成共产党徒所敎唆促成的暴乱事件,但是,却没有举 出具体事实来左证他的看法。 , 名记者嘉兹•亚力山大(Gamh Alexander )是亲身目睹事件发生经过的西方记者之一在他一 九七三年出版「隐形的中国」(The Invisible chs-a )之书中,很明确地指出 「五二一一」事•件是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一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三六 执政党巫统内极端份子所蓄意制造的流血事件。(注二)他的证据是: 一、在五月四日,政府突然对无线电台及电视台工作人员颁发戒严通行证,表示政府预先知道会羣 乱发生。

一一、政府在事件后对西方记者展出所掳获「共党暴徒所使用的武器」,其中没有任何枪枝,祇有刀子 和土制炸弹。一位记者讥之为:「唱北京戏用的道具」。

三、 北平的新华社迟至八月九日始报导此事件经过,可见共党份子也为此突发事件搞迷糊了。敦伊斯 迈内政部长事后说:「这次事件我们让共党份子吓了一跳」。(参阅二六九页注三十四)

四、 吉隆坡的南洋商报记者(Tan Yok Swee )对云说:「如果这是一件种芦突事件,为什么 这样快就能停止下来,而没有蔓延到其他地区4在吉隆坡市区内冲杀的马来人并不是本地居民,是外 地来的。在市区内华人和马来人在事件中互相掩护救援」。在雪兰莪州长拿督哈伦官邸对街事后找出 成百枝削尖的竹支木棒,这是进袭市区马来人所剩余的武器。

五、 在十月份全国行动理事会报告书「五一三悲剧」中,也没法指出华人如何挑起此事件的具体事实, 祇是说华人在游行队伍中以难入耳的话骂马来人而已。

六、 流血事件在两周内就平息下来,而宪制在二十一个月之后始恢复,在这段期间,巫统内部政潮起 伏,而华巫种族间并无冲突的迹象。由此可见,「五一三」事件是巫统内部派系鬪争的一件政治事故。 并非一般所了解的种族事件。

经过细心硏究观察之后,笔者以为嘉兹的论点大致上是正确的。简而言之,尸「五二二」事件是马 来人敎训华人政治事件。因为华人的政治力量已经经由合法途径在国会民主制度中,威胁到马来人的 政治特殊卷。华巫印联盟的政党联盟形式‘已经无法确保马来人的政治特权篇以,马来人极端份 子不惜以暴力行为来否定现存宪制要求建立另-种新的而能确保马来人政治特殊地位的制度。 一九七一年的宪法修正案及国民阵线的组成,就是马来人所设想的新政治制度的一种实现。 本章分成四节,在第一、二节中,我们分别讨论「五二二」事件对马来人社会及华人社会产生怎 样的刺激和反应。第三节叙述和分析「国民阵线」组成的经过及意义。第四节中,我们分析一九七四 年全国大选的经过和结果,来求证在实际上新的宪制是怎样安排和分配马来人及华人在政治上的力量, 以说明「五一三」事件后,大马宪制产生了多大的变化。第五节中,我们分析-九七八年全国大选经 过和结琴以说明经过九年宪制改革之后,华巫政治关系发展到怎样的一个新均衡点。我们可以从此 新均衡点来对当前的华巫关系加以评估。

〔注释〕

注-••林东:联合邦宪制谈判的经过,页十。

注A-2当咅r _ The Invisible chE. Macmillan c。.、N・ Y・ 1973 • pp・ 96,118

第四章 「五二一一」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三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三八 第一节 「五一三」事件与巫统极端派的崛起 一九六九年五月十一日国会及州议会大选成绩揭晓。吉隆坡四个国会议员选区都分别落在民行党 的吴福源、罗宝根、及民政党的陈志勤、杨德才四人之手。同时,首都所在地雪兰莪州议会的二十八 个议席,联盟只得十四席,其余十四席为反对党所得,其中民行党得九席、民政党得四席、独立人士 得一席。(注一)

五月十一曰及十二日,民行党和民政党举行了喧噪而充满种族挑衅性和威胁性的胜利大游行,继 以无数的分支小型游行。在吉隆坡市区内组成摩托车队、汽车队、卡车队浩浩荡荡到处示威 行至马 来人聚集处、警察局、监狱、土著学院、甚至州长官邸,用马来语大喊大叫,「巫人去死,山番们回 到森林中去!」「马来人回甘榜(乡村)去!」「马来人现在失势了 !」及「吉隆坡现在是属于华人 的」。等侮辱性口号。(注二)

V 巫统方面若干极端份子因见反对党连续游行,华人过监张,曾疋在雪明长薯哈伦(Dafuk Bar* Idris)官邸商讨对策,并从各地邀集巫统党员及巫统靑年团团员近千人到吉隆坡来,决定于 五月十三日下午七时携带刀矛等武器往吉隆坡市区游行示威,如遇反对党干扰则以武力对付。十三日 下午五时许,反对党游行眞伍又到官邸前叫骂,当时官邸内聚集之巫人卽冲出与游行队伍展开打图,

于盖成了空前的华巫种族就血大冲突。史称「五一三」事件。(注三)

此次事件是由华人挑紧而马来人蓄意以暴力对付,故当「武图」展开后,华人都措手不及遭到严 重的伤亡。当晚七时四十五分政府宣布实施全日廿四小时戒严令,派出军警鎭压,但因马来兵团系以 马来士兵组成,偏袒并放纵马来人殴杀华人,且参加抢刼及屠杀华人行动。五月十三日至二十一日一 星期内,马来人暴徒在吉隆坡地区到处纵火屠杀,无法无天,致使华人死伤惨重,房屋及财物损失亦 无法估计。(注四)

- 五月十五日最高元首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设立了 一个「国家行动理事会」(National operaro-nal Council『分成中央、州、县级「行动理事会」,总揽军政大权,接管政府,冻结各 级议会,一切以行动理事会命令行之。中央之「国家行动理书」由副总萨任主任委员,陈修信、 善班丹(印人)(v・T・sambanafan ),及四位军警及公共事务政府首长组成,其中一名华人、 一名印人、七名马来人。(注五)

』 五一三种族流血冲突事件在一个月内完全控制下来,社会秩序逐渐恢复,华巫之间虽然余怨未了, 但总还能相安无事。而在联盟的主干巫统内部因「五-三」事件使长期以来新旧两派的夺权鬪争表面 化公开化。以拉曼的说法,这是:「建立此党和协助我国独立之一派(卽旧派)与新派极端份子的权 力图争」。(注六)明确地说,旧派主张多元种族的政治,以为马来西亚必须由多元种族的政府始能 顺利推行政令•,而新派主张单元种族主义,以为马来西亚必须亶纯马来人政府实施种族专政,这样马 弟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三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四O 来人始可保持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巫统当权的保守派为了对付内部权力鬪争压制嚣张的极端份子,故 遅迟不解除「紧急状态」利用全国理事会及紧急法令压制极端份子,同时努力调整阵容修正领导路线 以适应新情势。(注七)

•以巫统中央执行委员马哈迪医生为首的极端派的领导阶层有八位核心人物,号称「皇家马来西亚 八虎」。他们是••施帑(InChe sgu),系前任新闻广播部长,六九年大选为泛回党击败,无法入 阁,现改任巫统秘书长;赛査花阿仑(Syed Ja〉afar Albar )曾任巫统秘书长,前柔佛州务大州; 端赛纳昔(Tuan Syed Nasir bfnlsma二),前国家语文局长,一九六七年因语文问题,主张过份 激烈为东姑革除其巫统中委职声一九六八年巫统全国大会他又当选中委;加沙里沙菲(Tan Sri Mohammed Ghazali旨shafr-九六九年内阁,外交部常任秘书;耶谷(Dat:。Abdul Rahman Y'akob) 一九六九年内阁敎育部长;雪兰莪州务大臣哈伦;雅沙里爪夷(Tuan Haji Mohamed Ghazal一 bin Ha= Jawf )。他们利用一九六九年大选及「五一三」事件造成的新情势,联合其他巫 统极端份子,发动巫统靑年团团员,马来亚大学、回敎学院、土著工艺学院的马来学生集中全力攻击 拉曼,他们到处散发攻击拉曼的文件,游行示威,甚至当众辱侮拉曼。(注八) 马哈迪医生是巫统领导阶层中思想敏锐的理论家,他在六月十七日以公开信要求拉曼「由总理和 巫统主席的名位下退职下来,去领取养老金了」。他指出:「阁下常常『妥协』,履行华人所需求的 事务。以致引起巫人极大的愤慨」。华人也认为阁下与政府是懦夫和弱者,可以随意推踢。」,

「阁下祇想做享乐的总理,不管人民如何的苦痛,卽使是在紧急状态下,阁下仍旧与其华人朋友沉迷 于玩扑克牌。……」他并且威胁说.•「如果政府开始对三军失去控制……文人政府势必向军人屈服。 阁下是享乐总理,卽使是继任下去,也将不会感到什么乐趣的」。(注九) 七月十二日巫统中央委员会开会通过革除马哈迪中执委职务,当日并有巫统高级党员,包括国会 两院议员、州议员、州务大臣及内阁部长等约一百人组成代表团竭见拉曼总理,并呈五点备忘录,表 示支持拉曼为维护巫统的完整和团结所作的任何努力,并表示全力支持拉曼政权治理国家。但是,要 求拉曼辞官的呼声愈来愈高,学生、军队都画卷入了这场权力鬪争。(注一。) 拉曼是华人心目中最受爱戴的国家的领导人,他能体谅华人的处境也能照顾华人利益。如果他一 旦惊引退必会引起•华人社会不安和猜疑。敦伊斯迈医生甚至公开警告说,如果拉曼下野可能再 度导致种族暴乱。而攻举拉曼的巫统份子则举出他曾参加华人有烤乳猪的筵席和华人关系太密等口实 而证明他出卖马来人利益,不配担任马来人领导人。(注一一)

拉曼本人在当时并无告退的打算,他在七月间出版一本「五一三前后」回忆录,向国人解释其政 治立场和对「五一三」事件的看法,且发起组织「全国亲善委员会」,自任主席。亲自前赴各州奔走 寻求弥缝因冲突所造成种族关系的裂痕。(注一二)

到了九月份,巫统旧派似乎达成了协议向极端派让步放弃了在联盟时代拉曼倡导「马来西亚『基 本上』是马来人的国家」的政治原则,进而认定「马来西亚『就是』马来人的国家」的原则。(注一 第四章 「五二一一」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四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讨 二四二

三)以适应新情势。十月九日全国行动理事会发表报告书,详述「五一三悲剧」的来龙去脉及将来应 对的方案。此报告书的内容是根据「马来西亚『就是』马来人国家」的立场,来指责非马来人这些外 来移民,如何不守本份,如何不肯向马来政治权威及文化效忠和认同,以致于引发马来人的猜忌造成 种族冲突的悲剧,最后主张把宪法中有关种族关系及马来人特权条文视为「已被深切及坚决电的条 文」,不准加以任何质疑•,并主张以这些条文作基础恢复民主宪政。

一九七0年八月卅日独立纪念日前夕,拉曼总理黯然神伤地宣布,决定于九月廿一日辞职下野, 结束其十五年总理生涯。总理迭由其继艾裹萨副总理继任。促使拉曼辞职的因素很多,而直接迫 使他无法继任的理由是他的侄子吉打苏丹被统治者会议选为新任的最高统治者,按风俗习惯他不能向 自己侄子行属臣的礼仪,故祇有引退。这表示说统治者会议也认为应早日促使拉曼下野,以便结束联 盟时代,展开另一个新纪元。(注一四)

在拉曼宣布下野的同时,最高元首在独立纪念日颁布了「国家原则」(Rukunegara ),其全文 如下•,(注-五)

「马来西覇致力于

促成(8 achieve)它全体种族间的更大团结:

维护民主生活方式;

创立一个公平社会,在此社会内,国家财富公正地(Equir+ably )分享。

确保国内丰富和不同的文化传统,获得宽大的对待; 建立一个取向于(To be oro-nred)现代科学和工艺的进步社会; 兹遵照以下原则的指示,来达致以上的目标: 信奉上苍; 忠于君国; 维护宪法; 尊崇法治; 培养德行。」 这个「国家原则」和印度尼西亚的「建国五原则」(pantja s=a )是形似实则不同的;(注一六)印 尼「建国五原则」是一种建国的哲学基础,而大马颁布的「国家原则」是国民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规 定和指定所有公民可以自由交换意见的范围,以实现我们所愿望和所理想的马来西亚」。(注一七)RF kun 一词是取自回敎中「五大基石」(Five P三ars of I巴am)有种「戒律」「规范」的意味。

Negara是国家的意思,两字合并起来和中国人常说的「国之四维」的意义相当。

对极端的马来民族主义份子而言,「国家原则」限制他们不可踰越大马现存的君主立宪的国会民 主制度的范围,绝对不能主张废君主倡共和。(注一八)对华人和印度人而言,此「国家原则」强调 宪法中有关君主立宪制度及马来人特殊地位条文是绝不可侵犯的。换句话说,「国家原则」很坚决含 第四芝 「五一三」审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四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四四 蓄地肯定了「马来西亚『就是』马来人的国家」的政治原则。(注一九」 巫统实行「马来西亚『就是』马来人的国家」一面倒亲马来人的政治立场,「独立之父」折衷派 代表人物拉曼终被迫下野。这两件政治事件象征着华巫关系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誓与拉曼共存亡的 马华也面临被巫统「抛弃」的命运。马华与巫统一段为期十八年(一九五二-----一九七O)的「权宜 性结合」卽将宣告离散,联盟时代正式结束。

一九七一年元月十六日,距离巫统第廿二届代表大会仅七天,餐理惊生在一项集会中对 两百名政府官员说:「如果马华公会及印度国大党两个联盟伙伴,继续不生不死的话,巫统最好和他 们拆伙」。(注二0)

这句「不生不死」的评语公开之后,马华和国大党都表示非常愤慨,陈修信发表文告加以驳斥。 马华历年在联盟中委曲求全低声下气追随巫统领导,如今竟被抛弃,眞是哑吧吃黄莲有口难言。(注 二一)此事件也震憾了华人社会,马来人种族主义面目完全展露出来了。华人社会团结自救是唯一可 行之道。

籍此时喙公开声言欲抛弃马华,是一项为巫统代表大会铺路的政策性的伏笔,表示在本 届代表大会拉曼任满巫统主席宣告下野之徳巫统将不再受马华及国大党维持旧羸堡制巫统将 独行其是。

在巫统大会中,极端派巫统代表们高唱要以「新秩序」取代「旧秩序」,欲变法图强。在代表大

会改选中央领导层,「新秩序」派获胜,控制大局,巫统主席及副主席阵容是:(注二二) 主席.•敦拉萨,内阁总理兼国防部长、外交部长。 署理主席:敦伊斯迈,内阁副总理兼内政部长。

副主席.•拿督赛纳惜,曾任国家语文局长,曾被前拉曼总理开除党籍。 副主席:丹斯里萨顿(Tan Sri Jaji Sardon bin Haji Jub一r ),卫生部长。 副主席:拿督哈偷雪兰莪州务大臣,巫统靑年团团长。

副主席.•丹斯里花蒂玛(Tan Sri FaHmah binc.Haji Abdul Majid),社会福利部长,巫 统妇女组主任。

我们以华巫种芦系的角度来观察巫统领导人的新阵瓷可以发现这六位领导人其中四位是和华 人社会发生过正面冲突的。第一位是拉萨‘在一九五六年敎育部长内发表著名的国民敎育改革报告书 (拉萨报告书)‘主张约束华文敎育使其纳入国民敎育体制之内‘因此引发了华人社会争取华文敎育 合法地位的运动。他是拉曼内阁中全国农村发展事务的主要负责人。一九六九年大选期中‘拉曼宣布 拉萨为其总理继承人‘因而引起华人社会的不安。由此可知华人社会对他的观感和印像。他是一位木 讷寡言实事求是的干练行政专家。因此‘他在一九六七年十月十三日巫统二十届大会中曾莳接「当 答复极端派说..「我们早已考虑了很久。在这个国家‘要由一个种族来组织政府是办不到的。 ...(注二三)」他虽然有排华倾向‘但能务实求全‘他的出任主席是巫统新旧两派折衷的结果。第二 第四章 「五一三」邪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四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讨 二四六 位是伊斯迈,他自一九五五年起在政府担任外交及内政方面重要职务,一九六七年六月因政见不合, 突然宣布退出政坛,辞去一切政府要职,保留巫统党员资格。(注二四)「五二一一」事件后,被传召 出任内政部长,兼任国家行动理事会委员。他上任后宣布实施雇用限制法令,凡无公民身份者,今后 均应申请工作准证始得工作。(注二五)-九六九年十二月,他又宣布:「政府认为依据宪法卅条规 定获得公民权证书的公民是无效的,凡持此项证书人士 (约廿七万人多为华人)须依法重新申请公民 证书」。这两项措施使得华人社会人心惶惶不知所措。他主张「民主宪政已宣告死亡」,马来西亚将 以国家行动理事会方式统治下去,但后来改变初衷。(注二六)他是拉萨的指定继承人,但于一九七 三年八月二日病逝。第三位是赛纳惜,他是「国语行动阵线」创始人,国家语文局长,主张敎育媒介 语,官方语言全部使用马来文,英文也要在一九六七年九月起停止使用。他曾公开指责财政部长陈修 信之政治秘书吕鸿元在办公室室门口名牌上加注华文于马来文与英文之间的做法是「不尊敬国语及反 对马来文为本邦国语的一种举动」。(注二七)其狂傲如此。第四位是哈伦,「五-三」事件的罪魁 祸首,是巫统主张以暴力对付华人社会的少数领导人之一。(注二八)伊斯迈死后,他以巫靑团团长 的身份坐上巫统第二把交椅,以拉萨继承人自居。拉萨在自知病危往伦敦就医之前(一九七五年十一 月廿五日)以十六项贪污罪名控告哈伦促使其结束政治生涯。(注二九)一九七六年元月十四日拉萨 病逝伦敦。由副总理胡申翁(Daruk Hussein Onn )继位。(注三。)由此观之,巫统的新领导班 底可以说完全为亲马来人的政治领导人所掌握。极端派(新派)成了政治主流。

从以上的描述,我们可作下列的结论:

一、 自从一九六五年印度尼西亚「九卅」政变失败之后,亲中共派的印度尼西亚领导人全部失势,次年印度尼西亚与马来 西亚在泰国解旋下复交。大马华巫关系也因此产生很大的变化。马来人极端份子因而嚣张起来,以为 有印度尼西亚老大哥撑腰,可以放手对付华人。此时新加坡已被迫脱离大马,华人社会顿失领导中心。因新 加坡的分治,使华巫种族比例产生变化,华人屈居巫人之下,以上三种因素使华人在政治上陷于空前 劣势地位。华人社会上迷戚着一种悲观气氛,怕印度尼西亚大马合并威胁到华人生存。

二、 马来人极端份子,于一九六四年在新加坡制造种族冲突事件打击李光耀人行党在马来人小区名望 和影响力之后,一九六七年利用劳工党在槟城罢市罢工活动再度引起华巫互殴互杀事件。两次事件证 明马来靑年和学生都很支持极端派的新作风,极端派觉得以暴力行动对付华人的方式是鼓舞马来人士 气,促使马来人画结的最佳方式(「五一三」事件可以说是由巫统极端份子,蓄意以暴力行动对付因 选举胜利得意忘形的华人,而演变出的种族流血冲突事件。马来人有备而来,华人因聚居都市及毫无 戒心,因而伤亡惨重。(注三一),)

三、 从理论上而言,采取暴力行动对付华人确实是催促马来人社会现代化的最有效策略之一。

马哈迪医生在他的著作:「马来人的困境」(The Malay Dilemma) Asia Pacific press》 ss-gapor?1970・)中指出,根据遗传学和进化论的优生原理,马来人社会通行的亲属通婚习惯, 使得马来人资质退化。所以,如果马来人不从改变其现存社会及政治结构着手,不管马来人怎样设法 第四成 「五一三」审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四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四八 自救,他们将对环境失去控制,终将失去自己国土。(注三二)李亦园敎授在他的「东南亚诸国现代 化的若干问题」乙文中说:「马来人虽多信奉较晚近传入的回敎,但生活方式上仍然保存其原始马来 文化传统。他们不善竞争,不重视创业和犯难的精神,不以物质的享受为惠 而以追求精神的享受为 乐,声色之娱为他们最喜爱的」、「马来人基本社会结构原则是双系的(b三富ral ),在这种双系 社会中缺乏较大、较固定的社群如大家族、亲族群或氏族等可作初期资本聚集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注 三三)

(在大马社会经济、敎育及文化范围畴内,华人社会可归于旣得利益阶层。马来人社会则划于非旣 得利益阶层。而就整个社会结构而言,现存的大马社会是由殖民地社会和平缓慢演进而来的,基本上 少有大的变革。(注.三四)是一种没有蒙受近代社会革命运动洗礼旣成的(esrabxshed )传统且保 守的社会。因此,在此种社会结构之中,非旣得利益的马来人社会永远不是享有旣得利益的华人社会 的对手,所以,祇要此种社会结构保持下去,马来人没有指望翻身作眞正的主人3 (注三五) 基于以上理论,从马来人的立场来看,联盟所实行的「妥协」政策,在实际效果上是根本出卖了 马来人利益。马来人岂能靠华人所施舍的剩饭残羹来壮大自己.6因此,马来人社会政治领导阶层都一 致同意,应着手改变整个社会结构来改善马来人的境遇。暴力行动代表一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 在这种决心的鼓舞下,始能推动社会的变革。因此,诉诸暴力行动的心理倾向成了马来人社会一九六 。年代末期以来的思想潮流。(注三六)

四、在这段时期,种族情緖几乎侵占了每一个马来人的心灵,-切善恶是非都以血缘为鉴别标准,例 如在拉曼和马哈迪公开论战言辞中,互相指称因对方是暹选人后裔或巴基斯坦人后裔而没有资格代表 马来人。种族血统决定了 一切。在这种种族情飨昂的情景下,极端份子的主张言论当然易受到群众 热烈反应和支持。种族主义几乎汇成一股不可御的洪流。

0爰电承内阁总理及巫统主席,最高元首宣布「国家原则」,对马来人极端份子而言,是约制他 们行为的一种措施,不让种族主义过份嚣张及无限度地8延下去,使国家导向玉石俱焚的养结局。 对华人而言,则是明确地指出,他们是外来移民,必须在「国家原则」的指引下向这个马来人国家效 忠认同,别无选择余逸。

【注释】

注。一:兰来西亚种族冲突的剖析」,中央委贝会第三组编印,民五十八年十一月,页十七。 注o二:「五一三悲剧」,全国行动理审会报吿书,一九六九年十月九日,吉隆坡,页廿八—卅六。

注。三••同注一洛,页十七。

注。四••同注一书,页十八。

注0五:同注一书,页十九—廿。

-Malaysia^ ‘ Asian Yearbook 1970 -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PP188

注。六:拉焚:「五一三前后」,页一。八。

注 O 七:Syed Hussein AEasLThe politics of coal if ion in Malaysia"・ current His 百-Dec.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四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五O

1972 ・ pp・ 271 注。八:同注-@,页廿九。 注0九:同注-书,页五五I五七0 注一 0:同注-书,页卅。 注一-:同注七书,页二七二。 注一二••同注六书,页廿五。 注一三:骂来西亚基本上是马来人的国家」,见拉曼着:「五二一一前后」,页一 一七。

但在全国行动理事会报吿书「五一三悲剧」中则不再采取此立场,主张马来西亚是马来人的国家。比较此两本书, 可看出巫统政治立场在此三个月内的大转变。

注一四:同注七书,页二七三。

注一五:著者参照大马政府出版的英文及华文译文的「国家原则」。两种释文互有出入之处,在英文译文中第一句是: 骂来西亚,致力于—」而华文译文在前冠上「我们的国家」字样。在第二句中,英文译文为「All Sr peo‘ pies」,而华文译文为「全体人民」。按英文的「peoples」较妥切的译文应为「民族」或「种族」。本文系 参照华英译文斟酌译出。

华文译文来自:「国家建设和价値的危机」,吉隆坡,一九七一,页十I十一。

英文译文来自:

Information Malaysia 197S976 - pp・143・144 注一六••印度尼西亚建国五原则是:民族主义、国际主义、议会制原理,安乐原理、信神原理。

见马树礼编着••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史,海外出版社,民五十五年十月再版,页八九—九一。

注一七:特别任务部长兼新囲部长丹斯里加沙里沙非于一九七一年三月廿三日在国会上议院辩论最高元首御词致词,马政 府以-面家栋梁」为题印小册子出版,页六。

注一八:拉斐在「五二一一前后」有「民主乎?共和乎?」一节(页一二O)指出极端派马来人要废君主而建立一个共和关

笔者以为养的君宪建是阻止大马和印度尼西亚合并的内在理由之一。一旦大马废君主女共和,则是马印合并之日。 注一九••在「国家原则」的文字中,価然不堤看出迄柿倾向。但仔细腰会这五项原则,则可发现id些原则是限禁非马来人 侵犯马来人政治上特殊地位血设计的。

注二0:「马来四亚政情硏析」,中央委口会第三组编印,民六十年六月,页二0。

注一二:同前*。

注二二:同注二O洱,页廿四。

注二三••敦阿都•拉昔克条:

见宋哲美主编,「星马人物志」第一集,一九六九年四月出版,香港,页二五二—二五三。

注二四:敦伊斯遇医生条:

弟未哲美主编:「星马人物志」笫二乎一九七二年五月出版,香港,页•-二八。

注二71::同注一沔,页廿五。

注二六:Leo AT bang" --New Direcc+ions in Malays ip=‘ southeast, Asian Affairs 1975 > I nsc+ic+uc+a of souc+hea 氏 Asian sc+udss- 1925 - Singapore- pp・ 88

注二七:厨来西亚华人争取华人地位问题的综合分析」页廿四。

注二八:「五一三」事件主谋者是加沙里。鬟纳昔及赛査花阿巴等人,哈伦祇系策剧者之一。

见注廿二a,页卄五。

注二九:「南洋商报」,(马来西亚)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廿五日。

注三0: --Malaysia/S Leadership crisis)" . Far Eastern Review. Jan,22 1976 • pp, 6 注三一:拉受在「五一三前后」把「五一三事件」指为共党份子是此事件主谋,并引述苏联出版(一九六九年六月十三日) 命时代」的说法为根摭,把祸嫁到中共及马共身上赁一五八)经著者多方査证和硏究,「五一三事件」是种 族冲突事件,是由马来人极端份子蓄意发起的。中共支持的马共在泰马边境一九六八年起发动了伏击战,也派人 涪入马国摘工运和学述,但是,马共计划在一九七。年之后全面掀起暴既,其夺权的时间表是一九七五年。从此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五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五二 角度观察,马来极端份子企图在马共准备没成熟之前,利用种族主义予以迎头痛击。在「五一三」事件之后,马 国军警利用改急状态」矗扫荡「华人社会」的不安份份子,包括左、右、黑三种份子。 参见••杨建成:「中共积极策动马共再度武装叛乱之眞象」。

注三二:张文蔚:「东南亚华侨现势」,收于张着圣人社会与东南亚诸国之政污发展」,台湾商务,民六十一年七月初 版,页一 A五—一八六。

注三三••李亦园:「东南亚诸国现代化的若干问题」,收于李着「文化与行为」,台北商务,民五十五年,页一 O四—一 。八。

注三四••印度尼西亚人时常因马来西亚没有务轰烈烈革命建国,而嘲笑大马的马来人Harrd J・Benda敎授在w・R・RgL慎 Origins of Malay NamonalislBKuala Eumpur • u, of Malaya press、1967 的序言中指出,马来西亚 马来人社会变迁速率比印度尼西亚的马来人社会变迁速率慢,其理由是••第一、现代化的浪潮冲击到马来亚,华人社会 及印度人社会首当其冲,马来人社会则在上述两社会缓冲作用下,祇感到一点荡漾余波了。第二、英国政府一贯 政策是黑马来人社含传统秩序力虽,行其间接统治,故马来人社会变迁速率更缓慢下来。如以印度尼西亚马来人社会 为比较的例子,则可发现,爪哇人传统政治结构,在荷人二百年统治下荡然无存,故其社会变迁速率非常高。 注三五:在近代社会革命事例中常常发现,如果原有传统社会结构经得起革命的S撼,仍然屹立如旧的话,社会革命祇能 改变传统社会结构的名称,而实质上没有什么革命成效。旣得利益阶层换上了时麾新装仍然活跃政坛上,而非旣 得利益阶层祇能享受到点缀性的好处或口恵而实不至的利益。如印度的国会制度及代议制度并没有取代原有种性 (casg )制度,皆有统治阶级摇身一变又成为新的统治阶级。在马来西亚这种情形是存在的,故马来人主张改 变社会结构。

注三六:马来西亚人口结构中,百分之六五是廿五岁以下。故堪称年轻的社会。马来人社会的年轻人如学生、军人是极端 派群众基础。五二一一事件后,祸首拿督哈伦当选了巫统青年团团长,并且连选连任,可证明马来青年主张暴力。

第二节「五一三」事件与「华人团结运动」的兴衰 一九六九年大选成绩揭晓后,马华公会提名三十三名国会候选人祇有十三名当选,参加州议会议 员竞选的八十四名候选人,亦祇有三十名中选。以华人为基础的民行党一举获十三席国会议席,成为 国会中最大的反对党(按:髙党十二席)其他华人为主的民政党及人民进步党分别获得八席及四席国 会席位。(注一)

马华公会鉴于大选成绩过份低遛于五月十三日举行的中央工作紧急会议,决议不接受中央内阁 及州政府之职位,惟仍留在聊盟内,以保持联盟所需的多数席位,俾能续继执掌国政。并发表声明, 指出大选结果已反映出华人社会拒绝马华代表参加政府,因此,遵重民意停止参加内阁,副总理敦拉 萨卽宣布,下届内阁将没有华人阁员参加。('注二)

对马华来讲这是一次空前的打击和挫败。自一九五五年超马华领导人在内阁都有一席之地。历 年来(一九五五年——一九六九年)马华参加内阁的情形可简述如下:

一九五五年内阁:

交通部长.•李孝式(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九年他出任财政部长)。 卫生部长.•梁宇皋(在一九六0年左右他曾出任司法部长)。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五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五四

助理敎育部长••朱运兴。

一九五九年内阁:

财政部长:陈修信

劳工暨社会福利部长••翁毓麟

一九六四年内阁:

财政部长:陈修信

工商部长:林瑞安 地方政府暨房屋部长••许启谟 不管部部长:翁毓麟 在一九五五年至一九六九年之间,华人参加内阁的情形是偏重在财经及社会福利方面的职位。尤

其是陈修信从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九年连任两届财长前后达十年之久。马华要员在内阁中出任有关经 济方面部长,象征着华人社会在这个国家的经济力量和地位。如今马华因大选受挫宣布放弃入阁,对 华人社会产生相当大的刺激作用。

大选之后,随卽爆发「五一三」事件。华人社会遭到空前惨重的损失和打击。二次大战后在印度尼西亚、 缅甸当地土著排华的惨剧终于临到大马华人的身上,华巫共荣共存的理想在暴力事件中消失。政府 发表此次事件死亡人数为:马来人H-五名、印度人十三名、华人一四三名、其他十五名,共计一

九六名受伤人数是:马来人一二七名、印度人廿六名、华人二七。名、其他十六名,总计四三九名。 失踪人数是••马来人七名、华人廿五名、印度人七角 总计卅九名。(注三) 但是,根据西方记者的估计及内幕消息透露的数字是:华人死亡者八百七十余名、马来人死亡者 二百二十余人、印度人死亡者六十余人,受伤者则共有四百余人。房屋被焚烧者,在吉隆坡之商店二 十余家,乡村区木屋被烧毁者达六百余家,汽车被焚者百余辆。(注四) 应付此变局,最高元首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设立了「国家行动理事会」取代宪制政府。 陈修信为唯一被延入「国家行动理事会」的华人委俱

一九七。年元月,政府宣布设立一个全民咨询机构,称「国家协商理事会」(National consul, MUve colrnc一 1宙六十五名来自联合邦及各州政府,各党派,以及利益团体代表所组成。此理事会 负责「寻求一劳永逸的解决我们种族问题的办法,以保证类似『五二一一』悲剧不再重演」。协商理事 会在一九七。年元月至一九七一年六月之间,定期举行会鹳会议中各代表可肠述其言,但所有讨论 均不对外发表。而「全国行动理事会」对「国家觞商理事会」决议之草案,有最后的裁决权。(注五) 在这段国会停止召开,政党禁止公开活动的日子里,祇有巫统内部在进行炽烈的图争,其他政党 则静观其变。陈修信为支持拉曼对抗极端派的挑联他表示:「他的党,马华公会将与拉曼共浮沉」。 (注六)

一九七。年八月卅一日拉曼终于被迫下野,马华公会也面临严重的挑战和考验。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五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五六 早在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份,内审长宣布,拥有宪法第三十条款下发出的公民权证书者, 政府当局收回检査,如发现出生字、姓名有错误或申请手续有不妥者等情,当局可能撃或令重新申 请。而此时间语文考试水平已提10冃重新申请者,卽使证件齐备,是否可获得公民权实一大疑问。 (注七)据政府统计,有二十七万七千一百人是依宪法卅条取得公民证书,其中绝大多数为华人。经 过两年的检査及重新申请,有九万五千五百四十人重新获得公民证,十八万一千一百六十人取销原有 公民证书,成为非公民。(注八)

这公民权事件,加上「五一三」后施行「工作准证措施」(卽非公民须有工作准证始得工作), 使得华人社会人心惶惶谈虎色变。就政治上意义而论,如今大马政府竟公然以政府官员「错误」(注 九)误发公民证书为理由,要求二十七万公民重新査验重新申请公民证书,这眞是从情理法都无法自 圆其说的悖理措施,对马华公会来讲眞是奇耻大辱。因为马华公会为华人社会争取到最大的权益就是 「从宽给予公民权」。现在在十三年之肉政府贤宣布「收回査验」,而马华毫无争抗的余地,这 显示出马华多么吁预无能。

依笔者看法,工作准证及第三十条公民证书重新査验事件,是巫统派欲以给华人社会下马威,表 示拉曼时代接近尾声,巫统和马华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一九七一年元月,冨斯警众说,如果马华和国大继续不生不死的话,巫统将与之拆伙。这是拉 曼下野后,巫统领袖首次公开以狂妄严厉的口吻评击马华。

陈修信在此情景下感到无限委曲和愤怒,他发表文告及声明,表示:「我们的容忍是有限度 的..…..」。他又指出:「马华历来对种族、语文、敎育等问题,是为了国家眞正团结,而委曲求全, 却受尽了亜子质莲的无穷痛苦,亦受尽了极端份子与沙文主义的左右夹攻,如今,竟又受到来自联 盟伙伴方面的批评,指为『不生不死』,为了我们的尊严,我们就脱离联盟,而自力更生吧」。(注 一 0)

元月廿二日拉萨内阁发表一份称为「迈向全国和阶」的白皮书,提出修宪建议,禁止公开谈论敏 感问题,俾能顺利恢复民主,促进种族团结。

元月廿三日,巫统举行廿三届代表大会。

元月廿一 一日,在紧急法令下停止廿一个月的国会,首次恢复举行,敦拉萨总理提出宪法修正案。 马来人社会的意见和分歧,已经骤向一致,巫统团结马来人社会的努力已经初步见到成效。 在这一连申事件的刺激下,西马地区十一个州的华人社会领袖,在陈修信的倡导下连续举行三次 团结大会,召号华人社会放弃一已之见团结起来。陈修信率领马华公会极积参加大会,踊跃发言,令 人耳目一新。(注一一)

第一次团结大会于二月七日在吉隆坡的联邦酒店举行,参加者逾一千人•,第二次团结大会于二月 十八曰在怡保中华大会堂举行,到会者达六千人•,第三次团结大会于三月•+四日在森美兰首府芙蓉火 车董场露天举行,参加者达一万人,是「五一三」事件以来,首次在公共场合举行最热烈的民间大 第四章 「五一三」审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五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五八

集会。

陈修信在第一次大会中很沉痛地指出:「...:•马华公会过去犯了一大错误,这就是马华公会没有 花足够的精神来解释马华公会以及政府的政策,致经常被厳重的误解,而这种误解却经常被广泛的加 以宣传,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华人在本邦是第二多数的种族,但却如一盘散沙的不团结,在华人 中最少分裂成六个政箴言行都不一致.....…。华人的团结并不是为助长华人的沙文主义,也不是为着 要和马来人或其他种族对抗,而是要和他们逹到有效的合作」。

经过出席者热烈发言讨论后,大会通过六项宣言:(注一二)

「吾人深信,本邦马来西亚欲得稳定,安宁及进步,则所有人民,不论其种族源流,必须团结。 吾人坚信,马来西亚华人,必须本身团结一致,方能对巩固国家团结,作有效贡献。

吾人坚信,每一马来西亚人之平等自由权利,不受转移亦不可侵犯,此种权利超出所有政治、社 会、文化及经济之范围。

吾人坚信,必须尽一切之所能,以提高各种族未逹水平者之地位,俾本邦经济繁荣得众人与共之。 吾人更深信,每一马来西亚人之福利与安全,必须受到国家之保障。

因此,吾人保证对本邦效忠不渝,且贡献性命,保卫国家,团结一致维护宪法,并依据国家原则 之精神与其他种族合作,俾在民主公平马来西亚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及政治之进展,使人人有平 等享受之机会。」

其后举行的二次团结在形式和内容上和第一次大会相似,而地点和规模不同而已。 此次「华人团结运动」,简称「华团」运动,在规模及形式上是空前热烈,但是这种群众性的大 会祇能表达华人欲团结一致的情緖和愿望,是不可能获致具体的结论的。而且这种群情愤慨的群众大 会很容易演变成一场群众暴动。因此,政府当局对「华团」运动的发展感到非常不安,四月十七日以 散播煽动言论的罪名控告「华团」运动联络委员沈慕羽及顾兴光,并且暗中对「马华」当局施压力, 不让此种「华团」运动大会继续举办下去。四月间「华团」联络委员会曾进行申请「华团」为一个无 党派色彩的政治团体,为陈修信反对而作罢。所以蹦漩烈烈的「华团」运动就「有始无终」突然消 沉下去。(注一三)

陈修信为了革新马华公会,在一九七O年初,敦请郑受恩出来协助重建马华。郑受恩受命之后集 合了林敬益、梁祺祥及钟天权等人共同硏拟革新计划。他们拟订了 一个包括举办「政治干训班」和成 立「政治协会」的计划,来开展改组革新的工作。(注一四) 他们在毗明州创设「政治干训班」及「兴汉社」。「政治干训班」是一个训练华人靑年,向华人 靑年灌输政治意识和思想为宗旨,并为马华党员提供政治训练。「兴汉社」是一个政治组织,经常邀 请了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参加马华职员主办的政治讨论会,并从中为党招收党员。(注一六) 根据在毗叨州的经验,在西马每州都推广开设这种训练班推动这个重振马华的运动。随着政干班 的普遍建立•,林敬益脱颍而出成了马华基层干部的领袖。一九七一年八月二十日举行的马华公会第二 第四章 「五一三」串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五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六O 十届常年代表大会中,他们以马靑团为基礴十五名新选任中央委具其中八名为这些新人所掌握。 (注一七)

林敬益医生的声名随着「政干班」而逐级高升,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廿二日,他被拉萨提名为内阁 中主管「新村事务及心战工作」的特别任务部部长(在十二月廿日被任命为上议员)。这表示他在华 人社会中的影响力已被政府承认。

在第二十届常年代表大会,为了马华革新及华人社会团结确定基本方针,通过一项称「华人团结 ——为马来西亚人民大团结而团结」的宣言,又称「七一八宣言」,在宣言中解释华人社会散漫不团 结的原因和解决之道,宣言第四条说:(注一八)

「这种散漫不团结的现象是由于我们忘记了政治的限制并忽视了今日的马来西亚的赤裸裸政治 现实,诸如巫文成为主要的敎育媒介和巫人特殊地位等,我们不应该在宪法问题上浪费我们的政治力 量。这些问题如不通过修改宪法,是无法更改的。因此,不论我们所做的或希望达致的,必须在当前 的政治现实范围内去着手。了解和接受这种基本槪念,来达成我们的目标——马来西亚华裔人民的团 结」。

在结论中说明马华将以何种手段达成其预订的工作目标,宣言中指出:

「:••:我们必须和所有其他的民族携手合作,并确保所有人民都有谅解和亲善的气质。唯有在联 盟结构范围内——推动工作,马华才能达致这些目标」。

从这份宣言中我们可以看出,陈修信所领导的马华公会经过「五二二」事件之后,仍然是坚持其 原来的「行为模式」,仍然主张依附在「联盟」的结构中,以妥协忍让的态度来和巫统周旋。并没有 意图将马华改组为群众性有效率的政党自立门户。

一九七二年七月十一日,陈修信会长在森美兰州政治行动团的政治硏讨会的开幕礼上,发起一项 「华人精神革命」。「精神革命」的理论和目标可综合分述如下:(注一九)

一、 因为华人祖先的记忆中,政府根本上只是一个压迫和不平等的机构,华人过去或者由其祖先在其 土地上有过不愉快的记忆于是无形中注入在华人的下意识,使华人认为一个人应少理政治而多理自 己的事务。

二、 所以马华首项重大任务之一,就是要从华人社会大部份人士中消除这种感受,使他们感受到政府, 甚至警察是他们的朋友和保护者。

三、 马华第二项大任务是为华族领导层及群众建立一有效的相互连系,群众需要知道领导层的思想, 期望达致些什么及如何进行之。另一方面,领导层也需要洞悉群众的感飕 他们的希望,和恐惧。

四、 这项连系渠道有效正确地把由上而下的指示传达至各阶层,领导层将可较易敎育群众,给予他们 所需的指示,以及在团结华人方面给予适当的领导,以便将此团结引导至国家团结更大的目标。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三日,由李三春主持一个精神革命座谈会。稍后中央委员曾任命林敬益起草精 神革命计划书。一九七三年元月六日中央委员会接纳其计划书。该计划书槪述精神革命可分两期实行, 笫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六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六二 首期是使各阶层的华人都要接受一个观念 「精神革命是需要的」。次期是在奠基工作完成后,由 总会长正式发动精神革命。中央委员会亦成立一个委员会,以监督该计W的实施。委员会由:陈修信 (主席)、林敬益(秘书)、李三春、李孝友、刘集汉、李裕隆组成。(注二。) 由于「精神革命」运动的推行,林敬益为首的基层工作干部更为活跃起来。但是他们的言论和立 场逐渐与陈修信的原来构想产生分歧。一九七三年三、四月间陈修信査觉出这种情势之后,为防止这 种分歧活动继续发展蔓延下去,开始派遣亲信整顿「干训班」,同时以削减经费、收缩编制,革除言 行踰距的干部,来掌握「干训班」。(注二一)

到此时,林敬益等人知道,他们和总会的分歧已经达到无法妥协和弥补的地步了,决定树起「改 革派」旗供 公开与总会及中央委员会来一场大鬪争,看看究竟鹿死谁手。

一九七三年五月廿九日,林敬益在柔佛州新山马华联络委员政治硏讨会上公开向马华中央委员会 责难,他说.•「...:•让我们对马华来作一次反省,是谁在治理着马华,他们在维护我们利益时有没有 坚强的立场?在马华肉政策是由中央委员会去制定。作为华人社会的政策制定者,中央委员会是否 有效的起了作用?或者中央委员会祇是做些无关痛痒的事?在保护我们权利上它达致了怎样的成果? 我们不要回顾以往的荣誉,我们要面对事实:•:•」(注二二)这些就是著名的「人在中央炮打中央事 件」。

陈忠鸿和杨寿贤在会上相继发言,对马华中央委员会大肆评击。(注二三)于是掀起一场马华党

内大图争,有人把此次林敬益向陈修信挑戦的听件与巫统内部在一九七O年发生的马哈迪向拉曼挑战 事件相提并论,认为都是无内年轻新锐向元老派发动的权力鬪争。巫统的内部鬪争中在第一回合新派 都遭到被开除党籍的命运,但最后拉曼被逼•卜台。(北二四)

这次马华的内部图争似乎也循着巫统的前例发展。一九七三年六月一日,陈修信宣布开除林敬益 党籍林敬益也辞去了部长职位,但保持其上议员资格,到八月十三日,马华总部公布在三个月开除 了一百五十八名党员,解散四十个属会。(.;!■二丑)

在八月十一日的马华第廿二届常年大会,陈修信在致开幕词中指出:「:•:•在这个危机未发之前, 我曾在舍下举行一个有关我们将来的策略的政策的座谈会,较年轻的党员(他们后来组成反叛集团) 曾提出意见,认为我们应付巫统的方法不适用于将来。……他们建议,应当容许马华公开地批评政府 和巫冈 以显示我们有对抗巫人的勇气。……」(注二,八)

我们参照「七一八」宣言,陈修信任二届大会讲话,及林敬益在新山发表谈话,可以发我林敬 益等改革派份子和陈修信为首的元老派成员之间其基本分歧在马华究竟应以何种立场和巫统保持关偷 卽是马华与巫统之间是主从关系,抑或是平等关系。

陈修信相信在大马多元社会的国家领袖,必然是对所有人民公平的,因此主张用「沉静的方法」, 以「忍耐、善意、理智的态度」与联盟内各党高级领袖来解决国家问题和种族问题。这番话的意思为 他深信主持国政的巫统领袖,必能采纳嘉言,不致对任何种族「过于苛刻的」。因此,马华应全心全 第四章 「五一:一」郛件気「网民阵线」之组成 二六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六四

意追随巫统。(注二七)

林敬益以为,「马华应改组脱出福利机构的范畴,而成为一个有效率的政党,以有吸引力的新政 策把华人团结在马华旗帜之下,以华人社会眞正代表的身份,平等地与巫统共商国是」。(注二八) 陈修信在廿二届常年大会总结中进一步说明:「:.…我们需要精神革命,不过,我们的精神革命 和林敬益所搞的不同。我认为精神革命并不是新的观念。……在推行精神革命时,其目标是敎育 华人为政治信仰而牺牲」。(注二九)

我们细心体会陈修信对精神革命一系列谈话,比照他对「华团运动」的态为及「七一八宣言」 的立场。可以看出,陈修信提倡的精神革命是一种敎育或改造华人政治态度的运动,使华人安心立命 地在马来西亚政治现实中活活泼泼生活下去。他所"的政治现实在「七一八宣言」中有淸楚的交待。 简而言之是:「尊重并接受政治限剧 牺牲己见团结在马华旗帜下,透过联盟的结构来争取华人利 益」。

因此,马华的精神革命运动在陈修信的领导下,由群众性运动变成一连串的学术性讲演活动。马 华的新进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如刘集汉、郑复兴、周福泰等人,发表一系列有关精神革命及经济问 题的专题讲谪 其冗长艰深的程度,连一位大学政治系毕业生都可能无法读得通读得懂,对一般群众 眞可以说是不知所云了。(注三0)

「华人团结」运动及「精神革命」运动,就在党内高级知识分子宣读高深枯燥的论文声中,「有

始无终」地沉寂下去。而被马华开除的改革派份子,则对陈修信及马华肆意攻击高声叫骂•,发表文告 开会声讨。焚党旗烧苏章及陈某的纸札刍像、眞是群情愤慨。(注三一)马华及陈修信三年来企图与 华人社会沟通,改组、革新的苦心和努力,都因此付诸东流。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廿日,林敬益发表声明指出,他与他在毗助州亲密同志,以及雪阑莪、森美兰、 柔佛及马六甲的朋友与支持者已经申请加入民政党。总数约有四千到六千人集体脱离马华加入民政党。 (注三二)他们的集体脱党使得马华近年来刻意发展的基层组织,几乎全部瓦解。这就是马华在「五 二一一」事件后,努力革新所获得的「成果」。

本节的描述和讨论,我们可以作下列的总结:

一、从「五一三」事件的华巫两族的左命和财产损失情况来看,可以再一次证明,这次事件确是由马 来极端份子所蓄意发起的。六月廿八日,他们再度袭撃吉隆坡印度人市集,造成六名死亡、十七名受 伤、廿四间房屋被焚的惨剧。(注三三)事件之后,政府当局先是把罪责归到共党份子身上,到后来 则指出是由于大选刺激种族对立情緖,加深马来人长久以来在经济方面不如华人的挫折感,终于爆发 成种族冲突。为了根本消弭种族冲突的因素,依政府的推理,应禁止公开谈论有关马来人特权、公民 规定、国语等「敏感问题」,然后应该致力改变社会的结构,让马来人积极加入经济生产范畴。为其 后修改宪法及第二个经济计划留下伏笔。所以,「五二二」事件是马来人敎训华人(T。reach Che Chinese a 一esson ) 的暴力事件。(注三四)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六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六六 二、马华公会的华人团结运动,可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一九七一年二月至三月的「华人团结 大会」,代表性文件是「华国」大会六项宣言,其主旨是呼吁「华人团结,确保华人平等自由,福利 与安全」。第二个阶段是由马华公会「接辨」「华团」运动。其代表文件是一九七一年八月马华公会 发表「华人团结—为马来西亚人民大团结而团结宣言」(「七一八宣言」.)主旨是希望华人「了解 和接受马来西亚的政治现实,M结在马华的旗帜之下,去争取可以争取的权益。」换句话说,是希望 华人社会「承认和接受马来人享特权及华巫不能平等」的政治现实。为了贯彻这个目标,陈修信提出 「精神革命」运动,「敎育华人为政治信仰而牺牲」(卽承认政治现实)。但是,「精神革命运动」 在基层干部林敬益领导下变质为推动马华公会与巫统争平等的运动,这种基层干部与中央领导层无法 弥补的差距终爆发成一次严重的党内分裂事件。马华的华人团结运动终遭到彻底的失败。

〔注释〕

注。一:扇来西亚种族冲突的剖析」中央委口会第三组编印,民五十八年十一月,页十七。

注o一一:鸢来西亚楝族问题硏究」,海外出版社印行,民六十年七月,页八十一。

注。三••全国行动理事会报吿书:「五一三悲剧」,n八十九—九十七。

注。四:同注一首,页十八。

荘 OK: Gordon p・ Means' Malaysian policies. Hodder and Sc+oughcon『London" second ed Lc+ion。1976

■ pp・400,401

纟。六:Syed Hussein Alafas'The politics of coalition in Malaysia pp‘27 2

注0七:曾子才着:「公民权与你,一,吉隆坡,中国报有限公司,一九七。年正月,页二。 第卅条公民权证K事件可节要叙述如下: 宪法第卅条规定:「笫一项:联邦政府得因任何人之请求,就其公民身份有疑问之点,不论此种疑点,系事实问 题,或法律问题,均应给证件,证明其为联邦之公民。第二项:依本条第一项规定而颁发之证明文件,除非由于 欺诈、虚伪陈述,或有隐匿之事实,则应具体证明该证书所述之人,自对之颁发证明文件之日起,乃一联邦之公 民,但不得据以证明其为更早日期之公民。第三项,一人是否为在联邦内出生之公民,抑或为在于其他国家内岀 生之公民,应由联邦政府,加以决定,故其所颁证明文件,应视为有关此等事项之具ffi证明。::(宪法条文系 根据曾繁康敎授译文,按大马政府华人名称译为:「联合邦」政府,「联邦」一词在大马华人词汇中相当于英文

「(union )」。

此第卅条宪法其主要的作用是为那些因法律施行自动成为公民的人士而备的,他们为了取得证明其身份的法律文 件,向政府申请卅条款的公民证明书。在他们申请时,政府可判定该申请是否副合法律规定,确认其是否具备公 民资格。经过确认无异,始颁发证咎。但是,如果事后发现申请人系以「欺诈、虚伪陈述,或有隐匿之事实」而 使得政府官贝误认其有公民资格而颁发证书,此证香得因上述不诚实事实之确认而宣吿无效。 而内政部长如今指岀,因当时申请公民补人数逹一百五十万人,故在审订卅条证潜申请人文件时不免失于祖陋, 尺度过寛,故宣布凡执有卅条证咨人士必须全部重审。

这种说辞实在没有道理,第一,要求所有执有卅条公民证神人士全部重审,等于懐疑这二十七万人系以「欺诈、 虚伪陈述,或有隐匿之事实」获得此证书。如果此说成立,则当日执法官员应负失査责任。笫二.,此证潜执有人, 有些已经窓证使用公民权逹十四年之久(一九五五年—一九六九年),已经行使过投票权或岀任公职,甚至有人 因公殉职成为国家英雄烈士 (剿共战争)。现在竟说因审订时可能不合「规定」而要求「正.番」,他们以前参加 选举及为国家效力的事实•屈如何处理。第三,廿七万执有卅条证书资格的公民,他们有许多人必因证件遗失,或 无法通过新设的语文考试标准其他秘种原因r而失去公民权,这些原因并非由个人错失所引起的,如果因此被取 销公民身份是不公平的。

第四章「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六七

西马来西亚华垂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六八 *0八:同注五书,页四00。 , 注。九••内政部长伊斯迈医生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五日声明译文,收于注七书,苴八十四。 注一 0:「马来西亚政情硏析」,海外出版社,民六十年六月,页十八—廿。 ' 注二••同前书,页二十八丄一一十四。

注一二••同前注。

注一三:「华团」大会为什么突然消沉下去,可以用陈修信的话来解译•,陈修信后来在一九七二年马华廿一届常年大会开 幕词中对「华团」运动的始末作解释说:「::这个运动并非有始无终,因为自它开始就早经同意,它最终必须 由马华公会来接办。当时应该很淸楚的是,单独的华人团结运动,将会产生相反效果。它必须有一个更大的对象. 一个国家性的目标,而这个目标只能是基于多元种族合作的国家团结,所以,那个运动就不免要在其过程中某一 阶段,光荣地引退而让马华公会来接替了」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二年九月三日。 参见「一九七一年的政燕活动」,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注一四:林敬益被马华开除愁籍后对记者发表谈话,「星洲日报」,吉隆坡,-九七三年六月四日。 注一五:同前注。

注一六••同前注。

注一七••宋哲美主编:「星马人物志」第二集,东南亚硏究所,一九七二年五月,页二二六,军孝友条」。 注一八:鸢华公会宣言••华人团箱—为马来西亚人民大团结而团结」(复印本)页一一。 注一九:「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一一年十一月。

注二0:马华总秘书甘文华在廿二届常年代表大会报吿书,「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三年八月十三日。

注一二:同注一四。

注一一二:鬲洋商报」(星)一九七二年五月卅日。

注二三••同前注。

注二四••旁观:曷华重陷派系闘争」,「人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五月十六日。

注二五:「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三年八月十日。 注二六:「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三年八月十三日。

注二七••同前注。

注二八:林敬益应森美兰州马华联委会政治行动团逆请,发表「蓄前政治现势」讲话,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 二年七月十日。

注二九:「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八月十三日。

注三0:民行蒸党魁林吉祥也批评马华以专题学术讲演来推动「精神革命」是「君华人社会需要的」。

如郑复兴博士的「大马华裔文化特征」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十月七日,林廷甲「发展中国家之政治 经济社会问题」,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二年八月一日。刘集汉荐来西亚华人政治前途」见星洲日报(吉 隆坡)一九七一一年八月三—四日,刘集汉「大马华人在第二个大马计划推行下所应扮演角色」见「南洋商报」® 隆坡)一九七三年五月七日。这些文章眞是难读,笔者花了许多功夫去硏究,但始终看不出他们究竟提出了那些 实际可行的建议和方案。这些报吿依笔者看法,犹如医院中的病理报吿,繁复细密但是乏味难忏,如果囲生对普 通病人动辄就宣读数十页的病理报吿,我相信病人都会被弄迷糊了。所以,这种硏究报吿应该供决婴考,以便 制定因应政策,并不该一篇又一篇地对薄员宣读。

注三一 ••马华乌鲁近打区含丽九个支会六月三日紧急大会,烧敦陈刍像与党章,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三年六月三 日。

注三二••新明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廿一。

注三三••同注五书,页三九八。

注三四:在拉奖「五二一一前后」把此争件责任归到共慕身上,到全国行动理事会报吿书「五一三悲剧」就改变成另一种说 法。

内政部长伊斯迈医生在一九六九年六月廿一日公开说:「五一三事件是出乎共产党预料之外的」见注五书,页四 一五。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六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七C

第三节国民阵线的组成

从一九六九年「五-一三」事件后,声政府处整的领导下,由「国家行动理事会」专政的非常 时期,逐步恢复民主宪制。(注一)

一九六九年十月九日,全国行动理事会发表「五一三雷」报告书,在其二十一节「选择」中指 出:

「本国面对三项选择:

L保留于消极态度让种族间之仇视悪化下去,而终于毁灭国家:

2恢复一九四八年前之宪制地位;或

3制定一项积极的解决方案,在种族和谐及亲善的情况下,使人民的愿望能够得以实现。

第一个选择,卽保留消极态度,乃是不负责任。

第二个选择,卽恢复-九四八年前之地位,系倒退的步骤。因此,最合理之选择为实行第三个选 择。」

在第二十二节「民主宪制与国家个体」中进一步说明,马来西亚的民主宪制及国家个体是建筑在 宪法中「已被深切及坚决制定的条文」之上。这些条文包括:

L第三条全部,有关公民权的条文。

2第七十一条规定联合邦政府确保每一州之宪法及马来统治者之权力及特权。

3第一五二条规定马来语作为国语,并终于成为唯一官方语文。

4第一五三条规定最高元首负责依照此条文以维护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以及其他种族的合法利益。 5第一五九条规定,任何■修改马来统治者(第三八、七。及七一条)及马来人之特殊地位 (第一五三条)的条文,必需经统治者会议之批准。

因此,依全国行动理事会的看法,若要恢复民主宪制,必需考虑修改宪法,对上述「被深切及坚 决制定的条文」加以特别的保障,这様「将可以确保种族之情緖在实施正常民主程序时,不被利用」, 恢复宪制的步骤是.•第一,一九七。年六月先在东马砂捞越及沙巴举行国会州议会大选(「五一 三」后终止进行),表示马来西亚仍然欲维持国会民主制度,不会「废民主行专政」以「行动 的形态永远执政下去。(注二)第二,一九七O年国庆颁布「国家原则」,以此行为准则来约束种族 主义极端份子的言行。并为修宪做好准备工作。(注三)第三,一九七一年二月重新召开国会通过修 宪案,把恢复国会民主的条件和限度开列出来,供各政党及议员遵守,大马的国会民主成了有条件的 国会民主,第四,与反对党筹组联合政府,把全国各种族的代表性政党纳入「共同磋商参加决策」的 体制之内,使得宪法修正案规定不许在公开场合及国会、州议会讨论的「敏感问题」,带到有代表性 人士参加的会议桌上,共同协议解决之。(注五)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七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七二 在恢复国会民雷同时,觉萨总理在政府组织及经济政策上也实行了新的政策。一九七二年,拉 萨总理改组「农H发展局」(Majlis Amanah Rakyac,「联合邦农产品市场局」(Federal Agr一cultural Marketing Authority ),以公务员为首长,使这些有关土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榊变 成单纯行政机构,不再受到政党政治的影响。使得马来西亚的政策性机构由政党的争论的旋涡中脱离 出来,成为一种稳定按步就班的行政机关。(注六)在经济政策上,一九七一年五月廿七日,拉萨总 理宣布第二个马来西亚计划大纲,目标是••其一是不分种族,扑灭所有马来西亚的穷困。其二是重建 马来西亚社会,纠正经济不平衡,及创造一个马来人工商社会,要在二十年内,各门类和各种规模的 工商企业全部活动中,在拥有及管理方面,至少应有百分之卅的马来人参与。(注七) 到了 一九七四年五月卅日,声丽理宣布组成九个政党「联合阵线」称「国民阵线」(Narional Front:).,九个黛包括••巫统、马华、国大、砂膀越联盟、沙巴联盟、砂胜越人民联合党、民政党、 人民进步党、回敎党,以西马地区而言,「国阵」中巫统及回敎党是属马来人政党、马华及民政党是 华人政党、国大笃是印度人政党、人民进步党是华人与印度人共同政党。(.ril八) 国阵的组成,可以说是拉萨基于「五一三」事件后新的政治情势,把联盟的政治原则和槪念加以 修正在较宽广的基础上重新组合新的联盟。国阵的出现对瞬盟原有的两大支柱巫统及马华及其他政党 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作用。使华巫种族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兹分析如下: 一、阴谋发动「五二二」事件的马来人极端份子,他们企图以流血冲突暴力事件来结束大马的国会民

主制度,希望从此之后,以纯马来人政府来统治马来西亚。副总理兼内政部长伊斯迈医生就是代表人 物之一,他曾公然宣布:「马来西亚民主制度业已死亡」。(注九)但是,他后来改变立场,辅佐拉 萨鬣民主宪制。「国家原则」的颁布,修改宪法,以及与反对党(尤其是回敎党)组织联合政府, 将重大决策性机构改为行政机构,推行第二个大马计划,筹组国民阵线等-系列措施都是拉萨用以对 付党内极端份子的政治策略。(注一 0)

凳萨■费在许多次巫统党内集会中,强调:「马来西亚幷非属于马来人而已,而属于全体对 它效忠的马来西亚人」。要求党员「重视纪律,防止宗派主义蔓延」。(注一一) 在左派的眼中,巫统本身是一个代表马来资本家,与封建买办集团的政党。(注一二)「巫统」 在政治上主张维持封建的君主立宪国会民主制度,在经济上是维护自由经济的资本主义制度。其本身 的群众基础并不坚实,所以在一九七四年六月卅日巫统第廿五届常年代表大会中,拉萨提议修改宪 章.•每个分部无论人数多寡选派参加常年大会的代表团不得超过十人,而原党规定分部中拥有每五百 名交年捐的党员就可选代表乙名,名额不限。分部的领导干部任免权属巫统最高理事会,分部的执行 委员会不得以不信任票方式免任分部领导干部。(注一三)从上述的事实,我们可以肯定,巫统不是 一个建立在群众基础的政党。因此,当党内新锐挟年轻党员及基层群众力-量向领导层挑战夺权的时候, 处于领导阶层的领导干部必须利用马来西亚多元种族社会的特M向外党找援手,向华人及印度人政 党找援手,以约束党内极端份子过度扩张。W合政府及国民阵线就是在这种需要下设计的政治策略。 弟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七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系之探讨 二七四 从华巫种族关系来观察,翼萨誓在马来西亚社会欲实行马来人种族专政统治形态(卽联合所有 马来人政党组织纯马来人政府)是不可能的。实行巫统一党专政也是行不通的。如果任马来极端份子 继续强蛮覇道下去,使得马来西亚华巫种阳系发生展成一种「你得我则失」(zerolsum)的对立 关系。(注一四)则随时可能触发大规模的种族流血事件,势将难以收拾。所以,必需趁早使华巫种 族之间形成多元化的关系,互相牵制互相调和,方可化解冲突于无形之中。国民阵线卽是这种构想的 实现。

二、对马华而言,巫统组织「国民阵线」对马华是一大打击。依人民行动党总秘书林吉祥的说法,「国 民阵线」是巫统实行「一夫多妻制」的试探行动。(注一五)「联盟」一直被人称为巫统与马华的权 宜婚姻。巫统霸盟的主干,因此,有人戏称•巫统为「夫」马华为「妻」。在行为表现上马华一直紧 紧踉随巫统,「夫唱妇随」,•从来不公开与巫统争辩。巫统对马华表现的「三从四德」也是十分欣算 拉曼一再声言,卽使马华祇取得五席国会席次,巫统仍选取马华为联盟伙伴。

「五二一一」事件之后,•在陈修信的领导下的马华公会,仍然对客观政治情势变迁没有认眞的体验 和了解,他们似乎把「五一三」事件当成对华人社会的一次惩戒性的事件。(注一六)在言谈中,陈 修信等人常常指与华人社会不听信马华的领导,在反对党误导下终于尝到马来人的苦头,现在应痛 定思过痛改前非。因此,他所倡提的「华人团结运动」及「精神革命」都是一种对华人社会的「再 敎育」,希望华人社会牺牲己见重新接受马华领导。总而言之,陈修信以为马华没有错,都是华人社

会错了。

在这种认识和领导下,在「五一三」事鬣四年当中,•马华并没有彻底检讨反省以往失败的原因, 谋求改革之道。反而因党内改革派与当权派鬪争使得元气大伤,群众基础更为削弱。最令人不解的为 在这种大变局之下,马华领导阶层仍然以为它对巫统的忠心耿耿必然就可嬴取巫统诚挛不贰的爱护。 这种全心全意仰赖巫统爱护而不努力争取华人社会群众支持的作风是马华无可螯的致命伤。 早在一九七二年七月九日,马华改革派领袖林敬益(当时尙未打出改革的旗号)就指出,联盟继 续与反对党组织「联合政府」,马华必然再临危机。所以,马华必须及时奋发有为,早日脱出福利机 构的范嚅,而成为有华人群众基础的有效率政党。(注一七) 而在一个月后马华署理总秘书刘集汉在马来亚大学讲话中则表示另一种看法,他指出:「联合政 治」和「联合政府」是不相同的两回事,马华和巫统,及国大党基于「联合政府」原则组成「联盟基, 通过竞选成为「执政党」。「执政党」和反对党协商组成「联合政府」,使反对党直接参与决策过程, 而不必在外面高声空喊口号。(注一八)刘集汉把华巫印联盟视为三位一体的联盟执政「党」,这种 说法未免自抬身价。其实华巫印联盟是一个种族政党的联盟,并非单一的政党。在一九七O年之后虽 然倡议并设立了聊盟直属机构,也吸收了联盟直属党贝 但是因无法推庵终于没了下文。(注一九) 依刘集汉的理论,「联合政府」是联盟「党」和反对党的联合,因用 属于联盟党的马华当然要比反 对党的身价高一级。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七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七六 但是 残酷的政治规实终于把马华的一厢情愿美梦惊瘗。一九七四年四月,声萨提出「国民阵 选 的概念,要求马华以平等的身份加入「国阵」。四月十八日马华中央委员会,经过四个小时冗长 讨论,终于接受「国阵槪念」。

代总长李三舂(按陈修信因病辞职)发表谈话说:「只要马华在国阵中不失去它的身份和立场, 继续成为伸张华人政治愿望及反映华人心声的政治机构,正如巫统代表马来人政治愿望机构一样,则 将支持国民阵线」。(注二0)

七月廿一日,登萨总理在马华全国各级领袖大会开幕典礼中致词,他说:「国民阵线组成之后, 联盟的旧组织因而失败。」他坦诚忠告马华应努力抹除其为「华裔商人及头家俱乐部」的形象及色彩, 除加强吸收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士外,并且应大力争取华族工农群众的支持。(注二一)这些话明白地 告诉马华,它不是执政党中唯一的华人代表政党,只是国阵中与其他政党平行的政党之一,争取工农 群众支持是马华生存发展的唯一正道。(按:这不霸拉厉眞心话,当马华领导「华团」运动时,他 害怕马华变成一个群众性政党,设法拉拢马华打消华团运动。)

参加「国阵」的另一个华人政党是民政党。在一九七一年因党主席赛胡申、阿拉达斯与副主任林 苍佑争领导权而简分裂,民政党分裂的原因是林苍佑的亲联盟的政策及路线引起阿拉达斯等不满而产 生派系鬪争,阿拉达斯派不敌林苍佑派终于愤而率众脱党,另成立社会正义党。民政党因党内分裂实 力大为减弱,林苍佑因而将党的总部自吉隆坡迁回槟城,民政党从全国性的政党退缩为局限于再的

地方性政党。一九七三年五、六月间,马华林敬益为首的改革派,与马华中央公然分裂,大批马华党 员及领导干部集赠投入民政惩的旗下,使得民政党的势力突然增加,恢复其实力。(注二二) 从历史发展而言,民政党可以说是马华分裂出来的政筮虽然马华与民政党的意气不相投,但是 他们之间相似的地方很多,犹如同胞姐妹。林苍佑在一九五九年因席位分配及语文政策问题和巫统发 生争执,因而辞去马华会长职务,另组「民主联合党」(uarred Democraric PaHy ) 一九六七年 与阿拉逹斯、陈志勤等人导组民政党。当阿拉达斯等人脱党及林敬益等人加盟之后,民政党简直变成 了另一个马华公会。

在一九七四年四月间,当马华接受「国阵」槪念加入「国阵」的时候,林敬益以民政党乌鲁近打 区主席身份,呼颛「在国阵中以华人为基础的政党应认眞考虑,以达致谅解,俾在较后导致合并」。 (注二三)同年七月八日,林苍佑以民政党全国主席身份表示「民政与马华并无理由不该携手合作, 如果国阵•精神接受的话」。(注二四)马华对民政党的呼显反应十分冷淡。,如果马华不采主动,两党 合并的理想是很雉实现的。

三、聊合政府「国民阵线」相继组成,对反对党而言他们面临三种选择••第一,加入「国阵」成为执 政党一员。第二,倡组在野密联合阵线,俾与「国阵」相蔷。第三,保留个别反对党身份或以「独 立人士」的身份与「国阵」周旋下去。

在马来西亚国会民主发展史中,以华人为基础反对党都无法提出鲜明的一条思想图争的路线来与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七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七八 执政的联盟进行政治鬪争。马来亚共产党在一九四五年至四八年间是合法政专一九四八年全面武装 叛乱后成了政府追剿的叛乱组织。一九五二年成立的劳工党在一九五六年夺得槟市议会的执政权,该 无一度曾拥有二百四十四个支部。一九六九年大选以罢选的号召来抵制选举。一九七二年九月七日终 被政府吊销注册。(注二五)李光耀的人民行动党在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间以「马来西亚人的 马来西亚」政治号召闯入大马政坛,但终以「星马分治」人行藏被摒拒于大马之外而结束了这场政争。 上述的马共、劳工党及人行党在马来人眼中都是华人的「左倾」-政党,都是中共在大马的「代理人」, 因此,华人政党提出来的任何一种主义或思想路线都会被马来人当成华人的大汉沙文主义,马来人应 该强化巫华种族之辨严加排拒。在马来人之中,也有部份领导份子倾向「度君主立共和」,乐意仿微 印度尼西亚走「社会主义」路线。(注二六)但是,他们在联盟政府一贯以种族主义对抗共产主义(包括社 会主义)的政策的压制下,很难公开活动争取群众支持。一九六O年之后,他们渐渐从马来靑年及知 识份子中得到拥护,势力逐渐增加,在当权的马来王公政要的眼中,他们是极端份子,国之大蠹。在 一九六二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在一九六二年十月一日起通过登记成为公民的人士,在效忠宣誓中要加 上「将忠诚与眞实效忠最高元首」的誓词。(注二七)在一九七。年颁布的「国家原则」等也明白要 求「忠于君国」。从这两项文件中我们可以査觉出来,当权的马来王公政要是多么处心积虑设法约束 控制马来极端份子。

对马来西亚政治情势有深刻体验和了解的前劳工党主席林建寿一九七四年七月在马华机关报撰文:

「只要巫统和印度国大党存在一天,马华公会也必须存在」。(注二八)他指出,郁®1「五一三」 事件之后放弃实行独裁(马来人种族独裁)政府形式,宁愿选择恢复国会民主对大马政治发展有非常 深远的医。翼萨把政党政治的公开争辩及政党争夺的政策性机构都导向「行政性质」的方向发展, 组织「国民阵线」,就是这种政策的实现。「五一三」事件后,思想鬪争在大马已陷入低潮(按:卽 种族图争成了政治图争的主题)大多数反对党都没有强烈的思想路线,因此,反对党沦为「申诉委员 会」。反对党的干部及党员为眼前实利而奋鬪,失去雄心壮志,个人恩怨和私利成了反对党内部及反 对党之间的鬪争问题。在这种情势下,反对党难有作为可言了。

不愿加盟「国阵」或不被邀请参加国阵的反对党,仍然保持其反对党身份。在没有思想路线的引 导而祇有私人恩怨的互相倾范及全心全力维持其地方上局部优势的情况下,各反对党间是很难组成联 合阵线与国阵相抗衡的。(注二九)一九七四年七月十八日,民主行动党、社会正义党、砂膀越国民 党筹组反对党联合阵线的谈判宣告失败,其谈判破裂的理由是「民行党要求正义党开除其两名逃槽到 正义党两名党员遭到拒绝」。(注三0) '

反对回敎党加盟「国阵」的回敎党党员及其他公开反对国阵的马来政治人物,他们对其他击马 来人为基础的反对党没有兴趣,于是他们以无党无派的「独立人士」身份或组织小型党派来参加政治 活动。一九七四年八月廿五日在西马地区举行的州议会及国会大选中,以独立人士名义参加大选的候 选人,在州议会方面共有一百七十名,国会方面有卅七名,他们大都为马来人。这是很特殊的现象, 笫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七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八O

是马来政治人物对国阵组成的一种抗议。

【注释】

注0 一:恢复国合民主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政策性决定,也可以算是拉萨个人赌注性的抉择。其后在多次公开场合,拉萨常 以「如果我眞是独裁者的话,我尽可不必恢复国会民主」的说辞来答辩反对党对他的批评。 有条件恢复国会民主的决策,可能在一九六九年十月份已初步决定下来。

注0二••拉藤选择在东马举行大选,作为恢复国会民主的第一步,其主要的原因是东马地区华巫种族关系较缓和,「五一 三」事件祇是西马地区的种族事件。

一九七。年三月间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察遇医生在伦敦发表谈话,他说:

5否恢复国会民主要完全看此次在孙腾越及沙巴在七月份举行的大选结果了。如果联盟没法获得国会内三分之 二多数票支持来修改宪法,把宪法中一些有关种族争端的条文孤立起来,那联盟则要和反对党谈判争取他们对修 宪案的支持。如果他们不答应,则我不知道我们凭什么可以重新召开国会。::」 见:Syed Hussein Ala-tas. --The politics of coall-tion in Malaysian . pp・ 272 注0三:在一九七。年的5立纪念日」(八月卅一日),最高元首颁发了「国家原则」。W家原则」的主要用意是肯 定宪法中「被深切及坚决制定」的条文。并且以接受或不接受3家原则」来划分谁是效忠国家的公民,谁是不 效忠国家的公民。政府运用各种方式宣传解释「国家原则」为全国人民在心理上作好修宪的准备。 注O四:一九七一年二月份,中止了廿一个月的国会终于重新召开。三月三日,国会以一百廿五票赞成十七票反对通过了 联盟提出的宪法修正案。一百廿五票赞成票中包括联盟九十二票、泛回党十一票、民政党七票、砂胜越国民党九 票、砂膀越人民联合无五票、独立人士 一票,反对票为民主行动党十三票、人民进步党四票。

修正案的内容可摘要如下••修正宪法第十条,授权国会通过法令,禁止质问以下各条文所规定或保护之任何事宜、 权利、地位、特权、主权或王权—第三篇,有关公民权的条文••第一百五十二条,有关国语及其他种族的语文:

笫一百五十三条仃关马来人的特殊地位以及其他稀族的人IIJ:利益;以及第一八一条,有关统治名的t权。 注0/L:拉除总理在国会通过宪法修II-'空之后,"flr推价-九七C年在砂捞越山砂膀越联盟(The sarawak'l.p-lsnce) 与砂膀越人民联<>煞(>-(话 Sar 当 ak L-nisd pe.2.,.l'?.e Parby )组成骤合政府(Qoa-llLion government.) 经验。经由多次秘招谈判,一一九七二年二月嘴盟与槟城的民政马宀||布。民政疝将加入中央政府成为中央联合政府 的一 口,联热栗认民政恭控制的槟州政府是其伙伴,

民政柴在~九六九年大选中,a得八个国会议席,襄括横城州议会二十三议席中i-六席,而组织州政府,由燕魁 林春佑出任n席部长,执学州政。但是因林苍伯亲联@的政策引起疝内分裂C密主席赛胡中,阿拉达斯敎授及陈 志勤悔生终于不敌林派势力,在一九七一年十月卅一日宦布退炎,另组一新煞柄社会正授意(social Jusc+ice par-y )。而民政窑的八名国会议员中五名宣布退疝成为猫V.议H,在横州议会中十六议席也因四名议贝退疝议 只血成十二席。恰为州议会总席次的一半。如今顾联盟组联金政府,可将联盟在州兹会中四席(全部属巫统)加 人,以十六席多数执政。

一九七二年五月份,联盟与此IVJ州的人民进步无组联合政府(联盟在州议会中拥冇十九席,人进靠十二席,州的 总席次为四十席)。一如七三年元月在吉阑丹的回敎党(原稀泛回察,一九七一年六月改称•谓)宣布组联合政府 (联盟在吉州戏含掌十一席,回敎气十九席,州议会总席次为三十席)。

注 O六:Leo Ah,bang- -New Direcc+ion in Malaysian - pp, 89-90 注。七:「笫二个应来西亚计割大纲」,,占降坡,政府出版品。

注0八:国阵的宗旨及组织可槪述如下:

宗旨:

丄促成一个叫结和诰的马来西亚。

2致力于物质与精神上之发展,业维护冋教为国敎,惟国内亦可米行其他宗敎;同时安维护国家原则,并实践之。

3玫力于促成一个公平合理的社会。

4促进成日黛之间更密切关系。

•笫四章 「五一三」争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八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八二

组织:

丄最高理事会为决策机构,各党派三名代表参加,计廿七名代表。

2章程委员舍,制定法规及章程。现由丹斯里马尼卡华沙甘负责。

3行政委员会,总理行政事务。现由加沙里负责。

4选举委员含,安排选务。现由胡申翁及王其辉负责。

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五月卅一日。

注0九:同注六书,页八十八。

注一 0:同注二书,页二十七。

注一一:伊斯遇在巫靑团及巫统妇女黛员代表大会中致词,强调此观点。

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六月三日。

注一二:谢思:「巫统的事件与领袖」,吉隆坡,一九七六年五月初版,页六。

注一三••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一日。

注一四:Q・T Means -幅.、pp・437

注一五:民行党的无魁林吉祥在一九七二年八月廿六日对记者发表对当时祝合政府」的看法,笔者根据他的评论运用到 其后的「国阵」上去。

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二年八月廿七日。

注一六:笔者细读马华领袖公开谈话,发现他们对「五一三」事件都持此种观点和立场。如现任会长的李三春也持此种看 法。

注一七••林敬益应森美兰州马华州联委会行动团逆请,发表讲演:「冨前政治现势」。

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二年七月十日。

注一八••刘集汉参加马大经济行政学院第四届经济大辩论中的讲话。

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二年八月廿六日。

注一九:联盟直辖机构和直属熟员的构想是一九七0年初的试验性的方案,以加强联盟代羡多元种族的代表性。但是,其 后「国阵」组成后,联盟失去存在价値,其可属机构当然也无法存在。

注二0:见「中华日报」(古昔),一九七四年四月十九日。 注一二••见「中国银」(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廿二日。 注二二:术哲美主编:「星马人物志」笫二集,页二三四O 乱二三••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四月十九日。 注二四:林苍佑在民政党森美兰州联络委贝会就职典礼中讲话。 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九日。 注二五: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二年九月八日。 注二六••开于此点,拉受在其「五一三前后」中说得很淸楚。 注二七••丹斯里英哈末芬:「马来西亚公民权」,页十。 注二八••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十一日。

注二九:早在一九七三年四月间,民主行动氛、社会正义党、无产阶级窑、砂膀越国民莫及沙巴联合行动党派代表召开了 在野燕联合阵线筹备含议。其后社IE.鱼和无产党合并(一九七四年七月十八日)。沙巴联合党解散,其廿七名党 贝集体加盟社正党。因此,到一九七四年七月,在野反对宗祇有民行、社正及砂膀越国民丛三党。 民行熟仍然打若鸢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旗号,为华人及印度人社会争平等。-Ji±正気是主张录反对私有财产, 而反对无限制的财产被几个人拥有」(七四年大选纲领)。国民M远在东马,对卧马政治少有影响力。此三党之 间除了反对国阵之外,难有其他共通点。且有利害冲突,各茹祇想保有现有实际的力II,维持地方上局部饭势, 无问皿国政的野心,故并没有组联合阵线的必要。

注三0: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十九日。

笫四章 「五一三」串件与「国民阵线一之组成

二八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八四

第四节一九七四年全国大选

-九七四年八月廿四日西马地区十一州同时举行各州议会及国会大选。这是「五一三」事件后最 令人振奋的大事。对敦拉萨总理而言,这是他五年来苦心策划安排,领导马来西亚从种族流血冲突中, 重新团结起来重新恢复国会民主所作的一切努力的总考验,成败在此一举。对华巫两大种族而言,这 次大选可证明华巫两族是否接受这种有条件的国会民主制度,在这个肥沃的土地上共存共荣繁衍下去。 由于一九七四年畜全国雀是「五一三」簪次金,而种族问题又是大马政府讳莫如深的「敏感 问题」,所以至目前为止,就笔者所知,大马政府并没有完整详细的大选报告书对外公开发表,各国 专家尙未发表有关硏析此次大选的专文专著。■这次大选各选区种族比例及各种族投票率更是无 法稽考。Vas二在他分析大马一九六九年国会大选的专书中所引用的选区种族比例资料是沿用一九六 四年大选公报资料。(注一)如今此次大选在选区分布及数目上重新加以划分;在西马地区国会议席 由一九六九年的一。四席增至一一四席,州议席由二八二席增至三一二席。(注二)因此一九六四年 的有关数据不能直接使用到本次大选分析上。

以往学者对大马大选所著作的专文或专书中,对种族分类都是以「马来人」及「非马来人」? lays and Non,Malays )两个范畴加以区别•。大马的官方报告书也实行此种分类办法。一九七O年

之后,大马官方为强调东马的土著也属于马来人的政治特权种族(.九七一年修纂有此规定参见附 录)在官方报导文书上采用「土著」及「非土著」(BumipuMra and Non 1 BumipuCera )来作 种族分类标准。这种根据政治上种族地位的分类,对于有关种族的政治实力和大选成绩的学术硏究是 一种相当方便和准确的分类办法。

本节中,我们将根据-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各华文报刊载的大选成绩作为基本数据,来加以分析和 讨论。报上所刊战的大选成绩可以显示出八种基本数据••卽㈠各选区名称,㈡各选区候选人数,㈢各 候选人党别,㈣各候选人华文姓名,㈤各候选人获票数,(A)•当选人获票数,田各选区选民人数,W投 票率,废票数。

但是,上述资料中没有说明候选人的种族别及选区选民的种族比例,这是本次大选分析中所遭遇 到最大的困窑。因为如果无法确定候选人的种族别及选区中种族比例,我们将无法分析在本次大选中 华巫的种族关系,使整个硏究分析失去讨论主题。

为了确定候选人的种族别,笔者根据由候选人华文姓角参佐其他资料,来鉴别此候选人是否系 华人。大马华人的姓名尙相当中国化,百分之九十九的华人候选人都可以由姓名中分辨出来。(注三) 但是从华文译名中,不可能识别此候选人是印度人、锡兰人抑或是马来人。因此,本硏究中,笔者 大胆实行「华人」及「非华人」的标准来分类候选人的族别。这种分类把与华人在政治上共患难的印 度人等少数种族忽略,而归并到享有政治特权的土著的范畴中,确会影智分析的准确性。但是,也可 笫四章 「五一三」争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八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丁 以以华人社会为观察基点,来评断华人候选人在大马民主政治活动中究竟有多少份量。 在分辨选区种族比例方面,笔者在有关资料完全欠缺的情况下,祇有把选区分为有华人候选人参 加的选区和无华人候选人参加的选区加以区别,并且以该选区拥有华人候选人参加竞选的人数多寡, 来为选区分等级。这种分类标准是基于「华人选民多的选区华人候选人数必多」的假设而拟定的。大 致上而言,这项假设是与事实没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少部份选区或因政党的地方势力,或因政治上 其他安排(如巫统为帮马华获得较多席次,故意让马华在马来人较多选区以国阵旗帜竞选),可能会 影响到某种族选民与同种族候选人这两变量间成正比关系,产生无法査觉的误差。再者,此项分类又 再度把印度人及其他少数种族划到马来人范畴中,影响到硏究结果。以另一个立场来看,此种分类办 法使华人在大选中的各种政治表现很淸楚地勾划出来,这是一般西方学者的硏究报告所没有的特色。 以下将分成一、「大选前重大政治事件」及二、「选战及成绩」两段落来讨论。

一、大选前重大政治事件

直接影响一九七四年大选中华巫种族关系的重大政治事件有三项•,其一为国民阵线的组成,其二 为大马与中共建立邦交;其三是第五届回敎国家外长会议在吉隆坡举行。有关国阵组成已在本章第二 节中加以申论。本节祇讨论其余两项。

㈠大马与中共建交:

在拉曼执政时代(一九五五年——一九七。年)大马与中共建立邦交是不可想象的事。在拉曼撰

着的「五二一一前后」一书中,他说:「……毛泽东在其全部立场上是反对马来西亚的。……支持毛泽 东的华人和极端份子,他们日常的计划和工作是以夺取本邦的控制权。他们是等待着共产中国给他们 直接支持的日子到来。•…•.或者在极端的马来人来说,他们会等待印度尼西亚的共产党夺取这个国家。」他 又说.•「我有一次说过,倘使中国侵略马来西亚的话,我会投降。:•:•被视为共产敌人的马来人将首 先遭殃,假如这种一边倒的战争有发生的一日的话,他们(马来人)命运将如何,实在不堪设想。 :::」(注四)

拉曼的这段话可以看出,他对中共的恐惧感是完全基于种族的考虑,卽怕中共支持华人控制大马。 这种恐惧感和一九三。年代英国殖民官员常表示「马来亚将成为中国第十八行省」(注五)的忧虑, 如出一辙。

一九七。年九电任总理之后,他重新拟定大马的外交政策。他主张今后外交政策是:「不 结盟和等距外交,追求安全而非防御」。因此,大马采取主动和积极的步骤开展外交活动,并表示和 世界上所有国家建立邦交,而不计较意识形态歧异及其面积大或小。至一九七四年五月,饕萨审和 除了阿尔巴尼亚之外的东欧共产国家都建立邦交。在亚洲,除了中共和外蒙之外,拉萨政府和所有亚 洲国家都有了外交关系。(注六)五月廿一日,大马政府和中共政府宣布原则上同意建立外蓍系。 敦奋于五月廿八日至六月二日访问中国大陆。(注七)五月卅一日,大马与中共发表联 合公报,宣布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八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八八 公报中直接影响大马国内种族问题的条文有二••在第二条中指出:「•:…两国政府认为 任何外 国的侵略、干涉、控制、显覆,都是不允许的。•:…」在第五条中说:「:•…(两国政府)声明,它 们都不承认双重国籍。根据这一原则 中国政府认为,凡已自愿加入或已取得马来西亚国籍的中国血 统的人,都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至于那些已自愿保留中国国籍的侨民,中国政府根据其一贯的政策, 要求他们遵守马来西亚政府的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他们的正当权 利和利益将得到中国政府的保护,并将受到马来西亚的尊重。」(注八) 大马与中共建交对大马境内华巫种族关系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分述如下: L翼鬟与中共建交,主要是受尼克松主义的影响。一九七O年后,美政府实行尼克松主义,要 求亚洲盟邦肩负起他们自己防卫全部责任。而美国祇担任从旁协助的角色。(注九)如果在泰南的马 来亚共产党继续扩张势力,将来不幸在马来半岛上再度演出如南北越、南北韩对峙局面,大马的情势 将不堪设想。尤其是马来亚共产党系以华人为主干,有浓厚的「华人色彩」(注一。),大马社会中 华人人口达百分之卅七。这种种族因素将使这场战争更形复杂。以马来人为主的大马政府,鬣难控 制此局面。因此,与中共建交换取中共不直接支持马共叛乱的承诺被认为是缓和此种危机的有效手段 之一。(注一一)

2「五一三」事件之后,华人对政府猜疑和敌意的情緖迷W若整个华人社会,私会写(卽黑社 会)和马共份子化暗为明,空前猖獗。(帛一二)成了华人社会的「保护者」。「五一三」事件后大

马政府一系列歧视华人的措施;如工作准证,卅条公民权重卦检验,新经济政策,马来西亚文M考试 等等,使得华人社会对政府毫无信心可言。如果让此情况恶化下去,大马政府与华人社会可能完全处 于敌对状态。到了 一九七三年中,大马政府开始对华人采取安抚政策;如中止执行驱逐令,(注一三) 公民宣誓效忠可以使用华文誓文,(注一四)在执行经济和敎育政策时采取较宽大的办法。(注一五) 同时,政府使用各种方法来抑制马来人极端份子,约束他们言行,以免过份刺激华人社会。声萨选择 在解散国会宣布大选的前夕,正式与中共建立邦交,其主要用意是争取华人的注意力,博取他们的好 感,同时也可以暗示马来人极端派华人也有个「强大」祖国在背后支持他们,不要得意忘形,过份猖 狂。

「马『中』建交」对华人社会究竟产生怎样的刺激和反应,我们很难加以估量。从大选的竞选演 讲中及竞选招贴中,我们可以看,国阵在运用「马『中』建交」作为竞选宣传主题。(注一六)在另 一方厕 大马官方及马华公会则呼吁华人社会不要因「马『中』建交」「过份反应」,「感情用事二 民政党的吴淸德为「马『中』建交」说出一套解释理论,他指出,中共统治的中国大陆社会和东南亚 华人社会在政治、社会、文化方面鬓备、不能沟通的。且中共是从国内「革命」获得政权,和 国 父孙中山先生在海外发动革命,推翻满淸是不同的,故中共和「华侨」没有历史渊源。根据以上的立 论,吴淸德对「马中建交」的展望有三种看法.•⑴中共鼓励华人与当地人和平相处,尊重当地人风俗 文化,华人应学习当地语言。故大马华人该努力学习使用「国语」(巫语),不必坚持保持华文敎育 笫四章 「五一三」争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八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力C 及使用华文。「中国」有八亿人在使用华语,故不要担心华语被消灭。⑵中共主张华人向当地文化 「同化」,甚至希望华人应该集体皈依回敎。因为海外华人社会所保存的「中华文化」是被中共谴责 的「封建」「腐化」的「旧文化」,不値得保存下去。③中共将协助马来西亚华人一劳永逸地解决所 谓的「认同」问题,使华人以成为马来西亚人而自豪,愿意接受马来民族主义为其生活的一部份。(注 一七)

曾永森解释「马中建交」公报第五条备国籍问题的协议,他说,公报中「凡已自愿加入」是包 括开始正式申请大马公民权的人士在内,因此,祇要开始申请公民权不待当局批准,则自动失去「中 国」国籍。(注一八)(这种说法是相当勉强的)

从以上两位华人领导人物的言论中,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以「敎导性及劝阻性」的说法来评述 「马『中』建交」,可见「马『中』建交」对华人社会确产生相当大的刺激作用,很容易「过份反 •应」。

马来人对「马『中』建交」有怎様的反应,我们也很难从报刊公开报导中加以观察。吴淸德指出, 有些马来人,特别是年轻人在背地里评击「马『中』建交」。(注一九)但马来人对「」中建交究竟 反感到何种程度,则不得而知,値得进一步硏究。

㈡回敎国家外长会议: ・ 紧接着「马『中』建交」之后,六月廿一日在吉隆坡举行了第五届回敎国家外长会议。会繇的主

题是回敎国家间经济合作问题。(注二0)在大选前及与中共建交后在吉隆坡举行此项会议可以提 醒马来人巫统在「致力保卫、建立、与发展国敎回敎」方面,不遗余力。(注二一)也可冲淡马来人 对「马『中』建交」引起的不满情緖。同时可遏阻马来人极端份子利用巫统忽略回敎为借口,攻击巫 统。(注二二)

巫统在马来人社会中最大的反对势力来自回敎党(前身为泛回党),一九七三年成功地与回敎党 组织吉兰丹州联合政府,其后又将回敎党纳入国阵。就马来人社会而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政治力量 都顺利地团结在国阵的旗下。(注二三)(亦可说巫统的旗下) 巫统虽然和马华都是大马建国以来的唯我独尊的执政党之一,但是巫统的政治力量不断的发展壮 大,而马华则陷于间歇性的分裂和不能调和的党争之中,政治力量是每况愈下。以巫统常年代表大会代 表人数为基数,乘以五百名交年捐党A一九七五年常年代表大会有代表千余人参加,故巫统全国党 员数目据估计至少应有五十万人。(注二四)而马华公会一九七三年三月一日正式统计共有四万八百 零七名然员。(注二五)一九七四年政府注册处数据显示,马华共有党员十八万零五百二十四名。(注 二六)一年之内党员增加四倍半‘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按••马华在一九四九年宣称有十万党贝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称有十八万八千党员‘一九五三年六月称有二十二万党员‘一九五五年元月称有二 十五万党员)

巫统日渐壮大,马华日形萎缩,其主要的原因是巫统以回敎保护者自居,回敎是马来人社会的重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九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九二 要文化传统及精神寄托。以回敎作为团结马来人社会的精神号召,容易引起马来人的共鸣‘这篇能 成为全国性政党。马华不但不能从华人社会文化传统中找寻华人共同的信仰或文化资产‘作为精神号 召用以团结华人社会,反而站在改造华人社会的立场,呼吁华人社会放弃故有文化传统。因此,无 法登高一呼将华人团结于旗下‘以浩大的声势争取政治权益。这是巫统成功马华失败的根本因素之一。 由是观之我们可以了解巫统如何重视回蓉把发展回敎列为党的最重要的宗旨和目标了。(注 二七)

-九六九年大选之前在吉隆坡也举行过-次廿三个回敎国家代表会议。这次会议并没有使巫统 在选举中获得明显的好处。(注二八)一九七四年大选前巫统故技重演‘可能使它在新的有利情势中‘ 获得锦上添花的效果。 , •二、选战及成绩:

一九七四年七月廿三日,觉萨在国会下议院动议‘要求批准选举委员会提出的对国会州议会选区 划分建议书‘使之成为「一九七四年划分选区(马来亚)法令」‘作为来届大选选区划分依据。建议 书中指世大马国会原有一四四席‘配合人口增长‘增加十席。此十席全部增加在西马地区‘使西马 地区原有一 0四席增加为--四席。西马十一那议席原来共有二八二席‘现建议增加为三三席。(注 二九)

这份长逹三百六十九页的报告书在二十二日休会前始交给议员硏读。在次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

手后 经过短暂的辩论就投票表决。投票结果是:赞成——一。四票,反对——八票,弃权—一票。 (注三0)

选区重新ffl分是根据宪法一二一一条第二项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在最多不得超过十年,或最少 不得少于八年之期间内,依本条第三项之规定,审査联合邦及各州之选举区划分,并依其判断,建议 作必需之改变,以便与包含于附篇第十三计划之规定相适应」。第十三计划第二节第四款规定:「各 该选举区内选民人数,检査时应尽量注意使之相接近。但在乡村选区,则应注意交通困难,选民前往 投票不易,所以乡村地区之选举区,无妨使之稍多,大约为城市地区选举区数目之一半倍」。(注三 一)

在上一章各次大选中,我们已经提及大马选举区划分是偏袒集居农村的马来人。在农村的选区选・ 民人数较少,选区较多,在城市的选区选民人数较多,选区较少。这样对聚居城市的华人印度人选民 影辔很大。

-九六九年大选的西马一。四国会选区中,华人人口占绝对优势的选区有卅二个,占相对优势的 选区有八个。(注三二)

由于大马政府对此次重新划分选区的详细资料没有公诸于世,我们祇有假设:「某选区有华人候 选人参加竞选,则该选区华人选民应占相当比例」。依此假设,我们把选区分为两类;一类为有华人 候选人参加竞选的选区,另一类为无华人候选人参加竞选的选区。然后将选区依其选民人数分为五至 第四章 「五二二」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九三

表二十五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国会选举有华人候选人参加之选区 与无华人候选人参加之选区选区大小及数量比较表

100 —

90—:

8。匸

7。正

60~3

50正

4。_

30—

20—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10 —

区另卜\ 16,765 / 19,999 20,000 / 29,999 30,000 / 39,999 40,000 / 49,999 50,000 / 51,569 SSAA

有华人 o (0) 19(43%) 10(23%) 14(32%) •1 ( 2%) 44(100%)

无华人 5 (7%) 47(67%) 18(26%) 0 (0) 0 (0) 79(100%)

表二十六 一九七四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有华人候选人参加之选区 与无华人候选人参加之选区选区大小及数量比鲛表

第四章「五二一一」事件与

---------------o o o 9 8 7

「国民阵线」

之组成

T

O

6

o o

5 4


10—

<il 族g 4,999 / 3,124 5,000 / 6,999 7,000 / 14,999 10,000 / 14,999 15,000 / 19,999 20,000 / 28,000

有华人 i (1%) 15(13%) 27(23%) 46(40%) 11(10%) 16(14%) 116(10 幽

无华人 24(12%) 51(26%) 57(29%) 42(21%) 22(11%) 0 (0) 196(100%)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二九六 六等级,把上述两类选区相比环观察两类选区在不同等级的选区中的分布情形,则可大略看出此次 选区重划对华人及马来人选民作怎様的安排。

西马重W一-四国会议员选区中,有华人参加竞选者有四十四个,无华人竞选者计为七十个。依 选区选民人数分为五级••一万六千七百六十五人至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人为第一级‘二万人至二万九 千九百九十九人为第二级‘三万人至三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人为第三级‘四万人至四万九千九百九十九 人为第四级 五万人至五万一千五百六十九人为第五级。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世有华人候选人选 区分布在二至五级‘其重心分布在二、三、四级。而无华人候选人选区‘则分布在一至三级之间‘重 心在第二级。(表二十五)

西马重划三一二个州议会选举中,有华人候选人选区为一一六个,无华人候选人选区为一九六个。 在-九七三年四月,吉隆坡剧为首都直辖区,祇选出国会议员不能选出州议员,因此雪州华人选区至 少减少了五个。我们依上述办法把选区大小分为六级‘然后加以比较。其结果与上述国会选区的比较 表相似。(见表二十六)由此项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此次选区重划是偏袒马来人不利于华人的。 七月廿六日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卡迪尤索向新闻记者发表谈话指出:「警方密切注意来届大选各 党竞选宣传‘如有任何人触及敏感问题‘将不犹豫采取立卽行动‘停止任何这类的言论和逮捕发言 者」。(注三三)

七月卅-日国阵召开各成员党全国和各州领袖及候选人会议,商讨大选分配竞争议席问题。国阵

表二十七 一九七四年国会州议会大选华人及非华人提名参加竞选统计表

第四京 「五一三」申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提名别 党及种赢卜、 国会选举提名候选人 州议会选举提名候选人

人 数 百分率 人 数 百分率

国阵 华A 30 26-3 80 25.4

非华人 .84 73-7 232 74-4

反对党 华人 63 43-1 160 31 • 1

非华人 83 56.9 355 68-9

总计 华人 93 35-8 240 29-0

非华人 167 74-2 587 71.0

说明:反对党包括独立人士。

来源:取材自中国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O

二九七

表二十八西马地区国民阵线所属各党一九七四年国会大选成绩及 当选新人比较表

\^项目 党另卜\ 嬴得席次 当选的新人

巫 统 62 35

马 华 19 12

国 大 4 3

民 政 5 4

回 敎 13 4

人 进 1 0

总 计 104 58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说明:本表以一九七四年大选现存政党为准。

七四年以前各届大选政党活动不予列入。

来源:1974年资料取自中国报(吉隆坡)1974年8月26日。

二九八

在西马地区六个党国会议席分配如下:巫统六十二席,马华廿三席,回敎党十四席,民政党七席,人 进党与印国大党各四席。(注三四)

马华和民政党是国阵中华人代表政党,两党国会议席提名分配共有三十席,比以往马华在联盟各 次大选中分配的三十一至三十三席还少。而巫统和回敎党分配议席共有七十六席,比联盟时代约增 加了六至九席。从此项议席分配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推论:第一,华人在国阵中的力量比在联盟时 代减少了许多,马华仍然是属于全国性的华人政党,民政党在一九六九年大选获八席,提名分配到七 席,仍然是地方性华人政党。第二,西马地区重划选区所增加的十个国会选区至少有九个是马来人为 主的选区,所以此次巫统和回敎党增加了九个国会竞争议席。

这次大选可以说是联盟为适应新政治情势,彻头彻尾的大革新,改弦易辙扩大组成国阵。联盟中 的成员党部同时进行了党内大改组,新人辈出。参加大选的候选人大部份是新面孔。据报纸报导,马 华廿三位及五十六位国州议会候选人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新人。从当选的候选人中,我们发现,巫统六 十二位国会议员中卅五位是新人,马华十九位国会议员中有十二位新人,国大四位国会议员中三位是 新人。(参见表二十八)从上述新人辈出的事实中显示出,三个旧的联盟伙伴在一九六九年之后 领 导层和干部注入大量新皿 重新以另一•个面貌出现政坛了。

西马地区参加国会大选的反对党共有五个••民主行动党、社会正义党、人民社会党、国家意识党、 独立人民进步党、以及独立人士。五个反对党中阵容最大的是民行党,提名四十六名候选人竞争国会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二九九

表二十九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各党参加大选情形表

国会议席 提名席次 嬴取国会 席 各州议席 提名席次 赢得州议 会席次

国 阵 114 104 312 285

民行 46 9 121 22

正义 35 1 93 1

入社 22 0 113 1

国意 5 0 12 0

独 进 1 0 6 0

独立 37 0 170 3

总 计 260 114 827 312

来源:取材自中国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O

表三十

雪迹莪

有竞争无竞争 议简议席 议席总数

华人候选人与非华人候 选人获有效票百分率 人|非华人

联邦直辖区

8 | 1

9 |上

11

~5

人候选人

竞选议席

华人参加华人参加 竞选议席

mm当选的华

候选人总数

非华人人数百分率

~"人「非华/T

华人候选人所非华人候选人 获得之有破剿猿得之有效票 有效票之总数

37.9

55.5

4

5

3

100

6

©2.1

100

44.5

5

6

毗 助

马六甲

森美兰

0

5 — 18匸

4 | cP

4

8 | 8

16

4 R

6

4

1

13

8

2

2

7

3

9

3

5 | 3

8 ~5

2

6

17 13

10「

24

12 r

16

30 |元

56

5 | % __M 11

__18

5「9

14

3 | 9

12

14

4



7

5

6

3

2

45. 5 | 54. 5

100

60.0 | 40.亏

100

9

2

5

2

1

12

2

11

4

7

42.9

57.1

100

50.0 | 50. i

100

31.3 | 68.7

100

33.3 | 66.7-

100

1公5 | 87弟

100

O

玻璃市

丁加奴

吉阳丹

总计

I 8

13

2 I 0

6 | f

7

8 | 4

12

82 | 32

114

2

0

0

0

44

11

2

7

12

70

135200 82420

217620

105559

98891

51.6

48.4

204450

83187 | 3拓茹

113850

212191

180866

393057

50248

61644 、

111892

115522

92303

207825

49862 | 4烫祷

96201

20687 | 7019,

90884

100

73.0 | 27.0

100

53.9 46.1

100

44.9 55.1

100

55.6 44.6

100

51.8 | 48.5

100

22.8 | 77.»

100

2 | 11

13

0 | 5

5

15

15

16

16

| 135

230

0

2

0

0

0

34

11

2

7

12

80

15.4

84.6

13420

93123

100

硏项

100

0 100

100

0

100

100

29.8

70.2

100

43448

107253

106543

-0

43448

0

107253

0

—148068_ 785876 |10两)75 1841951

148068

12.6

00

87.4

0 | 100.0

100

0

J00___ 0] 100.0

100

42.7

100.0

57.3

100

说 明:由于「中国报」刊战之选鉴成绩并未注明候选人之种族识别。本表统计制作时,系根据各候选人之姓名并参照其党别等资料'以确定候选人是华人或非华 人。虽然经过作者反复查证,怛是极少部份的误失,仍然是没法避免的。

本表(州别),栏中各州排名秩序,是根据各州华人人口比例多寡为准。

数据源:根据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吉隆坡「中国报」「大马国会选举成绩揭晓」,逐项统计制作。

表三十一

议席总数

有竞争无竞争 议席议席

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各州议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参与情形表

华人参加 竞选议席

华人参加 竞选议席

雪兰莪


3

马 六 甲

森美兰


玻璃市

25 | 2

27

31 j 2

33

39「

42

19 I 1

20

17 丨 15~

32 _ ~3

24 一

26 i 6

32

18「8

26

11丨1

12

21 |

丁加奴

27 | 1

22

14

24

12

14

10

12

4

2

5

19

18

8

18

14

20

22

10

吉兰丹

总计

28

T

36 一 269 |

312

35 [

27

35

116

196

数据源及说明同上表

华人候选非华人候 人数目|选人数目 候选人总数 63 | 48

m

32 ] 62

94

53 | 76

129

22 | 30

61

21 | 33

54

17 | 45

62

22 ; 56

78

4 ; .47

51

4 |元  28 —

—70

69

1 | 88

89

240 j 58?

827

当选的华 人候建人

14

9

14

6

11

7

8

3

2

1

1

76

当选的非华 人候选人

13

24

28

14

21

17

24

23

10

27

35

236

当选华人人数与'当选 非华人人数百分恋 ~~人非华人、

51.9

00

48.1

27.3 72.7

100

33.3 | 66.7

100 30.0

100

34.4

00

70.0

65.6

29.2 | 70.8

100

25.0 | 75.6

100 ~

n.T

88.5

100

16.7 ] 83.3

100

3.6 | 96:4

100

2.8 | 97.2

100

24.4 ] 75.6

100 .

华人候选人所•非华人候选人 获得之有效弃队得之有效票 有效票之总数 135363 | . ‘76613~

211976

90593 | 141434

232027

194298 |~228481

422779

39584 | 68776

~~ 108360 ~

97087

202779

105692

45224 | 72963

118187

41124 | 76615

117739

17860 | 174153

192013

5645 | 32008

37653

3782 | 122869

126651

6552 | 209850

216302

685617 | 13008従

1986466

华人候选人与m讳人候 选人获有效票百分率 人I非华人

—63. 9

100

~"39.0 | 61.0

36.1

100

46.0 | 54.0

100

36.5

100

52.0

00

63.5

48.0

38.3 61.7

100

34.9 | 65.1

100

09.3 90.7

100

15.0 | 85.0

100

03.0 | 97.0

•100

Q3.0 ] 97.0

100

34.5 | 65.5

100


O

议厉一一二名候选人参加竞选各州议席。其次是正义党,派出三十五名国会议员候选人,九十三名 州议员候选人。再其次是人民社会为选派二十二候选人参加国会选举,一 一三名候选人参加州议会 选举。但是,最奇特的是以独立人士名义登记竞选的候选人他们多是巫统、回敎党、及马华的党具 因不服党的领导脱党自行登记竞选的。在国会方面有三十七名,州议会方面达一七。名。这是本届大 选中最突出的特色。(参见表二十九)

如果以种族来区分参加提名竞选的候选人,则:在国阵中提名参加国会大选一一四名候选人中, 有三十名华人,反对党及独立人士共有一四六名候选人参加国会大选,其中六十三名系华人。在州议 会大选中,国阵派有三一二名候选人参加,其中八十名系华人,反对党及独立人士共有五一五名澈加 州议会大选,其中一六。名华人候选人。国阵所提名参加国会州议会大选候选人之中,华人候选人占 全体候选人百分之廿五至廿六之间。反对党各党派提名竞选的候选人中华人候选人的比例较吉冃在反 对党全体国会候选入中华人占百分之四十三点二,在州议会候选人中华人占百分之卅一点一(表二十 七)。就全部候选人而言,华人约占百分之廿九(州议会)至卅五(国会)之间。和华人在西马的人 口比例百分之卅七相差不远。(参见表三十至三十三)

由正式提名的八月八日至投票日八月廿四日两周竞选活动时间,国阵和反对党都尽力争取选民四 处活动。但是由于禁止谈论「敏感问题」,故候选人的竞选宣传缺乏内容和主题。因此,我们在报纸 上看到一篇又一篇的候选人学经历及传记之类的文章,除此外就是「人身攻击」的指责,专揭对方的 第四章 「五二一一」审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三

表三十二 一九七四年西马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选区分布

统计图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纯非华人竞选选区共70个占全部选区(114)百分之 六十一点四。

纯华人竞选区共17个占全部选区(114)百分之十四 点九。

三。四

华人及非华人混合竞选选区共27个占全部选区(114 ) 百分之二十三点七。

表三十三_九七四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选区 分布统计图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纯非华人竞选选区共196个占全部选区(312)百分 之六十二点八。

三。五

纯华人竞选选区,共41个占全部选区(312)百分之 十三点一。

华人及非华人混合竞选选区共75个占全部选区 (312)百分之二十四。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C 「 短处。他评击他的竞选对手正义党的波斯达赏说他「读书不成又搞政党」。(注 三五)

民行党的总书记林吉祥则要求李三春共赴靑云亭当众斩白鸡宣誓,以证明李三春指称他「曾要求 并入马华但因要求分配部长职位未遂而退出」是个谎言。(注三六)(按:在一九七一年七月间马华 和民行党确有密谈合并之事)

値得一提的是马华公会,在这次大选中以破釜沉舟的苦心以挽回一九六九年大选惨败的颓势。一 九七三年十二月卅一日发表的「全国马华各级领袖会议大会宣言」中,要求在来届大选中马华公会必 须被分配到原有的国州席位数目。(注三七)但为 到四月份马华不得不以平等身份与民政党加入国 阵之后,马华的身价递降。同时马华的总会长陈修信在此时宣布退休,马华由李三春、李孝友及曾永 森三巨头集体领导,马华内部陷于混乱之中,难产生协调一致的政纲政策来参加大选。七月廿二日星 洲日报报导传出马华祇分到廿五个国会候选人席位,马华最后实际分到的国会席位为廿三个。 威胁马华的劲敌是民行党,马华所派的候选人普遍遭到民行党人钉人策略箝制。马华代总会长李 三春提名参加昔日末选区国会议席竞选,他面对民行党职工领袖李亚明挑战。为了求胜心切自提名日 后三天内,一 口气走访了十三个投票区,风尘仆仆,挨家逐户访问选民。(注三八)由此可见马华的 候选人是如何地倾全力参加选举。

马华的竞选宣传主题两点:第一,通过华人团结以达致全民大团结」•,第二,吁请华人支持马华,

协助国阵组织多元种族政府‘来保障华人权益。第一点是表示马华在国阵中的立场‘第二点利用华人 不希望马来人政府统治的心理‘促使他们支持马华或民政党。在国阵竞选宣言中,instep 调欲组织多元种族政府的政R来吸引华人选票。(注三九) 在一九七三年底及七四年初‘马华各级领袖硏讨会宣言中表示.•要求政府「除了说明如何在廿年 内使马来同胞拥有百分之卅的国家财富的同时‘必须明确表明如何在廿年内使非马来人能够获得百分 之四十的国家财富」。要求「华文小学将不会变算同时马华公会将与之共存亡」。(注四O)但是 此届大选中马华并没有以此两项华人社会最关切的问题作为竞选政纲。在政府当局厳格禁止谈论「敏 感问题」的约束下‘反对党不能利用经济和敎育问题来攻击马华致命要害‘故容许马华在这两个问题 上以含糊笼统的言词混过两周的竞选活动。 , 由于国阵在1地区包括了六个政篱故在国阵属党互相妥协下‘有许多地区如果没有反对党的 挑战则成了一党竞选的无竞争议席。在以往联盟时代大选中‘也有一至一席的无竞争议席出我而这 次大选在西马国会选举方面出现三十二个无竞争议席‘占全体一一四蕙百分之廿八。在西马十一州 州议会选举中‘出现四十三席‘占全体议席百分之十三点八。国会三十二个无竞争议席有二个为华人 所获导‘ W议会四十三个无竞争议席其中六席为华人所有。(表三十四、三十五) 二十四日西马地区选民投票同时选出国州议员。据政府统计‘西马地区的合格选民为三百四十六 万零一百十六人。但是‘因为无竞争议席数目太多‘使得八十四万一千七百卅二人失去投票选举国会 / -一-o七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

表三十四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囲系之探讨

一九七四年西马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赢得席位统计图

非华人当选者计80名占全部席位(114)百分之七十 三 点二。其中30名系不劳而获占全部席位百分之二十O 六点三,占嬴得席位(80)百分之三十七点五。 八

华人当选者计34名占全部席位(114)百分之二十九 点八,其中二名系不劳而获,占全部席位百分之一点 三,占羸得席位(34)百分之五点八。

表三十五

非华人当选者计236名占全部席位(312)百分之七十 五点六°其中不劳而获者有37名 > 占全部席位百分 § [__]之十一点九。占赢得席位(236)百分之十五点七。

华人当选者计76名占全部席位(312)百分之一十四 点四,其中不劳而获者有6名,占全部席位百分之一 点九:占嬴得席位(76)百分之七点九°

表三十六西马地区华人候选人嬴得国会议席竞争对手种族分配表

\席及 、次人 \数 竞关\ 争系\ 每席次华人候选人参加竞争人数

有华人 竞选选区 华 人 嬴得席位 一名 二名 三名 四名 五名

两角 9 7 4 (2) 5 (5) 0 0 0

三角 18 14 6 . (3) 7 (6) 5 (5) 0 0

四角 13 9 2 (0) 2 (0) 4 (4) 5 (5) 0

五角 2 2 0 1 (1) 0 1 (1) 0

总计 42 32 12 30 27 24 0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开系之探讨

说明:1•无竞争议席不包括在本表内。

2以全部八十二个竞争议席而论,两角竞争共有三十七组, 三角竞争共有二十八组,四角竞争有十五组,五角竞争有 二组。

3.()者华人赢得之席位数目。

来源:取材自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中国报J (吉隆坡)。

三一 O

议员的机会。有四十五万九千二百零八人失去投票选举州议员的机会。实际投票率在国会选举方面是 百分之五十五点九(表三十七)‘在州议会选举方面是百分之六十二点六。(表三十IA) 选举结果揭晓后‘国阵获得压倒性胜利,国会中襄括一。四席(仅西马I*区)‘州议会方面获得 二八五席。反听成绩是••民行党国会九席‘州议会二十二席‘正义党国会州议会各一席‘人民社会 翁1席‘独立人士州议会三席。(表二十九)反对党中有五十i候选人因票数不足—内总 票数'分之一‘而没收了按柜金。(注四一)正义党、人社党及独立人士均遭惨败。最奇特的现象 反对宪获选的候选人在国会中有十个席位‘而此十个新任国会反对党议员全部是华人。在州议会中 共有廿七名反对党议贝其中十九名是华人。(表二十九)

国阵派有卅名华人候选人参加国会选举有廿四名当选(马华十九名、民政五名)派有八十名华人 参加州议会选举‘其中七十六名获选马华四十三名、民政三十三务成绩不错。‘ 如果忽略政党的分别‘而以华人及非华人为标准来讨论此次大选。则我们会发现‘华人候选人在 国会选举及州议会选举中表现得非常相似。 -34 国会1中‘全部由华人候选人互相竞争的选区共十七个‘占全部一一四个选区之百分之十四点 九。全部由非华人竞争的选区共七十个‘占全部选区百分之六十一。华人与非华人互相攀的选区有 廿七固,为全部选区百分之二十三点七。(表三十二)

州议会选举中‘全部由华人互相竞选的选区共四十一个‘占全部三二一选区百分之十三点一。全 第四奸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团线」之组成 -一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部由非华人竞争的选区共一九六个占全部选区百分之六十二点八。华人及非华人互相竞争选区有七十 五个,占全部选区百分之二十四。(表三十三)

按一般常理,候选人是衡量竞选选区内选民成份估计有胜算可能始登记竞选。「五一三」事件后 大马的选民多以种族因素为投票第一优先考虑。因此从上述国会及州议会华人与非华人候选人分布情 形可以槪略地观察出各选区种族势力的分配状况。华人选民占绝对优势的选区大约是全部国州选区的 百分之十三至十五之间,而非华人选民占绝对优势的选区占全部国州选区百分之六十一至六十三之间。 华人与非华人选民相当的混合选区约为全部选区百分之廿三至二十四之间。这种选区划分所作的安排 下,华人卽使全部赢得混合选区的席位,最多祇能获得百分之卅七——卅八的萝。这是华人所有政 党总合起来所能获得的最高成绩。而非华人可以毫不费力地在纯非华人选区中嬴得百分之六十一 六十二席位。这些席位可能全部或几乎全部属于马来人的。因此,华人在大马选举制度中,永远不是 马来人的对手。华人社会卽使是坚强地团结起来,最多拥有三分之一国会议席,阻扰马来人任意修改 宪法而巳。(注四一一)

以华人候选人及非华人候选人当选的实际情况来作一分析•,华人当选国会议员者三十四名占全部 席次(一 一四)之百分之二十九点八,其中二名系不劳而获。非华人新选国会议员凡八十名,占全部 席次百分之七十点二,其中三十席系不劳而获。(见表三十四) 华人当选州议员者计七十六名,占全部席位(三一二)之百分之二十四点四,不劳而获者六名

非华人新任州议员共二三六名占全部席位百分之七十五点六‘其中不劳而获者三十七名(表三十 五)从表三十六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观费华人候选人是在怎样的I态下获得篷读雠" 人国会议席共有三十四席‘其中两名系无竞争议席。三十二席华人国会议员‘其中十五位是从纯快 竞选区中产生的。以竞争形态而论‘共有九十三名华人参加竞争四十二议席‘分成两角我露鹫 三角竞争的十八组‘四角竞争的十三组‘五角竞争的二组。在两角竞争中失去两席‘在三角及四角竞 争中各失去四席,共失去十席。 i E三角说争 以1分野‘在两角镜争中有四名华入与四名非华人直接对抗者‘两名华人获胜榨『戏 中有六名华人各自与两名非华人对抗‘有三名华人获胜•, (注莳鲜队"成MW,有 非华人对抗‘其中六组由华人获胜。在四角竞争中‘有两名华人各自对抗一一笔序技莺华人挑 四名华人分作—各向二名非华人挑战‘也全输掉了;有十二名华人分成四组分别向一名耋人挑 战,结果每组都由华人得胜。 宇唇勺,厄勤人由愣 需言之‘祇有十个席位是由一名华人直接对抗一至两名非华人对手作胜负决战的而华人的胜 算率刚—1十(五席)。在四角竞争中,非华人的加入似乎可以达到分散选票的目的华人 因此失去四个席位。 W争 十名国会反对党议席全部由华人包办,这些议席是在下列的竞争形态中得即 第四章「五一三」申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二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一四 九组两角竞争中嬴取一席,而且对手是华人。

十八组三角竞争中鬣四席,其中两席在纯华人区获得,另两席是在一名非华人两名华人参加竞 选区的选区中获得。

在十三组四角竞争中嬴得五席,其中三席由纯华人区获得,另两席是在一名非华人三名华人的选 区中赢得。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世在西马地区的选举,是华人与华人互相竞争的选举,反观之也是 马来人与马来人之间的竞争。华巫两族直接竞争的形态并不太多见,大约十席左有而且胜负各半。 十席反对然议席,可以说全部由华人对手(国阵••马华及民政)中获得。这足以显示出华人社会对马 华及民政两党并不全力支持,换言之,这两个华人执政党和华人社会尙存有明显的差距,他们并不能 自称为代表华人社会大蠢群众的政党。

九月五日,敦拉萨一书内阁组成,新内阁阵容扩大;部长数目由一九五九年的十一位,增至一九 六四年十六位,再增为一九七。年十七位,如今增为十九位,并且增加了十六名副部长,九名政务次 长。

在此次宣布的新内阁中,马华获得分配三名部长三名副部长及一名政务次长。三名部长是:代总 会长李三春(劳工暨人力部长),署理会长李孝友(卫生部长)及中央委员会曾永森(新村事务暨建 屋部长)。三名副部长是••总秘书陈新声(副敎育部长)、张汉源(副财政部长)及何文翰(副交通

及工程部长)。政务次长梁维泮博士。 、 • 民政黛在新阁中被分配得一名副部长和一名政务次长‘副部长是该党总财政梁祺祥(畐原产工业 部长),政务次长吴淸德博士。 , 印度国大党有一名部长,一名副部长及一名政务次长。该党主席马尼加华沙甘受委为邮电部长 上议员暨国大党副主席那哈板则担任副法律部长‘他是新阁中唯一上议员。政务次长是该党总秘书苏 巴马念。(注四四)

这个新内阁在阁员种族比例上是副合国阵竞选中的承诺:「要组织多元种族的政府」。但在重要 职位上则是完全由马来人掌握‘华人部长、副部长及政务次长多充佣佐性角色。与一九五五年至一 九六九年间华人掌握财政及工商部长重要职位的时期,眞是不可同日而语。

而马来人新任部长则多有具备经济及工商业方面的经历和背景‘由此可萨万是一个经济的 「行动内阁」‘企图认眞执行推动经济计划‘ 在二十霄使「马来人拥有百分之卅国家财富」的 目标。(注四五)

综合本节所述‘我们可以得到下列结论: -br ㈠一九七四年大选是选民对国民阵线一次复决式的投票。没有争议也不准争议‘因此大选非常 顺利。我们以西马地区选民实际参加投票情形来论;(国会选举)

一九五五年大选有一百万零一千五百廿七人实际投票。(注四六)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一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一六

一九五九年大选有九十三万八千八百六十六人实际投票。(注四七) 一九六四年大选有二百零五万七千五百零四人实际投票。(注四八) 一九六九年大选有二百零八万七千五百五十九人实际投票。(注四九) 一九七四年大选有一百八十四万一千九百五十一人实际投票。(注五O) 从上述的比较中,我们看出国阵式的有条件国会民主 减少了选民参政的机会。 家华人的立场来观査华巫政治力量在大马政府中消长,我们发现,华人政治人物在大马政府高 阶层中任职的人数日渐有增加的骤势。如在一九七四年新阁中有九位华人阁员,一九五五年至一九六 九年大马华人阁员约在二至三名之间。在国会的上议院(又称参议阮 按马宪四十五条规定参议员产 生方式有两种,一种系由各州议会选出,各州二名。另一种由总理推荐,元首任命之,共有三十二 名。)中、华人上议员由一九五九年的十一名增到一九六七年的十八名 马来人上议员由一九五九年 十九名增加至一九六七年的廿五名。(注五一)而在另一方面,由华人社会直接选举产生华人占优势 的地方议会,以及组成的地方政府则几乎都被中央政府撤销了,地方选举也停止举行。 从这种政治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出华人的政治家和华人社会有逐渐疏远的倾向。荣华富贵的高官 厚爵由马来主子赐赏给温驯忠心的华人政客,走群众路线及代表华人心声的政治人物难有出头的机会。 因此在现存的政治体制中,执政的华人政党马华及民政党,是永远没有可能发展成群众性政党。在野 的华人政党在现存的选举制度及严格的言行限禁下,也不可能发展成群众性政党(劳工党就是例子),

在野的华人政治家陈志勤医生就是反对党中代表人物,他号称反对党先生(Mr・ opposition)。在 国会中一次又一次发表如怨如诉的议论,令人看了心酸,但是这种悲剧性的表演究竟有多少效用,对 实际问题有多少补益,实在难加以评论。选民是否有心情继续欣赏他的表演是最大的问题,在国会大 选中他以数百票险胜马华的陈忠鸿。在州议会选举中他落选了。(注五二) 在这种无能为力的政治环境中,华人对政治当然更加冷漠了。据Rabushka 一九六七年在吉隆坡 及W城的抽様调査中,有百分之十九及百分之廿九的被访问的马来人表示积极参加政治活动且都是 巫统党员,而祇有百分之一不到的被访问的华人表沂他是某党党员,其他人都是三缄其口不予作答。 (注五一二)以被访问者敎育程度来比鲛,两地接受访问的华人,表示参加投票的多属文盲及敎育水平 低的华人,这类华人参加投票的人数比受过中学敎育的华人参加投票的人数多两至三倍。(注五四) 在一九六九年「五一三」事件之后,华人对大马现行的宪制当然会更加冷漠更加疏远。这表示出华人 社会不相信可以由投票的方式来解决遍的问题,对大马国会民主已经失去兴趣和信心。 马来人社会则在巫统和回敎党合作后,在政治上画统一起来,约W-百分之八十成年的马来人都 投入巫统和回敎党旗下。相形之下马华只受到百分之十的成年华人支持。

据曾永森的估计,目前马来人和华人的人口对比是五比三,但政治实力上的对比是四十对五。(注 五五)

㈢値得我们重视的是在国会中仅有的十名反对党都是华人(限西马地区),廿七名州议会反对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一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一八

党议员中十九名系华人(限西马地区)。这充份显示出华人社会对大马国会执政党——国阵的抗议。 马来人反对党议员少也表示绝大部马来人对国阵是支持的。

㈣在选区划分的安排下,卽使是华人社会团结一苗所有华人选民投票选举华人候选人,华人在 国会及州议会中最多祇能掌握三分之一的议席。因此,华人在目前大马宪制中成了名副其实的少数种 族。

【注释】

注。一 K, Vasil) The Malaysian General Election of 1969 注。二••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廿四日。 In

PP.HO1

注O三:大马华人姓名尙可由华文中淸楚辨认,但是如槟州议会第十八选区「纪永木」,经査相关资料无法确定其种族属 别,祇好暂归入华人类别。此种情形非常少。在当选者名单中,由于相关数据多,绝不会产生此种误差。故本节 的统计数字可弄性很高。

注。四••拉受:「五二一一前后」,页一六二。

注。五:一九三三年一月五日英文「海峡时报」社论,收于「陈祯禄爵士言论集」,新加坡,出版年不详,页十二。

注O六:一九七一年七月廿六日拉萨在国会下议院对外交事务发表声明。抽印本。

注 o 七:Leo Ab-bang)停 ci-t, pp・ 95,96

注。八••新华社北京一九七四年五月卅一日电。

注。九:「七十年代的美国外交政策」(一九七三年五月三日尼克松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的报吿中译本),美国新闻处印 行,页一二五—二一O。

表三十七

一九七四年西马地区菌会议员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

合格选民 实际登记选,民 有效票 因单人竞选而失去 投票机会选民 实际参加投票 选 竞争席次 不劳而获席次 投票百分率

玻璃市 57,885 57,88.5 43,448 2,443 0 45,891 2 0 79.3

2

397,620 395,807 1 106,543 5,589 232,570 112,132 5 8 28.3

13

吉兰丹 326,842 327,225 1 148,068 7,535 111,173 155,603 8 4 47.6

12

丁加奴 183,735 184,495 107,253 6,063 27,810 113,316 6 1 61.4

7

槟 巍 293,976 285,47:7 217,620 8,431 22,843 226,051 8 1 79.1

3

.630,893 629,452 393,057 16,068 69,006 409,125 18 3 64.9

21

207,792 211,692 90,844 5,049 74,982 95,893 5 3 45.2

8

雪兰莪, 341,258 338,563 204,450 10,981 46,516 215,431 9 2 63.6

11

联邦直辖区 210,835 204,839 113,850 1,892 ' 0 * 115,742 5 | 0 5 56.5

森美兰 181,009 181,672 96,201 4,321 59,040 101,022 4 2 55.6

6

马六甲 153,011 154,164 111,892 6,943 0 118,835 4 I 0 77.1

4

475,260 478,166 208,725 9,354 197,787 ' 218,079 8 | 8 45.6

16

总计 3,460,115 3,449,437 1,841,951 85,169 841,732 1,927,120 82 | 32 114 55.9

明:L合格选民:据1974年7月23日,总理敦拉萨向国会提出新选区报告书所列数字。(见星洲日报1974年7月24日) 2因单人竞选而失去投票机会选民,不劳而获单人竞选32个选区之登记选民人数总和。

3•实际参加投票选民=有效票+废票。

4.投票百分率=

实际参加投票选民 成际登记选民

源:据1974年8月26日中国报列战之「大马国会选举成绩揭晓」逐项统计而成。

表三十八

一九七四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

合格选民 实际登记选民 有效票 废, 因单人竞选而失去 投,票机会选民 实际参加投票 选 竞争席次 不劳而获席次 投票百分率

玻璃市 57,885 57,300 37,653 3,304 5,839 40,957 11 1 71.4

1 2

397,620 397,068 192,013 :8,217 114,520 200,230 18 8 50.4

26

吉兰丹 326,842 363,145 216,302 11,699 6,289 228,001 35 1 62.7

36

丁加奴 183,735 227,778 126,651 9,040 6,890 135,691. 27 1 59.5

28

293,976 292,954 211,976 11,592 16,692 223,568 25 2 78.3

2 7

630,893 690,181 422,779 21,275 , 36,832 444,054 39 3 64.3

42

207,792 201,465 117,739 31,567 31,567 149,306 26 6 74.1

32

雪兰莪 341,258 338,120 232,027 13,491 17,194 245,518 31 2 72.6

33

森美兰 181,009 177,911 118,187 ;5,431 21,493 123,618 21 3 69.4

24

马六甲 153,011 152,962 108,360 :5,365 7,506 113,725 19 1 74.3

20

475,260 479,190 202,779 i0,096 r 194,386 212,875 17 15 44.4

32

总计 3,249,281 3,378,074 L986,466 ―—i 131,077 459,208 2,117,543 269 43 62.6

312

说明及来源同上表

-一TOflIII 蚩 i「?国的%1 I制 Ml:0y」llII2 1.1鸳"3m 解IJJiilpii 党四十周年纪念‘「坚信,马来亚人民的革命武装闘争必胜」,在大马弓起轩然大波。

注一二••下章详论之。

注一三:「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廿五日。

注一四:此乃一位下嫁大马华裔靑年的台湾妇耄身的体验。

:lliliil 11 iitr单商 Isl』.il罢iiyli」。 i在群众大会中说:「『中国』的毛泽东1和周恩来『总理』都看得起敦拉?我们作为大马华人应 不应孩看得起他::」见「诗华日报」(砂胜越)‘一九七四年八月十六日。

「中华日报」(古晋), 一九七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6 » 年七月十七日。 曾永森在槟城钟灵校友会请:s中建交及访华观感」。「星洲日报」

•同注一七。

•5嚣苏就一一条,见谢恩:•「1件与领袖」,I , 一九七六年八月非,页六。 -Malaysia盘 ‘ 1W5 Asia Yearbook Far Fm京rn Econonnc • 218 •「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二日。

.511登丽代表大会报吿书,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九七三◎十二日。 :社I官因仄卡森向记者宣布数据,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日' ‘ 第四章「五一三」事件与3民阵线」之组成 二二一

注一五

注一七•. 注一八•_ 注一九• 注二0.

一.

二-三-四

一五

一六

注-一 注一. 注一一 注一 注一 注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注二七••在「国家原则」,巫统裹,及政府措施上,可以看出巫统以回敎作为团结马来人最重要•的精神号召。 注二八:同注四书,页三十—三十六。

注二九:同注二。

注三0:同前注。

注三一 ••曾繁康:s来西亚联邦」,页八九一,及页九六一。 = 注三一一 :Ra 吕 am & Miln®=Tbe 1969 parliamentary Election in we% Malaysia ・ 205 注三三:「中国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廿八日。 注三四:「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 注三五:「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十七日。 注三六:「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廿日。 注三七:「中华日报」(古晋)1九七四年一月一日。 注三八:「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十三日。

注三九••鸢来西亚大选前后与华人关系」,侨务委员会数据中心,民六十三年十月十日,页八。

注四0:同注三七。

注四一:「中国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 ; 注四二••马宪一五九条规定:「修改宪法之提案,非经国会两院在于第二谊仓与第三祯会时,均有各该议院全的普三分 之二之多数会成,不得予以通过。」 为 注四三:这五名直接从非华人手中获得席位的华人都是国阵马华及民政的要员;马华—刘集汉、张汉源、余银山、曾永森.

民政—吴淸徳。

注四四:同注三九书,页十八—十九。

注四五:「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五月一日。 注四六••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页一五四。

注四七••陈玉水:「进展中的马来亚民主政治」,收于「南洋文摘」一卷三期(一九六。年三月一日),页十九。 注四八:-walaysiaM - 1965 Asia Yearbook.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pp・ 206 注四九:同注三二书,页二O四。

注五O:「中国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 v 注五一 :Jean Qrossbol-tz” .slnt-ergracive Factors in Che Malaysian and Philippine Legislatures in compara-tive policies. 3 - No 一 • (ocf. 1970 ) ■ pp. 99 陈志勤以九八五八票对九一九_ 一票险胜陈忠鸿。他是唯一当选的正义党国会议员。 注五二:「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六日。

注五三:Rabushka- ^ace and Polifios in Urban Ma-laya. PT 94

注五四••同前注。

注五五:同注一八。

第五节一九七八年全国大选

一九七八年七月八日,西马来西亚十一个州及联邦直辖区举行国会议员改选,十个州议会举行州 议员改选。吉阑丹州公民本次祇投票选举国会议员,州议会改选工作已于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一日至十 二日完成。

依法令规定一九七四年八月廿四日选出的国州议员,应该到一九七九年八月廿四日始蜀届满。 所以,此次大选是提早解散国州议会,进行改选。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二三

三二四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后‘继位总理职位之后 此次大选‘是拿督胡申编总理在一九七六年元月十摆 W大愚分析中一我们曾经指出‘该次大 1正II1的隽八受嚣队翼觉的i意测验。但是‘ 1 c Mrlilootiliiirls 次昊, O "!!1上总理席位, ielloi 11 laF统」内部权力斗争, IIEllBImi”可以控 i , III 的作用。 ' 方去‘骨一九七八年国州大选作一次深入评析。 在本节中,我们再引用第四1/笔负战及成绩」两段落来讨论。 以下将分成一、「大选1大政I」及二「选战及成绩」 一、大选前重大政治事件: 一九六三年英国决定议其在北1洲殖民地,加入马来西 ㈠菲律宾宣ITtS土iS后,菲律—称北婆罗洲原为苏禄苏丹租借凿国的UL 亚成为一州律宾a版厂‘菲律宾就有权利索回该领土 (注二二这项领"异应而半了了 苏禄苏丹国旣已归入菲律宾版昏巻也重用乍为选举宣传主题‘但因得不到民众热歹八反应而不 全国大选中,当时「联盟」政府曾H七七顼月四日‘菲律宾总统马可仕在第二届亚细安(ASE, 之。(参阅第三章第五节注三十六)一九七/

an ) ill宣布,菲律宾准备—沙巴主权滂外y加i 11 :1 I 正蓄束了马菲之间十四年的领土纠纷。是大马「国阵」政府的一次外交胜禾而次 ——iuoo ii」的大客注三),在一九六四年' 一 ㈡吉兰丹事件吉兰井aMl-J外的H均有影响力。(参阅表二十一)到了 一九七 九六九年我登祯H泛马?,参加「国民阵线」,放弃I身份,成为1。 —OOF i H他们也ii组织,以壮大 「回敎筈1所不能容忍的作法。

其势力,1一寳II费党具大马财政—姑I曾Rlh 「国阵」在/邓演切入吉州的前锋人物。他能在吉州建立据点打破「回敎党」的垄断,其 1?交1吉州州务大臣拿督纳昔(DM M。危/次,)争权,他莺自己 ASII 注」‘ 1 群众基础雄厚‘可取而代之于是纳昔在胡申翁支持下养萼26。岛出租合约所 动主11 11 11 i^ili 11 iI!口 I抽薪计谋,「回敎党」 yool纳昔的跟随i动大I众运动声祯到了一九七七 第四章「五一三」串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二六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芝宴葱里至布吉州进入紧急状态」的法 ? *,十二位「I国登蔓登篑:x‘i,?i 案投反对票。此法案仍然在国会获得>1;养吉H民选政府‘这就是「吉兰丹事件」(注四) 也根|法令指派||||*|,紧!下,举行州议会改选。to 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一日吉兰丹在不岛奸 1则派出二十四名 I「回敎统一 1-IL I出篷姜昼席, 1获二十三席, 候选人,和「回敎党」争夺三十六席州议员席位。结果是「回阵」获十一席成 其中「!蠢分寰。一矣飨一」5失败是显示出其I人士*西马 各地有宗敎狂热的回敎群众运动,正在迅速的反重姜刍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一直缠讼到伦敦1 ㈢整肃贪污运动••贯彻中央指令拿I涉嫌找捉屛"V冃向各li‘ 密院驳回他的上诉‘ —拖悬在译登一月一日疆自动投案服刑(注六)。如此坚持贯彻 「反贪污」的原则,是胡申编总II地方性群众领袖?手法 局面的有效手段。 岛、案虽监籍、The Norrtho-p scaaal ),成了贪污嫌 t「民主行动党」首领林吉祥也被牵入购军舰案(T*

犯。(注七)

一九七六年沙巴州、雪兰莪州州长被撤换。一九七七毗明州州长雅沙里爪夷被要求辞职‘马六甲 州州长甘尼阿里(Ghani A二)被剥夺所有实权‘加上「吉兰丹事件」‘我们可以指出‘胡申翁总 理所领导的中央政府和各州的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周期性的中央和地方争权是马来西亚 自殖民地时代遗留下来的「先天性疾病」,是不容易彻底治疗的「痼疾」。

近年来‘由于地方上群众势力澎涨‘也促使地方上政治人物挟群众以自重‘加强其向中央讨价还 价的本鸳「巫统」的地方性组织也在这种情势滋养下‘渐渐失去乖顺的性格‘自认羽翅渐丰‘可以 称雄一方,进而扩张其势力。

一九七七年七月八日胡申翁总理主持一项「巫统」为修改党章的特别大会‘这是自一九七一年修 改党章后最大规模的修改党章会议。大会共通过六十八个党章条文修正案。(注八) 这次修正党章最重要的精神是:如何巩固「巫统」中央集权的体制‘以及保障高党齢党员权利‘ 防止大量涌入跳槽他党人士使党变质。兹举要例如下(注九)•

大会以四百九十三票对一百一十票通过修正「党齢二年以上始有参加国州议员」规定‘聋齢要 求延长至「五年」。

终止一名分部委员权力,需在一特别代表大会上至少获得与会三分之二票数始合规定。、 如果其他党派党员欲跳槽入「巫统」放弃原党籍‘「入党许可」要经最高理事会批准始有效。 大会通过一项新条文‘授权最高理事会暂停或解散任何联络委员会‘分部支部委员会。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二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㈣「马华公会」的路线声明(注一。)、••自从一九六九年全国大选之后‘「民主行动党」及「民 政党」的势力在华人社会中占得一席之地‘「马华」自独立以来「作为代表华裔社会唯一政治机构」 的地位开始摇动。

一九七七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马华公会」第二十五届代表大会‘在吉隆坡举行。会议中总 计十八条议决案;包括政府事务、敎育、土地与新村、广播时间、国家安全、房屋、党务及设立复兴 华小基金等。在没有辩论的情形下通过,交马华中委员检讨。

,马华中央委员会选举却在空前热烈竞争的情况下进行。李三春当选总会长‘署理总会长由曾永森 当选,副会长由何文翰、刘集汉、麦汉锦、梁维泮当选。

九月十日,「马华公会」中央委员会通过一项该党路线声明

第一、我们将继续致力于马来1华裔在政治、文化、社会和经济上的进展‘以作为促进华人团 结以达致国家团结的一个途径‘正如马来同胞的团结将会对同一目标作出贡献一様。 第二' 我们认识‘并强调在每一个阶层中‘华、巫的合作是全民生存和团结的关键。

第三、我们将继续致力使华裔社会问题被接受为国家的问题‘并以国家问题的态度来对待这些问 题。

第四' 我们将促进马来西亚同胞‘尤其是华裔同胞的政治觉醒‘以使到他们对国民的责任作出有 意义和有效能的参与。

第五、我们将维护所有人民的尊严,保证全体国民的机会平等,尤其是贫苦、被剥削和少数的民 族。

从沉寂的议决案通过‘热闹的中委会改选‘以及含义不明确的路豊明的发布‘使人感到「马华 公会」的老化及缺乏生气。

这五点路线声明的主旨是:「马华公会」认为「华裔公民的社会问题」应该提升到「国家问题」 来加以对待‘「马华」的立场是站在「国家立场」来讨论华裔公民利害得失。「马华」要求华裔公民 「政治觉醒」接受其立场,在「马华」旗帜之下团结起来,进而促进「国家团结」。

以「马华」的选辑来说,基本上这五点路线声明是没有什么差错的。但是,令人最疑惑的是「马 华」选辑所使用的推论前提「国家问题」「国家立场」究竟是怎样的「问题」和「立场」‘和华人社 会的生存发展有没有根本上的冲突‘如果有冲突又应该如何缓和消解,•马华都应该详细说明‘这様始 能鼓励华人社会由了解「国家问题」和「国家立场」‘然后进一步接受此「问题」和「立场」。由于 「马华」领导人始终不肯触及问题症结,祇高喊「团结」「合作」的口号,这是「马华」失去选民支 持的原因。

一一、选战及成绩:

一九七八年元月上旬,胡申翁总理完成内阁局部改组后,似乎着手准备解散国会及州议会,以进 行国州会全面大选。在一九七七年间‘选—员会完成选民登记‘祇要再依法公开展示十四天供公众 第四章「五二一一」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二九

三三o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人士核査‘此项选民登记名册齐备了合危手bk°n‘仍然适用一九七四年所划定的选区‘但砂 选举委员会宣布, 增加了六七九、八 戕提岩共翼r五、。七二、四八二人。300^ 置。三分,其中八八。' 七七五人获批准,二七、二一八份登记书遭拒绝。在获准的新选民 有二。、九二六人是I址‘六七九、八四矍绅加戕丹M议如前于三月十一日改 一九七八年七月八日,西马十州举行州议会第五届大选 /淫大器东马少巴W及 选,翼加本次大选。西马十一州及联专区也在1行第五届国会议员大选东马§及 砂膀越州另期大选。

㈠提名及竞选活动: 胡申—在六月十九I,为了保安理由不允许各政党与 六月1 ±0由1 IV马来亚共餐i造破坏公共秩序的事件来庆IJ 三十周年纪念日。(注一二)马吟迪畐淫 则无法对共党压力作出自卫。」(注一三) 是马来人对回1强群蠢队尼叩间耗资二万六千余元的回敎堂主持开幕仪式时表示t国 阵」I 111翁II利用回I? ! II份i

取M华负总督七月四日在马来I?发表I词,他指出一个I裂的华裔件 不仅无法解决华裔社会本身困难‘反而会引起更多问题。所以9华裔社会一定要在政治上团结N支 蓦华。华裔社会现在已经受到极端主义力量的猛烈冲击‘ I极端主义力量是来自「民主行梦党」 PPI在李三—二十分钟的演词中,他一再反复使用「四分五裂」(六次) 务容华裔社会现况‘一再要求选民选择「稳健派」‘不要投「极端主义者」的票(注一五) 「民主行动筈总秘书长林吉祥在报纸上发表谈话‘他说‘「国阵」以「吉兰丹方式」来主持此 次大」莳禁止群众活动,使反对党无法表达政见,他指出,「民芸」参加竞选的目的在有效监 督点诲诗榷弱新的选民最为不利,在都市地区候选人,则利用沿户拜访,室 内钮混贴、lit国营的马来西亚广播电台安排四种语文竞选广砖! 政党丽兴gyllpIli 4族1握 从以湾活宀置 政府除了禁止一切群众集会及竞—胜利游 胃「祯藕诗髯m二亜It ,四千管愿i察,此外警察野 行之外,在投票日鹤三撰八一州三百士一个州议员选举区(包括不竞选的吉兰丹三十六 战部队也全面戒备。(注一七)以西马十一少三导 三三一 第四章「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选区)来计算,平均每一选区可配备一百九十三名警察,可称之如临大敌戒备森严。

总而言之,本次大选是完全在「国阵」严密控制之下举#',「国阵」竞选宣言:「在种族和谐及 国家团结基础上,建立一个和平、廉洁、公平和繁荣的马来西亚•,并且为我们的儿女建立一个安全的 前途。」(注一八)这就是本次大选唯我独唱的竞选主调。

西马国会选区共有一百十四个,计共有二百八十五名候选人参加竞选•,以政党来分别,「国民阵 线」派出候选人一百十三名,其中五名不劳而获。「回敎党」派出八十八名候选人。「民主行动党」 派出五十一名候选人,「人民社会主义党」派出四名候选人,「祖国醒觉党」一名候选人,「社会主 义民主党」三名候选人,「社会正义党」六名候选人,「工人党」一名候选人,「独立人士」十八名 候选人(表一一宙)。以种族来分别,二百八十五名候选人之中七十七名为华人,二百零八名为非华人 (表四十)。

西马州议会议选区共有二百七十五个(不包括吉兰丹州选区),计共有七百三十三名候选人参加 竞选•,以政党来分别‘「国阵」派出二百七十四名‘「民行党」一百二十六名‘「祖醒党」六务「回 敎篇」一O三名‘「社正党」十三名‘「人社党」一一十四名‘「社民党」十名‘「人统党」四角rH 人筈一名,「独立人士」七十三名。(表三十九)以种族来分别,计有一百七十名华人候选人,五百 六十三名非华人候选人(表四十一)。

选民投票率相当高,国会选举登记选民为四、三二三、五一六人,有三、一四一、八九九人参加

投票,投票率为七十二点七巴仙。(表四十二)州议会选举登记选民为三、九八四、二六八人,有二 八九二、九四。人参加投票,投票率为七十二点六巴仙。(表四十三) 选举结果是,国会议员方面,「国阵」赢得九十四席,其中「巫统」获六十六席(上届六十一 席,「马华」十七席(上届十九席)、「民政」四席(上届五席),「国大」三席(上届四席),「人 进党」没获席位。反对党方面,「民行党」由上届九席增至十五席,「回敎党」由十四席减至五席 (按上届「回敎党」系「国阵」成员)‘其他反对党均告全军覆没。(表三十九) 在州议会议员选举方面,「国阵」中选二百三十九人,「民行党」中选二十四人,「祖醒党」中 选六人,「回敎党」中选九人,其他各党均告全部落选。(表三十九)

三、评述及分析:

本次大选虽然是在「紧急法令」管制之下进行,但是选民的参与热情却是空前高涨。反对党,特 别是马来人反对党更是寸土必争,倾全力参加竞选;一九七四年大选国会议席中有三十二席由留阵」 不劳而缚(表三十)州议会议席中有四十三席由「国阵」不劳而获。(表三十一)一九七八年大选 则是在国会议席中祇有五个不劳而获议席(表四十),州议会中祇有十七个不劳而获议席。(表四 十一)这种竞争局面出现,使得选民投票率由一九七四年国会选举百分之五五点九增至一九七八年的 百分之七十二点七。(表四十一一)参加选民由一九七四年国会选举一 '九二七' 一二。人增至一九七 八年的三、一四一、八九九人。(表四十二)州议会方面也呈现同样增长倾向。(表四十三) 第四章 「五一三」申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三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三四 各政党获票率和中选率氟不同的差别,「国阵」获得一、七三-、九三九票,占投票率百分之 五十五点十四,但是中选九十四人,占中选人百分之八十二点四六。「民行党」获得六五二、七OO 票,占投票率百分之二十点七八,而中选十五人,占中选人百分之十三点一六。「回敎党」获得百分 之十六点八九选票,计五三0、五五四票,中选五人,中选率百分之四点三九。由以上的差别中,可 以看出,「国阵」的选区划分应有不公允之处,以导致这种不正常的比率。再者,「国阵」候选人的 支持群众固定,反对党的支持群众则被多角竞争所分散,以造成这种获票率和中选率不相当的现象。 以候选人种族比率来看,一九七八年国会大选中华人候选人为七十七人(一九七四年为九十五 人,非华人为二0八人(一九七四年为一三五人)。一九七八年州议会大选华人候选人为一七一人 (一九七四年为二四。人),画人为六七三人(一九七四年为五八七人)。(表三十、三十一、四 十、四十一)

由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本次大选华人的政治热情非常低落,非华人的政治热情则出奇地高涨。再 华人为主要选民的联邦直辖区(吉隆坡)为例,祇有百分之五十六点七投票率,种种迹象都显示出华 人缺乏政治参与兴趣的倾向。(表四十二)

在华人候选人与霍人候选人互相竞争情况上,一九七八年也有了显著的变化•,纯华人选区在国 会选举中祇有十席(一九七四年十七席),纯非华人选区则保持为七十席(一九七四年七十席),华 人非华人混合选区则增加为三十四席(一九七四年二十七席)。(表三十二、表四十四)

华人候选人在一九七八年国会大选中当选率为百分之二十八,获票率为百分之三十六。(一九七 四年分别为百分之二十九点八及百分之四十二点七)在一九七八年州议会大选中,华人当选率为百分 之二十三,获票当为百分之三十三点二。(一九七四年分别为百分之二十四点四及百分之三十四点 五)(表四十、四十一、三十、三十一)。

在选区M分上是依照一九七四年大选选区规划,并没有改变。但是,由于非华人候选人介入原来 纯为华人候选人的选区,本次大选不再能够使用表二十五、二十六办法,来分辨华人选区大小。(表 四十四)

一九七八年当选的华人国会议员为三十二名,州议员为七十二名,一九七四年当选华人国会议员 为三十四名,州议员为七十六名,每一项议员名额中减少两名。(表四十、四十一)并不显著。但 是,在国会及州议会提名候选名单中,「国阵」在一九七八年大选,华人候选人人数,显然比一九七 四年「国阵」华人候选人人数増加四名,在反对党中,一九七八年国会大选华人候选人人数比一九七 四年国会大选华人候选人人数少了二十人。(表四十五)这种倾向是否可说明「国阵」因「回敎党」 退出而遗出空缺由华人塡补,反对党方面,华人因失去政治信心而不愿参加。相反地,画人的国会 候选人由一九七四年的八十三人增加到一二九人,整整增加了四十六人。(表四十五) 七月十五日大选后-个星期,副总理马哈迪医生对大选表示了意见。他说,市区人民倾向反对党, 乡村人民支持执政党,这是任何进步国家的常态。他否定本届大选结果是显示出大马种芦系极化的 第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三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购系之探讨

三三六

表三十九一九七八年西马国州议会选举结果一覧表

派出 唉选人 中选 席位 派出 候选人 中选 席位

国民阵线 113 94 274 239

回 敎 然 88 5 203 9

民主行动党 51 15 126 24

人民社会主义党 4 —、 24

独立人士 18 73 2

祖国醒觉党 1 6

社会主义民主党 3 10

社会正义党 6 13

工 人 党 1 1

人民统一党 —- 4

总 数 285 114 734 274

来源: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九日

议席总数

器FI

表四十 一九七八年西马地区国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参与情形表

华人参加

竞选议席

无 华人参加 竞选议席

华人邻m摩人候 人数目选人数目

候选入总厂

当选的华 人候选人

当瞬m障 人候选人

9

雪兰莪

0

9

~~0

6

3

14

联邦直辖区


n

11

4 | 1

5

0

4

7

马六甲

森美境

3

2

21

22

3 | 1

4

长| 1

16

5 | 1

6

/ | 0

8 _ 0~

15

6

15

29 一

8

31

8

16

-一 34

56

23

8

4

5

当痴人 ,律人人 寻「入

44.4

~~~~00_____

63-6

•数与当选 故百分率 菲华人

55.6

华入候选人所非华人候选人 获得之有瀛I规得之有效票

有效票之总数

华人候选人与非华人候 选人获有效票百分率

4

3

7

2

2

2

8

8

2

2

22

3

11

4

玻璃市

丁加奴

8

13

160,853

132,367

13

__ 13

~2

4

6

2

11

三三七三三八

吉阳丹

总 计

12

12

109

114

0

2

]

7

o'

0

0

2

7

5

8

| 23

34

4

21

ZZI

32 0

11

15

17

29

5

5 ~~

6

2

5

2

2

2

0

2

11

4

6

11

2

36 .4_

100

丁 40 ・0

100

| 62.6

Too

50.0

60.0

38-0

50.0

100

31.3

100

33.3 |

100

68-7

66.7

12.5

100

15.4 84.6

100

~~0

—100

-0

87-5

100.0

293,220

160,487

368,430

130,262

207,943

53,988

184,250 况8,817

548,671

259,854

45,888

05,627

167,983

59,739

259,540

427,523

61,490

80,285

141,775

41,712

143,216

184,928

35,652

310,842

华 人

62.1

100

43-6

100

70.7 ]

1?0

52:6 |

1?0

43.4 |

100

39.3 一

100

亳3・4 ] 56.6

非华人

37.9

56・4

29.3

47.4

56-6

60.7

100

22.6 | 77.4

100

字・4 |

100

—0 I 100

100

~0 | 诚 _ 100 0

92-6

50,641

14

14

24

0

7

100.0

129,729

o

—24

77 208

--- | I 285

脱明:⑴州别顺序按衮华人人S比例多寡蒂排列。

⑵分类统计方式同表三十。

来 源: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九日。

0

12

0

12

100

6

100-0

5

44

70

32

82

28.0

100

72.0

100

346,494

一 0

________ 50,641

~ 0

129,729

~ 0

253,826

匚093,144

253,826

1,941,970

3,035,114


100

100「 36.0 —| 64.0

100


表四十一 一九七八年西马地区各州议会选举华人及非华人候选人参与情形表

别、 有 华人参加 竞龄席 无 华人参加 鼬赫 载笼 当选的华 人亿1人 当选的非华 人候选人 当选华人海与当选 非华人人数百分.率 华人廃繍 获得之有效票 非华人候选人 获得之有效票 数蹈艳壕

议席总数 候选人总数 华 人 非华人 有效票之总数 华 人 非华人

27 0 18 9 43 45 14 13 51.9 48.1 170,789 120,889 58.5 41.5

27 88 100 291,678 100

雪兰莪 30 2 12 20 18 70 9 23 28-1 71.9 107,691 203,920 33 -9 66-1 -

32 (1) 88 100 311,611 100

41 1 17 25 30 97 10 32 23.8 76-2 234,025 311,998 42-9 57-1

42 127 100 546,023 100

马六甲 18 2 7 13 11 38 6 14 30-0 70.0 44,136 80,713 35.4 64.6

20 Z 19 100 124,849 100

27 5 15 17 - 25 45 11 21 34.4 65.6 174,201 208,348 45.5 叫.5

12 70 100 382,549 100

森美兰 23 1 9 15 17 43 7 17 29-2 70-8 63,144 96,046 39.7 60.3

24 60 100 159,190 100

31 1 10 22 16 80 7 25 21.9 78.1 55,279 123,662 30.9 69.1 .

32 96 100 178,941 100

25 1 4 22 7 57 A 99 15-4 84.6 49,869 294,025 18-8 81.2

100 343,894 100

26 64

玻璃市 10 2 2 10 2 22 2 10 16-7 83.3 3,083 40,479 7-0 93-0

12 24 100 43,562 100

丁加奴 26 2 1 27 1 66 1 27 3.6 96.4 3,850 134,165 2.8 97.2

28 67 100 138,015 100

吉兰丹 36 0 . 1 35 1 110⑵ 1 QC: 2.8 97.2 4,429 217,740 2-0 98-0

100 • 221,869 1( )0

36 111

总 计 294 17 96 215 171 673 72 239 23.2 76.8 910,496 1,831,985 33 -2 66-8

311 844 100 2,742,181 100

说 明:⑴雪兰莪州第二十四选出甘榜爪哇区,因提名不合规定,重新提名另期选举,其登记选民计13,862名。为计算方便仍然将此选区计入(有竞争议席)中。

⑵此项数字系估计数字,有五名左右差误o 来 源: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九日。

三三九三四。

表四十二一九七八年西马地区国会议员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

、迪 州、\民 实际登记选民 有效票 因单人竞选而 失去投票机会 选 民 实际参加投票 选

383,134 293,220 10,321 0 303,541

79-2

雪兰莪 515,497 368,430 14,578 0 383,008

74-3

联邦直辖区 328,216 184,250 1,910 66,433 186,160

56-7

736,963 548,671 19,767 0 568,438

77.2

马六甲 188,022 105,627 4,428 46,181 110,055

58-5

614,605 427,523 18,280 42,158 445,803

72-5

森美兰 221,785 141,775 6,906 31,406 148,681

67-0

258,024 184,928 9,297 0 194,225

75-3

461,290 346,494 10,099 0 356,593

77-3

玻璃市 68,572 50 ,641 2,232 0 52,873

77.1

丁加奴 207,267 129,729 6,367 28,691 136,096

65-7

吉兰丹 340,141 253,826 2,600 0 256,426

75.4

总 计 4,323,516 3,035,114 106,785 214,869 3,141,899

72-7

来 沢: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九日。

表四十三一九七八年西马各州议会选举选民投票槪况表

实际登记选民 有效票 因単人竞选而 失去投票机会 选 民 实际参加投票 选

383,134 291,678 12,444 0 304,122

79.4

雪兰莪 504,237 311,611 23,608 41,964 335,219

66*5

736,963 546,023 22,427 12,980 568,450

77.1

马六甲 188,022 124,849 4,906 20,678 129,755

69.0

614,605 382,549 21,328 107,026 403,877

65-7

森美兰 222 ,013 159,190 8,204 7,080 167,394

75-4

258,024 178,941 10,858 8,231 189,799

73.6

461,290 343,894 15,309 17,634 359,203

77-9

玻璃市 68,572 43,562 2,543 9,095 52,657

76-8

丁加奴 207,267 138,015 8,335 16,271 146,350

70.6

吉兰丹 340,1妇 221,869 0 - 234,114⑴

68-8

总 计 3,984,268 2,742,181 129,962 240,959 - 2,892,940

72-6

说 明:⑴雪兰莪州第二十四选区甘榜爪哇区,因重新提,名另期改选(实记登记选民)项,包括弓 该区人数,其他项不包括该人数。

⑵吉88丹州在一九七八年三月提前改选州议会,选民投票槪况数据不全,缺废票数字, 因此实际参加投票选民人数,依公式:(有效票)+ (实象登记选民)乂(滥)二 234,114,o ~ 系其他的州废票平均率。

来 源: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九日。

笫四章 「五二一一」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表四十四 一九七八年西马国会选举华人及

非华人候选人选区分布统计图

三四五


纯非华人

70 A

61.4%


纯华人

10A

8.9%

混合

34 A

29.7%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四六

谨 圣 河 么 矣 / 留

栎 > « > > > > > >

2 O 7 00 7 1 2 4 9 3 7 3 9 4 > 嫌

7 2 3 7 7 2 5 5 6 3 9 O • • 9 1 HH 案

一 6 9 7 3 00 6 3 3 00 3 4 O >

35.8 74..:d 5 4 cn co 9 1 7 2 3 6 ■ • 7 3

洲启-+5: —M-b>研岛钿图生汁厅ss S「河晓为」s^ss^


象征。他认为本届大选种族极化已比一九六九年大选缩减。

「吉兰丹事件」幕后主持人大马财政部长东姑拉沙里,也表示对大选的看法,他认为本届大选选 民是循种族路线投票,「民行党」七十万张选票来自华人社会,「回敎党」五十万张选票来自马来人 社会。(注一九)

.我们认为在本届大选中,由于华人社会已经发现大马的选举制度是没有办法显示华人的政见和力 量,所以,对选举活动不再存有幻想。根据本节的各项分析,一再证实华人对选举活动有冷淡的倾向 (注二0 )但是,选举制度对马来人有利的,马来人是可能运用选举方式来威胁「国阵」的核心—— 「巫统」,所以,马来人踊跃参加竞选和投票。如果「国阵」不以「紧急法令」限禁群众性竞选话动, 以及以种种「政治技术」约束马来政客和群众,则很难掌握优势的。总而言之,本届大选,华人社会 巳经沦为「旁观者」,而马来人的内部权力斗争才是竞选的主要「情节」。马哈蓄总理的看法,基 本上是合理的,而他不肯认眞讲出其中的缘故。

胡申翁总理在「巫统」党内的领导地位似乎也不够巩固。他在大选之前先举行「特别大会」,修 改党章约束党员,以「肃淸贪污」运动逮捕政敌,以「共党威胁」来实施「紧急法令」「保安措施」 以禁止各种群众活动。宣布大选日期以后,把原定在六月下旬的「巫统党代表大会」推迟到九月十四 日至十七日大选后举行,以选举成绩来争取党内支持。在该次党大会中,他和苏来曼巴拉斯汀(SU, laiman paleMB-挽选党主席,以八百九十八票对二百五十票获胜。巴拉斯汀是哈伦所支持的候选 弟四章 「五一三」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四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 三四八 人,他能获二百五十票可显示出其群众势力不可低估。在牢狱中的哈伦,竟以五百五十八票当选「巫 统」最高理事会委员,在二十名委员中排名第十五名。(注二一)诸如种种迹象,可显示出胡申翁的 政权并不能得到马来人社会的全力拥护,胡申翁在一九七八年大选所获得的胜利,祇是依靠「政治技 术」取胜,这种胜利是不坚实的。

在华人社会方面,「民行党」喊出「监督政府」的口号,获得选民支持,在国会中中选十五个席 位,州议会中选二十四席位。(表三次)成为最大的反对党。在国会大选中「民行党」派出五十一位 候选人,其中三十三位系华人十八位为非华人。中选十五位议员中四名为霍人,十一名为华人。在 州议会大选中,「民行党」派出一百二十六名候选人,其中七十八名为华人,四十八名为非华人。中 选二十四位议员之中,华人为十八名,画人为六名。(注二二)「民行党」的陈国杰及陈庆佳正被 政府扣留,他们双双中选,而且陈国杰以三万三千六百八十七票最高票当选。(注二三) 以「民行党」政纲及候选人种族别来论,「民复」是个多种族政党,不过以华人为主。就是因 为这个缘故,「马华公会」虽不受华人社会的拥戴,但却可自称为「唯一代表华裔社会的政治机构」。 「民行党」本次赢取的席位大多数都自「马华」手中夺来,这是「马华」最抱怨的事。 七月十七日「民行党」主席曾敏兴表示,「民行党」要求以最大反对党身份,欲会见胡申翁阐明 该党对「国家团结」•的看法,他指出「民行党」从多种族角度来谈论「国家团结」,反之「国阵」却 强调马来人团结,责「回敎党」分裂马来人社会。(注二四)

从曾敏兴的谈话可以证明,在大马社会环境之下,执政的「国阵」政府所提出「国家团结」汲 「国家立场」,是偏向马来人社会的。「马华」从纯华人社会立场,是不敢也不能批评这两项「政治 号召」。「民行党」祇有从多种族政党立场,始可以对此两项「政治号召」稍加批评。这是大马当前 政治现象中最微妙地方。华人社会之所以不能在强有力的「政治号召」之下团结起来发挥力量,其关 键在此。

【胜释】

注。一:「南洋商报」,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注0二:宋哲美编:「一九七八年东南亚年鉴」,香港东南亚硏究所出版,「马来西亚」条,页二十五。

注0三:同前书,页二十八。

注。四:ASIA YEARBOOK 1978・ F.E.E.A pp・ 242,243

注O五:ASIA YEARBOOK 1979、F.E・E・R・ 239

注o六:同前s,页二三七。

注。七••同注四香,页二四三。

注。八:「国际时报」(古音),一九七七年七月十日。

注O九:同前注。

注一 0:同注一 一舂,页三十三—三十五。

注一一:「中华日报」(古音),一九七八年元月七日。

注一二:「星槟日报」,一九七八年六月二十日。

弟四-X「?£_一一」事件与「国民阵线」之组成 三四九

西马来四亚革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五O 注二一一:「星槟日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

注一四:「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六日。 注一五:「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五日。

注一六:「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八日。 注一七:「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七日。

注一八:「中国报」,一九七八年七月二日。

注一九:「国际时报」(古晋),一九七八年七月十七日。

注二o:chu chi,hung~ Minority Represenfafion in The Malaysia parliament : The Performance of MPS in parliamentary Forums" Report; for 1974 meec+ing of APSA 本文以一九五九—六O年,一九六三——六四年,及一九七一——七二年为阶段,以「辩论」、「质询」、眞 算」三种不同国会活动,说明华人印度人议员对预算案、质询案参与淸形锐减。而华印反对党议贝对政府褊论 案参与情形日增。卽说明华印人对大马经济权渐失去干预力Q,祇有辩论抗议的份了。 注一二•• ASIA YEARBOOK 1979- PP 2371239 注二二••陈玉水:「从国会大选成绩谈马各政柴得失」,见「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十一日。 注二三••同前注。

注二四:「南洋商报」,一九七八年七月十七日。

•第五章 黯武共党组织之威胁

自一九四八年至一九七五年廿七年间,马国历经三次紧急状态,(一九四八——一九六O,一九六 三——一九六六,一九六九——一九七一)总计有十七年国家是由紧急法令所统治。三次紧急状态都 直接或间接和共党组织青。因此,照马国政府的说法,马国民主宪政的最大威胁,是来自「聚武的 共党组织」。

在马来西亚境内的马来亚半岛(西马)及砂膀越(东马),近四十年来曾发展出两个互不相属的 共产党组织。一个是在马来亚半岛(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共党组织,称为「马来亚共产党」(简称马 共)(Malayan communis- parry); 一个是在砂膀越的共党组织,称为「砂膀越共产组织」 (Sarawak communis- organization )(简称砂共)。

这两支共产党,均有两大共同特点:第一、两者都是第一个以当地政权为目标的政治团体并且始 终都不承认马来西亚。(注一)第二、两者的构成份子都是以华人为主体。再加上马来西亚是东南亚 诸国中,华人占其全国人口比例仅次于新加坡的国家。除共产党的特性外,并加上了种族因素,致使 马共和砂共,回异于其他东南亚地区的共产组织。马共和砂共对马国当局的政治鬪争,不但是一种政 第五韦顺武共窑组织之威胁 二一五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五二

治制度的鬪争,而且还含有一种种族鬪争的意味。

由于本论文以西马华巫种族开系为主题,马共和砂共在发展历史及地缘上各不相属,因f 在本 章中仅以马共为讨论对象。

第一节马共的历史发展

一九二0年代,共产主义思潮经由中国大陆及印度尼西亚传播到星、马。由中国大陆所传播而来者,在 星、马的华人社会里扎下根苗,乃逐渐发展成有组织及有武装力量的一股势力;而由印度尼西亚所传播来的 共产思想,虽然在印度尼西亚共党领导人:AHmi5Tan Malaka》subakarDjamacdin Tamin等以 新加坡为革命基地,在他们大肆鼓吹之下,也吸收了不少马来人和印度人成为共产主义思想的信怂 但当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二七年,印度尼西亚共党在爪哇和苏门答腊叛乱失败后,印度尼西亚共党在星、马的活动遂 告沉寂下来,而在星、马地区马来人及印度人社会中的共产思想传播活动,也因此陷于停顿,并从此 一直消沉下去。(注二)

我们如果细心观察,卽可发现,共产主义思想可以在华人社会中植根,而无法在马来人和印度人 社会中发展,乃与其社会背景有关。

在二十世纪初,星、马地区华人社会卽曾受到中国国民革命的影响。先是国父孙中山先生倡导

革命,推翻满淸,继则中华民国创立,及民国八年「五四运动」发生,新思潮及国语运动,汇为一股 潮流,蔓延南下,致使星、马地区的华人社会中,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震荡。

中国国民党对海外华侨向极关注,早在民国元年十二月卽在新加坡成立支部,推动海外党务事宜。 (注三)至民国七年止,星、马地区华文侨校已由一百余所扩张至三百余所。(注四)民国八年「五 四运动」之后,所有在星、马地区的侨校,均一律改以中国国语作为敎学语言,从此,乃使九种以上 主要方言所构成的华人社会,获得了语言上的统一。(注五)此后,随同华文敎育的扩展,使星、马 华人社会产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年轻的一代华人,已丢于打工赚钱的海外华人社会传统生活方式, 而民族主义的思想,亦开始在靑年华人心中澎湃,对列强侵略中国的暴行,产生了无比的仇恨。 及民国十七年淸党后,原寄生在国民党内的共产党徒,因在国内无法立足,乃潜赴南洋,先后成 立「中国共产党南洋临时委员会」、「共产主义靑年团」等组织。至民国十九年(一九三O年)四月 三十日,在国际共党的指示下,比等组织遂正式蜕变成「马来亚共产党」。一九三一年一位自称「第 三国际」曾派候补执行委员的莱特(Lai Teck )赴新加填指导马共建立组织。(注六)嗣于一九 三四年三月六日通过党章,并成为共产国际预备支部。(注七)这是马共初期建党情形。通过党章, 并成为共产国际的预备支部。(注七)这是马共初期的建立情形。

当时马共的构成份子,主要均系来自华文学校及星、马的劳工阶层。由于潜赴南洋的共党份子 多藏匿于华文学校之内,因此华文学校遂成为宣传共产主义的场所。血气方刚的华人靑年学生,于是 第五立M武共燕组织之威胁 三五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五四 乃成为马共争取的主要对象。我们根据一九亠八二年十二月所获的马共文件,卽可证实约有百分之六十 的马共中央委员会成员系来自华文学校。(注八)一九五五年在白鲁洵(L・w・Pye)访问六十名 投诚马共的硏究报告中,也证实此六十名马共份子,祇有三名文盲(其中一一名系妇女)‘平均均受过 六年的敎育,每人都霭华语普通话。以一九四七年星马地区华人社会敎育水平而言,十五岁以上华人有百 分之五十五点七系文盲,其中男性占百分之三十七点一。(注一。)相形之下,马共份子的平均敎育 水平是超乎一般华人之上。由此可见华文学校确是培育马共中坚干部的温床。

至在星、马劳工阶层方面,在一九三0年至一九==一-年世界经济大恐荒中,马共曾煽动大批工人 发动连串的罢工事件。在雪兰莪(Selangor)煤矿的工人,在马共鼓动下组成了「工人苏维埃」 (workers- Soviet:),存在了 一 个短暂时期。(注一一)

本文前面提到,共产主义思想曾在一九一O年代由印度尼西亚共党领导人传入谓坡和马来亚,其后,在 一九二七年因印度尼西亚共党叛乱失败,致共产主义运动也因而在马来人及印度人社会中失去了影响力。关 于共产主义思想何以不能在马来人及印度人社会之间生根茁壮,想来其中原因必定很多,不过费笔 者观察,其主要的原因当有下列两点: • 第一,马来人和印度人社会并没有因社会的发展和变迁遭到重大的冲击。例如新兴行业的出现 (如割胶业),并没有影响到马来人的传统生活方式;而都市化的倾向,使得迁入都市的马来人,多 能出任公职,渡其丰荣生活。同时因保障马来人宗敎习俗是英人介入马来亚各邦的最重要承诺,所以

无论是住在甘榜(乡村)或都市的马来人,都能悠游自得于圣洁的回敎崇拜及五彩缤纷的习俗之中。 他们认为英国人是他们的导师、保护者,绝不是他们政治上的敌人。(注一二) 第二,在思想方面,一九二。年代许多杰出的马来亚知识分子和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的活动家,都到 埃及开罗(ca一r。)留学。这些人回国后,组织了许多俱乐部,并设立了宗敎学校,传授回敎文学, 及到一九三七年后,马来人的思想才逐渐由宗敎、经济、社会、进而涉及到政治事务。从某一角度看 来,马来人的民族主义,只能算是属于一种对回敎国国主哈利发(Caliph默罕默德后嗣的称号)的 泛回效忠(The form of pan's 一 amQoyasy )。至于马来社会的领导份子,也可分成两大派 别.•一派是拥护传统的封建制、回敎伦理,及愿意接受英国人的保护•,另一派则是不满于现存的社会 秩序,而欲从事社会改革,建立新的社会。但是,从马来亚的历史发展证明,传统派的领导份子,较 能得到群众的支持。祇要上述的社会客观条件不变的话,共产主义思想便无法在马来人社会中发生强 大的影响力。(注二一一)

在印度方面,他们的佣工性非常强,常能适应马来亚的需要,在印度政府成立的印度劳工代理处 (rhe Ind_an Agency排下,随时移入或移出星、马地区。(注一四)他们有政府机构照顾其福 利,其所享的权利亦受到政府的保障,一般来说,他们和政府的关系甚为良好,所以共产主义思想自 然便对他们无缘了。

基于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世在一九四一年二次大战日军入侵星马之前,星马地区的华、印、 笫五章S5武共気组织之威円 三五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五六 巫三族在政治上并没有直接冲突的情势发生。华人的政治活动,重点在于「抗日救国」,「反对英帝 国主义」,和当地政权并无直接关聊。印、巫两族则乐于接受英国殖民当局保护,冷眼旁观华人的政 治活动,认为和他们没有多大关系。

但是,自从日本人进占星马之后(新加坡于一九四一年二月十二日陷落),日本占领当局竟视当 地华人视为「敌侨」,而对星、马华人进行勒索、杀害,采取高压手段,同时并推行「以马来人抑制 华人」的分化政策,任命马来人担任官吏,组织马来人警察为其帮凶。在宣传上,一面则说日本人赶 走了欧洲人,替亚洲建立了「自由国家」,并挑拨马来人,说是他们的经济和政治受到华人的入侵, 应予Ife逐-面贝鼓励星 马的马来人,应从事泛马运动(pan—Malay Movement:把印度尼西亚和星、 马地区连成一个政治单位,由印度尼西亚地区同文同种的马来人来统治华人。(注一五)在日人这种恶毒的 「以马制华」分化政策下,一般马来人尝到政治权力的滋味认为••马来人必须掌握星、马政治实权, 否则华人很可能会主宰这个地区。战争在原子弹的威力下突然结束,在英军抵达马来亚之前,至少有 两个礼拜至-个月的期间,马来亚及新加坡系由从丛林中走出来的「抗日军」(绝大部份为华人)所 统治。抗日军设立「入民法庭」(Kangaroo courts ),大量惩处了在日据期间有通日罪嫌的华人、 马来人、印度人。当然,仗着日人势力迫害华人的警察,政府官员(几乎都是马来人),遭到严重报 复。因此,嘉长-段时间,马来亚警察有溃不成军的现象。马来人也趁乱向华人攻击,致在乡村地 区发生广泛及严重的华巫互相仇杀事件。(注一六)

日据时代,在星马华人社会中,最活跃的是黑社会份子和马共份子。前者在原有社会结构失去功 能之际,趁机大肆活动。有的从事黑市买卖,有的则和日本勾结,开设赌场、经营淫业、以谋暴利。 至于后者因在城市无法立尺乃退到丛林中,并组成一支称作「马来亚人民抗日军」,对日人展开游 击战。当时英国政府曾派道番号为二二六部队以空投物质,支持这支「抗日军」,并先后秘密调派五 百人与「抗日军」协同作盘每月支持「抗日军」三千英磅。(注一七)但是,究竟这支「抗日军」 对日本人构成多大威胁,在抗日战争中立下多少功劳,迄今尙是众人争论的问题。不过可肯定的是, 以马共为主干的「抗日军」,当时在星马地区,确是一股有组织的抗日武力。在一九四四年之后 在 联军支持装配下成长为一支五千人武装队伍。「抗日军」在柔佛、毗助和雪兰我各地和日本军队打了 几场不大不小的硬仗,相当刺激人心。(注一八)白鲁洵在一项统计中指出,在三年八个月的日据时 期中,「抗日军」对日作战的伤亡共有数百人。按日军于二次大战中在马来亚地区的伤亡总数为二千 三百余人,而「抗日军」宣称在此期间内,曾处决了二千五百四十二名「敌奸」,其中大部份均系华 人。(注一九)由此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抗日军」在日据期间,似乎把「费」当成主要工作。 从另一份资料中,我们再度发现,马共所杀害的对象,一贯系以华人为主。自一九四八年六月至 一九五七年六月在「紧急状态」(s-are of emergency )下,马共所杀害的平民数字,其中卽有 一千七百人系华人,三百十八人系马来人二百二十六人系卽度人,一百零六人系欧亚混合种,六十 七人系土著沙盖族,及三十七人系其他种族。(注二。)

弟五花站武共党组织之威胁 三五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五八 因此,我们可以指3T马共虽然以华人为构成主干,染有浓厚的「华人性格」,但是马共的组织 和思想,与星、马地区华人以传统乡邑或宗敎为基础的社会团体,及蔓延潜伏在各阶层的秘密会社, 在本质上,绝不相容的。前者在推翻改造原有的社会结构,企图以共产主义作为「建立新社会」的蓝 图;后者则是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中,以谋求自我的最大利益作为目标,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思想。这是 马共和传统的华人社会之间最大的矛盾,同时,也是马共「华人性格」中的一项重要特点。 马共由于其诞生和发展,均与中共及华人社会结了不解之缘,所以具有浓厚的「华人性格」。这 对共产国际来说,他们认为这乃是一个在多元种族社会中进行共产革命的共产组织的最大的障碍。为 了配合国际共产运动及冲淡种族色彩,在一九三一年左百 当这位自称系第三国际上海分部派来领导 马共的莱特(Lei Teck),掌握了马共的中央委员会之后,卽着手策划使马共变成属于马来亚新 加坡地区的多元种族共产党。马共在一九三五年第三国际七届大会之后,曾接获第三国际指令,饬马 共要强化「意识形态水平」(Ideoognallevel)。马共旋加改组,在中央委员会下设置三个 局:民族局、宣传局、组织局。并在组织局之下设文化、学生、妇女、店具海外劳工等组(se? -ion )。(注二一)

不过,我们从其后的事实发展来看,马共企图冲淡其「华人性格」的努力,及增加其多元种族代 表性的种种做法,似乎并未收到什么效果。由于马来亚多元种族社会的种族界线,泾渭分明地划在敎 育、经济、文化,甚至聚居的形态上面。在马来人眼中,华人已经在经济上掌握优势,再有任何「平

等」的要求,就是「非份」的做退因此马共实在没法提出一条不会引起华巫两族猜疑的政策和政纲 来。我们从代表四个阶段的马共政策性的四篇文件中,可以看出马共对种族问题的看法似乎仍然是 代表华人社会和马国政府当局讨价还俱并没有超越过其「华人性格」‘而提岀一项以共产主义为基 础的种族政策,以解决马国多元社会的种族问题。

我们在这里可列举出四篇政策性的文件,以见一斑:

㈠「抗日九大纲领」(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注二二) 第六条.•以各民族语言实行普遍免费敎育,发展民族文化。

㈡「马共当前八大主张」(一九四五年)(注二三) 第五条:废除旧敎育制度,以各民族语言实行民主敎育,发展民族文化。

㈢「迈向完全独立的道路前进」(一九五七年六月)(注二四)

第二条••加强巫、华、印三族团结合作,以马来人为枢纽,保护国内各种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㈣「党在现阶段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马共『马列』宣言‘卽马共分裂成 三亥其中一派的宣言)(注二五)

第四条.•在一切方面实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协作的民族政策‘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促进各种 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平衡泼展‘建设一个多元民族和平共处‘进步的新型社会。

在上述㈠㈡两项主张‘是抗日时期及马来亚光复初年的主张‘其重点在语文敎育。语文敎育‘卽 第五章 类武共无组织之威胁 三五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六O 母语敎育是华人社会首先和马国政府当局发生冲突的原因。在马国政府的立场来看,认为华文敎育 是培养华人民族主义的温床。其敎育内容全部系中国事线为导致社会不安和发生政治问题的根源, 故自一九一O年起卽以注册条例方式限制华文学校‘战后并有提出取销华文学校代以英、巫文国民 学校之议。华人社会自然对此大为不满。认为此举将威胁到华人传统文化的存废继绝。华语问题-直 到今天,仍然是华人社会与马国政府(马来人)互相争持不下的问题。

上述第㈢项主张是马共对马来亚迈向独立(-九五八年八月卅一日)前夕的.1^种族主张‘这 篇宣言在一九六0年曾由马共马来籍中央委员莫沙•阿迈德(Musa Ahmad)加以重申。其内容 和当时马国政府的主张不谋而合,卽把马来人放在枢纽地位,但各族人士均可享有合法权利。这是马 共为与马国政府和谈所施放的烟幕。马共在此文件中不再谈及当时华文敎育问题(在此时期,从一九 五二年至一九五七年,马国政府曾颁布一系列重建马来亚敎育的计划和法令,正与华人社会发生重大 争执),显然是为迎合当时马国政府的政策,故意采取的低姿态。

上述马共第㈣项主张是马共分裂后马共马列派的成立宣言,主张以「革命暴力」来建立星马 统一的「马来亚人民民主共和国」。此时,马共对种族的主张,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协作,反对民族 压迫和民族歧视」。须注意者,在一九六九年「五一三」种族冲突之后,马来人显然欲以政治压力来 保持马来人的优势,并在经济、文化上对华人加以种种束缚。在此种情况下,马共(马列派)提出此 项主张,显系争取华人同情和支持。因:T四十年来马共虽然无时无刻想方设法减低和冲淡其「华人

性格」,但是都没有收到实际上的效果。当中共在中国大陆建立政权之肉 马共更无法摆脱其「勾结 中共赤化马来亚」的罪嫌了。

【注释】

注。一 •.其理由是I他们是以华人乌主干,而中华民国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以当地敎育、文化的水平而论,华入比其他 种族优越,故政治傩醒较其他种族来得早。共蒸组织一向以地■则为划分单位的国际共党组织。参见以下有关 说明:共产国际纲领(一九二八年八月共产国际第六次世界大会)第三十七条:共产国际各国支部的菊员,从甲 国到乙国必须得该党员所属支部的中央委员会允许;凡蜜移的共产党员,必须加入该党员所到国家的共产国际支 部•:•。中国共产探丛章(一九二八年莫斯科六全大会)第九条:党的地域区分;党以地域原则划分为单位............... 所有无员无民族与国界之分,都应加入中国共产M的地方党部组织,成为中共的党员。

注 0一一: Lucian py®Guerrilla, COIDBUnis 日 in Malaya Prince con. New Jersey- 1956 - pp,49-51 注。三:巴素:「东南亚之华侨」,上册,页五一四。

注O四:骂来亚华侨志」,页一七八。

注。五••同注三书,页四八八。

注。六••陈家驹:『马来亚共产气的眞面貌』,收于马华公会机关报「粤报一,一九六六年七月份,此文连载至一九六七 年五月。

注。七:「马来亚共产党章程」,第一条,马来亚出版社,新加坡,一九四五年十二月版,页一。

= S

注O八:Frances sc+arner • coBBunisB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A Mulc+ifronc struggle - Roberf A・ Scalapino ed. The communism Revolution in Asia, Englewoof Cliffs ・ N・ Jzprenfice Ha.ll-1965 - 237

第五章琐武共无组织之威胁 三六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六二

注。九:同注二书,页一五o。

注一 0:同注三书,页三九九。

注-一 :Harry Miller • The comBunisc Menace in Malaya, Frederick>, Praeger ) N, Y・ 1954 ~ pp・ wo 注一二:David .Joel sc+einberb ed・ In Search of southeast. Asia- A Modern His-tory. Praeger publisher~1973・ pp.321,32.7

注一三••同前注。

注一四••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页二十九。

注一五:同前书,页一 00— 一 0三。

注一六:战后•,华人与马来人的流血冲突争件相当多,在全国行动理事会报吿书:五一三悲剧:页九中曾强调抗日军设立 的人民法庭大施暴行........在马来人心坎中留一个洗不脱的印象:就是华人•优势可产生的危险。

华人在战后对马来人的报复想必相当惨烈,否则怎会使大部份由马来人组成的马来亚警察有溃不成军的现象,巴 素:「马来亚华侨史」,页一八九。

马来人对华人的仇杀也相当严重•,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七年两年间大规模的流血冲突••可简述如下: 甲、柔佛州方面,客株巴般(Bafu Bahab)附近,据一九四六年左右,容株巴辖华侨公会调査,该区华人招失, 计房屋被毁一七0七所,财产损失共逹二百三十九万余元,人口之伤亡无法统计。

乙、滞虐州方面,自一九四五年十一月至一九四六年三月,大小流血冲突几无日无之,华人损失惨重。

丙、吉打州方面:一九四六年一月4-六日华玲(Baling) 所属波赖区巫人二十余人,手持利器,向华人区进袭, 杀华人七人,皴屋七间。同年五月二日,吉打过港公市(/urge i Kedah)巫人手持利器,进入华人区,杀 华A-六人。

一九四七年五月二日吉打巴剎华马冲突,华人重伤六人»失踪多人。

」、其他各州方面,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六日,森美阑之瓜拉比势附近,华人村落被袭,四十余人被杀,死者多属 妇揣。一九四六年一月一日马口 (Makau)附近华人村落被袭,一夜间数百人全被屠杀,连婴儿亦无幸免。

据华人称,马来亚警方对华马冲突案件之处理,显然不公,且有助桀为虐的倾向。故华人祇有群起自卫以求 生存。是故此类事件愈演愈烈。(按••警察多为马来人,又为抗日军报复对象故当然袒护马来人)。

S来亚华侨志」,页二八三至二八五9 注一七:同注六书,一九六七年元月。

注一八••同前注。

注一九••同注二书,页六十九。

注二o: Lennox A. Mills" Malaya—A political and Economic Appraisal, u,of Minnesota” -958 -

Second prin-ting- pp・ 51

注二一 ••同注二普,页五十九。

注二二:「抗日九大网领」:

1将日本法西斯驱逐出马来亚,建立马来亚民主共和国。

2建立由各民族普选的国家机构,保卫祖国,实现民主权利,改善民生,振兴工农商业,建设各民族友爱、自由

幸福的新马来亚。

3开放人民言论、出版、组织、信仰的绝对自由,取消旧制度和奴役人民法令,释放囚犯及抗日存虏。

4改善民生,救济失•业难民,普编加俏加薪,取销苛捐杂税及高利贷。

5改编人民抗日军为国防正规军,优待抗日士兵,摭郎阵亡将士家属,救济残废伤兵。

6以各民族语言实行普遍免费敎育,发展民族文化。

7没收德、日、意法西斯及其走狗的财产为国有,发还被日寇没收的人民和各友邦人士的财产。

8实行关税自主,建立和各友邦友好的条约与商务关系,承认友邦贸易自由。

9联合苏联、中共,拥护远东各被压迫民族独立,赞助日本人民反法西斯幽争。

(见S共当前八大主张硏究提纲」,马中出版社,吉隆坡,一九四五年十一月,第九页)。 注二三:「当前八大主张」:

第五章墅武共戒组织之威育 三六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六四

1拥护苏、中、英、美民主联盟,拥护新国际和平组织。

2实现马来亚民主政治,建立全马和各州由各民族各抗日瓯体普选的民意机关。

3废除日本法西斯统治马来亚的政治机构和一切法令。

4保障言论、出版、信仰的自由。

5废除殖民地时代敎育制度,以各民族语言实行民主敎育,发展民族文化。 ■

6改善民生,振兴工肠商业,救济失业难民,普遍加饱加薪,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

7平抑物价,安定民生,惩办贪官污发投机牟利、囤积居奇份子。

8优待抗日士兵,抚邮阵亡将士家属。

同前香。

注二四:遇向完全独立的道路前进:

丄加强及维护我国获立地位•,追求一个独立、自主、和平及中立的对外政策。和所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反对战 争,主张和平;避免加入任何军事集团;与亚非国家团结合作,为新加坡重新加入马来亚联合邦而万。

2盘巫华印三族团结合作,以马来人为枢纽,保护国内各种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3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释放所有监禁的爱国份子•,对效忠马来亚祖国的政党和公共组织赋予合法地位。

4保护及发展民族工业、商业、农业•,改进发展文化;加强普及敎育,改善人民生活条件。

5终止战审,撤销紧急状态法令恢复内部和平。

(这也是一九五七年的五点宣言)

Francer 厂 scarner=修 ci-t. pp・ 255 注二五:蒸在现阶段的新民主主义纲领: 1通过革命暴力,推翻帝国主义(主要是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及其政治总代表拉扎克集团和

李光耀集瓯的法西斯统治,建立星马统一的马来亚人民民主共和国。

2废除一切反人民的和不利于国家和民族的反动法律和规章制度。保障人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尊重宗敎信仰自由。

3没收帝国主义、卖国集团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的财产和企业归国家所有。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发展以 国营企业为中心的国民经济。保护民族工商业。

4在一切方面实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协作的民族政策,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促进各族人民在政治上、经済上、 文化上的平衡发展,建设一个多元民族和平共处,进步繁荣的新型社会。

5没收封建地主和外资垄断集团的大庄园,废除封建性和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废除高利贷债务。

6改善各族工人、低级职员、渔民、小商小贩的生活和劳动条件。实行男女仝工仝酬。

7大力促进各民族的文化敎育和民生福利事业,发展爱国的、民主的、科学的新文化、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 的反动腐败的旧文化,根除奴化敎育。

8建设一支现代化的强大的人民军队,巩固国防,保全人民民主共和国。

9废除一切卖国和不合理的协议和条约。实行和平友好的睦邻政策。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发展同 各国的友好关系。加强同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亲密团结。

10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支持一切被压迫民族和被歴迫人民的正义闘争。支持北加里爱丹人民的民族解放!2争 骂来亚共产党(马列)宣言」油印原件。

第二节 马共和国际共产集团的关系

一、马共和中共的关系

根据一九七一年苏俄百科全书。审马共部份的记战如下:

第五章顺武共M组织之威胁 三六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六六

「马来亚共产党成立于一九三。年四月三十日。第一届大会于一九三五年举行。……马共代表团 曾参加一九五七年和一九六。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共党、工人党会议。马共赞同此两次会议的文献。 其后马共领导受到毛派主义的影响,而与国际共产运动脱离。马共领导集团拒绝参加一九六九年的国 际共党、工人党会议」。(注一)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自一九六O年和俄共阀分裂后,马共卽追随中共的路线,而与中共沆 温一气。

在前文中,我们曾谈到马共是由中共的「南洋支部」蜕变而出,早就有血缘关系。因此,在其后 的历史发展中,马共始终拢脱不了其原先所具的「华人性格」。中共在一九六五年九月卅日策动印度尼西亚 共党政变失败后,卽刻意栽培马共,目前马共已成为中共在马来亚的一支重要的先锋队,在马来人眼 中,马共简直就是中共的化身。

中共勾结马共的途径主要有两种••第一、是运用马来亚及新加坡华人秘密会社、和中国原有秘密 会社的关系,进行渗透。第一一、是以补给、派员指导、设立电台等实际上加以领导和支持。兹分述如 下:

㈠马共利用秘密会社渗透马来亚华人社会:(注二)

秘密会社原系以反淸复明作为号召的组织,其势力过去遍布于中国大陆各地及海外华人社会,如 三合会、天地会或洪门会等,均为其主流。此种秘密会社大约在十七世纪时,就已出现于中国文献记

贼上,以后随同华人移向南洋,并在海外华人社会中生根。其中如三合会,最早系以泰国作为活动中 心,然后移到马六甲、槟城,并于一八五。年移到新加坡。直到一八七O年左有英殖民当局始着手 以登记注册等方式加以限制和管束。但由于秘密会社的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故当地政府始终无法一眞 正加以管理。卽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不但无法消减此种秘密会社,而且还勾结这些秘密会社中的 不肖份子,从事走私、经营赌场娼妓等不正常的营业。

我们细心分析,当知马共和秘密会社在基本上是不兼容的。因为前者是国际共党运动的一个支部, 有政治上的阴谋,后者祇是以非法方式结合,谋获致个人的利益,并无政治上的野心。但是,秘密会 社和当地社会有非常深厚的关系和影响力,则非马共可以与之比拟。所以,在策略上,马共必需要利 用秘密会社向当地社会各阶层渗逶 但在技术上,又必需防范这些人一旦加入马共组织后,可能使马 共变质,也可能变成马国政府收买的内奸。因此,马共对秘密会社份子采取个别吸收的方式。

在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0年间,马共在文件中曾一再「要选择运用秘密会社份子,在个人 基础上,将他们重新组织起来,加上『正义刺杀团』、『铁血志愿队』或『反英保护队』等称号 以 使其为本党所运用」。

到一九五一年十月,莫斯科曾对马共下达了 一项「十月指令」,要马共依循「中国革命的模式」. 减低武装叛乱活、动,加强组织「统一战线工作」。在指令中说,「祇要三合会份子不是显然从事敲榨 群众或甘为敌人走狗敌奸者,不要一槪排除之」。

第五章 顺武共党组织之威胁 二一六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7"丿 马共旋遵照此项指令‘于一九五二年发布了两个文件:「关于当前活动的看法」及「对各派洪门 弟兄宣言」。

一九五一年,中共虽在大陆进行扫荡秘密会社份子运动(卽「三反运动」),但对海外华人社会, 仍利用秘密会社的关系加以拢络。当时毛共曾利用「致公堂」,和在马来亚秘密会社接触,并在雪M 莪州设立「中国致公堂」分部,把其中重要人物送回大陆出席「人代会」。到一九五三年,中共甚至 透过广州的「致公堂」,直接派代表到马来亚组织「洪门革新会」,企图把马来亚秘密会社掌握在手 中。

马共对中共直接向马来亚华人社会进行渗透,表示疑虑,其领导层旋分成两派:一派坚持马共是 马来亚的共党,系以当地政权作为图争目标,认为中共利用秘密会社关系直接和马来亚华人社会接触, 后果不堪设想;一派则系以马共中委会副书记杨果为首,认为马共如要获得成功必先渗入华人社会, 如要渗入华人社会必须仰赖秘密会社的关系和中共的影响力,因此,主张全力利用秘密会社及中共的 力量(杨果巳在一九五六年被马政府军伏击毙命,据说可能是因马共内部鬪争被人告密的结果)。 中共利用「致公堂」在星、马对华人进行统战工作,表面看来,好像是为马共赤化马来亚铺路, 实际上则是为中共在东南亚扩张势力,争取华人对其「回归认同」。所以,马共在基本上对中共的做 法是采敬而远之的态度,并主动评估其发动全面武装鬪争行动的得失。马共在一九四五年因抗日有功, 曾一度侪身合法政党之列,嗣于一九四八年发动全面武装鬪争而失去其合法地位。由于马来亚农村居

民多为马来人,马共无法在农村建立「解放区」,实现「以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在军事上一直是 小股的队伍分散各地联络困难,中央政治局决定要经一年的期间始能传达到小组。故始终是祇能从事 破坏性、骚扰性的恐怖活动,无法集结力量与英军周旋,打眞正的游击战。加上英殖民政府的「新 村」战睥 将可能资敌的村落集中迁居至可控制地区,断绝了马共的粮源,因此,使马共遭到很大的 打击。直到一九五五年马共方改变策略,开始采「和平攻势」,希望重新获得合法地位。

㈡中共直接接济支持马共:(注三)

在马共「和平攻势」失败后,其残余份子卽窜抵泰南境内,利用泰南四府的民族分离运动倾向 (卽回敎居民想脱离泰国佛敎国),及泰、马两国的矛盾(卽马国民族主义份子支持泰南分离运动), 流亡在泰南深山密林之中。首先,马共曾向泰国乞怜,希望泰国军警网开一面,能允许他们在泰南安 顿下来。一九六二年腐 马共曾以「马来亚民族解放军流动指挥部」名义,向泰国官方发出一封标题 为「吾人是君之友」的公开信,乞求泰警不要以「征剿者」方式对付他们,他们将保证「尽力避免与 泰国警方发生不友谊之冲突」。

一九六四年九月十六日,马来亚政府宣布成立包括马来亚半岛、新加坡、砂膀越的马来西亚,惹 起四邻不满。泰国片面宣布解散泰、马联合高级参谋部,开放泰、马边境禁区,而印度尼西亚的苏卡诺则大 喊要「嚼呑马来西亚」。

此时马共份子似乎已接受了毛共的指■导和支持,配合毛共对印度尼西亚的阴谋,利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 第五章顺武共篇组织之威胁 三六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七O 对抗情势,协助印度尼西亚突击份子进袭马国政府军。同时,马共并尽一切努力,拉拢在泰国的回敎极端份 子,企图跨越宗敎和种族的藩篱,以伸展其影响力。在此期间,马共因得中共和印共党的支援,其军 容和装备均有了奇迹性的进展。

一九六五年九月卅日,由于印度尼西亚共党发动全面武装夺权失败,中共多年来培植印度尼西亚共党的心血毁 于一旦,于是盘据在泰南的马共,其战略地位遂遽然上升。一九六六年一月十二日,毛共曾明目张胆 在北平接纳「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驻北平代表团,正面公开支持马共叛乱,锐意培植马共,希望马 共能成为中共南侵的代理人,弥补印度尼西亚共党因政变失败而濒临败亡的损失。

毛共在此时期对马共的支持和指导,有两大重点:

L在装备、训练、组织各方面,对马共予以有系统的援助和改善,使之成为在泰南地区最精锐的 叛乱武力。

2在政策上,指导马共要刻意拉拢泰、马、印三地的回敎极端份子,使之团结在马共旗帜下,成 为此区域的眞正地方势力。同时并指示马共要摆脱种族色彩,俾为将来赤化马来西亚作好准备工作。 自一九六八年起,马共卽厉兵秣马准备大举南下,计划在一九七五年占领马来亚半岛或造成南北 马对峙的局面。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共曾在云南地区为马共建立了 一座「马来亚革命之声」 电台,按时对大马广播,为马共张目。(按••一九六三年中共以泰共名义在云南昆明架设了 一个称「泰 国入民之声」电台)。

从一九六八年六月至一九七。年六月二年间‘马共与爽马军警发生正面冲突至少在廿次以上。 马政府军伤亡曾达到剿共十二年总伤亡人数的三分之一(六百余人)O

这是马共获得中共直接支持的具体表现。

总而言之‘中共和马共的关系‘可以说是在一九六。年马共窜抵泰南之后始眞正建立起来。、此时 中共正和俄共闹分裂‘而其策动印共在印度尼西亚的政变亦告失败‘加上马共当时正处于穷途末路之际所 以马共毅然放弃其一贯对中共采取的敬而远之态度‘以一面倒的姿态舞拢中共。

二、马共的分裂与苏共的揷手

一九七。年以来‘由于越战拟以和平谈判方式结束‘美国尼克松总统倡行新亚洲政策‘使得东南 亚的局势产生激烈变化。费置觉®^其一贯反共国策‘倡行东南亚中立化以等距外交方式和 世界各国建交‘而不计较1形态的歧异。马共在此新的形势下‘必须调整其政策和路线。马共内部 因路线问题‘产生争执‘进而演变成派系鬪争‘终造成党内的分裂 一九七四年十月廿二日淸晨‘在吉隆坡、雪阑莪、森美兰、马六甲、柔佛、彭享、霹雳、吉打等 重要地区‘均曾出现传单和红旗。据马共(马列)中央委员会宣布‘马共(马列派)已在八月一日成 立。而最使人感1讶的‘是在红旗中‘赫然出现有苏俄旗帜。 i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一日‘马来西亚内政部长丹斯里加沙里发表一项文件‘详述马共分裂成三派的 经过。兹摘要如下:(注四)

三七-•

第五章顺武共党组织之威胁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七二

㈠主张「恢复和发展马境武装鬪争,从事都市游击战」路线的一冈 和主张「确立游击基地 坚 持持久人民战争」路线的一派,互相发生冲突。

㈡肃反运动:一九七。年正月,马共中央委员会曾对马、泰边区单位发出一项总训令,指出在一 九亠八二年后加入「解放军,凡有十二年以下历史的新成员,都有「敌奸」嫌疑,因此必须展开一项 「肃反运动」。在此项「肃反运动」施行后,立卽引起党内极大不满,咸以中央派在藉「肃反」之名, 排除异己。

㈢一九七二年四月马共召开党代表,大会除制定新党章、确认「恢复马境武装鬪争」路线、敷衍 检讨一九六一年前的「和谈」路线外,把吸收党员的考察期‘从原来的四个月改为一年,使「肃反运 动」有了合法的依据。此举亦使马共内部的一部份党员不满。

㈣马共目前分裂情况:

马来亚共 产党(老 马共) 名 称

马来亚民族 解放同盟 (或民族解 政治团体

马来亚民 族解放军 (或全国 军 队

制 月艮

党旗: 红底及一支铁锤和一 把鎌刀。 一 旗 帜

马来亚民族 解放军第九 至十一团 原属单位

九七。人 实 力

表四十六马来西亚共产党分裂情况简表

第五章 禁武共煮组织之威胁 三七三

马来亚共 产党(革 命团) (一九七 二年二月 成立)

马来亚人民 解放阵线 放同盟)•

马来亚人 民解放军 解放军)

-圆形鸭嘴 帽,帽尖 端处有一 粒红色五 角星前端 则是浮雕 电筒(有

电角红军 筒星底旗 O 9 K3 : 军旗: 在旗柱顶端则有一粒 黄色五角星。 解放同盟: 旗横分三个部份:中 间部份是红色,上下. 部份为白色,旗中央 则是一粒黄色五角星。

原属马来亚 民族解放军 第八团。

二六。人 在吉打州和 玻璃市州地 •区活动。

据马国官方报导马共第二派系马共革命团,曾积极地企图通过其地下组织马来亚人民解放阵线侵 入西马,但是在它还没有伸展其势力以前,马国军警在吉打州所采取逮捕及扫荡行动已把它整个组织 粉碎。(注五)因此,实际上马共现在祇剩下两派港续活动。

成八九列产马 立月七-党来 —四一一亚 日年一马共

马来亚人民 解放同盟

马来亚人 民解放军

的资料称 为火炬)

部五由为旗解星一红军 份鲁二军:横放为粒底旗 o 星 红 色 分 同 — 莆 晶 .

原属马来亚一 民族解放军 第十二团第 二区队

一五。人 泰南勿洞区 及北马上霹 雳州。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七四

东南亚问题专家们都在细心追究,分裂后的老马共及马共马列派和中共有什么关系?是否有国际 共党集团利用马共分裂的情势,揷手其间?

据美国胡佛硏究所出版的「一九七六年世界共党事务年鉴」中有关对马共分裂的看法是,老马共 和马共马列派的背后主子都是中共。马共马列派自老马共中分裂其原因是个人恩怨和权力图争,而非 是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所导致。虽然分裂出来的马共自称「马克斯——列宁」派,如世界其他地区 共产党中的马列派一样,在中共敎唆下以反修正主义的旗号来攻击其母党(parent: parry)。但是, 马共的马列派和老马共之间,并没有此种思想上的分歧。因此,马共的分裂祇是领导人之间的个人恩 怨和派系之争。(注六)

这种说法可能吻合初期马共分裂的情况,而一九七五年之后是否有国际共产集团利用此种情势, 趁机揷手其间,値得硏究。

马共马列派在「纪念光荣诞生一周年声明」(一九七五年七月廿日)中表示「……必须建立和发 展游击战争的根据他坚持持久的人民战争」> 和老马共主张「挥军南下,恢复和发展马境武装鬪 争」是不相同的。(注七) -

从马国官方数据中显示,陈平手下的第五支队最近已重新在霹雳出现;此支队伍是于一九四九— — 一九六。年在马共叛乱活动中由陈平直接领导的队伍,专门负责谋刺马国高级军警首长,向以周密 狠准著称。此支队伍出现,迨无异表示陈平将以武力整肃党内分歧份子,同时并将在马境展开恐怖活 第五章华武共党组织之威音 三匕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七六 动,重施其刺杀警察首长的故技。(注八)自一九七四年五月至一九七五年六月一年内,已有四十名 马国高馨官及安全人员遭到马共份子暗杀。(注九) 但在一九七四年六月七日吉隆坡刺杀警察总探长事件中,马共电台却在其后几周之内只字不愚 而马国政府竟称此次谋杀事件系由「反国家的极端份子」所为,不称其为共党恐怖份子所作,且在査 验报告中,亦称此次谋杀枪械并非马共份子惯常所用。(注一O)这表示马共马列派与老马共在马国 境内进行「暴行比赛」,以显示其实力。

据一九七六年元月廿三日出版的英文「远东经济评论」,引述马来西亚警察总探长韩聂夫 (Daruk Sri Mohamad Hanif )的谈话,指称:「马共的马列派,其所以自亲中共的陈平派(老 马共)中分裂出来,自立门户,乃是受到苏俄的幕后指使和支持。」「俄国人是假北越越共之手,支 援马共马列派」。

韩聂夫指出,马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拉曼哈欣及毗响州警长古传光等高级警官,是马共马列派所 暗杀。马列派现有的装备和武器比老马共所拥有的更优良更新式。(注一一) 一九七六年三月廿二日在泰南地区出现了 一个为马共马列派拥有的秘密电台,称为「马来亚人民 之声」。据大马心战部(psychological Warfare secron )的监听和分机此电台和老的马共电 台——马来亚革命之声,有三点共同之处,第一、两台均支持毛泽东和中共,第二、两台都攻击「苏 修社帝」(soviet: Revisionist:印Social Imperialism),以及苏联新沙皇。第三、两台互相谴

责对方是「修正主义份子」及「大马政府间谍」。(注一二)

鸳注意的是,两台有三点不同的地方•,第一、「革命之声」对「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字不肉 而「人民之声」则从四月四日起至五月二日播送了 一系列「五一劳动节」特别节目。第二、「人民之 声」在五月三日报导四月廿六日大马政府军方直升机为马列派「人民解放军」所击落「革命之声」没 有提及此事。第三、「人民之声」五月十日报导在四月份第一、二、三突击支队的突击行动。(注一 三)

马共马列派有能力设置电台,竟以地对空火箭击落直升槻以新式枪械刺杀警长,这都是获得外 援的证据。如果,眞如马国政府当局所指控,苏共集团已经直接涉入了马共分裂事件,马国竟成了中 共集团与苏共集团图争的竞技场,这是非常値得忧虑的事。

中共并不因与大马正式建交(一九七四年五月)而放弃对老马共的支持和协助。一九七五年四月 廿九日,中共中央委员会致电马共中央委员会,热烈祝贺其成立四十五周年。(注一四)贺电中说: 「中马两党两国人民一向互相支持互相鼓舞,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我们坚信,马来亚人民的 革命武装鬪争必胜!」这封电报在大马政坛上掀起了轩然大滤觉萨总理示曽获得中共桩马 大使的保证:「中国」不会向马来西亚输出顚覆活动(exporting subrersion ),始暂时缓和下来。 由此可见,马共分裂并没有减轻马国所面临的共产主义的威胁,而使整个情势更加复杂更加严重。 笫五艾 单武共意组织之威胁 三七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七八

【注释】

注0一:一九七一年苏俄百科全书,匪俄中心译文。

注 0 二:Wi 一 fred Blyc+he - The Impacf of Chinese seer% societies in Malaya. 0 xf ord u・ P • London -1969 • pp. 419,438 注。三••杨建成:『中共积极策动马共再度武装叛fiL之眞象』,收于「中共硏究」,台北,第十四卷三期,民六十年三月 廿日,页五九—七四。

注O四: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一日。

注。五:诫覆活动如何被瓦解」,一九七六年八月十三日政府文吿,第四条。

注 O 亠八:1976 Yearbook on International COBIBunisf Affairs Hoover InsCiUrtion pp・ 334

注0七:「吸取历史经验把革命武装圈争进行到底」—马来亚共产党(马列)中央委员会纪念马来亚共产党(马列)光荣 诞生一周年声明,一九七五年七月廿日。(油印原件)

£S

注 0八・• Chaudran Jeshurun" The securic+y sicuac+ion in Peninsular Malaysia - SouTbeast; Asian Affairs 1975 . pp・ 100 注 O九:一976 Asia Yearbook. Far Easc+ern Economic Review、pp・ 212 注一o:同注八书,页一。六。

注一一 ••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六年元月十一日。

注一二:Radio Suara Rakyaf Malaya of Che Communis-t parlc+y of Malaya ( Marxi: f—Leninism )-Psychological Warfare secc+ion”1976 ” 5 • 15

注一三••同前注。

注一四:新华社北京一九七五年四月廿九日电。

第三节马共新动向与社会问题

在一九七二年四月份马共修改的新党章中强调:「马来亚共产党是一个无产阶级的政觞无产阶 级的前锋,无产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领导马来亚革命的核心力量」。「现阶段篥的任务是完成新民 主革命,将来的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注一)并选出马来人莫沙阿迈德(Musa Ah, mad)为党主席,陈平任总书记,马来人马丁 ( Abdul Rashid bs-Mardin)为副总书记。(注 一一)这份新党章和新的最高领导阶层阵容,可显示出马共企图以新的路线和新阵容,来摆脱华 人性格」,使之成为马来亚及新加坡地区多元种族的政党。(注三)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廿日在华玲地区(Baling )有一万二千名农民及小胶农游行示威 政府以瓦斯 枪及鎭暴队始将此示威活动压制下来。农民示威的原因是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下,胶价下跌了百 分之十八,生活必需品窘飞涨,加上商人从中操纵剥削,使得农村凋敞民不聊生,故群起示威。这 是马来亚首次发生的大规模农民示威。(按•.以前系工人、学生示威)。领导此次群众动运的是「马来 西亚回敎靑年阵线」(rhe Islamic You?FroM of Malaysia)及人民党(parcy Rapyac 马共祇是在一旁吶喊助阵而已。(注四)

为了适应及运用这种新情势,马共决定加强对马来农村的宣传,争取马来农民的支持。马共以两 第五章»武共菟组织之威胁 三七九

西马来西亚华坐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八。

个附佣组织的名义拉拢马来回敎村民,这两个组织称为「马来亚回敎兄弟党」(The Ma一ayan Is— lamic Fraternal parry)以及「马来亚农民阵线」(Ma-ayan Peasant: Front:)。这两个组织 的领导人及章程迄今尙没公布,因片这两个组织可能祇是虚有其名的统战工具。一九七四年底及一 九七五年初,老马共电台马来亚革命之声播出马来亚回敎兄弟党中央委员会的文告,马来亚农民阵线 的文告,煽动马来农民参加马共活动对政府展开武装鬪争。(注五)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廿日(老)马共中央委员会通过「马来亚共产党的土地纲领草案」共十七条。 (注六)同年十二月廿九日大马心战部对政府呈报一份「评嵬土欝墨口,指出:「农村农民 及工人绝大部份系马来人,是大马最贫困的阶层,如今马共发表此纲领草案,进一步证明将全力争取 农村马来人,成为马共主要群众基础,作为获取政治权力的工具」。(注七)一九七六年三月廿六日 大马心战部向政府呈报一份称为「共党暴徒争取及控制泰南泰籍回敎村民以及马国边区马来村民的蓝 图」报告书,详细分析马共如何承袭中共惯用之统一战线及农村包围城市策略,企图在西马地区行政 眞空状况的农村建立基地篡夺政权的阴谋。(注八)

马来西亚政府为改善农村经济情况提高农民收入,根本消除农村不安的因素,一&七四年十二月 二十二日大马农业及农村发展部宣布:「马来西亚政府和苏联政府缔订了一协议,苏联政府在不久将 来与大马政府合作发展马国经济,特别着重于促进马国稻米和渔业生产计划」。(注九)大马政府引 进苏联力量来阻遏马共在农村中札根发展,这是一种利用中共和苏共的矛盾「以毒攻毒」的策略。

由于大马政府近年来急速发展敎育,特别是大幅度扩张马来文中学及大学敎育•,马来文中学由一 九五七年零间增至一九七四年三八三间,大学由一九五七年一间增至一九七四年五间(专科学校不在 内),使得马来人社会受到很大的刺风 社会变迁速率太桃 产生社会失调的现象。这些受过敎育的 马来靑年都有涌向城市寻求发展的欲望和倾向。政府虽然以配额制来强制工商业录用马来人,政府本 身也提供马来人较多的工作机会,但是仍然是供不应求。在另一方面,大量马来靑年挤进城市,相对 地压缩了在城市中华人靑年的工作机会,因此,在城市中严重的失业问题染上种族色彩,成为政府当 前最大的难题。一九七六年的统计数字指出,马来西亚(包括东西马)人口结构的特征为 百分之四 十四点八人口为十四岁以下少年及儿童;百分之十九点二是十五岁至廿四岁少年。换句话说,有百分 之六十四人口在二十四岁以下。(注一。)另一资料指出,一九七五年大马十五岁至二十岁人口电 百分之九十五男性及百分之九十二女性属「识字者」。(注一一)一九三一年时代的马来亚昼,十 五岁以上男性识字率是百分之七十一点四,女性是百分之四十点六。(注一二)由此可见,大马政府 今日最大最根本的内政上难题是如何敎育辅导百分之六十四的年轻国民。一九七五年元月十日远东经 济评论在社评中引述说,「最近有一千八百名靑年申请一,家毗明州工厂的,一百个白领工作名额」。此 事例可显示出大马社会中年轻人失业问题已到达相当严重的程度。

一九七四年九月至十二月,马来亚大学及国民大学发生游行罢课学遡政府出动军警鎭辖 拘捕 了 一千零九十五名学生。•一九七五年初,国会通过了修宪案,修改了一九七一年大学法令,授权政府 第五章S武共党组织之威胁 三八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系之探讨 三八二 驱逐,罚款或监禁任何参与政治活动或工会活动的学生,并且政府有权监督立案的学生社团。(注一 三)

一九七五年七月初,在怡保出现一种以「解放马来西亚人民军」名义印发的传单,主张「城市的 游击战是不可避免的」。呼网民众准备以罢市罢工手段向政府争取正当权益。这是一种知识靑年的 「新左派」(New 一eHS)的组织。(注一四)他们和马共可能根本没审系,而他们暴力革命的主 张是相同的。

政府在一九七五年九月份,增强了「内部安全条例」(Internal security Act;)权限,政府 有权处罚非法拥有枪械、子弹或爆炸籍人士。(注一五)同时,根据一九六九年紧急(必要权力)法 令(第一号法令)下的一九七五年必要(小区自靠)条例,公布了「睦邻原则」(Rukun Tecang, ga),以类似中国先秦保甲及连座法,「使这个社会充满负责和献身的精神」。(注一六) 从农村及城市中种种不安的现象及政府公布的一系列管制措施中,我们可以看出来,西马地区正 面临着社会变革的危机,也是共产主义蔓延和流行的最佳环境。

但是,大马政府到目前为止。仍然不肯放弃「大部份共党份子都是华人」的反共宣传策略,企图 以种族主义来对抗共产主义。一九七六年八月十三日内政部长加沙里沙菲发表「顚覆活动如何被瓦 解」的白皮书,其主要内容仍然是华人共党份子被捕或投诚后的自白,并没有改变以往备共产党活 动白皮书的推论方式和招叛劝降的笔调。再一次说明了大马社会种族间的鸿沟是难以跨越的。马共虽

然尽全力以求减褪其华人色彩,但是在短期之内似乎很难收到效果。

一九七六年九月一日,大马电视出现一位马来人名叫沙马得(Abdul Samad Ismail ),他曾是 吉隆坡英文报新海峡时报(New srrair-t-s Times)执行编辑,是廿年来马国政要争相交往的名流及 政论家。在六月份为政府以共产党罪嫌逮捕。经三个月拘留调査之后大马政府特安排他在电视上现身 说法,细述他廿年来为共党工作的动机和经过。这个事件震惊了大马社会,彻底粉碎了「马来人因为 是回敎徒,绝不可能当共产党」的金科玉律。政府特警队一直在华人社会中追捕共产党徒,而万万料 不到共产党头目竟在身边,而又是众人景仰的报刊编辑。(注一七) 大马政府让沙马得在电视台露面,毫不忌讳地畅述生平及为共党工作始末,其主要目的是袖育整 个社会,要大家抛弃「共产党必是华人」的陈腐观念。马来西亚所面临的共产主义威胁,不再是仅仅 来自华人为主的马共组织,而是不分种族的整个社会的危机。

纽而言之,西马社会目前所遭到的难题,正是前民政党主席阿拉特斯敎授在一九七二年所作的预 言一样;他曾指出:「大马的社会危机将发生在第二个五年经济计划(一九七一——一九七五)完成 之日。这项计划是企图在二十年内消除土著和移民之间的社会经济上的不平衡状态。希望马来人及其 他土著能拥有和参与百分之卅的工商企业。但这计划没有在策订前对土著的社会经济状况作一全盘性 的调査。祇是树立了 一般性的目标,而没有列出具体的目标。最失策的是此计划是依据资本主义自由 经济哲学,把私人经营项目包括进去,而政府没有保证促使私人企业照计划推进工作。因片此计划 第五章顺武共鱼组织之威胁 三八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八四 推行期限届满之日,政府就知道它有没有能力改造大马社会了。」(注一八) 新加坡前国防部长吴庆瑞在一九六七年警告说,当一个社会生活水平提高,敎育普及(识字率增 加)时,正是共产主义思想传播流行的温床,这种国家每每可能在一夕之间突然蜕变成共党国家。(荘 一九)

以上两位政治家的言论,可以为今日大马社会问题作一注脚。大马政府的在敎育和经济政策上过 于贪近功求实利,破坏了社会发展步调,面临社会解组的危机,这是预先没料到的后果。

【注释】

注0 一 : consfisbion of communisc ParCy of Malaya, chapter I: General Program ( May -972 )

/

(Mimeograhed)

注 O二:1976 Yearbook on InCernafional com!punislc+Affairs, pp. 338

注0三:大马政府对马共新宪章有一分析和评论报吿,认为马共今后的戦略和路线是:丄利用文薮活动影响群众思想。2 运用「马来亚民族解放阵线」进行统战,及武装鬪争。3在城鎭中进行统战、渗透和顺覆,在股村中建立基地, 以农村包围城市。见:

An .Anslysis of CPM MNLF Policy sca-tenlenc+s Documenc+s B r oadcas C i n May》1972 ・ By Radio Suard Revolusi Malaya, pws- 2 June- 1972

注O四:杨建成:『马来西亚华玲地区殴民反政府示威游行的眞象』,大陆工作会「匪俄动态与分析」,六十四年三月五 B O

注O五:同注二书,页三三七。

注0六:荐来亚共产党的土地纲领草案」,马来亚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廿日通过。(原件) 注。七:Igommencs on f he Draff Land Program - Adopted on 20 Dec. -975 by CPM aB Broadcast by, Radio Suara Revolusi Malaya on 27—29 Dec・ 1975 . pa ・ 15 May- -976 注O八:Blueprint of Che CTO To Win Over 印 Take control of『be Thai Muslim Kampongs in Soufh ThailandIR°The Malay Kampongs on The Malaysian side of ~the Border PWS 26s March 1976 ' » -注O九:同注二书,页三四五。

注一 O:「东南亚年鉴」(一九七六年创刊号),东南亚硏究所,香港,页三十四。

注一一:同注二书,页三四三。

注一二••巴素:「东南亚之华侨」,页三九九。

注一三••同注二书,页三四三。

注一四:同注二书,页三四一。 注一五••同注二书,页三四二。

注一六:「睦邻原则」,政府出版品。

注-七: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sepr『7、-976、pp・ 9,15

注-八:syed Hussein As fas" The Politics of coali-tion in Malaysian - Current His Cory, Dec. 1972. PF 277

注一九:吴庆瑞:「共产主渡在亚洲非共国家」,新加坡文化部刊发‘,一九六七年,页一。

第五章験武共党组织之威胁

三八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八六

第六章结 论

西马以华巫为主要种族的多元社会是由英国殖民帝国排凑成的多元社会。二次大战后,英国政府 以与马来亚各邦苏丹分别,协议,交出政权。在一九四六年一月公布「马来亚声」(Malayan unon )白皮书,企图建立一个强而有效能中央政府,来领导马来亚多元社会步上民族国家之途。但 是,这项政策在苏丹们激烈反对以及伦敦殖民部官员批评之下撤销。到一九四八年一月英政府与马来 亚各邦苏丹订立新协议,以及联合邦协议。于是「马来亚联邦」改变成「马来亚联合邦」(Fedga, ron of Malaya )。从此基本上确立了宪制的原则。

依「马来亚联合邦」协议,强而有效能的中央政府是被囿限于各州苏丹组成的统治者会议指导之 下,这个新国家主权是以各州苏丹为代理人。国会民主的选举制度也完全受制于统治者会议。换句话 说,「马来亚W合邦」其本身是由各州苏丹集合起来共同统治的封建国家。

一九五七年独立宪法,一九六三年马来西亚宪法,在基本上是维持「马来亚联合邦」协议确立的 原则。

第六章结 论 三八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八八 在这种有封建气息的宪制之下,在一九六九年「五一三」种族暴乱事件以前,其社会形态是率由 旧章,几乎维持英殖民统治时代的形态,华人、马来人、及印度人也是各安殖民地时代扮演的角色, 就是小有争议,都被东姑拉曼的妥协手法所化解,社会上呈现一片和祥气氛。

在殖民地时代,华人社会是个以工商活动为主的经济社会,马来人社会则是由参与政治的王公贵 族,和农渔民组成封建色彩的农业社会。马来亚独立自治之后,政府大力协助马来人,发展敎育、辅 导生产、振兴回敎,诸如种种措施,渐渐使马来人社会产生「质」的变化,培养出不满现实的「新生 代」。以马来亚社会标准来看,华人是经济上旣得权益阶层,马来人,除了王公贵族之外,是经济上 不受利惠阶层。

在东姑拉曼联盟政府时代(一九五七——一九六九),华人社会对华文地位被贬的不满,普及公 民权的要求,等等不平之鸣,祇是「衣食足」之余的争议。马来人对特权伸张和福利加强所作的呼 和抗议,也是有政治敏感人士的活动,并没有固定的群众支持。

一九六九年「五一三」种族暴力事件,实质上是马来人激派份子运用新生的社会群众力量,故意 制造出来的暴力事件,企图根本推翻大马封建的政治结构,要求「废君主、立共和」(见拉曼:「五 一三的悲剧」)。

在此冲击下,大马政局产生了空前变化;「全国行动理事会」接管政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 东姑拉曼被迫下野,确立「国家原则」,公布「紧急法令」,完成「修宪」手续。敦拉萨的继任总理

组织「国民阵线」,以及制定以「消除贫穷」「重组社会」为双重目标的「新经济政策」。 从以上一系列措施之中,我们可以隐约看出马来政治人物「勤王忠君」的保守派和「主张共和」 的激进派在努力寻求妥协的过程。保守派以「国家原则」为大马政治规范出最后界限,再以「修宪」, 「紧急法令」对激进派加以具体约束,然后以缓和社会改革为目标的「新经济政策」,来部份满足激 进派的欲望。

但是,我们曾提及,大马基本宪制原则是以各州苏丹为主权代理人,因此,大马各州的地方权力 是原始且有权威的。「新经济政策」的每一项措施都可能触及各州实籀益问题,例如,农业改革就 和各州土地政策纠缠不淸。所以,「五二二」之后,大马政治上主要纷争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 益纷争。在一九七八年国州大选之前的「吉兰丹事件」,就是此类纷争的典型代表。一九七七年至一 九七八年间,毗吠州、马六甲州以及东马沙巴、砂膀越州都和中央政府有正面冲突的纪录。

「巫统」以敦拉萨、胡申翁,以及马哈迪来继续主掌政权,他们似乎都是仍然以挑起「五一三」 事件的哈伦为对手。「巫统」近年来一系列修改党章,加强控制地方组织并且削减其代表权,保障年 长党员,约束年轻党员,防阻他党集体跳槽加入「巫统」。诸如种种新规定,可以看出「巫统」渐渐 努力和马来人社会群众力量,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巫统」政府大力利用「反贪污运动」来减弱政敌 的势力,这是执政党最现成的政治利器。

华人社会过份集中聚落在城鎭,这种不良地理分布状态,使得华人社会处于被「包围」的劣势, 第六章结 论 三八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九。 祇见其生活空间日益紧缩,难有伸展余地,这是西马华人先天性的弱点。在经济上及观念上,华人是 旣得权益阶层,华人社会的领导人士成天盘算的是如何守成,而没有太大的远见。在维持现存封建宪 政制度之下,社会的原靠构不致产生剧变,这样华人仍可以有生存空间,尙可保守其权益。因此, 以目前环境条件而言,支持保守派马来人政治人物,维持现存封建宪制是华人社会最佳抉择。 再者,现存封建宪制的基础在各州苏丹及有地方利益的政治人物身上,因此支持地画系抵制中 央集权,应该是华人社会的今后政治方向了。

华人社会的前途和希望,维系在华人靑年是否能受到良好敎育,这项关键性大事之上。华文敎育 之存度问题应该是考虑华文敎育是否能促进华人社会各方言群体之沟通,保持华人社会道德水平,以 及充实华人靑年现代新知;而不可变成一个纠缠不淸的情感性的争议6新加坡政府把华语当成社会沟 通及道德敎育工具,以英文作为追求现代新知的双语政策,似乎可以作为大马华人社会思考的范例。 华文敎育的目标是造就有道德有知识的下一代,为华人社会注入新生的力量。怎样因应客观环境而变 化,以达成旣定目标,这是华人领袖时代责任。

经过二十多年的建国历程,西马多元社会已发展成自成独立体系的社会,国际上的事件对西马社 会的冲击力量,渐渐减弱;如一九四八年中共占据中国大陆,一九六三至一九六六的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 「对抗」,一九七五年越南赤化后的难民潮,以及近年来中东回敎政权的兴起。这些事件对西马多元 社会都产生相当大的震撼作用。由于,当政者以稳健中M的态度处理此类型事件,使得西马社会始终

维持相当的平静。由此得以证明,大马政府是一个有能有为的政府,値得大马全体国民的付托。这是 每一个关心大马前途的人最庆幸的事。

弟六C-:结 论

三九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九二

附录一 一项命名「一项修改联合邦宪法的法令」之法案

将由最高元首陛下根据国会上下议院开会的意见及同意,以同样权力加以制定:

一、 此法予得称为一九七一年宪法(修正)法令。

二、 修改宪法第十条

(a) 在节㈠中的「根据该节㈡及㈢」,改为「根据㈡、㈢及㈣」•,以及

(b) 增加下列之新节㈣ ,

「在节㈡(a)下,为联合邦或其属下任何地区的安全利益或公共法律而实施的限制时,国会得 通过法律,禁止任何人质问第三篇,第一五二条、一五三条或一八一条下规定的任何事宜、权利、 地位、身份、特权或主权。惟有关此法律的实施方面则除外。」

三、 修改宪法第六十三条,增加下列的新节

「㈣节㈡将不适用于国会在第十条节㈣所通过的法律被控违法的任何人士。也不适用于一九七 。年第四十五号紧急(主要权力)法令所修正的一九四八年的焼动法令被控违法的任何人士。」

四、 修改宪法第七十二条,增加下列的新节

「㈣节㈡将不适用于国会在第十条节㈣所通过的法律,被控违法的任何人士,也不适用于一九 附录一 一项命名「一项修改联合邦宪法的法令」之法案 三九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九四

七。年第四十五号紧急(基本权力)法令所修正的一九四八年的煽动法令被控违法的任何人事。」

五、 修改宪法第.一五二条,增加下列的新节

「肉在此条款中的「官方用途」是指联合邦或州政府的任何用途,并包括一个公共机构的任何 用途。」

六、 修改宪法第一五三条如下 • •

(a) 在该条中的「马来人」字之后,加上「以及婆罗洲的土著」;

(b) 在节(A)之后加入下列新的节(八A ) 「(八A )不论此宪法的何种规定,在任何大学、学院 及其他高过马来西亚敎育文凭或同等文凭的敎育学府的行政当局所提供的学科学额少过合格的应 征者时,最高元首在此条文下,有权训令有关当局,确保一部份学额保留给马来人及婆罗洲之土 着,而其数额是元首认为合理者,而有关当局须遵行此训令」;以及

(c) 在节W之后加入新节(九A )

「(九A )本条所说的婆罗洲土著,是指一六一 A条的意思。」

七、 修改宪法第一五九条的㈠节㈢,加入下修改第一五九条列括号内的文字。

「以及一项用来修改第十条节㈣下所通过的法案。」

(a) 在「至」字之后加入「第十条节㈣,所通过的任何法律,第三篇条文,」;

(b) 在「三八」数字之后,加上「六三㈣」之数字;

心在「七一㈠」数字之后‘加入一逗点‘接着是「七二㈣‘ 一五二‘」•,以及

(d)在「一五三」数字之后,加上「或对此节」之字。

八、修改宪法一六一 A条:

(a)BJ去节㈠、㈡及㈢•,以及

⑥删除节㈣内的「由于节㈡所作的更改」之字。

【注释】

这项法案是要修正联合邦宪法中的一些重要条文‘以达致第二段内所述的目标。

二、本法案的修改条文,其简要目标如下 J

参二条改宪法第十条‘授权国会制定法律‘为了安全或公共书的利益‘限制言论的自由如 {果这玺晶是会过问到有关公民权条文(宪法第三篇)‘国语(一五二条)‘马来人特殊啮 (一五三条)以及统治者主权(一八一条)的条文者。

耳节三及四修改宪法第六十三及七十二条这是需一名国会议员及州立法议员在国会及州立济 {会所发表任何冨的特权。这项修正的效果是‘假如一名国会议员或州立法议员被控违反国 通过的这项法案节二‘或一九七。年第四十五号紧急(主要权力)法令所修改一九四八年的煽' 法令‘那么在这项法案之下的特权不适用于他。

附录一 一项命名「一项修改联合邦宪法的法令」之娄 三九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九六

(c) 节五修改宪法第一五二条,为「官方用途」下个定议,以及规定国语得在所有公共机构的用途上 使用。

(d) 第六拟

⑴规定任何婆罗洲的土著,与西马的马来人享有同等待遇;以及

⑵宪法第一五三条明文规定,授权最高元首进行确保为马来人及任何婆罗洲的土著在大学、学院 及其他马来西亚敎育文凭或同等资格以上的敎育学府中,保留合理的学额。

(e) 节七规定在没有得到统治者议会的同意之前不得修改这项法案节二所包含的条文,或在这法案下 所制定的法律,或有关公民权(宪法第三篇)、第六十三条、七十二条、一五二条及一五九条节 国的条文。节七也规定在建议中的第十条节㈣之下所通过的任何法律,在没有得到国会上议院或 下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支持时不得通过。

(f) 节八修改第一六一 A条,是与修改第-五三条相因而起。

(注.•此乃英文华译,如有不淸楚地方,应以原文为根据)

附录二 陈祯禄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备忘录」

为何中国人感觉不安

马来亚之现行政策兼论华人在本邦之前途

本文为陈祯禄先生以明晰有力之措词写成之备忘录。陈氏出身海峡华人之最老家族,系社会名流。 本文检讨马来亚土生华人及一般定居本邦之非马来人之地位。其论述之透澈详尽殆为同类文章之 最。本文表现出『极端悬忧』之感觉。作者深恐本邦之马来人及非马来人之间将造成明显之裂痕。 陈祯禄先生要求当局拟定一项固定之建设性政策,以争取在海峡殖民地及马来亚各地出生之华人。

以上为海峡时报按语。

一、非马来人的权利

此篇备忘录系为最近威尔逊爵士( Sir Samuel Wilson )访问星加坡之际,呈送爵士者,其全 文如下:

(小标题乃『海峡时报』添加者,以便阅读)。

一九三O年五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 Sir Cecil element )首次正式巡视马六甲, 该时爵士在马六甲发表一篇演说,论及本联邦扩大米耕之问题。爵士表示,彼希望马来亚之华人积极 注意种稻问题。华人在其本国国内对此种耕作,已表现出特出之才能。彼又谓华人如欲从事此种耕作, 附录二陈祯禄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刘士「备忘录」 三九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三九八 必可成功。 ' 在一九三0年七月,爵士委派一个委员会考虑『鼓励马来亚米耕之最佳措施』。本备忘录作者 为委员之一。作者在参加该委员会工作之时,始首次发觉参加委员会之『马来亚文官组』英国高级官 员猛烈反对政府将田地给予华人及其他非马来人种稻0 (此种民族在马来亚各地聚居种稻原已画代 人于兹)作者为之大骇。

作者亦在该时始首次知悉槟榔屿『振良』号东(在海峡出生之华人英籍民)无法在吉打获得田地, 、以便用现代机械方法种稻,结果彼等被迫至马来亚蚓外,在暹罗南部进行其独出心裁,大胆进取之计 剂。作者又获悉,政府及马来各州之州政委员会,可能欲将本邦可能用以种稻之全部田地(约六十 万至一百万英亩)皆包括在『马来人保留地』中。此项政策甚至使在马来亚出生之华人无权获得种稻 之田地。而来自苏门答腊之爪哇及荷属东印度各地之外国马来西亚人反而有此种特权。作者特请威尔 逊爵士参阅一九三一年之『米耕委员会报告书』及附录其后之本文作者意见书。

二、雇用马来人——设立独占之书记组

最近马来联邦设立独占之书记组‘只雇用马来人为政府书记‘不用非马来人。再者‘本邦政府雇 用人员大都优先录用马来人。凡此等事更加证明现行政策目的在于使马来人有过份之优先利益,而不 利华人及其他非马来人。

作者欲在此处强调,吾人系甚同情马来人,并认为政府有扶助彼等之责任,因其与他族竞争之时, 处于甚不利之地步。政府尽可以一切方法扶助彼等,只要不偏私地严重损害非马来人的利益。而且在 必要之时,可以对其他民族施予同样之援助及待遇。

只有马来语学校实行免费敎育。政府对中文学校之维持几乎毫无帮助,且不欲予以援手。单在海 峡殖民地中,进入华文学校攻读之土生华人学生已有二万人之众。在一九三。年原有二万四千人之多, 但因不景气之结果,减为此数。

在政府设立之英语学校、职业学校及『农业学校』,当局大都优待马来人学生,特别在赠予政府 奖学金及免费名额方面。

三、州政委员会之马来人委员将否比仅为多

根据金文泰爵士之地方分权计划,马来联邦四州之宪制,大体上与目前之非联邦各州相同。此四 州之州政委员会中有少数之欧籍、华籍、及印籍委员。但彼等人数较少,完全为英驻在官,马来苏丹 及其大臣所压倒。彼等占委员会之绝大席位。

吾人当然恐怕此项计划将在马来联邦中,产生,发展,及完成一个纯粹专制之政制。此项政制将 以非马来人之税款为其主要基础,(非马来人之精力、劳力、资本及企业乃此四州之支柱),但不予 彼等在政府中有足够而有效之席位。有如非联邦马来各州之情形。一个受马来人及亲巫英驻在官所控 附录二陈祯禄禺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备忘录」 三九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oo・ 制之有强大实权之『州政委员会』或可能拟定各该州之土地,敎育及其他政策,(假定该会有此控制 权),以损害该州非马来人之利益。

根据一九三一年英属马来亚人口报告书,华印二族人口合共占海峡殖民地总人口之七十一巴仙半。 马来联邦总人口之六十三点七巴仙。柔佛州人口之五十一巴仙半。并占英属马来亚总人口五十三点二 巴仙。

再者,马来亚之华、印二族人口乃男多于女。男子系工作者。

此处或可指出,半岛之马来人事实上极大部分乃苏门答腊、婆罗洲、爪哇、西里伯之移民或移民 之后裔。例如以柔佛州而言,土生马来人比自荷印迁来之马来西亚移民或其后裔,为数更少。

不许华籍及其他非马来籍本邦属民获得田地种稻。雇用马来人为政府人员,不雇用土生华人,印 人及其他非马来人。为马来人设立敎育机关,不兼顾他族。志在马来各州造成由英驻在官及马来人控 制之更专制政权之地方分权计划。以及优待马来人,牺牲其他亚洲民族之其他措施。在在表明政府政 策之趋向。此事使永久定居本邦,以其为家乡之华人,(余相信其他非马来人亦系如此)对其在马来 亚权益之安全,其将来前途以及其子孙之前途,感觉严重不安与忧惧。

四、明显之裂痕——各族不和之危险

此种优待一族,歧视他族之政策,将有下列后果:(一)在马来亚史上,第一次使马来人与住在

昼之其他非马来人,(特别系华人及印人)之间,造成明显之裂痕。此事历久之后,必然扩大为二 者间之公开仇视。(一 一)将逐渐造成一种『阶级门阀』制度(Casfe )。根据种族而将马来亚社会分 为三大部分。英人为统治阶级,马来人为第二等阶级。华人及其他种族则为最卑贱之阶级,诸如首陀 罗阶级或巴里亚阶级。

有人极怀疑当地政府采取明显亲马来人政策之基本原因乃马基阿维里之权术定理•『分而治之』在 作祟。此种政策之眞正目的乃在分裂马来人与华人及其他非马来人,使其互相失和,以免其团结合力 在一个变化中之亚洲,致力于达成其共同之政治及行政冀求。但将来马来人必会明白圣经之训示••一 个城市或一个家庭,如果自相分裂,决不能存在。乃属至理名言。

当地政府之所谓有力亲巫政策,疏远马来亚出生华人之同情。最近颁布『外籍人法案』,主要系 针对马来亚之一百廿五万外蛮人加以不必要之严酷控制。因此吾人有多少理由可以相信,当地政府 有意在将来探取排华政策,此种政策或许怀有因恐惧及疑忌而生之政治目标。但以整个华人社会而言, 华人绝无任何行动足资当局之恐惧。,而且马来亚之有今日状况,华人居功厥伟。在过去英国统治一百 年来,华人始终安分守己,拥护英国政府,维鞭本邦利益。当地政府刻以此种政策为报酬,实不应该。 五、海峡出生之华人——『可能丧失与中国-切之-切接触』 海峡出生之华人持续定居本邦已有五百余年,一向系忠诚之英国籍民,忠于英王。彼等之兄弟— 附录二陈祯禄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禺士「备忘录」 四O 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O二 —在马来各州出生之华人也一样忠于政府,维护马来亚之利益。此等华人已使本邦成为其永久家乡, 也认其为家郷。

某权威学者有言:『无论基于何种理论,皆不能否认:住于新国家及旧乡土之人,其种族联系之 程度及政治作用必然随每一代人而递减』。

根据一九三一年人口调査,马来亚出生之华人人数有五十三万四千人,比一九二一年增加一倍以 上。由于时间之作用,彼等甚多已与中国完全失却接触,转而加强及巩固彼等与本邦之W紫。当局如 给予公正、公平,同等待遇,使其感到本邦乃其家乡,则马来亚出生之华人将成为眞正之当地子民。 彼等将完全而绝对地以本邦及帝国之利益为其本身利益,一心一意尽忠本邦及帝国。(有如在马六甲 星加坡及槟榔屿(海峡殖民地)出生之华人在过去之经历中所证明者)。如果当局怀疑其忠诚,不信 任彼等,使彼等感觉当局视其为『半外国人』,不受欢迎。则彼等对本邦将感到绝望。而在绝望之中 彼等自然将转而仰望中国。该时彼等将招致『双重忠诚』之指责,不但彼等在此间之权益福利受到无 限损害,而且必然非整个马来亚之福利。

关于此点,英国政府应与中国政府商定一项条约,规定后者承认马来亚出生之华人为英籍民或英 醇民,除非该人依法宣布放弃其英籍。马来亚出生华人之物质权益系集中在本邦,彼等如能在感情 上与本邦相连系,爱护本邦,乃极佳之事,且对马来亚有利。

六、『半外国人』——需要爱护本邦之爱国精神

彼等之地位不应该系在马来亚及中国皆被视为『半外国人』,且可能退化为下列诗章所描述之悲 哀莫以名状之一种人:

『这里活着一个没有灵魂的人』

他从不曾对自己说

『这是我自己的乡土』。

依作者管见,政府应拟定一项建设性之固定政策,以争取在海峡出生及在马来亚各地出来之华人, (彼等系本邦属民),并且助长其爱国精神及对其出生与定居地之天然爱情。

当局不应使其立场飘忽靡定,以致成为牧羊人所不照顾之一群弃羊,结果彼等将在荒野中无目的 地傍徨,忧郁寡欢。然则必被导入歧途,终于损害自身,兼害本邦。

政府之目的应该系:『建立一种有马来亚自觉之『马来亚人』。彼等与英国紧密团结,享得英帝 国所给予利益中之最佳者』。如欲达到此目标,政府之政策应该系(马来亚人之马来亚)»而不是其 中一部分人専有。

马来亚是年轻之新国土,但富于资源,将来有光明前途。其各族住民如能全体团结合作,以眞正 友好合作之精神,一心一意为整个马来亚谋福利及繁荣,则马来亚将来必可有伟大前途。吾人之终极 附录二 陈祯禄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为士「备忘录」 四。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四 政治目标(虽然尙在遥远之将来)应该系建立一个统一自治之英属马来亚,有一个中央政府,及一个 联邦议会,设在一个地点适中之首都。其各部门对纯粹当地政务应尽可能有自治权力。当地出生,定 居本邦之各族住民皆应有参加政府之平等及无限制之机会。

七、政府之敎育政策

前海峡殖民地总督杨格爵士 ( Sir Ailhur Youg ) 曾在一九一八年十月十四日,在立法委员 会议发表预算演说,宣布政府之敎育政策如下:『政府的目的是供给一切儿童受免费英文敎育至四年 级为止』。

嗣后,在一九二六年七月一日,英校各年级,自一年级起,全部提高学费。根据政府在一九三二 年立法委员会记录第九十三号所公布之新敎育政策(一)英校初等及中等学校之学费将在一九三三年 以后再提高。(一 一)中等学校终极须经费自给。(三)今后,政府不再接受中文及吉灵文(塔密尔) 学校之要求资助。

在十四年前,杨格爵士曾答应初等英校(至四年级止)免收学费。因此,此次提高初等英校之学 费分明系退步之措施。中等学校(六年以上)每人每月学费自六元增加至九元,并将在荐实行。此 举之终极目标乃欲使学生家长负担学校之全部经费。此举使大部分学生之家长无力负担学费。虽然一 九三二年立法委员会纪录第九十三号曾表示奖学金制度将略增,但初等学校之穷苦好学毕业生将无法

人人进入中等学校修业C凡値得受中等敎育之初等学校毕业生皆不应因为家境淸贫而失学。 吾人可以断言,政府以上述方式限制英文敎育之政策,必将造成更多之简陋,私立英校,以应付 英文敎育之无可抑制之需求。政府对此等学校并无多大管制。

政府认为『如果无就职之希望,而主要以公帑敎育靑年至『剑桥学校会考证书』及格之程度,乃 一无用处者』。如果不使此等靑年有受中等敎育之机会,则其中甚多人将更无能力担任职业。唯一正 确之政策系开办相当多之职业学校及技术训练班与技术学校,使更多靑年在修毕初等或中等学校后, 能够受职业训练,在求学完毕后,能够从事适当有益之职业。

八、学校政策——英国殖民地之英语敎育

一九三二年六月,槟榔屿创设职业学校之时,全校卅五学生之中,三分一是次级(八号)或高级 (九号)学校会考毕业生。可见受过中等敎育的学生并不蔑视在职业学校受职业训练。一个学生如握 书地剑桥会考证书,并非卽不可用手劳作。甚至一个终生以劳作为职业的人也有权利可受良好敎育, 此举对其有无可估量之利益。

敎育应该是使本邦靑年能够正确思维,能够有坚强个性的工具,同时使彼等有谋生资本,在适当 训练后,可以自食其力,以图温饱,敎育也应该是训练个人,使其准备在社会活动。在英国殖民地中, 英语敎育是将来在社会活动的最好准备与基础,因为英语敎育最能使其云国人的思想与倾向。由此 附录二 陈谴禄为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备忘录」 四O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六

观点看来,民众敎育应该是政府之第一目标,敎育应该是一切公民都有能力办到,使最卑下臣民也能 享受。

有些马来亚出生华人虽然已受敎育,仍未能在市鎭中觅得职业,政府应该鼓励及援助此等人回去 乡村居住有以农事谋生。

在海峡殖民地中,使政府监督与支持之英校一共有二万六千名学生,此外尙有二万八千名男女学 生则在华校及不受资助之私立英校读书,政府几乎毫不资助此等学校,政府对这二万八千名当地出生 子弟之敎育,是负直右干责任的,至少要使其在将来成为马来亚之良好,忠诚的公民。

最近政府向立法会议提出一项敎育政策备忘录,其目的是要节省敎育开支,增收学费,此项政策 之本质是消极的,并无建设性,政府应该委派一名在英国素负盛誉之敎育家主持一个调査委员会,澈 底详尽调査马来亚之整个敎育问题,以求拟定一个聪明,开明之敎育政策;庶可平等裨益各阶层住民。

九、改革立法委贝会

海峡殖民地之立法委员会在-九二三年一月改变其组织法,增加名额,共有官方委员十四人,非 官议员十三人,(其中七名为欧洲人,一名欧亚混种人,五名为亚洲人)非官议员全部由总督指派, 只有二名欧人委员为例外,系由星加坡商会及槟榔屿商会选出。

此二欧人商会自一九二三年以后,卽享有此项推选立法委员之权,彼等之代表(卽选出之立法委

员,地位比其他委任委员更高。只有此二人中之一人享有担任立法委员会首席委员之特权。 立法委员会组织法之特点,系会议仍由官方委员占过半数,因此其地位纯粹系咨询图。立法委 员会之议事虽然极井然有序,但大体上皆拘束礼仪,干燥无味,而为时短暂。其特点系毫无眞正之辩 论。在官方占多数,而且委任非官委员之现行制度不改变之时,此会并非(也不能成为)一个有动力 的公开辩论与审议法案或其他措施之会议,官方委员占多数之后,使非官方委员感到其地位重要,反 对亦无用处,同时非官方委员乃总督指派者,彼等当然感到不易时时刻刻与若干部份住民之意见,保 持紧密接触。一般民众在委派立委方面,旣无发言权,当然不甚注意立委会议的情形,对立委也不能 有多大信任。

再者,立委之职位旣系由政府而来,彼等自然对总督怀有多少感激,在立委任满之时,总督有权 再委其连任。此种情形使彼等不能有眞正之精神独立,而激烈攻击政府之措施。目前有一项不成文法 卽委任之立委不能连任至若干任期以上。委任制度之另一项缺点,系一个委任立委如果不留情地攻击 反对政府之措施,(因为其良心上认为此系其责任),则政府可以在其任期告满之后,•不再委任其连 任,因而丧失其立委职位。此举之结果系使立法委员会失去其最有经验与画气之委员。

十、非官方顾问——批坪立法与行政委员会之组织法 甚至在立法委员会议之外,非官方委员亦非政府之非官方顾问,因为政府极罕与其商量政尔其 附录二 陈祯禄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备忘录」 四。七

•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八 原因或许系政府已可与行政委员会之非官方委员商量政务。目前行政委员共有三名非官方委员,自・一 九二三年起,其中二人一向系欧洲人。行政委员会组织法系在该年修改,增加一 一名书方委员。最近 才再增加一名马来籍非官方委员。

为使海峡殖民地住民逐渐眞正参预政府之考虑及决策起见,立法委员会及行政委员会之组织法应 该修改,使一般民众之代表委员能与政府霓积极合作。

首先,官方委员在立法委员会所占多数地位,绝对必须放弃,但作为一项保障起见,组织法可以 规定总督握有所谓『批准权』(Power of cermicaro-n )。此项权力使其能够强迫立法委员会通 过若干措施,只要总督认为此等措施影响及殖民地之安全与宁静,抑或对公众之利益有最大重要性, 总督在动用此项批准权之时,当然须将该事情形向陛下之大臣报告。

在推选星加坡及槟榔屿二欧商商会之代表委员时,政府已经系采用选举原则。此二名立法委员因 系选出之代表,所以成为立法委员会之首席委员。此点有力地辩明政府深知民选委员有较高之价値, 彼等系眞正之代表,所以质量较高,与委任之立法委员不同,彼等未经民众或任何社会团体之直接委 托,所以比较上可称为劣货。

迄今只有该二商会有权派出眞正代表,政府当能知悉,一般民众亦应要求有眞正之代表,使其有 更高之价値。

+「无选举参政权——缅甸,牙买加,锡兰之例

本殖民地之人口有五十巴仙是英籍民,包括马来人,印度人,欧亚混种人及海峡出生之华人,彼 等已以本邦为其家乡,在此地有永久权益,彼等对本邦亦有情感及爱国心之联系。吾人为英国统治虽 然已有一世纪以上,吾人仍不能获准运用任何形式之选举参政权。

另一方面,其他英国殖民地之情形似乎完全不相同。在缅甸,数百万当地人已有选举参政权。在 牙买加,该地人口之四分三为纯血黑人。但其立法委员会卅名委员中,十四人是民选者。锡兰政务委 员会之一五七名委员之中,一四六人是公选者,该政务委员会兼理立法及行政问题。

本邦之社会状态及经济,敎育进步之程度,较诸锡兰及其他殖民地之情形,有过之而无不及。但 政府在此方面如不愿马上与其他殖民地一样,至少亦可有一个起码之开端,向正确之方向走出一步。 行政委员会为海峡殖民地政府之一个甚重要部门,在若干方面系比立法委员会更加重要。其委员 始系总督之眞正顾问,总督在运用英王授予彼之权力时,必须与行政委员会商量。华人毫无一人参加 此项高级之委员会,乃一件眞正憾事。虽然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已故之胡亚凯氏曾任行政委员会之特 别非官委员。

+二、海峡华英公会(s・A・B・A・)之建议——如震非官方委员占多数 附录二 陈祯禄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备忘录」 四。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一 O 就海峡出生之华人(刻在本殖民地有廿五万人)而论,吾人建议功,屿,呷三地之「海峡华英公 会」各选举一名代表参加「立法委员会」,再加上政府委任之原有三名华人委员,则华人代表共有六 人。

马来人,印度人及欧亚混种人之代表如依照比例增加,则立法委员会可扩大为非官委员占多数之 团体。

此项建议将使立法委员会之非官方委员占明显之多数,此举乃不可或缺者,庶几可使成为有効者 虑及公开辩论有关公众福利之法案与其他措施之会议。

至于行政委员会欧人及马来人刻已有代表参加,华人亦应有一名代表参加,以代表重要之华人权 益。华人政务司亦参加行政委员会,但彼系英国官员,政府关于华人事务之专家顾问。在行政委员会 讨论华人之问题时,彼并不能时时以华人眼光立论。事实上,彼大体上乃以官方之立场看有关华人权 益之问题,因此时常会与直接有关人士 (华人)之看法,大不相同。

目前华人完全无代表参加行政委员会。如委派一名华人委员,参加会议,纯粹以华人立场发言, 特别在会议考虑及决定赢华人之问题时,襄助委员会之工作,对政府系有利益者。

十三、参加「马来亚文官组」

英国殖民地部系规定只有父母皆系纯血欧人之英籍民始有资格参加每年在伦敦举行-次之招募马

来亚文官考试。此项规则系在一九。四年以后始实行者。在该年以前,不论何族或何种敎徒之英籍民 皆可参加马来亚之「干部组」(Cader Service )只须彼等有资格参加。

自一九一二年以后,本殖民地之人士卽不断要求取消「文官组」之此种「肤色限制」。此系本邦 人民欲参加其行政之合法而自然之要求。

一九一二年史各脱氏(Mr・MaccEcm score )曾在帝国议会提起此项问题,当时之殖民地 大臣哈尔诰(Mr・Harcourt:)答复谓:「通过此项规则乃因华人及马来人反对混种之非欧洲人管辖 彼等」,但哈尔诰氏又谓:「余愿意考虑英属地出生之华人或马来人参加「干部组」之问题,只要此 等人士能够考试及格,而且当地人士确已要求此项权利。目前尙无此种要求」。

在一九二四年当地确已有此种要求之时,当时之总督纪勒玛爵士( Sir Laurence Gui二ema, rd )在是年十一月三日召开之立法委员会议宣称,就各马来州而论,彼不拟建议改变参加「马来亚 文官组」之条件,同时彼亦不赞成只改变海峡殖民地文官之条件,因为如此一来,全马性之「文官 组」将分裂为二。

由此可以看出,每次向政府提出同一要求之时,政府卽提出一项完全不同之新理由,以辩解政府 为何不接受此项要求。

十四、伦警谈——感谢文官组方面之议步

附录二陈祯株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爵士「备忘录」 四一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一二 一九=o年在金文泰爵士( s; Cecil clemgri)动身返英渡假之前,由亚籍及混种籍非官方 立委六人组成之代表团造访总督阁下,恳求其准许当地出生之英籍民参加「马来亚文官组」。使彼抵 英后,可以乘机与殖民地部讨论此项问题。

或许由于此项要求之结果,总督锁•马后,卽委派一个委员会硏究此事。该委员会业已拟就一 项初步计划之草案,主张目前只由「马来亚文官组」员委任之若干职位,将来可由当地出生之非欧洲 英籍民担任,只需有适当之资格。

余相信此项计划刻已送予殖民地大臣考虑。吾人对总督在此方面之尽力当然感谢。但卽使殖民地 大臣批准此项方案,「马来亚文官组」仍系门户紧闭,当地出生之英殖民,仍不得其门而入。「马来 亚文官组」现行之「肤色限制」办法,仍旧使一般人感觉不满意。

此地各民族在敎育及成为十足公民之资格方面,已有显著进步,在帝国其他地区施行之帝国政策, 亦应施行于本邦。

本邦有一部分亚洲人,彼等之家族居住当地已有数代人于兹,彼等已认定本邦为其家乡,别无其 他家乡,彼等在本邦之权益甚庞大,彼等之整个财产与英属马来亚联系为一,彼等曾无数次具体证明 彼等对帝国及英王之忠诚。

如果帝国政府愿意让步,使马来亚文官组门户广开准许一切当地出生之一切英属民参加不分肤色, 及种族,卽可嬴得其感激,在英帝国之此重要外围据点促进满足情緖,增进人民之忠诚。

十五、18 结

㈠定居本邦之华人及其他民族(马来人除外)之负责领袖极为就心当地政府采取所谓强力亲巫政 策之后,彼等及其子孙之权益与福利将受到威胁。政府此项政策将在本邦造成种族不和。此项政策不 符合英殖民地行政之基本原则I—公正平等待遇一切入,而此项原则使帝国获得今日此种惊人成功。 ㈡政府之敎育政策除有同様之亲巫倾向之特征外尙且有意限制英语敎育,此举损害本邦之敎育, 减少贫民子弟享有中等敎育之机会。

㈢改革立法委员会不但可提高其効率,•而且使此地人民享有自由文明社会之一部分基本权利,与 特权,同时敎导以公民之义务与责任引导彼等走向进步之路。

㈣华人乃本殖民地住民中入口最多之重要一族,委任一名华人为行政委员,对华人及政府皆有利 益。

㈤取消「肤色限制」准许当地出生之英籍民参加「马来亚文官组」。此举不但是公正之举动,使 彼等恢复随出生而来之原有权利,消弭为时巳久之一项怨懑。而且可以赢得彼等之永久感激,加强英 籍民对英王之热爱与忠诚。

黄瑞寿氏已授权予余宣布彼完全同意上述五点意见。

陈祯禄 附录二陈祯禄爵士呈海峡殖民地总督金文泰为士「备忘录」 四二―

西蒙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一四 上文乃表明吾人所怨懑之各事,有待当局匡正。关于此点米尔顿有言:(但望在自治联邦之中不 会有怨懑之事,但望世界上无人以为会有此种怨懑之事。但心中之怨懑如能澈底听到,深切考虑,并 迅速改革,卽可达成民权自由之最高境界,此乃智者所希望者)。

(上文原战于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廿三日之英文海峡时报)

(附录)一九三三年一月五日英文「海峡时报」社论

附录三 马来西亚大学讲师(Raja Mukh_aruddm Daz5-):

「非马来人之斗争」

下面是一篇分送给参加吉隆坡国家回敎寺院星期五膜拜的回敎徒们的文件,日期是一九六九年七 月四日。作者是一位吉隆坡马来亚大学讲师默打路汀、达辛(Raja MukhcaruddD-Dazin ): 「非马来人的斗争」••马人之立场

五月十三日事件,已经淸楚的使人看出非马来人——尤其是华人——的态度及野心需的若干重 要因素,政府对于该事件后所采取的行动,是在马来人历史上所曾经采取过的正确而明智的行动。组 织国家行动委员会以处理事件发生后的动乱局面,不仅是顺乎自然的,而且是有继续保存必要的——

应该一直保存到马来人已经获有一较隹的生活水平,足以反映他们所热爱的祖国,已具有安定繁荣的 境地为止。旺衡目前情势,在我们采取行动以前,吾人认为有需要先析述那些已被允许生活在这个国 家的非马来人之(对这个国家的)态度及野心。下面是马来亚大学一般学生及敎职员们的解释与意 见:

㈠非马来人始终是接受这样的一种条件(结果),那就是透过马来亜华人公会及马来亚印度国大 党,他们才取得了 一种基本文件——公民证。现在,他们都要离开马华公会及马印国大党‘来为:⑴ 他们的语文,及⑵透过其他的政党谋取平等的权利之目的奋斗了。在独立以前,彼此曾经达成过一种 协议,那种协议中规定,马来语文是唯一代替英文的语文,以及给予马来人特别的权利,以提高马来 人的生活水平。基于上述的协议,华人及印度人才取得了马华公会,马印国大党的领袖们的同情。而 现在马华公会却以拒绝参加内阁来作有计划的摧残本身在华人中的影响力量(事实上,他们是不应该 被邀请加入内阁的)。

㈡非马来人之斗争是有精密计划的,他们将是协助政府(卽国家行动委员会)恢复国内和平,然 尝回议会政治上去。他们知道唯有利用议会政府,他们才能行使公民权,以控制这个国家。

㈢非马来人现正为希求取消马来西亚宪法第一五三条,以争取平等权而奋哼他们要以革命的手 段以达到这种目的。他们的革命就如同法国革命一様,以「自由」、「平等」及「博爱」为口号。如 果他们的那些口号获得任何进展的话,他们就将成功地发动了 一次革命。

附录三 马来西亚大学讲师(R・M・D):「非马来人之斗争」 四一五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一六

㈣我们的敌人不仅是华人及印度人,而且包括了美国人、英国人及澳大利亚人。因为,在他们所 发表的言论中,他们明显地偏袒印度人与华人。他们的行动,将仅造成一种结果,就是分裂这个国家 为不同的地域——这许多不同的地域均由马来人与非马来人共同占有从过去的历史中,我们知道, 领土的分裂已经在若干国家内发生过。所以这种结果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对于非马来人对这个国家的态度及野心,经过上述析述以后,我们现在必须着手采定的立场及抱 负。如果我们不愿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的话,我们认为这种立场及抱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马来亚 大学内马来人的观点与意见:

⑴马来人必须团结起来。马来人必须捐弃所有政治歧见,同为以语文、宗敎及经济安全之马来民 族而战斗。马来人决不能退让屈服,对于那些非马来人,除了使用侨民(Bumipurt-ra ) 一词外,我 们也应该使用外来民族(Kaum Mgdasng ) 一词。换言之,对付那些非马来人,我们是防御也是 攻击。

⑵马来人不应要求再恢复议会政治。在国家行动委员会之下,马来人必须领导国家走向马来民族 化的目的。这一目的,可由扩大武装部队对马来民族的效忠及加强马来人的团结而实现。马来人的能 力必须在行政方面及智力方面协调一致。我们可以组织-个委员会来处理这方面事务。

⑶非马来人为他们的平等权而进行斗争的时候,马来人不仅要防御。我们必须采取攻势。我们必 须致力于检讨「公民权」的全般问题,以马来民族哲学为基,藉巫语测验、论文考试及^!ZK敎及马来风

俗习惯等方法撤销他们之公民权。换言之,如果案命发生的话,它就是马来化的革命。 我们这种斗争,需要计划,而这种计划,能够取得国家行动委员会谅解之下,由该委员会以外之 人民完成,我们必须创造这种时势,而不是非马来人。

⑷我们现在必须寻找,能够适应我们新政府所采各种方法之新朋友,如缅甸、印度尼西亚、泰国、肯尼亚 等革命国家,他们曾经面对过一种这样的事实,那就是「民主」是不能够在开发中国家实行的。 最后必须强调的,在神的意志下,我们已经回到一种可能恢复马来人统治的情势了。愿神继续与 我们同在。我们需要的是「斗争与再斗争」。

马来亚大学讲师

Raja Mukhsruddin Dazin 启

附录三马来西亚大学讲师(R・M・D):「非马来人之斗争」 四一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一八

参考书目・・(按著者姓氏笔划序及字母序排列)

壹、中文参考短文

一、 三木:「巫统政治缗情势分析」,见「人报」(马来西亚)(一九七三年七月一日)

二、 「印度尼西亚的黑夜与曙光」,收于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号「读者文摘」中文版。

三、 「古晋中中校董会代表出席全国独中工委考试委员及独中校长联席会议报告书」见「画日报」 (古晋)一九七五年八月廿九日。

ET何适:「华侨与旣得权」,见华侨问题论文集,第八辑,中国侨政学会编印,民五十年十月廿一 0O 五、「林连玉在华侨敎总讨论中学升学考试,全马理事会中致词」;见「星槟日报」(槟城),一九五 八年六月一日。

亠八、林东:「联合邦宪制谈判的经过」,南洋文摘,一卷三期。(一九六。年三月一日)

七、林廷甲:「发展中国家之政治经济社会问题」,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二年八月一日。

A林敬益应森美兰州马华联委会政治行动团邀请,发表「当前政治现势」讲话,见「星洲日报」(吉 隆坡)一九七二年七月十日。

参考书目 四一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鸳之探讨 四二O

九、周明耀博士:「从本邦敎育政策沿革谈华文敎育在我国的前途」见「马来亚通报」(吉隆坡)一九 七三年四月廿七日。

十、英倚泉:「马来西亚国会中的一幕」香港时报,民五十四年六月十四日d 十_、英倚泉:「星马龃龉几时休」,「新生报」(台北)民五十四年五月卅日。

士『李亦园.•「东南亚诸国现代的若干问题」,收于李着「文化与行为」,台北商务,民五十五年。 士『旁观:「马华重陷派系鬪争」「人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五月十六日。

也梁宇泉:「我对华文敎育的基本观点」,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六一年六月十八日。 苴「敎师杂志」「独立大学专号」,一九六八年八月十五日,马来亚联合邦敎师总会出版,吉隆坡。 夫「马华第二十二届常年代表大会报告书」,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八月十二日。 去马华公会敎育局提呈给内阁敎育委员会「检讨马来西亚敎育制度备忘录」,见「中华日报」(古晋) -九七五年二月十五日。-

六「马华公会雪繇络秘书李裕隆律师在柔佛硏讨会讲话」「星洲日报」(新加坡二九七三年五月一 日。

充「马华公会对联盟制宪备忘录之解释」,见「自由中国」十五卷十二期,民国四十五年十二月十六 日。

一千、「马来亚聊合邦华校敎师会总会第十六届常年代表大会纪录」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手『「马来西亚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为争取华人费向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呈送备忘 录」,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四日。

至『陈家驹:「马来亚共产党的眞面貌」,收于马华公会•报「导报」一九六六年七月份,此文连战 至一九六七年五月。

昼陈玉水:「进展中的马来亚民主政治」,收于「南洋文摘」一卷三期(一九六O年三月一日) 击「陈志勤医生社会主义党议员在国会演词」,见「星洲日报」(新加坡),一九七三年四月廿日。 a「最高元首庆祝四四华诞拉萨首相致辞」,见「中华日报」(古晋)一九七二年六月九日。 芙「新加坡中国人的国籍问题」,见「人民日报」,北平,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

一看曾永森在槟城钟校友会讲:「马中建交及访华观感」,「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四年七月十 七日。

一天张文蔚:「马新之合并与分裂」,收于张着.•「华人社会与东南亚诸国之政治发展」。 斐张文蔚:「东南亚华侨现势」,收于张着「华人社会与东南亚诸国之政治发展」••台湾商务,民六 十一年七月初版。

军杨建成:「中共积极策动马共再度武装叛乱之眞象」「中共硏究」第十四卷三期。(民六。年三月 廿日)

=霜建成:「初期的马来亚共党」「中国大陆」总五十八期。(民六十三年九月十五日) 参考书目 四二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二二 晏杨建成:「现阶段的马来亚共党」「中国大陆」总五十九期。(民六十三年十月十五日) 一一蠢建成:「马来西亚华玲地区农民反政府示威游行的眞象」「匪俄动态与分析」(民六十四年三月 五日)

=击杨建成:「马来西亚第四次全国大选分析」大陆工作会「匪俄动态分析」(民六十四年二月十二日) 昙杨建成:「马来西亚抢先与中共建交的内政上原因」「问题与硏究」十三卷十一期(民六十三年八 月十日)

美杨建成:「从三份马来亚共产党文件看马共分裂的局势」「中国大陆」总九十一期(民六十四年三 月十五日)

养杨建成:「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地位问题之探讨」「中国现代史专题硏究报告第四辑」(民六十三年 十一月)

灵杨建成:「马来亚共产党历史发展及其现况」「国际共党硏究」第二十三号(民六十五年七月七日) 美刘集汉:「大马华人在达致大马远景计划和新经济政策目标上所扮演的角色」,见「星洲日报」(新 加坡)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日。

果刘集汉:「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前途」,见「星洲日报」(吉隆坡)一九七二年八月三日—四日。 养复兴:「大马华裔文化特征」,见「南洋商报」(吉隆坡)一九七三年十月七日。

贰、中文参考书籍

L 丁匡华:「马来西亚华巫冲突与共匪之渗透」,侨委会,五十八年。

2「七十年代的美国外交政策」(一九七三年五月三.日尼克松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的报告中译本) 美国新闻处印行。

3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硏究」,上海时代文化出版社,卅八年再版。

4王彦威和王亮编:「淸季外交史料」,北平,廿一年。

5巴素:「马来亚华侨史」 (刘前度译)槟榔屿,光华日报,卅九年。

6巴素:「东南亚之华侨」(郭湘章译),台北,国立编译馆,正中五十五年十月。

Z巴素:「近代马来亚华人」(张奕善译),台北商务,五十六年七月。

&丘汉平:「华侨问题」,商务印书馆,民二十五年九月初版。.

9丹斯里莫哈末苏芬:「马来西亚公民权」,吉隆坡,一九七。年二月。

10. 「共匪侨务政策及其措施」(资料辑要),中央委员会第三组编印,民国五十一年八月。

11. 宋哲美:「马来亚华人史」,香港,东南亚硏究所,一九六六年七月。

12. 宋哲美主编:「星马人物志」第一集,一九六九年四月出版,香港。

13. 宋宴主编:「星马人物志」第二集,一九七二年五月出版,香港。

瑟考书目 四二三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二四

14. 朱鹤宾:「东南亚各国政府及政治」,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五十年。

15. 朱琳:「洪门帮会志」,学人月刊社,六十年版。

16. 何适:「国际私法」,联合书店,台北,民五十三年。

17吴庆瑞:「共产主义在亚洲非共国家」,新加坡文化部刊发,一九六八年。

1&「马来亚华侨志」,侨委会,海天,台北,民四十八年八月。

19. 「马来西亚选情分析与马华的成就」,收于「侨情报导」第二十一期,侨务委员会,民五十三年五 月十五日。

20. 「马来西亚华人争取华文地位问题的综合分析」,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三组编印,民五十五年 十一月廿五日。

21. 马树礼编着:「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史」,海外出版社,民五十一年十月再版。

22. 马欢:「演涯胜覧校注」,台北,商务,五十一年。

23. 「马来西亚种族问题硏究」,海外出版社印行,民六十年七月。

24. 杨建成:「华人与马来亚之建国」(一九四六年—一九五七年)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六十一 年三月奖助出版。

2&曾子才:「公民权与你」,吉隆坡,中国报有限公司,一九七。年正月。

26.曾繁康:「马来西亚聊邦」,收于国民大会出版「各国宪法汇编」,民五十五年。

2Z「新加坡之路 李光耀政论集」国际出版公司,新加坡一九六七年六月二日版。 2&桑原广藏:「中国阿刺伯海上交通吏」冯攸译(台北商务,五十一年。

29.邹文海:「比较宪法」,三民书局,民五十五年四月。

3Q谢思:「巫统的事件与领袖」,吉隆坡,一九七六年六月初版。

31.「陈祯禄爵士言论集」新加坡,出版日不详。•

32陶希圣.•「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民四十四年台版。

33.张奕善:「明代中国与马来亚的关系」,台大文史丛列,五十三年一月。

34侨委会:「胶价与东南亚华人经济」,五十七年。

351侨委会:「马来西亚华人政治地位之硏究」,五十六年。・

36. 侨委会:「马来亚侨志」,台北,海天,四十八年八月。•

「淸末对外交涉条约辑㈠同治条约」,国风出版。

37. 韩都亚.•「马来民族社会政治制度之探讨」,台大,一九六六年六月。(油印本)

春、马国政府官方华文岀版品及马共华文文件(按出版年月排列)

一、官方出版品

L「侵害我们的危险与其所在」(一九五七年九月)

参考书目 四二E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二六

2「马来亚联合邦宪法」•,吉隆坡。政府出版品,一九五七年。

3「马来亚聊合邦——仍存在的共党威胁」(一九五八年八月)

1「共党对马来亚的威胁」(一九五九年三月)

5「南洋大学评议会报告书」政府文化部列行,一九五九年三月。

6「南洋大学检讨委员会报告书」,政府文化部刊行,一九六。年二月。

Z「马来西亚简述」,马来西亚新闻部出版,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

&「印度尼西亚对马来西亚的意图」(一九六四年)

Q「南洋大学内之共产主义运动」(一九六四年)

10. 「慝武共产党对西马来西亚的威胁」(一九六六年)

11. 「暴力夺权的道路」(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八日)

12东姑拉曼.•「五一三前后」一九六九年出版,华文本。

13. 拉萨.•「为和平及繁荣而团结」,一九七一年政府出版品。

14. 「颚武共产主义在西马来西亚的复苏」(一九七一年)

15. 「第二个马来西亚计划大纲」(一九七一年—一九七五年),一九七一年政府出版。

16. 「睦邻原则」一九七五年九月初版,政府出版品。

17. 「顚覆活动如何被瓦解」(一九七六年八月十三日)

二、「马来亚共产党文件」:

1&「马来亚共产党章程」马来亚出版社(新加坡)一九四五年十二月。

19. 「当前八大主张」马中出版社(吉隆坡)一九四五年十一月。

20. 「马来亚共产惩新党章」一九七二年四月。

21. 「党在现阶段的新民主主义纲领」马共(马列派)宣言,一九七四年八月一日。

22「吸取历史经验把革命武装图争进行到底」 马来亚共党(马列)中央委员会纪念马来亚共产党 (马列)光荣一诞生一周年声明,一九七五年七月廿日(油印)。

23.「马来亚共产党的土地纲领草案」马共(老马共)中央委员会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廿日通过发布。

肆、Arl-c-es -

Bass〉Jerome Rt Malaysia【conrtinuiry or Change P ASIAN SURVEY》10》No,

2 (Feb•一970 )

Chee" srephep “ -Malaysia and Singapore 】separate Idenricies》Differenc-rprioricT-eh》ASIAN SURVEY) (Feb・ 1973)

carnelrFrancis Gt -communalism and Communism in Malaya ) PACIFIC AFFAIRS》 vorxxvrN? 2( June 1954 )

参考书目 四二七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二八 .....consrituc.onal Reform and Elections in Malaya 疽 PACIFIC AFFAIRS》 Vol • XXVII。No・ 3 (sepr1954)

....「The Malayan Elections 疽 PACIFIC AFFAIR1?vol- XXVI IrNo・ 4

(Dec・ 1955)

Drummond》St: ua rt and Hawkin'?David.》2 The Malaysian Elections of 1969〔 An Analysis of Che Campaign andse Results'ASIAN SURVEY) 10》No・4 (April 1970)

GrosshoHZ》JeanJ AAn Exploration of Malaysian Meanings"ASIAN SURVEY, vorVI》No・ 4 (April 1966)

----LIn-egrarive Facs-rss-se Malaysian and PEllipB-e Legislatures.5

COMPARATIVE POLITICS》3》No・ 1 (ocr1970)

Goldman》Ju die h・\d Parry Support5-wesMrn Malaysia i Results of Firs- Stage of an Ecological Inquiry疽 ASIAN SURVEY》11“ No,6 (June 1971) Havhins》Gerald・\-Firsf Sfeps in Malayan Local Government:疽 PACIFIC AFFAIRS) vol. XXVIL No・ 2 (June 1953)

Jeshuru?chandranJ AThe security Si aaHon in Peninsular Malaysia 博》SOUTHEAST

ASIAN AFFAIRS 1975》InsMr-ture of sour+heasr Asian Sadies》Singapore, Leo Ah,bang\dNew Directions in Malaysia 疽 SOUTHEAST ASIAN AFFAIRS 1975》

IDSrm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Singapore

Mane》R・ s・\singapore、s Exit: from Malaysia - Che Consequences of Ambiguity

ASIAN SURVEY。vorvrNo・ 3 (Mar・ 1966)

----w .National Ide oogy and Naro-彳 building in Malaysia.5ASIAN SURVEY》Vbl ,

X。No・ 7。(July 1970)

Niew Shong Tong" -The D-srribuc.on pattern of Chinese population in Malaysia" singa-pore and Brune.》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RESEARCHES。

vor7。(1971)

Parmer J・ Norman・LMalaysia" Changing a LiHK 8 Keep Pace疽 ASIAN SURVEY》 vorV。No・ 2 (Feb・ 1966)

,・..二Malaysia 1965-chanenging Che Terms of 1957.」ASIAN SURVEY. (Feb.

1966)

purceFv・」A Malayan Union: The Proposed New consmuc.on 疽 PACIFIC AFFAIRS》 vorXIX・NO・ 1 (Mar・ 1964) 参考书目 四二九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三。

Rabushka》Alvin・\CA Not: e on Overseas Chinese political parc.ciparion in Urban Malaya*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64。No・ 1 (March 1970) Ramam》K・ J・ <& R・ s・ MnneL The 1969 parliamgcary EQcc.on in West; Malaysia,》 • PACIFIC AFFAIRS。(summer 1970)

Roff》M・\The polscs of Language in Malaya。》ASIAN SURVEY) (May 1967) sinock》T・H・L Forces for Unify inMalay 疽 INTERNATIONAL AFFAIRyvol,25

(1949)

shorrAnrhony: ^communism》Race and POHics 一 n Malaysia 疽 ASIAN SURVEY) vorX, No, 12 (Dec・ 1970)

snider》Nancy L.LRace》Lei-mor iv of the Malayan Election DramaJASIAN SURVEY. 10》No・ 12 (Dec • 1970)

scenso?M, R・\-The Malayan Union and Hisforians=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VOL X》N0.2(sepr・ 1969) sutler》JohnP\CTWO Faces of Konfrontasi 'crush Malaysia,and Che Gescapu^ ASIAN SURVEY, vorV。No・ 10 (OC71966) Tennanrpaur\Hhe Decline of Elective Local Government: in Malaysia 疽 ASIAN

SURVEY) vol. XIFNo. 4 (April 1973)

Tilman》Robert O LThe Ng,lessons of Che Malayan Bnerggcy疽 ASIAN SURV飞》

vol. vrNo・ 8 (Aug. 1966)

金ng GungwuLMa一aysia 八 CoMending Elites疽 CURRENT AFFAIRS BULLETIN》

vor47。No. + (Dec・ 28)1970) Published by rhe university of Sydney.

...,七 Chinese PoMics5-Ma 一 aya 疽 THE CHINA OUARTERLY。vor43。(Ju-t

sepr1970)

伍、Book*

Adul Rahman》TunkuJ May 13」Before and AfrclrUESan Me _ ayu press》Kua _ a Lum’

pur》1969 •

Alexander GarrhJ The Invisible China : The Overseas Chinese and the Policies of slo柠 rheas- Asia》MacMillan》New Yor51973,

B-yche》Wilfred.》The Imapcr of Chinese Secret: Societies in Ma-az!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

ButweFR shard: Sou rheas- Asia,A pomical Incroducsp praege。1975.

参考书目 四三一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三二 Campbell》Persia Crawford,》Chinese Coolie Emigration Co countries wiChin rhe British Empire》Reprs-Md by Ql、engwen Publishing 00 J Taipei。1970, FirzGerald》c・ pj China and southeast: Asia Since 1945》Longman Ausrt-ra二a》1973・ Furnivalr*L s・》Colonial Policy and practice》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48,

----》Netherlands Indi? London: Cambridge Lhiversic+y press》1939 • Gordo? Bernard KJ The Dimensions of ConfHcfin southeast Asia》prenrticeoHalL

New Jersey, 1966•

Kahin》George MCTJ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southeast: Asia》repringds-Tg.peL 1959 •

Kanaparhy》v・》The Malaysian Economy」Problems and prospects》Asia Pacific press》

Singapore》1970・

Kornhauser》w: The Policies of Mass SOCEy》Londo 只 Roufodge and Kegan paur I960.

Kuper》Le。and smirF M・ G・》Pluralism in Afri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9 •

Li pserS・MJ The First: New Naflon》New York : Basic Books。1963 ,

Long》Man B・》The Maority—Minorify Siruafion in Malaysia》Mimeographed》1974 • McCord) William・》The springtime of Freedo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Means》Gordon p; Malaysian policies》Hodder and sr+oughrt-OF London》1976》Second ed・ MiFe》R・ s.》Government: and Policies in Malaysia》Houghrton Mifflin cb・》Bosrto?

1967 ・

Mills》Lennox AJ Government: and Nationalism in souIrtheasrAsia》Insrtirufe of Pacific Relations》1942 •

py?Lucian w・3 Gurrilla Communism in Malaya》Prince con》New Jersey》1956, purcell》v,》The Chinese in Malay? London》1948・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London》195r

Rabushka》A<B-・》Race and POIECS,in Urban Malaya) Hoover Inssuro-n press》1973・ Racnam》K・ J: Communal ism and ohe political Process in Malaya》Kuala Lumpur》 1965・

Rofrw・ R.》The Origins of Malay Nationalism》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1967, 参考书目 四三三

四三四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shiyEdward A・》The Torment: of secrecy》Lsdon : Heinemann》19 56 • sioock。T・H•印 E・K・ Fish edj The POMCal Economy of Independent Ma ga,a c临 srudy》Singapore》Easr university press》1963, sreiberg)引d J&J edj In Search of sw-heasr Asia ; Modem His慎》praeger publisher»1973・ T 二 i. Robert OJ Bureaucra-ic Trans 丘on in Malays Duke University Commonweal ch, scud-es center》North Carolina》1964• vasirR・KJ The Malaysian General E 一&lon of 196g_》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ingapore" 1972,

Wang Gungwu edj Malaysia "A survey》pa= Mall Press “ London》1964. Wi二er" Harry: The Communist: Menace in Mala颁 Fredericks praege; 1954. W三 il. Lea EJ The Figure of rhe over! Qi 一 nesels-southeast: A 卖 Megraw’

HilrNew York》1966, Wijeyewarden顼 Ge由mJ Leadership and AU?mA university of Ma-ay

press》1968,

Yong Mun Cheong ed: Trends in Malaysia」L msnure of sou Che az Asian S2d$

Singapore》1974.

Documentary Sources」

Asian Yearbook-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Limired" HongKong" (1963-1979)

His Majesty's SSHOnery Office - parliamentary Deba-es) House of common" 8fh vor of session》L8do?1945—46 •

Keesing's contemporary Archives) KeesingwPublications LTD of London》(1943*1976)

Malaysia》(1970,1980)“ Official Year Book》Kuala Lumpur・

S-aar》Richard F•》Yearbook on InremaCkmal communi% Affairs) (1970-1978)》

Hoover Insriulcon published,

参考书目

四三五

联合政府 275

联合政治 275

联盟国家会议 ALL I ANCE NATIONAL COUNCIL 196

第二个马来西亚五年后发展计划大纲(一九七一•至一九七五)119 检讨马来西亚敎育制度备忘录 157

赛胡申阿拉达斯HUSSEIN ALATAS 215

十八 到

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 105

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 190

二+

议长 THE SPEAKER 85

苏丹会议 68

苏丹殿下之臣民 98

苏来曼巴拉斯汀SULAIMAN PALESTIN 347

二十二 划

权利•法案 74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辟系之探讨

四三六

一 11 —

十五 H

刘伯群 69

索刘集汉 49,328

郑受恩 259

弓1 邓普勒SIR GERALD TEMPLER 62,114

舞狮被禁 162

余权 RESIDUARY POWERS 86,89

紧急状态 STATE OF EMERGENCY 59

十六 划

独立中学 139

独立大学 143,215

独立党IMP 14,61

废君主立共和 11

宪法草案 66

宪法卅条公民权 246,256

废除地方选举(市、鎭级的选举) 180

迟延性的出生地法则DELAYED JUS SOLI 101

兴汉社 259

选举委员会 ELECTION COMMISSION 177,178 咨询委员会 CONSULTATIVE COMMITTEE 57

至 十七W

联合邦马来学校敎师协会FEDERATION OF MALAY SCHOOL TEACHERS ASSOCIATION 196

联合邦立法会议 THE FEDERAL LEGISLATIVE COUNCIL 174 联邦主义的基本要件SINE QUANON OF FEDERALISM 80 联合邦大选委员会 FEDERAL ELECTI ON COMMITTEE 62

—10 —

华巫印联盟 UMNO — MCA-MIC ALL I ANCE 64

华文敎育 129

华文小学将不会变质 307

华人精神革命 261

华人团结运动 259

最高统治者会议 11

最高统治者 83,87,89

众院 DEWAN RA'AYAT 84

统治者会议 83,84,87,89 曾永森 290,328

曾敏兴 348

十三 K

经济计划(第三个) 16

新村战略 60

新秩序 245

睦邻原则 RUKUN TETANGGAJ975 124,382

杨果 368

杨世谋 70

奥立夫・兰特顿MR. OLIVER LYTTELTON 63

运等委员会 THE WORKING COMMITTEE 56,96,97 叶民达 69

邹文海 74

十四 划

嘉兹・亚力山大GARTH ALEXANDER 235

种族代表制COMMUNAL ROLL

173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三八

-9-

亚兹报告书 153

敎育政策检讨委员会报告书(简称「达立报告书」) 136

索移民入境限制条例1928. IMMIGRATION RESTRICTION

ORDINANCE 30

莱特 Lai Teck 327,353

陈祯禄 陈期岳 陈志勤医生 陈修信 陈国杰 陈庆佳 黄乃裳 许启谟 14,185,195,59 69 319 254 348 348 31 254

麦克基利福雷饼士 SIR DONALD MacGILLIVRARY 64

麦汉锦 国家原则 国敎问题 团结大会 328 RUKUNEGARA 15,161,242 67,80,81 257

国家行动理事会 NATIONAL OPERATIONS COUNCIL

四 221,239,118

宝 国民阵线 NATIONAL FRONT 272,171,86

国家协商理事会 NATIONAL CONSULTATIVE COUNCIL 255 国民党NEGARA 61

国籍之外的附加项 200

国防费用 10

+二 «

一8 一

「马来亚共产党的土地纲领草案」1975.12.20 380

马中建交公报 287

马来西亚敎育文凭考试 145

马来亚共产党 353

马来文中学 12

马来亚民族会议 MALAYAN NATIONAL CONFERENCE 174-5 马来亚统一组织 UNITED MALAYAN NATIONAL ORGANIZATION 14,61

马哈迪医生 240,241,330

马华公会 328

梁宇泉 LEONG YEWKOH 58,100

梁维泮. 328

翁毓麟 254

拿督翁 DATO ONN BIN jAAFAR 14,55,61,62,68 借贷券制度 CREDIT-TICKET SYSTEM 29,30

致公堂 368

特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

修定公民条例 100

拿督纳昔 DATUK MOHAMAD NASIR 325

拿督阿斯里 DATUK MOHAMAD ASRI 325

H—

国语化 47

国语法案 214

国语行动阵线(NATIONAL LANGUAGE ACTION FRONT) 141 国民中学 139

国民型中学 139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辟系之探讨

四四O

一 7一

28,31

契约劳工 CONTRACT LABOUR

建国五原则PANTJA SILA 243 政治干训班 259

十 剧

马来亚联邦计割 MALAYAN UNION PROPOSAL 54 马来亚聊合邦协定 FEDERATION OF MALAYA AGREEMENT 58,97 英王升下的枢密院 HER MAJESTY'S PRIVY COUNCIL 82 马来人特殊地位 107,115 马来人保留地MALAY RESTRICTION 原住民 BUMIPUTERA 马来西亚华人团结组织 马来亚变为中国一省 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基本上系马来人国家

马来西亚回敎兄弟党 380

马来西亚就是马来人的国家 241

马来亚人民抗日军 马来亚人民之声 马来亚民族解放同盟 马共 马共 马共 马共

马共「迈向完全独立及进路前进」1957年6月 马共「党在现阶段的新民主主义纲领」1974.8.1.

马共(马列)「纪念光荣诞生一周年声明」1975.7.20

114,116

285

124

10,56,96,130

214,216

13,15,130

四 四

「抗日九大纲领J

「当前八大主张」

「对各派洪门弟兄宣言」

「关于当前活动及看法」

357

376

370

1943 — 1944

359

1952

1945

1952

359

368

368

359

359

375

一6一

林吉祥 306,331

拉曼学院 RAHMAN COLLEGE 218

拉萨报告书(敎育) 135

拉萨 ABDUL RAZAK 118

拉曼 12,65,70,118,185

拉布沙克 A.RABUSHKA 14,227

波德 LENNOX-BOYD 65

非原住民 NON-BUMIPUTERA 285

参院 DEWAN NEGARA 84

彼得医生 DR. J .B. A PETER 215

周恩来 287

刮民阵线 NATIONAL FRAUD 86

服公职的保留名额 117

芬尼华 J・S. FURNIVALL 1,3,4

东姑拉沙里 TUNKU RAZALEIGH HAMZAH 325,347

九 划

英属北婆罗州招殖华民章程 37

英国籍及外侨地位条例 94

英属北婆罗州招殖华民条款 31

胡申翁 DATUK HUSSEIN ONN 246,324

皇家马来西亚八虎 240

政府部门聘用人员限额 122

旣得权 ACQUIRED RIGHTS 117

哈伦 DATUK HARUN IDRIS 236,238,246,125 威廉洪豪士 WILLIAM HORN HAWSER 13,15 南洋大学 143

西马来四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四四一 一

—5 —

李特宪制调査团 66,106

李威廉 LEA E. WILLIAM 159

索 李孝式 LEE H. S 58,62,100

李古柏 LEO KUPER 9,18

李特爵士 LORD REID 65,70

吴志渊 70

吴淸德 289,315

邦谷条约 PANGKOR ENGAGEMENT OF 1874 113

何文翰 328

何罗麦买高爵士 SIR HAROLD MacMICHAL 54 何香凝 190

沈慕羽 142

沙马得 ADDUL SAMAD TSMAIL 383

八 割

泛回效忠 THE FORM OF PAN-ISLAMIC LOYAL ITY 355 泛马运动 PAN-MALAY MOVEMENT 356

泛马来亚联合行动会议PAN-MALAYAN COUNCIL OF JONIT ACTION 57

泛马联合行动会议ALL MALAYA COUNCIL OF JOINT

时 ACTION 14

豊泛马马来人大会PAN-MAYAYAN CONGRESS 55 泛回党 PAN-MALAYAN ISLAMIC PARTY 64 林苍佑 195,196,198

林瑞安 254

林敬益 262,263

林连玉 134,137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全马来亚联合行动会议 all MALAYA COUNCIL OF JOINT ACTION 57,59 全体委员会 PLENARY CONFERENCE 58 全马来亚各党各组织大会 MALAYAN NATIONAL CONFERENCE OF ALL PARTIES AND ORGANIZATIONS 62 全国华人注册社团向部长级敎育检讨委员会提呈之备忘录 157

多数议案 63

多元社会 PLURAL SOCIATY 1 多元社会的冲突模型 CONFRICT MODEL OF PLURAL SOCI ETY

4

多元主义的均衡模型 EQUILIBRIUM MODEL OF PLURALISM 4 地方议会条例 THE LOCAL COUNCIL ORDINANCE 182 司法审评制度JUDICAL REVIEW 82

朱运兴 254,70 伊斯迈医生 235,244

吉兰丹事件 325,347

七 划

巫人政党与团体代表大会 68

巫人统一组织 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四

55,68

巫统党员数目 291

社群联系委员会 COMMUNITIES LIAISON COMMITTEE 100 邦籍民法令 THE STATE NATIONALITY ENACTMENTS 103 李三春 328

李光耀的语文政策 158

一3一

「五一三I种族冲突 171,221

王庆武 215

索 比尔伯格 PIERRE L. VAN DER BERGHE 214

巴恩报告 134

不与非马来人共享同等政治身份的原则 109

少数人建议案 63

方吴报告 134

公民权规定渐渐由属地原则变化成属人原则 110

双重国籍 107

五 划

民主联合党 UNITED DEMOCRATIC PARTY 2 77 民主行动党 DEMOCRATIC ACTION PARTY 215 民政党 GERAK AN RAKYAT MALAYSIA 214 私会党 288

立法会议选举及修改宪制委员会 186

印度国大觉 CONGRESS PARTY OF INDIANS 64 印度劳工代理处THE INDIAN AGENT 355

加沙里沙 GHAZAL IA SHAFIE 161

史密斯 M.C. SMITH 3,9

四出生地主义JUS SOLI 58,100

f 外国人条例 the ALIENS ORDINANCE OF 1933

白鲁洵L.W. PYE 354

回敎统一阵线BERJASA 326

甘尼阿里GHANI AL I 327

以马制华 356

六 K

一2 一

索 引

- 剧

「一八三三年的人身自由法案」1'833 THE ACT OF EMANCI-

PATION 28

一九四七年人口普査 92

一九六一年敎育法令21条B项 137

一九六六年在州政府乔治市市议会(移交职权)命令(THE CITY

COUNCIL OF GEORGE TOWN C TRANSFER OF FOUN-CTIONS J ORDER. 1966 J 182

一九七五年开始举办独立统一考试(独立中学) 156

一九七五年(国家安全)基本条例THE ESSENTIAL (SECURITY

CASES) REGULATIONS 78,88

一般代表制 COMMON ROLL 173

二 K

人民法庭 KANGAROO COURTS 356

人民的宪制议案PEOPLES CONSTITUTIONAL PROPOSALS 59 人民联合阵縁 PUTERA 1947 ( PUS AT TENAUTA RAAYA )

14,59

「七一八」宣言 260

三»J

小选区的制度 220

大选举区制 176

工作准证措施 256

四 划

西马来西亚华巫政治关系之探讨

—1 —

[HE if 以¥刚 QH雌 IN,岬Mlp

;;A Case Study On The Chinese Society 孕当法 And The Political Process In W

West Malaysia 1957—1978丽|麟爨董

J^James Ci C. Yang

PUBLISHED BY

lolie J^llfehal 涉滤S疫

Fed. 1982

?•■ ■■■'•<r- ' - ■ •. ■ ■- ^ ..-冰"襦? F•。氛T*"•阻就 '/Msf, * \\ -v i -.戸.> ?

•厂厂了污:•「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