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马华文存8~教育卷(90年代)
我国高等教育面对的问题
李宽荣
什么是高等教育?学者们因时、因地或因讨论的目标变异,对于高等教育的范畴会有不同的诠释。本文高等教育定义是指在大学或学院接受大学学位(Degree)和专业文凭(Diploma)的教育而言,不包括师训学院提供的教育在内。
我国的高等教育主要目标有三: 其一是促进国民的效忠意识和建立全民团结的国家;其二是培育各领域的专业人才以迎合科技工艺、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的需求,并进一步提升各领域的继续进展以达致富国强民的目标;其三是通过高等教育来消除社会阶级、种族和地理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
但提供高等教育对国家来说是一种非常沉重的负担。下面表(1)和表(2)所列是有关我国教育开销的一些数据。
表(1):马来西亚的教育开销
年度
|
教育开销(百万元)
|
占公共开销的%
|
占国民生产总值%
|
1970
|
472
|
20.7
|
4.0
|
1979
|
2363
|
17.4
|
5.8
|
1980
|
5289
|
17.5
|
5.6
|
资料来源:节自1970,1976-79和1989年度的《马来西亚教育统计资料》
表(2):马来西亚高等教育经常开销
年度
|
高等教育开销(百万元)
|
在整体教育开销所占%
|
1976
|
160
|
13.3
|
1979
|
239
|
12.3
|
1989
|
655
|
15.1
|
资料来源:节自1976-79和1989年度的《马来西亚教育统计资科》
我们也可看到,这项开销是逐年增长,且有愈增愈多的现象。难怪乎当年敦苏芬(注1),谈到1974年的财政预算中,单单马大、国大和工大每一所大学的经费预算都比一些小州如玻璃市和马六甲等超出甚多时,会有些慨叹。下面表(3)所列,是第五和第六大马计划下各大专学院的开销或预定拨款,和一些小州在第五大马计划拨款相较,如马六甲州是378(百万元),玻璃市州是421(百万元),我们就可看出维持一所高等学府所花费的经费是十分巨大的。
表(3):高等学府发展经费(百万元)为单位
学府
|
第五大马计划拨款
|
第六大马计划拨款
|
工艺学院(Politeknik)
|
228
|
296
|
拉曼学院
|
2
|
20
|
玛拉学院
|
155
|
300
|
马大
|
80
|
326
|
理大
|
183
|
255
|
国大
|
53
|
325
|
农大
|
82
|
276
|
工大
|
72
|
324
|
回大
|
62
|
325
|
北大
|
511
|
144
|
资料来源:第六大马计划
若以单位成本来计算,维持一名学生的费用是远远超乎维持一名中、小学生的费用。根据政府列举的数字(注2),在1985年度,维持一名小学生的常年平均开销是347零吉,中学生是1千234零吉,而大学生却是1万5千68零吉。又据一位马大讲师(注3),最近所做的调查显示,1991年政府在津贴每一名各院系大学生的全年经费大约有如下面表(4)所示:
表(4)政府行政开销,大学学费和政府津贴($)
院系
|
政府开销
|
收取学费
|
付出津贴
|
文学
|
6270
|
1020
|
5250
|
经济/法律
|
7226
|
1100
|
6126
|
纯科学
|
9072
|
1240
|
7832
|
应用科学
|
11281
|
1320
|
9961
|
工程/工艺
|
12601
|
1400
|
11201
|
牙科
|
14313
|
1700
|
12613
|
医学
|
24356
|
1800
|
22556
|
从上表中可看到,学生所缴费用,仅是整个开销的10%,而90%的费用,要由政府承担。其实,这些数字仍不足反映真相。一些学者就曾指出,如果再把公共机关所发出的奖学金计算在内的话,则政府所负担的费用就更为庞大了。在80年代以前,能进人高等学府受教育的学生,大部分来自较富裕的家庭,因此有些学者就曾谑称这种情况似乎有“劫贫济富”的现象。
本地高等教育的回酬高
我国学生能在本国政府大专学院求学诚然是一种幸福,因为到海外升学,如到美国和英国,一名学生每年单单花在缴费上的开销就可能高达2万到3万元之谱。即使在本地修读双联课程,每年缴费也介于7千到1万元之间。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对个人来说,本地的高等教育是一种低成本高回酬的投资。Hoerr氏(注4)曾经根据1967-1968年代的资料做过计算,如果是以毕业后在工作上所得酬劳来抵消在大学求学所花的全部费用作为投资回酬来计算的话,那么以私人回酬率来说,可高达49.8%。换句话说:大约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一个人即可赚回他在大专求学时所投下的全部资本。然而,若以社会回酬率来说,高等教育却是各阶层教育中回酬最低的一组,只有6%。那即是说,要约17年的时间,一名大专毕业生才能清偿社会投资在他身上的费用。
要减轻政府在大专教育的负担,可有几种方式:比如允许大专教育私营化;进一步推广政府在1984年起即加以鼓励设立的双联课程;提供贷款以替代奖学金的颁发以及提高收费等。
提高收费其实应是一种很不得已的措施。政府在不久前曾经有此宣布,但因涨幅甚大而引致许多非议。原因是此一措施会遽然加重学生的负担,一些家境不好的学生恐怕就没法继续升学。因此这一措施必须是逐步提升的温和举措,并且最好能和提供贷款的措施配合,庶几我国有才华的子弟,都能满足接受大专教育的愿望,且能在学成后,诚心诚意为国为民服务,达致“人尽其才”的理想境界。
学额不足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学额不足的问题。
随着人口的激长,劳工人数的增加,职业类别的扩大和社会的进步,一个国家对受高等教育人力的需求自然会愈来愈大,因此提供高等教育机会就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的棘手问题,一方面是人力和资源有限,无法随意扩展大专教育,另一方面却又需要对高等教育加以适当的管制,以符合建国目标和愿望。故高等教育供不应求是一种普遍现象。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设有7所大学而第8所大学正在筹建中。此外,农大在砂劳越州,国大在沙巴州以及理大在吉兰丹州和霹雳州且各设有小规模的分校;学院方面则有玛拉工艺学院,拉曼学院和工艺学挠(Politeknik,以工商科为主)。除拉曼学院尚未有分校外,玛拉工艺学院已在我国9个州有了分校而工艺学院则已在我国7个州设立。根据政府所发布的统计资料,到1990年为止,在各大专学院就读学位和文凭班(diploma)的人数共有9万多人(参阅表5)
表(5):1990年在我国大专学院就读学位和文凭班的人数
大学
|
58148人
|
玛拉工艺学院
|
26960人
|
拉曼学院
|
3981人
|
工艺学院
|
2047人
|
总数:
|
91136人
|
资料来源:教育部策划与研究组出版1990年教育统计资科。
在我国的7所大学中,除了两所成立较晚的大学即回教大学和北方大学学生人数尚少之外,其余的大学似乎都已达到了收生的饱和点。因此,每年能被录取进入大学就读的学生都少过申请人数的3分之1,而大部分的学生都只好望大学之门兴叹。下面表(6)中所列是1982/83年度到1987/88年度的本国大学收生情况:
表(6):1982/83到1986/88年度申请大学及被录取人数
年度
|
申请人数
|
被录取人数
|
录取百分率
|
1982/83
|
19255
|
6227
|
31.9
|
1983.84
|
28858
|
6890
|
23.9
|
1984/85
|
32168
|
7192
|
22.4
|
1985/86
|
32209
|
8213
|
25.8
|
1986/87
|
30973
|
8595
|
27.7
|
1987/88
|
27658
|
9289
|
33.6
|
资料来源:依萨哈仑教授(1992)“政府在马来西亚高等教育所扮演的角色。
那些不能进入本地大专学院的学生,若想继续深造,大部分只好负笈海外或先在本地就读双联课程。据估计(第五大马计划),我国1985年在海外升学的约6万名学生中,单单攻读学位和文凭班的学生即有4万6千人左右,而因我国学生在海外念书每年所流失的外汇也高达12亿元之谱。近年来, 由于海外大专学府的学费涨幅惊人,加以本地许多私人学院也受鼓励而纷纷和外国大专学府挂钩创立双联课程,因而到海外升学的人数略有回降的现象。一般估计(第六大马计划),在1990年我国在本地私立高等学府攻读的学生约3万5千600人,而其中60%是为考取学位或文凭而就读的学生。我国副教育部长在今年7月份的国会答问中指出,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13所私立学院开设双联课程,而就读的学生共有1千197名。
马大教育系的依萨哈仑教授今年初曾在农大的一个教育讲座会上指出,以逐渐升高的增长率计算,估计到了1995年我国大学学生人数将达到接近9万人,而到公元2000年则是18万人,到时,即使每所大学能容纳1万5千名学生的话,我国也需有最少12所大学。
需要增建大学与扩充设备
我国要怎样克服这个高等教育学额不足的问题呢?看来除了再多建大学和扩大现有大学的吸纳量外,我国政府或可考虑提升一些师训学院成为大学,把培训大学资格教师的工作完全交由这些大学专门处理,让其他大学可以腾出空间,集中精力创设和发展其他新科系。此外,应该加速步伐,及早创立公开大学(Open
University)和扩展远程教育,另一方面,私人界在这一方面的贡献应受更进一步的鼓励。除了让私立学院开设和扩展双联课程外,或者也能容许私立大学的设立及海外大学在我国设立分校。当然,到海外升学仍是一种得以延续的策略;一方面是弥补我国科系类别的不足,另一方面是能保持和最先进的人文、医药、科技和工商知识领域接触,以便和时代并进。
希望在上述种种措施之下,我国所有有志青年,都能满足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发挥个人最佳潜能以造福国家、社会和人民。
消除经济差异
我国高等教育的其中一项重要目标是通过高等教育以消除我国不同族群间的经济差异。这是因为教育是促进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以提升个人或社群社经地位的最有效且迅速的一种方式。
70年代以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组织结构和收生情况较为开放。60年代末期,我国经历了一场暴乱,事后政府确定根源在于不同族群间经济地位不平衡使然,并决心以教育作为平衡不同族群间的经济地位以促进国民团结的其中一项策略,因此设立委员会检讨大学教育情况。
根据马日伊斯迈委员会调查结果,认为马来亚大学学生的族群比例在整体上和科系上来说偏差很大,例如当时土著学生仅占学生总数的20%,并且多集中于文科学系。另一方面,当时土著族群在经济上亦比其他族群落后,绝大部分土著家庭皆属低收入的贫穷家庭。故此,政府遂于1971年订立政策,规定在特定科系保留学额予土著学生。另一方面,政府也建立和积极发展国民大学,并从60年代中起即积极扩展玛拉学院,使更多土著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以提高土著的社经地位和培养土著在各种专业和经济领域的人才。此后理大、农大和工大的相继扩展,回大、北大的设立以及工艺学院教育的扩展都直接促进土著子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从下面表(7)和表(8),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在这一方面努力所达到的成果,即在本国的大学里,土著学生的人数已有显著的提高,且在各科系中的人数所占比例也很大。
表(7):大学中各族群学生比例
年份
|
1965
|
1970
|
1980
|
1985
|
土著
|
25%
|
40%
|
62%
|
63%
|
非土著
|
75%
|
60%
|
38%
|
37%
|
资料来源:节自(i)Pang
Eng Fong等(1970)"Higher Education In Malaysia and Singapore"。
(ii)Mohd Suffian(1973)“University
Education"。
(iii)第五大马计划。
表(8)大学中各族群学生在各科系中的人数比例
|
1980
|
1985
|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
土著
|
58%
|
68%
|
57%
|
52%
|
非土著
|
42%
|
32%
|
43%
|
48%
|
资料来源:第五大马计划
由于土著学生配额的增加,相对地非土著学生的配额就会减少,因此在70年代非土著社会竭力争取更多的分配额以致在1978年有所谓的55%土著和45%非土著的学额固打协议,鉴于高等教育学府的建立有其特定目标和历史渊源,因此要在短期内在各学府中达致理想的平衡并非易事。近来我国社会人士热烈讨论的课题如拉曼学院应增收土著学生,以及玛拉工艺学院应向非土著开放门户等即显示高等教育学府的学额分配仍未臻理想。这一现象也可从下面表(9)中略见一斑:
表(9)1985年度各族群在国内各大专学院和国外留学生组合情况(学位班而已)
学府
|
人数
|
土著学生%
|
非土著学生%
|
拉曼
|
2146
|
0.1
|
99.9
|
玛拉
|
1560
|
100
|
0
|
马大
|
9382
|
63.7
|
46.3
|
理大
|
7207
|
55.4
|
44.6
|
国大
|
8900
|
72.5
|
27.5
|
农大
|
4525
|
80.7
|
19.3
|
工大
|
3031
|
75.4
|
24.6
|
回大
|
391
|
92.8
|
7.2
|
北大
|
691
|
70.1
|
29.9
|
资料来源:第五大马计划
无论如何,如果是以国外和本地私立学院就学的情况综合在一起来评估的话,大体上各不同族群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颇接近我国人口组合的比例。据估计(第五大马计划),学位课程土著学生约占49%,非土著学生51%,而文凭(Diploma)课程则土著学生约占66%,非土著学生占34%。
种族组合美中不足之处
然而,这种平衡却有美中不足的地方。除了有关经济负担的争议之外,它也令人产生另一种忧虑。马大依萨哈仑教授就指出,这种流程倾向,即:
大部分土著学生-->国民学校-->本国大学。
大部分非土著学生-->国民型学校-->外国大学或本地双联课程一一会影响我国渴望达致的“马来西亚人”的远大目标。另一方面,在外国大学和本地双联课程就读的学生在掌握英语和其他主要外语方面会远远地超越本国大学学生的能力。随著社会的进步以及我国经济愈来愈趋向市场导向发展,在我国大专毕业生恐怕就无法在私人工商界和在外国大专毕业的学生争一日之长短。高等教育策划国际机构(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Planning)曾在1979至1983年做过一次调查研究,在所收集的毕业学生样本的反馈中,就显示出有这种迹象,即绝大部分在外国大专毕业的学生在私人界工作而大部分国内大专毕业生多靠政府提供的就业机会。即使受调查的在籍生,也显示出有这种择业的倾向。当然,这其中还有其他的因素使然。
要制止这种趋势的进一步扩大,我国高等教育的族群平衡原则也许得加以检讨,以便能对我国学生在国内外高等教育学府就学情况作通盘考虑和协调。当然,在作出种种协调时,政府得在经济上大力资助来自低人息家庭的学生到国外升学或就读本地双联课程。为减轻社会的负担,这种资助方式应通过贷款方式进行并且鼓励私人界在这一方面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注:
注1:Mohd.
Suffian (1977) “University Education”
注2:Education
In Malaysia (1989)
注3:Shahril
Mazuki (1992) “Yuran Pengajian Universiti-Universiti Tempatan:Masih Rendah dan
Bersifat Heavily Subsidised”
注4:Hoerr.
O. D. (1970)“Education, Income and Equality In Malaysia”。
(23-10-1992《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