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马华文存8~教育卷(90年代)
“开放”声中的马来西亚华教问题与前景
李万千
1.前言
马来西亚在其股市与货币于最近几个月来受到外国大财团狙击滑落与贬值(注1),之前,其经济由于享有连续9年的快速成长,出现相对繁荣的局面。由于经济发展的转移,长期存在的种族问题于是逐渐淡化,国阵政府在施政方面遂给人较为“开放”的印象。
今年10月12日在特别华团代表大会正式通过的《全国华团文化工作总纲领》就指出:“客观方面,首相于1991年提出2020宏愿,为全国各族人民勾划出一幅建设先进国的远景,采取了某些比以前开放的措施,使私人界在工商范畴、民间团体在文教领域,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连马来西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先生在接受访问(注2)时也承认:“……今日,我们终于看到一点小成就,政府不再坚持一种语文,一种文化的政策……。
由于国阵已开始接受多元政策,因此反对同化政策,也不再是我们奋斗的焦点问题。”
我国首相马哈迪医生在去年底接受《时代周刊》访问时(注3)确曾发表了以下较为开明的言论:
《时代周刊》:“最近你说同化其他民族的努力并不成功,现在是进行其他尝试的时候了。”
马哈迪:“以前的观念是人民应该100%马来化才可以成为马来西亚人。我们现在接受这是一个多元民族的国家。我们应在把我们分隔开来的各种隔阂之间建立起桥梁,而不是试图将这些隔阂完全去除。我们不想使所有的华人改信回教,我们告诉我们的回教同胞,不应该强迫别人改信回教。”
国家领袖的这些较为开明的言论是否已经落实或准备落实到具体的政策上?他们是否会言行一致?认清真相以厘清华教当前的问题和前景,看来是完全必要的;否则,盲目乐观、麻痹大意,一旦出现真正的危机,华社到头来可能连应付危机的敏感度和能力都将失去,这无疑是值得警惕的!
2.政府的一些开放措施
近年来,政府在教育领域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些开放措施包括:
(1)数百所以英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大专学院(注4)如雨后春笋般到处设立;
(2)允许南方学院设立中文系(注5)
(3)允许华社开办新纪元学院(注6)
(4)马中签署教育谅解备忘录(注7)
(5)中文将融人多媒体超级走廊(注8)
无可否认,国阵政府为了解决严重缺乏的人力资源(特别是专业人士)以应付国家发展的需求,及迎头赶上发展资讯的世界趋势(如发展《多媒体超级走廊》计划),对英语采取了重视与务实的态度和政策,包括允许本地政府大学理科使用英语教学;允许私立学院以英语为主要教学媒介,以方便这些学校与外国大学挂钩一一开办双联课程或学分转移;甚至考虑允许外国大学在我国办分校。
这些教育措施在开放的国家看来都是极其平常的事,但在过去80年代的马来西亚还是无法想像的,从这个意义出发,这些“开放”措施肯定受到国人的欢迎。
必须指出的是,这些私立学院是部长根据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法令第41(3)(a)条的规定,批准有关教育机构的课程或大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导,不过,部长可以在过后的任何时候援引该法今第42(1)条,指示有关教育机构使用国语教导有关课程或双联课程,事实上,该法令第41(1)条明确规定:所有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课程必须使用国语教导。
必须强调的是:在该法令41(3)(a)条文下,部长只能批准英语成为教学媒介语(注10)。换句话说,尽管马来西亚已经有数百所的私立英语大专学院,却不能有任何一所中文学院。
我们当然欢迎教育部批准南方学院及新纪元学院设立中文系,可是,与我国已经存在数百所外语的大专学院的事实相比较,语文歧视的严重性又何等的突显啊!
我国教育部长拿督斯里那吉在1996年11月14日为私人学院马来浯教学讲座上持开幕时,重申政府绝对不会允许我国出现不同源流的教育体系。他强调政府还是坚持马来语必须是私立学院课程的主要媒介语(注11)。
要对马来西亚华教当前的处境和问题有一个较全面的整体看法,认识一下《1996年教育法令》是十分必要的。
3.更严峻的《1996年教育法令》(注12)
《1996年教育法令》是国阵政府在1995年4月中的全国大选中获得扫荡性胜利后约8个月,即1995年12月20日在国会三读通过。
《1996年教育法令》其实与《1990年教育法案》的内容大同小异,后者在当年提出时,遭到董教总、雪华堂、南大校友会和留台联总五大华团带领华社强烈反对,加上当时政治局势不利于国阵,该法案也就静悄悄地被搁置起来。同样的一份法案,5年后推出,经过部长的一些口头保证,竟也能迷惑一些人,可见人们有时是十分健忘的!
正如董教总在1997年6月28日的联合文告中一针见血的指出:“《1961年教育法令》的绪论说‘要逐步发展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教育制度’。这也就是《1956年拉萨报告书》所说的‘把各族儿童集合于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家教育制度’,也就是所谓的‘最终目标’,《1996年教育法令》把‘逐步’舍弃,表明‘上述政策将通过一个提供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家教育制度来加以实施’。这就是‘最终目标’已成为现在要实施的目标了。
‘最终目标’变成‘现行目标’,就是《1996年教育法令》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严峻的症结所在。”
《1996年教育法令》最有利华教的,据说是《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一一即部长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有权将华、印小学改为国民/马来小学一一已经取消了。
实质上,第21条(2)并没有消失,它就藏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17条(1)内,即
“国语必须成为国家教育制度内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媒介语,除了在第28条下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或者由部长豁免本条款约束的任何其他教育机构。”
现有的1千281所华小没有一所是在第28条下设立的,因此,华小要继续存在,只有由部长豁免一途。
部长的豁免权是由《1996年教育法令》第143条所赋予的。但是,第143条也同时规定部长随时可取消这项豁免。如果部长不给予豁免,就等于在《1961年教育法令》下,部长引用21条(2)对付所有的华小。一夜之间,华小就会被连根拔起。
有人指称第151条能够保障华小及华文独中的生存。这种说法是有待商榷的,因为第151条是这么写的:
任何在《1961年教育法令》下注册(或认为已注册的)教育机构,必须在新法令生效日,当作已经在新法令下注册了。”
在《1961年教育法令》下,学校注册官所施加的条件有四项,即关于学校的建筑、课本用途、最高学生人数等,完全和教学媒介无关。因此,第151条并不能在教学媒介语方面,如一些人所说的能够起着“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
根据第17(1)条的规定,除非获得部长的豁免,我国60所独中也必须以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
因此从法令的精神与现行目标来看,华小与华文独中生存早巳亮起红灯,不过,由于政治的现实及政府的权宜之计,华小与华文独中才暂时获得“豁免”。在“缓刑”之下,我们能够不“居安思危“吗?
4.将使华小变质的“宏愿学校计划”
由以上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如果教育部长不援引法令第143条所赋予的权力,豁免华小及华文独中使用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那么,根据法令第17条(1),华小与华文独中将被一口鲸吞,寿终正寝。由于政治现实与权宜之计,如果我国的政治形势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而华社能够保持高度的警戒与团结—致,看来部长可能被迫继续加以“缓刑”,直到有机可乘的时候。
可是,蚕食华小的行动则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着,蚕食华、印小学的具体计划就是教育部正在大力推行的“宏愿学校计划”(注14)。
教育部教育政策规划和研究组于1995年12月提呈给教育策划委员会的计划书《宏愿学校概念与执行》第一节背景的1.2中明确指出:
“在达致国家团结目标方面,教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1956年拉萨报告书为骨干的国家教育政策,明确地强调教育政策的目的,是作为团结国民的工具,特别是在小学方面。因此,国语作为各源流学校一致媒介语,是最重要的一环,而且必须逐步全面实行。”
这段话就是《1996年教育法令》把“最终目标”变成“现行目标”的最好证明。
1997年6月16日,教育部长在哥于丁丁宜南亚学校为宏愿学校举行推介礼,并宣布以南亚学校作为宏愿学校的模式。南亚综合小学的模式其实已经导致华小逐渐变质,因为其非语文课如体育、美术和音乐都不是以华语作为教学媒介语,而各源流学校在一起进行的课外活动如运动会、教师节和儿童节等等,以及课室以外的媒介语均为国语(注15),对此,董教总是坚决反对的。
“宏愿学校计划”事实上是1985年“综合学校计划”(注16)的翻版。当时,在董教总的强烈反对下,该计划改为“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明文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参与“学生交融团结计划”的三类学校的宗教、学术、媒介语、课程及行政。有关计划只限于越野赛跑、徒步竞走、足球,英式女子篮球、儿童运动会及清洁与美化校园8项活动。各校拥有参与或不参与交融汁划的主权,同时各校得自由使用各自的媒介语。由于“学生交融团结计划”达不到当局最初的意图,结果不了了之。
如果把教育部经过12年再度抛出来的“宏愿学校计划”(其实就是以南亚学校为模式的综合学校)与华小师资缺乏(注17)及国小师资过剩(注18),这两件事联系起釆看,它们难道会是孤立的事件么?
1985年11月7日,当时的教育部长拿督阿都拉巴达威在与董教总的代表就“综合学校计划”举行会谈时强凋说,作为一名部长,他没有权力把华、印小学改为综合小学,而且这样做将触发一个爆炸性的局面。因此,他否认“综合学校计划”的最终目的是要变质华、印小学(注19)。
然而,12年后的今天,教育部在推动“宏愿学校计划”时,却公然表明“国语作为各源流学校一致的媒介语,是最重要的—环,而且必须全面实行。”
马来西亚独立(1957年)至今已经40年,华人人口由230万增至526万3千,而华小的数目则从1千342所(仅涉及马来西亚半岛)降至目前的1千281所(注20)。
在这千余所华小中,它们的发展也是十分不平衡的,在城市的华小发生学生爆满的畸形现象,而乡村区华小则由于生源不足,面临关闭的命运。根据统计,目前学生人数少过9名的约14所,少过50名的约85所,拥有50至149名的约210所(注21)。
由于政府不鼓励华小的设立,华小关闭一所少一所,因此,华社必须坚持反对关闭任何一所华小,采取“寸土必争”的策略,以维护华教的整体利益。
上述约300所人数少过150人的微型华小的生存与发展引起了华社的广泛关注,越来越明显的迹象显示,“宏愿学校计划”就是为了最终并吞这些微型华小而精心策划的,华社应一如12年前反对“综合小学计划”一样加以反对,不能让它得逞!
5.迎合教育改革的趋势
毫无疑问,教育改革已经是当前世界各国的大势所趋。是当代教育发展的特点之一,不论是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还是中国、台湾等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都动用了大量的国家资源,以进行全面的教育改革。
我国的情况也不例外。
华小方面,政府的教育改革,包括小三跳班制(注22),华小生直升中一(注23)、宏愿学校(注24)及精明学校(注25)。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精明学校,由1999年1月开始,精明学校即将在90所试点学校实施,到2010年,全国约7千所小学与1千500所中学将全部改为精明学校,这项教育改革可能是我国政府至今最大胆的尝试,它涉及到教学、课程、思考、管理、工艺、评估等六大领域的全面改革,对华小以至我国教育肯定造成重大的冲击。
我们认为,现行的教育制度无疑是需要改革的,精明学校的理念与目标也有可取之处,问题是欧美资汛时代的教育理论与实践如何与我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
最让我们失望的是,到目前为止,教育部并没有体现精明学校理念所推崇的,包括学校、教师、学生,职员、家长、社区等共同参与和民主协商的透明作业精神,使各有关方面了解精明学校的理念,宏愿、特征、要素、具体目标,运作系统及其可行性,真正做到充分准备和逐渐建立教改的意愿和信心。
此外,教育部也没有解释为什么在90所试点学校中,华小只占一所?这是否预示了华印小学在教育改革中将一如既往的受到歧视与忽略?无论如何,华社必须在精明学校的改革中,争取平等的待遇,与此同时,也应在教育专业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如果说由于华小是在国家教育体制内,因此华社在教改方面的处境会比较被动与受到局限;那么,由于华文独中是在国家教育体制外,教改的空间与主动性相对来说献比较大,比较能够自由发挥。
1996年3月,186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华教工作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1996年教育法令》对我国华教发展的影响以及华教建设与发展的问题。大会一致认为独中的学制、课程与考试必须进行改革,一方面也是为了配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让独中教育符合其“先育人而后育才”的教育目标,同时,消弭“考试领导教育”的弊端,同年6月,全国独中校长研讨会亦指出,独中向来注重学生德、智、体、群、美等各方面的均衡发展,唯在落实时受到多种考试的干扰,以致未能将此教育理念贯彻。因此,逐步减低“应试教育”的影响,是独中教育应努力的目标、9月,独中教育工作者基于对当前社会发展、国际性的教育改革趋势以及对独中教育问题的认识,对学制、课程与考试三方面的课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达成了“课程安排作弹性调整,落实因材施教理念”、“课程精简化”、“重视学生非智力能力表现”等共识。
97年5月间,独中校长与独中工委会行政部成员先后到中国、台湾进行教育考察,借鉴他人的教改经验,以作为推动独中教改的基础。
然而,由于华教领导机构在组织方面,存在着一些有待克服的结构性弱点和人力物力的局限,以及各独中发展不平衡与办学条件和路线的差异,在短期内要达到有效的统筹统办并不容易。但一些比较上轨道的独中在管理和教育成效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较后进的独中也在极其困难的环境中力争上游。
从整体而言,1997-1998年仍属于教育改革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所涉及的工作也十分繁重浩大,包括对教育专业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国内外教改理论和实践的观摩、学习和掌握、独中现况的系统调查、分析和研究、独中教改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探讨和宣教、教改意愿的激发和鉴定、教改试点学校的促成和各级教改组织的建立,以及教改具体方案的规划等。总之,它牵涉到理论和实践,理念和意愿,主观条件与客观现实,认识、组织、动员等不同层次的问题,若非有效的领导和细致的规划,以及建立一支具有教育理想和勇于改革的教改队伍,是难以成事的。
可喜的是已经有好几所独中对教改显示出不同程度的重视和意愿,有的还集思广益地制定了局部教改的具体方案,为独中教改奠下了起步的基础。
独中工委会已经把教改列为199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其属下的各个单位,特别是规划与发展部、课程局、师资局、考试局、辅导局、策划与组织处、出版局等在制订工作计划时,都根据教改的动向与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独中教改肯定是长期艰苦的工作,但为了教育的素质和民族的前途,华教工作者还是会创造条件,知难而进!
6.新纪元学院任重道远
长期以来,马来西亚华社坚持的华文教育目标,就是要在本地建立一个完整的母语教育体系,基于这样的理想,维护华小、发展独中、创办华文高等教育的努力,一直不曾停歇。
1991年董教总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创办一所华文高等学院一一新纪元学院。新纪元学院的设立,完全是基于联邦宪法、国家原则及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所揭示接受母语教育自由的基础;同时在客观环境上,为配合政府提出2020年宏愿欲建立国际教育中心的理念,协助政府开发教育事业,提升本国的教育,符合国家的发展目标。
然而在申办的过程中,有关当局频频以教学媒介语、申办手续以及各种技术性问题给予拒绝,使得新纪元学院的创办过程波折重重。
所幸在董教总的坚持下,以及通过政党和华团的努力和交涉,新纪元学院终于在1997年9月24日正式获得注册,并将于98年3月2日开课,这是我国华教运动总方针,即“开拓学前教育,维护华小,建设独中,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最高环节的一项新突破,使发展我国华教为一完整体系制造了有利的条件。
新纪元学院第一年开办4个科系,即中国语言文学系,商学系、资汛工艺系,社会研究系。
新纪元学院的办学理想是创办一所饶富人文色彩,贯彻“多元开放,成人成才”理念,落实全人教育的高等学府,培养国家社会需要的现代人才。
新纪元学院将重视学术研究,希望能够汇集及培养出一支学术队伍,为民族与国家作出贡献,它也将和南方学院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希望在10年后能发展成一所完整的民族大学。
总之,新纪元学院为马来西亚华族的语文地位及华教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和空间,委实是任重而道远。
7.道路曲折,前景光明
从以上的各项分析中,我们可以达致以下几点结论:
(1)在“开放”的气氛下,华社许多党团普遍失去一路来对毕教具有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甚至歌舞升平,麻痹大意。
(2)舆论对政府的一些较开明的政策固然应给予赞赏,但若因此就认为政府已经改变它的语文、教育与文化政策,则是一种极具误导性与不负责任的渲染。
(3)“1996年教育法令”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加严峻,华小生存和变质的危机仍然存在,独中的生存仍然没有法律的保障,民族高等学院在教学媒介语方面仍然受到严重的歧视等,都是活生生的事实,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必须提高警惕,寸土必争。
(4)新纪元学院的创办给华教运动开拓了新的前景和发挥空间,为完善华教的完整体系奠下了基础。
(5)目前华教运动呈现出相当复杂的局面:有前进亦有后退,有危机亦有契机,有开放的一面又有更严峻的一面,有破坏亦有建设,我们必须避免简单化的看待华教问题,必须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才不致摇摆不定,无所适从。
最后,让我们引用1996年全国华教工作研讨会所达致的一个共识来作为本文的结束:
“道路是曲折的,前景是光明的,华社唯有集合力量,团结一致,全面动员起来,通过行动来捍卫华教,才能抗衡任何不利华教发展的逆流。林连玉先生说:‘对付破坏最好的答覆就是建设’。
大马邻近的国家已纷纷解除华文的限制与禁令,华文的学习已随着亚太经济的蓬勃发展而掀起热潮,而单一文化和单一民族国家的概念正逐渐被多元文化和多元民族国家概念所取代。世界华文的发展趋势是对我们有利的,我们要看到成绩,审时度势,继续开拓华教。
从学前、小学、中学至高教的完整母语教育体系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与目标。这一条长征路,泥泞满布、滞碍重重,但我们要有信心坚决走下去。”
注释
注1:据首相马哈迪医生透露,由于受到狙击,本地区已损失了约2000亿美元,而我国货币贬值约30%。(16-11-1997,《新海峡时报》)。
注2:刊于25-9-1997,《星洲日报》。
注3:刊于6-12-1996,《时代周刊》。
注4:教育部长拿督斯里那吉在国会指出,目前国内共有254所私立学院已向教育部登记,尚有100所已获批准成立者,未向教育部登记。(4-6-1997,《南洋商报》)
注5:南方学院申请设立中文系,于1997年2月17日获得批准。(28-2-1997,《南洋商报》)
注6:新纪元学院的申办已于1997年9月24日获注册。
注7:马中于20-6-1997签署教育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有9项条款,以第3条款为核心,阐明双方将鼓励和促进两国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团体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并对合作活动的相关安排给予必要的协助。(详见1-8-1997,《南洋商报》)
注8:首相马哈迪医生于今年10月中旬宣布为确保“多媒体超级走廊”各项计划都能成功实行,中文将融入多媒体超级走廊。
注9:教育部目前还在评估受邀请向我国提呈设立分校的建议。
注10:参阅《挑战与革新》,页6-7,董总出版,1996。
注11:参阅15-11-1996,《中国报》。
注12:参阅:(1)《从法律角度看教育法令对华教的影响》,董总法律顾问陈松生评析,收录于《挑战与革新》。
(2)《再看1996年教育法令》,董教总,1997年8月。
(3)Constitutional and Legal Provision For Mother Tongue Education in
Malaysia, Yang Pei Keng, 4 October 1997。
注13:参阅《再看1996年教育法令》的有关附录。
注14:根据董教总发展华小工委会调查研究及资讯组11-9-1997所整理的资料《宏愿学校计划》披露,自今年以来,教育部已在吉打万拉峇鲁、吉隆坡及芙蓉市郊等地推动有关计划。
注15:参阅注14。
注16:关于《综合学校计划》,参阅以下文件:
(1)董教总联合主办《综合学校计划》研讨会总结,1985。
(2)董教总向教育部长提呈“综合学校”备忘录,7-11-1985。
注17:1998年华小将缺乏教师2,000-2,500人,参阅《星洲日报》17-11-1997报道,资料显示近年来华小师资都保持缺少2,000-3,000的严重状态。
注18:教育总监拿督末诺达因披露,由于学校目前已没有空缺,导致约有3,000名主要是马来文和回教科师训学院毕业教师,无法分派至学校执教,而面临“失业”的窘境。(1-7-1997,《星洲日报》)
注19:参阅注16文件(2)。
注20:参阅《九十年代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问题和展望》,董教总教育中心学术主任柯嘉逊博士,1997。
注21:参阅《星洲日报》1997年全国华小现况调查报告系列,刊登于12-11-1991至20-11-1997。
注22:参阅森美兰华校教师会的《小三跳小五》,收录于《挑战与革新》,董总,1996。
注23:参阅邓日才校长的《华小生直升中一问题面面观》,收录于《挑战与革新》,董总,1996。
注24:参阅《宏愿学校计划》,董教总发展华小工委会调查研究及资讯组整理,11-9-1997。
注25:参阅《精明学校简介》,华文独中工委会规划与发展部整理,24-8-1997。
(18-11-1997《第二届东南亚华文教育研讨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