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马华文存8~教育卷(90年代)
林连玉的教育思想
廖文辉
林连玉是马来西亚华人教育界不朽的伟人。他为了华教,不惜批龙搏虎,誓保民族的根于狂澜;他虽于1961年遭政府褫夺公民权及吊销教师注册证,从此终止了他领导华教奋斗历程,但是他的教育思想却成为后人努力的南针。
(1)母语教育(民族教育):林连玉在《本邦华人对教育总要求》针对各民族教育均以母语母文为主要媒介一条时提出了三点建议,可视为他对母语教育观点的大纲.他认为各民族学校应以母语母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考试媒介必须与教学媒介相同,国语(巫语)列为各民族学校之必修科,但以不牺牲“以母语母文为教学及考试之主要媒介”为原则,并且他也曾在多个不同场合强烈表达母语教育的重要:“文化生活,也是民族生存权利之一,神圣不可侵犯,而母语效育,又可以与民族生命互相比重。”(注1)、“我们文化的传递与发扬,必然寄托在华文教育的继续存在及发展上面”(注2)、“华人要读华文书,认识华文字”(注3)、“华文中学是华人文化的堡垒(注4)、而他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认为传统相承数千年的文化,不但要加以保存,还要发扬光大,因此我们必须不惜任何代价维护下来,这就是说,津贴金可以被剥夺,独立中学不能不办”(注5),同时,他也是首个喊出“民族文化是民族灵魂”的口号。
为了实现母语教育的理想,林连玉倾其所有,尽其全力,甚至托妻寄子也在所不惜,首先,他召开全马华校教师会代表大会,以公意反对巴恩报告书消灭方言学校的建议。1952年教育法令欲以英巫文教育消灭华印文教育,它的通过,是对华校的死刑宣判,林连玉再次以大无畏的精神,掀起反对浪潮,据理力争,从而把华校挽救回来,同时,他也促成“三大机构”,共同争取华文教育公平合理的地位。
1954年,他出任教总主席,提出列华文为官方语文,开启了十多年的语文运动。同年,教育白皮书劝说每所华校借出课室替政府开设英文班,企图迫使华校变质,林连玉奋起力争,粉碎了这项阴谋。
1956年,拉萨报告书的最终目标,要以国语(马来文)作为所有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林连玉亲自与教长交涉,争取到教长亲口答应不把“最后目标”列入1957年教育法令中。同年政府展开“火炬运动”,企图使家长登记英校,以达到消灭华校的目的。为了纠正这种偏差,林连玉大声疾呼,发动各地师生及团体深入民间,吁请家长把子女送入华校,奠定华教永存之基。
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规定华文中学须改制为英校,否则取消津贴,林连玉大声反对改制,号召华社开办华文独立中学。最后,华文中学虽得以保存,但他的公民权及教师注册证却遭褫夺了。
(2)平等教育(多元种族教育):林连玉曾说:华人对教育的总要求,基本的精神就是平等两个字。在多元民族的国家中,平等是达致国家长治久安的先决条件。”(注6)至于具体的要求,他提出:第一、基于母语母文为教育媒介的原则,本邦的国民,只有华巫印三大族,因此华校、巫校、印校俱是国民教育的一环。至于中学是初级教育的延续,当然也有华文中学,巫文中学、印文中学这三种,我们反对中学混合的主张。
第二、基于各民族教育平等待遇的原则,教师的待遇、校舍的建筑、学校的设备、学生的免费,以及其他等等应该一视同仁,不该厚此薄彼,眼前巫印两族,尚未有中学,华文中学的待遇,应与英校相同。
第三、基于各民族教育均应获正常发展机会的原则,华巫印任何一族的儿童,政府均应对他们负起教育的责任,开办他们所需要的中学及小学,不该认为某一族的学校应受限制,不得扩展。(注7)
因此,林连玉的要求是民族间的教育地位平等,受华文教育的学生,与受其他语文教育的学生,应享有同等的待遇。这完全毫无凌驾别族的企图,也不愿别族藉政治力量,把华族从教育上应有的地位挤出去。(注8)事实上,争取母语教育就是争取平等教育的必经途径。
(三)爱国教育(国家意识的培养):林连玉是位爱国爱民的教育家,他除了争取华文教育,更强调一切的努力当以效忠国家、团结人民为前提。他认为所谓的马来亚的华文教育,便是以马来亚为唯一效忠对象的教育。(注9)因此他在1952年极积参与星马两地的教科书委员会,协助政府改编华校教科书。独立前夕,他除了鼓吹独立,更将争取独立列为最高原则,他强调任何事情都以不妨碍独立为依归。他呼吁非巫人必须以马来亚为祖国,永远效忠马来亚。同时,他也致力于培养各民族和衷共济、共存共荣的观念,大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把国家建设得完整而稳固。(注10)
1955年,他率领董教总代表团与联盟举行会议,讨论全国大选及华文列为官方语文的问题。为了大局着想,教总答允在竞选期间,暂不提华文列为官方语文的要求。
1956年,联盟政府在制定国家宪法时,巫统竟然反对在本邦出生的华人为当然的公民,为了争取华人平等的权益,林连玉领导的教总及另外四个团体于华人绝望中挺身而出,召开全马华团争取公民权大会及派代表赴英国请愿等,为华人争取公民权。
林连玉—生虽为争取母语教育地位的平等,但是他的终极关怀仍是在国民意识的培养,凡事以国家团结为重。他的最终理想就是“我们子子孙孙,将要世世代代在这可爱的土地上,同工作、同游戏;在遥远的将来,更可因文化的交流,习尚的相染,而成为一家人。”(注11)
注释
1.1958.12.20教总第8届会员大会林连玉演词。见教总33编委会《教总33年》(吉隆坡,教总,1987年4月),页183-184。
2.1952.11.16<全马华校董教及马华公会代表联席会议宣言>,同上引注,页318-319。
3.1953.8.18<吉隆坡华校教师公会马艾钦差大臣邓普勒爵士文>同上引注,页338-340。
4.1961.3.21<董教总致各华文中学函>,同上引注,页449。
5.1961.3.16<在教总工作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同上引注,页447-449。
6.1959.12.12教总第9届会员大会林连玉演词,同上引注,页184-185。
7.1955.12.15教总第5届会员大会林连玉演词,同上引注,页180。
8.1958.12.20教总第8届会员大会林连王演词,同上引注,页183-184。
9.同上引注。
10.(a)1956.4..27<全马华团代表大会争取公民权宣言>,同上引注,页373-374。
(b)1956.9.9<在槟城筹募教总基金慰劳大会上的讲话>,同上引注,页383-384。
11.同注10(a)。
(14-12-1996《华教节特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