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复生民族教育言论集
第十三辑 有关新山华社的言论、回忆与感想
宽中六十年代学生事件之二
录自宽柔中学校刊第二辑1964至1984
一九六九年董事会会务报告
是年发生学生罢课抗议解除某华文教师教职之事件。经过如下:事缘六月间,高中一丙班学生八人,所写周记内容涉及攻击校方行政以及侮辱校长、教务主任、训育主任文字,而负责批阅之某华文教师,非但未予指正,反于篇末加上按语:『敢说敢当,怕什么!』校长认为情节严重,请求董事会介入处理!董事长接获报告后,即于六月廿八日召集紧急董事会议,提出讨论。出席董事热烈发言,咸认学生周记中书写攻击学校及师长文章,负责批阅之教师非但不加指正,反附加诸如『敢说敢当,怕什么!』按语,实有鼓励学生与当局作对之居心。遂通过『该有关之华文教师,应当解职』授权校务小组全体组员连同财政约请该教师于六月三十日下午二时半,至新山树胶商会面谈,解释不应被解职之理由。至于上述八名于周记中书写攻击校方及侮辱师长文字之学生,则由校长酌请处理。
六月三十日,校务委员黄庆云、陈佩良、黄复生、纪茂深、郭鹤尧及财政与该华文教师会谈之时,由于有关之教师不能提出令人满意之理由,董事会遂决定执行议决案,将之解职!
七月一日上午第三节上课时间,高中部及初中三有部分班级学生对该华文教师之被解职,表示不满,罢课抗议!各生走出教室,高呼呐喊;情绪激动!董事长当时适在校巡视,上前劝阻,反受学生包围,并加辱骂;教师亦无法维持秩序,情形相当混乱!警方闻讯,派出警员在学校附近,作紧急戒备;教育局官员,亦前来巡视。
七月二日,混乱情形继续,教师无法上课。董事会诸董事到校向学生劝说;学生不听。即日董事会举行第二次紧急会议,商讨应付办法,结果一致通过:(一)若局势未能改善,在万不得已之下,学校提前放假;至于何时复课,以后再行决定。(二)成立一『特别时期九人纪律委员会』,敦聘训育主任刘国炽,教务主任郑泰阳,教师黄继翔、黄逢荣、林金耀、胡振金、吴志云、陈少梅及徐委员,设法恢复学校之秩序。嗣纪律委员会召开学生代表,于图书馆对话,学生情绪逐渐安定。七月三日,学校秩序大致良好,一场风暴,乃告平息!
其实『七·一』事件,自郑校长接任以后,申于人事安排以及行政措施诸多改变,全体师生,一时无法适应,早已埋下爆炸之药线,而周记事件,仅为导火线被引燃而已!然无论如何,『七.一』事件对本校而言,确力极端不幸之事,几乎动摇学校之根基!俗谚云:『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又云:『小不忍则乱大谋』:足为鉴戒!
备注:作者为当时负责处理事件之董事会代表,除上述纪律措施,亦曾召集学生代表十三位面谈并坦诚开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