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复生民族教育言论集
第十二辑 代表新山中华公会的言论
柔中华总会教育股主任黄复生
撰文论述简化礼节 节约捐助教育慈善
1980年3月19日《星洲日报》报导
柔佛州中华总会及全州华人社团,昨日上午十二时在亚依淡第二次世界大战殉难烈士公墓风雨亭,召开一九八0年度会员大会。
该总会教育股主任黄复生,对新山中华公会及笨珍中华商会所提出之该总会应提倡及推动华人社会实行简化喜丧礼节并鼓励节约以捐助教育及慈善事业提案,撰稿研讨,言论精辟,获得出席者热烈支持,兹将该稿全文列下:
(一)前言
我国华人社会每逢喜丧事时,多数墨守成规大事铺张,非但自己浪费宝贵金钱与时间,而且对於亲友亦增加麻烦与不便。在另一方面推动华文教育由小学而上,在目前客观环境下已更需自力更生,其他慈善公益事业亦处处缺乏义款,若能由该总会带头提倡实行简化喜丧礼节,尽量节省无谓之浪费,用以捐助慈善机夭,逐渐推广实行,蔚为风气,非但适合时代之进步;同时省钱省时,对己对人皆有益无害。而对於需款孔殷之教育慈善事业更能协助其发展,诚善莫大焉。即使捐款不多,亦可破除不合理之陋习,移风易俗,在提倡精神政策方面裨益不浅。虽然华族之喜丧事,繁文缛节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欲简化之淡何容易,实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者,然凡事必先有个开端,所谓万事起头难,若持之有恒则事在人为,不断推动宣传,自有成功之一日。
(二)逐渐简化以利实行
在最初阶段,采取逐步简化之办法,勿操之过急,以免引起反感,阻碍导致最后目标。喜事均有对内及对外之分,对内方面因事主各有其不同之宗教信仰,他人碍难越俎代疱,但应尽量劝其以 『r尽量简化并节省费用』为原则,由事主自己决定,惟该总会可提倡推动简化对外之礼节,即亲友客人对事主之应酬方面也。
(三)婚礼方面的简化
目前流行之结婚盛典及宴会,因开销太大以致常使婚后夫妇为了清还婚礼的债务而埋头苦干数年,有者因此不敢及时结婚而误了佳期。若能提倡根据民事婚姻注册而以简单茶会招待亲友,不收贺仪或由会馆带头主办集体结婚仪式,既隆重又经济实惠;同时如亲友坚持送礼金者可将之悉数捐赠教育公益机关。目前有些受薪人士若一个月内收到数张喜柬实难以应付。简化婚礼应由社团之领导层以身作则,娶媳嫁女,均以茶会代替宴会,以起带头作用,效果较佳,若能大力推动,自有蔚为风气之一日也。
(四)社团学校周年纪念及职委就职典礼之简化
华裔社团及学校,每逢周年纪念或新届执委就职典礼,於举行仪式后多数设有茶会,尚有宴会庆祝,非但浪费时间而且所花之金钱不少;在物价不断高涨之目前环境下,实应节约以捐助华教,蔚为风气,比较实惠。至於为筹募建校基金而设千人宴或万人宴则当别论,但亦应尽量注意节省,不可浪费,或以普通饭茶代替盛宴,使义款愈多愈好,务求实际,惠及华教。
(五)丧事礼节之简化
华人社会的丧事礼节最为复杂,因个人宗教信仰不同,千头万绪,有的当事人出钱请道士或斋姑指导根据种种礼教,家属一律遵行,三天五天破财受苦,亲友亦非有所表示不可,以致大家忙到团团转。人已去世,活着的亲人,失了心中敬爱者,还要照旧礼教活受罪,原因是怕被人批评。这种过时的陋习,应立刻纠正过来,代之以最简单,最宁静的仪式来表示就够。奉劝大家:要孝敬长辈,应在他们还生存世上时就实行,到了他们离世后,就应记取他们的教训,奋发图强,无需多作表面礼节,给别人看,毫无益处。
(六)丧事礼节的应付方面
华人社会遇有亲友逝世,除了购买教育慈善礼券或买花圈或参加登报致挽外,还须探丧及送殡,如属社团负责人或负责推动政经文教工作者,各方面之关系既多,若一周内有数起时,则实在不易应付。有些确实因不知道而无所表示者,事主应加以原谅。出殡前一晚的联合各社团代表致祭,应改为『灵前行礼默哀』,不必烧香献花献果敬酒等。这些应由事主家属根据其所信仰的宗教行事即可,出殡日亦然。理由很简单:来探丧或送殡者有信奉佛教的,儒教的,道教的,回教的,也有基督教徒,怎能一律以道教的『致祭』仪式行事?应该以一种最适合各种信仰的方式在死者灵前有所表示即可,例如:各社团代表及亲友集中肃立在已故者灵前,默哀一分钟后再行最后敬礼即行。
(七)应简化锣鼓哀乐游行队伍
生老病死乃人生之常事。遇丧事时,若锣鼓喧天,奏哀时间如太长甚至演奏普通流行歌曲,有失敬挽之原意,应该适可而止或不必乐队,实行节约。送殡行列之步行时间亦不宜太久,烈日当空走一小段路程即应上车,而车辆游街速度亦不可过於缓慢以免阻碍交通。经济环境过得去而欲纪念死者,所谓『虎死留皮,人死留名』可将节省下来的金钱交给各独中设立其名下之奖助学基金,存入银行以『存本用息』方法,交由各校董事会主持颁奖,母年在报章宣布一次,永远纪念。惟最少应有二千元以上,多多垃吾。二千元以下可用捐助方式,於报上宣布之。
(八)花圈挽轴挽词尽可能改为教育慈善礼券
丧事花圈挽轴及挽词仅有短暂数日间之纪念价值,但甚为浪费,应尽可能改为教育慈善礼券较为实惠。如事主经济环境较差者则用白金。
(九)鼓励推动实行火葬以代替埋葬
我国人口不断增加,土地越来越贵,今后应尽量鼓励火葬,因其益处甚多。其实,后代能够实行扫墓者亦仅一代而已,到了第三代时孙辈至祖先墓前拜祭或献花者,恐少之又少,到了第四代时更少。为了省却后人麻烦,为了以免自己死后,一杯黄土,无人理睬而却与活人争用珍贵的土地,不如立下遗嘱火化遗体,较为合理。因此,火葬在世界各地已逐渐流行,在中国,日本等缺乏土地之国家,几乎全部采用火葬,而我国亦逐渐缺乏土地,实宜鼓励推动火葬。
(十)结论
以上所提议者,不过是抛砖引玉,挂一漏万,有许多想不到的地方,遑论周密的建议。不过,希望这是一个开端,继之而来的是各方面能够提供更多详细的改善及简化喜丧事礼节的办法,使我们这个社会的一切事物能够跟随着时代的进步以达到合理的境界。而不是一成不变地,虽然知道不合理,但却继续照样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