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文独中与及技职教育
华教不应涉及政党政治或宗教活动
我国一千二百多间华小和六十间华文独中,因获得华社不断地以人力物力支援才有今日的成果,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华社支持华教,一般是通过各校的董事会、家教协会和校友会,联合当地全体华人注册社团一一包括政党和宗教团体一一属下成员,给予经济上的捐输和精神上的合作。要华社各阶层人民能够大公无私地为了民族教育,不分彼此,同心合力来为学校作出页献,大家就必须切实遵守一个共同的大原则,那就是:“华教和学校的利益高过个人及其所属政党或宗教的利益。”这个原则,无论华小,还是独中,或者华社创办的公立大专院校,都有必要注意遵守。
各政党和宗教团体的华族成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来捐助和支援当地华校的发展计划和学术性活动的。因为他们也有子女,是这些学校的学生,或有资格在将来成为学生,去分享学校各种设施的便利而受惠。何况身为华社的一份子,也应尽其所能回馈社群,即“取之社会,用于社会”,谁也不能离群而孤立的。
对于捐助和效劳学校的社会人士,校方若以适当方式向他们表示谢意和嘉奖,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如果有人因对学校有贡献,而欲利用学校以达到他或她所属政党或宗教团体的目的,那就不应该。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引起其他政党或宗教团体的不满,而导致纷争,破坏了团结和合作。
为更清楚了解华校遵守共同原则能够获益,且让我来引述一个现成的实例,以供同道们参考。我国学生如今最多的独中是宽柔中学,目前有五千四百多名。数十年来,宽中经常获得来自各方面的支持,包括各政党及宗教组织自动自发的捐助。在各方面的支持下,该校希望不久之后建成一座四层楼校舍于食堂后面,并利用新购入的礼堂后面的一块地皮来扩建课室,以容纳更多学生。宽中能够不断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并发展成为我国最大独中,原因之一,乃在于数十年如一日严格遵守下列规则:
(一)校舍、礼堂、讲堂等设施从不出租以供政治或宗教团体宣传之用,惟学术性及业务性而不作政治宣传或宗教仪式者除外。
(二)聘用教职员,仅凭其学历、才干及经验取决,而不考虑其所属党团或推荐者之关系。
(三)入学考试定期举办,由中华公会属下社团代表监考,绝对公平处理。(从八十年代初期起,因校舍无法容纳全部报名者而实行入学考试。这八年来,每年大约由三千名报考者当中录取一千名左右。)
(四)不派出学生制服团体代表出席任何政党政治集会或宗教仪式,但受政府邀请参加国家或州级庆典者则例外。
(五)校内不准设立任何宗教性之学会或含政治性之文艺组织。
(六)在言论和活动方面绝不涉及政党政治或宗教。
据悉,以前华文教育在某一邻国也曾一度非常兴盛,只可惜当时该地之办学者乃属于对立的两个华人政党,因为无法使学校处于超然的地位,以致最终学校均被拖进党争的漩涡中,彼此互揭疮疤,甚至向当局告发对方的不是。结果是华文教育自我消灭,加上政治环境不利华教,更加无法挽救。对此,我国华文教育的办学者应引为股鉴。
(见91年6月21日南洋商报教育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