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民权委员会谁主浮沉?
陈锦松
在国家面对各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语文教育等的艰巨挑战之时,1985年全国27个华团领导机构及时的发表了具有远见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宣言从最基本的民主人权、法治精神及自由公正的角度出发,痛陈时弊,并指出应兴应革之道。
基本人权不受侵害
宣言不含任何种族的色彩,基本宗旨在认为攻府的所有政策必须符合联邦宪法,国家原则及联合宣言,以确保基本人权及民主权利不受侵蚀,此外也要求政府尊重人民在结社、集会、言论及出版等各方面的基本民主权利;同时要求政府釆取有效的方案,不分种族地消除贫穷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等。
为了落实全国华团联合宣言的精神及实践其目标,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于1986年宣告成立,该会同时提出了贯彻宣言第一阶段的九大目标,包括废除土著与非土著的区分,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及各族语文、文化政策的制定必须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全面发展新村、取缔非法移民、选区划分必须遵从“一人一票”的公平民主原则及重新检讨违反基本人权的法令等。
重读全国华团联合宣言,再看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九大目标的详文。进一步环顾近五年来世界潮流的变动,以及旁观追求民主自由高涨的呼声,尽管在我国落实民权的理想仍有漫漫长路,但却不能不坚持走下去。
令人难解的是,在宣言中所阐明大马现有的一些有违人权的法令还没有完全解除,特别是内安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大学及大专法令等,同时有许多民权的教育工作有待推展的时刻,我们听闻一个在全国最积极活动的雪州民权委员会可能面临解散的命运,而它被暂时中止活动正是显露了民权委员会在对外的民权活动所赢得的掌声与肯定的背后,还要面对内部高层组织的“压力”与“困扰”,雪华堂的董事在决定民权委员会的“去”与“留”之间应以较理性与开放的态度来确立该会的角色及过去的表现与成果。
不应刻意渲染政治色彩
雪州民权委员会的中立地位不应该被有心人刻意渲染其政治的色采,虽然在过去的两届全国大选,该会都积极的表达对政治的看法。而试图影响政党的认同,并争取政党对华团宣言所立下的大目标的接受。其实这些符合华团宣言宗旨的作法,原就是没有可争议之处,特别是两线制的倡议等在大方向上在于落实民主政治的基础,虽然这项努力没有成功,却已使民间对政党政治的概念作了教育与观念传播的工作。
民权委员会被一些人错误的理解为一个反政府,而亲反对党的组织,它的一些成员不论最终脱离该会后在大选是投身国阵成员党或反对党旗下去竞选国州议席,不幸的是当争取民权的立场刚好与反对党争取民权的立场一致的时候,就有些人刻意形容它是反对党的“外围组织”,大选时马华领袖不止一次的公开谴责民权委员会就是一例。
在1987年7月18日民权委员会就曾针对马华领袖发表一篇立场鲜明的声明,该会强调,如果有任何人、政党或组织的言行违反了华团宣言或民主、人权的原则而受到民权委员会的抨击,便恼羞成怒的当作是侵犯他们,以此为藉口来打击该会是不会获得华社谅解的。曾几何时,雪华堂原本立场坚定的民权工作现在变得要因为一些支节问题而面临“危机”,这诚然不是华社所愿见的发展。
雪州民权委员会有一批充满干劲及受过专业训练的年青人,这些年来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民仅的传播与教育工作,包括主办研讨会'专题讲座、展览会及针对时事发表文告等,这些年青人在社会普遍对民权运动显得消极及沉寂的时刻更见他们的活力及使命。
打击起步中民权工作
除非华团联合宣言要沦为一个“空壳”,而全国十五华团领导机构也对现有的人权感到“满意”,否则我们看不出雪州民仅委员会需要在这个时候解散,这只会严重打击到刚起步中的系列民权工作。
当前世界各国已逐渐肯定民主自由的意义,而采取开放的治国理念已成一大趋势,这对争取民权工作是有利的形势,如果不幸雪州民权委员会被迫解散,民权活动停止,那对我国萌芽中的民权教育工作无疑的将是最大的伤害。民权委员会的去留,华社应该正视。
(编者按:雪华堂董事部已决定重组属下的民权委员会)
(30-09-1991《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