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游荡”问题
黄朱强
“游荡”现今已被视为社会问题,致使有关当局与大部份父母均认为有需要制定特别条规来加以约束。我国许多报章也急不及待作出结论:指“游荡”已成为社会问题。吉隆坡市长也承认“游荡”是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制止青少年们留连购物中心。
问题是,在我们充满约束的社会里,当局与空喊口号的批评家,及报章等太过草率作出结论,认为某些活动有害于社会,因而必须即刻制止,不然我们的社会就会堕落。有一点我很难理解的是,为何当局和这样多人可以在没有首先分析我们的青少年喜欢所谓的“游荡行为”问题前,就作出如此轻率的结论。我敢担保,如果青少年们可以拥有其他可行性的选择,他们肯定不要“游荡”。
让我们给青少年们多一点空间,而不是,当他们利用闲暇时间去参加茶舞、或留连于购物中心、印度茶档,就轻易认定他们是“游荡”。
大人们一直认为青少年没有能力自己分辨那一些是好、那一些是坏的。因此,必须时刻告诉他们什么是“对”和“错”,但却没有了解到“对”和“错”是和不同年代有关的。社会随着时间转变,同样的青年的理想亦随着时间改变。为何社会如此急着把他们从我国的主要生活潮流分隔开来?
我们必须理解,今天的青少年与廿年或十年前的青年有很大的差别。我还可以很清楚的记得,当年他们是玩弹珠(guli)来消磨时间,并切切实实的乐在其中。今天的青少年们已不再玩什么弹珠了,他们玩的是电脑游戏或与电子有关的游戏,而一些甚至玩高尔夫球。
青少年与大人的“游荡”
廿年前的青少年的要求与现今的青少年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们不应如此急切的认为我们的青少年在购物中心“游荡”,是社会的问题及必须制止。
更令我感到吃惊的是,为何“游荡”这个形容词只是针对那些留连在购物中心、印度茶档及茶舞厅的青少年而已。大人们把每晚的时间花在酒廊、卡拉OK及夜总会喝酒就完全对及可以接受一一但却不是“游荡”。大人们在酒店的咖啡厅谈天说地消磨时间也是对的及可以被接受。大人在下午四时之前赶去高尔夫球场就完全是对的,有意义、有生产性及高人一等的。
这些活动都被我们所谓的爱心社会认为不是“游荡”,反而是对社会非常有生产性。我完全不能同意这种虚伪与装腔作势。对我来说,这些活动也是“游荡”,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如果你有注意,在下午时前往湖滨俱乐部或雪兰莪皇家俱乐部,就可以看到很多他们的父母有能力为他们缴付会员费的有钱人孩子,在俱乐部里闲逛。这就不是“游荡”,但是那些在购物中心、印度茶档闲逛或消磨时间的却是“游荡”。这不是双重标准吗?从这里看来,难道这意味“游荡”的字眼只是针对那些父母没有能力为他们提供俱乐部设施的穷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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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那些来自穷苦家庭,其父母没有能力承担昂贵的俱乐部费用的孩子,没有权利与他们的朋友在购物中心闲逛或留连印度茶档,只不过这些活动已被社会认为是“游荡”。所以,这对社会是没有好处的。很肯定这是不对的。
如果我们的青少年不应该在购物中心、印度茶档留连或参加茶舞,那么是否有提供其他选择给他们?必须知道的是,青少年拥有很充沛的体力,并必须消耗,不然会使他们感到有一种挫败感。
我肯定假如他们有能力的话,他们更喜欢到迪士哥、卡拉OK酒廊、夜总会、湖滨俱乐部、雪兰莪皇家俱乐部或其他俱乐部中心等。但很不幸的是,大部份在购物中心闲逛的青少年都来自贫穷的家庭,他们没有能力攀上成为豪华俱乐部的会员或上酒店咖啡厅的水准。所以他们的最佳选择地点是购物中心,那里可以享受舒适的冷气,而无需付出任何费用。
应谅解与关爱青少年
政府以及有很多人都极尽所能,要我们成为“爱心社会”的一份子。如果我们是认真的要把社会塑造为“爱心社会”,那么我们就不应草率达致一个结论,并把我们青少年的“游荡”认定为社会问题,而需要条例来管制。
我们必须尊重青少年,并给予他们爱心、谅解与关注。这是我们的青少年们极度渴望得到的。大人们一直不断,有时候甚至过度的不只要求青少年,也包括其他人的尊重。与此同时,青少年们大多数时候都被当着调皮捣蛋的小孩子看,他们的需要与意见时时都被控制及没有受到考虑。在很多情况下,青少年被灌输一个观念一一“小孩子不要讲话”,这是大人及有关当局基于优越感而产生的错误态度。
在一个爱心社会里,我们必须承认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一一青年是未来的领袖。青年们并没有获得他们所盼望的谅解与尊重。我们有太多的法律条文禁止他们成为我们社会里日常生活的一份子。举个例子,青少年们被认为他们太年轻,因此他们不可以参加政党组织,或参与我国政治的公开辩论,而更糟的是,他们完全不能发表本身的意见。
有太多的法律限制加诸于我们的青年身上。例如大专学院法令,禁止学生(青年)们参与任何形式的政治活动或成为政党的党员,甚至不能参与足以影响他们前途的事件的政治辩论。
青年们一直以来都被告知,他们年纪太轻不能参与我国政治,政治活动似乎只是大人的专有游戏。其实政治影响每一个人的生活,无论他是大人或是青年。
禁止茶舞,阻止青年闲逛购物中心及其他地点,全部都不是解决“游荡”问题的途径。当局的禁止行动,只是在自我安慰我们有付出努力来解决社会的问题而已。必须紧记的一点是,类似这种社会问题,是无法通过激烈行动来解决的。
政府扮演的角色
我们应该有更多的社群计划,让青少年们参与,以及可以和朋友一起做一些事。政府应该在全国乡村附近地区设立更多的图书馆,让青少年与朋友利用空闲时间一起进修或研究。政府也应该通过青年组织在住宅区举办更多体育节目及活动,例如足球、羽球、篮球、藤球等比赛,以便让青少年参与。
家长扮演的角色
家长也有责任了解他们的子女。家长不应实行严厉管制,导致子女产生害怕呆在家里的观念。他们应该建立一个使子女喜欢留在家里的家庭,并把朋友带回家。我们必须允许青少年本身去纾解他们在学校或学院,及家庭里所面对的压力。家长不应在牺牲忽略孩子幸福的情况下,过度沉迷的去追求金钱。
家长们必须懂得在赚钱与关心孩子身心需要方面,分配他们的时间。总而言之,家长必须向孩子确保,他们随时随地都会在孩子的身边,并愿意聆听子女所面对的问题。
换句话说,父母应该建立起孩子对他们的信心,他们准备聆听孩子所面对的问题及给予协助,而不是像很多父母那样都喜欢向孩子灌输敬畏父母的心理。父母应该取得孩子们的尊敬,如果能够建立这种关系,那已是成功的一半。
青少年的“游荡”问题只有在政府积极带动、家长与社会密切合作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解决。使用条例及强迫的方式并不能解决“游荡”问题,反而会使问题加剧恶化。
(18-10-1993《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