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问题面面观
林廷辉/宋婉莹
前言
回顾历史,发展新村的课题常被强调,尤其是全国普选之前,但是,大选之后,却被大家忘记了。
由于新村人口占马来西亚约五百万的华裔人口三份之一(表1)。谈论发展新村虽有点老调重弹,但却是重要的,旭其是对新村一知半解的年轻一代及下一代。我们应该让新村的年轻的一代了解历史,明白新村所面对的种种问题,使他们在发展新村的过程中能够尽一份力量。
表1:马来西亚,华人及新村人口
年代 |
马来西亚(A) |
华人(B) |
新村(C) |
(C)/A% |
(C)/(B)% |
1970 |
10,811,600 |
3,719,100 |
1,023,035 |
9 |
28 |
1995 |
20,367,000 |
5,352,000 |
1,676,000 |
8 |
31 |
注:从1995年的新村人口,1,420,600(85%)是华裔。
新村与马华公会的成立
马华公会与马来西亚新村的成立息息相关,而新村的成立则与华裔垦耕者唇齿相依。垦耕者是指那些拥有暂时耕地执照,获得地主的同意或没有得到地主同意的耕种者。历史资料指出,华裔垦耕者在早期移民马来亚已经存在,但人数并不多,华裔垦耕者的人数增加是于20世纪前期。第一次世界大战,20及30年代的经济不景气,40年代日本占领马来亚时期,导致许多公司,矿场,园丘被迫停业,直接影响华裔居民的生活,而最终加入垦耕者的行列,另一方面华裔移民的人数在30及40年代亦增加了许多,于1948年,华裔垦耕者的人数高达40万人。
在1948年以前,华裔垦耕者不被当局视为一项问题,因为这些垦耕者在供给粮食及劳力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日本侵占马来西亚之时,马来亚共产党的抗日军得到一些华裔垦耕者的支持一一食用品、医药、情报及抗日成员。日本投降后,此种关系依然延续,只是斗争的目标是要成立共产政府,因此垦耕者成为英殖民政府的一个祸患和危险的政治问题。1948年,由于共产党十分活跃及尝试通过武力夺取政权,导致英殖民政府宣布紧急法令!
在紧急法令实行期间,英殖民政府为了杜绝垦耕者与共产党的来往,而强硬召集大约65万乡村人民聚居在园丘、矿场及城市的周围,以便控制他们的活动,其中大约57万3千人移居至480个新村内,而大部分的居民,即85%皆是华裔。这些乡村居民被迫放弃家园和赖以为生的耕地,而迁入新村重建家园。由于贫穷,许多新村居民的房屋十分简陋,加上面对种种生活的难题,如缺乏耕地,出入需经过严密的检查,缺乏公共设备等等,村民们过着困苦的生活,彷佛生活在难民营中。
在这段期间,有一小撮的华裔知识份子挺身而出,希望能成立一个组织来协助当局解决华裔的各项问题。1949年2月27日,在吉隆坡的中华大会堂公开举行一项华人大集会。这项集会,讨论华人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如效忠、公民权、团结、华裔权力及共产党的威胁等等。集会上,陈祯禄强调的说:
“现今,马来亚人民生活在紧急法令之下,而日常生活受到干扰和产生了许多民生的难题,因此,我们有责任成立一个组织与当局合作,使到村民们的负担减轻和通过政府的协助解决问题,以便恢复安宁与法律的社会,唯有这样,国家才能再度获得平静与安全……在此我愿;这项集会通过马华公会的成立。”
1949年马华公会正式成立了。无可否认,马华公会成立的其中之一个因素,便是华裔居民的迫切问题所引起。成立之后的马华公会便展开一系列的实际行动来协助当局解决华裔及共产党活动所引起的纠纷,其中包括,迁移垦耕者于新村,协助被当局拘留者获得释放,集中保安人员,值得赞赏的是,马华公会捐出许多金钱帮助刚迁入新村的居民,如福利救济,赠送建筑材料,农业物件,重建及修建华小等等。
从马华公会成立之时,它已强调马华与华社的关系与联系是分不开,也无法分开。1949年4月陈祯禄在怡保及太平强调说:“马华公会的成功是有赖于各阶层的人民支持,其中包括大众的劳工及垦耕者,因此他们的利益及权力必须争取……简而言之,从1949年开始,马华公会已许下“诺言”要协助这些垦耕者,即后来的新村居民。这些新村,乃是马华存在的主要因素。其本意也是为了谋取新村人民的福利。
50及60年代新村发展被忽略
新村成之之后,许多新村是由地方政府管辖。根据一九五年地方政府法令的实行,在1958年,总共有236个新村在宪报上公布为地方议会地带。八个新村属于市政局地带。八个新村被纳入市议会内。虽然地方政府及市政局是民选的,并且有权鸠收门牌税和执照费,以维持行政及维修公共设施的开销,但是由于贫穷,许多村民三餐都无法温饱,那有多余的金钱充作发展基金。同时,公布后成为独立地方政府的新村,在新村的主要工程,原则上可获得政府的对比津贴。由于村民贫穷,很多新村无法收到需要的发展基金。因此,很多新村没有取得政府足够的对比津贴。除此之外,新村发展渐渐被忽略是在独立之后。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太过注重马来乡区发展计划,而未被纳入宪报上列为地方议会的新村,因此更被忽略了。结果,新村的发展脱离了国家发展的主流,甚至联邦政府没有管辖新村发展的部门,州政府与县议员亦同样地忽视新村的发展。也许马华的领袖十分善忘,忘了他们曾对村民们所许下的诺言。
70年代一一新村问题开始被注视
70年代初期,新村问题重新被政府所关注。在这期间,共产恐怖份子十分活跃,而政府认为共产活动可能与新村居民有关。为了禁止共产恐怖份子与村民们的来往,于1976年的地方政府法令之下,新村开始被纳入更有保障及更安全的地方政府单位,如县议会与市议会。同时,当时的首相敦拉萨,也宣布分发地契予村民。除此之外,政府也委任一位特别任务部长专门处理新村的问题。
因此,马华也渐渐开始关注新村的发展。在这名马华的特别任务部长之努力下,政府设立新村发展官此职位,以填补空缺下来的华民事务官职。在70年代初期,马华改革运动的计划之一,是深入了解新村的民生问题,然而在权利斗争之下,马华改革派因失败而退出马华,新村问题又再度搁下来。
之后,在国家发展期中,马华只能尽力向政府争取更多但有限的发展基金。换句话说,新村发展依然被搁于国家发展的主流之外,这种情形一直延继至今。
80年代——新村发展的另一起点
80年代中旬,发展新村的问题又重新被政府重视,另一方面,马华亦开始醒觉新村已经被忽略太久了。因此,马华设立了“新村发展中心”,同时通过此中心协助政府的发展计划,亦拟定一个全面性的大蓝图,以自助自救的民族精神来发展新村。为了达致这个目标,新村发展中心也力邀各领域的专才,群策群力的推动各小组的活动。可惜的是,八六年普选后,由于推动新村发展的马华领袖在政坛失意,这个课题又被冷淡下来。
政府拨款
一般上,人们对发展新村的视线往往集中在联邦政府所拨的款项,用它来衡量政府对发展新村的诚意。其主要因素是,自从成立新村以来(50年代初期至70年代初期),政府并没有将新村列入国家及乡村发展的主流,甚至没有设置发展新村的特别基金。至70年代开始,政府才重新“发现”新村的发展问题,而开始设备发展新村的款项(表2)。
表2:70年代以来的大马计划下拨给新村和社会发展的基金
五年发展计划 |
新村发展百万(a) |
拨款予乡村及社会发展百万(b) |
所有五年计划的拨款百万(c) |
a/b(%) |
a/b(%) |
第二大马计划(70-75) |
12 |
30.3 |
10255.0 |
39.6 |
0.11 |
第三大马计划(76-80) |
19 |
172.0 |
36772.0 |
11.0 |
0.05 |
第四大马计划(81-85) |
26.5 |
210.8 |
48859.5 |
12.5 |
0.05 |
第五大马计划(86-90) |
25.3 |
251.7 |
40075.4 |
10.0 |
0.06 |
从表2已说明各大马计划所拨给新村发展的款项已渐渐的增加,由第二大马计划的发展新村的款数是1千200万增加至第五大马计划的2千530万。但是,一般的华裔群众皆认为这些发展新村的款数未免太少了,尤其跟随着时代的进步,生活水准及物价已提高了好几倍。譬如说如果以发展新村的拨款对乡村及社会发展的拨款对比,其比率是由第二大马计划的39.6%减至第五大马计划的10%。而第五大马计划的新村拨款也只占了整个拨款的0。06%!假如将第五大马计划的拨款,分配予国内452个新的180万人,每位村民每年仅获得2元6角钱左右。这个数目都被认为不足够来推动,或对真正发展新村起不了什么作用,且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相信马华在争取发展新村的款数方面,已尽了最大的能力。众所周知,发展新村是国家发展的其中一部分。政府在发展新村的同时,必需兼顾到其他比较落后地区的发展。在现今的情况之下,我们认为发展新村的课题,不仅单单注重联邦政府的拨款,其他有关发展新村的重要事项,也应同时被注意。
当局是否善用和公平的利用其款项来发展各州的新村,以及注重一些应该被优先发展的新村?可惜的是,发展新村的课题也被政治化了。有些新村的设备已相当完善,但还是获得政府的拨款。相反的在一些设备不够完善的新村,却一直都被政府所忽略。其中原因便是前者的地区,是国阵华裔代议士当选。后者却是由反对党所当选,或者是比较偏僻及居民稀少的新村。
表3:新村的设备(1998年)
设备 |
%新村 |
自来水供应 |
96 |
电流供应 |
98 |
道路 |
85 |
公共巴刹 |
49 |
警察局 |
78 |
邮政服务 |
70 |
卫生中心 |
25 |
接生所 |
37 |
乡村诊疗所 |
75 |
小学 |
91 |
中学 |
22 |
篮球场 |
77 |
羽球场 |
70 |
足球场 |
35 |
大会堂 |
93 |
消防局 |
7 |
自愿消防队 |
18 |
新村的基本问题
其实发展新村的注意力应该是集中于新村居民的切身问题。譬如教育、土地问题和就业机会,而不是公共设备本身,其主要因素是在公共设备方面,官方资料指出,在1998年,98%的新村有电流,96%有自来水供应,78%有警察局,90%有小学及77%有篮球场(表3)。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村的公共设施方面,主要的问题是维持品质,而不是设施本身。而维持品质便是联邦政府拨款的主要因素。
表4:第四大马计划(1981至1985年)拨款给新村及其用途拨款(RM400万)
发展项目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总数 |
% |
公共设备 |
6.60 |
5.70 |
2.20 |
4.30 |
2.10 |
20.90 |
78.8 |
卫生设备 |
0.40 |
0.20 |
0.02 |
0.20 |
0.30 |
1.15 |
4.3 |
体育及娱乐 |
0.80 |
0.60 |
0.20 |
0.41 |
0.50 |
2.51 |
9.5 |
其他 |
0.20 |
1.50 |
0.05 |
0.90 |
0.10 |
1.94 |
7.4 |
总数 |
8.00 |
8.00 |
2.50 |
5.00 |
3.00 |
26.5 |
100.0 |
表4指出,新村的拨款多是花费在公共设备、卫生设备、体育和娱乐及其他,如在第四大马计划下,发展公共设备占了78.8%,卫生设备占4。3%,体育及娱乐是9.5%,其他是7.4%。换句话说,由于新村的基本公共设备相当完善,政府在第六大马计划中并没有特别拨款发展新村,而把新村纳入乡村及社会发展的拨款内。
因此,我们认为发展新村的注意力,应该注重在各地新村的民生问题。在几项研究中指出,80年代的新村人民就业机会十分的低。以农业为王的新村,面对十分严重的缺乏土地问题,其中只有3分之1或更少的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而拥有土地者,其范围只限于3英亩之内,在走投无路及生活的压迫之下,唯有实行非法耕种,弃农经商或加入其他工作行列。然而,位于这些新村附近,又缺少就业机会。
在一些以矿业发展为主的新村居民,则面对十分严重的失业问题。自从1985年杪的“矿市场危机”延至1990年,已经有2万名沙泵矿工(大多数是华裔民族)被迫失业。这种情形,发生在冠为“锡米之都”的霹雳近打区为最,结果造成失业或移民到其他地区谋求发展。但是大多数的村民都无法在外地获得长久工作,那是基于村民教育水准低落,所以只能处于劳动阶级。
在80年代中期经济萧条之下,很多在外地工作失业者又回到乡村来。无形中,形成新村失业率与日俱增;加上村中的青少年游手好闲,到处惹事生非,引起私会党的打架事件及抢劫案件等等非法勾当。
在另一项研究中指出,1985年,以农业为主的新村,其失业率高达10%左右,这个比率比第五大马计划的全国失业率高了2.3%。
除此之外,一些新村居民,也面对严重的居住问题,其严重程度因新村地点而异。在远离市镇的新村,并非每间屋都已建屋,还有一些空地尚待建屋,主要因素是拥有屋地者没有经济能力建设、地主已搬迁其他地区或空屋地经过多年申请,尚待当局批准。而靠近市镇的新村却因人口增加,新村面积如初,形成人口过度拥挤的严重问题。
新村的居住问题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于贫穷及没有屋地,一些新村住户包含着两个家庭或更多。在1973年的一项研究已显示这个现象,当年,在总共被调查的六百八十九个新村户口中,11.6%是超过十三个成员住在一间屋子内的,这项调查指出,在霹雳州26.3%的新村住户是两个家庭同居一屋。在马六甲,它是29.4%。
第二种是在人口增长的压力下居住,一些大型的新村边亦出现了非法屋。造成非法屋形成的其他因素是(一):新村范围从开始至今日,没有再扩充;(二)政府所实行的平民屋计划或重组新村计划并未使到村民们受惠,以致无法有效的解决华裔新村居民的居住问题。
新村的教育问题
表5:新村二代居民之间的教育水平(三个新村的情况)
|
1984/1985年 |
|
|
父母(270人) |
孩子(701人) |
没有受教育 |
50% |
7% |
小学 |
46% |
42% |
初中 |
4% |
44% |
高中以上 |
0% |
7% |
总 |
100% |
100% |
另外一项,值得我们关心的是,新村新一代的教育问题。
表5指出,新村第一代的居民,所受的教育水平是相当的低落。大部分村民(尤其是男性)只受过几年教育或完全没有受过教育(尤其是女性)。贫穷加上半文盲和文盲情形之下,使大多数的村民没有经历或享得阶级迁移。结果,他们一直都逗留在劳动阶级。在乡区的新村,他们大都是操着农业的经济活动,这种情形便一直延读到目前。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繁荣以及基本教育的普遍化,这些新村的孩童,皆享有至少六年小学教育,但他们要享有中学以上的教育,机会并不高,这便是目前新村新一代的困境。
一般上,新村的孩童便在村中或附近的华小就读。小学毕业后,他们(因贫穷和出路因素)大都把孩子送入国中就读。因为经济拮据,他们甚少将孩子送到独中读书。在国中,这些华小毕业的乡村学生面对一个很大的问题——不同的教学媒介语。由于华小是以华文为主要媒介语。国中,则以国文为媒介语,这些孩童可说是进入另一个“媒介语的世界”。虽然他们必须多念一年的预备班,然而这并不能补足他们所面对的教学媒介语的问题,结果很多乡村中的学生便在初中中途辍学。一半因素是因为贫穷,另一半则因他们无法跟随以国语为中学媒介语的教学。
这种辍学的情况如何?且让我们分析一下(见附图1),根据我们实地的研究与观察,譬如说一间华小,每年有50名学生毕业、继续升上国中去,由于他们面对教学媒介语问题,从预备班到初中三之间,便有一些学生由于无法跟随中学媒介语的教学及贫穷之下辍学,到了初中三,考SRP的人数,大约只有25名,即50%同年小学毕业生。换句话说,另50%的同年小学毕业生已经辍学了!
图1:一般新村学生所受的教育过程及机会
照常理,这些考取STPM的学生升上本地大学的机会是十分渺茫的。在中或小型的新村里,村民大都可数出自搬入新村35年间,他们村中的大学毕业生屈指可数。我们曾经观察几个小型的新村,这么多年来,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村中大学毕业生只有两三位而已。
新村孩童不能享有更高的教育,其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达到应有的国文水准,而使他们能适应中学阶段的国文教学课程。在小学阶段,华小国文水准的低落,一直都被关心教育者所忽略,且让我们看这一项报章报导。
“华小亮起红灯!家长应多关心子女的教育!1984年5年级检定考试成绩显示,近打区(霹雳州)57间华小中,仅有29间(51%)及格率低于10%,其中包括五间(9%)的及格率是0%,没有一名考生考中……”
除此之外,根据我们在几个新村的研究,在历届五年级检定考试中,这几间新村华小的国语及格巴仙率很少超过20%,更甚的是,在某一些年份,有些华小的国文及格巴仙率,甚至是零巴仙。因此,在这种如此低落的国文水准情况之下,我们不应惊奇,以下80年代的报章报导:
“怡保某一华文中学以’我的爸爸’为题,规定初中一新生,以国、华、英自由造句十题,结果,一句也造不出来的,其中华文占9%,国文占49%,英文高至67%”
从整个教育过程来说,新村孩童所受的教育不高,那些半途辍学或考试落第的乡村学生,大部分都加入蓝领阶级的工作行列。在这现代的社会里,教育是重要的阶级间迁移及更多的发展机会途径之一。但新村的青年人大部份只受过初中教育,这也使他们难于迁移阶级间,最多还是低阶级本身内的迁移而已,他们大多数是在蓝领阶级工作,而蓝领阶级的特点之一,便是工作及收入的不稳定。经济不景气,往往导致一些在外工作的新村青年失业,回到新村来,无形中更加深了新村人民经济困难的情形,其后果,使到一部份新村居民被困在“贫穷圈中”。
新村的地契问题
新村地契是一个困扰新村居民的课题,这也是决定新村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很多新村屋地的界线从来没有被测量过,导致地契问题很难获得圆满解决。近期的资料显示,只有大约40%的新村屋地经过测量,另外60%屋地还未被测量。再加上许多新村的屋子缺乏规划的房屋建设,无形中成为新村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至于那一些获得地契的新村,地契通常分为60年或90年。目前有些新村已经获准延长99年的地契。然而,在更新地契之时,州政府的行政效率,往往引起新村居民的不满。这是由于县长在处理有关申请时缓慢,导致州政府也延长核准申请。
结语
无可否认,新村问题或多或少总是华裔的一项政治课题,新村人口占西马华族人口3分之1,而新村儿女散布于全马各地,这是一股相当强大的政治群众。假如巫统自称是乡村政党(Parti Kampung)那么马华便应当自称是新村政党(Parti Kampung Baru)。希望将来马华与新村拥有共“存亡”的联系,不断的努力、革新与复兴新村,使它们成为新的半城市化成长中心,提高新村居民的生活水准。
在发展新村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了解各新村所面对的不同问题。有些新村,面对土地问题、有些却是面对就业机会,而另外一些,却是面对公共设备。然而几乎所有的新村,都面对教育问题。所以,在发展新村之前,必须充份了解新村的情况及其所面对的问题。然后方采取适当的步骤去解决问题,以期能获得更佳的效果。比如说,要解决村民的土地问题,必须得到州政府及联邦政府的配合,这是由于发展新村牵涉到土地问题,而土地运用是州政府的权力。我们希望执政党(尤其是马华及民政)能够在各领域作出更大的努力,以使四百五十二个新村的村民们受惠。
在整个国家发展的过程中,要求特别发展新村是不实际的,执政当局尚在强调发展比较落后的乡村。因此,最理想的发展方法之一,是要求区域发展,受惠者包括各民族。对年轻一代及未来的新村居民来说,另一应该注重的发展途径便是通过教育。除了政府学校,私立学院以及华团亦能尽一份棉力,使新村居民的教育水平提高,进而发挥经济潜能,使国家达到二零二零的目标。
(04/1999《华人社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