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势下的华资与图书馆
朱自存
1991年是华人社会工作的“分裂期”。由于中华大会堂联合总会正式注册了,有了它的“形”方面的据点,而从以前的“十五华团”变成了“堂总”,“董总”和“教总”三个单位。
如果三个“总”继续共同维持过去一向为华社而做的工作,“15”与“3”这两个数字并不构成任何问题。但是,事实上并不如此,“三总”存在之后,人为的布下了鼎足而三的形势,也人为的做成一个三分天下的局面,把华社工作分开了!
华社工作被分开
有形的是,过去因共同工作而建立的机构如华社资料研究中心,文化工作委员会,全国民权委员会,文化基金,关注教育法令修改委员会等,也分别由三总的任何一方主理,而非过去的共同负责。
无形的“分”虽无形可见,但给予人们的印象如何,华社自有公论。这个“形”即使难以目睹,肯定会存在华社每个人的心里。
各州华人大会堂及华人公会之要组成总会,目前担任“堂总”要职的人,有多少个曾参与其事?当时要组总会的目标何在?是否在总会取得注册之后,要自立门户:和其他华社机构分途工作?当年申请注册的人如果还在的话,应该挺身站出来说句话!
华社大众中不少人被弄得糊涂了,都在问“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因“分”而引起的争辩,是支节问题;为争辩中的论点与词句而再挑起争论,更属次要。总的问题的症结,未因此而明朗化:让华社大众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我一向认为华社的呼吁团结是空谈。
呼吁团结仅是空谈
所谓“小团结”不过是建立“小山头”去制造“分裂”的借口。而所谓“大团结”如果没有共同意向与信念作为基础,是永远不能确立的。
翻开本国华人历史,以及世界上有华人社会建立的地方的历史,都可以证实我的说法。
任何以公众利益而进行的工作,从事这种工作的人,必须有“共同意向与信念”。如果有的话,每一个体可以“分工”而实际上是“合作”。分工合作是不需要有团结之名而进行团结之实的一种行动。
目前的“三总”是否要“分工合作”呢?是否能“分工合作”呢?华社大众要看到事实作证明。讲的已经不少了,做些给大家看吧。
日前看到一则新闻,有关华社资料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在看到了“分工”而还看不到“合作”的当前华社情况下,该委员会是“任重道远”的:负起了重担而不知道要走多久才可以达到目标地!
华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华资目前还在用雪华大会堂的会所作办公地点。在过去,十五华团是不分“你的,我的”,让华资使用它的“公产”(雪华大会堂是公产,是华社的公产,虽然置产业的人不少已不在世了,公产的地位不变)。今后,华资能否继续留在原地,要看负责管理公产的人如何去处置了。
雪华大会堂有人出主意要建立图书馆了,这是好事(按:当年马华公会建立民众图书馆,也曾设在大会堂内,如何停办是另一回事)。希望看到提议者有个计划:资金来源;馆址何在;管理由谁;规模多大……等等。希望不是扩大华资原有的藏书本、资料的地方为图书馆,而让华资迁到别的地方去。
(11-05-1992《南洋商报》)
(作者按:“堂总”后来又自称为“华总”表示代表整个华社,更引起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