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马华文存6文化卷·90年代
华人文化城、文化融合与发展问题
朱自存
华人文化城问题在短期间内已演变为政党之间的争论,我们一一人民群众在报章上所看到、和在谈论之间所听到的,主要还是两个要代表不同种族的政党,支持的马华公会和反对的巫统的领导层人物之间的争论。
这个问题会否被政治化、种族化?还是要问政党本身的人物如何看待及处理。不要忘记,群众还没有积极参与。如果政治人物为了本党或本身的利益,毫不约束的互相指责,间接引起人民的情绪时,祸首应该是政治人物,不要把罪咎怪到人民身上!
平心而论,冷静的回忆过去的一些事实,有多少是政治人物不自约束言行,撩起人民情绪;甚或为了争取本身所属种族人民的支持,不惜利用动听言语撩起人民情绪,因而引起的。
实在的证据是,政治人物互相对方煽动人民情绪之外,更有进一步向警方报案的。报章上的报导加上警方的记录,应可作为实际的证据。
不幸的是:当人民的情绪被政治人物煽动之后,情况到了必需被遏止时,人民经常是代罪羔羊!成为被攻击和被检举的对象。
文化问题有需时间去改善,去发展;要造的事很多,不是几百万的金钱,不是一些人或某一种族的人,花3几年的时间可以彻底解决的。必须由所有人至少是多数人,包括不同种族的人民去参与,至少也得彼此谅解,才会有效果。最好是大家从今天起,关心国家各族文化的融合及发展问题,用用脑,做些实际工作,而不须就一个问题闹得面红耳热,然后不了了之。
民众应有自己的处事态度
人民群众本身更不应该因此被煽动了情绪,不妨冷静的看讨论问题各方的意见的要点,看这些言论对发展或塑造这个多元种族国家文化,有什么实际的帮助。为了协力塑造和发展这个多元种族国家的文化,人民是实际工作者,我们应有自己的态度,不能被政治人物三言两语所煽动,我们应知道在什么适当的时候,努力作出些什么应要的贡献。
马华公会方面人士或马华公会的支持者发起筹建“华人文化城”,这是人民从报章报导上了解到的。如果有马华公会人士要否认的话,在群众心目中是“掩耳盗铃”或者是“不敢负起责任”的举措,如果马华公会认为这是好事,为什么不怕胸膛包在它自己身上呢。
发起建文化城的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简称马华文化协会)系马华公会多年前自诩发动五大计划之下组织的,并由马华公会资助过一个时期。后来为了争取华社更大的支持,要把政党的阴影淡化,便把它改为独立性质。至于马华公会是否仍去资助它或它的负责人和马华公会的关系如何,在此谈起是不恰当和多余的。问题是:即使是马华公会本身,把它认为应该做的事包在自己身上,把马华文协的建议去大力推行,有何不可?何必说“与己无关”呢。(按:1990年代后期,一条被称为“文化街”的地方,由爱好文化的华人以商业形式建立。)
巫统方面反对的理由
巫统方面的反对是此举有碍于“塑造一个各族参与的特征”一一包括文化在内的各族参与特征。以及不要在一个多元种族国家内建立“唐人街”。这是名正言顺的大道理,人民要看到的是这种政治概念被切实的推行!
马来西亚华裔人民要看到的是:文化融合的概念,各民族文化都成为这个多元种族国家文化一部份的理想的实现,有谁去反对或不支持这种概念和理想呢?
建立“唐人街”是“自我困缚”的行动,我一向都反对这种行为。我在几篇文章里说过“唐人街”是“自灭”的举措。试问在一个多元种族国家里,华裔把自己困在一个地方、一个领域里,不能超空间发展,是我们所要求的吗?我们华裔马来西亚人要在各方面有平均发展的机会;我们是国民便要无所不在,怎可以困在一条“街”里,自生自灭呢?
新经济政策,各方面的限额政策,也只能说是为了平衡“暂时性”的种族不平衡而设,不是“永久”的。我们肯定不赞成在任何方面有种族区分的现象,肯定不赞成在任何方面有“唐人街”!
马华公会的答覆理由
马华公会对这种指责的答覆,只是“我们没有要这样做”,只是招架,未曾堂堂正正的说出真正理由。
我在街头巷尾听到一些意见,认为建立“华人文化城”是与“保留华人文化”有关。一些人在劝人支持时也说出同样的话。
我们对华裔文化在国家文化中所呈现出的份量是否满足呢?建立华人文化城是否为了要求华族文化在这个多元种族国家里有它应占有的地位呢?我们希望马华政治人物作出解答。
马华公会曾对舞龙、舞狮之未被编入国庆日行列里,发过不少意见。这是否认为华人特征未适当的在各领域上呈现出来呢?
到目前为止,只见马华与巫统人物针锋相对的在发表意见,一般人公开表示意见的还少。这应该是“人民情绪”未被煽动的现象。我国人民越来越成熟了,情绪没那么轻易被煽动了。我们最好还是对任何问题,不要像政治人物那样的激动;让我们在听、在观察,然后才对事情作判决。
群众不想当代罪羔羊
马华与巫统过去在不少问题上争辩过,有何结果人民自然会知道。国阵成员党自称什么事都可以“协商”解决的。文化问题应可以循此途径“解决”吧?
人民将会知道“协商”结果,对于塑造多元种族国家文化,有什么实际行动推行的。人民何必心急,更不必要因此情绪激动呵。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要成为政治人物指为“引起社会不安”的代罪羔羊!
(13-05-1991《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