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槟榔屿到马六甲──私会党卖猪仔起家

  私会党足迹不绝


3.从槟榔屿到马六甲──私会党卖猪仔起家

 

大马私会党的发源地是在槟榔屿,距今超过了200年。

1794年正月,槟榔屿的开埠人莱特曾这样记载:“华人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组织私会党及结社,以反对他们所不同意的政府条例。”这是新马历史上最早记述私会党活动的官方文字。

莱特于1786年与吉打苏丹订立协议之后,第一个步骤是鼓励劳工到槟榔屿定居,于是乎许多华人纷纷涌入槟榔屿拓荒,同时带来了私会党。1799年,槟榔屿发生暴动,莱特在这次的暴动之后,更密切注意华人的私会党活动。

英殖民地于1808年开始实行饷码承包的抽税制度,涉及的商品包括鸦片、酒、椰油、印度大、栳叶、猪肉、亚答、烟草、油、席、柴、木柴、盐等,亦包括赌业。这些饷码全部由华人经手,由于利益关系,造成各私会党之间纠缠不清的派系斗争。

1850年正月,大山脚的华人种植者之间发生的纠纷演变成骚乱。这时槟榔屿成立了一个新的私会党──建德会(俗称大伯公会),埋下了暴动的祸根。建德会是由脱离义兴的土生会员所组织的福建人私会党,首脑是丘天平。

18677月,槟榔屿发生私会党火并,经过数次小冲突,展开为时10日,由83日至14日的私会党大火并,使全市的活动陷于停顿。

当时的槟榔屿副总督韩逊爵士(SIR A. E. ANSON)在其著作“关于我及其他人”(ABOUT OTHERS AND MYSELF)提及,事情的起因是一名海山党徒跑到一位马来白旗会党徒屋外的篱笆窥伺,马来党徒便用红毛丹皮掷他,并且斥他为小偷,华人党徒回去后召来10多名海山党徒攻击那名马来党徒的屋子,后者亦结集了大批人马,双方展开激斗。

马来人最后把华人赶到海山的总部,他们投掷的石头击中海山的招牌,激怒了海山党徒,以致倾巢而出还击,双方甚至动用火器对敌。那时韩逊在升旗山官邸向山下俯瞰,发现有一小队海山党徒向平原地带进发,纵火烧毁白旗会盟友义兴党徒的屋子。

这场暴动蔓延到整个槟榔屿及威省的广泛区域,涉及3万名华人及4千名马来人,主要的祸端其实是海山与义兴多年以来争夺拿律钖矿纷争的持续。

私会党涉及“卖猪仔”、买卖鸦片、包娼庇赌、抢劫勒索及放高利贷等活动,这些都是私会党的主要收入来源。1863年,新加坡发生为时一周的私会党火并,据说便是与私会党交付来自中国的娼妓问题所引发。

私会党所进行的“卖猪仔”活动,以现在的眼光来说是很不人道的事情。今堀博士在《马来亚华人社会》这本书上说:“天地会(洪门)在槟城设立支部,据云始于1799年,与澳门为根据地的‘猪仔贸易’有关连。所谓的‘猪仔’,是在中国招募的苦力,作为奴隶运到槟榔屿。”

“槟榔屿至今还有义兴街的街名。义兴指的是义兴公司,为洪门派系,是当时经营苦力贸易的大组织。加入义兴的奴隶商人(猪仔头),派遣旗下的奴隶经纪人到广东各地招募苦力,每名先给定银1元,苦力在澳门集合之后,则以300400顿的船,载到槟榔屿。”

“猪仔的身价每名15元(生病的34元),这是当时的行情。奴隶主收买之后,给予1年的契约,让被卖的‘猪仔’在农场或工场工作。新来的‘猪仔’叫新客,18301840年每年有2千至3千名‘猪仔’运来槟榔屿。槟榔屿开辟时,容易获得土地所有权,奴隶主利用‘猪仔’的劳力从事开垦,因此奴隶贸易随之繁荣。”“猪仔履行1年的契约后,便获得自由,此时或升格为农民,或请求自己的会馆另觅他职。”

“另一个运出‘猪仔’的港口是厦门,此处的‘猪仔’多数是福建人和客人。福建系的私会党称为建德公司或大伯公会,亦称为海山。新客虽被私会党卖为奴隶,但因为除私会党以外别无依靠,只好加入私会党,使私会党的势力更加膨胀。”

巴素博士在《马来亚华侨史》引用另一位研究马来亚历史的学者摩斯(MORSE)的话说:“他们(从事‘猪仔’贸易者)的性质,若用诱拐者的字眼来形容,或更为恰当。”

“‘猪仔船’可以说是海上的地狱,祗有少数‘猪仔船’遵照香港法令所规定的尺度运载‘猪仔’。一般上这些在海上缓慢航行的船只,仅有8平方呎的宽度,故所运载的‘猪仔’死亡率极高,而自杀是很普遍的事。”他说。

“施于‘猪仔’身上的违反人权及苛刻的待遇,不只是中国当局无法可施,即使是英殖民地所管辖的港口当局,亦不能实施有效的管制。”

“……他们(‘猪仔’)之中有许多不是自愿的,这包括在广东省的私会党械斗中被俘掳卖给‘诱拐者’的敌对派系私会党徒、在中国沿海一带被诱骗的居民及以自己作抵押的赌徒。”

毕麒麟担任新加坡华民护卫司之后,对海峡殖民地的“猪仔”贸易事件极为关注。他于1877年完成了一份报告书,揭发武装的私会党徒把一批批的猪仔驱上舯舡运往苏门答腊的劣行。

在英殖民地政府眼中,华人私会党都是目无法纪之徒。当时的罗尔上校说:“在槟榔屿,当有华人被捕或被提控上庭,不管有关人士如何为非作歹,他所属的私会党会极力设法使他摆脱法律的制裁,做法有出资聘请律师为他辩护、重金贿赂证人作伪证、威胁证人,同时对逃走或所窝藏的犯人佯作不知。”

至于另一个海峡殖民地马六甲,1826年的马六甲《观察家报》说,马六甲的三合会有能力从内地的园坵及矿场召募4千人成为党徒,他们纯粹是广东人,于是他们便于1826年间造成多宗谋杀及暴动事件;他们的大本营显然是在马六甲区外现代森美兰的鲁葛矿场内。

1828年,双溪乌戎的马来人袭击当地矿场的金库,并且进行大屠杀,劫走所有财物。结果,一个激烈的报复行动于18349月某雨夜爆发了,义兴党徒群起抢劫及谋害鲁葛的妇孺,甚至矿主本人东姑姆速亦不能幸免,据说总共掠夺了18千元酉币。

1848年,马六甲的海山与义兴发生纠纷,以致一名身为矿商的海山领袖被控谋杀敌对的义兴党徒。他最终被判无罪释放,为他辩护的律师在1860年的文件中有这么一段话:“当时(1848年)海山已达致海峡殖民地任何其他私会党所未有的地位,……海山的党徒不但包括土生的华人,尚有马来人与印度人。据说一些印度与欧洲籍的上流阶级人士也被容许参加。”

这份文件揭露了当时海峡殖民地的各族人士亦加入华人的私会党,而且包括欧洲籍上流社会人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