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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恤金”
这篇博文是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评论政府向某些法官支付“抚恤金”的事件。他质疑这笔款项是否构成对法庭的藐视,并比较了他自己与政府官员的退休金待遇。文章还包含了对政府决策和自身清廉的辩护,以及一些网民的评论。博文表达了作者对政府行为的不满和对自身清白的强调。
敦马哈迪博客文章 “恩恤金” 内容解析
来源:
http://lib.perdana.org.my/PLF/CheDet/Che%20Det_2008/May/090508.pdf
文章标题: 恩恤金
作者: 敦马哈迪·莫哈末
日期: 2008年5月9日
内容概要:
本文是马来西亚前总理敦马哈迪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主要探讨了时任总理阿都拉政府向几位法官支付恩恤金的事件。敦马哈迪对这一决定表示质疑,认为这可能意味着政府对之前针对这些法官成立的仲裁庭的裁决并不完全认同。同时,他也对政府选择性地支付恩恤金的做法表示不满,并以自身为例,指出自己退休后也未曾收到过类似的待遇。
文章结构及内容:
第一部分:事件背景
- 简要介绍了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向一些法官支付恩恤金的事件。
- 提到了时任法律部长扎希德·易卜拉欣曾建议政府向这些法官道歉,但遭到内阁拒绝。
- 透露了总理阿都拉在一个由律师公会举办的晚宴上宣布将支付恩恤金的消息。
第二部分:对恩恤金的质疑
- 提出了恩恤金支付是否构成对仲裁庭的藐视的问题,并指出自己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 分析了政府支付恩恤金可能意味着对仲裁庭裁决的不认同,以及可能的原因。
第三部分:个人经历对比
- 回顾了自己当年作为总理时,曾同意向所有涉事法官支付全额退休金的决定。
- 列举了前首席大法官敦沙烈·阿巴斯退休后可领取的两份退休金,并指出其他法官也得到了应有的退休金待遇。
- 以自身为例,说明自己退休后并没有在法定年龄获得退休金,而是等到78岁卸任所有职位后才开始领取。
第四部分:收入来源澄清
- 针对媒体报道,澄清了自己作为国家石油公司顾问的月薪为1.5万令吉,并强调这笔收入需要缴税。
- 声明自己担任宝腾汽车、兰卡威发展局以及刁曼岛发展局的顾问均为无偿服务。
- 表明如果政府认为无法负担其顾问津贴,可以随时停止支付,自己将继续无偿服务。
第五部分:读者评论
- 文章末尾附带了五条读者评论,大多是对敦马哈迪的赞赏和支持,以及对现任政府的批评。
总结:
敦马哈迪的这篇文章以恩恤金事件为切入点,表达了对政府决策的不满,以及对自身廉洁奉公形象的维护。文章语言简洁明了,逻辑清晰,同时也展现了敦马哈迪对国家政治和社会议题的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