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华侨史
《印尼华侨史》是“东南亚华侨史丛书”系列中的一本,由李学民和黄昆章合著,并由朱杰勤主编。该书详细追溯了印度尼西亚华侨的历史,从公元前2世纪的汉代(被视为历史的序幕)直至1949年二战结束后的独立战争时期。修订版于2016年7月出版,内容涵盖了华侨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贡献与经历,包括他们与当地居民的互动、对殖民主义的反抗以及对中国革命的支援。书中特别强调了唐末中国移民大量涌入印尼的开端,以及宋代时期华侨社会初步形成的历程。它还探讨了中国与印尼之间海上贸易关系的演变,以及华侨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并讨论了华侨身份认同和双重国籍等复杂议题。
《印尼华侨史》各章节详细介绍
前言与概述 《印尼华侨史》强调华侨史研究和编写的必要性,指出华侨是中华民族移居海外的一部分,是本国史、中国通史和地方史不可或缺的内容。华侨被誉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他们勤劳勇敢,对侨居地和祖国都做出了贡献。该书还将华侨史视为中外关系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外友好关系的媒介。研究华侨史对于制定和执行华侨政策具有现实意义。
书中指出,海外华人不仅爱乡爱国,也具有国际主义精神,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反抗西方殖民者。华侨对祖国的革命(如辛亥革命、抗日战争)提供了巨大支持。 书中所使用的“华侨”一词,在中国政府和民间沿用已久,与西方人统称的“海外华人”含义基本相同。但印尼等国学者基于当地政治社会条件,也使用“华族史”或“华人史”。本书在指导思想上,肯定华侨普遍具有爱中国也爱侨居国的“双重感情”,并强调华侨绝大多数是好的,是反殖民主义斗争的伟大动力。 《印尼华侨史》是《东南亚华侨史丛书》的一部分,由暨南大学历史系等机构编写,并获得了多方支持。该书自1987年出版后,受到广泛欢迎并荣获多项奖项,并于2016年进行了再版修订。全书内容涵盖从古代、中世纪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9年。
第一章:西方殖民者入侵前的印尼华侨 (公元前2世纪—16世纪)
- 第一节 唐代以前印尼是否已有华侨 (公元前2世纪—6世纪)
- 汉代溯源与早期海上交通: 考古资料显示,印尼的华侨历史可追溯至汉代,而可信文献则将唐末黄巢起义时期视为成批中国移民定居印尼的开端。汉武帝时期(公元前140—前87年),中国开始有自己的海船出洋,主要目的地是印度,东南亚只是途经之地,与印尼的接触较少,且多为官方性质的友好访问与通商,民间商人出洋较少。由于航海技术简陋、旅途艰险,汉代中国商人长期居留或定居海外的可能性很小。然而,这些早期商人对促进中印尼友好关系起到了桥梁作用,中国彩釉陶瓷在印尼的畅销就是证明。
- 三国至隋代海上交通与华侨: 三国至隋代近400年间,中国的航海和造船技术有了显著提高,与东南亚的海路交通和贸易关系也大有发展。东吴曾派朱应、康泰出使东南亚各国,他们的记载丰富了中国对东南亚的地理知识,并提到了爪哇岛(诸薄国)、苏门答腊岛(薄叹洲)等印尼古地名。东晋高僧法显从印度海路回国时,曾在耶婆提(爪哇或苏门答腊)停留5个月,可能在当地培养了一批佛教僧侣,这从侧面证明了当时已有华侨定居印尼。南朝时期,中国与印尼群岛的友好外交和海上贸易关系密切,民间贸易也可能存在。隋代进一步重视与东南亚的友好关系。尽管这一时期海外华侨人数有所增长,但由于航海仍具风险性,且中国商人主要以贸易为主,居留或定居印尼的人数仍然有限。
- 第二节 唐代末期开始有成批中国移民定居印尼
- 中外学者公认,唐代末期(9世纪下半叶)开始有成批华侨定居印尼。阿拉伯旅行家马素提的记载证实,879年黄巢起义攻陷广州后,大量中国人逃难至印尼苏门答腊东南部沿海地区,尤其在巨港一带最为集中,从事耕种。这得益于唐代中国经济的繁荣、对外开放政策以及航海造船技术的进步,为成批移民提供了物质条件。7-8世纪,印尼兴起了室利佛逝国和诃陵国等强大的印度化佛教国家,它们通过控制马六甲海峡和巽他海峡,与中国保持着密切的海上交通和朝贡贸易。
- 第三节 宋代的中印(尼)海上贸易关系与印尼华侨社会的初步形成
- 海上贸易的繁荣: 宋代(960—1279年)继承并发展了唐代重视对外贸易的政策,设立了市舶司管理对外海上贸易,其中广州是重要港口,泉州港口地位也日益重要。宋代中国的造船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海船巨大、设备齐全,并开始使用水罗盘针。航速也大为提高。宋代中国与印尼海岛国家的贸易往来最多。
- 与爪哇、苏门答腊的关系: 爪哇岛的马打蓝国(Mataram)和后来的谏义里国(Kediri)与中国保持密切的贸易关系,其港口成为货物集散地。苏门答腊的三佛齐国与宋代中国的朝贡关系更为密切,频繁进贡。即使三佛齐后来衰落,民间海上贸易也从未间断。
- 民间海上贸易: 宋代中国政府尽管实行朝廷专利贸易制度,严禁私营海上贸易,但官僚贵族的私营贸易和普通民间商人的贸易活动仍然蓬勃发展。印尼地方首领以“奉贡”或“献方物”名义进行私营贸易。中国官吏也利用职权从事违法私营贸易。普通民间商人出洋贸易踊跃,不少中小商人一去“十年不归”,他们在印尼娶妻生子,逐渐“半土著化”,成为华侨社会形成的初步基础。
- 第四节 元至明代的对外海上贸易与印尼华侨
- 元代对外海上贸易: 元朝建立后,重视对外海上贸易,沿袭宋代制度,并在泉州等地设市舶司。元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关系总体友好,贸易日臻繁盛。元代海舶航海技术先进,商人出洋机会和人数增加。华侨贸易活动区域扩展到摩鹿加、帝汶、西里伯士等印尼东部岛屿。元末明初,爪哇岛的杜板、锦石、泗水等地已形成华侨聚居的村落,华侨在当地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中国铜钱也在当地流通。婆罗洲也有华侨定居,并受到当地人民友善对待。
- 明代印尼华侨的经济文化活动及其作用: 明初实行海禁政策,对外海上贸易一度衰落。郑和下西洋(1405-1433年)以外交使团和官方贸易商队的性质出访,客观上鼓励了民间贸易和移民。郑和在爪哇的贸易活动受到欢迎,他在爪哇人民眼中是和平使者和善良商人。明初,苏门答腊巨港的梁道明、施进卿等华侨上层人物拥有相当大的经济政治影响力,施进卿还曾协助郑和打击海盗陈祖义。施进卿的女儿施大娘子在东爪哇锦石担任港主,并传播伊斯兰教,对爪哇社会转型做出了贡献。郑和下西洋及明代华侨还向印尼引入先进文明,如铁器、铜器、青花瓷器,并促进了当地货币流通。爪哇三宝垄城市的开辟和发展与郑和下西洋及华侨的到来关系密切,华侨在当地的生产和贸易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明中后期,尽管海禁政策未完全取消,但民间商人出洋贸易活动有增无减,直到隆庆元年(1567年)才开放海禁,但随即面临西方殖民主义者的入侵。
第二章:荷兰东印度公司时期的印尼华侨 (1602—1799 年)
- 第一节 摩鹿加华侨与当地人民的共同遭遇和反抗
- 荷兰东印度公司(VOC)为垄断香料贸易,在摩鹿加(马鲁古)采取残酷手段,包括武力镇压当地人民反抗、砍伐香料树和经济封锁,导致当地人民生计艰难、人口锐减。摩鹿加的华侨同样成为荷兰殖民者掠夺和迫害的对象,其商船经常遭到海盗式袭击。VOC初期曾引诱中国人到巴达维亚和摩鹿加等地作为劳动力,但同时严禁华侨从事香料贸易,并限制其人口增长和流动,以打击其“走私”贸易。这些政策导致摩鹿加华侨人口稀少,经济不发达。
- 第二节 爪哇华侨与荷兰殖民者的斗争
- 万丹与华侨: 万丹是重要的胡椒贸易国,吸引了西方殖民者。华侨商人深入内地,与胡椒生产者建立信任,其贸易量甚至超过欧洲商人。荷兰殖民者对此嫉恨,通过战争、海上封锁和强制华侨迁居巴达维亚等手段,打击万丹的胡椒贸易和华侨商业。在万丹苏丹阿琼反荷时期,华侨尽管数量不多,但始终站在万丹人民一边,刺探情报,甚至牺牲生命。
- 巴达维亚华侨人口与荷兰统治: 巴达维亚的华侨人口受中国国内形势(如明朝灭亡、清朝海禁政策)和荷兰VOC政策(如人头税豁免或恢复)影响而波动。VOC对华侨实行人头税、劳役替代金等苛捐杂税。VOC将巴达维亚居民划分为三个等级,华侨处于中间等级,旨在实行种族隔离和分化政策。
- 华人甲必丹制度与承包制: 荷兰殖民者仿效葡萄牙,在华侨聚居地推行“华人甲必丹”管治制度,由富商大贾担任,充当买办、工程承包人和民政事务管理者,但无杀戮之权,是VOC的御用工具。VOC还利用华侨富商和华人官员充当税务及专利贸易承包人(如盐业、酿酒、赌博等),以此牟取暴利并转嫁压榨当地人民的罪责。这种承包制加剧了华侨与土著居民的矛盾,荷兰殖民者甚至将华侨承包人咒骂为“吸血鬼”,以掩盖自身的剥削。
- 华侨贸易与VOC的矛盾: 华侨商业与VOC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垄断与反垄断的斗争上,如大米、茶叶、蔗糖和酿酒业。VOC对中国商人妥协,允许其在茶叶贸易中发挥作用。巴达维亚华侨经营的制糖业曾获得VOC的重视,但公司也通过强迫供应制和压低收购价格来剥削华侨。VOC对华侨商人的经济实力感到妒忌和恐惧,实施“通行证制度”限制其活动。荷兰殖民者甚至借“爱尔北菲尔特谋叛案件”为由,残酷镇压任何触犯其垄断政策的“走私”活动,其中也有华侨参与。
- 红溪事件: 1740年,荷兰殖民者对巴达维亚华侨的压榨和虐待,尤其是谣传将被押往锡兰的华侨投入大海,引发了华侨武装起义。10月9日,荷军在巴达维亚城内对华侨进行大屠杀、抢劫和焚烧,造成数千人死亡,鲜血染红了洪溪。起义随后蔓延至爪哇中东部,华侨起义军与爪哇人民联合反抗荷军,各地土著摄政官也支持华侨起义。三宝垄华人甲必丹郭安赛组织华侨武装队伍反抗荷军。
第三章:法、英短期殖民统治时期和荷兰重占印尼后的华侨
- 本章主要探讨法国和英国短期殖民统治(1808-1816年)以及荷兰重占印尼后(1816年以后)华侨的处境。
- 丹德尔斯统治
(1808-1811年): 丹德尔斯任荷印殖民政府总督期间,曾禁止将乡村租赁或抵押给华侨承包人,并试图调整地税,但这些改革大多流于纸面,他反而强化了强迫供应、强迫种植和强迫劳役制度。他还将爪哇东部的大片土地连同土著居民高价出售给华人甲必丹,既为政府筹款,也为个人牟利。
- 莱佛士统治
(1811-1816年): 英国人莱佛士取代丹德尔斯成为总督后,赎回了丹德尔斯出售的部分土地,并试图推行新的地税(地租)制。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有利可图的强迫种植制(如咖啡)仍被保留。华侨土地占有者对土著耕作者的剥削不轻,但殖民当局对华侨的索取也同样沉重。
- 荷兰重占印尼与剥削政策: 荷兰重占印尼后,国力薄弱,财政困难,不得不在承袭莱佛士地税制度的同时,恢复了强迫种植制和强迫劳役制。范•德•卡勃伦总督甚至取消了所有外国人(包括华侨和欧洲私人业主)租赁土地的契约,规定土地应租给政府,严重打击了外国私人资本。他增添了大量苛捐杂税,尤其关卡通行税,对爪哇人民和华侨造成残酷剥削,导致人民痛苦不堪,农民甚至发动抢劫关卡征税站。
- 华侨商业的顽强生命力: 尽管殖民者的垄断政策和剥削,华侨商业因其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在当地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作用而顽强生存,尤其在城乡经济交流和日用品供应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将华侨商业发展归因于受惠于荷兰殖民者是歪曲历史事实。
- 第四节 荷兰殖民者侵略“外岛”与华侨的反抗
- 在17-18世纪,荷兰殖民者对苏门答腊、婆罗洲等“外岛”的征服较慢,直到19世纪20年代才大规模进行。
- 婆罗洲华侨的反抗: 在婆罗洲,华侨的顽强反抗阻碍了荷兰殖民者的侵略。马辰的胡椒贸易主要由中国人经营,他们收购价格比欧洲人高三分之一,深受当地居民信任,因此马辰拒绝与荷兰人贸易。西婆罗洲的金矿开采业最早由爪哇人发起,但18世纪中叶后,中国人的先进采金技术和毅力推动了大规模采金业的发展。三发、孟吧哇、坤甸等地的王公招募华侨前来采金,形成了兰芳公司等华侨公司。这些华侨公司具有朴素的民主精神,是从事和平商业或工业的机构,但仍向当地纳税,与武装扩张的西方殖民公司性质不同。荷兰殖民者试图通过订约限制中国人贸易,排挤华侨在婆罗洲的经济活动。
第四章:19世纪70年代至日本南侵前夕的印尼华侨(上) (1871—1942 年)
- 本章主要探讨19世纪末20世纪初印尼华侨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以及契约华工的悲惨经历。
- 19世纪末20世纪初华侨社会背景: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改变了对海外华侨的歧视政策,允许移民,加之中国国内动乱和生活困苦,大量劳动人民被迫移民南洋。荷兰东印度政府在20世纪30年代实施严格的移民限制法案,但实际执行时有所变通。印尼华侨以福建籍和客家人为主,土生华侨比例较高。
- 华侨社会地位: 殖民者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政策,将华侨置于欧洲人之下、印尼人之上,以离间华侨与原住民关系。华侨在法律、服装、语言和教育方面受到歧视,晋升政府公职受限,刑事诉讼地位不平等。荷兰殖民者还推行“以华治华”的华人官吏制度。华侨教育落后,华人子女被排斥在荷兰和原住民学校之外。
- 华侨经济: 1870年荷印政府颁布《土地国有法》和《糖业法》后,种植园和矿区迅速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增加。
- 华侨职业: 1930年统计显示,华侨主要从事商业(小商贩为主)、农业和矿业、工业。不同祖籍的华侨从事不同行业,如福建籍多从事土产生意,广东籍多经营杂货、饮食等。
- 华侨商业: 华侨零售商(货郎担、摆摊贩、亚弄店)遍布城乡,沟通了城乡经济交流,受到当地人民信任。华侨中等商人逐渐发展成为中介商。黄仲涵的建源公司是印尼著名的华侨企业,业务涵盖进出口贸易、制糖、橡胶、银行、保险、新闻等多个领域,拥有庞大资产和国际网络。
- 华侨工业: 华侨工业起步晚,资金不足,多为中小型农产品加工或传统手工业,在外国资本排挤下艰难发展。花裙业、卷烟业等有一定规模。华侨手工业者和工厂主还以贷款或原材料帮助印尼民族工业。
- 华侨农业: 华侨通过租赁国有土地和私人占有土地,种植胡椒(邦加、勿里洞)、橡胶等,并开发渔业(巴眼亚比)和养猪业。
- 华侨金融业: 华侨金融业力量薄弱,多为地方性小机构,资本与欧洲人银行相去甚远,在垄断下纷纷倒闭。
- 经济困境: 华侨经济受荷兰政府限制营业范围政策、欧洲商人排挤和经济危机影响,面临诸多困难和破产。
- 印尼的契约华工: 契约华工(俗称“猪仔”)制度兴起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奴隶制废除后的变相奴隶制,为殖民者提供了廉价劳动力。华工通过诱骗、挟持甚至海盗掳掠等方式被贩运,旅途条件恶劣,死亡率极高。
- 日里烟园华工: 大批华工集中在苏门答腊日里烟草种植园,从事繁重、艰苦的烟叶种植劳动。种植园实行荷兰人经理、华人大小工头等管理层级,工头对华工进行残酷剥削和毒打。华工生活条件极差,粮食定量少,工资低,居住环境恶劣,疾病流行。资本家还通过借债、高利贷、赌博、妓院等手段迫使华工续约,甚至延长契约年限,视华工生命如草芥。
- 邦加和勿里洞锡矿华工: 大批客家籍华工在邦加和勿里洞锡矿从事艰苦的采矿工作。矿区劳动强度大,环境危险,常发生塌方、淹死等事故。工头肆意虐待、鞭打、暗杀工人,而殖民法律形同虚设。资本家通过各种手段延长契约华工的“脱身”年限,使他们难以重获自由。
第五章:19世纪70年代至日本南侵前夕的印尼华侨(下) (1871—1942 年)
- 本章继续探讨印尼华侨在日本入侵前的政治觉醒和参与中国及印尼民族解放运动的贡献。
- 印尼华侨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发展:
- 历史背景: 20世纪初,中国国内的文化复兴、清政府对华侨政策的转变、康有为的保皇运动和孙中山的民主革命思想传入,以及1905年俄国革命和“亚洲觉醒”的影响,共同推动了印尼华侨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新加坡作为东南亚华侨的中心,也对印尼华侨产生了深远影响。
- 巴城中华会馆: 1900年,巴城(今雅加达)侨领潘景赫等人成立了印尼近代华侨社会的第一个团体——中华会馆。其宗旨是普及孔子学说,改革不良风俗,兴办新式华侨学校,并为华侨争取正当权益。中华会馆创办中华学堂,宣传革除婚丧陋俗,打击赌博,开展福利互助,争取华侨的法律平等地位,并密切与祖国的联系。
- 各地华侨社团: 在巴城中华会馆带动下,各地中华会馆和各类侨团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按省籍、职业、互助、文化教育、慈善、政治、宗教、文娱体育等分类,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活动,促进了华侨团结和民族意识的提高。
- 以新报派为中心的华侨民族主义运动: 20年代,以《新报》为喉舌的新报派成为华侨民族主义运动的中心力量。其主要人物包括朱茂山、洪渊源和郭克明。新报派主张华侨应坚持中国国籍(血统主义),反对成为荷兰臣民,认为中国强大是华侨地位提高的靠山。他们反对华侨参与当地政治活动和华人官吏制度,提倡华文教育,并反对华侨服兵役。
- 与荷兰殖民者的斗争: 新报派联合其他侨团,围绕国籍、兵役和《中荷领事条约》等问题与荷兰殖民者展开斗争,并通过请愿、舆论宣传等方式,取得了荷印政府不敢强制华侨服兵役等成果。他们也积极反对荷印政府的其他歧视政策。新报派的斗争具有进步意义,但其片面夸大保留中国国籍的作用、不切实际地要求所有华侨“重新中国化”等观点也存在局限性。
- 印尼华侨对中国革命的支援:
- 辛亥革命: 华侨报刊积极宣传孙中山的民主革命思想,批判保皇派。许多华侨慷慨解囊,节衣缩食捐款支持革命,工人阶级是主力军。黄仲涵等富商也捐款支持。不少华侨青年(如罗仲霍、李春荣)回国直接参加武装起义,英勇献身。武昌起义成功后,各地华侨热烈庆祝,剪辫子,升国旗,尽管遭到荷警的暴力镇压。
- 南京政府与北伐: 华侨积极响应孙中山的北伐号召,坤甸华侨组织决死队回国参战。他们声讨袁世凯复辟帝制和卖国行径,踊跃认购中华革命党债券,并发起抵制日货、募集“爱国捐”的运动。华侨积极支持国民革命军的北伐战争,成立后援会,捐款捐物。
- 抗日战争: 日本全面侵华后,印尼华侨空前团结,积极支援祖国抗日。他们通过慈善委员会募捐巨款,捐献奎宁丸等物资,组织医疗队回国前线救死扶伤,并有许多热血青年回国参战。华侨汇款成为中国重要的国际收入,日本法西斯对此仇恨和恐惧。
- 华侨对印尼民族解放运动的支援:
- 支持印尼民族主义: 20世纪初,印尼民族解放运动兴起,华侨并未袖手旁观。新报派的《新报》积极支持印尼民族主义,率先使用“印度尼西亚”一词,报道印尼青年大会,介绍各国反殖民斗争。新报派领导人与苏加诺等印尼民族主义者保持密切联系,为其出版物提供帮助。印尼国歌《大印尼》首次刊登在《新报》周刊上。
- 印尼中华党: 林群贤创立的印尼中华党(PTI)坚决支持印尼民族解放运动,主张土生华侨应将印尼视为祖国,并与印尼人民并肩战斗争取独立。PTI的机关报《新直报》也积极宣传印尼民族主义。
- 华侨的参与: 华侨许春远、陈炳捷等参加了印尼共产党和1926-1927年的大起义,为印尼独立做出了贡献。印尼史籍高度评价华侨在印尼早期革命中的功绩。
- 印尼华侨的教育事业:
- 早期与改革: 1691年巴城华人公馆倡议建立私塾式义学,但教育质量低下。1900年巴城中华会馆决心改革,创办中华学堂,引入新式教学方法,教授华文和西方知识,并在与旧学派的较量中取得胜利。
- 持续发展: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华侨教育持续发展,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并提供指导。但华侨教育存在发展不平衡、儿童受教育比例不高(尤其女性)等问题。荷兰殖民者则通过创办荷华学校、颁布国籍法等手段分化和同化华侨。
- 分化时期: 1928-1942年间,华侨教育在经济危机影响下有所挫折,但总体仍有发展,中小学教育日益普及和完善,出现了独立中学。新客华侨在学校领导和创办新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华侨学校积极开展抗日爱国主义教育。
- 问题与困难: 华侨办学面临经费困难、行政不统一(董事会干预教育)、教育宗旨不一、教材模仿中国本土缺乏本地适应性,以及教师队伍质量不高、受迫害等问题。荷兰殖民政府严格审查教师和教材,查禁含有民族主义思想的书刊。
- 印尼华侨的新闻事业:
- 兴起与发展: 华侨新闻事业伴随20世纪初民族主义运动而兴起,克服了人才、资金和殖民政府干扰等困难。早期有书报社出版的《爪哇公报》、《汉文新报》和《苏门答腊报》等华文报纸。
- 政治流派报刊: 1910年后,华侨新闻业分为三派:以《新报》为喉舌的新报派,倾向荷印政府的中华会(未详述其报刊),以及20世纪30年代兴起的倾向印尼为祖国的印尼中华党(以《新直报》为机关报)。华文报刊数量不断增加,内容充实,积极支持印尼民族解放运动,吸引了不少印尼读者。
第六章:日本法西斯主义统治下的印尼华侨 (1942—1945 年)
- 第一节 日本占领军统治印尼的政策
- 日军占领印尼后,以“解放者”姿态出现,实则推行军政一体化的法西斯统治。印尼被分为三个军管区,解散所有政党和社团,实行严格的户籍登记制度,剥夺人民行动自由。日军推行“大东亚共荣圈”宣传,实施奴化教育,关闭学校和报社,并对被捕者施以酷刑。在日军榨取下,印尼主要日用品奇缺,物价飞涨,饿殍遍地,疟疾流行。印尼人民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抗日活动,如工人罢工、农民反征粮、武装起义等。
- 第二节 日本占领军对华侨的压迫和剥削
- 鉴于印尼华侨积极支援中国抗日战争,日军对华侨进行残酷报复。他们对华侨进行大屠杀(如坤甸市,死伤数千人)、强征“奉纳金”(强制征收巨额战争税),并大规模逮捕和拘禁爱国华侨和侨领,将他们囚禁在条件恶劣的集中营,施以酷刑,导致多人死亡。
- 第三节 华侨的抗日活动
- 印尼华侨积极响应中共号召,与印尼人民团结起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抗日斗争。他们组织了抗日团体(如“民族抗日大同盟”),从事刺探情报、炸毁日军列车等活动。国民党派驻印尼的复兴社也开展了抗日工作,但遭到告密和镇压。
- 保护陈嘉庚: 印尼华侨冒着生命危险,做了大量掩护工作,使中国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在日占时期得以在印尼安全避难三年半之久。
- 郁达夫的抗日活动: 中国著名作家郁达夫在苏门答腊以“赵廉”身份秘密从事抗日活动,掩护文化界人士,宣传团结抗日,并积极帮助消除印尼人与华侨之间的误会。他因其真实身份泄露,最终被日军绑架并杀害。
第七章:印尼独立战争时期的华侨 (1945—1949 年)
- 第一节 战后的印尼华侨社会
- 印尼独立后,政府尚未制定完整的华侨经济政策,华侨继续以商业为主,尤其在零售和中介贸易方面活跃,沟通城乡物资交流。
- 华侨社会对中国国内形势的反应:华侨普遍认清蒋介石的反共反人民本质,反对国民党政府的反共反民主活动,支持中国共产党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他们抵制国民党的分裂华侨活动和“国民代表大会”的阴谋。
- 第二节 华侨对印尼独立战争的支援
- 并肩战斗: 印尼独立战争时期,印尼华侨与印尼人民并肩作战,抵抗英国侵略军和荷兰殖民者。在泗水保卫战中,华侨成立战地服务团,抢救伤病员,提供药品、食物和衣物,甚至运送武器弹药,牺牲5000多人。印尼共和国电台高度评价了华侨的贡献。泗水保卫战后,华侨继续开展反暴政斗争。
- 各地支援: 玛琅附近的巴都华侨成立中华红十字会,协助印尼红十字会,救济难侨,支援印尼军队。梭罗华人医生温文英创办济生医院,救治印尼军人,曾为苏迪曼将军医治。许多华侨因参与独立斗争而荣获印尼政府授予的荣誉。望加锡的华侨韩林光积极参加游击队,其咖啡店成为战士活动中心,掩护地下战士,其贡献得到印尼战友的深切怀念。双木丹华侨温北兴弃商从戎,两次被捕受酷刑仍坚贞不屈,后被授予上校军衔和荣誉勋章,其功绩被后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