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东南亚华人的身分认同之研究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一章 东南亚华人的身分认同之研究
王赓武著

过去几十年间对东南亚华人的研究表明,华人已经有了变化,而且还能经历更多的变化。部分研究指出,一些人虽具有中国血统,但已不载认为自己是华人了。另一部分研究表明,有些具有中国血统的人,本对甚么才算是华人知之甚少,但又重新发现了他们的华人属性,并一直在努力重新华化。然而其他研究提出,许多华人具有双重认同。他们既认同于入籍国,又仍然意识到自己是华人。这些研究提出,人们可以接纳许多不同种类的华人身分。这类认同难以下定义,并且尽管有许多人着意推敲,常常还是仅以人们的自我认同为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找出合用的定义,但认同的概念(the concept of identity)无疑是含糊的,需要附加更多准则。本章论述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学者就东南亚华人的身分认同所提出的主要看法,并将集中讨论各新兴的民族国家中的华人少数民族。

11.1 1950年前的认同概念:历史和中国民族主义

华人从未有过认同这一概念,而只有华人属性的概念(1),即身为华人和变得不似华人。虽然这意味着可能有程度的不同,可能有的人中国味多些,有的人中国味少些,但这并末引伸出认同的概念。因此,对于华人身分认同的研究,近几十年来,大部分是由社会科学家进行的。(2)从他们的研究当中,我们可以指出自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特别引人瞩目的一些身分问题: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国家(当地)认同(national identity)、乡社认同(communal identity)和文化认同(cultural identity),与七十年代的种族认同(ethnic identity)和阶级身分(class identity)。1950年以前,在认同的概念还不大为人们使用之前,作者认为华人至少有两种看待其华人属性的方式,我们可以称之为华人的认同意识:一种方式可以称之为中国民族主义认同;另一种更富于传统和面向过去的方式,拟称之为历史认同。(3)显然,有关认同的看法已经有了改变,而且不时还有新的看法提出,因为中国和这个地区的情况有了变化,而且华人本身也都在变。本章所要考察的是,这些认同的概念为人们利用的方式和有些概念何以会比其他一些概念对人们更为有用。从我们研究这些认同概念的经验来看,我们发现,现代的东南亚华人,与当今的大多数人民一样,并不仅有单一的认同,而是倾向于接受多重认同,而我们如果想要了解他们,就必须将他们所选定的各种认同全部考虑进去。这一多重认同的问题涉及许多变项,很可能造成混乱。(4)作者建议最好是通过提出规范(norms)的观念(即他们认为作为华人所必须遵奉的一些理想标准,和在非华人的环境中所必须接受的一些标准),和设法暸解那些华人对规范作出反应并予以认同的各种变化,来进行探讨。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华人属性的问题曾被认为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所有自认为是华人的人都是华人。他们对自己的家庭体系,他们的中国籍贯(这通常决定他们所属的语族,或我们现今所称的种族分支,像闽南、广府、客家、潮州、海南等等)以及他们与不论是在中国国内还是在当地各处的其他华人的关系,是知道得很清楚的。(5)这些因素造成了一个情感核心,可以用有关中国过去的传说和对于或多或少有些抽象的中华文化“大传统”感到自豪的理由予以强化和发扬。这就产生了一种可以恰当地称之为“历史”认同,因为它强调了传统的家庭价值,宗族起源与种族分支的忠诚以及中国辉煌过去的那些象征等等共同协力保持华人属性的方式。(6)而且,由于这种“历史”认同主要是向后看的,极少有甚么主张,东南亚的殖民官员和土著上层人物都认为可以容忍这类华人保持其华人属性,以使他们能成功地扮演其经济角色。但是,在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那个时期,这一历史认同,受到了来自中国的一种新的来势汹汹的民族主义的攻击,这种民族主义是建立在孙中山的民族观念之上。就这一时期而言,中国、日本和西方学者有关南洋华侨的著述,大部分都开始集中谈论当地华人对这样一种思想作出反应的方式,即他们的“种族”来源应引导他们去认同中国国内的那种民族主义。随后出现的是,对当地华人娈为日渐真实的中国民族主义认同,那是归功于从中国招聘来的许多教师和报人对这样一种认同努力宣传。尤其是数以百计的华人中小学的建立,更为下一代巩固了这种身分认同,而日本人在中国的扩张活动而导致的中日战争以及最终对东南亚的侵略,使这种身分认同更为强烈,更富感情色彩。(7)

于是,大战结束之后,东南亚华人中出现了强烈的中国民族主义认同,使许多土著政治领袖大为震惊。各国反应不尽相同,取决于其人口中华人的数目和每个国家就华人对正在形成中的新兴民族国家的用处持何看法。在像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缅甸和越南这些相对来说华人较少的国家,一般认为这种中国民族主义的身分认同最终可予遏制,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最后可以为当地新的国家认同所取代。不过在马来亚(为了符合当时实际均包括新加坡在内),情况就有所不同。影响着很大一部分华人居民的中国民族主义认同,有成为一种难以处理的问题的威胁,需要异常谨慎地加以处理。使情况变得更为复杂的是,有些年纪较轻的华人民族主义者,由于受到战争的影响,成了马来亚共产党的成员,因而参加到世界范围的反殖民地的斗争中去,最终是寻求独立,而不是和中国作为一个民族融为一体。(8)

最后这一点提醒我们,华人对他们自身的认同的意识是可以因事态的变化而改变的。新一代的土著上层人物似乎理解这一点,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期待华人在情况进一步变化时再一次改变。因之,1950年以前的几十年中,华人的历史的认同似乎是部分地为华人的民族主义认同所取代。但即使在这一民族主义认同处于高峰的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也不是所有华人都转而赞同中国的民族主义。有些人曾试图认同土著的民族主义运动,主要是在缅甸、越南和菲律宾;他们愿意接受一种新的认同,这种认同的基础是反殖民主义与现代的立国原则。这些原则本应包括从法律上保障像华人这样的少数民族,但有些华人即使在这一早期阶段可能愿意成为完全的同化者。另外有些人则找到了一种新的身分认同,这种认同在理论上是跨越种族甚至国家界限而着眼于经济阶级的。它曾引导一些年轻华人在更大规模的反帝国主义斗争中公开主张阶级认同的理想,即通过与被压迫人民打成一片(包括土著与移民两者),这些华人就可在殖民主义者被逐出以后使其少数民族的权利合法化。通过这种方式,如果他们愿意更进一步,还可成为真正的同化论者。不过在东南亚华人中,这两种对新身分认同的追寻,在五十年代以前都没有成为学术研究的课题。(9)需要注意的是,有意识地变更他们的身分认同是某些年轻华人已经探索的一条出路。

11.2 1950年后的认同概念:国家、村社、文化、种族和阶级

到了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对华人的身分认同的几股思潮曾有过一些研究。最明显的是某些政治思潮,其中包括从民族观念中演化出来并曾居支配地位的中国民族主义认同,被迫让位与当地新的国家认同。就大多数新独立的国家而言(到这些国家去的华人移民到1950年已经终止),这种结局可说是毋庸置疑的,而这个变化的进程,不论多么困难和痛苦,也只是个时间上的问题。作为例外的是马来亚(包括新加坡),在那里华人几乎占了总人口的半数。总的说来,当地华人社会是愿意放弃中国民族主义的认同而代之以新的马来亚国家认同,但同时又形成了一种强烈的村社认同来维护这个社会集团在国家中分享权力的权利。华人社会的领袖仍然保留某些早先作为华人的历史认同,并且力图使这种认同的文化特色正式得到确认,成为复合的马来亚国家认同这个整体的组成部分。一如所料,这样就在该国造成了严重的紧张情况。后来出现的政治斗争曾是若干部著作的主题,但是由于马来亚(和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的政治面貌大大有别于东南亚的其他地区,这些研究成果就不能和东南亚其他国家的研究作有益的比较。(10)尤其是为了政治目的在马来亚形成强而有力的华人村社认同,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是罕见的,因为其他华人社会都难以具有可与土著人民分享权力的足够规模,哪怕只是在有限程度上分享权力。就其他东南亚华人而言,他们的政治期望,是在各种各类社会组织和联盟中以不同形式表达的,不过直到七十年代的学术著作提出种族(和种族分支)认同的观念,这类愿望才得到了今人满意的论述。

出现在每个新兴民族国家中的国家认同,都成为每一项研究东南亚立国过程的重要部分。但就华人方面而言,他们这种接纳国家认同的事实,并不能对这种认同性质有多少说明。它开始时常常只是改变一下标签,换上一个新的合法身分,至多也不过再进而表明政治上的效忠。许多学者关心的则是,在选定一种新的国家认同时在价值观方面有没有、或能不能有甚么根本的改变,而这方面的研究是要困难得多的。例如,许多华人都拥护民族国家,并要求把新出现的国家地位认同为自己的理想。他们认为这个具有排外性质的华人社会组织已没有前途,愿意适应新的国家需要。但是,他们当中究竟有多少人愿意同化而丧失他们的华人认同?另外又有多少人宁愿在政治上被融为一体并被允许保留一定程度的华人文化认同?

这就将我们从中国民族主义认同、当地的国家认同与村社认同的各种政治联系引到更为微妙得多的文化范畴(见图11.1)。这里所说的文化,我指的是在文化人类学上的广义用法,即与社会成员学来的、遗传的和接受的各种特征有关的一切事物,包括知识、信仰、道德、习俗、宗教和法律。这些特征在性质上与传统的华人身分认同中可见的那些特征是相似的。但是这新的文化认同还不止于此。这与前述历史认同不同,历史认同主要以过去的文化价值为依据,并有赖于海外华人社会对这些价值的坚持,而这种文化上的新觉醒却承认现代非华人文化的作用和用处,认为华人社会可以从中学到保证他们兴旺和成功的法门。历史的认同与土著政权和殖民政府已相处了若干世纪(尽管并不总是相处融洽),但是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问题已经不再是能否和睦相处了。各地的华人都发现,需要在同化(assimilation)与融合(integration)之间作出选择,这就需要对文化采取更为灵活与更高瞻远瞩的态度,亦需要一种新的华人文化认同(11)。

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对同化和融合两种想法互相争持的背景下,文化认同的观念一个很大的优点在于回避了“种族”认同背后富感情色彩的一些言词,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和大战期间,使用“种族”一词引起不愉快之后,大多数学者都要规避的。取而代之的文化认同概念包含有民族国家可与多种文化并存的意义;如果各族人民的文化受到鼓励保存下来,并在国家的框架中继续发展,就可以大大丰富新的民族文化。就研究东南亚华人而言,文化认同的概念,不仅有助于研究他们如何在广泛采纳各种非华人价值观的同时能保持其华人认同,而且有助于研究他们当中一些人如何有可能谋求完全同化并接受一种全新的非华人认同。凭借这个概念,学者就可以探究华人在多大程度上愿意接受当地的国家认同,也可考察他们在对其他具有中国血统的当地国民方面,或在对该国以外的华人方面,他们将在何种程度上仍以华人自居。通过在该地区的西方学校和在欧洲、澳大利亚与北美洲的高等学府接受某些现代文化价值的现象,是令人感到兴趣的。这些价值可以包括皈依非华人的信仰(主要是基督教),以舍弃华语的流利甚至是完全不通晓华文为代价掌握非华语的语言技能,以及接受因受非华人习俗影响的各种行为方式。虽然这些文化成分是不属于华人的,但并不一定都与华人的认同不兼容,甚至最后可能会作为一种新的现代的华人文化认同为人所接受。

五十年代的研究提出文化认同的概念,在六十年代继续促进我们对东南亚华人文化行为的见解和丰富我们的认识。这在一些新兴的并且有些不稳定的民族国家,华人与当地上层人物都需要相信一种独立的文化认同并不与政治效忠的要求相矛盾的情况下,尤其显得可贵。这个概念是否能使新兴国家的上层人物感到安心,尚不敢断言。对于许多东南亚华人来说,这一概念则肯定使其感到宽慰,并且有助于他们对抗那些要求完全彻底同化于当地国家人民的人士,维护自己的文化认同。(12)

然而文化认同的概念,在用途上是有其限度的。通过强调文化和避开种族来源与政治竞争等富于感情色彩的寓意,有关文化认同的研究并没有使那些观察六十年代未及七十年代初东南亚的政治、种族与少数民族集团相互间关系的人们得到满足。还有,在世界其他地方,种族关系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特别与此有关的是在美国居于少数的黑人和墨西哥裔与居于多数的白人之间关系的发展。文化上的广泛相似并不足以消除各种形式的歧视。种族和种族特性已经重新登上了政治舞台,学者不得不将这些都加以考虑。由范围广泛的争辩中产生的种族认同,对于处理当代种族关系和少数民族问题,是一个比文化认同更为精确的概念。有些学者发现,这对研究东南亚华人与其他少数民族也是如此。(13)

种族特性不比文化更易于下定义,因为从最广的意义上说,它包括人种和文化,两者都是难以理解的概念。作者并不拟研究与此有关的所有定义,而只是提出种族认同和文化认同之间的主要区别。文化认同的观念避而不谈生物学上的遗传,将注意力集中于各种价值观念,不论是在家族相传的还是通过正规教育或是沉浸于异国社会的价值观念而获得的。种族认同通常的定义包括文化认同,因而避免了很不讨好的人种涵义,但在种族特性与人种识别之间,还是有着不容否认的联系。(14)用另一种方式来说,文化认同着重的是各集团间最终可因文化上的改变而消除隔阂;而种族认同则强调那些只能由长期的生物混合来减少的各种差异,这种混合是通过不同集团成员问的通婚而实现的。此外,种族认同还揭示身分认同与处于不利地位的少数民族的有组织行动之间的联系,因而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这是由于种族一词的含义中,指向处于受支配地位的其他数目较少的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说,种族认同通常指的是为争取法律和政治权利以至为之而战的那些少数民族集团的身分认同。

现在回来再说东南亚的华人。到了七十年代,他们大部分人都已经作了几十年的当地国民,并在政治上不同程度地归化了。中国的事态发展可能加速了这个进程。文化大革命对有海外关系的家庭所施行的残暴政策,使大多数东南亚华人疏离了中国和共产主义,即使对这个地区的老一辈心向中国的华人来说,这些政策也成了使人无法忍受的最后一击。当地华裔国民的归化进程导致当地政府从另一个侧重而来看待他们。多数政府(除马来西亚外)不再把他们与某种外部威胁联系在一起,而是开始承认,他们的华人少数民族也许比有些上着少数民族的麻烦还少些,例如缅甸的克伦人,泰国南部的马来人和非律宾南部的摩洛人,这些氏族都决心要挑战新的民族国家的权威。(15)东南亚华人欢迎这种确认,即他们可能并不构成人们想象中那么人的威胁。许多华人长期以来都希望,他们的政府和那些在每个国家内外对他们持批评态度的人,能停止将注意力集中放诸如他们顽强的团结性、他们可疑的政治忠诚和他们文化上的华人属性等问题,转而注意他们作为国家的一个少数民族的权利问题。

有了这个背景,就很容易理解:为甚么一些学术著作更多地讨论华人种族认同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华人人数相对较少的一些国家尤其普遍,但是,即使在马来西亚--这里经常在谈论华人的村社认同对马来人多数造成政治上的挑战--这种将重点转向华人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保证,也使种族认同成为一个比村社认同更易于赢取同情和较少威胁意味的用语。因而在晚近的一些著述中,出现了使用华人种族(或种族分支,意指闽南人、广府人、潮州人、客家人、海南人等等)身分认同的趋向,用以代替本章前面所述的中国民族主义认同、村社认同和文化认同。下面的图解可能是前此所论述的一个有用的概括。

 


迄今为止的论述很少提到这一地区的华人经济活动。这并不是因为学者就这些经济活动只字不提,而是因为他们很少将这种活动与华人的身分认同问题直接关联起来。 上文提到了有些年青华人曾探索能跨越种族界限的阶级认同。这些鼓动皆因建立国家的兴趣和华人同化抑或融合的争议而受到冷落,而直到七十年代,才有更多的学者直言反对在东南亚华人的身分认同的研究中忽略经济和阶级利益。(16)这部分地是由于六十年代世界政治中有一股强大的逆流重新唤起了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分析方法的兴趣,并批判了所有使用上层建筑模式和忽规经济基础的学术研究。但是对经济活动重新发生兴趣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可能还在于东亚和东南亚部分地区的惊人增长率,特别是朝鲜、台湾、香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于是引出的问题是,在东南亚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华商企业所起的作用与华人认同有没有甚么关系,或者更为具体地说,对华人认同有没有甚么影响。东南亚华人对以日本和美国为首的恢复活力的资本主义和世界范围的技术与高级金融的发展所提供的新机遇作出的反应,比预期的尤为成功。有些学者把他们的成就归因于广泛的种族和文化因素,而其他学者则认为应当提出有关华人阶级认同的一些更带根本性的问题。绝大多数东南亚华人倾向拥护西方资本主义体制和不分种族界限接纳本阶级的外国成员的热忱,是无法从种族和文化方面作满意解释的。(17)

虽然如此,各项研究表明,阶级认同这一概念绝不比种族认同和文化认同更易为人们领会。超越种族甚至国家界限,在理论上要比实际上容易。这只能在很狭窄的领域中做到,那是要在企业(在马来西亚还有工会)利益能确保有关的种族集团都相互有利才行。如果企业长期赚钱,具有不同种族背景的国家经济界精英的阶级利益可能压倒一切其他利益,如果当地已经具备有文化上的融合或一定程度的同化,则更有可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预期,一个国家融合或同化的程度越大,对形成阶级身分越有利。不过,如果融合程度轻微,或如果该国政府对华裔公民有歧视的表现,就会出现另一种阶级利益,诱导华裔经济界的精英按种族路线与其他国籍的华人进行生意往来。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在整个地区,甚至是在与世界各地的来往中,突出华人种族认同,其结果是牺牲了当地的身分认同,不能与土著经济界精英打成一片。华人企业活动的新阶段现在还只是刚刚形成,要确定其究竟朝着哪个方向发展还言之过早。作者的意见是,尽管在一个国家之内经济界精英形成的阶级认同可能有助于削弱华人的种族忠诚,并豉励融合甚至同化,但如果阶级认同要对这个地区的民族国家发挥长远意义,就必须同时进行政治和社会变革,以便稳步地削弱华人的种族认同。

探讨华人身分认同问题,显然存在着不同的途径。作者已经指出的是,各种学术分析如何在不同时期随者环境的变化而趋向于突出这个或那个概念。现在就此概括一下前此的讨论,并将现今正在变化中的东南亚华人身分认同状况描绘如下:

历史认同,源出华人自古流传至今的价质观念,但是现在已被包括在意义更为广泛且更为有用的文化认同概念之内。

中国民族主义认同,早已式微,在大多数国家内正在消亡,如果不是实际上已经灭亡的话。复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在目前情况下还是极小的。(18)

村社认同,仅限于马来亚/马来西亚,但通过地方自治主义取得政治影响力的道路可能越来越艰辛。在重大压力下,村社认同或可为含义较中性且不太偏激的种族认同的概念所代替。

国家(当地)认同,现在对绝大多数东南亚华人而言已属平常,是他们中间现在流行的所有认同组合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在这个阶段,仍被认为是相当于法律和政治地位,仅作为政府或官方专用。

文化认同,已经吸收了传统的历史认同。它现在仍然是所有概念中最为灵活的一个,但对那些视种族根源作为认同观念的决定因素的人来说,它并不那么有用。

种族认同,在种族根源这点上修正了文化认同。它在争取少数民族合法权利的斗争中,更具体地传达了政治目标的思想,是在当前国际舆论中更有可能博得同情的概念。

阶级认同,有赖于跨越种族界限。它正在形成中,而且从长远看,对大多数华人来说,很可能成为必然的取向,但是在现阶段,它不能不依附华人的种族认同,虽然种族认同正为其他要求融合或同化于新国家的政治和社会压力所削弱。在其他情况下,华人就可能向跨越国界的外国人,特别是外国华人的阶级利益寻找认同,这就会成为许多民族国家的不稳定因素。

上面是用列举的方法叙述各类身分认同,可能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即它们当中的每一种都是各自分立的,而“正在变化中的华人认同”即意味着从一种华人认同变为另一种认同。事实显然并非如此。作者曾再三指出,这些身分认同中有些是如何相互重迭,和有些概念为甚么为一些新的概念所代替,从而有助于学术分析。现在要说明的是,所有这些概念都曾或多或少地有助于我们对东南亚华人的理解,但任何一个概念都不足以表达这个地区的华人身分认同的复杂状况。更接近于现实的情况是,东南亚华人具有多重的身分认同。

11.3 多重认同的研究方法:规范和标准

现在应该已经清楚的是,任何东南亚华人认同的观念都是难以捉摸的。迄今为止所使用的每一个概念,只适合于某些民族国家的某些集团,而且只是在某段时期适用。藉助使用不同的概念,各种学术著作都曾力求做到更为准确,从而大大地充实了我们对这一地区的各华人社会其复杂性分崩离析的情形的暸解。与此同时,这些著述为我们描绘的社会面貌也可能远比这些社会今日和昔日的实际情形更为支离破碎和千差万别。(19)因此,有必要找出其他的方式来描述其复杂性而又不损及这些社会的完整性。为此目的,可以把不同概念的结合集中在一起,这样就可使我们能通过多重认同(multiple identities)这个观念来处理整个问题。

这样一种处理问题的方式是假定任何个人或集团在同一个时间具有一个以上的认同是完全正常的。作者所指的并不是四十年代以前的那几十年的情况,当时东南亚华人似乎具有双重认同,他们在中国是中国国民,在国外又是外国国民。那种情况只不过是名义上的区别,很少能说明他们自己的身分认同意识。然而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情况大大改变。作为新成立的民族国家的公民,大多数华人都在取得当地国家认同的同时,慢慢地放弃了他们的中国民族的认同。与此同时,他们更加意识到自己作为华人的文化认同,而且他们之中的有些人还对自己的阶级(主要是中产阶级)利益变得更加敏感起来。一些作为其当地国家认同一部分的阶级认同开始形成。但是由于种族的因素还无法消失,就有必要提出种族认同的观念来设法解释近年的发展。这四种认同的每一种,不论其为国家、文化、阶级还是种族,都有时被用来作为代表华人身分认同的一种新方式。不过一般说来,人们也都承认,绝大多数华人可能每一种认同特征都有一些,而这些概念没有一个足以表达实际上是多重认同这个混合体的全部意义。当然,并不是所有华人都有相同程度的各种认同特征,我们也不可能预期这些概念在那些意识到它们存在的华人身上都有着同样的份量。但是我们对当今东南亚华人的了解,足以使我们相信他们之同时具有一个以上的认同特征是司空见惯的。

我们如何能对这种取得并保持多重认同的过程加以概念化?要探讨这个问题,可以通过规范的观念加以研究。所谓规范,作者指的是对一个华体的成员都具有约束力,并用以指导、支配或调节他们的行为的那些标准。这样的规范存在于迄今为止所使用的各种认同概念之中,而以上所述的每一种认同都是以接受一组特定规范为根据的。就作者的目的而言,将把当今决定东南亚华人认同的主要规范划分为四种类型。

1.自然规范

就华人而言,这些规范是经由内部通婚决定的。内部通婚引起种族血缘纯正的模糊思想。实际上,这些规范并不像它们听起来那样绝对,而常常从属于有关男性血统主导的思想原则,从而允许异族通婚所生子女被视为华人--条件是华人父亲所生。如果环境许可,母亲为华人、父亲为非华人的子女也同样可被接纳。不过,父母为异族通婚所生第一代以后,按规范就需要重新回到华人族内通婚。这些自然规范有着其他意识形态的影响:它们会引起华人孤芳自赏--如果不是还有种族优越感的话--的偏执态度。这些影响着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的态度,常常被误认为是文化规范。(20)当然,文化规范能够加强思想上有关种族血缘纯洁的神秘色彩,但是有必要区别一下,这里哪一组规范是起支配作用的。

自然规范直接促成华人种族认同的敏锐意识,而且在有些情况下,是决定种族认同的必要因素。当这些规范是从思想意识上来表达时,它们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华人文化认同,而它们所激发的支持少数民族权利的政治活动又能影响每一个东南亚国家中国家认同的发展。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规范的标准认同,就属于种族认同。

2.政治规范

现代的政治规范系指政治上效忠国家的思想,投入各项国家建设任务的承担与参与,以及忠于常常是作为背景的民权理想。实际上,这些规范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以不同的象征与体制为中心。例如,在泰国、马来西亚和文莱,互相为用的君主政体和国教(佛教或回教)凌驾于世俗规范之上。在缅甸、印度尼西亚和越南,革命及其象征对于决定政治规范居于中心地位。在这些国家中,华人与其他“外来”的少数民族虽未完全被排除于这些核心原则之外,他们承认政治规范主要是由处于支配地位而通常是土著的多数民族集团来决定的,这些人控制着新国家的政府。他们也明白,由于东南亚各国各具不同特性,这些规范一般都会受到挑战。所以,他们学会了不把这些规范看成是约定俗成的,而是看作实际上是通过法律或国家的强制权力推行的政治措施。

 


──à 压力方向

如仅一组规范居支配地位,即为标准认同。另外亦有代表多重认同组合的标准认同,例如,种族为B和C,国家为C和D,阶级为D和E,文化为E和B。

A 等距,因此没有规范的压力,即最终的多重认同。

常见的多重认同:

B + c1 + e1 = 种族及文化
C + d1 + b1 = 国家及种族
D + c2 + e2 = 阶级及国家
E + d2 + b2 = 文化及阶级

新兴国家厘定政治规范是用来促进新的国家认同。人们期望这些规范会有助于保护这样的民族国家抗拒本地区的两种直接威胁。第一种威胁是强而有力的当地种族认同,这股力量会从内部削弱新的国家。第二种威胁是外部的经济与政治势力。这些势力既可通过大规模的资本投资来支配国民经济,又可宣传超越国界的工人阶级团结的思想来向新兴国家上层精英的权力提出挑战。(21)因此,政治规范需要得到国家上下体制的拥护。直接以这些规范来决定的标准认同,就是作者所谓的国家认同。

3.经济规范

这些规范系指那些影响国民经济实施的现代理性化的行为标准(这里与政治规范有重迭)以及那些词节每个集团谋生与追求利润的标准。但是在这样广泛地解释时,它们对认同的影响就有些艰涩而且不够清楚。我们需要集中注意那些或是支持国家认同的成长的规范,或是反映像这个地区华人少数民族那样强有力的经济活动参与者的文化价值的规范。但是这些规范中最为突出的或许就是那些与阶级利益有关并反映阶级利益的规范,这些利益是不分种族与国界的。这种规范能够直接影响阶级认同意识,但并不一定会妨碍正在形成的国家认同,或是削弱残余的华人文化认同。当然,从长远看,一种对阶级认同的强烈信念,能够削弱东南亚华人作为华人的各种认同意识。但是所涉及的还有其他可变因素。例如,经济上的成就可能有赖于华人文化价值的传承,以及华人种族认同的存在,而这些又可能超越阶级利益。而且,在大多数东南亚国家,华人中工人阶级过少,无法在这个层次上主张阶级利益。没有工人阶级,这个地区和其他地区(包括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北美和澳大利亚,华人的中产阶级经济规范就有强化华人属性的趋向。只有内部的强大政治压力,和能从外部动员华人技术力量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的强大的跨国公司组织,才能阻止这种华人认同东山再起。作者认为,无论经济规范的压力趋向何方,它们将要塑造的标准认同就是阶级认同。

4.文化规范

广义而言,这些规范包括国家和社会中影响每个人整体的价值系统的任何事物(包括政治和经济规范)。在这个广泛的意义上,它无助于我们理解大多数的东南亚华人,这些人还没有达到被同化到否认其华人属性和接受新的民族国家的全部政治和经济规范的程度。作者倒是情愿从狭义上解释文化,将其集中于两类规范。第一类是华人认为作为华人,对他们具有约束力的华人文化规范(甚至当他们无法达到时也是如此)。这些规范包括学习华文,维持家庭关系(特别是通过遵从有关生育、婚、丧的规范来维持),以及对宗族、地域及其他加强华人社会团结的类似组织的支持。第二类是华人认为有用并有必要接受的那些现代文化规范。这些规范包括华人社会以外的教育标准和职业结构,还有非华语的外语技能,甚至还包括宗教皈依及所有各种反映多样化社会复杂性的社会习俗。

华人对这两类规范重视的程度显然是不同的。在大多数东南亚社会中,华人在对这两类规范的倚重倚轻上,是有相当自由的。如果他们想要表明自己作为华人的文化认同,他们就会对基本的华人文化规范更加予以重视(图11.2中之b2)。如果他们自信那些最低限度的基本规范足以保持他们的华人属性,那么,他们就会更加注意可能有助于他们获得为改善专业职务和提高社会地位所必须具有的较高技能的那些现代实利规范。无论如何,许多华人实际上都会将这些现代规范看作是或多或少属于华人的规范,因为对世界各地的华人来说,它们都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可以被看作是在加强现代中国文化,而不会对基本的华人规范造成威胁或干扰。在最后这一点上,从长远看,华人可能对其作用作了错误的估计,但在现阶段要对其结局作出预测还为时过早。

两类文化规范在形成华人文化认同的意识上都起着一定的作用。不过其重点之不同意味着对于那些对自己的种族认同极为自觉的华人来说,基本的华人规范更具有约束力,而现代实利规范则对那些种族意识并不强烈但又急于迅速取得社会及经济成就的人们更具吸引力。但是,最最明显地由文化规范形成的标准认同,当然就是文化认同。

现在回来再谈多重认同的观念。常见的多重认同有四种,每一种都是以上面所解释的作为标准的种族、国家、阶级和文化四种认同的混合作为基础。从理论上说,还存在着第五种多重认同的理想,即最终的多重认同,因为它是等距的,因此是不受那些标准认同(normative identity)影响的,但足想来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图11.2中试图表明的是,这四组规范相互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可能影响华人获得多重认同的方式。

从这个图解中,显然可以看出,标准认同这个观念是用来使各种多重认同具体化。这样一来,种族认同就成为那种主要受自然规范影响,但也受政治和文化规范左右的各种认同结合而成的标准认同,等等、等等。但是作者并不认为,在实际生活中,这些认同都像图中所显示的那样整齐和具有相等的重要性。这裹所指出的是,华人可能找到自己所处的位置,这是由于华人找到了对自己具有约束力的规范,而如果他们要改变的话,又向甚么方向改变,以及他们如果对其他规范--这些规范使他们受到华人属性较少或非华人的各种认同的约束--作出反应,将移到甚么新的位置。

例如,如果我们假设所有华人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以自然规范为依据的种族认同,他们之后就可能在华人文化规范较强的环境中受教育,或被送入完全不用华语的国民学校。他们可以保持他们的种族认同,但这种认同究竟会因华人文化而得到加强并反映出对政治规范(位置B)的敌视,还是被转变为以入籍国的国家为荣(位置C),则有赖于每一华人社会所面临的选择机会。对有些华人来说,存在着中间的位置,在这样的位置上,作为规范的种族认同决定着一切,即这种认同是如此强烈,或是它的种族界限是如此为其他种族集团所规定,以致有关华人只会接受华人文化规范,并对政治规范只作最低限度的承诺。然而对其他许多人来说,他们的生意或职务上的利益引导他们遵守不分种族和文化界限的经济规范。这里,他们要选择,就是说,他们是通过强调自己的华人文化认同(沿看从位置B到位置E的路线)来这样做,还是通过强调自己的政治忠诚并谋求国家的支持(沿着从位置C到位置D的路线)来这样做。

从观察过去二十年中东南亚华人的经历来看,作者愿意指出上述各例如何能符合那里的一些社会集团。兹先从完全没有代表性的新国家新加坡开始。这是唯一的一个国家:其中所有的多重认同都可在同等程度上共存,而且众多的华裔公民(占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都可以与来自所有规范的压力呈等距而向图中的位置A靠近。(22)另外,泰国也没有代表性。它不是一个新兴的民族国家。在这个国家中,一个世纪以来,强有力的同化政策使其免遭二十世纪中国的民族主义的过激行为的干扰。对大多数泰籍华人来说,他们的多重认同是以强有力的规范的国家认同为指导的(即C和D的位置)。(23)

至于那些较大的民族国家,马来西亚是个较为突出的国家,它的华人人口众多,提供了作出真正的选择机会:究竟遵循文化认同的路线(B到E的位置),还是遵循国家认同的路线(C到D的位置)。(24)由于十分不同的原因,菲律宾为它人口中少得多的华人提供了类似的选择机会。这主要是因为它有严格的归化法律和它在1975年之前与台湾的异常紧密关系。从那以后,情况一直在变化,年轻一代的华人可能越来越赞成国家认同的路线。(25)就缅甸和越南而言,种族界限一直都不那么严格,同化主义的政策较易推行。显然,对占人口多数的华裔公民来说,长期以来就已接受了国家认同这一选择。唯一的复杂情况是由这些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中不时泛起的无从预料的紧张状态所引起的。(26)最后,印度尼西亚所提供的是最最复杂而且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景象。一方面,政治规范对具有中国血统的人民来说是如此重要,以致他们极少有选择的机会。达到华人文化规范的可能被限制在最低的水平,而标准的国家认同成了所有人的首要标准。另一方面,华人人口中的半数属于异国人,因而不能取得印度尼西亚公民资格。对这些人来说,通过文化认同的道路来维持生存和取得成就仍然是他们的唯一选择。(27) 这些评论只能是简短的,只是为了说明这些规范如何能适用于对东南亚华人多重认同的研究。这一研究方法在实地研究中是否有用,还有待从实践中加以检验。不过作者确信,通过规范这个观念和标准认同的概念,我们是能够描绘出决定多重认同去向的各种压力的。希望这条理路能使得我们更进一步理解东南亚华人身分认同的性质。

注释:

(1)“华人属性”并不比“华人的身分认同”更易于界定,所下定义也往往是同义反复。但两者至少都含有能为人指出的具体形象,而“身分”是抽象的,中国人在过去一二十年之前对此还没有找到适当的用词。这个专用名词现在译为“认同”,其意义为“认明与其相同的”,但在平常谈话中尚未通用。

(2)社会科学的现代研究方法(包括马克思主义的著作)源出西欧和北美,因此可以说是“西方的”。在本文中,已将使用这些方法研究东南亚华人的中国、日本和东南亚学者均包括在内;他们当中人多数过去三十年中或曾在西方接受训练,或受教于曾在西方求学的人士。他们的研究成果迅速增加,许多重大贡献首先出自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其次出自社会/文化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在本文中,我显然是深受社会/文化人类学家像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和斯金纳(G. William Skinner)以及他们的弟子的影响。这一传统的最近成果有L. A. P. Gosling and Linda Y. C. Lim (ed.),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Singapore: Maruzen Asia, 1983)一书中的一些文章,特别是其卷二:ldentity, Culture and Politics.

(3)也许“传统华人”的认同较易为人认清,但“历史的(认同)”则可避免立即非要界定何谓“传统”与何谓“华人”的困难。“历史的”带有中性意味,就像“文化的”一样,但强调的是过去的文化价值和象征。

(4)正如下文将要表明的那样,提出多重认同,意思并不是多种种族特性或多重种族认同,像华-泰及其他混合的种族标签;我也不是在讲识别种族的种类或层次。多重认同并不是环境认同,或替换认同,即那种人们可以变换或可要可不要的认同。作者所说的多重认同是指同时存在的许多种的认同,如:种族的、国家的(当地的)、文化的和阶级的认同。

(5)我将“种族集团”一词较广泛地用于华语、马来话、印度语,而不像C. Fred Blake, Ethnic Groups and Social Change in Chinese Market Town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81)一书中那样,用于像闽南话、广府话等一些个别语文。对于后者,我使用“种族分支”,从Judith Strauch, Chinese Village Politics in the Malaysian Stat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pp.83-84。

(6)我认为,这种“历史的”认同,存在于所有自称是华人的人。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这一时期,可以在马来亚的峇峇和爪哇侨生华人中找到其最为生动的形式,在大部分华人特征已经丧失的情况下,那里的人仍在坚持这种认同。

(7)1920-1945年这一时期,海外华人有关民族主义的著述卷帙浩繁是人所共知的。其中大部分是用中文和日文写的:见 Victor Purceil,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2nd ed,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586-610所载Hugh D. R. Baker编纂的书目。迄今为止,对该地区任何一个国家所从事的最详尽研究当属Stephen M. Y. Leong, "Sources, Agencies and Manifestations of Overseas Chinese Nationalism in Malaya, 1937-l941" (Ph. D Thesis, UCLA, 1976),缩微胶卷。

(8)在有关中国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问题上,马来亚由于明显的原因吸引了绝大多数人的注意,出版了许多政治研究的著作,著名的有汉拉思(Gene Z. Hanrahan)、白鲁恂(Lucian W. Pye)和肖特(Anthony Short)的著作。最近一部研究年轻华人的角色的论述是Cheah Boon Kheng, Red Star Over Malaya: Resistance and Social Conflict During and After the Japanese Occupation, 1941-1946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83)。

(9)这里将其称之为“追寻”,是因为那些认同早期反殖运动的年轻华人,很少能说清他们到底是站在新的土著民族主义一方,还是站在受压迫大众(大部分是士着)一方。印度尼西亚的民族主义也在三十年代吸引了一些华人,但他们的人数太少,无足轻重,Leo Suryadinata, Peranakan Chinese poIitics in Java, rev. ed.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156-168.

(10)请特别参阅珀塞尔(Victor Purceli)、拉特曼(K. J. Ratnam)、瓦斯(Raj Vasil)等人的早期著作。在这些著作中,地方自治主义是关键名词,而华人的村社认同则是向马来人提出分享权力要求的基础。

(11)这里我得益于斯金纳(G. William Skinner)的著作,尤其是他的Chinese Scociery in Thailand: An Analytical History (lthaca, N. 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57), pp. 126-154; 及其"Change and Persist ence in Chinese Culture Overseas: A Comparison of Thailand and Java", Journal of the South Sees Society (南洋学报), 1960: pp. 86-100。我在这里仅用同化与融合,未用文化移植;我认为融合就包括了文化移植,但将重点放在认同新兴民族国家。

(12)压力最大的地方是印度尼西亚,而华人的反应也特别使人感到兴趣。参阅Leo Suryadinata (ed.), Political Thinking of the Indonesian Chinese, 1900-1977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79)一书中摘录的中国民族主义者,多元论者与同化论者的论文,见该书页83-159。

(13)R. A. Schermerhorn, Comparative Ethnic Relations: A Framework for Theory and Research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Phoenix edition, 1978), pp. xiii-XXii的新序言中,可以找到有关于种族关系和对政治重新发生兴趣所作的简短而有力的评论。就东南亚而言,政治在马来西亚(例如,Cynthia Enloe的著作),长久以来曾被作为村社政治加以研究,但政治中的种族特性在其他东南亚国家中,只是到后来才成为该地区一个焦点来注意,著名的有Southeast Asi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别是卷10, 第1期(1982): "Ethnicity in Southeast Asia"), Southeast Asia Ethnicity and Development Newsletter (Singapore, 1977-81),和新加坡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的各种出版物。

(14)巴斯(Frederick Barth)所使用的种族界限划分方法和纳盖达(Judith Nagata)有关环境认同的讨论,在消除区别种族认同与文化认同的因难上,是非常宝贵的。种族特性不单单依赖于人种或生物学上的遗传,但人种识别的表现,或“原始的情感”(C. Geertz)依然是种族认同必不可少的部分。F. Barth (ed.), 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 (Boston: Littie Brown, 1969), pp. 9-38; J. Nagata, "What is a Malay? Situational Selection of Ethnic Identity in a Plural Society", American Ethnologist, 1/2(1974): pp. 331-350以及Clifford Geertz, "The lntegrative Revolution: Primordial Sentiments and Civil Politics in New States", in C. Geertz (ed.), Old Societies and New STates: The Quest for Modernity in Asia and Africa (N. Y.: Free Press, 1963), pp. 105-157。虽然我并不是在具体地描述种族集团,但还是受了Charles F. Keyes, "Towards a New Formulation of the Concept of Ethnic Group", Ethnicity 3 (1976): pp. 202-213,一文的很大影响。

(15)这些少数民族符合泰勒(Robert H. Taylor)有关“种族集团”所提的“那些超出宗教、 文化或民族的正统观念范围的人,他们没有资格分享作为上帝选民的利益”("Perceptiom of ethnicity in the politic of Burma",Southeast Asi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1O/1 (1982): pp. 7-22脚注 19)。华人在其他方面是令人烦恼的:他们习惯于城市生活,在政治中心即各个首都,人数尤多,由于有很强的竞争能力,能对土著精英的经济利益构成威胁。但是他们并不是中国的代理人:对于1955年中国对海外华人在政策上的改变的作用,以及这一政策改变如何在文化大革命前十年中为东南亚新兴国家缓解了“华人问题”,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Stephen Fitzgerald, China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A Study of Peking's Changing Policy, 1949-1970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2), pp. 107及其后诸页。当然,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东南亚人都因中国国内各种过激行为而对中国日渐疏远了。

(16)有关殖民时代后的东南亚,Hans-Dieter Evers在他主编的Modernization in Southeast Asia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pp. 108-131,谨慎地探讨了"Group Conflict and Class Formation in Southeast Asia"这一主题。但对马来西亚重新发生研究兴趣,实际上是在1975-1976年开始的(见B. N. Cham的文章,载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 5/4(1975): pp. 446-61, 和Michael Stenson的文章,载Bulletin o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 1976年4月)。又见Michael Stenson, Class, Race and Colfnialism in West Malaysia: The Indian Case (St. Lucia: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Press, 1980), pp. 192-210,有关1957-1969年这一时期,以及Loh Kok Wah, The Politics of Chinese Unity in Malaysia: Reform and Conflict in the alaysian Chinese Association, 1971-1973 (Singapore: Maruzen Asia, 1982)。

(17)将种族特性与经济活动联其在一起的可贵努力,见于Linda Y. C. Lim and L. A. P. Gosling (eds.), The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Vol. 1 (Singapore: Maruzen Asia, 1983)中的几篇有独立见解的文章;尤其值得一阅的是Linda Lim的杰出序言,见页1-29。

(18)关于这些“现况”的比较,见我1979年的评论, "China and the Region in Relation to Chinese Minorities", in Wang Gungwu, Community and Nation: Essays on Southeast Asia and the Chinese (Sydney: George Allen & Unwin, 1981), pp. 274-285; 及我1984年的评论, "ExternalChina as a New Policy Area", Pacific Affairs, Spring 1985,及本书第十二章。我认为在当前以市场为导向推行经济现代化在中国已居于最为优先地位的情况下,中国与东南亚华人的关系可能变得更为复杂微妙,但是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可使在中国已不再合法的中国民族主义在东南亚有复活的机会。

(19)区分种族分支的一个最近的例子是Wolfgang Moese, Gottfried Reinknecht and Eva Schmitz-Seisser的详尽叙述,Chinese Regionalism in West Malaysia and Singapore (Hamburg, 1979)。与之形成对照的是Judith Strauch, Village Politics, pp. 99, 153-159及169-171,和Loh Koh Wah, Chinese Unity, pp. 35-44及71-82,他们认为政治上的种族特性现在已超越“地区性的”或种族分支的差异。由于其他社会的和经济的原因,这在新加坡也是一样:Cheng Lim-keak, Social Change and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 Socioeconomic Geography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Bang Structure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166-200。

(20)这些态度明显地来自种族血缘纯洁的概念,在这里属于自然规范。它们与出于文化成熟和修养概念的态度不同,后者应列为文化规范。

(21)表面上看来,这意味着资本主义威胁缅甸和越南等国家的生存与共产主义威胁东盟六国每个国家的生存。但以国家主权和非属生存问题而言,前者同样可以受到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盟国和敌国的威胁,而后者同样可以受到资本主义友邦和较大的跨国公司的威胁。

(22)"Why should a chinese Look for chinese Identification in Singapore?" (Sharon A. Carstons, Chinese Associotions in Singapore Socierty, ISEAS Occasional Paper, No. 37, 1975, pp. 17),这个问题可在几个层次上作出回答。在一个层次上的答案是:新加坡不是一个华人国家,只是在“马来”世界中具有华人多数的城邦。在另一个层次上,新加坡籍华人过于接近马来西亚籍华人(还有一些印度尼西亚籍华人),以致不能不作为一个华人认同受到攻击的人民与马籍华人具有同样的关注。在又是一个层次上,新加坡的“多种族主义”政策(与英国的殖民主义相似?)不允许华人忘掉其华人属性(Geoffrey Benjamin, "The Cultural Logic of Singapore's Multiracialism", in Riaz Hassan (ed.), Singapore: Society in Transition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pp. 115-133。而且另有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有关加强华人认同的政府政策,以作为“反对社会反常的堡垒”(John Clammer, "Chinese Ethnicity and Political Culture in Singapore", in Gosling and Lim (ed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Vol. II, pp. 266-284)。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指出,如果新加坡的非华人邻国允许其繁荣成长并感到放心,它的华裔公民将趋向不偏不倚的位置,同时具有所有四种认同。那些朝A的位置移动的人,在种族上将仍是华人,在政治上是忠诚不二的国民,关心他们的阶级利益,并具有一种混合了基本和实用的共同文化价值。最近的一篇文章颇有启发:Chiew Seen Kong, "Ethnicity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The Evolution of a Multi-Ethnic Society", in Peter S. J. Chen (ed.), Singapore Development PoIicies and Trends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pp. 29-64。

(23)我赞成斯金纳所著Chinese Society一书页380-382中的预测,但不认为这些预测应解释为最终所有华人都将被全部同化(即达到D的位置)。我自己的理解是,多数华裔泰国人将达到D的位置,但许多人还将在今后一段长时间内停留在C的位置,而总会有一些人在B和E的位置;Christina Blanc Stanton, "Thaiand Sino-Thaiin Small Town Thailand: Changing Patterns of lnterethnic Relations", in Gosling and Lim (ed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Vol. II, pp. 99-125, 该文述及处于我所称的C位置上的小资产阶级泰华。

(24)说他们的选择机会是真实的,可以从Cosling and Lim (ed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一书两卷中所收采的十几篇评述马来西亚籍华人的文章中看出,其主要作者有Sharon Carstens,陈志明,Moli Siow,Loh Koh Wah,Donald Nonini,Lim Mah Hui,Paul Chan和Judith Strauch。最近的一次研究,即Hua Wu Yin, Class and Communalism in Malaysia: Politics in a Dependent Capitalist Stale (London: Zed Books, 1983),对马来西亚政府的有关当地国家认同与村社(种族)认同的政策大加批评,但它证实多数华人仍有真正的选择机会以决定他们想走的道路,是从B的位置到E的位置,还是从C的位置到D的位置;见第七及第八章,自150-194。

(25)John T. Omohundro, Chinese Merchant Families in Hoilo: Commerce and Kin in a Central Philippine City (Quezon city, Ateneo de Manila University Press, 1981)及Charles J. McCarthy (ed.), Philippine-Chinese Profile: Essays and Studies (McCarthy, Robert Tsai, Bernard C. Go与Robert O. Tilman的文章)尤为有用。陈烈甫着《东南亚洲的华侨、华人与华裔》(台北,正中书局,1979年)页241-250,455-460,508-511以及页535-564也以中国人的观点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26)对在缅甸和在统一后越南的华裔,最近没有研究发表。仅有的一些一瞥之见,都来自与中国的麻烦:缅甸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麻烦(Ralph Pettman, China in Burma's Foreign Policy (Canberra: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Press, 1973), 越南是自1978年以来的麻烦[(Chang Pao-min, Beijing, Hanoi,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Berkerley: South Asian Studies Institute, 1982)和 "The Sino-Vietnamese Dispute Overthe Ethnic Chinese", The China Quarterly, 90 (June 1982): pp. 195-230。]

(27)最近有三份研究揭示了印度尼西亚情况的复杂性:它们是J. A. C. Mackie (ed.), The Chinese in Indonesia (Melbourne: Nelson, 1976), pp. 19-76 and 77-138, Charles A. Coppel与J. A. C. Mackie的文章; Leo Suryadinata, Pribumi Indonesians, the Chinese Minority and China (Kuala Lumpur: Heinemann, 1978), pp. 138-164;以及Charles A. Coppel, Indonesian Chinese in Crisis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尤其是其第四及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