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中国南部对海外华人的看法

 

《中国与海外华人》
第十三章 中国南部对海外华人的看法(1)
王赓武著

 

1983年7月和8月,我到中国南部四省旅行,并于福建的厦门、泉州及福州和广东省的广州停留。在与负责华侨事务的官员谈论中,以及在与这四个城市中各一所大学(分别为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暨南大学)的学者的谈论中,我看到了对华侨问题,或总的说,对海外华人(2)问题的浓厚兴趣,或更确切地说是恢复了兴趣。而且我深为正在进行的大量工作和官员及学者们进行此项工作的条件之困难所感动。一些和我谈话的人送给我他们自己有关这个问题的著作,其中包括他们的学校机关或各种学会所出版的刊物。(3)
对海外华人问题的新的兴趣包括区分“华侨”与“华裔”(中国人的后代)及“华族”(血统华人)的各种尝试--这里只不过是举出可用于过去常被称为“华侨”的几个替换词语。根据官方正式声明和公开发表的文章及评论,以及与学术界同仁及当地专家的讨论,重新对海外华人发生兴趣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第一,海外华人对“四个现代化”的价值。可以鼓励他们提供科学技术、专门知识或投资于现代工业企业。这是众所周知、不需再赘述的。海外华人可以对较快的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第二,可以说成是统一战线工作。这主要关系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嬴得海外华人的同情,诸如与台湾的最终统一,中国解决香港前途的努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面成就等。

第三,纠正在所谓“文化革命”期间对归侨(回国的海外华人)及其在中国国内外的亲属的错误政策。这是一个有很大争议的问题,而且我相信,这个问题在华南的两三个省--大多数海外华人来自这两三个省--之外,是并不完全为人理解的。从现在来看,那些政策属于1966至1976十年间最不合理的政策,而且对中国现代化造成极大的灾难。在希望促进“四个现代化”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下,现在认为有必要对在那场针对回国海外华人及其家属的灾难性运动中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一切受害者,予以补偿。

第四,处理种族关系这个更为微妙的问题。这是指在过去二十年间,绝大多数海外华人已经取得了外国国籍。这方面数字是不精确的。关于全球海外华人的确切数字,有许多不可靠的估计。看来,中国官员所用的数字是两千万,其中约百分之二十(即四百万)仍为华侨,也就是有资格持有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4)然而问题在于那些绝大多数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仍然自认为或被别人认为在种族上是华人--与其说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不如说是出于文化上和情感上的原因。中国愿意热情响应这种种族情感的表达,而且愿意表明,尽管中国坚定地承认这些华人作为外国公民的权利义务,但同时也承认有责任鼓励这种情感。

最后一点是,对撰写海外华人历史的关心。这是在中国人本身相互间争论最多的问题。这方面存在有若干学派的主张。一个学派想把这个历史表现为上溯一千年甚至两千年的一部史诗式故事,但只限于那些前往海外的中国人,因而主要是那些广东人和福建人,他们先是前往东南亚各地,后则远达南北美洲、澳大利亚及其他各地。另一些学派比较广泛地看待华侨,用以指越过中国边境并暂时居住在国外的所有中国人。因此,华侨的历史就应当包括经由陆路前往朝鲜、越南、苏联、蒙古、缅甸和老挝的那些人。但从历史上来看,就会出现一个严重问题,不同时代的中国边境如何确定?麻烦接踵而来,产生出在进行界定方面的其他困难。涉及到海外华人问题,把中国目前的边境(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套用于古往今来一切时间,这种想法是一种时代错误,而且在此时此刻,决不是所有人都会对此感到心安理得。(5)

有些人宁愿把华侨历史统统忘掉。他们愿意倾全力于当前的问题。他们认为,对中国现代化及其投资计划来说,和在相当重要的程度上,对中国外交政策以及对必须面临在海外华人问题上无法缓和的敌意和根深蒂问的猜疑--东南亚各地尤为如此。对于贯彻这些政策的外交官员来说,这些当前的问题已经够复杂了。这种想法很可能以是那些烦恼的官僚以及那些本来也没有过多少海外华人的省份--特别是中国北部及西部各省--的人们的共识。他们无法理解为甚么华侨会形成一个特殊问题,为甚么他们的家属应当享受优惠,以及为甚么他们的历史应当分别对待。很难估计在华侨问题上持怀疑论观点的程度,抑或只足不关心而并非在中国国内真正敌视华侨。然而有必要提醒一下,并不是在中国的所有中国人都关心华侨,甚至也不是所有中国人都知道华侨是甚么人和是做甚么的。(6)

尽管如此,官方的政策是有的,在那些产生许多海外华人的省份对华侨问题已经重新发生兴趣。这个问题引人注目的程度大大出人意料。1978年复兴了两所华侨大学,一所在泉州,就叫华侨大学,另一所是广州的暨南大学。毫不足怪,这两所大学,和厦门大学、中山大学、云南大学及其他地方的一些大学一样,都对海外华人的历史十分关心。

13.1 华侨及其政治涵义

很明显,海外华人问题依然被许多因素弄得一团糟。有些因素显然是政治上的。其他因素有经济方面的,技术方面的,教育方面的,甚至有道德和感情方面的。然而在所有这些因素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在“华侨”一词使用上的混乱,以及许多与此有关的中国人在承认有必要准确地解释这个词语方面,表现出可以理解的不积极态度。通俗的用法把这个词语弄得如此模糊不清,以致出现了认可当前在其含义上的极大差异,而这是现代语言学家习以为常的。然而这正是问题之所在。中国政府和多数外国政府以及多数已经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人--特别是在东南亚的那些人--都没有清楚地把“华侨”一词限定为仅指那些保留中国国籍的人。在中国之外,正在越来越多地按照这个有限的意义使用“华侨”一词。总之,这个词语现被认为具有政治意义。这个事实,即这个词语具有政治意义,仍然需要加以强调。

“华侨”一词的使用始于十九世纪未叶,而且由于与民族主义及革命相联成,很快便具有政治意义。(7)在这个词语具有五十年以上的政治含义的情况下,对如何使用这个词语以及可以准确地应用于哪些历史时期,有必要十分谨慎。然而中国人认为,“华侨”一词到十九世纪后期才出现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在那个时期以前就不存在海外华人。关于这个词的政治用法和意义这一点,遭到了忽视,或者也许是没有被理解。但是既然现在对华侨问题和华侨历史这么活跃,规避这个词的正确使用就可能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或单纯的学术问题了。当前在这个词语上的混淆不清和感情用事是如此严重,长此以往势必使中国人永远也弄不清这个词的意义。(8)反过来,在国外的具有中国血统的那些人中间,以及在中国人已成为国民的那些国家的人民中间,就算不造成混乱的话,也会招来误解和猜疑。

关于政治意义这一点,需要加以重新陈述。争论是围绕“侨”这个词的使用进行的。这是一个古老的词语,其主要意义是“侨居或暂时离家居住在外”。第一次明确地把“侨”这个词用于指居住在国外,即在一个外国的中国人,见于1858年(咸丰八年)的一份官方文件。那是天津的中法条约,其中在提到相互在对方国家建立外交使团之处使用了这个词。(9)到那时为止,曾有过一系列词语被用来描述居住在海外的中国人,其中有些词语极具贬义。个中主要原因是,在明清两代的大部分期间,中国人被禁止前往海外;如有往海外者,则回归时就有受到严厉惩罚之虞。那时,侨居或暂时居住海外的意思是通过其他词语表达的。“侨”这个词从来不曾用上。看来,其他词语足以满足当时语言上的需要。那么,采用“侨”这个词以及后来进而采用“华侨”这个词作为名词的意义何在呢?

其意义主要是政治上的。1858年正式使用“侨”这个词时,仅适用于在国外任职的官员。但当东南亚富商开始通过向皇朝捐资购买官衔时,就有必要对他们使用比较文雅的词语以承认他们的官位。此后,相继向欧洲、美洲和日本派遣了外交官员,其中包括1877年(光绪三年)任命胡璇泽--更以Whampoa而闻名--为新加坡领事。他在被任命之前,已经购买了官衔;如果在此以前,有人曾被正式称为“侨居”的话,胡氏当时也应当被记述为“侨居”新加坡了。(10)但是直到1885年,一份官方文件才把一切暂时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承认为“侨居”。这份官方文件是另一个中法条约,其中把这样的中国人称为“侨居”于法属印支。(11)至于“华侨”,可能是在1882至1883年(光绪八年-九年)黄遵宪第一次用组合词“华侨”称谓海外华人。当时他在旧金山任总领事,叙述的是平民而不是官员。据说此词见于他致他的上司--中国驻美国公使郑藻如的信中,但现今所保存的信件其真实性如何,尚不能肯定。无论如何,这封信在他生前从未公开,而且似乎也不曾影响其他任何作者。厦门大学的庄国土曾指出,郑观应在1883及1884年(光绪九年及十年)的两个奏章中使用过这个词,1884年(光绪十年)的《光绪帝实录》中也曾简短地提及郑的奏章。令人遗憾的是这两个奏章于1909年(宣统元年)才公布,而实录中的简短说明则公布得更晚。因而这些都很少可能影响同时代的著作。也有可能这些文本并非原文,而是在公布前经过修改或校勘的。(12)

因此,将“华侨”词首次作为名词使用是表示中国官员和知识分子的政治觉醒过程已达致顶点,而这种觉醒在华南各阶层中国人中尤为突出。既然如此,此词确于何时首次为人使用或究为何人所首次使用,并无关紧要。如果说,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间,“华侨”一词曾不知不觉地被不时使用,也就不足为奇了。那是一个预备期,在此期间,一种必须对前赴海外的中国南方人做些事情的政治认识正在形成。那时,这些来自中国南部的华人正在要求得到关注,而且提出这样要求的并不仅仅是富商大贾。在那个时期,对于中国官员来说,一个目不识丁的中国穷人在国外受人欺侮,和一个文化程度较高、经济境况较好的中国人在国外受人歧规,同样是蒙受耻辱。(13)

因此,对官员而言,1893年(光绪十九年)撤销对海外旅行的禁令是意味深长的。(14)取消禁令使他们得以自由考虑怎样利用在国外的华南人的资金、技术和精力来使中国富强。虽说此项禁令在实践中只是一纸空文,但我们不应低估禁令的撤销对各种各类中国人的重要意义;对福建和广东的妇女,意义也不小,她们现在可以比较容易地到国外和丈夫及家人团聚或外出与那些不准备在当地娶妻的人结婚。一旦钱财可以容易地流回中国,妇女可以出国,中国南部与海外华人之间的联系就不可估量地加强了。这比领事代表所涉及的技术性问题和国籍法所能起到的作用要大得多。这种联系越是加强,对实际保护工作的需求也就越大;而且清廷和海外华人福利的牵连越多,政府在那些期望日渐高升的人看来就必定越发不能今人满意。官员发现,他们不得不更为积极地响应发自中国南部的要求保护免受歧视的呼声。他们这时较好地了解了西方各国政府保护其全部国民的方法,而且由于到1895年(光绪二十--年)为止,至少有三个与列强签订的条约已经把“侨”字用作对获准在国外居住的官方用语,他们就不难在1893年取消官方禁令之后立即把这个词应用于全部海外华人。总之,到了这个时候,“侨”字被广泛使用,包括全部华人,就是很自然的了。但是不可只是因为其时机已到而低估其广泛使用的政治意义,以及加上“华”而构成一个新的普通名词的政治意义。(15)

另一个重要之点是“华侨”一词一旦开始应用后的力量。一旦对获准在国外居住有了政治上的承认,要求官方保护的愿望日益增长,更加强烈。但当所得到的保证证明是软弱无力时,就激起了其他政治情绪。一批持不同政见的人要求推翻政府,并以反满反清的措词(寓有强烈的种族主义色彩)表达了这种要求。这些言词引起了华南的中国人--大部分国外华人的故乡--的同情。在这方面,一首粗俗而措词有力的“革命歌曲”--看来是专门写给爪哇华侨的--曾于1903年作为附录刊印于邹容的影响极大的《革命军》内。(16)这首歌曲不会引起东南亚富裕而成功的中国头家的多大同情,但其政治寓意是清楚的。它提高了这些中国南部华人的政治作用,嘲弄了那些很可能既支持西方殖民统治又支持满清政府的成功富人,而且是第一次直接号召海外华人投身于中国政治。它又是若干年后孙中山的名言“华侨乃革命之母”的直接预示。(17)不论是否当之无愧,海外华人从那时起就义无反顾,并于其后五十年间,在国外保持了鲜明的政治形象。今天,正如中国阐释他们的那样,他们的身分只是普通的外侨,其本身并不具政治意义。那个把全部华人称为华侨而且具有政治意义的时期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终止了。那个时期不妨称为华侨的五十年。

应当强调的是,华侨的年代不可予以上溯。把“华侨”这个词用于更早的时期,那是不顾史实。那是违反明清两代的政策的,是违反它们对寓居海外的中国人的见解的,甚至是违反它们的政治观念的。(18)漫不经心地甚至满不在乎地把“华侨”应用于历史上曾经去国外几年或更长时间的每个中国人,那是在嘲弄迄至今日为了理解中国现代史的一些主要变迁和为了以正确的历史眼光观察这些变迁而做出的种种努力。

13.2 比较东南亚与北美及澳大利亚

在和现今的中国官员及学者的讨论中,常常把前往东南亚的中国人和前往诸如美洲及澳大利亚等其他地方的中国人加以区分。众所周知,所有这些人几乎都来自中国南部。我曾和中国南部的一些人交谈。在他们看来,各地区之间有几点可资比较。

中国与东南亚之间的关系可追溯到很久以前;如果把现代的越南北部包括在内,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东南亚各港口之有中国移民,至少已一千年;而那个地区甚至以西地区的人之移居于中国,则时间更久远。(19)最初,他们的人数决非很多,但是他们可能已成为华南与那个地区之间健康的共生关系基础。然而这种早期的关系被西方的扩张破坏了。西方的扩张从1511年葡萄牙侵占满剌加国起,直到本世纪上一个年代前后为止。(20)在过去这450年期间,十九世纪中叶前的主要交往是通过贸易,同时带有一些“海盗行为”和走私,也有一点政治活动,特别是中国国内动乱中的一些政治避难者。(21)直到十九世纪中叶,大规模的劳工移动才把北美和澳洲地区带到这个领域中来。

然而就北美和澳洲地区而言,其构成成分则完全不同。最初仍然是和华南联系,但是从非熟练劳工开始,其后在美国则继之以学生。极少数工人可能开展了低水平的贸易,但贸易从来也不是这一联系的主要特色。即使是劳工,在限制性的劳工立法直接歧视华人后,也就成为无关紧要了。(22)然而到了1900年,随着中国南方的政治领袖--如孙中山及其支持者和康有为的保皇会的支持者等--在他们所到之处竞相扩大影响,东南亚与其他地区之间有了表面上的相似之处。民族主义感情的传播也是共同的,这特别是因为东南亚的华人同情在其他地方的明显地遭到歧视的同胞。国外华人越来越多地卷入中国政治活动是使这种地区间的比较成为可能的另一个因素。(23)

但是其间的不同之处更为重要得多。历经几个世纪在东南亚地区经济方面取得相当成就之后,本世纪产生了“南洋华侨”的形象。这一形象是由华南的中国人自己以其内南航行到东南亚的行动为其表现,并以人数众多,和中国经纪人、企业家以至资本家的无数成功故事,以及华侨教育的惊人成就为其特征。对西方殖民大国和当地政治领袖来说,这一形象表现为经济上的支配地位。对中国南部的民众来说,则南洋既是财富与机遇的乐土,又是当于浪漫色彩的地方,这个地方到处都是或粗野或可爱而又随和的人们。(24)

1941年以前,南洋地区对中国南部有意移居外国的任何人而言,显然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具有吸引力。虽然殖民地当局和泰国对外来移民的控制日益加强,但是从来也没有像北美和澳大利亚那样实行严格的限制。对华侨子女的华文教育的控制往往被生动地描述为排华措施的事例,但是排华行动从来也没有像美国几十年前那样激烈,也没有美国那种法律上的系统规模。除了一种人之外,南洋是最今人向往的地方。那除外的一种人就是学生。学生不限于中国华南部的人,而且大多前往美国。没有人到南洋去留学,但是有许多人到那里去教书。然而作为获得新知识的地方,以及/或者为了弄个外国学位来抬高身价,则美国仅次于日本。(25)这确实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不同之处,而且这个不同之处的重要性,今后将日益增加。

当然,这个最重要的不同之处当时在中国南部并未得到普遍承认。美国是一个独立国家,拥有先进的技术,而在南洋,当时除了那小小的友善的泰国外,没有任何部分是独立的,更谈不到强大和先进。南洋可使海外华人获利,是因为那里的殖民统治和一些统治当地的精英认为他们可资利用。统治美国的精英在任何可比的方面都不需要华人。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两组政治事件完全改变了南洋和北美地区的相对地位。海外华人对这两者都未曾料到。

第一组政治事件是民族主义在东南亚各个殖民地区的兴起。一般而言,来自中国南部的海外华人在理解者照这一事态发展的意义方面是迟钝的。他们大多数人都过份忙于赚钱或竭力维持生计以致无暇他顾。其他人则把他们的政治触角转向他们在福建和广东的村镇,而不是转向东南亚事务。在多年之内,“南洋”被视为神话。(26)实际上并非像有的人盲目轻信那样,有这么一个海外华人的福地。那是为宣传和痴心妄想所夸大的短暂性现象。很快便清楚的是,每一个新兴国家都继承了处理华人问题的不同方式,因为华人问题在每个地区从来都不是一样的。现在每个新国家都制定了限制性法规,这些法规往往是直接针对它们人口中具有中国血统的那些人的。这些法律在试图约束某类华人活动的程度方面各不相同,但是看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具有法律上的系统规模了。(27)

随着“南洋华侨”形象的消失,东南亚各华人社会的发展也就告终了。大多数社会社团转而采取守势,有些目前实际上已经瓦解不成其为社会集团了;在有些地方,小得多的社会或亲缘关系的组成则在挣扎求存。这种转变并不是突如其来的,但是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的华人相比,可以说转变现已完成。

第二组政治事件也冲击了“南洋华侨”,但对北美华人社会的性质具有更为深刻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胜利和国民党政府迁台给美国的对华以及对整个亚洲的传统政策带来了出乎意料的变化。由此给北美华人--主要仍为华南的中国人--带来了另一种转变:政治上与文化上的联系扩大了。有政治避难者,但更重要的是学生。这些学生大多数来自台湾,其中许多人滞留在美国或者又回去定居。移民政策也修改了。对香港和广东的联系加强了。 三十年间,那儿的华人人口增加到原来的六倍以上。现在,与老“南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新的海外华人具有吸引力的是北美(程度差一些的是澳大利亚)。(28)

总之,就海外华人问题而言,近来的事态发展导致了东南亚与北美情况之间的强烈对比。这个问题至少有三个主要方面。第一个可称为国际方面,第二个可称为民族方面,第三个可称为中国方面。

第一,北美及澳大利亚各国政府对中国比较友好,而且并不感到受中国血统公民存在的威胁。而对东南亚的多数政府而言,越南及苏联所作关于海外华人是中国派驻该地区的奸细的宣传对一些人依然是萦回耳际,因而对中国方面有关国外华人--不论是否中国公民--的一言一举,都当成一个“敏感的”问题。这对使用“华侨”一词是有影响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华人绝不使用这个词语,因为这个词对他们多数人来说是错误的,而且会冒犯他们各自的政府。另一方面,对北美来说,新近有许多华人从台湾、香港及其他地方到达那里,而那里的各国政府对“华侨”这个词似乎不那么敏感,因而就可以比较普遍地和比较随便地使用,而不至于冒犯任何人。(29)

民族方面就更为微妙,而且除了别的以外还涉及政治上的忠诚问题和种族特性问题。前一个问题是相当主观的,而且人们很少希望予以全面考查。现在可以预期,在多数情况下,对接纳和对待那些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将不致有明显的歧视。历史表明,与归化的社会融为一体是公认规范,华人在这方面并非例外。但是更加深奥的根本问题是种族特性问题,也就是那种个人的和文化的认同观念。这种观念比国籍观念深刻,人们即使在选定一个新国籍之后,甚至也可以保存这种观念。虽然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但其在现代和在国际上产生的后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严重得多和复杂得多。种族特性是与个人人权、民主权利和少数民族权利相关联的。它引起权力的问题,人道力量的使用,以及通过各族人民文化上的百花齐放来丰富国家的问题。这在一个日益缩小和信息发达的世界尤为如此。如果种族特性被完全承认为一种权利--北美洲和澳大利亚在这方面可能带头--那么,就关系到华人而言,可能发生两件事情。他们的种族特性将通过诸如华人、华裔以至华族等中性词予以适当的表达;这些词的本身都不含法律上和政治上的意义。现代的开明政府在处理种族特性问题中,知道强制地完全同化少数民族是不人道的,而且是很不必要的。因此,就华人的种族特性而言,这些政府对上述词语的这种用法不应有任何疑难。而在国外定居并已选定了定居国国籍的华人,一定会而且也应当满足于此。(30)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保留华侨这个词汇,用以准确地称谓那些暂时在国外居住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人,这对于其原来的字面意义也最为贴切。

最后,中国方面,也就是与中国本身有关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其1980年的国籍法(31)谋求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尚有一个联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广大网络把中国以外的华人和他们在中国的家属结合在一起。随着时间的消逝,这些联系会进一步削弱吗?根据中国国内外过去五年重新发生的兴趣和重新出现的活动情况看,这样说显然还为时过早。国外有些年长的华人不喜欢听到他们现在不是华侨的说法。有些人感到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正在被“剥夺继承权”,极少数人则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台湾政府准备把他们叫做华侨。这可能给中国政府及其国外机构带来一压力。但是长远看这也许不会构成一个重大问题的。(32)

更为严重的是“侨”这个词在中国国内的广泛应用。有一位学者列举了“侨”的大量用法,包括用于人,用于组织、协会和工作单位,用于地方,用于经济,甚至用于因本世纪中国历屈政府重视华侨联系而引起的非常独特的专门术语。这些用法的形成,是由于为处理华侨事务而设立了大量机构。事实上,由于中国政府各级机构承担了对华侨和他们在中国的家属以及其他联系的各种责任,事实上已经出现了这方面的专责工作。(33)

华人本身已经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这种情况将持续多久?从国外的事态发展来看,可以合法的叫做华侨的人逐渐减少。同时,早年的归侨,年纪越来越大了,而且他们的家属现在几乎在各方面都已基本上适应了中国的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答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庞大的机构还在,而且有许多人正在为华侨面认真工作。由于官僚体制的性质--一切国家莫不如此--,有盹华侨的广泛活动很可能会长时间继续下去。但是如果它主要是关系到中国国内的活动,而且不过多地扩大到有外交含义的工作,这就不会有甚么害处,甚至还有些好处。这项工作具有许多福利事业的和人道主义的特征,而且可以有助于某些中国建设和现代化的领域。然而确有必要对它进行细心监督,以不便外国政府或国外的外籍华人产生错觉。(34)

中国出现一种颇有前途的事态发展,此处特别值得一提。它是与中国许多学者很想撰写的中国以外的华人历史有关的。如前所述,中国与东南亚的关系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中国商人、船员和难民前往东南亚地区至少比前往美洲和澳洲沿岸早八百年,而且远在这批中国人可以正确地被叫做华侨以前。当前存在着这样一种可以理解的强烈愿望,就是把所有这些很久以前的情况都叫做华侨史的一部分,而不理会这个词的现代政治意义。如果历史学家照此办理,则东南亚必将成为华侨历史的核心。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中国现代史而言,为现代科学技术、为教育发展以及为代表中国执行外交任务而前往北美、日本和欧洲的比较不多的华人,却在总体上对中国产生了更深刻的影响。被派往国外学习并继而在国外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中国学者,被正式列入华侨的定义之内。有很多实例说明这些人对中国的科学发展做出了明显的贡献。如果把他们看作是归国华侨,那么,学识与科学的资历具有的重要性是来自南洋的金钱数量无可比拟的。就东南亚的大多数而言,其历史作用主要单纯是一个财富的问题,也就是开发诸如福建及广东等省所需的钱财问题,而在中央政府那些高瞻远瞩的官员看来,这并不是一种给人印象特别深刻的贡献。(35)

在过去五年间,出现了无异于实际贬低东南亚华侨史的重要性的极大讽剌。例如,由于华侨对有种族意识的北美人并不是一个构成威胁的概念,因此研究北美华人的历史就得到鼓励。许多谴责过去政府政策的书籍出现了。美国学者和中国学者的共同协作研究成为可能了。但是由于北美华人大部分来自广东省操广州话的地区,并且由于几乎全部其他在国外的华人--特别是那些来自潮州、海南和福建南部的人--都南下东南亚,可能进行的研究在质量上的差距越来越大了。考虑到东南亚各国政府对其中国血统公民的敏感,来自中国的学者现在几乎不可能对今天的东南亚华人进行任何有意义的研究。因而,广州各县的学者享有其他地区学者只能望洋兴叹的机会。

但是,尽管有这种环境方面的差异,一些有建设性的事物已经出现了。中国正在出现一种觉醒,意识到有关东南亚华人的研究是和东南亚历史本身的研究不可分的,意识到东南亚华人的历史最好理解为东南亚历史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不仅表明中国学者已开始尊重东南亚各国人民的历史和东南亚地区争取独立和现代化的努力,而且还提高了他们本身的历史知识水平,从而适应当今的现代学术的要求。事实是,有关东南亚地区华人的大部分文献都不是中文,不仅有当时的殖民地国家的文字,而且有东南亚各地的本地语言。只用中文数据或者不时再加上少数残缺不全的外文翻译数据,翻译质量往往很差,不足以客观而科学地研究东南亚华人的历史。一些中国学者开始承认,研究海外华人的历史学家有必要深入到这些海外华人所去的国家的历史研究中去。

看来很清楚的是,对在国外的华族的看法,正在发生一些变化。撰写那些前往北美或澳大利亚的华侨的历史,可能很容易,因为在那些地方对此没有很大的敏感性。但是,恰恰因为历史学家毋需对别人的感情敏感,他们所写的历史就完全可以保持传统的、种族中心的型式。另一方面,正如近年来发生的事件所充分证明的那样,在东南亚是需要敏感的,这就要求更高水平的理解和更大的努力,以便叙述南下的华人时做到科学而精确。可能还需要很长时间这个努力才能产生效果,但现在至少这样的时机已来临:从十九世纪中叶起南飞的大多数华人将成为历史写作的对象,而且写作上的历史综合性水平将超过中国历史学家以往达到的水平。

注释:

(1)这篇论文的原稿曾于1983年作为讲稿在香港大学和多伦多大学(加拿大东南亚研究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South-east Asian Studies))提出。

(2)"Overseas Chinese"(海外华人)是通行的中文名词“华侨”的英译词语。两者通常都随使用来表示住在海外的任何中国人。但是近年来,各屈政府(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把华侨的含义缩小为仅指生活在外国的中国国民。对于外国籍的华裔人士,现在另有用语:比较普通的是“外籍华人”,或者在识别国籍时,则用“缅华”(缅甸华人)、“马华”(马来西亚华人)等等。至于英文词语"Overseas Chinese"(或类似的 "the Chinese Overseas"、"the Chinese abroad"等其他英文词语),现在不一定译为“华侨”,而是按照字义中译为“海外华人”。这是避免“华侨”这个词的政治和法律涵义的一种方法。这里对这个英文词语是依种族的中性意义使用的,即“中国国外的任何可以识别的华人”。

(3)主要有1981至1983年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的《华侨史论文集》(三卷)及《华侨教育》;1983年泉州出版的《侨史》1982年第一期;各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和陈碧笙教授及林金枝教授的著作。

(4)洪丝丝于1981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华侨史讨论会上的发言,题为《华侨历史研究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载《侨史》,1982年,第一期,页2(但亦发表于别处)。

(5)陆上边境尤其难于确定。如果中国的所有少数民族过去一百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那就不可能有华侨住在藏族人、蒙族人、突厥语及通古斯语诸民族的故土了,也不可能有住在云南的华侨了。

(6)这方面的逸闻颇多。一则流行的笑话称,一位中国青年询问华侨是哪个国家。另一则笑话是叙述一位北京的中国青年的故事:当有人向他打听去华侨事务委员会怎么走时,他说,“啊!妳是说华侨大使馆吧。”

(7)Wang Gung wu, "A note on the origins of Hua-ch'iao", first published in Masalahmasalah International Masakini, no. 7, 1977,页7至18 (Jakarta),又录于Wang Gung wu, Community and Nation (ASAA, S-EAsia Publication Series, Singapore and sydney, 1981),页118到127。关于此问题的评注,又见《华人、华侨与东南亚史》一文,此文系1976年3月3日在新加坡商会的演讲,载《南洋商报》,并转载于崔贵强及古鸿廷编着的《东南亚华人问题之研究》(新加坡远东图书公司,1978年),页27至32。又见Wang Gungwu, "Southeast Asian Hua ch'iao in Chinese history writing",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Special Issue edited by C. F. Yong), XIl:1 (March 1983), 页1至14及本书第二章。

(8)关于“华侨”、“归侨”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华人的新的困难,见Wang Gungwu, "External china as a New Policy Area", Pacific Affairs, Spring 1985,及本书第十二章。

(9)Huang Yuebo等编《中外条约汇编》(商务印书馆,上海,1935年),页76。

(10)关于这个时期的背景,见Yen Ching-hwang(颜清湟), "(Ching's Sale of Honours and the Chinese Leader ship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77-1912)"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vol. 1, no. 2 (Sept. 1970), 页20至32。庄国土在其尚未发表的《“华侨”一词名称考》一文中称,“侨寓”第一次用以称谓暂居国外的中国人大概是在1878年(光绪三年)。此点见于驻美国、西班牙及秘鲁公使陈兰彬的一篇奏章。他在奏章中建议对当时新到美国的中国人予以领事保护。在整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提及“侨居”之处似乎均在涉及官方保护的场合。

(11)《中外条约汇编》,页89。姑不论中国清代何时确实视安南(即现代的越南)为非中国的、因而为外国的国土,这是第一次把“侨”合法使用于在明白无误的外国国土上就读的中国人;同书,页151。

(12)黄遵楷的《先兄公度先生实事疏略》为其兄的旧金山来信的唯一数据源。吴天任的《黄公度先生传稿》(香港中文大学1972年),页106引用了这些来信。我不能确定原文未经润色。我感谢庄先生提及郑观应和《实录》;《“华侨”一词名称考》,页7至8。郑观应的两个奏章见《盛世危言后编》(1909午首次刊印,1969年台北大东书局影印)10.1158及5.633。《实录》中提及最早之处为光绪十年乙未(1884年),第188章,页8a。庄先生本人深知这些文本刊印于二十余年之后,但认为大概是可靠的。但郑观应在其1909年前多次出版的著作中,一律使用“华人”或“华民”这一事实,又使上述看法不无可疑;见《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卷一,这是一本极有价值的文集。

(13)这一认识的最好说明是黄遵宪的名时《逐客篇》,作于1882(光绪八年)年前后;《入境庐诗草笺注》(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修订版),页126至130。

(14)关于这个问题的最近研究,见Ying Ching-hwang(颜清湟),Coolies and Mandarins: China is Protec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during the Late Ching Period(1851-1911)(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Singapore, 1985),第七章。

(15)1984年3月,我曾有机会利用北京国家第一档案馆的数据,但时间过于短暂,未能确定“华侨”作为名词何时始见于官方文件。在我能够确定之前,我坚持我在"Origins of Hua-ch'iao"一文中页13或页123至124的观点。

(16)我在"Origins of Hua-ch'iao"中翻译了此诗的一部分,见该文页17至18或页126至127。

(17)张永福(Tee Eng Hock)着《南洋与创立民国》(上海,1933年)。

(18)例如,在十七世纪,当中国人在马尼拉被大批屠杀时,明廷不闻不问。在十八世纪,当更多的中国人在巴达维亚被残杀时,清廷一声不响。对于不在中国国土上且违法前往国外的人,没有责任为他们做任何事情。(19)我说的“以西”,是指许多印度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这些人在头十个世纪中跟随东南亚土著来到中国定居。我说的中国移民,包括在十世纪越南独立之后移居越南的人。

(20)非殖民化主要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一种特殊现象,但是也可以说,最后一次反殖民主义战争到1975年西贡及金边被攻下才结束。

(21)到十五世纪中叶,即葡萄牙人到来前的半个多世纪,政治(包括朝贡)关系就没有真正的重要性了。然而在十七世纪、十九世纪、以及二十世纪的部分时期,政治避难者都很重要。

(22)Jack Chen的最近著作The Chinese of America (Harper & Row, 1981),第二部分详述了这个情况。

(23)这是一个有待以比较方法进行研究的课题。若干值得注意的研究项目表明,对华人在不同国家的政治活动进行比较的方法,可能很值得一用。例如,Lea E. Williams, Ooerseus Chinese Nationalism: the genesis of the Pan-Chinese Movement in Indonesia, 1900-1916 (The Free Press, Glencoe, 1960); Antonio S. Tan, The Chinese in the Philippines, 1898-1935: A Study of their National Awakening (n.p., Quezon City, 1972); C. F. Yong, The New Cold Mountain: the Chinese in Australia, 1901-1921 (Raphael Arts P/L, Richmond, S. Aust., 1977); 颜清湟(Yen Ching Hwang), The Overseas Chinese and the 1911 Revolution,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Singapore and Malay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uala Lumpur, 1976); L. Eve Armentrout-Ma, "Chinese Politics in the Western Hemisphere, 1893-1911: Rivalry between Reformers and Revolutionaries in the Americas" (Unpublished Ph. D. thesi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Daris, 1977); Edgar Wickberg (ed.), From China to Canada: a History of the Chinese Communities in Canada (Toronto, 1982), 第一及第二部分。

(24)以“南洋”指东南亚是现代的用法。在十九世纪后期,“南洋”所指涉的范围比较广。只是在本世纪头十年之后,其意义才固定下来;这时候,“南华侨”开始专指东南亚的几百万海外华人,而且使人听起来就好像这些华人构成了一个公认的统一社会,这个社会很可能将在一块富裕的土地上兴旺起来。见Wang Cungwu, A Short History of the Nanyang Chines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Singapare, 1959),页33至34。

(25)主要是美国各大专院校发挥作用的这方面情况有待详述。有关雅丽协会(Yale-in-China),哈佛-燕京学社(Harvard-Yenching)、美国在清华大学、圣约翰大学和岭南大学的权益等,一些值得注意的研究论文已经开始出现。有一篇论文试图作出全面研究,那就是:Y. C. Wang, 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West, 1872-1949 (Univ.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Chapel Hill, 1966)。但是没有任何一篇用西文撰写的研究论文比得上日本学者实藤惠秀关于中国留日学生的研究,特别是他的《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东京,1969年)(1970年修订版)。

(26)“南洋”一词在南洋大学沿用至今,而且仍用于厦门大学从事东南亚研究的研究所名称。1958年,我曾就其使用提出质疑(见Nanyang Chinese,页42),而且我的书可能是在书名中用“南洋华人”这个短语的最后一本用西文撰写的著作。

(27)这些法律并非全部都是新的。西班牙人和荷兰人从一开始也就是在十六世纪后期和十七世纪初期就提出了限制性法律。不同之处在于殖民地的法律几乎毫不掩饰法律照顾殖民统治这而对抗外来的华人,而新法律则具有民族主义精神,看来往往是照顾本土公民而反对源于移居的公民,不管这些移居者已经在该国住了多久。

(28)这是一个正在引起认真研究的领域,例如,Wu Yuan-li (ed.),The Economic Condition of Chinese Americans (Pacific Asian American Mental Health Research Center, Chicago, 1980, Monograph no.3),这里编纂的都是引人入胜的文章。

(29)1983至1984年,我曾访问北美六个月。在此期间,我发觉在讲广州话的华人--不管是美国公民还是新近从香港或中国来的人--之间,“华侨”这个词语是常用的。另一方面,那些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来自中国大陆的华人或是那些从台湾来的华人,似乎不大喜欢这个词语;他们主要用“华侨”来指那些早期移民的后裔,或是指现代的、与他们相当的、讲广州话的那些人。

(30)随着新的几代人在当地出生和受教育,华族特性越来越成为一种微妙的现象。可能不用多久,诸如华人、华族以至华裔等词就不宜用以称谓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了。

(31)全文载1980年10月6日《北京周报》第40期。

(32)这并不是说今后不再有华侨了。相反,只要中国人继续从中国、台湾和香港移居外国(或者从一个中国以外的国家移居到另一个国家),就总会有在法律上是华侨的人或者举止像华侨的人。但华侨是否将继续成为对中国和对其他政府的一个重大问题则是另一件事。

(33)关于中国目前使用汉字“侨”的规范复合词表,见陈存广《“侨”字探源及有关“华侨”概念的研讨》,载《侨史》,1982年第一期,页25至29。

(34)我与福建和广东的地方归侨官员代表的谈话表明,对这个问题日益有了理解,但由于牵连到感情因素,很容易因藉助国外华人以实现现代化或建立有利可图的生意这个聪明想法而冲昏头脑。

(35)已故的廖承志先生强烈主张把一切曾在国外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人(包括海外学生在毕业之后继续逗留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者)均列为归侨。华侨的这一引申意义的后果是不一的,但是归侨中有第一流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这一事实肯定使归侨即使不是有多大影响,也是值得敬重的。最近,归侨数字似乎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从越南归国的华人。这是一个冷酷的提示,说明归侨数字往往取决于东南亚各国政策上突如其来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