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对华人社会的挑战

 当代马华文存1~政治卷• 80年代

 

民主政治对华人社会的挑战

许斯能

 

华人社会的恐惧和争论

 

马来西亚在国际社会的激烈竞争的刺激之下,曾经进行系列的发展计划,并获得显着的成就。这些发展包括政治、社会、经济各方面。但并不是所有人或所有民族,都能十足的赶得上,不管是心理的或者是物质的。因此,各种程度的恐惧,就遍布於各种族的各阶层之中,并且广泛的引起了争论;意见分歧,也闹分裂。

 

当然,在华人社会中,许多人担忧长久的意见和理论的分歧、争论、分裂,将会造成在一个进步迅速的时代,使到我们的处境更加的恶化。

试图缀合这些分歧的理论和意见,以达成团结,是一种经常被尝试的方法。可是,民主自由的可贵,本来就是每个人可以维持他的不同;而意见和理论的不同,并不应该成为民主政治中的分裂原因。

 

意见、理论、政治方法和政治目标的混淆

 

如果为了达致团结,而要在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把人民的意见和理论划一起来,是完全没有办法的。如果是有些人肯把自己的意见收回,而不能对他人的理论信服的话,这并不是一种自然的现象。民主政治的力量乃是产生在,对於一种政治理论的信仰和信任。

 

其实,不同的意见、理论甚至行为,都可能是达到同一个政治目标的不同方法。

 

如果对政治的认识不够,或者对某些政治事件不了解,经常都有许多人,把这不同的方法,误会成为不同的目标,而形成一种混淆的局面。

如果华人社会为了意见、理论政治的方法不同而闹分裂,那是不可思议的。所谓殊途同归,为什么我们不可能团结在一个共同的政治目标之下?这应该是一个政治意识的问题,也就是民主政治的精神的问题。

 

民主政治的精神、信仰和力量

 

民主政治的精神就是对这种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制度,有一种积极的反应和信仰。

 

因此,在积极的反应和信仰之下,民主政治固然发挥一种力量,也就是人民统治的力量。这力量有助於达成政治斗争的目标。

 

政治和法律都有积极和消极的一面,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积极的。如果表现得消极,根本就发挥不出民主的精神。就像单单遵守和奉行民主和法治,那么这种民主是一定没有力量和效果。

 

民主政治的积极态度和精神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的公共道德观念、良知。由於社会生活的竞争所造成的混乱、你争我夺、利害冲突或弱肉强食的局面,必须由积极的民主精神所表现的公共道德观念,来建立一种可以共同生存、生活、进步和发展的方式。民主绝对不能缺少这种公共道德观念。西方民主与公共道德是与生俱来的。具备了民主的精神、公共道德和良知,将不会因为意见的不同、理论分歧,而破坏团结,以及妨碍达到彼此的共同目标。

 

卢骚曾经说:法律的真义就是爱神,除此之外,还要爱邻居,爱自己。

 

爱神、爱邻居和爱自己都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如果单单遵守法律,这种消极的态度,的确也不能为法治带来多大的效果。

 

所以,在民主政治精神--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团体意识之下,我们应该能够存异求同。所谓民主,事实上,许多国家的人民,都已经根据这种政治的形式和精神,取得国家的治理权。人民本身应该对这种政治的方式负起成败的责任。我们有时候发现,作为一个民主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种族,而不能发挥团体的力量,是因为许多人不肯为自己、群众负起责任。他认为自己的意见理论不受充份的尊重,许多被决定的事件不能获得全部的人所遵奉。这是民主之中的弊端。少数服从多数的相对民主的公式不发生效果,使我们在民主政治中失去力量。这就是基本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团体意识的问题。

 

国家意识是民主政治精神的重要部份,它包括政治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思想。团体意识可以启迪民主自由的真谛。至於民族的意识也一样重要。在这多元种族的社会,我们应该意识到我们的种族是国家的民族的一部份,应该以国家的一个民族的一部份来认识我们自己。这一切,都是一种公共道德的表现。

 

公共道德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团结的一个唯一准则。这种准则使我们在强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之余,也同时考虑到国家、民族、团体和他人的权利和利益。自己的自由和权利是不能与这些大前提,和其他人的自由与权利相抵触的。

 

为了避免我们在一个多元种族的社会中进一步分裂,进一步的研究这种政治制度的精神是必要的。

 

(1)尊重个人尊严。民主的精神是尊重人的尊严和人格。这种精神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只要求自己获得这种待遇。

 

(2)  尊重人权。谈到个人的自由权利,它也是相对的。民主的自由权利是不能抵触他人的权利的。这种权利也有一个终止点,它的终止点也就是法治和警察权的开始。

 

(3)  尊重法治。在法治下的自由,就是有条件的自由,是一个民主社会的重要条件。在这种原则之下,民主政治的这些主人就必须具有正义的思想。因为在人群的交往之中,人们的行为举止,应该被一种正义、良知、平等和公平的意识所支配。

 

(4)  自爱。在这种民主的条件之下,我们是确认人民应该有能力来治理自己的。他是不能在任何的藉口之下推卸责任的。因此,每个人都应该运用他的权利,参与任何影响自己前途、利害的决定。他绝对不能否认自己的参与。

 

(5)  爱真理。民主的精神延续於真理,这真理是根据合理的事实而评价的。每个人都应该深悉这个道理。因此,人民必须对所有的事件,包括政治的事件,加以深入的认识,了解他的国家、民族、团体、自己和别人。从而,我们可以负起民主的责任,民主自由的代价就是它的负责任的行使权利。

 

(6)  认识民主。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由於时间、空间和其他条件,当然不能对每个人太过的苛求,大家都应该同意让每个人都获得一个自觉的同等机会,参加民主阵容。

 

(7)  参与民主的能力。在民主的社会中,我们应该认为每个人都应有能力决定,人与人之间的友谊的交往。但是,在美国的民主理论中,他们强调他们的价值制度,是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持他的不同。而这些不同是不应被强调作为分歧和争论的藉口。

 

总之,这个民主思想的理论的成效,建立在以民主的思想和价值去指导人民。自己生存也让他人一样生存,以建立一套公共道德的制度。而人们在民主政治所赋予的这种政治权利之下,他应该有能力和决心负起他相对的自由与义务。

 

华人社会的历史和政治背景

 

民主政治从英国发源,经过美国的独立,法国的革命传递了许多国家。可是没有一种政治理论和制度可以适用於所有国家和人民,而且都具备同样的效果。所以民主政治的制度,从一个国家被介绍到另一个国家,经过不断的实验,修改了再修改,其成效不一而然。

 

同样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由於时间、空间和人的因素,它究竟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效果。这正像是一套英国制造的机器,它被出口到不同的国家,由不同教育、经验和背景的人负责操作,它的产品的质和量都可能不同。究竟那机器并没有大的问题,人的因素却是个问题。

 

我们既然选择了最好的机器,那么我们似乎应该从人为的因素着想。其间就是关系到教育、经验和文化背景。

 

华人社会在马来西亚的整个民主政治体系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部份。因此,任何华人政党、华人政治工作者、华人政治领袖甚至社会领袖,在整个民主政治体系中的一切表现,都无时不反映着华人社会的政治优点和弱点。总而言之,华人的政治表现,反映着华人传统文化的优点和弱点。

 

在这个多元种族的社会,整个种族在政治上成功才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整个华人社会本身如果没有良好的质,即使其中的少数人获得成就,也没有什么作用。

 

因此,我们所应着手的方法,并不是在缀合一些分歧的意见和理论。我们应该从整个种族的民主政治精神和公共道德观念,去发现政治力量和团结的方法。

 

因民主制度的精神原是人民的一种道德承诺,是属於志愿而不是强制,所以由於这种承诺的积极程度的不同,导致民主政治制度的成功,在程度上有所差别。

 

孙中山先生形容的“一片散沙”原是整个华人社会的历史和政治背景。他强调只有家族和宗教的团体,没有民族的精神……实在是一片散沙……

 

梁启超曾指出“论语”、“孟子”中庸所教导的私人道德的修养居十之八九。所谓私德,就是人人独善其身。他还说人人相善其则,谓之公德。所以,公德是维持人群社会,使其表现其性格,表现他的力量的一种不成文的自然法则。

 

在华人的整个文化背景,尤其是政治背景,数千年来,所有的人民都是被极权和独裁所统治,他们对这种统治没有信心,随时都可能牺牲利益,甚至生命。所以所传袭的政治生存方法必须是首先取得自保,如果他不能自保,也就没有其他的人能保护他。这种独善其身,修养私德都是一种非常消极的生存方式。

 

消极的人生观绝对不能反映一种公共的道德,不能做到当仁不让,或者见义勇为。我们最怕见到的,还是旧社会中的欺善怕恶的态度。即使没有欺善,怕恶也将造成这社会为恶人所统治。古希腊曾经有一个哲学家说,我们要夺取政权,就是害怕政权落入恶人手中,而胡乱的统治我们。

 

我们并不奇怪,要从一个旧社会进入一个新社会是要时间、决心和努力的。

 

民主制度实践自由权利思想

 

民主是实行自由权利思想的制度。如果我们没有自由权利的思想(我们可以把它更彻底的解释为公共道德的思想),没有权利义务的认识,不知道怎样,民主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

 

我们已经对华人社会的历史背景和民主政治作了一个相当的比较。我们的祖先留传下来的并不是那套民主自由的思想和精神。

 

如果在民主政治之中,我们有任何赶不上这制度的挫折,我们不应该隐讳这些失败。让我们面对现实。既然我们可以接受和承认这套制度,何妨再接受一种改变,以学习培养这种精神。

 

我们知道“五四运动”的努力,在於提倡这种西方精神,但是往后证明它在大体上并不很成功,但却在历史上给予我们提供一个榜样;实行民主需要一番的努力,我们应该做得更好。我们并不是历史的老师,所以我们应该面对这历史现实。

 

第一个步骤就是关心社会;生活得更积极;更不要逃避、推卸在这个团体中的一份责任。

 

从一个消极的人生观改变成为一个积极的人生观,而培养社会的公共道德观是必要的途径。我们相信管制人类关系行为的新价值观念,也就是一种公共道德的制度,可以促使每个人,在他的生命中,发挥他全部潜在的能力,在种族、国家的新结构之中,扮演他的一份更重要角色。我们也确信华人社会中的每个人尚未全部的发挥潜在能力,尤其是政治上的潜力。

 

多元种族民主政治的挑战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传统的旧社会,不管是在极权的统治,或者是殖民地政府的统治,尽管我们说他是专横也好,帝国主义也好,社会的分歧的趋向并不显着。不知道这是否是长久以来所适应的一种生活方式。

 

无论如何,时代总是不会倒流的。

 

我们现在的这套君主立宪的民主政治制度,主要是从黎德制调查团的报告中脱胎。从大马宪法的延伸,我国有一个两院制的国会;每州的州议会;再加上地方政府。这种政治制度,是根据英美的民主政治体系的源流。这种体系又容纳了国家的不同种族,不失是一种新的政治实验。

 

还好我国得天独厚,它独立的23年来,由於经济的优越成就,协助我们解决民主政治实践过程的许多问题。大致上,我们可以形容这项政治的实验和安排得到某一阶段的效果。从巫统的领导和成就上,我们认为巫人作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在政治上获得很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作这么样的形容:巫人作一个团体的整体,它比其成员的个别成就为大。在华人社会,由於分歧的现象,它个人的成就比整体的成就为强。但是从整个民主政治的实践上,华人社会究竟是落后了。因为个人的成就并不能在一个多元种族的民主政治的过程,发生任何有意义的效果。

 

在当前的多元种族的民主政治社会,任何种族的分裂,除了造成政治的不平衡,还威胁到我国的中庸政治路线的生存,以及整个政治局势的稳定。

 

因此,对於我们的有效多元种族政治安排,必须是在政治之下的自由,加上种族团结下的民主。在马来西亚的小选区的制度之下,华人的选区已经很有限。可惜,我们不可能改变采用法国第四共和时代的比例选举的方法。那种制度将可以使到作为第二大多数种族的华人的席位得到比例的增加。

 

华人社会已经没有能力作更严重的分裂。更进一步的分裂,随时会把华人从执政党一员的身份沦为在野党。如此便形成一个种族统治另一种族的局面,这都不是任何人愿意看到的民主政治所带来的结局。

 

12/1980《文道月刊》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