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美莫大于和
安焕然
首相在一项华团的典礼上写了一个“和”字。拍掌。问题是,甚么是“和”?
所谓“君子和而不流”,孔门学说强调的中庸之道,绝不是没有原则、没有立场,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之媚世行举。“以和为贵”更不是一幅笑脸迎人,凡事皆求“息事宁人”,充当“和事佬”的嘴脸。
事实上,孔子最讨厌、最痛恨的,就是那些做事没有原则、没有立场的人了。《论语》〈阳货篇〉,子曰:“乡原,德之贼也。”指的就是那些言行不符、欺世盗名,不辨是非随处讨好的“好好先生”,是足以败坏道德的小人。孟子更批评这些“乡愿”,是“媚于世”,“同乎流俗,合乎污世”的群小。
“和”,其实是处理各种关系角色的一种原则。《论语》〈子路篇〉第23章,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与“同”是两个不同内涵的概念。小人之“同”是指漠视差异的一味曲从人意,盲从附和;而君子之“和”则是在肯定差异之下,寻求和谐。也就是说,和谐社会的构成,是在多元并存的前提之下,强调“协调差异”的处世原则。
“和而不同”就像交响乐。在指挥棒的挥舞之下,各司其职的乐手操持不同的乐器,顿时融合为精彩的音乐演奏。
“和”又像是烹调鱼肉羹汤。精妙的厨师以水、火、醋、盐、梅,和之五味,才能烹调出美味的羹汤。试想想,若仅是“以水济水”,能熬出甚么样的汤头出来?
“一个马来西亚”能够做到“和而不同”吗?强要一致性的趋同,不仅使社会太单调,也是一种忤逆本性的举措。现今社会,多元文化、多元价值并存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协调差异”的关系处理不当,人与人之间,族群与族群之间的隔阂、冷漠,甚至可能因误解而导致积怨的仇恨对立,也是危险的。
打造“一个马来西亚”的信念,须得承认多元文化的实体,了解不同文化的内涵。因而,在“一个马来西亚”的构塑中,“跨文化”的理解诚乃当务之急。
谈“跨文化”(Cross-Culture),强调的不应仅是文化之间的差异,而是在承认差异的当儿,在不同文化之间建立关联和沟通。跨文化意识就是对与本民族文化存在差异或冲突的文化现象、风俗习惯等有充份正确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以包容的态度予以接受与适应。多元文化之所以能被包容和尊重,就在于我们彼此之间对他者的“不同”具有欣赏与理解的能耐。
其实,“Tak kenal maka tak cinta”,这句马来谚语早已点出“和而不同”的真谛。“和”需要有“跨”的理解。我们的国家与社会要有开放的胸襟,被引导去相互理解、欣赏、包容各个族群的文化差异。这样才是真正和谐的塑造“一个马来西亚”的原则。
星洲日报/言路‧作者:安焕然‧201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