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教奋斗史


马来西亚华教奋斗史
第三版
柯嘉逊 
 董教总教育中心




目录

略语汇编
作者简介
前言

第一章  华文教育的诞生,
    1.1  早期的华文学校
    1.2  现代华文学校

第二章  反对殖民地当局的管制
    2.1  1920年学校注册法令
    2.2  1925年学校注册修正法令》
    2.3  经济萧条时期(1929年至1932)
    2.4  重新实施管制(1935)
    2.5  日治时期(1941年至1945)

第三章  公民权与华文教育
    3.1  战后的公民权建议
    3.2  《巴恩报告书》与《芬吴报告书》(1951)
    3.3  1952年教育法令》

第四章  国民学校方案
    4.1  教总领导斗争
    4.2  1954年《华文教育备忘录》
    4.3  1954年《教育白皮书》
    4.4  南洋大学——马来亚华文教育的最高学府

第五章  马来亚联合邦的教育政策
    5.1  1956年拉萨报告书》
    5.2  1956年新加坡的华文教育报告书
    5.3  李特调查团
    5.4  1957年教育法令》

第六章  独立”中学的诞生
    6.1   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
    6.2  1961年教育法令》

第七章   政治与华文教育….
    7.1  1955年至1964年普选
    7.2  1967年国语法案》
    7.3  1969年大选
    7.4  新经济政策

第八章  新经济政策下的华文教育
    8.1  1972年教育修正法令》
    8.2  独中复兴运动
    8.3  1975年全国华团向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提呈备忘录
    8.4  设立了独中统一考试
    8.5  1979年《马哈迪教育报告书》

第九章  独立大学
    9.1  独大案件
    9.2  高庭判决
    9.3  独大上诉案
    9.4  联邦法院的判决

第十章  八十年代的华校
    10.1    八十年代初期的争论
    10.2    198710月大逮捕事件

第十一章  总结:九十年代的挑战
    11.1  社会的坚决支持
    11.2  学校董事会和教师会的关键角色
    11.3  受母语教育是人人享有的人权
    11.4  承认新时代的多元文化特征
    11.5  1996年教育法令》所产生的问题
    11.6  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必须恢复
    11.7  改革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推行“素质教育”

后记

附注
附录一:全国华团领导机构于1983年向文化、青年及体育部提呈关于国家文化备忘录摘要
附录二:七华团针对《1995年教育法案》发表联合文告
附录三:马来西亚60间华文独立中学通讯资料

作者的其他著作

魏维贤教授

    魏维贤教授是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华文教育史的知名权威。他曾担任新加坡大学教育系系主任,南洋大学历史系系主任等重要的学术职位。

    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创办和赞助的华文学校,形成了引人入胜的研究项目。实际上,进修比较教育学的学生从钻研华校的历史中,会发觉他们对“教育问题”要有几乎全面的认识。

    马来西亚的华文学校是当地社会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它们同当地社会紧密结合。极大部分学校之所以建起来,只因为是当地居民真正地认为需要的。当需要受教育的学龄儿童人数显著增加的时候,就必须有所行动去满足这种需求。

    寻求赞助人、为学校聘请教职员、筹足办学经费、兴建校舍和购置设备等等问题,全都必须解决。早期的马来亚华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这些学校是怎么生存下来甚而办得校务蒸蒸日上的呢?

    教学媒介语从来没有真正成为一个问题,只是到了后来有人使它变成一个问题!经验告诉我们,应该用儿童最熟悉的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除了母语之外,还有什么语言是他们最熟悉的呢?

    想象一下,当你学习驾车的时候,教导员是用你已经懂的语言教导你呢,还是故意坚持你先学习一种新的语言,而后再转回来请他用新的语言来指导你呢?

    马来亚华人是讲求实用的。当必须懂一种新的语言的时候,他们便自然而然把新的语言当作第二语言来学习了。

    在动荡与过渡时期诞生的华文学校,必须应变求存。就在这一点上,历史再度告诉人们,华校的适应能力是相当强的。首先,早期的学校设在寺庙、店铺和同乡会里。课程与中国所采用的相同。教科书也是从中国进口的。

    然而,随着本地情况的改善,新式的学校便兴建起来了。到了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时候,华文中、小学已经发展得很完备。由于越来越受政府监视和控制,它们反抗,经常同当局发生冲突。

    不过,只是在国家独立以后,它们才面临最难应付的局面。关于这一段历史,本书叙述得非常好。仔细读过这本书就会明白,只要马来西亚华人社会继续支持他们的母语,那么作者所说的“奋斗史”将会继续写出来。

    本书英文版是详尽地叙述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过程的第一本英文书籍。作者是一位资深的社会科学家,他积极参与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界和文化团体的活动,所以他从事这项研究是再合适不过了。


略语汇编

董总: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教总: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
董教总;董总与教总的统称。
独大:独立大学。
独中:华文独立中学。
三大机构: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的三个成员:教总、董总及马华公会。
M:指基础教育中读、写、算三种基本能力。
统考:华文独立中学统一考试。
临教:临时教师   
巫青:巫统青年团;又简称巫青团。
巫统:全国巫人统一组织。
五一三事件:1969513日的骚乱事件。

作者简介

    作者柯嘉逊博士是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与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董教总)教育中心学术主任兼新纪元学院副院长。他从1983年起任职于董教总。

    1985年至年1990年,柯博士担任由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设立的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主任。他也是民权委员会与人权组织“马来西亚人民之声”的创始人。由1990年至1995年,他担任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

    柯嘉逊博士考获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在七十年代,他曾在该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教授社会学。

前言

    1985年,我刚加入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服务的时候,撰写了这本书,谨以此书为充宰关于马来西亚教育制度和教育史的文献,稍尽绵薄。当时,关于华文学校及其历史的英文或中文书籍或小册子甚为缺乏。因此,我决定写一本作为自我教育的简史,并借以启发别人对这个范畴的认识。

    身为一名社会学家和教育工作者,我对国内1,280多所华文小学和60所华文独立中学的存在,留下深刻的印象,尤其是这些学校数十年来都在社会的赞助下而发展,更令人刮目相看。实际上,马来西亚人的这项成就,是值得全国自豪的,因为在全世界,这样的事例即使有也不多。另一方面,对于从殖民地时代以来马来西亚政坛上不时发生的关于华校问题的争论,我有意加以探讨。

    马来西亚华文学校自其开始创立时便已陷入政治旋涡之中。这是无法避免的,因自殖民地时期起,种族主义即已成为马来西亚政治的特征。华文教育问题成为半岛上几乎每一届大选甚至补选中论争的热门课题。

    从这部简史中,读者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至今许多不必要的争议,并非华文教育本身而是种;族主义从政者的政治意图所引起的。

    就在198710月,又一次牵涉华校的所谓“威胁国家安全”的事件发生了,马来西亚政府援引“内部安全法令”,进行大规模镇压。一百多人未经审讯而被拘留,其中四人是包括笔者在内的“华教人士”。他们被大赦国际称为“政治犯”(Prisoners of Conscience)

    1985年,教育部着手修订备受争议的《1961年教育法令》。然而,1986年和1990年两届大选以来,马哈迪政府始终没有信心向国会提出新的法案。直至1995年执政的国阵在大选中获得一面倒的胜利后,新教育法令才在1996年通过。

    令人愕然的是,尽管许多政治事件是因华校问题而发生的,然而多数非受华文教育的马来西亚人却对华文教育体系缺乏了解,尤其是不熟悉它的六十所华文独立中学。不用说,外国观察家和外国大学的招生人员发现这个颇为独特的由社会办学的教育体系的存在时,往往感到迷惑。

    我们回顾华文教育的历史时,会了解到华文教育是本国华人社会为捍卫母语教育而以血汗、泪水和政治意志争取得来的……确切地说,这是一部曲折的奋斗史。

    早在1819年,马来半岛第一间华校即已成立。较后,华校的间数也紧随着华侨人数的增加而逐渐增长。中国在十九世纪末期所展开的教育改革运动,推动了马来亚华文教育的发展。

    到了二十世纪时,华文教育体系已经实现了独立自主。由于英国殖民地政府“非常赞赏马来亚华人社会的高度组织,放手让他们实质上独立地处理自己的事务”,所以华文学校在经济和其他方面都依靠华人社会本身的支持。整个华人社会在各个社团的积极发动下,参与了维护和发扬马来亚华族语文、教育及文化的斗争。

    二十世纪初期,导致中华民国在1911年成立的中国社会与政治改革运动,对南洋各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来亚华校也因此经历了一些变动。马来亚是当时中国改良主义者与诸如孙中山先生等革命家常访之地。

    不久后,马来亚和新加坡华校开始引入新的课程,取代早期死记硬背四书五经的课程,除了教导经典著作以外,也教导历史、地理、伦理、科学、语文、算术、图工、唱歌和体育等科目。

    1919年,中国五四运动的“思想革命”使中国以白话取代了文言。中国以这种更容易为群众掌握的语言重新编写课本。

    南洋各地亦受到上述改革运动的影响,政治觉醒之火点燃了马来亚所有华文学校,新的思想意识在教师、学校董事和学生之间形成,华校因此成为政治运动的力量。

    当《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公布时(即把前德国在中国的所有特权交给日本),中国和马来亚热烈展开全国性的抵制日本货运动。马来亚华人亦同时抵制英殖民地政府所发起的“和平”大庆典,这导致殖民地政府改变对待我国华文教育的态度。

    1920年,英殖民地政权结束其对非马来人社会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而开始在马来联邦实施“学校注册法令”。这项法令授权殖民地当局管制马来联邦所有学校包括华校的行政。它遭到华校教师和华社领袖的反对。

    在殖民地政府进行注册期间,一些学校因涉及“有害的政治活动”和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而被拒绝注册。只有愿意接受审查的学校,方可获得津贴金。

    1925年学校注册修正法令》赋予教育总监更大的权力以拒绝接受任何参与“颠覆”活动的教师的注册。它也禁止学校采用内容“不适当”的课本。在1925年到1928年之间,至少有315所学校被拒绝注册。

    1930年,大部分华校仍然不愿意向英政府寻求经济援助,因为这将使它们失去自主权。一些学校因面对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不得不屈服。即使如此,政府的津贴仅足以支付学校总开支的大约三分之一而已,这意味着殖民地政府仍然不能全面管制华文学校。

    1929年至1932年经济萧条时期,英殖民地政府取消津贴金。很多学生被迫退学,一些学校关闭。经济不景气进一步促使人民要求自治,这种思想意识在华校很普遍。很多大型学校都纷纷成立学生自治会。

    在三十年代里,英殖民地当局对待华文教育的政策,随着行政官员的更动而摇摆不定,但是一般上都具有约束作用。三十年代末期的政治与劳工动乱时期,有关当局企图多开办英文小学,以便把华校学生吸引过去,但这项计划因经济拮据而告失败。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由小学到中学的华文教育体系已奠定基础。殖民地政府到那时才承认华语为华校的教学媒介语。在那时以前,当局只允许学校使用方言。在诸如柔佛州等马来属邦里,华校几乎纯粹是依赖华人社会支持的,因为州政府并不同意承担这一方面的任何责任。

    1941年至1945年的战争时期是华人社会经历的最黑暗年代。日本侵略者不仅关闭华校,还对华校教师和学生施以恐怖政策。华校里的反帝国主义热潮以及中国大陆上日本法西斯主义者与中国爱国主义者之间的激烈战斗,说明了日本侵略者为何要对华校师生施以暴行。

    1946年,所有华校重新注册后,马来亚共有1078所华校,合计有学生168,303名。

    战后,马来亚的热门课题是互相牵扯的公民权与语文教育问题。有关当局向华人社会指出,华文教育是不可能被考虑纳入国家教育制度中的,因为华文并不是我国的官方语文,而这点只有在华人成为马来亚公民之后,才受考虑。结果,《宪制白皮书》——即马来亚联邦和马来亚联合邦宪制白皮书一—中有关公民权问题的条款,华校和华社都非常关注。

    由于公民权与教育引起的政治问题使到向来建立在商业或血缘基础上的社团组织起来,因为公民权、移民、社会福利、语文、教育和文化等问题,必须通过各区各州华人团体的互相合作和紧密配合才能解决。1946年,据估计马来亚约有1,400个华人团体。

    战后,英殖民地政府开始逐步拟定一个“统一的教育制度”,而致力于废除非巫文教育。1948年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后,英当局管制华校的工作就变得更加容易了。

    1950年,旨在调查马来文教育情况的巴恩委员会宣告成立。这个委员会居然超越了其所受权调查的范围,建议废除各语文源流学校,而以采用英文与马来文为教学媒介的国民型学校取代之。

    与此同时,有关当局也于1951年委任另一个委员会(芬吴委员会)以调查我国华文教育的情况,美国人威廉芬(DL WilliamP. Fenn)博士和联合国官员吴德耀博士起草的《芬吴报告书》却支持华文教育,并且强调它和建立马来亚国民意识是完全一致的。

    《芬吴报告书》也有进一步指出我国华文教育的弱点,例如缺乏合格教师、设备简陋、教具不足等,并促请政府大幅度提高华校津贴。当时,华社仍然需要承担大约九成的华文教育总开销。

    1952年教育法令》几乎完全采纳《巴恩报告书》的所有建议,而只是象征性地接纳《芬吴报告书》的一小部分建议。它规定国民学校为标准的学校,华文学校和淡米尔文学校不受承认为国家教育制度的一环。此外,在国民学校的任何年级里,只有在至少有15名学生要求学习华语或淡米尔文的情况下,学校才教导华文与淡米尔文。这就是母语班(P. O. L. classes,即Pupils' Own Language classes)的滥觞。

    《巴恩报告书》的发表使到所有华社团体紧密地团结起来抗议。全国各地的社团和中华大会堂召开了无数次的公众集会,商讨有关法令并为以后的工作铺路。华文教育课题也促使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起来领导华人社会,使它开始在华人社会的事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因而成为五十年代深具影响力的领导人。许多政界人士就公民权、语文、教育和独立等当时的问题,征询他的意见。当时,教总所提出的要求包括要求当局接受各族的母语为教学媒介语和官方语文。

    1953年,马来亚华文教育的最高堡垒——新加坡南洋大学——成立了。它受到我国华社从百万富翁到三轮车夫等各阶层人士的全力支持。

    1954年,另外一个重要的团体——马来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一—也宣告成立。这是华校校政在组织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的进展。直到今天,教总和董总这两个团体仍然得到整个华人社会不分党派的支持。

    1954年,一个由马来亚华人公会(马华)、教总和董总组成的委员会,代表马来亚华人社会向英殖民地当局提呈一份《华文教育备忘录》,极力反对新教育法令。当时英殖民地政府和华社争论的一些论点,在目前关于我国华族与印族维护母语教育权利的争辩中,还经常可以听到。

    国民学校方案除了受到华社的极力反对以外,英殖民地政府也由于面对经济问题,而无法实行这项方案。因此,它就另使花招,推出1954年的《教育白皮书》,逐步在华校和淡米尔文学校推行以英语和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的教育,借此将有关学校改变为国民学校。

    马来社会的一些人士也认为这项白皮书计划深具殖民地色彩。由于受到华社各方面的压力和反对,殖民地政府被迫宣布在华、印学校增设以英文为教学媒介的班级并非是强制性的。

    1955年大选时,92个联邦立法议会席位中,有52个席位是要经过选举的。当时教总发表一篇公开宣言,要求当局接受华文为我国的官方语文之一。在大选前夕,联盟代表东姑与陈祯禄先生同教总代表林连玉先生以及董总代表张昆灵先生举行会谈。

    在会议上,联盟领袖许诺,在马来亚独立后,华文教育与中华文化将会受到保护。另一方面,董总、教总则作出让步,答应把华文列为官方语文的要求押至大选后才提出。

    结果,1955年联盟的竞选宣言,对华社反殖民地政权的力量给予肯定,这与独立后的政府政策大相径庭。独立前的1956年《拉萨报告书》,也建议在促使马来语成为本邦国语的同时……,“保存和维护本国其他民族的语文与文化的发展”。

    《拉萨报告书》正式接纳华文小学为国家教育体系中的一环,但华文中学的地位却仍然含糊不清。

    1956年,殖民地政府宣布,初级教育文凭考试将只以英文出题,而华校生必须在中学第四年才可参加这项考试,而英校生则可在中学第三年参加考试。华社提出抗议。

    195612月,当局发出通令给华文中学,征询学校是否愿意接受改制为“国民型学校”。如果学校答应,则可获得政府全面津贴,而其教师也将享有和其他国民型学校教师一样的薪俸。

    这项通令引起华人社会深切关注。全马华校与华人社团派出代表在1957224日举行联席大会,接着发动了“火炬运动”,以劝导华裔家长把子女送进华校就学。结果差不多八成华裔子女进入华校。

    当《拉萨报告书》被通过成为《1957年教育法令》时,华文教育课题便成为新近独立的马来亚的争论性课题。华文教育在国家教育体制里的地位问题与多项特殊问题,导致全国各地发生学生罢课事件。这些问题招致联盟候选人在195711月怡保万里望区补选中落选。

    因此,于1960年,拉曼达立教育检讨委员会检讨《1957年教育法令》。《拉曼达立报告书》所提出的建议,立即引起华社抗议。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建议就是,从196211日开始,政府将停止向中学提供部分津贴,只提供全面津贴给己改制为国民型中学的学校。拒绝改制的学校将被排除在国家教育体制以外。此外,所有政府会考将只以英文和马来文这两种语文出题。

    华人社会主要是非议《拉曼达立报告书》超越了法定权限,违背我国《宪法》和《拉萨报告书》的原则、政策与精神。拉曼达立委员会本来仅是一个检讨委员会,完全没有对《拉萨报告书》进行任何重大修改的司法权力。

    结果,《1961年教育法令》不但接纳了《拉曼达立报告书》的建议,而且还附加了第2l条第2款。这一条款甚至使现存的华小随时在教育部长的一纸通令下,改制为英文小学或马来文小学。由于国民型华文小学是全体华文中学的生命线,因此《1961年教育法令》第2l(2)诚然严重地威胁马来西亚整个华文教育体系的生存。

    我国41间华文中学,由于面对经济上的压力,在迫不得己,毫无选择的情况下,只好接受改制成为以英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国民型中学。当时仅剩大约14间华文中学拒绝改制,而在1962年便成为第一批“马来西亚华文独立中学”(简称“独中”)

    华文独立中学除了继续采用华语为教学媒介语以外,其他课程纲要都和国民型学校一样,此外,英文和马来文则被列为必修科。至今,独中学生在高中三(中学第六年)修业期满时考获的“统一考试文凭”(简称“统考文凭”),即使获得外国承认,却得不到马来西亚政府承认。

    1967年国语法案》亦引起华社愤怒抗议,华社要求在官方用途方面,华文应得到更自由的使用。华社的抗议行动产生了效果,促成当局附加一项条文言明:在英文继续用于官方用途的同时,允许使用“以联合邦内任何其他种族的语文翻译的官方文件或通讯……”。

    语文、华文教育和创办“独立大学”的课题,成为事关大局的1969年大选的课题。随着大选成绩的揭晓而发生的“五一三事件”,一如在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里一样,是我国教育史上的分水岭。

    1969年后,华校的新生人数大量增加,这是华社对1969年以后政府政策的不满所致。一些受英文教育的父母也把子女送入华校。虽然自从七十年代以来,华小的入学人数逐年都有显著的增加,但是学校间数和教室却没有相应的增加,学校的维修也同样受到忽略。与此同时,华小也由于缺乏合格教师,而面临问题。

    1972年政府修改《教育法令》,接纳《阿兹报告书》的建议,要废除全津贴学校的董事部。华社强烈反对这项建议,因为华校董事部在学校行政上扮演着特别重要的角色。

    1974年,政府宣布设立一个以当时的教育部长马哈迪医生为首的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收集公众人士的意见和备忘录。结果总共收到超过三百份备忘录,其中包括全国华人注册社团所提呈的。华团备忘录提出发展我国华文教育的各项基本要求,并要求废除不利于华教的《1972年教育修正法令》的有关条款和政府的其他政策,包括要求废除威胁华小的《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同时恳请政府批准创办独立大学。

    1968年产生设立独立大学(独大)的概念到1982年联邦法院拒绝它的创立以来,独大运动一直是轰动我国华社的课题。华社都希望能够设立一所大学为华校生在本地提供高等教育的机会。这项计划的筹募基金运动和其他支持设立独大的运动,诚如五十年代创立南洋大学时一样,如火如茶,感动人心。呈给最高元首请求恩准创立独立大学的请愿书签盖录,显示独大是得到差不多全国华人社团的全力支持的。

    当“独立大学官司”在高等法庭和联邦法院审理时,它是我国历史上首宗最重要的宪制斗争案件。它涉及我国宪法第152条有关非马来人社会应用其各自的语文,发展其母语教育学制,促进其文化的权利等条文的释意。

    对于那些期望《宪法》及《大专法令》得到不偏不倚的诠释的人们来说,联邦法院的最后判决裁定独大败诉,是令他们大失所望的。然而,在四位联邦法院法官当中,有一位法官作出唯一持异议的判决,在道义上肯定了华校存在于马来西亚国土上的权利。

    八十年代发生了许多关于华校问题的争论,首先是1980年关于“3M”(即读、写、算)制度的争议,最后的是1987年不谙华语行政人员调到华小任职事件(俗称“华小高职事件”);华小高职事件的演变结果是,政府采取所谓”茅草行动”,不经审讯而拘押人。此外,州教育局发出的指示以及1985年教育部的“综合学校”计划也引起争论。

    华人社会认为,政府这些措施试图使华小变质,以便实现政府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即最终仅存在以马来语为唯一教学媒介语的国民学校。在八十年代,华人社团在“十五华团”领导下团结起来。十五华团坚定一致地表达华人社会的心声。人们可以从1983年有历史意义的国家文化备忘录(参看附录)1985年全国华团联合宣言(参看1987年华社资料研究中心出版、柯嘉逊编辑的《马来西亚种族两极化之根源》)中看出来。

    然而,在1990年大选后,华人社团开始变质。国阵政府中的华基政党开始渗透华人社团。他们这一着相当成功。十五华团成为正式注册的“中华大会堂联合会”,它的新领导层开始对国阵政府采取迁就的态度,接受现状。这种“和睦关系”是国阵政府之所以能够在1996年通过新教育法令的部分原因。

    在九十年代,尽管人口迅速增加,1,285所左右的华文小学和60所华文独立中学,在数量上却不得增加。如果以独立时期全国华人人口相当于今日的一半的情况相比,1957年华文中、小学的数目实际上是比今天还多的。由于华文小学非华族学生人数年年增加(1998年有70,000),这个事实有力地说明,华文学校数量的不足显得更加尖锐了。华文学校面临着的其他问题依然存在,最严重的就是华文学校大闹师资荒。

    国阵在1995年大选中取得一面倒的胜利后,人们企足而待的教育法令终于在1996年通过了。根据这项新法令,非马来人的母语教育不再是一项“权利”,而仅是受教育部长训令而存在的。最后一章对于这项法令对华文小学、华文独立中学及这些学校的董事会的影响,作了最新的论述。如果同备受非议的《1961年教育法令》比较,们961年教育法令》虽然包含两项令人反感的条款,但是它至少允许华文独立中学的存在,而《1996年新法令》规定,它们必须获得教育部长的豁免才可继续存在。

    一到第二年,人们便感受到这个新教育法令的效用了,因为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国民型中学(前身为《1961年教育法令》颁布以前的华文中学)易名为“国民中学”(Sekolah Menengah Kebangsaan)

    所有这类型学校的董事部警觉了起来,因为新法令没有规定国民中学设立董事会。它们要求董教总给予协助。结果在1997817日,全国所有这些受影响的学校的董事会,在加影董教总教育中心开会。他们通过了多项决议,促请政府收回成命。同时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是,他们成立了“董教总国民型中学工作委员会”,管理这些(以前以中文为教学媒介语的)政府中学的校产。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体系中的最新事件是教育部在19975月批准董教总创办“新纪元学院”。新纪元学院在199832日开学,是拥有独中统考文凭的华文独中学生以及拥有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和马来西亚高级教育文凭(STPM)的学生求深造的高等教育机构。新纪元学院不同于国内其他私立学院,它是非营利的,是由社会人士赞助的。学院实行独特的多语教学,鼓励学生培养创造能力、批判能力和对社会的集体责任感。

    在二十一世纪即将来临之际,这所高等学府的创办给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界提出新的任务。虽然必须做许多工作来改善中、小学的素质,但是从总体上看,新纪元学院给马来西亚教育制度和本国的人力带来了希望。

    归根结底,以要把所有学校改为以马来文为媒介语的“国民学校”为“最终目标”的国阵教育政策,依然是阻挠着马来西亚华文学校茁壮成长的主要障碍。正如这本“奋斗史”所指出的,它将取决于社会对母语教育的承诺。

    1982年世界文化政策会议以及更新的《1996年世界语言学政策宣言》等国际公约十分明确地支持全世界人民使用和发展母语教育的权利。因此,归根结底,国阵的教育政策如果要获得任何合法性,就必须以国际人权与文化标准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