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华侨殉难义烈史全辑
柔华及新山区筹赈会概略
柔佛居马来半岛南端,为马来属邦之一,有长堤跨海而通新加坡岛,故于陆地交通,成为全马之门户。面积七千三百三十平方哩,居民总数约七十万,华侨约占二十八万。境内市场林立,出产丰富,商业颇为繁盛。此间华侨,关怀祖国,每值国家有事,无不尽诚援助,如山东惨案,黄河水灾,购机寿蒋献金等,均踊跃捐输,其成绩不落人后。七七抗战之役既起,筹赈工作,迅即展开,由柔佛华侨总会于民国廿六年七月十八日召开会员大会,通过成立柔佛属华侨救济祖国难民总会,分函各区已成立之分会及支会,采取一致之行动。计当时全属有九区分会,百余区支会,组织遍及全属各大小地区。迨廿七年双十节,南洋各属筹赈代表大会开于星洲,因以成立南洋各属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故柔属总会亦即为其直辖之一大区会也。
据民国廿九年三月一日出版之柔属筹赈会报告书一段言:“两年余以来,本会及分会会务之进展,以量言,支会之增设,凡属内不论大小市场,甚至偏僻之山芭,几无一地无我华侨筹赈会招牌;以质言,干练之人才,均渐入中于赈会,为各项工作而努力,提高办事精神与领导侨众之效率。”筹赈会之组织,以各区分会所选派之代表为本会当然执行委员,由执委互选常委若干人,再选出主席及各部门职员,如所列三届之职员表:第一届正主席为张开川,副主席为赵丽生,第二届正主席黄树芬,副主席赵丽生、张开川、章文双、粘东生;第三届正主席黄树芬,副主席张开川、赵丽生、章文双、陈松年云。
筹赈会之主要工作为鸠集捐款,当时募捐类,列之如下:(一)常月捐:照各人所认之数额,逐月收取者;(二)土产捐:如树胶、黄梨、椰子、槟榔坡大宗土产,由业主自动提出,面积每一英亩每月捐一角,产量胶片每担捐四角,黄梨每车二角,椰干槟榔每车五分之类;(三)临时特别捐:如寒衣捐、雨衣雨帽捐、机工返国旅费捐等是;(四)报效捐:如社团排剧公演,将票款收全数报效,又如理发店、小贩、出租汽车,将一日营业所得报效等是;(五)什货捐:如米糖豆盐,每包由商人自动捐一角或五分;(六)献金:如喜事丧事之节约献金,游艺献金、新年节约献金、纪念日献金、献金箱等,范围甚广;(七)卖花卖物捐:每逢国庆或国耻纪念日及岁时节日行之;(八)悔过捐:措之于买卖劣货或其他有违背爱国正义者之捐款报效。据报告书所列,至报告时止,两年余之捐款成绩,达曲币二百四十九万四千六百五十五元强,合伸当时国币九百五十万一千三百七十四元余。此外尚购自由救国公债(在廿六年十月卅日另成立一马来亚柔佛区华侨劝募自由公债分会)共达国币一百九十万万六千一百六十元云。
当时之宣传工作,大约以文字宣传、口头宣传、戏剧宣传、歌咏等方式行之。更藉国民外交以争取并加深国际之同情与援助,如着力沟通当地政府之关系,并促进其他民族之感情等,颇着收效。尤其警惕一般人之心目者,为对敌货之抵制运动,由各分支会之领导,组织国货研究处,大体上分研究与调查两股,研究股内分什货、京果、装饰品、布匹、玩具等组,分别负责审核货品;调查股则专事调查劣货倾销之奸计,及贪利忘义者之买卖劣货,一有发现,即劝请其捐款以示悔过。而一般侨众,亦无不自动明查暗访,力为协助,用能大着成效,遏绝劣货,以削弱敌之战力也。
此外,各筹赈区分会,皆有妇女部之组织,其主要工作有月捐、宣传、难童商店、卖花等等;难童商店系集合妇女辈报效之各种食品,假一场所,由该部职员担任招待义卖,收入悉数助赈,定期一月或一星期举行一次,经常如此云。
以上为柔属筹赈总会之大概情形也。
至于本区(新山)筹赡会之组织,始于民国廿六年八月六日,在新山市华侨公所召开侨众大会而成立。由各社团及支会派出代表而成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是为执行委员会,再由执委选出常务委员,于常委会内设正副主席、财政、文书、总务、宣传、调查、交际各职员,另设妇女部及侨生部,任期一年,查第一、二、三届主席皆为黄树芬,第一届副主席为陈合吉;第二届为陈合吉、何珍南;第三届为陈合吉、戴子良。
分会之下,设友会者廿一处,艮卩:新山市、陈厝港、古来、士乃、振林山、东山、马西、郑厝港、水塘廿二碑、南益王梨园、海皮六条石、水塘十六及十九碑、万孚、大山坡、士年纳、士姑来、哥打十三碑、新邦路、中林港、金巴士等地。各选出主席以下职员负责。
综合新山区分会及各支会之募捐工作,大略分:(一)月捐每月约可得助币二万余元;(二)树胶捐每月约可得三千五百余元;(三)什货捐每月可得二千余元;为常款之大宗。(四)献金,在芦沟桥事变周年举行之献金大运动,成绩达十余万元;(五)游艺,最有成绩者为武汉合唱团得国币四万余元;(六)节约捐;(七)意外捐;(八)每日储金,为三四十华校小学'生每•日节约助赈者;(九)卖花卖物,纪念日行之;(十)理发工•友报效;(十一)寒衣及雨衣胶鞋捐,成绩甚佳;此外由黄树芬兼任主任之劝募自由公债,亦达国币二十六七万元之额。总之,自廿六年八月份起至廿九年一月止,连妇女部汇去难童保育会者及寒衣捐合计,共筹腹赈款助币四十八万七千四百零五元余,伸合当时国币一百九十三万零九百五十二元余,都汇行政院经收。以本区华侨人口四万三千计之,平均每人约捐国币四百四十九元强。
关于救运方面之抵制运动,有新山货品调查委员会,推陈合吉为主席,举行商店登记,并由调查员在入口处严密查缉。征募司机回国,先后八批,共二百三十人。征集旧衣,共得一万二千五百余件,寄济陷区难民。更举行精神动员大会,并派宣传员赴各支会举行国民公约侨胞公约之宣誓。至晋遍之宣传及妇女工作,略同上节所述。
以上为新山筹赈活动之大概情形也。(但与上节所述,皆以廿九年一月为止)
太平洋战争既起,仅月余而马来亚全陷于敌手。当地筹赈会之主干黄树芬,在战事末期乘船避于印度,旋赴重庆,迨敌伏和平以后,始行归来。陈合吉死难,夷及全家,仅有存者。其余筹赈职员,罹祸者不少。
所以叙述筹赈之梗概者,因海外筹赈,本为一资助本国战力之重大事件,亦即为对日敌之重大打击,遂为敌寇最大愤恨之一因素,占领之后,我侨死亡惨重,见当时敌寇搜索之急,指捕之状,知有油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