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华人抗日史料1937-1945
华侨机工回国服务
(1)征募华侨机工回国服务
自民国廿六年八二二全面抗战发生后,到次年底,我国沿海港口,概为日寇侵占,所有向外国采购的货物,全靠香港及安南的海防两口转输入内地。其时滇缅公路正在加紧开辟,尙未通车。民国廿七年十月廿一日,广州失守,因此积存在香港的两万余吨货物及军火,无法转运到后方,国民政府乃创西南运输处,直属军事委员会,总部设在云南昆明,以宋子良为主任,主持其事,办事处则设在新加坡,名曰「西南运输公司」,并将积存在香港的军事物资分别由安南及滇缅公路输入云南。
民国廿八年初,滇缅公路即将通车,但缺乏汽车驾驶员及修车机械员,且这条公路又以崎妪惊险著称,非老经验技术高明的驾驶员,难胜任,因此该处主任宋子良电托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代雇司机及修车机械员回国,往滇缅公路及西南各地服务,薪水膳宿衣服医药概由政府供给。南侨总会乃发出通告,并致函星马各属会鼓励机工回国服务。数月之间,参加回国服务的机工数达三千二百余人,他们多数经安南往昆明,取道仰光的也有三日多人。全体机工先到昆明集中军训两个月,其训练多属军式礼节,然后派往滇缅公路及广西服务。
(2)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致函各地属会发动征募机工回国服务
径启者:兹接奉我国政府电令,在海外征募汽车驾驶员五百名,修理人员五十名,以应需要。本会为此不得不分函各地筹赈会,极力设法,多方罗致。除在报端发表通知外,谨附致此项通告一份,希按照内开各条,从速进行办理,并转知贵处分支各会,协同征募,或派人往贵处机器工会,汽车工会等,鼓励应征。但须注意有妥人介绍,勿令汉奸混入为要,至于各应募人前往国内旅费,应请各地筹赈会分别担任,因本总会向未有向外捐筹及何项存款者也,大约每人由星起程六十元助币便足,又此等驾驶员,在马来亚征募者,现第一批约六十人,可于本月十八日出发,并此告闻,尙希鼎力办理,顺盼见覆。
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
民国廿八年二月七日
(3)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第六号通告
(征募汽车修机驶机人员回国服务)
为通告事,本总会顷接祖国电委征募汽车之修理人员及司机人员回国服务,(修机者按数十人)凡吾侨具此技能之一,志愿回国以尽其国民天职者,可向各处华侨筹赈会或分支各会接洽,并注意下列各条方可:
(一)熟悉驾驶技术,有当地政府准证,识文字,体魄健全,无不良嗜好,(尤其不嗜酒者)年龄在四十以下二十以上者。
(二)薪金每月国币三十元,均由下船之日算起,如驶机及修机兼长者可以酌加,须在工作时,审其技术而定。
(三)国内服务之地,均在云南昆明,或广西龙州等处,概由安南入口,旅费则由各地筹赈会发给。
(四)凡应征者,须有该地妥人或商店介绍,知其确具有爱国志愿者方合。
(五)本总会经函达各地筹赈会负责征募,各筹赈会如经征取考验合格者,计有若干人数,须即列报本总会,至应募者前往安南路程,如能由所在地筹赈会办妥手续,直接出发固妙,否则可由本总会设法办理。
事关祖国复兴大业,逼切注意办理是要,此布。
中华民国廿八年二月七日
(4)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第八号通告
(第二期征募机工回国服务)
本总会主办征募汽车驶修机工回国服务事,第一期名额,自通告发出后,各地爱国机工,踊跃投効,修机百名,业已募足,驶车名额,亦将满数。惟祖国方面,以滇缅路线悠长,车辆众多,货物运输,云屯山积,兹拟第二期续募驶车员三百五十名,修车员五十名,共四百名,用特通告马华各地筹赈会,暨各侨团,协助努力,继续征募,各地爱国机工,热烈应征。
我马来亚华侨,历次効忠祖国,所得荣誉,多属出钱,至于出力,应以此次机工回国投効最为显著,西南国际公路,在最近两月之间,输入罗厘车(运输车)达三千余辆,需用修驶人才,不言可喩,马来亚闽粤两省侨胞,对此项技术经验,已早在国内声誉噪驰,故函电频来,催促劝募,深望趁此良机,更以显出侨胞出力之令誉,则出钱出力,兼而并进,侨胞之光荣。又滇缅公路,对机工待遇,极为完善,即如卫生一项,每隔数十哩,便有设备周全之医院一所,以资健康保障,即此一端,可概其余,尙盼各地,积极进行是要,此布。
中华民国廿八年三月九日
(5)机工回国服务信约
星马各地靑年华侨机工,对于祖国政府的号召,响应特别热烈,他们离开温暖的家园,牺牲待遇丰厚的职业,以实际的行动,投到祖国大后方去効力,负起艰巨危险的任务,其热忱可嘉,忠勇精神可佩,但他们的知识程度不一,对团体生活未惯,对军队深严的矩律毫无了解,因此对于回国服务的机工,事前都特予指导,制订信约,要他们遵守,信约内容如下:
一、国家至上民族至上,是一切精神动员的基本信念,也是为争取民族的自由国家独立的最高信念。
二、为要争取全民族的自由,必先牺牲个人的自由。
三、我们必须坚信抗战必胜,建国必成,并须努力为国家民族服务。
四、遵守团体纪律即是遵守国家的法律。
五、「华侨靑年义勇队」是祖国政府对我们靑年机工回国服务的称呼,我们必须名符其实,矢忠矢勇,埋头苦干为八百万华侨争体面,为国家民族争生路。
六、为表现尽忠报国的精神,须将过去一切悪习(如嫖赌飮吹等)勇敢革除。
七、服从上峰命令及诚恳接受领导者的指挥与劝戒,上峰所要派的责任,应忠实担负。
八、生活要集体化,做事要系统化,行动要纪律化,对同志要亲爱,和平,互助,对公众要尊重,严守秩序,注意卫生。
九、虚心学习技术,爱惜国家物力,勿傲慢,勿浮动。
十、尽忠国家同时不可忘记孝悌与忠信,到国门之后,必须按期寄信并经常安慰家属之怀念。
以上十条,凡有意违犯任何一条,经队长劝戒不听者,即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偿一切损失。
中华民国廿八年四月六日
(6)回国服务的机工组织
马来亚各地区参加回国服务的机工,在未出发前,都先由该区筹赈会给予组织,团体生活事项的指导,甚至集中训练。以便他们离开侨居地之后,在旅途中,和到达国内办理集训期间,能够自己管理或领导,以下举出「马来亚森美兰回国机工服务团简章」及「槟城工程队回国服务团守则十七条」两个规章为例,以证诸华侨机工回国服务团都是有组织,规律严明的团体。
(a)马来亚森美兰回国机工服务团简章
一、名称:本团定名马来亚森美兰司机回国服务团。
二、宗旨:发动机械人才,以本身之技能,回国効力为宗旨。
三、资格:体格健全,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驾驶汽车及运用或修理各种机件者为合格。
四、组织:本团以全体团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如必要时可由团长或团员十人以上同意时得召开之。
五、职员:本团设团长一,副团长一,秘书二,理财一,干事三,由团员大会选定之,其职权如下:
甲:团长—负责指导全团服务工作,执行大会一切议决案及对外一切事项。
乙:副团长——襄理正团长一切事务。
丙:秘书——办理一切函牍及保管一切文件。
丁:理财——掌理财务之进支及预算。
戊:干事—办理团内一切事务及管理所有各物。
上列各职员,以抵达祖国,经当局接纳完峻及各种手续办理报告淸楚后,方算任务完毕。
六、信条:本团员须互相致勉砌磋,言行一致,严守风纪,不得有越轨行动或故意藉端鼓动风潮。
七、费用:本团临时费用由各团员自理,出发费用由森华筹赈大会另行选出委员负责募保之。
民国廿八年二月六日
(b)槟城工程队回国服务团守则十七条)
一、队员须绝对遵守本队章程及守则。
二、队员须绝对服从委员及长官命令及指挥。
三、队员遇见委员及长官须要见礼。
四、队员须恪守社会文明及当地法律。
五、队员待人接友务须诚恳。
六、队员如被人无故侮辱,或诋毁,须向长官报告,不得擅自与人生气。
七、队员不得入烟窟,妓馆,赌场,以污辱队员人格。
八、队员不得穿着制服站在街边咀嚼食物。
九、队员出街衣服须整洁,戴帽要端整。
十、队员须互相亲爱,视同手足。
十一、队员须爱惜公物,不得随意毁坏。
十二、队员睡起要按时,飮食要卫生,免阻健康。
十三、队员上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自由行动谈笑。
十四、队员上操不得缺席,如有事故,须向长官或敎练请假,但不得连续请假三次。
十五、关于部队一切事宜,队员不得对外界言传。
十六、队员如违犯章程及守则,即分别轻重,予以处分,轻则受精神上或物质上之处分,重则开除队员资格,及赔偿物资上损失,另登报宣布其罪状,与呈报政府严厉处办之。
十七、本守则自宣布日起施行。
民国廿八年二月六日
(7)马来亚各区机工回国服务人数比较表
星马华侨靑年机工回国服务的人数,从南侨总会于民国廿八年二月七日发函及通告给各地区属会发动征募机工回国之时起,半年之内,回国服务的达三千二百余人,他们分批出发,多数经过新加坡取道安南回国,也有从槟城途经缅甸入云南,第一批在二月十八日从星出发,为数八十名。第二批于二月廿三日起程,共二百零七人。第三批在二月廿七日出发,有两百多人,一批紧接着一批,非常踊跃。本表系自民国廿八年二月十八日至四月十日为止,回国机工共一千三百零四人,各区华人人口总数为二百十五万人,下表即依一千三百零四人平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