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复生民族教育言论集
第一辑 关于大马华教体系与办学方针
教长无改制权
黄复生表欢迎
1990年5月9日《新明日报》报导
柔州华校董教知名人士兼南方学院副董事长黄复生表示欢迎教长安华保证,教长改制权不存在,实际上正符合了华社意愿,希望修改后的教育法令条文能早日公布。
黄复生说,华社不同意将任何国民型华文小学的董事部废除,不论是全津贴或是半津贴的华小皆应保留其董事部的存生。因为华小董事部就是华小的褓姆、照顾着华小切身利益和发展。
黄氏于今午针对教长安华昨日对有关教育问题所作的保证,受访时发表谈话。
他说,华小及印小的存在地位应获得充份保证,希望修改后的教育法令能保证华小和印小永远不变质。如今教长虽再三地强调修改后的教育法令将会阐明华小的地位,不过这份修改后的教育法令却迟迟未见公布。
他又说,华社不同意把任何国民型华小学董事部废除,关于这一点,教长昨日声明并无详细地说明那一类是全津贴华小或半津贴华小。
不过他指出,不论那一类华小,其原有的董事部是不应被废除的。华小董事部实际上是华小的褓姆,负责华小的长远利益和发展。长久以来有目共睹华小董事部在华小发展上有着非常大的贡献,有鉴於此华社是极力反对这项不利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