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研究国际学报》第二卷第一期
2010年6月 页21-50
新加坡早期的潮州人与福建人
海外华人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的比较研究
颜清湟
阿德莱德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摘要
透过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的比较研究,新加坡早期华人社会的朦胧图景将得以廓清。本文选择比较潮州人和福建人这两个最大的华人方言群,企图解释华人社会的内部张力。首先检阅这两个社群的形成与结构,然后评析他们如何组织和运作。本文确认了三种权力:社会权力、非正式政治权力、强制权力。社会权力在权力结构里非常重要。社会权力的掌控取决于对方言和宗亲会馆的控制,而这种控制的基础在于经济权力。早期潮州社群的权力关系并不均衡,由某个单一强势家族控制,而早期福建社群的权力关系则比较开放和平衡,但也更为复杂。
关键词:潮州人、福建人、华人社会、权力结构、权力关系
The Teochews and Hokkiens in Early
Singapore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Yen Ching-hwang
School of History and Politics,
University of Adelaide
Abstract
The hazy picture of early Chinese
community in Singapore would be clearer with a comparative study of its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Selecting the two largest Chinese dialect
groups- the Teochews and the Hokkiens-for comparative study, this paper seeks
to throw some lights on these aspects so as to explain the inner dynamics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 It begins with the examination of the formation and
structure of the both communities, and proceeds to critically assessed how
their community powers were organized and exercised. The paper has identified
three types of powers: social power, informal political power and coercive
power. Social power was pivotal in the power structure, and the command of
social power rested with the control over dialect and clan organizations which
were underpinned by the possession of economic power. The power relations in
the early Teochew community were uneven and were dominated by a single powerful
family, while the early Hokkien power relations were more open and balanced,
but more complex.
Keywords: Teochews; Hokkiens; Chinese
community; power structure;
新加坡早期的潮州人与福建人
海外华人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的比较研究*
颜清湟**
阿德莱德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潮州与福建社群的形成
新加坡早期的潮州与福建社群的形成大致上经历同样的历程,那就是最初阶段通过区域性的移民,后来再通过“亲属移民”和“契约劳工移民”的模式源源不断地从南中国填补。但是,福建人(这里主要是指闽南人而言)的区域性移民却脱颖而出,大量地从马六甲源源移入。1819年,新加坡由英人莱佛士创建并发展为自由港,吸引了许多在廖内群岛(Riau Archipelago)的潮州籍甘密与胡椒(gambier and pepper)种植者。他们认为这新兴的自由港可以构成一个由潮州人控制的甘密与胡椒种植和销售的国际中心,覆盖廖内、新加坡和柔佛(Johore)三地。(注1)另者,新加坡的开埠也吸引了不少从邦加岛(Banka Island)和暹罗(现在的泰国)过来的潮籍移民。甘密与胡椒的种植基本上是一种劳动密集的产业,它可以吸收大量没技能的劳工。这给早期潮州社区带来很大的好处,因为它可以控制甘密与胡椒的种植、加工与销售,从而获取丰厚的利润。虽然东南亚区域性的移民奠定了早期新加坡潮州社群的基础,但后来人口的快速增长还须靠中国潮州的移民。我们没有确切的历史证据来说明来自潮州各县的早期移民如何移入新加坡,但从宏观的华族移民史来看,早期从中国来的潮州移民脱离不了两个模式:“亲属移民”(kinship migration)和“契约劳工移民”(credit-ticket migration)。早期在新加坡落户的潮州人,当他们获悉新加坡要开辟为自由港时,雀跃非常,当然把这令人兴奋的消息传递给家乡的亲戚,同时也会想办法把他们带到这新兴的港口。(注2)这些区域性和亲属性移民不能应付日益快速发展的经济需求,所以由契约劳工(苦力,即英文的coolie)来补足。19世纪下半叶,汕头口岸存在着几个契约劳工代理公司,它们向新加坡几间洋行提供所需的劳工,这证明了有大量的潮籍劳工被运载到新加坡。在汕头的契约劳工代理公司包括布莱德利公司(Bradley & Company)、德利斯和克鲁格尔(Direks and Kruger),以及喜记(Hee Kee,译音),它们把华籍移民从汕头运载到新加坡。(注3)当时汕头是潮州移民出国的主要港口,而当地的契约劳工代理公司的存在应该是早于19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所以我们可以合理的推测,新加坡潮籍契约劳工的到来可能早在1848年以前。因为在那年,潮州社群的领袖佘有进(Seah Eu Chin或Siah U Chin)在他的一篇文章中,估计当时新加坡华人有40,000名,其中潮籍人口19,000名,是华社的最大社群。(注4)新加坡潮州社区人口增长的速度在19世纪下半叶有较缓慢的趋势。1881年新加坡政府的人口普查中,华人人口有86,766人,其中潮籍占22,644人。(注5)在最初的30年间,新加坡潮籍人口的增长速度,从1819年初开埠时的数百人到1848年的19,000人。但从1848年到1881年的30多年中,潮籍人口也不过增加了区区的3,644人。这种现象可能是因为在1850年代中甘密与胡椒业在柔佛南部的兴起,而在新加坡岛的一部份潮人认为这新兴的垦殖地将给他们带来良好的经济契机,纷纷移到该地。(注6)
相对来说,新加坡早期福建社群形成的步伐则较缓慢。莱佛士在1819年开辟新加坡后,没有吸引多少福建人到来。许多在槟城和马六甲的福建商人都采取观望的态度,他们在观察和估计新港口的商业契机。莱佛士的重商主义和他的划区优待商人的政策,使那些观望的福建商人对这新开辟的自由港加强信心。同时,1824年荷兰政府把马六甲的管辖权转让给英国,刺激了马六甲福建商人采取积极行动。在1824年到1827年间,大批的福建商人从马六甲移入新加坡。(注7)马六甲福建商人的移殖,无疑奠定了新加坡早期福建社群形成的重要基石。有关新加坡存在着一个福建社区的消息很快地传开来。同时,新加坡作为一个自由港,以及它的重商主义政策所带来的无限商机,吸引了无数在槟城和荷属殖民地的福建商人纷纷移入。通过“亲属移民”的模式,许多福建南方各州县的闽南人也纷至沓来。据报道,从1847年12月到1848年4月的五个月之间,631名福建移民乘搭七艘帆船抵达新加坡。(注8)1848年,佘有进估计新加坡福建社群的人口为9,000名,但这数字应该再加上来自马六甲华人的1,000名。(注9)如果我们把这两个数字加上来,讲闽南语的社群应该有10,000名之多。以这个数字来计算,早期新加坡福建社群的人口是占华人总人口的第二位,也就是仅次于潮州的19,000人。在这里有一点耐人寻味的就是,佘有进把福建人和马六甲华人分开计算,但他在马六甲华人的分类旁注上福建移民的后裔。这种分类可能是根据社会经济地位和语言而把他们分成两群。虽然来自马六甲的华人都是福建人的后裔,除了讲闽南话之外,他们也讲英语和马来语。同时,他们之中有许多人是富裕的商人和店主,社会经济地位比刚从福建来的新移民来得高。从1848年到1881年的30佘年间,新加坡福建社群人口增加迅速,从9,000人增加到24,981人,这几乎是1848年的三倍。(注10)1881年,新加坡人口普查并没有一个像1848年佘有进的“马六甲华人”的分类,但它却有一个“海峡侨生”(Straits-born Chinese)的分类,人数是9,527人。(注11)大部分的“海峡侨生”都是出生在海峡殖民地(槟城、马六甲和新加坡)福建人的后裔。如果我们把这数字加到福建社群的人口,那么,讲闽南语的福建人口应该超过30,000人。这数字与同年(1881年)潮州人口24,981人相比,前者比后者多过百分之二十。换句话说,1881年新加坡福建社群的人口已经占华族总人口(86,766)的首位,超越潮州人的数字。
潮州与福建社群的社会结构
会馆、宗亲会和私会党是早期新加坡潮州和福建社群组织的三大支柱。决定这些组织形式的要素是移民的模式和新移民的需要。新加坡开埠之初,那些最早被吸引到这新港口的华族移民主要是通过亲属和方言的关系。那些通过亲属关系的移民,他们与赞助人有着血缘、姻亲和乡亲的关系。那些因为听到有关新加坡传闻而移民的人,他们大部分从广东和福建南部而来,大都会讲潮州或闽南话。即便是那些契约劳工,他们在中国上船的港口也决定他们所讲的方言。当时汕头主要是载运讲潮州话的移民出国,而厦门则是运载讲闽南话的移民出洋。在一般的情况下,很少或者不太可能有讲潮州话的移民跑到厦门上船。同样的情况,很少或者不太可能有讲闽南话的移民特地到汕头搭船出洋。在早期新加坡的多元种族和多方言群的环境中,讲同样方言的移民自然而然地会聚居在一起以保护人身安全,同时也方便他们的经济与社交活动。在这新环境里,有着许多讲不同方言和不同语言的人,聚居不仅给移民一种安全感,同时也满足他们心身的需求,诸如寻找工作、互助、交换有关家乡的讯息、宗教信仰和祖先崇拜等。这些需求自然导致移民创办地缘和血缘的组织,即是会馆和宗亲会。(注12)
新加坡早期潮州移民来自广东东南部的潮属九县。在19世纪时,潮属九县包括海阳(现代的潮安)、潮阳、揭阳、大埔、澄海、饶平、惠来、普宁和丰顺。(注13)潮籍移民大部分来自海阳和澄海两县,这导致他们在早期新加坡潮州社群中,占有显著的地位。(注14)由于他们占据多数和特殊的地位,他们并不积极创办以海阳或澄海为主的县级会馆。反而,他们认为有必要创办一个包括全潮州人的组织,它可以容纳所有的潮州人,负责管理粤海清庙和祭祀天后(妈祖)及玄天上帝,同时也负责安葬那些不幸客死异乡的潮人。(注15)这个包括所有潮州人的社会组织就是在1830年创办的义安公司(Ngee Ann Kongsi)。(注16)从1830年到1929年潮州八邑会馆创建的一世纪期间,义安公司是代表新加坡潮州社群的唯一方言会馆,它对潮州社群的控制是全面而绝对的,它的权力一直要到1926年潮阳会馆的创建,才有一些松动。(注17)相比之下,早期新加坡福建社群的组成大有不同。早期的福建人大部分来自闽南的三州,也就是漳州、泉州和永春州。(注18)我们没有详细的历史资料来肯定闽南三州移民的正确人数,有些学者常喜欢把漳州和泉州连在一起称为“漳泉”,(注19)这或者表示早期来自漳泉的福建人占福建社群人口的多数。但是我们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来自闽南三州的福建人,他们人数的比例比来自潮州各县人数的比例来得均匀。他们最早的方言社会组织是1840年建立的天福宫。(注20)虽然天福宫是由新加坡全体华人聚资创建,但从该宫的负责人名单中可以看出,该宫是由福建人控制。(注21)当时天福宫的主要功能是拜祭闽南最著名的海神天后(又名天妃或妈祖),但它实际上成为福建人的主要社会组织。除了负责宗教事务外,天福宫的执事们还负责调停福建人内部的纠纷,甚至见证福建人的结婚仪式。(注22)20年后(1860年),天福宫改名为天福宫福建会馆,馆址继续设在天福宫内,而它的第一任会长是当时名闻遐尔的陈金钟氏。天福宫福建会馆的名称不仅表明它无法和天福宫庙宇作切割,因为该地是福建人聚集的地方,同时也表明会馆的领导层与庙宇有着紧密的关系。他们很有可能具有双重身分,那就是天福宫福建会馆的会长和天福宫庙宇的大董事。
早期新加坡潮州与福建的宗亲会离不开新马华人一般血缘组织的两种类型,那就是“地域性氏族(localized
lineage)和“非地域性氏族(non-localised lineage)。前者建筑在一个狭小的地域如村落或乡镇、强韧的血缘纽带和讲同样方言的基础上。这氏族的成员有一个近期的始祖,并且同住在一个乡村或邻近的乡村。后者则是建筑在较宽松的血缘和地缘的纽带上。它的成员声称拥有一个共同的远祖,相信500年前是一家。但他们不分地域,任何不同省县的同姓人士都可加入成为会员。(注23)早期新加坡潮州的血缘组织——宗亲会,有1865年创立的新加坡凤廓汾阳公司(Hoon Yong Kong See)、1867年的新加坡潮州江夏堂(Teo Chew Kang Hay T'ng)、1879年的新加坡潮州西河公会(Singapore Teochew Sai Ho Association)和1890年的新加坡潮州陇西公会(Singapore Teochew Lee ClanA ssociation)。(注24)新加坡凤廓汾阳公司不仅是潮州第一个宗亲会,它也是19世纪潮州社群唯一的“地域性氏族”。它的会员是来自海阳(潮安)县的凤廓、溜龙、大龙坑和后郭等乡村的郭姓宗亲。他们的亲密血缘关系加上他们的狭小地域和方言纽带,使他们可以建立一个紧密的宗亲组织。这个宗亲组织可以祭拜郭氏祖先以及照顾族人的特别利益,而这种祖先崇拜和郭氏族人的特别利益是义安公司无法提供的。(注25)其他三个早期的潮州血缘组织属于“非地域性氏族”,他们这种较宽松的血缘组织一部分原因是要祭拜较早的远祖,诸如新加坡潮州江夏堂黄姓族人祭拜黄峭山夫妇。据说黄峭山生于唐朝,卒于后周,享年82岁。他是一代名臣,福寿全归。(注26)另一部分原因是在义安公司的权力架构下,黄姓族人的利益不能够得到特别照顾。(注27)
新加坡最早的福建人血缘组织是创建于1857年的福建九龙堂(Hokkien Kew Leong Tong)。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无法掀开它的历史面纱。从它的名称,我们可以知道它是岛上福建林氏族人为了联络族亲和维护族人的利益所建。它应该属于“地域性氏族”的血缘组织。初期设备简陋、规模甚小,会员也限于某区域的林姓宗亲。该宗亲会要到1890年才向政府注册备案。(注28)随着福建九龙堂之后的是1875年建立的“闽王祠”,该祠最早设在大坡珍珠街32号楼屋。“闽王祠”的创办人是王友海、王求和王宗周。他们三人都是来自福建同安县的白礁乡,是当时的富商。有鉴于族人在新加坡初来乍到,居住和找寻工作困难,如不幸身亡海外,更有抛尸露骨的可能。所以他们聚资购买位在武吉智马路4英里附近的221英亩的土地,以供族人作为建屋、种植和埋葬之地,后该地取名为“太原山”,以纪念王氏祖宗源自山西太原。(注29)“闽王祠”里面设有开闽王氏祖先——王审之和他的元配的神龛,每年清明和重九时举行春秋二祭。(注30)另外一个早期的福建血缘组织是新加坡保赤宫陈氏宗祠(Po Chiak Keng Tan
Si Chong Su)。该祠建于光绪四年(1878年),着落在麦根申律15号。该祠的创办人是陈金钟(Tan Kim Ching)和陈明水(Tan Beng Swee),(注31)他们两人是当时福建社群以及全新加坡华人的领袖。他们代表当时两个显要的家族,在福建社群和整个华社中处在竞争的地位。但他们两人却能联手合创保赤宫陈氏宗祠,这表明这两个家族在某方面可以取得妥协而降低福建社群内部的冲突。保赤宫陈氏宗祠是一个跨越州界的血缘组织,它属于“非地域性氏族”的类型。最初加入为会员的只有讲闽南语的陈姓宗亲。该祠创办五年后(1883年),才接纳讲潮州话的陈姓人士。(注32)像其他华人的宗亲组织一样,保赤宫陈氏宗祠奉开闽的陈氏先祖一陈元光为祖王。陈元光是唐末的一位将领,跟随他的父亲带兵入福建,平定叛乱而开辟了闽南的漳州府,后他被尊为“开漳圣王”。宗祠每年举行春冬二祭,召集所有的族人共同祭拜,以表不忘祖先的恩德。(注33)
尽管他们的方言有所差别,早期新加坡的潮州与福建的宗亲会都具有相同的功能,即拜祭姓氏的入粤闽后的始祖,提倡族人互助与合作、庆祝传统华人节日、调解族人的人事或商业纠纷,以及提倡教育等。(注34)为了要使氏族沿袭千秋百代,以及表达对祖王和其他祖先的崇敬,早期新加坡潮州和福建宗亲组织把祖先崇拜当作它们的第一要务。它们大都组织大型的庄严崇拜仪式,通常是在春天和秋天举行,名为春祭和秋祭。前者普遍定在阴历三月清明节左右,因为在清明节的时候,大多数华人遵循传统,到先人的墓地清除杂草和献祭品拜祭。后者普遍在阴历九月九日重阳节时祭拜。但是,如果当祖王(即最早入闽或入粤的始祖)的生日与清明节相接近的时候,春祭可能提早或延后举行,把祖王的生日当作春祭日。比如保赤宫陈氏宗祠就把春祭提早到阴历二月十五日举行,因为祖王陈元光在唐高宗元年(即公元656年)二月十五日诞生。同时,该宗祠并不举行一般的秋祭崇拜,而改为冬季崇拜,原因不明。(注35)早期新加坡华人私会党(或称为秘密会社)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1824年,即新加坡开埠后的第五年,莱佛士的提携者文西亚都拉(Munshi Abdullah),一位著名的马来籍文学家,曾跟随一位华籍友人从马六甲抵新加坡东陵地区的森林探密。他的目的是要探知该地的天地会(The Triad,亚都拉的记录中为Thian Tai Huey)总部的秘密。他曾目击天地会新会员的入会仪式,并获知该会在新加坡岛有8,000名会众。(注36)六年后(1830年),新加坡助理驻剳官奔汗氏(S. G. Bonham)宣称岛上有三个华人私会党,其中最大和最具危害性的就是天地会(Thean-ti
Hoey),它的会众大约有2,500到3,000人之间。(注37)文西亚都拉和奔汗氏都没有详细叙述会众的方言成份,但是,前者的记录却给我们留下猜测的空间。他说天地会的大部分会众都在森林中生活和工作,其中有一些拥有胡椒和甘密园,但他们大部分是以抢劫、谋杀和海上作案为生。(注38)既然在1840年代的大部分胡椒和甘密园主和园坵工人是潮州人,(注39)我们有理由相信,当时的天地会会众有许多是潮籍人士,因为当时新加坡岛上的胡椒与甘密园大部分为潮人所拥有,而潮籍移民大部分在胡椒与甘密园坵里工作。奔汗氏的记录在某些程度上透露了天地会会众的方言群背景。他曾说“在我个人知识的范围内,福建、澳门本土人(native of Macao)和来自马六甲的本土人都有部分参与天地会,而其中也有些成为该会党的主要负责人。”(注40)很显然的,福建和马六甲的本土人就是讲闽南语的福建人,而澳门的本土人应该是指广府人。但令人感到费解的就是,他并没有提到潮州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奔汗氏与会讲英语和从事商业的福建人较有来往,而他与住在胡椒和甘密园坵的潮州人则少有接触的缘故。
潮州与福建社群的权力结构
我在以前的一篇文章中,曾经把早期新加坡华人方言群的权力结构分成三个类型:社会权力(social power)、非正式政治权力(informal political power)和强制权力(coercive power)。社会权力主要在控制方言群的社会组织如会馆和宗亲会;非正式政治权力是建筑在与英殖民政府和中国政府的关系上;而强制权力则是依赖私会党的关系,也就是黑社会的势力。(注41)那些掌握了上叙两种或三种权力的人士成为最具有权力的方言社群领袖,他可利用这些权力来问鼎全新加坡华人社会领袖的宝座。
社会权力在早期新加坡华人方言群的权力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社会权力是建立在会馆和宗亲会的控制上,而这种控制力量的多寡则与个人的经济力量成正比,也就是说越有钱的社会领袖,对会馆和宗亲会的控制力越强;而经济力量较弱的社会领袖,对会馆和宗亲会的控制力相对的较弱。换句话说,经济力量支撑着社会力量。理论上,所有的华族新移民都有同等的机会追逐金钱致富,但是实际上那些具有一些教育程度、商业睿智、宗亲与乡亲的协助,以及能够克服那些嫖赌饮吹的不良习惯的人士,比较有成功的机会。他们可以赚取更多的财富而成为会馆和宗亲会的领袖。(注42)
在1930年以前,新加坡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集中在义安公司手中。最初该公司主要是管理潮人的公冢和粤海清庙。(注43)但后来它发展成为潮州社群最高的权力中心,包括管理大部分社会事务。在早期潮州移民心中,宗教信仰和身后的葬礼是很重要的。谁控制了庙宇和坟场,谁就控制了潮籍移民。虽然义安公司的创办是由海阳和澄海县的移民联合创办,但澄海籍的佘有进和他的家族有效地控制该机构达一世纪之久(1830年至1930年)。(注44)支撑着潮州社会权力的是潮州人的经济力量,而这力量的来源是出自潮州人所控制的胡椒与甘密的种植、加工和出口。当时,胡椒与甘密是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的两个主要商品农作物,其生意给潮州人带来丰厚的利润。举个例子来说,义安公司的创办人和领袖佘有进在1840年代在新加坡大量种植胡椒与甘密,因国际市场价格上涨,所以获得巨额利润。(注45)这两种商品农作物所带来的丰厚利润构成潮州社群领袖的社会权力的基础。商品农作物产业在潮州社群的经济结构中所占的主导地位,对潮州社会权力结构有很大的影响,使到潮州社会权力更加集中和绝对。换句话说,潮州社群领袖对他们的乡亲拥有巨大和超越的权力,原因是他们拥有社会和经济的两种交织的权力。胡椒与甘密的种植和加工是一种劳动密集的产业(labour-intensive industry),它们的生产过程需要大量的劳工,而许多早期潮州移民被胡椒与甘密园坵主雇用为劳工。根据佘有进1848年的报道,当时新加坡有10,000名潮人从事这两种商品农作物的生产,还有200名潮人是胡椒与甘密销售的商人。很显然的,在10,000名商品农作物生产者中,大部分应该是劳工。如果我们把这两个数字加上来,这10,200名占当时潮籍总人口(19,000)的过半。(注46)这种社会权力与经济权力的重叠——社团领袖和雇主的双重身份,使到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至高无上和难以挑战。
相比之下,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比较均衡和非绝对,这是由两个因素所造成。第一,福建社群的社会组织比较宽广和多元化。它包括来自三个不同的州府,即漳州、泉州和永春州(清朝时期,永春享有州的地位)所构成的集团。其中还有一些以州为基础的集团再分化为以县为基础的小集团。举些例子来说,泉州集团内部分化为南安和金门小集团,而在漳州集团内部也有长泰小集团的冒出。这些小集团都个别创办他们的庙宇来祭拜他们各自熟悉和喜爱的神祉。大大小小集团之间的关系既有合作又有竞争,但福建社群表面上还维持一个团结合作的形象。(注47)一个比较分化和宽松的社会组织自然导致一股离心的力量,而削减福建社群的社会力量。第二,福建社群的经济组织也削弱它的社会力量。与潮州社群不同,1848年,新加坡的大部分福建人从事商业贸易、农业和服务业。根据佘有进的记载,1848年间,新加坡的9,000名福建人,其中有2,000名从事农业,1,400名是开米店和零售店的店主,800名是脚夫(porter),750名是小商人,700名是船夫,700名是石匠的学徒,500名是从事西谷米的制造商,还有在中央市场中,450名贩卖布和碗碟、300名卖食物的小贩。除外,在1,000名来自马六甲的福建人后裔中,最少有一半(500名)被区分为商人、店主和小商人。(注48)与潮州移民不同,大部分的福建移民是城市工作者、个体户,或者被雇用为店员和工匠学徒,他们较少受雇主的控制和威权压制。还有,由于他们住在市区,环境比较开放,他们比潮州移民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同时,如果他们觉得雇主过分苛刻,他们也比较容易转换工作。
比起社会权力,非正式政治权力是比较不规则和隐盖的。这种权力的获得最少有三个因素,它们是政治的取向和联系、与英国殖民地政府或中国政府的商业或社会的接触,以及语言文字的能力。政治取向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决定了个人的文化与族群的认同,同时也决定政治效忠对象。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的清政府和新加坡的英殖民地政府正在新加坡展开一场争取华人效忠的斗争。(注49)那些自认为是天朝子民而认同中国的人,很自然的就会购买清朝虚衔,参加由新加坡清领事馆主办的庆祝仪式,以及担任与清政府有关组织的职位。但那些认为本身是大英帝国的子民,认同英殖民地政府的统治的人,他们很自然的以获得英政府官衔为荣,积极参加由英殖民地政府主办的庆典,以及担任英殖民地政府半官方机构的职位。与这两个不同政治实体的商业与社交接触,促进了他们本身的商业利益,以及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这样一来,他们在各自的方言社群,甚至在整个华人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可以得到确认和巩固。语言的能力也是重要的,尤其掌握了英语,才可以和英殖民地官员沟通,从而才有资格担任讲英语的半官方机构的职位,如保良局(Po Leung Kuk)和华人参议局(Chinese Advisory Board)委员。(注50)
在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以前,获取清政府的非官方政治权力比获取英殖民地政府的非官方权力来得容易。毫无疑问的,获取该权力的主要因素是财富。那些认同中国而想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的华族人士,很容易在新加坡购得清朝的官衔(即无真正职位的虚衔)。在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清朝政府为了要补助中国以救济年年天灾人祸的不足,开始在东南亚华社售卖虚衔,而那些购买者则是利用这些虚衔来巩固他们既得的社会地位。(注51)但值得注意的是,清朝虚衔在新马的市场有泛滥的趋势。同时,并非所有获得虚衔的人士都拥有中国的非官方政治权力。实际上,只有那些较富有而购买较昂贵的虚衔的商人,方能获得驻新清领事的青睐。举个例子来说,光绪十四年(戊子年)的新春(即公元1888年2月12日),清朝驻新加坡领事左秉隆(左子兴)在领事馆召开一个春节庆祝会,并向光绪皇帝表达忠诚。受邀参加庆祝会的19名华社领袖都是身缠万贯的富商,他们都拥有较高的清朝虚衔。他们按官衔的高低排队,先后向设在领事馆大厅的皇帝牌位举行三跪九叩的大礼。由于华人敬老尊贤的传统,当时年龄最高的潮籍富商陈旭年(Tan Hiok Nee)领先向皇帝叩拜以表忠贞不渝。(注52)相对的,要获取英殖民地政府的官衔则比较困难。第一,除了极少数人士外,语言的隔阂使那些出身中国的移民只能望门兴叹。第二,英殖民地政府的官衔很稀少而不出售,他们无法从市场中购得。第三,那些官衔和半官方的职位,如法庭的陪审员、太平局绅(Justice of Peace, J.P.,或译为太平绅士)、半官方的保良局和华人参议局的委员,以及立法院的官委议员(Member of Legislative Council)的获得,与获得者的社会地位、英语和英文能力,以及和他们与英殖民地政府的关系亲疏有很大的关系。
新加坡潮州社群的非官方政治权力倾向英殖民地政府的势头。这和佘家在潮州社群的权力结构中所占的长达一世纪的支配地位有关。佘家三代人对义安公司的长期控制始于佘有进(Seah Eu Chin or Siah U Chin)。佘有进是佘家王朝的奠基人,他死后把义安公司的控制权传给大儿子佘石城(Seah Cheo Seah)。过后,义安公司的控制权又由他的二儿子佘连城(Seah Liang
Seah)和他的孙子佘应东(Seah Eng Tong)接棒。佘有进是新加坡早期潮州移民中的传奇人物,他在数艘商船上担任书记,和英商有所接触使他能够建立与欧洲商人的商业网络。1840年,他被允许参加一向受欧洲商人控制的新加坡总商会(Singapore Chamber
of Commerce)并成为会员。(注53)无可置疑的,佘有进在与欧州商人做生意和社交时,他能够掌握足够的英语与他们沟通交流。1850年,为了表示对英国政府的忠贞不渝,他在英国东印公司大总督达豪西勋爵(Lord Dalhousie)访问新加坡的时候,组织一批华族富商以欢迎达豪西勋爵的到访。他的这个举措赢得海峡殖民地总督巴特沃夫氏(Governor Butterworth)的赏识,总督曾亲自写信并向他道谢。(注54)自1851年后,佘有进常被委为初审庭的陪审员(Grand Juror),初审有关华人的刑事案件,这表示英殖民政府对他的重视。1853年,他被赏给多人期望得到的英籍民(Certificate of Naturalisation)身份,而使他成为大英帝国在马六甲海峡地区的子民,受到英帝国的法律和外交的保护。1867年,当新加坡的管辖权从东印公司移到英帝国政府时,他被当时海峡殖民地的新总督哈里奥德爵士(Sir Harry Ord)授给太平局绅,成为当时少有获得这荣衔的华人领袖。(組55)
佘有进的亲英国政府的态度由他的儿孙承袭下来,尤其是他的二儿子佘连城。佘连城在年幼的时候已经显现他的读书和经商的才能,所以他被送到新加坡著名的天主教圣约瑟书院(Saint Joseph's Institution)攻读。当时,佘有进有意把这位聪明能干的儿子栽培为他的接班人。1871年,当佘连城年方21岁时,他和父亲以及大哥被邀请参加在政府大厦举行的英国维多利亚女皇的生日舞会,这种荣誉是新加坡华族商人中少有的。1883年,也就是他正式从他的长兄佘石城手中接任为义安公司的总理的前两年,他被新加坡殖民地总督委任为海峡殖民地立法议院的临时官委议员,其正式官委议员的身份在同年的11月得到确认,他担任该职位到1890年。佘连城被委为地位崇高的官委立法议员时,年仅33岁,而他也是继胡亚基(Hoo Ah Kay,在清朝档案中为胡璇泽)之后获取这官位的第二人。虽然这个官委立法议员没有多大的实权,但它给佘连城在政府官场中很大的影响力,同时也给他在潮州社群和整个华社中享有崇高的荣誉。这个非正式政治权力使佘连城强化他对义安公司的控制和巩固他在潮州社群中的领导地位,甚至可以令他问鼎全新加坡华人社会最高领袖的地位。的确,当佘连城的权力达到高峰的时候,他成为一个全华社最具影响力的亲英派领袖。在多次的场合中,他带领一批华籍富商向英国王室表达忠心不贰。56作为陪审员和太平局绅,佘有进当然受英殖民地政府之命,咨询有关华人的事务,包括商业和方言社群间的纠纷。而佘连城更进一步成为官委立法议员,他穿梭于殖民地高官之间,其对华人社会的巨大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他与英殖民地政府的坚强政治关系增强佘家对义安公司控制的合法性,使它在潮州社群中占有不败的地位。
对比之下,福建社群的非正式政治力量则比较多元化和均衡。那里没有一个家族可以长期控制主要的社会组织,如恒山亭、天福宫以及后来的天福宫福建会馆。福建社群的领袖人物可以分成甲乙两组,甲组的成员倾向支持英殖民地政府,而乙组的成员则认同清政府。甲组的成员主要包括海峡侨生、受英文教育者,以及那些与英殖民地政府有着经济与政治利益关系的人士。而乙组成员则大部分在中国出生、受传统的儒家教育,以及与清政府有着经济与政治利益的关系。甲组的领袖如薛佛记(Si Hoo Keh)、陈笃生(Tan Tock Seng)、陈金钟(Tan Kim Ching)、陈金声(Tan Kim Seng)、陈明水(Tan Beng Swee)、陈若锦(Tan Jiak Kim)、李清渊(Lee Cheng Yan)、李俊源(Lee Choon Guan)、章芳林(Cheang Hong Lim)、颜永成(Gan Eng Seng)、林文庆(Lim Boon Keng)、林秉祥(Lim Ping Siang)和宋旺相(Song Ong Siang)等,都是出生在新加坡或马六甲,他们大部分受英文教育。乙组的领袖如吴寿珍(Goh Siew Tin)、张善庆(Teo Sian Keng)、章三潮(Cheang Sam Teo)、邱正忠(Khoo Cheng Tiong)、陈泰(Tan Tai)、邱菽园(Khoo Seok Wan)、刘金榜(Low Kim Pong)、吴新科(Goh Sin Kho,又名吴进卿或吴翼鼎)、吴葵甫(Goh Kui Po,又名吴丕球),大多在中国出生而接受多少传统的儒家教育。甲组的领袖们和潮州社群的领袖们一样,与新加坡英殖民地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他们也因此被赏给令人羡慕的官方和半官方的职位和官衔,这样一来也给他们带来非正式政治权力,从而提升他们在福建社群和整个华社中的地位。这集团的一位领袖——陈明水,也就是著名富商陈金声的哲嗣,于1828年在新加坡出生。1864年,他被委为初审庭的陪审员。1872年,他又被政府授给太平局绅的荣衔。他的儿子陈若锦与新加坡英殖民地政府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陈若锦也是在新加坡出生(1859年),曾任新加坡市政局委员(Municipal
Commissioner)o1889年,他年仅30岁就被总督委任为官委海峡殖民地立法议员,任期三年。1891年,他又被政府授给太平局绅的荣衔。1902年4月,他再被委为官委立法议员以代表华人社会,他担任该职一直到1915年5月。从立法议院退休后,他又担任保良局和华人参议局的委员。1901年,当他在英国旅行的时候,他极力支持海峡侨生协会(Straits Chinese British Association)向殖民地政府提呈一份备忘录,表达该会对英国王室的忠诚,并表示它会尽力协助防卫新加坡。为了表扬他对英国王室的忠诚和对新加坡社会服务的卓越贡献,英王乔治五世(King George V)于1912年赐给他一个咼级的C. M. G.勋章(Companionship of the Most Distinguished Order of Saint Michael and Saint
George)。(注58)毫无疑问的,陈若锦比他的父亲在福建社群中更具非正式的政治影响力,而他同时也被认为是当时新加坡全华社的领袖。
甲集团的另一名杰出领袖是林文庆医生(Dr. Lim Boon Keng)。他于1869年10月出生于新加坡的一个海峡侨生家庭。虽然曾受祖父的影响而具有一些华人的传统文化,但他的正规教育纯粹是英文教育。他曾在吉宁街(Cross Street)的政府英文学校就读。1879年,年仅十岁就升入著名的莱佛士学院(Raffles Institution)攻读。1887年,他荣获令人羡慕的英女皇奖学金(Queen Scholarship),进入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攻读医科。(注59)作为第一位荣获英女皇奖学金以及获取爱丁堡大学医学士的华人,他当然受到新加坡英殖民地政府的重视。他与另一位英女皇奖学金的获奖者以及获取英国大学法学士的宋旺相(Song Ong Siang)深受政府赏识,认为他们可代表华人年轻的一代,而政府通过他们可以与华社建立良好的关系。回到新加坡后,林文庆除了开设一间收入丰厚的私人诊所外,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很快地,他被政府委任为太平局绅、市政局议员以及华人参议局委员。1895年,他被海峡殖民地总督任命为官委立法议员,并在1898年、1901年和1915年出任该职。1900年,他和宋旺相等侨生共创海峡侨生协会(Straits Chinese British Association)并出版一份杂志,以推展侨生社群中的改革运动。1902年,他成为新加坡代表团的成员之一,前往伦敦参加英王爱德华的加冕大典。1919年,为了表扬他对英国王室的忠诚以及对新加坡公众服务的贡献,英王乔治五世赏赐他一个高级的O. B .E.勋章。(注60)
但是,在甲组的领袖中,最能灵活应用非正式政治权力的却是陈金钟氏。他不仅能利用从英殖民地政府得来的非正式政治权力,同时也能利用从泰国和日本得来的非正式政治影响力。陈金钟是著名闽商陈笃生的长子,1929年出生于新加坡。他承继了父亲的大部分遗产并扩展到泰国的米业。1865年,他被新加坡英殖民地政府赏给太平局绅的荣衔,接着于1888年,他被委为新加坡市政局委员。当时,他被政府默认为华社的甲必丹,亲身见证华人的婚礼并处理华社的民事案件。1874年,当英国势力入侵马来半岛的时候,他曾协助英殖民地政府出面调停霹靂境内械斗多年的义兴和海山私会党的纠纷,为该年英殖民地政府与马来土邦成功签署的邦咯条约(The Treaty of Pangkor)铺路,其非正式政治权力超越新加坡境内。他曾兼任泰国驻新加坡总领事并获得泰王赏赐高级有功勋章,又被日本政府授于三级有功勋章。(注61)
福建社群乙组的大部分领袖都出生于中国,接受多少传统的儒家教育,他们大多数是白手起家的富商。通过购买清朝的虚衔、拥有清朝的功名,以及在受清朝政府支持的半官方组织中任职,他们与中国政府建立密切关系。在晚清时期,这集团中的重要领袖,如吴寿珍和邱菽园都拥有相当分量的非正式政治权力,而这权力来自中国而非英殖民地政府。吴寿珍于1892年在福建省漳州的诏安县出生。他在新加坡继承了父亲的庞大遗产,他的商店“安和号”是买卖东南亚土产的著名商号,吴从爪哇和其他荷属殖民地收购当地土产并转卖到中国和其他各地。他也是一名船主。作为一名富商和福建社群的领袖,以及对中国和中华文化的眷恋者,他与清政府建立紧密的关系。通过捐赠救济中国的天灾,他先后获得多个清朝的虚衔如“知府”、“道台”和“荣禄大夫”。同时,在1902年,他曾被清政府委任为驻新加坡代理总领事四个月(正月到五月)。(注62)1905年,当清朝高官张弼士(又名张振勳)抵新加坡创建东南亚第一个中华商会时,吴氏就是他最先接触的富商。当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即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建立后,吴出任第一任会长。(注63)
邱菽园与吴寿珍大有不同。他于1874年11月出生于漳州海澄县。他的父亲邱正忠是新加坡的一位著名米商和福建社群的领袖。1881年,他抵新加坡与父亲团聚,并接受良好的中国传统教育。1888年他年方14岁,曾随父母回返海澄县参加科试,获“秀才”后,他又于1894年前往福州参加乡试,获得令人羡慕的“举人”荣衔。第二年(1895年),他再前往北京参加会试,但未成功。1896年,他带着失望的心情回返新加坡。同年,他的父亲逝世,但给他留下一份巨大的家产。但他作为一个文人,对经商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他没有继续经营父亲的米业和其他的生意。相反的,他的眼光却投向中国的政治改革,成为康有为和梁启超的维新运动的热心支持者。以他的家财和他在传统中国文化的成就,很快地他成为福建社群的一位领袖。他曾经与林文庆医生联手提倡妇女教育和文化活动,并出版华文报章支持康梁在中国的改革运动,邱似乎是当时新加坡维新运动的领袖。1900年,他曾招待在新加坡避难的康有为。同时,他也曾暗中支持维新派在汉口发动的起义,据说他曾捐出25万元。但他深深卷入康梁的维新运动,引起清朝政府的不快,对他在海澄的亲人采取一些报复,并对他提出严重警告。此外,由于他和康有为为了处理汉口捐款的争论而反目,他改弦易辙,转而支持清政府。为了表示对支持康梁的悔过,他曾向清政府捐献白银一万两以救济中国的天灾。这个举措赢得清廷的宽恕,并获赏“主事衔另加四品顶戴”。(注64)乙组的另一位领袖一吴新科(吴进卿、吴翼鼎)也是一位富商,曾拥有几家板厂和商船,他也常与清领事来往。1889年到1896年间,吴曾通过捐款救济中国天灾的方式,获得了几个清朝的虚衔,如“资政”、“方伯”、“道台”、“廉访”和“花翎盐运使”等。(注65)
早期新加坡华族社会的强制权力是有组织和隐密的,这种权力的获得主要是靠控制或影响岛上的华人私会党(秘密会社)。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私会党已经成为华人社会组织不可缺乏的部分,它们是被利用作为增进个人和社群利益的工具。(注66)私会党的力量主要建筑在它的秘密网络和暴力行为。在1889年,华人私会党被殖民地政府取缔之前,政府容忍它们的存在,而有时政府也利用他们来控制那些不守法的华籍移民。因此,它们的存在也被华社所接受。但是,自1889年华人私会党被取缔后,它们成为非法的团体,而其首领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注67)67在早期新加坡的潮州社群中,有些领袖曾利用私会党来保护或扩展自己的经济利益。虽然他们享有控制胡椒和甘密的种植、加工和销售权,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来雇用、管理和开除工人,但他们认为,在管理工人和兑现商业合约时,私会党的力量更具威权和方便。资料显示,有数名潮籍领袖是当时私会党的首领或与私会党有着密切的关系。新加坡潮籍义兴私会党的首领——陈开顺曾率领他的会众到柔佛的新山开辟一条港湾来种植胡椒和甘密,名为陈厝港,而他自任港主。他被当时的柔佛天猛公(Temmenggong)任命为柔佛的华人甲必丹(Chinese Kapitan ofJ
ohor)。陈开顺拥有三重身份一新加坡和柔佛区的义兴党首领、柔佛的华人甲必丹,以及胡椒和甘密港港主,使他具有无上的威权。陈在他的港区内,可以随意雇用和解雇任何工人与职员,并控制他们的生活方式。这样一来,他可以从胡椒和甘密的生意获得最大的利润。(注68)其他的潮州领袖,如陈成宝和陈旭年也与私会党有些联系,他们利用这强制的权力来增进和保护各自的经济利益。(注69)
相同的,闽籍商人和领袖也利用强制权力来增进或保护他们的商业利益。在1870年代,据说义福私会党(Ghi Hok secret society)首领闽籍商人蔡茂春(Moh Choon,即Chua Moh Choon)曾派出舢板(即小船,sampan)到停泊在新加坡港口的运载移民的大船,强制把新客带走。他宣称要保护这些可怜的苦力(coolie),但其实他把他们卖到苏门答腊北部的日里(Deli)港以及Linggi岛等地。(注70)1880年,另一位闽籍商人曹金祥(Cho Kim Siang,译音)被鉴定为新加坡福建义兴党的一位领袖。当时它是岛上的第二大私会党,拥有4,786名党员。他在1876年或更早的时期,曾利用黑社会的力量来运载华工到日里和澳大利亚。他做为最少七间洋行的劳工代理人,每年运载200到800名华工,分送到上叙两地。(注71)利用强制权力来增进或保护商业利益不仅限于普通的闽籍商人,一些有钱有势的福建社群领袖也利用它来争夺当时的鸦片和酒饷(opium and liquor farms)。著名的社会领袖包括陈笃生、陈金钟与陈金声,据说与当时新加坡的福建义兴党都有关系,而陈金钟据说是该党的一名领袖。除此之外,富商章三潮和他的儿子章芳林与岛上的另一个大私会党——海山有瓜葛。而这两个拥有黑社会力量的商业集团在1865年到1890年间形成对峙的局面来争夺利润丰厚的“税收饷”(revenue farms)o。(注72)“税收饷”(包括鸦片、酒、赌博和典当饷)的承包权是一种非常丰厚的生意,在19世纪下半叶,它是东南亚的一项大企业。它需要巨额的资金和一个有效力的辛迪加(Syndicate,一种工商企业的小型联合组织)来下标争取。当获得承包权后,征收和销售的运作需要黑社会力量的保护。乃在这些闽籍富商当中,陈金钟曾利用强制权力来增进他的商业利益,他甚至利用这权力来增加其他的非正式政治权力。除了是新加坡福建义兴党的一名首领外,据说他也是泰国南部建德(Kian Tek)私会党的首领,曾利用该党与当时泰南具有很大势力的许泗漳(Khaw Soo
Cheang)搞对抗。据说他又和槟城一位极为嚣张的私会党头目和苦力贩子邱天德(Khoo Thean Tek)有极亲密的关系。(注74)他很巧妙地利用他的强制权力来获得英国人的重视。在海峡殖民地政府的眼中,他具有足够的强制力量可以协助政府来解决霹靂州王位争夺的纠纷,而这纠纷又和该地华人私会党利益冲突纠缠在一起。因此,他受海峡殖民地政府的重托,出面调停霹靂境内义兴和海山两党为了争夺锡矿利益的长期武装冲突。他的成功调停为英国在1874年与霹靂签署著名的邦咯条约(The Pangkor Treaty)铺平道路。(注75)
潮州与福建社群的权力关系
社会权力、非正式政治权力以及强制权力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静止的,而是不固定和不断在变动的。但我们发现,社会权力和非正式政治权力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密切和牢固的。那些具有财力和社会地位的华商很自然地想获取非正式政治权力,而非正式政治权力可以提高他们的社会权力和社会地位。相反的来说,那些已经获得非正式政治权力的华商,也想利用它来扩大在华族社会的影响力。社会权力和强制权力之间的关系,以及非正式政治权力和强制权力之间的关系则是暧昧和波动的。那些拥有社会权力的人不一定要与华人私会党有着什么关系。在1889年,当华人私会党还没有被海峡殖民地政府取缔之前,华商与私会党的关系并不是非法的,同时也没有一种社会耻辱感。所以那些具有私会党关系的社团领袖不但没有任何司法和社会的压力,私会党对他们的权力和经济利益反而有加分的作用。但1889年之后,那些具有社会权力的社团领袖避免与黑社会有任何瓜葛,同时也怕与私会党的关系会成为他们获取非正式政治权力的绊脚石。相同的,那些拥有非正式政治权力的专业人士不愿意与那些非法组织有任何牵连,因为那会损害他们的社会形象。但是,有些具有强制权力的私会党头目却想利用他们的权力来获得社会和非正式政治权力,以便获得正面的形象和社会地位。
早期新加坡潮州社群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一个以潮州两县为基础的家族控制了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长达一世纪之久。这就是澄海和海阳(今潮安)集团的佘氏家族,“佘氏王朝”的奠基人是佘有进,一位早期的潮州移民。他于1805年出生在潮州府澄海县,1823年即新加坡开埠四年后,抵达这新商港闯天下。他年方19岁,年轻力壮,充满活力和信心,要在新的世界闯出一番事业来。他曾受过传统的儒家教育,再加上他的经商才智,使他能够在同龄的移民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最初,他在数艘商船上担任书记,观察商业贸易的运作,并利用机会与马来半岛和廖内群岛的马来人建立商业关系。在佘有进25岁那年,他决定出来创业。他稳扎稳打,从事自己熟悉的行业,也就是向商船提供粮食和用具。他先后在Kling Street和Cicular Road设立商号,经营土产的买卖。他洞察商机,觉得地产和商品农作物的种植大有前途。于是,他投资地产和购买甘密与胡椒园坵,很快地崛起成为一位成功的富商。(注76)大约在1830年,当佘有进的事业达到高峰的时候,他意气风发,决心要成为潮州社群的领导人。他召集澄海和海阳县的乡亲创办了“义安郡”(Ngee Ann Kun),也就是“义安公司”的前身。佘有进很自然的当上“义安郡”及后来的“义安公司”的总理,而他的12名亲信也担任了公司的协理,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社会集团,进而控制了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当时,他和12位协理被潮人称为“13头家”。(注77)
佘有进是一位白手起家和精明能干的资本家,他深信如果要使“佘家王朝”经得起时间考验而历久不衰,需靠精密的计划,同时也需要培养和训练他的子孙。像中国传统的乡绅家庭一样,他聘请学有专长的家庭教师给孩子们补习,并送他们到名校就读。他的次子佘连城(Seah Liang Seah)自小就显出读书和商业的才能,所以佘有进把他送到岛上由著名的天主教开办的圣约瑟书院(Saint Joseph Institution)受英文教育,(注78)并替他铺平成功的道路。(注79)1885年,当佘连城继长兄佘石城成为义安公司的总理时,佘氏家族的权力和影响力已达高峰。1883年,即佘连城尚未接任义安公司总理的前两年,他被海峡殖民地总督任命为官委立法议员,他担任该职一直到1890年为止。1894年,他又被总督委任同样的职位,但第二年(1895年),他因抗议英政府对新加坡华人军事献捐所采取的态度而辞职。佘连城年少得志,他年仅33岁时已受英殖民地政府的重视,授给众人羡慕的官委立法议员职位。他可说是在1885年以前继胡亚基(Hoo Ah Kay, Whampoa)之后的第二位全华社的领袖。虽然官委立法议员并没有很大的实权,但它在官场上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同时,它在华人社会也拥有巨大的威望与荣誉。佘连城从英殖民地政府获得的非正式政治权力加强了他的社会权力,并巩固他在潮州社群和整个华人社会的领袖地位。这样一来,他更可以强化佘氏家族对义安公司的长期控制,这点可以从大约在1920年代中,他的儿子佘应东(SeahEngTong)顺利接任为义安公司总理的事实来证明。(注80)
佘氏家族对义安公司和潮州社群领导地位的长期垄断,引起了潮州社群内部的紧张和冲突。虽然在义安公司的权力架构下,有些不满的潮籍人士自1865年组织四个姓氏的宗亲会以分散义安公司的权力,(注81)但他们并没有直接挑战或切割到佘氏家族的垄断情况。一直到20世纪初,潮州社群中出现一小撮富裕的商人和银行家,他们要求分享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他们跨越县界的区分而联合起来挑战佘氏家族,其重要领袖包括蔡子庸、廖正兴和陈云秋。蔡子庸是一位著名的富商,生意遍布东南亚和中国沿海各地,是东南亚著名的米糖商。廖正兴是一位贸易商人和银行家,而陈云秋则是一位买卖甘密和胡椒的大商人。他们都是当时商界的佼佼者,出生在潮洲,并且曾接受多少传统的儒家教育。他们与佘家的子弟不同,没有受过英文教育,也没有显出亲英国殖民地政府的政治立场。反之,他们都认同中国和中华文化。举些例子来说,陈云秋支持康梁的政治改革运动,他是新加坡维新派的一位领袖,而蔡子庸和该集团的另一位领袖——蓝金昇都是亲清朝政府的人士。(注82)这个小集团的权力基础是1906年所建立的端蒙学堂,该学堂是响应清政府在海外华人社区建立现代化教育的号召下而创办的。这个小集团对该学堂的董事会和校政有着全面的控制,(注83)似乎控制了新加坡潮州社群的教育事务。但它却无法推翻佘氏家族对义安公司的垄断,该公司还是继续有效地控制潮州社群的社会和宗教活动。
虽然以蔡子庸为首的小集团在1906年无法推翻佘家王朝,但它的目的最终于1930年由另一个小集团实现。这个新的小集团包括了多名富商、贸易商人、银行家和商品农业的种植者。它的领导人物是林义顺、李伟南和杨缵文。李杨两人出生在中国,李伟南是当时著名的潮籍银行家,杨缵文则是珠宝商人。但最重要的领袖是林义顺,他是推动“倒佘氏家族运动”的关键人物。与李、杨不同,林于1879年在新加坡出生。他八岁的时候父母双亡,在外祖父母的抚养下长大。他的舅父张永福是新加坡一位著名的革命领袖。在张的影响下,他成为孙中山先生革命运动的重要支持者。1906年4月,当新加坡同盟会建立时,他成为该会的重要成员,负责宣传事务。他很快就成为孙中山的心腹,曾跟随孙到马来半岛建立同盟会分会。(注84)林义顺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是黄梨和树胶的种植者、树胶商品制造商、建筑承包商和银行家。他热心支持革命,对孙中山的革命事业慷慨捐输,成为孙中山先生重要的捐助人。自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由于他热心支持革命,所以他拥有来自中国的巨大非正式政治权力。1916年,当孙中山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时,他曾被孙委任为顾问。1917年,他也被北京政府的农业部委任为顾问。(注85)拥有巨大财力和来自中国的非正式政治资源,林义顺从1921年到1926年之间,两度被选为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疽6但他也了解他在整个华人社会的领导地位因没有潮州社群的支撑而有所不利,同时,他来自中国的非正式政治权力也因国民党政权的起落而受影响。于是,林回到潮州社群寻求社会权力。林与他的亲密盟友不仅对佘氏家族长久控制义安公司感到不满,更使他们感到愤怒的是,作为公众机构的义安公司从未曾公布它的账目佘家似乎把公司的财产当作私产来看待。(注87)1925年,当75岁高龄的佘连城逝世后,义安公司的董事会选他的小儿子佘应东继任为公司的总理,(注88)佘应东的继任激怒了许多对潮州社群领袖有兴趣的人士。于是,林义顺和他的13位亲密伙伴形成一个反佘家的联盟,在1927年12月开了第一枪,一场争夺义安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就开始了。这场战斗经过了不少曲折,延续了达三年之久。由于新加坡华民政务司(The Protector of Chinese)调停的失败,(注89)挑战者采取一个在潮州社群中孤立佘家的策略,并发动争取潮籍民众,成立一个具有广阔社会基础的新组织,以便和义安公司对抗。这个新组织取名“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以代表新加坡全体潮州人,它在1929年2月正式成立。(注90)这个新策略非常有效,它不仅孤立了佘氏家族,同时也争取到大部分潮人的支持。林义顺和他的盟友们受这新组织的委托,再度向佘家提出司法的挑战。佘氏族人看到大势已去,只好接受以和平的手段解决争端。1930年9月8日,佘应东自动把现金58,269元和义安公司的21块地段交出。(注91)于是,垄断义安公司长达一世纪之久的“佘家王朝”宣告结束。这个新兴的,以林义顺、李伟南和杨缵文为首的小集团控制了潮州八邑会馆和义安公司新改组的董事会,但他们却比较民主,让较多潮州人参与。他们的管理手法也有较高的透明度,并向全体潮人负责。
与潮州社群相比,早期新加坡福建社群的权力关系则比较公开和均衡。福建社群的组织不仅决定它的权力组织,而且也决定它的权力关系。福建社群的三州(漳州、泉州和永春州)的组织形式以及较均匀的人口架构,避免出现一个家族长期垄断它的社会权力。不同家族的势力因竞争而相互对消,这样就减低了单一家族长期控制的可能性。第一个拥有相当大权力的福建社会组织是创立在1828年的恒山亭,该亭主要是由漳泉商人所建。恒山亭最初是福建人的公冢,由于葬礼在早期移民生活中很重要,它渐渐成为当时福建社群的主要机构,负责处理其他重要的社会事务。(注92)恒山亭的领导权是由出身马六甲的漳泉商人所控制,他们从1824年至1827年间大规模从马六甲移入新加坡,那是因为1824年马六甲的主权从荷兰人的手中转移给英国人的缘故。(注93)这个小集团的领袖是薛佛记(Si Hoo Keh),他是于1793年出生在马六甲。有关他迁入新加坡的正确日子已无可考,他很可能在1824年以前到新加坡发展。他也很可能从马六甲带来相当数量的现款,因为在1826年至1827年间,他已经是当时新加坡最大的华人地主,拥有七块商业土地。(注94)像所有其他来自马六甲的漳泉商人,他应该会讲马来语、英语和闽南语。以他的财力和社会地位,他被选任为恒山亭的首席大董事,慷慨捐出760元作为建亭的基金,这笔捐款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注95)薛佛记的财富和他从英殖民地政府获得的非正式政治力量,使他占据恒山亭领导层的高位。
恒山亭领导层的第二号人物是陈送。陈祖籍漳州但在广州出生,年方15岁的时候就到东南亚来闯世界。他曾在廖内群岛、槟城和马六甲经商,最后他在新加坡定居下来。陈送也是新加坡早期华人的另外一位大地主,1826年时,他拥有五块商业地段。在恒山亭创建的时候,他慷慨捐出520元,比薛佛记少240元,位居第二。他也被选为恒山亭的大董事。传说他与私会党有密切的关系,在黑社会中拥有很大的影响力。据说他曾向朋友夸耀,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把所有的欧洲人从他们的居所赶出去。(注96)从这个角度来分析,陈送似乎是利用了他的财富和强制力量来获取恒山亭领导层的重要地位。
与佘氏家族在义安公司所占据的垄断地位不同,薛佛记在恒山亭并没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他与陈送和其他人共享社会权力。同时,薛也没有企图以家族来垄断整个恒山亭。相反的,他在1839年,即是他担任大董事的11年后,辞去了首席大董事的职位,落叶归根回到马六甲。后来薛佛记又出任青云亭亭主,即马六甲华人的最高领袖,而他在恒山亭的职位则由陈笃生取代。(注97)薛佛记在新加坡的恒山亭和马六甲的青云亭的领导地位创建了一个两线的社会领导模式。一方面,他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当年老时落叶归根,回归出生地。他出生在马六甲,壮年时在新加坡发达,成为当地福建社群的领袖。但在50岁那年,他从新加坡退居故土而又执马六甲华社的牛耳。另一方面,他激流勇退,让出福建社群的领导权,避免与势力如旭日东升的陈笃生家族作正面的权力斗争。一个两线的社会领导模式,即当第一线的权力衰退或面对严峻的挑战时,可以退居第二线,并仍可以维持较和谐的权力关系。
在1840年创立的天福宫,最初是华人社会共建的庙宇,安置广东和福建共同拜祭的海神天后(或名天妃,即妈祖),但后来该庙渐成为福建社群的活动中心,取代恒山亭的地位。(注98)天福宫的地位提升为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中心,这与陈笃生家族的崛起有着密切的关系。(注99)陈笃生在马六甲出生,他的先祖来自漳州海澄县。他到新加坡这个新港口寻找商机,以闯出一片天地。像所有来自马六甲的福建移民,他会讲马来语、闽南语和一些英语。他出身寒微,最初曾做过蔬菜、生果和家禽的小贩,后来略有积蓄后才自己开店创业。他曾与英籍友人瓦贺特氏(J. H. Whitehead)合资经营地产和其他投机生意。因时来运到,他顿成巨富。(注100)1839年,他取代薛佛记在恒山亭的领导地位。陈笃生也是创建天福宫的主要推动者,(注101)所以他被选任为天福宫三名大董事中的首席大董事(注102)。质虽然他不是唯一的大董事,但他所处的领导地位是无可置疑的。1844年,他捐巨款建立了闻名遐迩的陈笃生医院(Tan Tock Seng Hospital),提供全岛的穷人优质的医药服务。(注103)同一年,新加坡的海峡殖民地总督认为他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赐给他太平局绅(J. P.)的荣衔。无可怀疑的,陈笃生是利用他的财富和他的慷慨捐输的行动获取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再利用这种社会权力获得非正式政治权力。他于1850年逝世,享年52岁,而他在天福宫的领导地位由他的长子陈金钟继任。陈金钟于1829年出生在新加坡,他继承了父亲大部分的遗产并扩张到新加坡境外各地。他的商号陈金钟公司(Tan Kim Ching & Co.)是当时著名的大商号,承办大米买卖。他也在越南和泰国等地拥有多间绞米厂。(注104)他并没有像佘连城一样,被父亲培育和训练服务于公职,但他有天赋的社交和政治手腕。当天福宫渐成为福建社群的龙头组织,并于I860年改名为“天福宫福建会馆”时,他众望所归的被选为第一任总理。(注105)他从英殖民地政府、泰国和日本获取的非正式政治权力,(注106)都有助他巩固在福建社群所拥有的社会权力。陈金钟于1892年逝世,但他的儿子们并没有继承他在天福宫的领导地位,而他们也没有企图控制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
与佘氏家族长期控制义安公司的情况不同,陈笃生家族对天福宫及其所拥有的社会权力的控制,相对没有那么全面和长远。这部分的原因是于1840年代末期,在福建社群的权力结构中出现了一个永春集团。这集团以陈金声为首,他于1805年在马六甲出生,比陈笃生小七岁,但可算是与陈笃生同辈。像其他来自马六甲的福建人,他来新加坡寻找发财的机会,成为贸易商人。由于他的勤苦耐劳和具有经商的才智,他在商界很快地就展露头角。他的商号陈金声公司是当时岛上著名的商号。1850年,他被海峡殖民地政府赏赐了太平局绅的荣衔。(注107)虽然陈金声具有庞大的财力和从殖民地政府获得的非正式政治权力,但他的地位和影响力无法和陈笃生家族相抗衡,因此无法在天福宫取得领导权。所以他退一步求其次,把注意力放到福建社群的教育方面。1849年,他创办了福建社区的第一所公立学校崇文阁,后来他又在1854年发起建立著名的萃英书院。(注108)由于他无法和陈金钟在天福宫的权力架构中争一日长短,所以他凝集一批永春籍商人创建一个较小的社会权力中心。虽然他在1864年逝世,没有亲眼看到这个组织的成立,新加坡永春会馆(Eng Choon Hui Kuan)终于在1867年建立。(注109)除了陈金声领导的永春集团弱化了天福宫的社会权力外,其他的一股以章三潮和他的儿子章芳林所领导的长泰小集团也削弱了陈金钟家族对福建社群社会权力的控制。章三潮出生在漳州府长泰县,少壮南来,追逐梦想的财富。他与另一位闽商共同创业,成功创办他的著名商号Chop Teang Wat。他成为当时一位著名的商人,同时也是新加坡首位华人鸦片承包商(opiumfarmer)。(注110)鸦片承包(即鸦片饷)在19世纪的东南亚是一门大生意,它需要大量的资金,但也给承包商带来巨额的利润。章三潮的财富自然导致他在福建社群中寻求社会权力与地位。但如陈金声一样,他发现他要攀登社会权力阶梯的时候,却因陈笃生家族控制天福宫而受阻。因此,他也创建在天福宫权力以外的社会权力中心。于是,他在1849年聚合长泰乡亲,创建了长泰会馆来祭拜清元真君。(注111)这个环绕长泰会馆和清元真君庙的权力中心再经章三潮的儿子章芳林的经营和巩固。章芳林也是当时名动一时的鸦片承包商和慈善家。(注112)从这个角度来考察,陈笃生和陈金钟父子在福建社群中的社会权力因永春和长泰小集团的出现而受到限制。
结论
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中,海外华人社群的权力结构产生各种不同的类型。这主要是迎合当时的社会环境与社群人口的需要,而社群的权力关系则取决于人口的结构和文化与政治的取向。新加坡早期的潮州与福建社群的社会结构由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新移民的需要来决定。当时潮福两社群的权力结构包括社会权力、非正式政治权力和强制权力三种。社会权力占权力结构中的首位,其拥有与方言会馆和宗亲会的控制有密切关系,而控制方言会馆和宗亲会的有效程度则与经济力量成正比。
在1929年2月以前,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是由义安公司所垄断达一世纪之久。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比较集中和全面,那是因为潮州社群的人口和经济结构的关系。相比之下,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则比较分散和局部,那是因为福建社群的人口比较均匀的来自三个不同的州府,而他们居住和工作的环境则比较城镇化,其经济活动主要是商业贸易。潮州社群的非正式政治权力有倾向英殖民地政府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亲英的佘氏家族控制了潮州社群社会权力的缘故。但福建社群的非正式政治权力则表现出分流和比较均衡的趋向,那是因为没有一个单独的家族控制了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同时,福建社群中出现两个亲英和亲中国的不同社会权力集团,他们的非正式政治权力分别来自英殖民地政府或中国的清朝政府。至于潮福社群的强制权力,双方的有些领袖曾与私会党有些许瓜葛,而他们也曾利用黑社会的力量来保护或扩展各自的经济与社会利益。
早期新加坡潮州社群的权力关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佘氏家族控制了潮州社群的社会权力。佘氏家族对义安公司的长期垄断造成潮州社群内部的紧张和冲突,虽然有些潮籍商人领袖企图推翻佘家的统治,但都不成功。一直到1930年,以林义顺为首的商人领袖成功地结束佘家对义安公司长达一世纪的统治。相比之下,福建社群的权力关系则比较公开、均衡,但也较复杂。来自不同的三个州府,但人数比较均匀的人口结构,避免了一个家族长期控制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因为不同的家族基于竞争而把力量对消。因此,某家族对于社会权力的控制程度相对的缩小。同时,福建社群的社会权力因/J、社会集团的出现而冲淡,这也促成福建社群中离心力量的出现。
*本文曾在第三届族群、历史与文化亚洲联合论坛“东南亚华人族群关系与区域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该国际研讨会是由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主办,于2009年11月13日至15日在国大文学暨社会科学院大楼举行。
**颜清湟,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长期任教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历史系,现为历史与政治学院的兼任讲座教授。学术范围横跨海外华人政治史、外交史、社会史及商业史。
注1:见Yen Ching-hwang,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 1819—1930”与郑赤琰编《潮州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下册(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页685-732;也见同一篇文章重登在Yen Ching-hwang, The Ethnic Chinese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Business,
Culture and Politics (Singapore: Times Academic Press, 2002), p.275;也可参阅中文拙作,颜清湟〈新加坡早期潮州社群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颜清湟《东南亚华人之研究》(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8),页31。
注2:有关这个课题的讨论,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1800—1911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4-5;也可参阅中文译本,颜清湟著,粟明鲜、陆宇生、梁瑞平、蒋刚译《新马华人社会史》(北京: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页4。
注3:“德利斯”和“克鲁格尔”这名字是在1868年出现在英国的档案,而“布莱德利公司”和“喜记”的名字则出现在1876年,在新加坡设立的华籍劳工调査庭的档案中。见Wang Sing-wu, The Organization
of ChineseEmigration,1848—1888: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Chinese Emigration to
Australia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1978),appendix 3, “List
of Important Emigration Agents,” pp.355-357; “Evidence given by Yeo Chong Eng to
the Committee on July 11, 1876,”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Appointed to Consider and
Take Evidence upon the Condition of Chinese Labourers in the Colony, 1876, Colonial
Office Record(CO)275/19.
注4:Siah U Chin,
“General Sketch of the Numbers, Tribes, and Avocations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in J. R. Logan (ed.), The Journal of the Indian Archipelago and Eastern Asia II(1848):
287.
注5:Table IV, “Return
of the Chinese Population, Showing the Different Tribes to Which They Belong”,
“Report on the Census of Singapore, 1881 by A. P. Talbot, Secretary of the Census Officers
dated 15th August, 1881,” Straits Settlements Legislative Council Proceedings
(1881): appendix 29.
注6:有关柔佛南部甘密与胡椒业的兴起及其港主制度,见A. E. Coope, “The Kangchu System in Johore,”Journal
of Malayan Branch of Royal Asiatic Society 14(3) (1936): 247-263。有关最近一部研究柔佛潮人种植甘密与胡椒的新著,见郑良树《柔佛州潮人拓殖与发展史稿》(新山:南方学院出版社,2004)。
注7:有关这问题的详细分析,见林孝胜〈开埠初期的新华社会〉,柯木林、林孝胜合著《新华历史与人物研究》(修订本)(新加坡:南洋学会,1986),页11-38;也见林孝胜《新加坡华社与华商》(新加坡: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5),页1-27。
注8:Singapore Free
Press(新加坡自由西报)所提供的数字,Siah U Chin,“General Sketch of the
Numbers, Tribes, and Avocations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286.
注9:Ibid., p.290.
注10:Table IV, “Return
of the Chinese Population, Showing the Different Tribes to Which They Belong”,“Report on the Census of Singapore,
1881 by A. P. Talbot, Secretary of the Census Officers dated 15th
August, 1881”.
注11:Ibid.
注12:有关早期新加坡和马来亚华族会馆和宗亲会创办的原因,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p.35-37,73-78;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33-35,67-72。
注13:正凡辑〈潮州沿革志略〉,潘醒农主编《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四十周年纪念暨庆祝新加坡开埠百五十周年特刊》(新加坡: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1969),页142。
注14:见Yen Ching-hwang,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1819—1930,”in
Yen Ching-hwang, The Ethnic Chinese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p.276;颜清湟〈新加坡早期潮州社群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页32-33。
注15:见Yen Ching-hwang,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1819—1930,”
p.276;颜清湟〈新加坡早期潮州社群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页32—33。又见吴华〈粤海清庙话旧〉,林孝胜等著《石叻古迹》(新加坡:南洋学会,1975),页143-152。
注16:当义安公司最初建立时,它是采用潮州的古名义安郡,该名一直沿用到1845年方改为义安公司。见〈新加坡潮属社团简史〉,潘醒农主编《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四十周年纪念暨庆祝新加坡开埠百五十周年特刊》,页205。
注17:有关潮阳会馆创立的历史,见陈展翼〈本会馆简史〉,萧庆威主编《新加坡潮阳会馆金禧纪念特刊》(新加坡:新加坡潮阳会馆,1976),页205。
注18:永春在晚清时期曾获得州的地位,到民国时,其行政地位被贬为县。
注19:林孝胜〈十九世纪新华社会的帮权政治〉,林孝胜《新加坡华社与华商》,页28—43。
注20:〈建立天福宫碑记〉,陈荆和与陈育崧合编《新加坡华文碑铭辑录》(香港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1),页58。
注21:同上。在负责人的名单上,三名大董事全是福建人,他们是陈笃生、薛佛记和龚光传。在九名大总理中而可以确认的其中八位,最少有四位是福建人,他们是苏源泉、周陶、陈楚和谢宝荣。
注22:有关方言会馆的主要功能,详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1800-1911.
pp.44—51;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41—47。有关天福宫的功能及其转变,见徐李颖〈在国家与社群之间:新加坡华人庙宇社会功能的转变一一以天福宫为例〉,林纬毅主编《民间文化与华人社会》(新加坡: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2006),页15-34。
注23: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p.75-78;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69-72。
注24:〈新加坡潮属社团简史〉,页216-219;黄武狮〈本堂史略〉,黄诗通等编《潮州江夏堂九十五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潮州江夏堂,1962),页A-5。
注25:见Yen Ching-hwang,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 1819—1930,”
pp.278-279;颜清湟〈新加坡早期潮州社群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页34-35。
注26:另有一说是黄峭山生在宋朝,曾任江夏太守。见周汉人〈序言〉和〈宋朝江夏太守峭山黄公遗像〉,黄诗通等编《潮州江夏堂九十五周年纪念特刊》,页A-4和B-6。
注27:见Yen Ching-hwang,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 1819—1930,”;颜清湟〈新加坡早期潮州社群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页35。
注28:吴华《新加坡华族会馆志》第2册(新加坡:南洋学会,1975),页8。
注29:〈太原山购置的缘起〉,王秀南主撰《王氏开宗百世录》(新加坡:新加坡开闽王氏总会,1971),页C1。
注30:〈闽王祠建立的由来〉,同上书,页C2。
注31:特刊的一篇记事中,谓新加坡保赤宫陈氏宗祠创建于前清光绪四年(即公历1876年)。此光绪四年应该为1878年,而非1876年。见〈新加坡保赤宫陈氏宗祠〉,新加坡颖川公所编《新加坡颖川公所十六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新加坡颖川公所,1954),第6章,页1。
注32:陈吉立〈保赤宫序〉,新加坡颖川公所编《新加坡颖川公所十六周年纪念特刊》,第6章,页4。吴华在他的《新加坡华族会馆志》第2册,谓光绪九年(1881年)后,其他各籍陈氏宗亲均有加入。很显然年代有错,光绪九年不是1881年而是1883年。而光绪九年后,其他各籍陈氏宗亲均有加入这点也值得商榷。陈吉立的〈保赤宫序〉中,谓“迨光绪九年,始与潮派联为一气”。陈吉立写这篇序文的时间是民国廿四年四月,也就是1935年4月。他当时并未提到该宗祠接纳其他籍(包括广府、客家、海南等)陈姓宗亲。所以应该说,该宗祠开放给其他籍(潮籍例外)的陈氏宗亲应该是在1935年之后。见吴华〈保赤宫陈氏宗祠〉,吴华《新加坡华族会馆志》第2册,页24—25。
注33:有关保赤宫陈氏宗祠春冬二祭之规定,见〈保赤宫章程目录〉,新加坡颖川公所编《新加坡颖川公所十六周年纪念特刊》,第6章,页6。
注34:有关这问题的讨论,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p.84—93;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77-86。
注35:〈保赤宫章程目录〉,第6章,页6。
注36:“The Hikayat
Abdullah,” an annotated translation by A. H. Hill, The Journal of the Malayan Branch
of Royal Asiatic Society 28⑶ (June1955):181.
注37:在奔汗氏的记录中,其他的两个华人私会党是关帝会(Quan-ti Hoey)与Shoo So-kong会。前者的数目不多,已经频临解体,而后者则是新近建立的。见Wilfred Blythe, The Impact of Chinese Secret Societies in Malaya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9), p.58.
注38:“The Hikayat
Abdullah”:180.
注39:1848年,新加坡潮州社群的领袖佘有进(Seah Eu Chin或Seah U Chin)在他的文章中提到10,000名潮籍胡椒和甘密种植者以及400名广府籍种植者。他又说有200名潮籍和100名闽籍胡椒和甘密经销商。见Siah U Chin, “General Sketch of the Numbers, Tribes, and Avocations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290。
注40:引自Wilfred Blythe,
The Impact of Chinese Secret Societies in Malaya,p.58.
注41:见Yen Ching-hwang,
“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1819—1930”,
p.694;Yen Ching-hwang, The Ethnic Chinese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p.282;颜清湟〈新加坡早期潮州社群的权力结构与权力关系〉,页38。
注42: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159;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147-148。
注43:〈新加坡潮属社团简史〉,页205。
注44:有关澄海集团控制义安公司的讨论,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188;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175。有关新加坡潮州社会组织的近作,见李志贤与李秀萍〈新加坡潮人社团及其教育事业:历史的回顾〉,李志贤主编《海外潮人的移民经验》(新加坡:八方文化企业公司,2003),页128—167。
注45: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1967),p.20.
注46:Siah U Chin,
“General Sketch of the Numbers, Tribes and Avocations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290.
注47: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p.181-183;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169-170。
注48:Siah U Chin,
“General Sketch of the Numbers, Tribes, and Avocations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290.
注49:有关这问题的讨论,见林孝胜〈清朝驻星领事与海峡殖民地政府间的纠纷〉,柯木林、吴振强合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新加坡:南洋大学毕业生协会,1972),页11—30; EdwinLee, The British as Rulers: Governing Multiracial Singapore,1867—1914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179—202。
注50:保良局是英殖民地政府为了打击贩良为娼的不法份子而设,最初可能在英属殖民地的香港设立,所以它的英文名是以广府话拼音,即Po Leung Kuk。后来这制度也被海峡殖民地政府所采用。华人参议局主要是向英殖民地政府提供有关华人事务的半官方机构,而大部分担任该局的委员是那些会讲英语的华族领袖。
注51: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见Yen
Ching Hwang, “Ching's Sale of Honours and the Chinese Leadership in Singapore and
Malaya,1877—1912,”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1(2): 20—32;Yen Ching-hwang,
Community and Politics: The Chinese in Colonial Singapore and Malaysia (Singapore:
Times Academic Press,1995),pp.177—198;颜清湟著,张清江译〈清朝鬻官制度与星马华族领导层〉,柯木林、吴振强编《新加坡华族史论集》,页51-87。本译文也重刊于颜清湟著,陈剑主编《从历史角度看海外华人社会变革》(新加坡:新加坡青年书局,2007),页3-38。
注52:除陈旭年外,其他的18名富商的顺序是吴进卿、陈国泰、吴淡如、吴夔甫、黄文德、柯明辉、黄吉亭、李永志、颜永成、陈明远、黄耀开、陈庚、陈上林、李俊源、陈大耳、黄兆光、黄祝三、蔡绵溪。他们都拥有各种不同的清朝虚衔,包括资政、观察、太守、司马、都戎、守戎和车功等。陈旭年本身拥有资政衔。见〈人生第一事〉,《叻报》,1888年2月22日,页1。
注53: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20.
注54:C. B. Buckley,
An Anecdotal History of Old Times in Singapore, 1819—1867 (Kuala Lumpur: The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1965),p.151.
注55: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21.
注56:举个例子来说,1889年2月,当新加坡庆祝维多利亚女皇登基金禧纪念时,佘连城率领34名华籍富商向新加坡政府赠献一座女皇的雕像,并向英国王室表达不贰的忠诚。Ibid.,pp.249-250.
注57:有关这两组福建社群的领袖的研究,见Yong Ching Fatt, “Chinese Leadership in Nineteenth Century Singapore,
”Journal of the Island Society (Hsin-she Hsueh-pao)1 (December
1967); Yong Ching Fatt, “A Preliminary Study of Chinese Leadership in Singapore,1900—1941,”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History IX(2) (September1968):258—285。These two articles were republished as Chapter 1 & 3 in C. F. Yong,
Chinese Leadership and Powerin Colonial Singapore (Singapore: Times Academic Press,1992),
pp.1—22,47—81; Yen Ching Hwang, “Ching's Sale of Honours and the Chinese Leadership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77—1912”;Yen Ching-hwang, Community
and Politics, pp.177-198;颜清湟著〈清朝鬻官制度与星马华族领导层〉,页51-87。本译文也重刊于颜清湟著《从历史角度看海外华人社会变革》,页3-38。
注58:Song Ong Siang,
One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90—91,194—195,478—479;Yong Ching Fatt, “Chinese Leadership in Nineteenth Century Singapore”:16.
注59:李元瑾《林文庆的思想:中西文化的汇流与矛盾》(新加坡: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0),页22—23; 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234—235.
注60:李元瑾《林文庆的思想》,页37; 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236; EdwinLee, The British as Rulers, p.204.
注61: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92—93;〈陈金钟先生〉,苏孝先主编《漳州十属旅星同乡录》(新加坡:侨光出版社,1948),页58—59。
注62: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143—144;〈吴寿珍先生〉,苏孝先主编《漳州十属旅星同乡录》,页59;颜清湟著〈清朝鬻官制度与星马华族领导层〉,页71;颜清湟著《从历史角度看海外华人社会变革》,页24;又可参阅《天南新报》,1902年1月22日,页2、1902年5月1日,页7;《叻报》,1909年3月3日,页9。
注63:有关吴寿珍与张弼士创建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的事迹,见Yen Ching-hwang, “Ch'ing China and the Singapore 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1906—1911,”in
Leo Suryadinata(ed.), Southeast
Asian Chinese and China: The Politico-Economic Dimensions(Singapore:
Times Academic Press,1995),pp.133—160;另发表在Yen Ching-hwang, The Ethnic Chinese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pp.307-337;也可参阅中文拙作〈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与清政府的关系〉,颜清湟《东南亚华人之研究》,页62-91。有关吴寿珍被选为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的第一任会长,见《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议事簿》第1册(1906-1909),页122;〈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史记〉,
《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七十五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新加坡中华总商会,1982),页58。
注64:有关邱菽园的生平和他的文学成就,见杨承祖〈邱菽园研究〉,《南洋大学学报》第3期(1969),页98—118。有关邱菽园、林文庆和宋旺相的思想和成就的比较研究,见李元瑾《东西文化的冲击与新华知识分子的三种回应》(新加坡: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八方文化企业公司,2001)。有关邱菽园参与新加坡的维新运动和孔教复兴运动,见Yen Ching-hwang,
The Overseas Chinese and the 1911 Revolution: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Singapore
and Malaya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 pp.56 & 80;〈林文庆与东南亚早期的孔教复兴运动〉,颜清湟《东南亚华人之研究》,页345-384。
注65:吴新科(吴进卿、吴翼鼎)于1888年6月在他的别墅德源园开设一个宴会,而主宾就是当时清朝驻新加坡领事左秉隆。见《叻报》,1888年6月5日,页1。有关吴新科所获得的数种清朝虚衔,见颜清湟著〈清朝鬻官制度与星马华族领导层〉,页72;颜清湟《海外华人史研究》(新加坡:新加坡亚洲研究学会,1992),页29;颜清湟著《从历史角度看海外华人社会变革》,页25。
注66: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p.110-128;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101-119。
注67:“The Societies
Ordinance 1889,”in C. G. Garrard, Acts and Ordinance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1867—1898 2 (London,1898).
注68:李新〈柔佛潮侨概况〉,潘醒农编《马来亚潮侨通鉴》(新加坡:南岛出版公司,1950),页42;Carl A. Trocki, Prince of Pirate: The Temmenggong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Johor and Singapore,1784—1885 (Singapore: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1979),pp.104-105;Carl A. Trocki, Opium and Empire: Chinese Society in Colonial Singapore,1800—1910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0),p.139;郑良树《柔佛州潮人拓殖与发展史稿》,页IX—XVII;郑良树〈从私会党头目到社会领袖〉,李元瑾主编《跨越疆界与文化调适》(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中华语言文化中心、八方文化创作室,2008),页203-214。
注69:M. L. Wynne,
Tiad and Tabut: A Survey of the Origin and Diffusion of Chinese and Mohamedan Secret
Societies in the Malay Peninsula, A. D. 1800—1935 (Singapore: The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1), p.350;郑良树《柔佛州潮人拓殖与发展史稿》,页XVII。
注70: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175.
注71:曹金祥于1876年宣称,他从事华工贩卖贸易只有三到四年之久。那就是说他大概在1872年或1873年经营这种生意。他又宣称他曾任最少七间洋行的代理,包括Johnson & Co., Mr. Asmus (Lind and Asmus), Brinkman & Kumpers,
and Rautenberg, Schmidt & Co. for Deli, Guthrie & Co., Boustead & Co.,
and Behn, Meyer & Co. for Australia。见“Report on the
Chinese Protectorate, Singapore for the Year 1880, by W. A. Pickering, Protector
of Chinese, Straits Settlements on 18th March,1881,” Straits Settlements
Legislative Council Proceedings (1881): appendix 15: “Evidence
given by Cho Kim Siang on July 3rd, 1876,”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Appointed to
Consider and Take Evidence upon the Condition of Chinese Labourers in the Colony,1876.
注72:M. L. Wynne,
Tiad and Tabut, p.350.
注73:有关这时期东南亚税收饷的研究,见John
Butcher & Howard Dick (eds.),The Rise and Fall of Revenue Farming: Business
Elites and the Emergence of the Modern State in Southeast Asia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1993).
注74:Michael R. Godley,
“Chinese Revenue Farm Networks: The Penang Connection,” Ibid., p.91.
注75:Wilfred Blythe,
The Impact of Chinese Secret Societies in Malaya, pp.185—188.
注76:有关佘有进的生平事迹,见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19—20;〈佘有进〉,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页78—79。
注77:〈新加坡潮属社团简史〉,页205;〈1965年10月28日杨缵文先生致本会馆和义安公司全体董事书〉,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页164;吴华《新加坡华族会馆志》第2册,页62。
注78:C. M. Turnbull,
A History of Singapore 1819—1975 (Kuala Lump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9), pp.62—63.
注79:〈佘连城先生〉,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页81; 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212.
注80:佘应东接任义安公司总理的正确年代已不可考。佘连城于1925年逝世,享年75岁。但由于健康和高龄的关系,他可能安排佘应东早点接班。见〈佘连城先生〉,页83。
注81:有关这四个姓氏宗亲会的建立,见〈新加坡潮属社团简史〉,页A-5。
注82:见Yen Ching-hwang,
The Overseas Chinese and the 1911 Revolution, pp.157 & 271;颜清湟著《星马华人与辛亥革命》(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2),页185、302;又见Yen Ching-hwang, “Overseas Chinese Nationalism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Modern Asian Studies 16(3)
(July1982):415—417。
注83:这控制很明显地反映在董事会的成员中。当时,蔡子庸任董事长,廖正兴和陈云秋分任副董事长。同时,陈云秋又出任第一任义务校长。见李谷僧和林国璋合编《端蒙学校三十周年纪念册》(新加坡:端蒙学校,1936),页11;李谷僧主编《新加坡端蒙中学五十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端蒙中学,1956),页9;黄金英主编《端蒙中学七十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端蒙中学,1977),页73。
注84:有关林义顺的小传,见朱伯为《林义顺传》(上海,1921);〈林义顺先生〉,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页103-105;冯自由《革命逸史》第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65)。有关林义顺早期在新马的革命活动,见Yen Ching-hwang, The Overseas Chinese and the 1911 Revolution, pp.92-95,
98-99;颜清湟著《星马华人与辛亥革命》,页109-111、114-119。
注85:朱伯为《林义顺传》,页11;〈林义顺先生〉,页103-105。
注86:当时中华总商会会长的任期是两年一任,林是第13届(1921年至1922年)和第15届(1925年至1926年)的会长。见《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议事簿》第4册(1916-1921),页153-155、第5册(1921-1926),页133-135;《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八十周年纪念特刊》(新加坡:新加坡中华总商会,1986),页102、107。
注87:〈1965年10月28日杨缵文先生致本会馆和义安公司全体董事书〉,页164。
注88:〈新加坡潮属社团简史〉,页205。
注89:由于林义顺的请求,新加坡华民政务司出面调停双方的争执。使人感到意外的是,佘应东本身采取妥协的态度,原则上愿意把义安公司的财产交给一个新的而能代表大多数潮人的董事会。但由于佘应东的大哥和一些近亲们的极力反对,调停宣告失败。见潘醒农〈义安公司始末〉,《义安公司档案》(新加坡国家档案馆珍藏),页2a。
注90:〈筹设新加坡潮州会馆缘起〉,潘醒农主编《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四十周年纪念暨庆祝新加坡开埠百五十周年特刊》,页165。
注91:潘醒农〈义安公司始末〉,页3b-4a;也可参阅〈1933年义安公司注册法令〉,《义安公司档案》。
注92:有关恒山亭在1828年的创建,见〈恒山亭碑〉,陈荆和与陈育崧合编《新加坡华文碑铭辑录》,页221—224。有关恒山亭历史的近作,见叶钟铃〈恒山亭:新加坡福建帮最早的总机构〉,林纬毅主编《民间文化与华人社会》,页1-14。
注93:有关马六甲漳泉商人大量移入新加坡的分析,见林孝胜〈开埠初期的新华社会〉,页11-38;林孝胜《新加坡华社与华商》,页1-27。有关马六甲主权的转移以及1824年英荷两国划分东南亚的势力范围而签订的条约,见Nicholas Tarling,
Anglo-Dutch Rivalry in the Malay World, 1780—1824 (St. Lucia: Queensl and University
Press,1962), especially pp.133—173。
注94:陈育崧〈序言〉,陈荆和与陈育崧合编《新加坡华文碑铭辑录》,页6-7;柯木林〈薛佛记家族对新华社会的贡献〉,柯木林、林孝胜合著《新华历史与人物研究》,页103-114。
注95:〈恒山亭碑〉,页221。
注96:许云樵〈新加坡的第一位侨领〉,许云樵《马来亚丛谈》(新加坡:青年书局,1961)。许云樵教授在这篇文章中曾提到,在1827年时,英殖民地政府扣留陈送而导致一次华人社会的暴动,但这个说法被新加坡的一位学者庄钦永所驳斥。见庄钦永〈陈送被拘禁考〉,庄钦永《新加坡华人史论丛》(新加坡:南洋学会,1986),页34—36。
注97: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 p.185;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173;柯木林〈薛佛记家族对新华社会的贡献〉,页108—109。
注98:有关天福宫于1840年(道光20年)的建立,见〈建立天福宫碑记〉,陈荆和与陈育崧合编《新加坡华文碑铭辑录》,页58。
注99:关于天福宫作为一个庙宇及其后来功能的转变,见徐李颖〈在国家与社群之间:新加坡华人庙宇社会功能的转变一一以天福宫为例〉,页15-34。
注100: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66.
注101:这可以从他捐款的多寡看出。他曾献捐3,074.76元为天福宫的建筑基金,这笔款项在当时是一笔巨大的数目。见〈建立天福宫碑记〉,页58。
注102:同上,页58。
注103:有关建立陈笃生医院的原因和集体情况,见Y. K. Lee, “Singapore's Pauper and Tan Tock Seng Hospital,”(1), Journal
of Malaysian Branch of Royal Asiatic Society 48(2) (1975):79—111。
注104:C. M. Turnbull,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1826—67:Indian Presidency to Crown
Colony (London: The Athlone Press, University of London,1972), p.32; 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66.
注105:吴华《新加坡华族会馆志》第2册,页57-58。
注106: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92-93;〈陈金钟先生〉,页58—59。
注107: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92—93,p.46.
注108:有关崇文阁与瘁英书院的简史,见柯木林〈崇文阁与瘁英书院〉,林孝胜等著《石叻古迹》,页217-220。
注109:有关福建社群权力架构下,陈金声领导的永春集团的存在,见Yen Ching-hwang,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Chinesein Singapore and Malaya,
1800-1911,p.183;颜清湟著《新马华人社会史》,页170。
注110: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168.
注111:有关章三潮创建清元真君庙的情形,见〈清元真君庙碑记〉,陈荆和与陈育崧合编《新加坡华文碑铭辑录》,页142—143;张夏帏〈几度盛衰的清元真君古庙〉,林孝胜等著《石叻古迹》,页86。
注112:Song Ong Siang,
One Hundred Years’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ingapore, pp.16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