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华侨筹赈成绩概况表
下表为民国廿八年,廿九年,及三十年中华侨筹赈成绩概要。款数系以当时国币为单位当时汇币平均为国币十五元对新加坡币一元。
区域 |
华侨数 |
每月平均义款 |
每月每人平均 |
菲律滨 |
十四万 |
七十万元 |
五元 |
马来亚 |
二百三十万 |
四百二十万元 |
一元八角 |
缅甸 |
四十五万 |
五十四万元 |
一元二角 |
荷印 |
一百六十万 |
一百六十万元 |
一元 |
越南 |
四十五万 |
二十余万元 |
五角 |
英属婆罗洲及暹罗 |
|
十余万元 |
|
共计 |
|
七百三十四万元 |
|
附言一,暹罗华侨或云多至五百万,但其中有一大部份不识华文华语,殆已与暹人同化,且多属华暹之混合血统。至纯粹华侨,约有一百余万。过去因暹罗政治关系,故华侨筹赈成绩不如人意。
附言二,筹赈以每月七百三十四万元计,一年为八千八百余万元。以此外汇为纸币基金,可发四倍之纸币。即三万五千二百三十万元。据前军政部长何应钦氏在参政会报告,民国廿八年全年战费为国币十八万万元,据此则南洋华侨筹赈所得之款约可占战费五分之一。据陈嘉庚氏估计,若香港与越南等地华侨对于筹赈稍加努力,则海外华侨义款,每月不难增至一千三百三十万元,占战费三分之一。此外华侨汇寄家费回国,对抗战中之祖国经济亦有重大之裨益。据陈氏估计,在抗战最初五年,华侨所汇义捐家费共为国币五十万万元,义捐不过十分之一,其间汇率最髙时为民国廿六年新加坡币五十二元等于国币一百元,最低时为民国三十年新加坡币十二元等于国币一百元。
附言三,关于华侨筹赈一事,陈嘉庚氏所着「南侨回忆录」已有比较详细之叙述,故本篇仅举其概要。本篇所载关于筹赈数字,即根据「南侨回忆录」所载,合应声明。
(大战与南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