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主流政党的回教法之争议
郑云城
90年大选至今,华人主流政党马华、民政及行动党从没停止过以回教法成为攻讦对方的课题。大选前,行动党抓住雪州马华8议员支持雪州回教法通过的把柄猛攻之;而马华则以行动党与回教党及四六精神党组成的反阵而指行动党支持建立回教国。今天,随着吉兰丹回教党执政后提出回教刑事法的实施,双方的骂战又再升级。
就此课题,华社显然是观战的第三者。骂战的双方不曾问过华社,到底相信谁?我不想针对太多表面的争议发表观感,而从各政党的根本中去发掘大家或许忽略了的问题。
争论既始于回教法,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思考,以华人为主流的政党,到底是谁支持回教法?甚至我们可以把这个提问扩大到以巫族为主的政党如巫统、四六精神党及回教党身上去,从源头去寻找答案,或许有助于我们看清纷扰的局势中的真面目。
马华与民政的回教法立场
身为非回教徒或其他宗教信徒是不太可能支持回教法的实施的。党员100%是华裔的马华及党员大部分是华裔的民政在本质上近乎不可能会支持回教法,尤其是实施在非回教徒身上。而这两个政党尤其马华既言代表华社,那反对回教理念则更是必然的。
然而这个假设却与某些政治行为不附。马华与民政两大巨头在首相宣布考虑修宪以让丹州回教刑事法得以实行之后,相继发表了支持首相的言论。过后在首相提出可凭良知投票,这两个政党的反对回教法文告才倾巢而出,显示了不管马华和民政自诩华人的代表性,但处在国阵的大本营里是身不由己的。不管本质上他们支不支持回教法并不重要,面对巫统在某些关键上,他们宁可违背党员意愿,也不敢拂逆老大的意思。
不管马华如何向华社寻求托付以增强在国阵的代表性,.就各种客观情况,马华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强大到能与巫统平起平坐的气候。
另一方面,一般知识份子并不认同于马华标榜的种族政治。因为各种族之间强调维护自身权益而非全民利益,只有使种族鸿沟扩大。
行动党的回教法立场
行动党在90年大选为了突破国会的多数票垄断闷局,衡量轻重,只有与回教党保持非正式的反阵连系,企图让两线制的概念得以落实。基于这个因素,我们不能说行动党本质上支持回教法。但“改朝换代”的号召,最终丹州落入回教党之手,行动党在华社里确有一定的影响力。
政治工作是一条漫长遥远的路,为了短期的政治实权,暂且抛开政治原则与回教党结盟,一如民政党的多元种族路线甘俯于巫统的种族政治旗帜底下,这种做法是否明智?或者它的破坏性是否更大于建设?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虽然突破国阵三分之二的席位以收制衡之效是应该被普遍肯定,然而,不管任何政治原则背景,只要是反对党就拉在一起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
巫统的回教法立场
巫统贵为马来西亚最大且最具影响力的政党,其对回教的观点似乎是不能忽略的。在巩固自身的政权之下,种族政治是巫统的皇牌。马来民族的利益是极具吸引的政治号召。有鉴于回教是马来人的唯一宗教信仰,回教自然成为巫统配合种族政治的第二张皇牌。借助回教进一步的巩固政权,是巫统的路线。然而回教价值观与回教制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只能形式上的贯彻而已。四六精神党分裂自巫统,其内在精神与原则相当于巫统的翻版。
回教党的回教法立场
至于奉行原教旨主义的回教党,则是唯一在马来西亚真正乘承宗教路线的政党。他们摒弃种族政治,却凸显于建立一个回教国为最终依归的政党,而回教刑事法只是回教国的初步计划。
在非回教社群里,不管回教党如何避重就轻,回教国理念是欠缺说服力的。为了加速理想的实现,回教党除了以回教价值观的可取性来获取回教徒与非回教徒的认同,甚至采用了“不支持回教法的回教徒就是叛徒”的教条来强迫支持。
巫统在面对回教党打出的回教牌时,只有展开回教竞逐赛方式回应。此次,首相突然赞成考虑修宪以让回教党得以实施回教法就是一例。
负性的政治角力战
为了获取广大选民的支持,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就得展开竞逐,政治角力的战场很大,华人主流政党的回教法之争议是其中一个竞赛。
然而,在综观了各政党的实况,会发觉华裔政党之间相互推诿谁支持回教法的作风是可笑的。在一场良性的角力赛中,加强本身的实力、提升政治素质修养、杜绝政治腐败歪风,才是正确争取选票的方法。依靠种种的政治手段,如用金钱购买选票,或以恐吓选民策略,或给敌对方套上“支持回教国或回教法”的帽子以赢取选票,是政治操守的败坏,也是肮脏伎俩,有如服食兴奋剂而赢取比赛的运动员一样为人所不齿。
(26-05-1992《星洲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