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法与非回教徒
江真诚
自1990回教党执政后,在丹州实施回教政策,这个施政能走多远,我们不知道。华人把回教化问题当成另一政治事件是错误的,某些政党把政治问题大做朴克牌游戏。回教化问题不能玩弄,要认真的定下立场,坚持到底。到目前为止社会上仍把焦点集中在残肢法,即砍手砍脚。不论残肢法或者用石头打死通奸男女都只是回教刑法的其中一部份,对它的全面我们严重缺乏了解。但刑法又只是整个回教化的一点,回教国的政治、文化和经济到底怎么样?所以更重要的是必须全面了解什么叫回教国,尤其是原教旨主义的回教国。
回教有5大死刑
(1)杀人者死;(2)通奸者死;(3)污蔑上苍者死;(4)阻止回教国成立者死;(5)推翻回教国者死
谁拥有回教国的主权?
在民主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上。回教国的权利来自上苍。上苍透过《可兰经》和《先知的言行录》来知识人民应该怎么样治理自己,因此是个神权国家,主权来自上苍即神权主义。
回教国是民主的吗?
回教国的民主来自一个概念,在凡间的人,每一个都可以代表上苍,而不是教皇或某某一个人,只要熟读及了解《可兰经》的人都有发言权,因为他还是根据上苍的圣旨来行事,因此他仍然是个神权主义者。
回教国的立法
在《可兰经》及《先知的言行录》里已清楚交待,如果里边没有交待则由人民公推一小群熟悉了解可兰经的人来注解,这小群的组织被称为“回教长老会”。
非回教徒有机会推举长老吗?当然没有,回教是一个非常有逻辑性和结构严密的宗教。长老会也不是唯一的政治形式,你可以用两院制或其他名堂,只要有一小群非常了解可兰经的人来制定法律,而非回教徒没有这种能力、权力。因为主权来自上苍,你连上苍也不相信,你如何去推举这些人?
回教的行政
任何事情的判决都要以可兰经作为依据,非回教徒不了解可兰经,肯定无法被选为行政人员,完全没有行政权力。
回教国的司法权
回教的法律前缘来自(1)圣经(可兰经),(2)先知的言行录,(3)先知死后,回教统治者不断的对一些事情进行判决,做为先例,一直沿用到今天。回教法律说得很清楚:“我们绝对没有宗教、种族、阶级歧视,我们一视同仁。”换句话说,同一个法律用在每一个人身上,不管回教徒或非回教徒,只要犯罪,都用同一个法律来对待,没有幸免。所以总的来说,政治,投票权都没有了,不能在政府部门做事、偷东西要斩手。
非回教徒完全没有权利了吗?
非回教徒有一些绝对的基本权力,可以进行自己的宗教,但犯法时依回教法来处置;宗教活动不可以牵涉到国家政权的稳固性,可以工作,可以养育孩子;设有少数民族咨询委员会,对回教法不满之处,可以向当局提出,希望予以改善。,正如目前回教党的CCCC(Chinese Community Consultative
Council)。
吉兰丹州作为一个回教州对全国有怎样的影响?
(1)丹州相当于回教党的延安,与毛泽东夺取大陆的手段一样:1.乡村包围城市2.以解放区做为基地,发展全国。
(2) 丹州喊穷无法发展,事实上拿丹州的资金去发展全国性的回教运动是绰绰有余的。
(3) 许多回教学者以丹州作为基地,培养更多能言善道的干部到全国去跑。她有这个条件夺下全国,不是天方夜谭。
从1991年的补选中,回教党的势力明显在膨胀。目前的局面,回教党以丹州做为基地,与巫统争一日长短,非回教徒的政党与政治力量就夹在这两个大象的斗争之间。
最后要提醒大家,正如前美国总统尼克逊所说:当你不知道要还是不要的时候,说不要好过说要,因为你说不要,将来说要,还有可能;你说你要,将来要说不要就不可能了。
(1992《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