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与媒体意识形态

  当代马华文存2~政治卷• 90年代

政改与媒体意识形态

黄家伟

 

前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革职后走上街头,高喊“改革”口号,吸引了数以万计的群众与他一起走上街头,直至安华被内安法令扣留、被控上法庭,街头的烈火,仍然没有浇息。零星的街头示威,仍然可以见诸於甘榜崙鲁的回教堂与秋杰律。

 

对於这场“政治改革”运动,华人社会基本上分为支持与反对两派。此外,也有一部份保持缄默,有更多人不闻不问,看成马来人的问题”。

 

既得利益集团,包括华基政党、商会及华人社团的一些领袖,按照向来的保守立场,持反对意见;主流报章的论述,由於受限於印刷及出版法令,加上集团利益的压力,也权充了消防员的角色,以笔杆为水喉,以期将烈火浇熄。

 

拥护改革运动的一派,以反对党为主,加上一些政府组织的成员以及一些青年及学生支持者。他们在灯笼上大书烈火莫熄,参加民运集会,落力推广改革

 

报章权充“消防员”

 

至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理世界变迭的沉默大多数,或者对眼前的乱象感到迷惑及无所适从的市井小民,他们则期待大众传媒继续启迪民智的角色,将背后错综复杂的真相,抽丝剥茧,层层揭露,以让他们把握时代的脉动。

 

不论是反对或者赞成,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我们必须容忍异见。而且,在进行论述时,不能昧於事实。

 

例如“90%华人支持首相的谈话,非但没有任何可靠的调查统计数字佐证,也将问题窄化为支持马哈迪或支持安华的简陋模式,这对提高民族思考水平及政治意识,完全没有帮助。

 

至於新闻从业员在报道及评论安华事件的态度及水平,也强烈的彰显出其意识形态及个人爱恶。这对讲求专业素质的新闻界来说,绝非好事。

 

在我们大事抨击外国传媒丑化、渲染大马局势之余,不妨也平心静气,冷静思考及评析本地报章及其新闻从业员在报道街头示威活动时,所采用的辞语,以及背后所流露的意识形态及个人偏见。

 

彰显意识形态

 

“骚乱”、“滋事份子”、“暴力行径”这几个辞语常见於各语文报章的新闻报道(注意,是报道,不是评论!),这种带有过度判断价值的字眼,是否适宜出现在一篇专业、中立的新闻报道?新闻从业员是否过度将个人的爱好及政治取向投射其中?这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问题。

 

骚乱的定义,多用於涉及暴力或违反法纪的动乱行为。一群人到街上示威,高喊某种口号,例如改革反对裁员、“谴责无良发展商”、“反对大道起价”等,如果不涉及暴力破坏,不能归为骚乱。

 

把滋事份子与示威者划上等号,是否适宜?按理,一群人到街上喊口号,高举标语,如“打倒XX”抗议减薪等,如果不涉及暴力,但阻塞交通,只能归类为示威者,而不能理解为理所当然的滋事份子。

 

暴力行径的定义,也不一定限於与警方冲突的示威者。如果警方以强硬手段阻止示威,包括殴打示威者,也算是一种暴力行径。尽管它的目的,是为了驱散人群及维持秩序。

 

涉暴力为骚乱

 

新闻从业员在采访线上所遭受的困扰,不仅在於资讯的匮乏,更在於没有基於客观的认识,作出冷静的分析;反而因为个人的爱恶影响到新闻报导的中立,渗入了过多个人的偏见与诠样。

 

一般老百姓在谈话中如果说出“秋杰律又乱了!,一个新闻从业员如果没有冷静的思考,便可能情绪化的理解为骚乱;至於怎样乱、示威是否可以称为骚乱、等於骚乱?老百姓口里说的乱,究竟指的是一群人在街头喊口号示威或是在街上打劫伤人?喊口号如果可以称为骚乱,那么,它与印尼的5月暴乱,是否同一种性质?

 

因为语文表达能力的拿捏准确与否,以及背后渗透了过多的个人主观判断,或是继承了示威就会乱,华人就遭殃的传统谬论,都会影响到新闻从业员在报道时事的中立。一些受教育不高,缺乏分析能力的读者,便可能会在脑中复制示威等於骚乱的讯息。

 

我相信,新闻从业员可以用更专业及客观的方式报导这宗事件,而不必为个人的偏执,强将意识形态灌入新闻报道中。

 

27-11-1998《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