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与11.23学潮的爆发
陈闻察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二三日学潮的爆发
中国人在文革结束后,都喜欢将文革十年的大浩劫归咎于“四人帮”及其扈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知悔改的日本人也将发动战争的罪责推给一些军国主义者;德国人则推诿给希特勒的“纳粹党”以及其“党卫军的黑衫队”,几乎都要以此籍口来为自己开脱。不过最令人深思的倒是好莱坞拍摄的电影“纽伦堡审判”中的一个桥段;被押上这个战犯法庭的其中一人;希特勒的司法部长,据说他本身是一位极受人尊敬的法学权威,一向在大学执教,可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怎么会为希特勒所诱,出任其司法部长?他在纽伦堡的战犯法庭上拒绝为自己辩护,同时也拒绝盟国方面委派的辩护律师,但在判决后他要求向全体德国人民说几句话,他非常感人的再战法庭上说:我们大家都说,一切都是希特勒、纳粹党与黑衫队所干的,似乎我们大多数德国人都毫无责任,可是我们曾扪心自问吗?谁给希特勒及其扈从这么大的权力?若没有德国人民的支持,希特勒能吗?难道我们真的不知道左邻右舍犹太人邻居被逐捕、拘禁与杀害吗?我们真的不知道一车车从我们市镇经过的,是满载这些犹太人以及他们将会什么遭遇吗?我们真的没有觉察有些烟囱冒出的阵阵浓烟,是在焚烧犹太人的尸体吗?我们真的是完全不知道和无辜的吗?我希望德国人民会好好地记住以及思考这些问题!
作为大英帝国殖民地政权的积极维护者,费舍•索的心目中,当然是只有大英帝国的利益,什么海外领土子民,也不过是如蒭狗而且,而这些蒭狗们的什么利益和权力,也只不过是狗屎一堆罢了。至于身系钟灵中学董事部主席数十年的王景成及其同伙,或许还多少怯于华社的舆情,有所犹豫,功过是非,以后历史一定会有所定评;虽然是身后是非谁管得?在五十或百年之后,在钟灵中学的历史菲页中,永留骂名,已是无待于蓍龟了!而这时的钟灵中学学生,面对着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汪永年和叶志颜,不幸身罹乱局,却必须要好好地思考,在这个关键时刻,在自己人生刚要订绽放风采之际,是否要任令它留白,苟且度日,以后在瓜棚豆架之下,又怎样能对儿孙们剖白自己在这关键时刻的抉择!尤其是在钟灵中学那关键的时刻所发生的一切!
以报名参加初级文凭考试为例,在校方刚征询时约有八百人答复会报考,但在教总出面呼吁杯葛后,大家都响应教总的呼吁(详见上文P.43),报名者寥寥可数,费舍•索、汪永年及叶志颜见势不妙,可能无法向主子交代,乃加以强势操作,威逼利诱后,领取报考表格的优越六百人;加上撤除林水良同学之学长职另加记大过两次;开出《学报社》社长杨荣标同学及主编陈源松同学记大过两次;唆使政治部逐捕出头抗争的学长叶龙新同学;禁止召开代表全体学生的级长会议;笼络或恐吓个别学会的负责同学等,一都逐致其目的,在一串的高压下,钟灵中学校园中,一时万马俱暗,费舍•索与汪、叶三人错认为已诸事大吉,可以高枕无忧了!
可是有一点他们不了解的是:“那里有迫害,那里便会有反抗。”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有关方面虽然勒令董事会成员、教师等不可对外,尤其是保洁披露有关“特别津贴”之内情,可是学生方面却时时都掌握了事态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这时有关方面除非宣布全校停课,否则对学生们的联系是无法加以阻止的,而面对着王景成等和汪永年致意要造成事实的局面,学生方面要抗争或劝阻的都以方法用尽,不只没有成效,而换来的却是更多的黑夜逐捕、开除学籍或记大过等的一连串打压,手段的鄙污,以全无师生情谊之可言,喻如寇雠,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是再也没有什么好期待了!同学们自然也深情似体会到,已是只有背水一搏,置之死地以求生了。大家自然也都知道,接下来的迫害可能是极其惨酷无比,可是却已无法再回避了,只希望这最后一搏,牺牲一批年轻人的无限前途,希望会唤起社会的良心,并使全马华文教育,会有峰回路转,起死回生的生机!
眼看年底的考试和假期已日渐逼近,已是时不我予,一进入年终大假,外地前来钟灵中学负笈的同学为数极多,大家一心散回里,要再串联势将不易,于是大家乃决定在年终大考之前一周行动,只是颇出大家意料的是:费舍•索、汪永年和叶志颜三人,竟毫无警惕,极为麻瘁,可能是误以为不久前一系列的打压手段,以达到震撼性。毕竟大家每天都生活在一起,也深知大家对最近所发生的一连串事件,以及学校悍然接受悍“特别津贴”的看法和反应,因此对届时同学们之反应和支持度是颇具信心,而校方的所作所为也的确是太伤透了同学们的心灵了!
按事前之约定,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早上第一节上课钟响起后,先由校舍后座的高中一、二及高商一、二班级同学开始(高三与高商三因参加剑桥考试停课),自行离开课室,先到教室外的空地集合后,才鱼贯地到学校前大操场集中,正在进行国(华)文语文和作文考试的中二及中三同学也纷纷离开课室到大操场参加,据当日《南洋商报》记者报导,至上午九时许,集中的学生人数已达二千人左右,由于阳光强烈,大家乃转往宿舍膳厅的怀恩厅集中。这时董事长副主席戴国良先生、槟城华校总监英裔艾芝敦、华校总视学官陈翼经等在汪永年之陪同下到怀恩庭,谕令集中的学生解散回课室上课,但在学生的嘘声中,灰头灰脸地离开,回返办公室讨对策。时在礼堂参加剑桥考试的学生,也有几位离开考场前来加入,令现场颇受鼓舞,逐派三位同学前往礼堂呼吁在考同学,支持大家之正义行动,当场也果然又考生撕毁考卷,离开考场,前往怀恩庭参与集中,这时在办公室闻讯赶来的艾芝敦、陈翼经、汪永年、叶志颜等,左右抱操冲上礼堂舞台,想扣捕正在台上演讲的同学,眼见呼吁演说已不能继续,于是乃从舞台正中跳下溜回怀恩庭。
在怀恩庭,以完全不受学生尊重的汪永年是完全无法开口,因他才要开口,便被同学的鼓噪声噪轰了下去,只有戴国良先生好可以说几句,他呼吁同学先回去上课,有什么问题,可派代表向校方和董事部陈情。学生要求以书面结保证代表之人身安全与承认同学此次行动之正当性。时已届午餐时间,聚会同学乃自动捐款二百六十五元五角五分作为购买午餐与茶水之资。但怀恩庭毕竟是宿舍的膳厅,为了不影响膳厅工友为寄宿生准备餐食的作业,大伙乃议决转移到怀泽堂(大礼堂)集中。这时也陆续有下午班同学加入,甚至还有一些剑桥考试当天考完的同学加入,令礼堂中的情绪热烈高涨。
当大家在大礼堂集中不久,董事会监学骆清泉先生赶到,并在学生之热烈掌声中,站在舞台中向大伙说话,他说:同学们如有任何要求,东是不会尽力为学生解决,切不可轻率行动,应推选代表向董事部提出,而此事也非一时三刻可以解决,故要大家回课室上课,不要轻举妄动,因为这一来对同学不利:其次对华文教育也不利。骆氏并宣布说,在外度假的王景成一再赶回来途中,一切事情等他回来后会给同学们关于“特别津贴”事件一个答复,于是同学们乃请骆氏将早先经大家一个多小时讨论后的十条决议转呈董事部,并谓若不获得圆满答复,决不解散。骆清泉先生当场答应将大伙的要求带回,并请王景成立刻召开董事会会议谋求解决。但这时多达八十名的镇暴队,带齐钢盔盾牌,有大批警官率领,已将礼堂四周团团包围起来,个个并戴上防毒面罩,严阵以待,好像要围剿什么贼寇一般,而且另有整营的联邦镇压暴动队也正从吉隆坡赶来。
其实在王景成赶回来后,曾召集了董事商讨,认为基本上这是学校的内政问题,要求有学校董事会自行解决,也有人提出对校园与学校还拥有主权的前提下,质疑当局轻率地在没有征询董事会的情况下侵入校园,是否有所不妥?而且从早上开始,聚会学生都保持秩序井然,是民主的和平集会,为什么在拥有校园主权的董事会并没有发出要求下,以镇压暴动队侵入校园?是否恰当?当天下午三时十分,钟中董事会主席王景成、副主席戴国良先生以及汪永年为教育局长戴维斯召见,宣布当局将于下午将学校关闭,王、戴二人以董事会已订于下午五时假丽泽社召开会议,并力争由学校董事会自行解决却不受尊重,王景成在四十四十分悻悻然离开,并对记者表示力争无效。
下午四时一届临,槟城学校注册官、教育局长戴维斯即宣布钟灵中学由即日起,直至十二月十四日止关闭廿一天,下午约五时,在钟灵中学大礼堂中先由视觉官陈翼经上台以华语宣布廿学校被关闭,并饬令学生立即离开,接着另一名警官上台以英文作同样警告并饬令学生离开,宣布完后即偕陈翼经离开。早已将礼堂团团包围的镇压暴动队即不再作警告,立刻向礼堂中,手无寸铁,秩序井然的学生开火,一时劈劈啪啪声响大作,许多从未经历此场面的同学,误以为是机关枪扫射,吓得瘫痪在地,6哀号连连,而催泪弹的硝烟弥漫,也呛得大家涕泪交流,就在这时,脸戴防毒面罩,手持长藤棍的镇暴队,也冲进了礼堂,见人就打,见到瘫倒在地的同学,举脚就的踢,将我们钟灵中学同学当成是不共戴天的敌人;而校园本是同学们弦歌不辍的温馨园地,熟悉周围的环境,乃与玩捉迷藏式之躲闪,被迫紧了便跳过校园后的小河躲避。
在被武力强行驱散之前,在场的各语文传媒早已被清场驱离,在同学们被追逐欧大之时,并在一些较年幼学生哀号哭泣声中,全不见平日动辄以诲人不倦的教育家自诩的汪永年与叶志颜身保护自己的门生,不过大家都可以肯定这时二人可能与费舍•索躲在暗处隐隐地冷笑不已!傍晚六时左右,偌大的钟灵中学校园,大致已被清场,变成死城一座,于是学校两边的大门前便摆出白字黑底的大字告示牌:
“兹由本日起,将钟灵中学关闭,直至十二月十四日,任何人非的特别准许,不得入内,此布”
当局——包括英殖民地政权,初生的联盟政府与校方一一采取严厉的镇压手段
在当天下午近三时,当董事会监学骆清泉先生携带学生之十项议决案赶回区域刚携抵步的王景成协商时,偷偷能地对送他步礼堂的学生说:听说已决定镇压抓人,你们一定要团结一致,集体行动,现在只有你们可以保护自己,没有获得保证,千万别轻易解散!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槟城钟灵中学所爆发的学潮,不论对星、马社会,尤其华社,乃至于刚有雏形的“联盟政府”,以及英殖民地政权,都是一颗震撼力不小的炸弹,震惊了槟城以及马来亚联合邦全国,因为这时马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学潮,隔天以及接下来的日子,社会舆论和星、马的华文报章都对学潮爆发的前因后果,提出评论,尤其是对英殖民地政权,在没有取得社会,尤其是华社与华教人士的共识之下,强力操作“特别津贴”及“华文学校改制”的极具争议性的课题,而且手段粗暴,以致引爆了定时炸弹,这是必然的,而尤其是对钟灵中学董事部和汪永年为首的校方,罔顾广大华社、华教以及钟中学生的殷殷期盼和高度关注,却一直伙同英殖民地官僚,在特定的小圈子中进行黑箱作业,对外一直强调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是无条件,可是却死都不公布彼此所签订的协议条款,而且事关全马华文教育的前途至巨,却全不透明,令全马华社和华教人士都讳莫如深,舆论以及星、马德华文传媒,对此都严加抨击和谴责。另外有关当局对这次基本上是钟灵中学校园内的自家纷争,却绝不尊重与蔑视钟灵中学董事部的主权,没有得到学校董事部的允许,横加干涉钟灵中学校内事务,派遣本为对付暴徒的镇压暴动队,对付手无寸铁,只是在自家校园内和平集会的学子,进行残酷和恐怖的暴力行为,更是同声一致地加以倒带挞伐,纷纷进行口诛笔伐,连篇繁牍,更为钟灵中学董事部有必要重新检讨接受“特别津贴”的决定,也必须对全马华社和华教人士作出解释,因为这议题不单只是钟灵中学的问题,而是攸关全马华文教育的存亡,不容钟灵中学董事部和汪永年肆意恣行无忌!
学潮爆发,学校被下令关闭后,钟灵中学董事部亦于当晚九时假丽泽社召开临时会议,王景成在会上报告事发经过,情况与上述所述大体吻合,并转述教育局戴维斯说在礼堂中有学生演讲与唱共产党歌曲,并决定以行动驱散并下令关闭学校,并在廿四日上午十时的将所有寄宿生驱离宿舍;但对学生在礼堂针对“特别津贴”事件的呼吁以及所议决之十项议案以及引起轩然大波的“特别津贴”事,却全不予闻问,完全是一个鸵鸟会议,而教育局长将十九世纪至廿世纪初,欧洲民主运动的名曲“团结就是力量”,被同学在礼堂中咏唱,嫁罪是唱共产党歌曲,作为对学生残暴镇压的藉口!
从以往的经验,一直视华教生如寇的英殖民地政权,当然不会就此作罢,当天近傍晚被镇压暴动队以暴力驱赶出钟灵中学校园后,一些自知本身目标显著的同学,当晚都不敢回家或回宿舍,有少数到较相知者的家借宿,夜深露重,力口上海风冷龙袭,有人发现挖个沙坑,埋身其中,倒很保暖。第二天一早因宿舍被强制关闭,寄宿同学全被驱离,流离失所的人也更多,这时多亏一些社会贤达如刘玉水先生等有心人,安排到未然别墅借宿,才算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以待事态的后续发展。
钟灵中学发生了这等大风潮,在华社舆论大加挞伐声中,甚至汪永年被千夫所指,连他老婆都被巴刹中的摊贩拒绝所售卖东西给她,可是董事部及汪永年却对钟灵中学一年多来引发这么多事件,到最后演变爆发了大学潮的中心议题:“特别津贴”事,还是不进行检讨,给华社一个明确的交代。在学潮爆发一个月后的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廿一日下午五时假丽泽社召开的董事会议上,王景成报告说:“他于汪永年在昨天被被教育局长戴维斯召见,面交将被开除的七十五名的学生名单,经交涉不允减少,只答应名单不公开发表,由学校发给离校证书俾俾便转校:并说可以向教育部长上诉云。”这是当局第一次使出的杀手铜I,名单虽未公布,而教育局一向并不了解学生情况,名单显然是汪永年、叶志颜会同费舍•索的杰作,一向最会惺惺作态的汪永年,竟还厚颜无耻地说他曾向当局哀求减少开除学生数目的猫哭老鼠的丑剧!
避开最重要的“特别津贴”的中心议题,从不加以反省俭讨,在全马华社的一篇挞伐声中,董事会为减轻罪疚,先后曾与当局进行一系列针对黑名单学生事进行讨价还价,例如在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廿三日(星期四)下午三时半假丽泽社召开董、教联席座谈会议,以检讨处理被开除学生事,作了下述之决议:
当局各出席座谈会者,同意于廿四日(星期一)请王董事长主席会同校长赴教育局请求将黑名单人数减少,并分甲、乙等轻重处罪之。
有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星期一)下午假丽泽社召开董事会常委员会议中,王景成向会议报告说:
本月廿九日教育局召集本校常务委员,于十二时半在州议事厅谈话,当时吉隆坡代理首席部长及代理教育局长朱运兴氏均有出席,全体常委会曾提出要求在七十五名黑名单中,最好能减少至十名左右,讨论甚久,未能解决,最后首席(似漏部长二字)邀本席于下午四时偕同校长,又赴教育局与教育局长戴维斯氏商谈,而该局长提示,最少减至四十九名,本席认为数目仍嫌过多,故不敢接受,因而未有结果。
本来在五六年十二月廿三日的董、教座谈会上,责成王景成和汪永年二人于隔天(廿四日)前往教育局交涉为学生请命,可是查遍廿四日以后之记录,却完全不见有后续之报告,推测王、汪二人并未按廿三日董、教座谈会之要求前往教育部抗议,由此可见王、汪二人并不是真的关心有关学生之前途,只是听任事态之发展。果然就在一九五七年一开春后,在接到当局告知已直接对有关学生采取严厉无情的行动后,王景成才于一九五七年一月四日(星期五)下午五时匆忙地临时改在树胶公会召开全体董事紧急会议,在共有四十七名成员的董事会中,当天共有二十三名董事出席,是几年来出席人数最多的一次,显见事态之深受关注程度。这次会议是订于前一天,即五七年一月三日下午五时在钟灵中学校内召开,不知什么原因,当天转为座谈会,并改于隔天(即四日)在树胶公会召开,议程只有一项:“为教育局开除六十八名学生事”。在会上全体董事请王景成将是次学潮之经过作详细报告,王景成说:
这次之全体董事会,本欲于昨天举行,但因特别情形,所以昨天之会议,临时改为座谈会。本校去年十一月廿三日,不幸发生学潮,常务委员亦曾经过多次开会讨论,同时并向教育局交涉多次,要求恢复全数学生之学籍,无奈教育局决定最多能减至四十九名,本人相信,如再进一步之要求,有可能减至三十余名(若有不满意者,可向当局上诉),本席认会与原本所以要求者,相差人数尚嫌太多,以致未有结果,最后当局已下令开除,直接与个别通函与被开除,如有不满意者,仍可向当局上诉:同时通函本校,嘱不准所有被开除之学生,于开学时回到本校。
王景成在会议上的报告,也有不尽不实之处,在查核了学潮发生后的几次董事部会议中,王景成和汪永年,只是在开除学生的人数上拉扯,从没向当局力争说这只是学校内的纪律问题,应由校方酌情处理,要求当局撤回要学校开除的越俎代庖的做法,并恢复所有学生之学籍。会上也有董事提议延迟开学,但没有通过,最后是董事陈文炳先生提议:
全体董事一致支持常务董事会,向教育当局有关方面请求恢复学生学籍义的全体赞成,即席另选出骆文秀、陈文炳二先生,协助常务会与主席,会同殖民地议员林苍佑医生,继续请求。
在这次的钟灵中学董事不会议上,第一次确定当局已不顾董事会之意见,并绕过钟灵中学董事会,径自采取行动开除六十八名学生,并已公开宣布,在一九五七年一月廿五日(星期五)下午五时在钟灵中学会议室召开的全体董事会议上,王景成报告请求政府灰复六十八名被开除学生学籍之经过:
主席云:鄙人与陈文炳、骆文秀诸先生于上次全体董事会议后之为莅(按:为“翌”之错写)日,集中文秀先生府上,然后与有(应是一“关”字)方面接触,后来又与许锦亮君前往教育局洽商此事。当开学之早上,本人亦曾到学校视察,并无何事故发生,旋本人于九时许回家,始得陈文炳先生来电话,谓有一部分被开除之学生在校外,要求会见本人,因此鄙人又重返学校会该批学生,同时劝彼等散去,以免在引起(似为“误”之错字)会,如有话商量,现适朱部长(按:应是朱运兴氏)在本坡,你们可于中午到树胶公会与他商谈。该批学生被劝告后乃散去,中午如约会朱部长于树胶公会,学生曾提出各问题,最后朱部长促彼等进行上诉。
在同一会议上,不知为什么要由董事陈文炳提出:
陈文炳先生补充云:现当局已成立上诉委员会,以便各该生进行上诉事谊(应为“宜”之误),日期限至二月二日。所以希望各该生应依照手续进行上诉,苟将来上诉后,仍有一部分不能返校这者,本董事部亦应代其辨(应为“办”之误,下同)埋在各该地之学校求学,王主席云:关于此点,朱部长已答应代为辨理。
学潮爆发后的几次董事部会议,只是在一些枝节性之问题上作秀,对于时间之刻心问题和根源:“特别津贴”,却从不加以反省俭讨,而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参与集中的全体学生所以只通过的十项要求,也完全置若罔闻,当它是通明而从没在董事会议中加以讨论,也可见钟灵中学董事会只是一味地推卸责任,并不是真的要解决问题。接下来便只是环绕着所谓的“上诉”问题兜转,连有关学生要求“集体公开聆听”这一最基本人权,也从不主动地接触和会见有关的学生和家长,反而是钟灵中学董事会副主席戴国良先生和一两位热心董事,以个人名义在“客属公会”会所,召集并会见有关学生与其家长,举行座谈会,讨论如何应运将在双溪大年开庭的聆讯。
对一年多来因“特别津贴”事而引起的一连串事件的同学们来说,将面对被开除的厄运,早已有心理上的准备,一已之得失早已置之度外,但为了坚持学生们行动的正当性,不论是向社会申诉或对当局抗辩,也是必须进行的:不过程序却必须是合理与透明的,更重要的是对全马华文教育影响重大的“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事件,也是必须加以解决,才不会上愧对先贤,下愧对后人。
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与爆发学潮的后续发展
本来以盎格鲁•萨克森人的处事风格,捅出了这多大的风波,在美国必定会举行“听证会”,在英国以及其管辖的殖民地,为了表示其民主与听取民意,也会成立“调查委员会”之类以调查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听取各造之意见,然后提出报告和解决方法的建议。钟灵中学因“特别津贴”事而引爆大学朝后,迫于社会舆论以及找块民主的遮羞布,英殖民地政权也宣布成立了所谓的“上诉委员会”,但成员却是一群豢养的扈从,立场是否客观,已是不言而喻,例如在委员会中,说是代表华裔社会的陈东海,这个对华文一字不识的典型二毛子,以及英国人的买办,认为只有偏激分子的华人,才会坚持要读华文,其对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一直引爆学潮的立场,也就不问可知了。
涉及有关事件的同学,无惧于公开的论辩,只是要求公正合理,因此大家都反对当局设立形同黑箱的作业,申诉形式不公开,而且是个别进行,不只不准有辩护律师作陪,连家长也不准陪伴出席。要一个涉世不深,学龄只有十七、八岁的学子,要面对身怀偏见的英殖民地政权官僚和扈从,怎么可能厘清事件的来龙去脉?有关同学除了屈从一切当权者的指控,并自我掌嘴式的屈认自己的罪行并乞求原宥有之外,正义是无法伸张的。因此大家要求申诉必须是在公开,允许公众及传媒旁听,并允许家长及代表律师出庭的情况下进行。有关同学的家长也在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九日假槟城“客家公会”举行会议,与会的家长们也一致支持同学们的立场。
有关的申诉日期是在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日,地点是在远离槟城本岛的双溪大年小镇。当天一早,约四十名涉及的同学,乘搭租来的大巴士由槟岛出发,有几位见义勇为,要义务代表涉及同学出庭的律师也个别到场:另有十来位聘有律师陪同答应个别出庭的同学到场。但由于有关方面,不答允有关同学要求公开集体聆讯并由律师与家长陪同的要求,彼此相持不下,到屋后,因不得要领,大伙乃折回槟城。
这次所谓的“上诉”,本是要提供有关学生一个解释和申辩的机会,可是在所谓上诉的第一天,却先会见所谓八名有关人士:王景成、戴国良、艾其顿、陈翼经、汪永年、叶志颜、费舍•索、吴鹤琴。其中只有戴国良先生相信会对有关学生仗义执言外,王景成可能扮演老好人;吴鹤琴是在职华文教员,当然是按照汪永年、叶志颜及费舍•索的指示照本宣科,其他五人,不是英殖民地政权官僚,便是其扈从,当然是历数有关学生之不是,以此先入为主,先有定见,又怎能公平对待有关受难学生?华人行之已二千余年《论语》在“天、地、君、亲、师”的五尊中,“师道”也并列其中,可是我们看应该是为人师表的汪永年是什么嘴脸,他在五七年的一月十五日,针对黑名单学生事件达表谈话说:
有品行良好而不甚活动学生,相信上诉后,一部分可能恢复学籍,当这些学生上诉时,需指出当初指导参加行动的人。
在二月十七日,汪永年又对记者说:
秘密听讯,彼本人无任何意见,黑名单学生反对秘密审讯,以造成不良之气氛,影响同学之心理。
坐听之下,若不是他还是厚颜无耻地高挂着钟灵中学校长的名头,不是更像是特务机关的拷问酷吏,要求出庭者告发带头人。其次是若说听代表教师的意见,为什么不邀请铮铮风骨的孔翔泰师,或任雨农先生出庭?
当天有关学生,也派有三名代表向委员递呈申诉公函,但当一名学生代表和其他学生家长申诉有关学生不愿出庭之理由时,竟被委员会出庭主席申诉说:该代表有煽动拒绝出庭之行为。有这么样的上诉委员会,聆申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也就无待乎龟蓍了!
虽是明知I会如此,但在二月廿四日的第二次聆听审,大家虽依旧反对个别与秘密进行,却还是派代表朱炳钦同学到庭阐明立场。
为了厘清钟灵中学同时也是全马有史以来爆发的最严重的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学潮发生后事态的发展,兹按日就的形式整理如下:
日期 |
摘要 |
23-11-56 |
钟灵中学爆发学潮。下午五时被镇暴队以武力强行驱逐出校园,即日起学校被关闭。 |
24-11-56 |
上午十时,所有寄宿生被强制驱离宿舍。 |
27-11-56 |
董、教总会及马华文教机构,要求成立特别委员会,公开调查钟灵中学之学潮,俾以公平合理之方法处理此事件,并派四代表联袂晋谒教育部长阿都拉萨。泛马学联(当时只领导人有后为大马副首相慕沙依淡及后为新加坡立法会议长之奥芝坦等人)对钟灵中学事件发表书面谈话:相信学生所采取的行动,必有良好理由,联盟政府应给予申诉及抗辩之机会。 |
28-11-56 |
劳工党要员陈朴根氏(是年秒乔治市议会选举大胜后出任乔治市市长)声称:跳查钟灵中学事件,委员会可能设立,则其调查范围,必须广泛,包括对钟灵中学董事部和校长等之指责以及警方于廿三日下午五时用催泪弹驱散学生之过激行动。 |
5-12-56 |
马华公会总会执教育中央委员会秘书温典光氏主张调查钟灵中学事件之真像。 |
6-12-56 |
殖民地议员奥利菲建议公开调查钟灵中学事件。 |
19-12-56 |
马华公会文化教育小组通过请政府组委员会调查钟灵中学事件。 |
30-12-56 |
代理首席部长苏里曼与副教育部长抵槟城:当局将设立特委会准家长上诉。 |
4-1-57 |
学生注册官将开除学生通令之副本寄给家长或监护人。被开除学生可在一月内橡胶长提出上诉;有关学生若非获得教长批准,不能转入他校,违背者将可罚伍佰元或监禁三个月;校长可令学生停学或退学,学生家长上诉董事部,必须让校长出席发表意见。 |
15-1-57 |
朱运兴副教长促钟灵中学被开除学生从速请家长上诉。对钟灵中学黑名单学生事件,汪永年发表谈话,称品行良好而不甚活动学生,相信上诉可能恢复学籍,不过这些学生上诉时必须指出鼓动与领导之同学。 |
16-1-57 |
钟中副董事长戴国良先生说: 1)上诉委员会是,不应包括主观人士,才能显示公允与客观。 2)黑名单来历不明,上诉委员会应调查清楚: 甲、若系学校开出者,请交回本校董事部全权处理,因为这是学校之内政,无需上诉委员会诸公代劳; 乙、若是其他方面提黑名单,则上诉委员会应召他出席说明并提出充足之证据及 丙、被开除学生应对所列“罪名”又申辩机会。 |
23-1-57 |
方衍梓律师说:他多次接触聆听学生之陈词,可以证明都是好学生及有责任感之热情青年,即使有过错,也不应受开除之重罚,渠极同意他们返校继续学业,他会竭尽所能为他们争取。 |
24-1-57 |
马来亚劳工党四要员上书首长,恳请准六十八名学生回校继续深造,并要求设立公开调查庭,俾研究造成这次学潮之原因。教育局宣称:在有关家长采取上诉行动以前,不拟将该等学生之案情公布,以免造成偏见引致对该生不良之影响。 |
25-1-57 |
当局宣布调查委员会成立:主席:亚斯美;委员:李天兴与陈东海。教总平聘义务法律顾问:林碧颜女律师协助学生上诉。 |
27-1-57 |
钟灵中学校友会成立小组,协助母校被令退学同学上诉,事关该会应尽之责任,故一致议决通过。 |
3-2-57 |
上诉委员会将整理上诉函件,慎重研究,然后在吉隆坡、太平或其他地方召见有关人士(包括学生)作进一步之了解,以求水落石出。 |
7-2-57 |
上诉委员会将于二月十八日后,在北海开始工作。有关被开除学生参加伦敦商科考试事,槟华校总监沙乐思表示:如上诉成功,问题自然解决,若失败,可以私人考生资格参加。 |
12-2-57 |
朱运兴副教育部长答记者称:上诉委员会有权召见任何人士,促渠等提供有关之证据,这包括学校负责人及教育局官员。上诉委员会最后将提呈建议书,由教育部长栽决。 |
15-2-57 |
上诉将在吉隆坡及双溪大年两地秘密聆讯。公众人士及记者都被拒绝旁听,律师无权出庭。钟灵中学董事会召开会议,接受家长请求,呈函上诉委员会,请上诉委员会准许家长及律师出庭辩护。 |
17-2-57 |
汪永年答记者说:秘密聆讯,彼本人无任何意见,黑名单学生反对秘密聆讯,是要造成不良之气氛,影响学生心理。 |
18-2-57 |
峇亚就氏谓:吾人同情青年之自尊3决不愿他人把自己当严重罪犯看待;但学生也应忍耐与理智行事,使上诉有良好结果。 |
19-2-57 |
学生家长在槟城客属工会举行座谈会,议决反对秘密调查,当场联名致函调查委员会,提出不愿出庭之理由。 |
20-2-57 |
三名学生代表持昨夜家长之联名函,在双溪大年向调查委员会递呈,并与其他学生家长陈述不愿出庭之理由时,竟被主席斥责为煽动拒绝出庭之行为。 上诉委员会在双溪大年开庭,先会见王景成、戴国良、艾其顿、陈翼经、汪永年、叶志颜、费舍-索、吴鹤琴八人及学生代表二名。学生发觉此庭为秘密调查性质,恐遭不白之冤,即要求公开聆讯。 教育部长在威言宣称:他委三人上诉委员会,分别在双溪大年及吉隆坡调查学生之上诉,此非审讯,他本人不同意公开调查,不需要代表律师出席,委员会之决定乃系最后者。他也知道有四十名学生杯葛上诉,因为他们要求公开聆讯不果。 |
21-2-57 |
因钟灵中学被开除学生之上诉,在吉隆坡开始听讯,被召出庭九名,名缺席。上诉拒绝记者及律师旁听,属于秘密性质。 |
23-2-57 |
教育部长函复被开除学生及家长,解释秘密聆审理由;又谓为人调查委员会,是因接六十三宗上诉书,数目多,因此需要委员会助余决定,但该委员会非法庭,对上诉不能判决,仅向余报告,由余决定之。 |
24-2-57 |
钟灵中学除名学生之上诉,在双溪大年继续第二日之听审,学生继续要求公开聆讯,传讯十五名学生时均无反应,只派代表朱炳钦要求公开聆讯。上诉委员会声称:彼无权判决,纯粹为调查真相,然后向教长报告,由其栽夺。 律师方衍梓引据法律申诉;钟灵中学事件发生在十一月廿三日,但学校注册官开除学生所引据的学校纪律的第七条,却是在事件过后的十二月卅一日先报才刊登,而每一法令必须经宪报刊载后才能生效,因此注册官不能采新法令加以追溯,这是越权的行为,因而开除学生是不合法的。 |
26-2-57 |
钟灵中学被开除学生上诉之最后一日,被召唤之十三名学生,无人应讯,只派代表提呈意见书,但被拒绝。 |
2-3-57 |
钟灵中学被除名学生认为秘密上诉委员会未能听取渠等之意见,以致蒙蔽事件之真实因素,故呈递教长七页报告书。 |
10-3-57 |
钟灵中学被除名学生家长举行座谈会,为其子弟声辩与请命。联合邦教育司便士(英裔)在指令开除现在私立英校就读之两名“黑名单学生”。 |
11-3-57 |
朱运兴副教育部长向记者表示:钟灵中学学生被开除上诉事,返隆后将与教长在最短时间内,考虑上诉委员会之建议。学生如被载定不准返钟灵中学继续学业,应有机会让渠在其他中学完成学业。 |
17-3-57 |
钟灵中学学潮被开除学生上诉结果公布:十六名准予转入靠近其住家之学校;四十七名经教长覆准开除。 |
对于因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学潮而被无理地开除的同学而言,这种走过场氏的官样文章,本来就不准有什么奢望,因此对涉及的同学,也就泰然处之,反而是忍气吞声,还留在钟灵中学的校园中重叙,但一九五九年三月十七日对被强暴开除学籍的所谓上诉委员会的裁决一公布后,新的一股怒火便又在校园中重新燃烧起来,这是随时面临第一学潮之考试期间,却是阻挡不了学生们因义愤填鹰而爆发的行动:钟灵中学学生为抗议:因爱护华教而被开除的爱校同学,予一九五七年四月二日早上以罢考行动以示对开除同学之支援。曾标成,陈传星及林炳河三位同学当场被汪永年开除,以为如此可以警告其他学生,平息风潮,却不料这无疑是在火上烧油,第二天风潮扩大,绝大部分学生又在礼堂集中,不参加考试,当场有高三的黄水雄同学,在台上割破手指,以鲜血书写:“爱吾华文、爱吾钟灵”八个字,更是令集中的同学血脉贲张。不过这次当局到不再派遣镇暴队,对集中学生施于催泪弹暴行。而尤其严重的是,当局无理与无情对付学生的高压手段,也激起其他友校之,喷懑并加以声援,波及的学校有韩江中学、槟华女中、中华中学等也都纷纷罢考以支持钟灵中学学生的正义行动,造成又一波槟城及全马华社震动的大风潮;不过这次当局倒也学乖了,并不直接以暴力干预,只有学校直接通令开除学生,以免被舆情谴责。以是英殖民地残喘政权典型鹰犬的汪永年,自然可以假手于他,由开除了包括黄水雄在内的十名同学。
全马华社与华文教育界,因为华文中学之改制问题闹得风风扬扬,阻隍不安,整个一九五七年都令华文教育陷于风雨欲来的临界状态,尤其是伴随着“改制”而来的第一次“初级文凭考试”,将于五七年十一月中举行,不过在十一月初,槟威及全马华校都处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境界,当局也有所警觉,在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二时,联邦中央政府教育部长佐哈里,特别到槟城,联同槟城首席部长王保尼在州政府议事厅召见钟灵中学董事:许锦亮、戴国良、苏承球、李月樵及陈正直,向他们宣示:槟城中学正酝酿学潮,情况非常严重,若真的发生学潮,学校将加以关闭,并负责成董事会要预加防范。
尽管如此,但在一月四十日举行的“初级文凭考试”时,把考事件还是发生了,而且蔓延到几乎全州所有的华文中学,甚至还延烧到全马的城市,它对以后马来亚华文中学的存废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钟灵中学自然还风潮的中心,连同其他华文中学也由即日起被令关闭停课。H^一月十八日中午时佐哈里由于槟城太子路州议事厅召见钟灵中学董事,要他们提成所谓滋事学生只黑名单,结果钟灵中学又有吕孙东等六名同学被牺牲开除了。
钟灵中学从酝酿接受“特别津贴”,进行“改制”,并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前后共无辜牺牲了约百位同学,断送了他们的学业与前途,其中有些还身陷累继之灾,并有因此坎坷一生,艰幸度日的!次将这些被先后开除学籍的学生列后:
(一)一九五五年八月十一日半夜被政治部引用“紧急法令”扣捕之学生:
1.吴国良、2.颜清文、3.胡万铎、4.侯国驹(格致)、5.陈逸成、6.万景添7.梁丁尧
(二)因《学潮》事件被开除/逐捕之学生:
1.扬荣标、2.叶龙新
(三)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学潮后被开除至六十八名学生:
1.陈达人(征雁)、2.戴德麟、3.张传枝、4.龙祖显、5.符之丁、6.朱荣秀、7.陈干梁(刚永)、8.陈伯杰、9.陈源松、10.陈明光(炳光)、11.陈旭光、12.陈特成、13.陈汕来、14.陈亚发、15.王永瑜、16.王绥东、17.王添庆、18.王荣华(慷鼎)、19.王世兴、20.戴瑞建、21.黄源茂、22.黄复礼、23.黄桢祥、24.黄其中、25.黄炳元、26.黄国炎、27.饶美醉、28.黄征国、29.黄绳锋、30.叶益荣、31.叶梅森、32.符有进、33.朱炳钦、34.李令复、35.李保润、36.郑彼德、37.林添国、38.林海盛、39.林金发、40.庄振权、41.刘绩显、42.刘庆福(秀天、华源)、43.张金庄、44.张成基、45.赵时丰、46.曾预精、47.洪森华、48.洪明意、49.邹景瑞、50.陈文挺(闻察)、51.骆剑秋、52.骆思荣、53.莫覆国、54.梁超伦、55.梁瑞荣、56.郭兆斡、57.伍光炎、58梅树康、59.颜永仁、60丘金才、61.冯志由、62.倪光仁、63.孔繁乃、64.周泉发、65.简仲坚、66.谢元成、67.辜金炎、68.潘庆来
(四)一九五七年四月二日及三日罢考被开除之学生:
1.曾标成、2.陈金星、3.林炳河、4.黄水雄、5.马开万、6.林荣福、7.黄纪良、8.叶子金、9.沈再兴、10.郑柏华、11.林吟琴、12.陈楚盛、13.蔡基荣
(五)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初级文凭考试”罢考被开除之学生:
1.潘龙珠、2.郭乐金、3.王永光、4.陈家康、5.张锡良、6.吕孙东、7.梁文槐(不准回校)
总结
槟城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事,从董事主席王景成到校长汪永年,自一开始,便对华社与华文教育的疑虑,置若罔闻,只一味地强调:接受“特别津贴”是全物条件,也决不会改变钟灵中学之现状,以及不会危害马来西亚全体华文中学之原有体系和生存,可是另一方面,虽然全马华裔和华教人士之多方要求,却一直都拒绝公布于当局所签署接受“特别津贴”的合约,一味地加以退搪、闪烁其辞与顾左右而言他,从不开诚布公地坦诚向华社和华教人士交代;而对内侧一味地采取高压手段,对付学生们的关切,终于在一九五六年的十一月廿三日捅出了大乱一爆发了大学潮;而校方与英殖民地官僚机构,对钟灵中学手无寸铁学生的和平集会和诉求,却施予惨酷的镇压手段,出动本为对付暴徒的“镇压暴动队”,以催泪弹和警棍,驱散并殴打手无寸铁的和平集会学生。接下来更残酷无情地开除了六十八名学生,存心要断送这些青年之前途,置他们于地地,以致引发了全校学生之公愤,而于一九五七年的四月二日及三日,因同情这些同学所遭受的冷酷无情遭遇进行抗议,要爆发了另一轮的学潮;这一次甚至还引起韩江中学、中华中学与槟华中学等友校学生,因同情钟灵中学开除学生之遭遇,也纷纷展开罢课与集会的声援行动。
捅出了这一连串的大乱子,甚至波及其他学校,钟灵中学董事会,各于局面之严峻以及社会舆情之严加挞伐,才于一九五七年四月卅日(星期二)下午五时在钟灵中学会议厅召开全体董事会议,当天共有廿三名董事出席。这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是:讨论“特别津贴”事,有关这项议案的讨论情况是:
主席于开会时称:本人二月廿四日出席在吉隆坡举行之马华、董、教总三大机构代表大会时,曾宣布钟灵中学今后当与全马华教育界其一步骤,以公意为依归,同时指出在华文中学改制前,设当局将“准国民中学”之条件加诸本校时,当召开董事会议,对“特别津贴”决定取舍;继即因为六十八名被政府开除学籍之学生上诉事,至吉隆坡谒见教育部长请命,席不暇暖之际,本校罢考事件又起,甚而牵连及其他中学,使本人感到万分悲痛,为顾全钟中之前途计,本人即有意与政府当局磋商停止“特别津贴”问题。王氏宣布后,即将与政府所订申请特别津贴金之合约原文,公开予到会诸董事传阅,并将一九五五年七月三日全体董事会议通过有关:授权常委会接受特别津贴之议案,重新宣读,俾一般当时未到会董事周知。又将本月廿九日所接到槟城学校注册官来函二通:之一系关于津贴金问题;另一系有关学生上诉问题者,提出讨论,会中对此两函,曾费甚久时间加以讨论,佥认兹事体大,应予充分时间,慎重研究,决定保留两周后,再召开全体董事会议,再作检讨,并公决将特别津贴金合约原文,译交各华文报发表,俾一般关心钟中只热心人士明了一起。
从上述钟灵中学全体董事会议的情况可知,王景成主导的董事会因接受“特别津贴”一事,不只惹得全马华社的一片挞伐之声,并捅出了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的大学潮,且招致六十八名学生被开除。在华社以及舆情的压力下,令其很难招架,才萌起从善如流,想停止“特别津贴”,因而王景成在五七年二月廿四日在吉隆坡出席马华公会中央教育小组、董总、教总三大机构的代表大会时,在会上发表声明:宣布钟灵中学今后“当与全马华文教育其一步骤,以公意为依归”云,当场受到林连玉先生等华教人士之赞誉,说王景成“非常光明磊落,并且自己负起责任”,林连玉先生并为王景成援颊说:“等一会,到了讨论准国民中学时,不必再提起钟灵”,全场的人听了,以为王景成已有了方法与决定立刻掌声四起,在讨论“准国民中学”时,也就真的不提钟灵中学。
王景成不知道是虚晃一招,采取缓兵之计,以避免在会中被质难詈责?还是良心发现,真有此意?可是会后反槟,却又毫无行动,一阵到五七年四月二、三两日钟灵中学再次爆发全校学生罢考的另一波大学潮;更严重的是这次竟波及了韩江中学、中华中学等友校学生,他们也为了不齿钟灵中学董、校出卖华文教育的行径,以及声援钟灵中学学生的正义行动和抗议当局不人道的迫害行为,也纷纷进行罢考。各校当局也因纷纷责难钟灵中学董、校两方为一己之私利,牵连到他们,今他们也陷入阿隍不安的困扰中,王景成这才被迫迟至五七年的四月卅日召开钟灵中学的全体董事会议,以谋善后。
在这次会议上,也才第一次给与会董事传阅和当局签署接受“特别津贴”合约,可见以前绝大部分的董事会都被蒙在鼓里,只由王景成、陈正直、汪永年等另加上费舍•索几个寡头在暗中操作。同一会议中,王景成也透露了有意终止“特别津贴”的意向,但相信在之前也曾与前述几个寡头做过沙盘推演,当局也已知情,所以才会有当局就“特别津贴”事之来函。
查四月廿九日槟城学校注册官有关“特别津贴”问题给钟灵中学董事会的公函内容,计有四点:
(甲)知道你们卅日的会议,讨论现行津贴金,你们开会议决后,必须停止槟城学校注册官。
(乙)钟中董事部不继续接受特别津贴金之通知书中,叙述及如何偿还政府过去所付出之“津贴”金。
(丙)余接到你们之通知书后,则于接到通知书之日期起,停发各种津贴金。
(丁)任何此类通知书,则以破坏政府与校董所定之合约论,对该合约条款,政府从来认为必须保守秘密,政府因董事之请求,才保守秘密,因此政府觉得有权马上将之公布。
上述教育部学校注册官之来函,显然是对钟灵中学董事部大力施压。若要终止“特别津贴”,则必须立刻归还以先付予钟灵中学(于一九五六年五月支付)特别津贴金十四万五千三百四十四元另两分($145,344.02),若再加上过后支付者,宗数应该是约卅万元左右,这又是一着将死钟灵中学的杀手铜。
以下是钟灵中学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接受“特别津贴”所签订之合同内容:
核准之支出:
(1)薪金及津贴(须按教育部之等差)
(2)学生个人津贴(依照在籍学生人数,每年每生核发三元六角)。
(3)雇员公积金,核准之收入,学费一除批准之免费外之收入,应依政府辅助中等学校之规定,政府充准董事部自愿补助学生豁免免费名额。董事长同意接受津贴而成为适合之中等学校,其条件如下:
(A)董事长在微火教育局长之同意,不得再增加学生人数,一九五八年一月一日以前,应觅校址另建分校,以容纳现有学生之半数,其费用由政府负担。
(B)批准开设之班数:初中一:14;初中二:12;初中三:10;高中一:7;高中二:7;高中三:5;高商一:3;高商二:2;高商三:2。
(C)认可教员之人数:校长一人,教官职五人,英文师范毕业卅六人,中文教员卅人。
(D)教员之任用或辞退,须先的教育(按:似漏一“局”字)长之同意。
(E)学校之职员,其名额比例,须与同等规模之辅助学校相等,其任用或辞退,须得教育局长之同意,现任校长之薪金市教育部长规定。
(F)(不知什么原因独付阙如?)
(G)教职员之服务条例,应与辅助学校同。
(H)董事长与其董事,不得付给额外津贴与职教员,但经教育局长之许可者不在此限。
(I)董事部不得专用华籍职、教员。
(J)征收学费及免费生条例应与辅助学校同。
(K)其他各费之鸠收,须获教育局长之批准。
(L)自一九五七年一月一日起,该计划如能顺利进行,教育部长的推荐钟灵中学列入甲级应考单位参与剑桥考试。
(M)华文教员入团本计划C项之实施而去职者,则由教育局介绍至官办学校,或辅助学校任教。
(N)教育部长将尽速设法使教员受师范训练俾成为合格教员。
(O)除商课外,凡高中二年级学生未经参加剑试者希于并入高中三年级一律参加剑试,该计划希于一九五八年前施行。
(P)钟灵中学学生的有机会参加槟城政府辅助学校开设之大学预备班受训。
(Q)一九五七年一月一日起应以下列新生:初中一——不得超过十五岁,初中二——不得超过十六岁,初中三——不得超过十九岁,高中——不得超过十八岁,高中二——不得超过十九岁,高中三——不得超过廿岁,在籍学生不受年龄限制之影响。
(R)学生之升留及淘汰制度,依政府或辅助学校同样办理,但学生不因以往成绩之低劣而被令退学。
(4)凡准予试用之教员得与辅助学校教员同享参加师范训练受训之权利。如董事长不能覆行上述条件时,政府有权依法重新考虑该项合同。
签名者:政府代表槟城教育局长 戴维斯
钟灵中学董事代表 王景成
见证人:槟威华校视学官 陈翼经
槟威华教总监 艾芝敦
上述公布的合同中,最启人疑窦的有两点:第一是在第三条所开列的各项条件中却漏了(F)项:其次是竟然在合同上没有就明日期,这在一般合同文件是殊不合常理与常规!估计隐去(F)项,可能有不可告人的苛刻条件,不能示人;次项则是不要人知道早在什么时候已签了合约,因为之前社会已有传说:钟灵中学早已签署接受“特别津贴”,可是王景成却一味闪烁其词,不愿承认,现在公布了合约,若注明日期,而又正是早前传言的时期,岂不是戳破了王景成一直都在欺瞒和欺骗华社与华文教育界?
钟灵中学违反全马华裔社会与华教人士之民意,悍然接受对华文教育之生存构成极大威胁的“特别津贴”,对于华社与华教人士之疑虑,不论是王景成或汪永年都口径一致地大言:钟灵中学接受政府“特别津贴”,是毫无条件以及不会变钟灵中学之现状,而且动辄援引一九五五年七月三日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所通过的议案:
讨论政府拨给特别津贴事宜:王校长报告完毕,嗣乃讨论上述政府拨给特别津贴事,经过热烈发表意见后,以绝再无苛刻条件,且学校能维持现有状况者,原则上赞成。
可是揆诸以下之情况,却可以证明并不是王、汪二人所说的那么一回事,显见二人是有意隐瞒真实情况,欺骗华社与华文教育界。
在一九五六年学潮爆发前夕的十一月廿二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假座丽泽社召开的临时常务委员会议上,便有以下的议案:
讨论关于政府来信,指派李长景、王其炎、吴源和、戴维斯、辜承福诸先生为本校常务董事。
议决:本常务董事难以接受,派戴国良先生会同校长晋谒美农医生(教育委员会主席)转呈政府收回成命。
传统上华文学校的董事会,乃系学校主权的拥有者,凡是学校政策的制定以及校长以次所有职、教员工的聘用权,都权归董事会,现在一下子派遣五名成员,其中还包括了教育局长戴维斯(英裔),显然是要来掌控钟灵中学董事会。在该次会议上也极不寻常的议决聘用林学易为法律顾问,显然是准备必要时在法理上进行抗争。到十二月初当局果然是进一步加紧逼迫,据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廿一日(星期五)下午五时假座丽泽社召开的常务董事会议上便出现了下述的议案:
汪主席报告:当局于十二月X日(按:日期不详)来函云:刺后本校开会(按:应系指董事会议),若无政府所选派之五名萤事列席,则议决案无效(按:应为“效”之误)。查本委员会对于政府拟指派五位董事参加本校常务董事一节,前景议决不能接受,并推选王景成、戴国良、陈正直、黄鲁坛四位先生晋谒参政司提出反对理由,盼望当局收回成命,嗣蒙参政司面嘱须正式具函申请,本委员会乃于十二月八日由全体常委拟具反对理由,正式承函参政司,此事现尚的当局之答复。
关于这一点,以后也未见再在董事会议中提出讨论,大约是不了了之;钟灵中学董事会总算还保全了一点最起码的贞操!
另一件也可以凸显出,所谓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是无条件以及不会改变现状.纯系无稽之谈的,便是发生在钟灵中学元老级教员王世毅先生身上的遭遇。王老师自战前便到钟灵中学服务,也记得陈充恩故校长之礼遇,长期出任数学主人,不知数学造诣深,数学口碑也极佳,深得学生们爱戴尊重.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后,校方依资历,本要派他继谢哲生先生出任教务主任一职,但才就任不久,相信系受有关方面示意撤除,改委任完全不谙华语华文的林锡仪担任。
据一九五九年一月十六曰(星期五)下午五时假座未然别墅召开的常务董事会议上,有一项讨论王世毅先生来函事:
议决由董事部承函,向教育局请求津贴,此事交王主席与汪校长向教育局疏通。
事隔七个多月后的八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五时假座未然别墅的常务董事会议上又有:关于王世毅先生之议案:
讨论教育局覆函,关于王世毅先生来函事:王世毅先生来函经已去函向教育局请求予以津贴;已得教育局复函不能批准,现拟由董事主席负责发动向各董事募捐相助。
王世毅先生为何要特别向董事会提出要求津贴,显然是因为他的英语不灵光,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而“改制”后,其资历不受承认,沦为不合格教员,因而不能像其他数理教师一样同工同酬。对一个前此算是资深,且长期担任“数学主任”者,显然是极不公平,因此才有向董事会与教育部陈情之举,这也显然是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的后遗症,最后落得要向各董事募捐施舍,对一生服务钟灵中学的王世毅老先生来说,可真是情何以堪了!
另外,钟灵中学在接受“特别津贴”时,说是成为“准国民型中学”可是接受“特别津贴”后,却从“钟灵中学”(Chung Ling High School)改成为:“钟灵国民型中学”(Sc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 Chung
Ling)。而且对钟灵中学内部的学制而言,本来的三三制,也因新的“国民教育法令”规定,中学是五年制,但为了掩人耳目,在一九六零年九月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时在未然别墅召开的常务董事会议上讨论应否继续开办高中三年级议案:
据校长报告:本校为遵奉教育法令,改中学为五年制,同时添设中学预备班,修学期限一年,故学制之名称虽已更改,而学生修业期限,依旧需时六年始能修毕,今为适应环境,学制名称更改如下:
初中一年级 Remove Class
初中二年级 Form I
初中三年级 Fonn II
高中一年级 Form III
高中二年级 Form IV
高中三年级 Form V
议决:依照校长所介绍之学制更改办法施行。
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无论是王景成或汪永年都口径一致地强调“好无条件”与“不会改变现状”,可是揆诸上列事实,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显见是存心欺骗华社与华文教育界,而汪永年提出的“内部班级名称更改”,更是掩耳盗铃之举;
其中还有一点,本来原有的钟灵中学高中三毕业后,可以申请到中国、台湾、英、美、澳、纽、加拿大等地直接进入大学就读,但经此一改,学生同样是在钟灵中学就读六年,却只有Form5的学历,必须多读二年的所谓Upper Form(亦有称之为Form VI-高级中学者),才有望升读大学,令钟灵中学有完整的中学,自我矮化为“初级中学”而已,要进入大学便得修读八年,比起大英义学(Free School)等传统英校只需读七年,要多浪费一年的时光;而尤有甚者的是:汪永年挖空心思的“巧立名目”,搞出了一个什么:Remove Class,令本来对华校极存偏见的英校,便据此规定,凡是“标准型华小”的毕业生,不论成绩多么优越,多必须先读一年的所谓Remove Class,才能升读正式中学,而若是“国民型小学”出身的,则可以直接升读中学,不必多浪费一年的时间,对华裔少年而言,汪永年可真是罪孽深重,不容轻道了。
钟灵中学因为悍然违背全马华社与华文教育界之公意,接受“特别津贴”而捅出了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及五七年四月二、三日两日的学潮,震撼了槟威社会,其中最受伤害的,除了近百名钟灵中学的学生断送了学业外,便是首当其冲的马华公会槟威分会,尤其是槟城乔治市的华社,都把怒火泄在身为联盟政府成员之一的马华公会身上。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的学潮爆发后,同年底十二月槟城乔治市市议会选举,本是该市强势执政党的马华公会,竟然土崩瓦解,就在这一次的选举中失去了市政府的执政权,输给了在野的劳工党,拱手让出了槟城乔治市市长的宝座给劳工党人。五六年十二月四日马来西亚联合邦首席部长东姑阿都拉曼向记者发表谈话:
承认政府最近关闭钟灵中学之行动,乃联盟在此次槟城市政局选举惨败之主要原因之一。
对槟城的马华公会而言,与槟城市政府也从此“江水东流”,在难续前缘;而尤甚于此者的是,之后连槟城州政权也加以丧失,槟城马华公会从此式微,一直到今天都还是元气未复。
可能是这一种切肤之痛,槟城乔治市马华五支部不得不正视钟灵中学之事件,于是乃成立了以时为槟城马华公会主席林苍佑医生为首的“马华公会槟威分会、乔治市五支部研究华文中学学潮是五人小组委员会”,对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以致引发华文中学学潮的事件,进行详尽的调查与研究,经过充分研究后,综合结论,发表了以下的调查报告书:
一、序言
马华公会乔治市五区支部研究华校学潮小组委员会于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三日在惠安公会举行会议,会议中,选出十五人小组决定调查此次槟城个华文中学所发生学潮的问题,特别是有关钟灵中学校的津贴金及学生之不安问题,本组经过五次会议,从四月十三日会议有关的十一纲领及四月十六日会议所提出的全部意见,交由四月十三日所产生的十五人小组,负责研究各项有关钟灵中学中学的*一,廿三事件及钟中,韩中和中华三中学的四月二日及三日两天的学潮所有关的事实起因,作充分研究后,综合结论,构成此一报告书。
二、马华公会的立场
本组曾考虑及马华公会是否应该参与研究槟城华文中学的事件,结果佥认为马华公会乃一政党的组织,其目的在于争取华人社会的利益,所以马华公会是有权力和应该,同时是因特别感怀此次槟城华文中学的事件,因为这是直接影响及整个华人社会。马华公会系构成联盟政府之一员,员有协助政府以维持本邦之和平与安宁,因此马华公会对有关华文学校的事件,因尽量从广泛方面进行研究,以了解事件的根源,于可能之下,寻出其预防之办法。因此将所得之结论与建议备成一分,提交下列各有关方面参考。
1.槟城马华公会(转交马华中央工作委员会,五人小组会和联盟参议会)
2.教育部长
3.钟灵中学、韩中及中华董事部。
三、一九五七年八月卅一日独立之奋斗
自上次大战以还,马来亚已激起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以促成一九五七年八月卅一日之独立,在此过程中自然引起众多之变动,而且是迅速地发展起来,似此种种变动,经已影响及马来亚社会之各民族社会与其人民。
构成马来亚整个社会,华人社会与其他民族一样,表关切于自己之前途,至于教育方面,尤其华文教育于此数年中之激荡,使华人社会更为关切,盖华人之传统习惯一向都以后裔子孙之教育为重,因此华人为这保全自己之文化与母语,经在马来亚独立建国之过程中,掀起强烈有力之反应,华人社会时刻都尽力支持以马来语作为本邦之国语。此乃一明显之事实,同时华人自身社会中亦强烈争取以华语(国语)列为官方语言。
联盟政府之纲领及一九五六年教育报告书,颇能反映华人社会之愿望,其所适合之处稍能解除华人社会对其前途所抱之忧虑,联盟政府于教育政策方面,曾提出一点诺言,即“各民族学校尤其自由正常之发展,对其语言与文化,不但摧残,并将加以鼓励。而且在经济可能范围内将予各民族学校同等之待遇,同时还允诺重新考虑有关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及一九五四年联合邦立法会教育政策白皮书第六十七号,此两条款系华人社会特别表示不满者。
联盟政府之诺言,从一九五六年教育报告书及教育草案将以证明,由此可见联盟政府政策之明朗化,建立各民族均可接受之“国民教育条例”以满足各民族之需求与增高各族文化、社会、经济及政府地位,同时并使马来语为本邦国语而不妨碍其他民族之母与与文化。
四、基本问题
本组曾经考虑及研究对华人社会面临华文教育所受之影响而引起恐惧之因素,乃系主要之问题。而毫无疑问,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及一九五四年之教育白皮书第六十七号系华人社会反对最烈之对象。根据上述之法令而实施,华校将会全部变成英文学校,而华人社会所费之心血与金钱而建立之华校将落在政府手里,吾人许了解,联盟政府之教育政策,为何不能消除华人社会所存之恐惧,其原因系时间与办法之不配合,适巧正逢钟中接受津贴金,致使华人社会对其文化与语言将有被消灭而发生忧虑。究其原因如何?华人社会里经已卷起强烈之反应,此种反应正可以马来人对槟城升格时之反应作为比喻。
五、钟灵中学与津贴金
本组对钟中接受津贴金,从有关方面研究所得,(请参阅学潮事件),不论过去华文学校纷乱之背景如何,而目前接受津贴金乃系卷起学潮之主要原因,因此而引起误会与不满之情绪。本组兹将钟中津贴金后,所发生数宗事件,概要列下:
钟中董事部(常委)曾经于一九五四年一月,首次以监理员之名义申请津贴金,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适于此时通过,此法令与一九五三年商业执照注册法令同样系华人社会反对最烈者,同时亦是全马人民所表示反对,联盟政府于一九五四年联邦选举时,曾允诺于选举后,对该两宗法令将重新考虑而取消之。
当华人社会知悉钟中申请津贴金时,自然会引起强烈指摘,殊不知此乃教育司与学校董事部(常委)之联系问题,事实上钟中能屹立于今,其历史过程中该归功于华人社会之自力更生与慷概解囊之精神,因此校董辈应重视社会舆论之意见。
随着一九五四年教育白皮书第六十七号通过后,津贴金之谈判亦临于最后之阶段,至一九五五年六月更近于签订合同之时间(此时联盟教育委员会成立),至一九五六年五月竟告完成。
津贴金之造成,从开始即已很明显显示出矛盾之意思,以政府之观点给予津贴金系钟中被承认为“符合新教育政策之精神,而其时正系钟中堇事部迫切需要解决其经济困难之际。
六、钟中接受津贴金所发生之事件
本组认为不须回顾过去华文中学之问题,单以目前数宗事件之发生,即可证明社会对钟中接受津贴金所引起之不满,本组认为此不满之因素,虽然是联盟敌对党与颠覆分子之力量,亦不可能造成如此之局面。
1.颇值吾人考虑之一件事,即“符合新教育政策之精神”其条件已激起社会之不满,其实早于一九五四年即已开始讨论接受津贴全之问题,当时乃有些怀疑该津贴金系根据一九五二年教育法而非目前联盟政府之教育政策(按联盟教育政策草案在当时还未被通过)。
教育司对钟中接受津贴金所发表之意见,亦不能减低社会人士之怀疑,而于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五日殖民地教育组主席于会议中答复是曾指出:政府之所以准许津贴金给钟中,系"钟中符合新教育政策,所以根据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下,可承认为合格之学校”,因此更造成不安情绪之增加。
根据教育司报告说:“其它中学如欲接受新教育政策,政府于考虑之下认为满意者,即可给予津贴金增加”。(请阅一九五六年六月廿七日中国报)钟中系第一间备受恩惠之学校,所以其它华文中学如欲申请同样之津贴金,应以钟中为模范,此种政策与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同样造成华人社会不安之情绪。
2.对钟中接受津贴金,本组原则上无表反对,但华人社会所表不满者,第一点系津贴金之条件可能改变钟中为英校,同时董事部对学校之权力将渐消灭而由教育局取代,第二点,以津贴金余个华人中学乃系违背联盟之教育政策,钟中与政府所签之合约,不但无公诸社会,连全体董事部亦未知其内容,似此行为适与殖民地教育组在十二月五日中所云者相反,因此引起华人社会更加不安。
3.还有一点是华人处于不安之原因,系中华学校与申请增设高中班应遵循教育局之七条条件,以“符合新教育政策之精神”下始准予增设,并且新班之学生应全部参加初级文凭考试与剑桥考试。
4.本组认为钟中自接受津贴金后,其行政权力已落入教育局手里,以致有直接干涉钟中学报事件及十一月廿三日之事件,此点亦增加华人社会之不安。
七、对津贴金的建议
本组认为欲局势明朗化及减低华人社会之疑虑,请教育部与董事部(常务)双方将学校与政府签订之合约公布,乃至妥善之办法,并请教育部长对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应表明放弃,同时一九五六年新教育政策应有表明与阐明接受津贴金是否以钟中作为模范,如此始能消除以后之怀疑。
最后认为教育部长还须公布,在联盟教育政策下接受津贴金,其董事部(董事长)与教育局之职才又。
八、钟中校长处理学校纪律之职权
1.社会人士对钟中校长执行其职杈而引起之反感,本组认为校长自学校接受津贴金后,特别对学校事件与-一,廿三事件加以注意(请参阅当天事件与学报事件),对校长不以训导之办法反而施以压力手段加诸学生,却有过分之处。
本组曾考虑及学校之规模与性质及战后颠覆分子之背景与学校所处于特别之地位,对华人教育之前途,华人社会经呈现不安之情绪,因此认为欲解决钟中之问题与维持学校纪律,学校当局应重新改组,一九五七年教育草案除外,董事部(常务)应物色一位具有经验把握之人士以担任校长之职。
2.本组认为只凭训导主任个人之力,实难管理,因此认为应由全部教职员之合作进而由教职员、家长与董事组成一训导机构以共同页起维持学校纪律,学校训导主任为当然主席。
3.本组认为教育局华校总监不应直接参加干涉校政,以免引起人民对政府之无谓指责,另一点意见有关英文顾问不可籍教育局之特别权力以维持学校纪律,其职权应在校长之下。
由此本组认为一位华校总监应具有了解华语与华文兼有丰富知识者始能胜任,此职位应早日马来亚化,始能符合独立之马来亚国家。
九、学潮问题,学校秩序与控制颠覆分子
对于槟城三华文中学之事件,本组认为政府维持学校纪律之办法却和对付颠覆分子相似,因此引起学生之情绪不安,并且亦激起华人社会对学校之前途更忧虑,本组对马华公会中央工作委员会责备此次学生不遵守校规及罢课之行为甚表赞同,但本组认为应训出具体之对策,以防未然,而学潮之发生经常涉及聪慧,活动及有前途之学生身上,吾人应注意及一九五五年间,学生于级长会议中曾发动宁可增加学费以协助学校经济困难,不愿学校接受津贴金,此种行动当时曾得董事部及校长之同情。
本组认为对学生之操行不可单由家长或保证人之担保,于可能之下,吾人建议组织一家长协会以协助,如此始能代学生所受之委屈有所申诉,进而使学生有良好之品格,学校亦晋于纪律化。本组认为学生所引起之不安,原因系由于政府采取之手段所致,因此认为政府对维持学校之纪律与控制颠覆分子之办法应清楚分明,对维持学校秩序之责任乃在乎董事部与校长,而政府为欲对付颠覆分子却引用维持学校纪律之办法实行,致使董事部,校长与政府之间的权力混在一起,加深社会人士之误会,故不论其有否成功于对付颠覆分子,无疑此种行动已造成目前学校纷乱原因之一,因此学生即使是触犯校规亦不能自保会被学校当局指为颠覆分子与否。
目前政府所采取之步骤以维持学校秩序,经有影响及学校董事部之威信,如此辈人士乃系华人社会之领袖,无论于任何场合亦有其地位与名望,如今彼等处于此种情形之下,颇为烦恼,而对华人社会亦有所反感,由此反顾去年 月廿三日事件与今年四月事件,即可明显指出政府为欲维持学校秩序之行动操之过急,致受社会人士之指责,似此情形,实难分清触犯校规与颠覆分子之行为,以致学生所遭受之处分,过分严重。
鉴于上述之情形,本组建议此后学校当局与教育局,只须员起有关教育之问题及维持学校之纪律,而政府当局与政治部可引用紧急法令对付颠覆分子。
十、结论
本组系代表大部分乔治市马华公会之意见,即华人社会及切检讨当前华文中学之难题,应知此乃一广泛及深切之问题,设无有具体之办法以制之,则未来之前途颇堪忧虑,因此经过详细之究讨及考虑后,本组所提之意见与建议,谅当能为接受,而善于处理,则纷乱之事件自当消逝,最后更盼望独立之马来亚国民将永远和平安宁之共处。
十一、几点之建议列下
(一)请教育部长公布钟中接受津贴金之条件与合同。
(二)请教育部长述明:“一九五六年新教育政策之精神”。
(三)请教育部长宣布,学校接受津贴金与学校接受在联盟教育政策下之津贴金,其董事部与教育局之职权如何。
(四)钟中董事部(常务)应物色一位适当而有魅力与经验之人士以任校长之职。
(五)应组织一教职员,家长与校董之机构以维持学校之纪律。
(六)华校总监之职权应马来亚化。
(七)英文顾问之职权应处于校长之下。
(八)保证学生之操行,应扩大由学生家长,保证人而组成之家长协会以员责。
(九)学校当局与教育局只许员责教育问题及维持学校纪律。
(十)政府当局与政治部只有员起学校颠覆分子之责任。
平情而论,上述报告书的十点结论与十点建议还算是客观公允,尤其是对“国民教育法令”的评析与对“钟灵中学董事部权责”的阐述,以及对汪永年和所谓英文顾问“菲舍·索”在钟灵中学之所作所为的批评,以及对这二人应采取的制裁行动,可说是切中肯紧,可惜却未能为当权者所重视采纳,以致徒成为具文而已!
近两个世纪来,惯会在世界各地兴风作浪,专搞分化冲突的盎格鲁·萨克森人,眼见在马来亚的统治已日落西山,时日有限,可是却还是不忘搞种族分化,制造冲突的伎俩,目的当然是要乘有限的时日,确立英文在马来亚一统天下与不可动摇的地位,于是才急急忙忙地推出了各种旨在消灭除英文外的其他语文教育措施,同时也觑准“巫文”无法取代英文,才将之并列为所谓的“国民学校”的教学媒介语。一旦建立起英文在马来亚独尊与不可被替代的地位,那么一九五七年以后,盎格鲁·萨克森人虽然得释出统治权,却还可以因英文而受到“政由宁氏,治则寡人”的目的;而且制造了族群分裂对•抗,英国人也可以从中渔利,继续操控一切。
最近柯林•亚伯拉罕(Collin Abraham)博士出版了一本有关马来西亚近代史的著作:《最佳时刻》(The Best Time);书中针对英国人进行分化与豢养扈从的手段,有极为生动的描绘,他说:“保留了(马来人统治)的模式,然而实权却是掌控在英殖民地政府手中。”他有分析说:“为了阻止反殖抗英运动的进展和蔓延,英殖民地政府把各族群上层阶级的人士集合在一起,组成了联盟,确保英国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从表面上看,这个族群联盟拥有一定的权力,实际上,他们对英殖民地政府总是唯唯诺诺,实权仍然紧握在英国人手中!”这可真是一语中的,从一九五五年英殖民地政权官僚在十二月中对联盟政府副揆兼教育部长阿都拉萨亲笔手谕:“停止钟灵中学特别津贴之商谈”都可以阳奉阴违,加以扭曲,便不足为奇了!
这种采取笼络上层马来人与华、印族,并施予亲英文化教育,以助其逐行统治权,果然是卓有成效。英国人在世界上施展这种“没有英国人的英文与英式意识形态”的统治手段,最是利害不过,最典型的,便是前英国驻东南亚最高专员唐纳便曾说过:尼赫鲁是英帝国在东亚最好的代理人。因此华、巫两族虽然大家都是被英国人奴役的族群,可是马来人在接掌了政权之后,却还是死抱着英国人所遗留下来的政策不放,尤其是“教育政策”更是萧规曹随,以致引发了马来亚的连串种族矛盾,冲突不断,一直延续至今,即使是独立已历五十年后的今天,“语文”与“教育”问题还是潜伏着的炸弹,随时都会引爆一如一九六九年五一三式的浴血事件,可见的英国人遗毒之深了!假如盎格鲁•萨克森人在临去之时,不玩这种损人的勾当,相信马来亚人民在过去五十年中的生活一定会和睦得多了,而国家的建设也一定会康庄许多,最少是不会引发过去几次的留血与暴乱事件,以致阻滞了国家的发展!
绝大多数华裔对本身的语文与文化是非爱护执著的,这一点作为“联盟”第二大成员党的“马华公会”的早期领导层,虽然几乎全是英化的二毛子,可是对于这一点却是深有切肤的体会,因此在与掌控的巫统樽俎折衡后,那取得“允许华文小学生存”,并接纳在国家的教育体系内的共识,方案是全国华文小学,除了列英、巫文为必修科外,其他科目都可以保留以华文教学:而为了有别于“国民型学校“,乃称之为“标准型华文小学校“,这也促成了华校董、教总会与联盟领袖东姑阿都拉曼一九五五年在马华公会会长陈祯禄先生马六甲私邸的会议,并取得共识(详见上文P.12),之后也据此董、教总与当局取得协助,并在大家皆大欢喜,弹冠相庆之余,华社与华教人士都希望能以华校这一模式与当局谈判,争取华文中学之永恒生存。不过当时大约也觉察到英殖民地官僚拟从钟灵中学下手打开缺口,然后才采取逐个击破的策略,瓦解华教人士之抗拒,因此乃呼吁大家团结一致,共同进退,不要个别行动。不料就在这一关键时刻,汪永年屈于利禄,而本与华教同一步骤的钟灵中学董事会王景成等人,却罔顾大义,接受“特别津贴”,并在北、中马引致了骨牌效应,钟灵中学逐成了华文中学改制始作蛹的罪魁为首,成为华教得罪人与过街老鼠,是令人扼腕概叹!假如钟灵中学当年坚持不移,相信联盟政府在独立后真正取得政权,基于当时约占总人口近四成华裔选票的压力下.可能便会取得与“华文小学”一样的生存地位,也可以消除迄今还因华教问题的华、巫对抗情绪!
另外在评价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钟灵中学因接受“特别津贴”而引爆的大学潮,第二年四月初又接连爆发学潮,并波及友校,接着于同年十一月中,伴随着新的“国民教育法令”而来的“初级文凭”考试的罢考,由北而南,全马各地都卷入了罢考风潮,甚至连一些教会英校也被波及,震动了全马华社,并终于保住了北、南马的一些著名华文中学,如槟城的汉江中学、怡保深齐中学和培南中学、新山的宽容中学、麻坡的中化中学以及马六甲的培风中学等,凄续屹立为传统华文中学,且成绩斐然,蔚为翘楚;同时全马华社也再度发挥了自力更生的精神,纷纷建立了一间又一间全无政府津贴的“华文独立中学”,并在董、教总至领导下,骚骚乎几已不逊于以前的传统“华文中学”。就以这一点而言,五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发生的钟灵中学学潮是产生了发聋震瞋的效应,并引起了五七年的一连串学潮,才促使联盟政府不得不正视华社之诉求,允许华文独立中学的生存,预计华社的自我警醒,自求“华文中学”命脉的赓续,从这一点来看,五五、五六、五七这三年中发生在钟灵中学校园内的一连串事态与爆发的学潮,是有其积极性的历史意义,并可以令当年涉及者告慰的!
后记
为了回溯半个世纪前钟灵中学“特别津贴”事件的如烟往事,可一些资料,在岁月的淘洗下,不是湮没无存,便是被有意销毁了。重回钟灵中学校园,也似是船过水无痕,竟没有片纸只字的纪录。不过也幸亏一些有心人士,好保留着第一手资料,虽是片片断断,却还是可以拼凑出事件的大致原貌,可以梳理出一个概括的来龙去脉,还原了大致的真实过程。
在搜寻资料的过程中,多亏了一些故交新雨的鼎力协助,减少了许多非时失事的麻烦,在此尤其要感激钟灵中学独立中学的吴超亮学长、钟灵中学总校前任沈仁东校长、怡保胡万铎学长、前南大中文系同窗李荣德学长、吉隆坡华校董事会、华校教师总会等的鼎力赐助,隆情厚谊,不胜感铭,谨此致谢!
本文属笔时,采取直接铺述方式,资料也直接植入文中,俾免阅读时得另行查阅的麻烦。一些第一手资料,因有其不便之处,故暂不注明出处,容以后方便时,或另行出版时才再予补白。
二OO六年杪,由当年钟灵中学接受“特别津贴”事件相关人之一胡万铎学长的号召,星散各地的当年钟灵中学旧窗友们,以及当年“特别津贴”事件的涉及者,在睽违了半世纪之后,又在景物依旧的钟灵中学校园中重聚,并在当年饱受“联邦镇压暴动队”催泪弹洗礼的“怀泽堂”大礼堂集中,聆听前涉及学长:胡万铎、颜清文、梁丁尧、陈达人、曾标成以及一些学长们,在台上汇报当年各自的遭遇与绿纸中的生活,虽已岁月老去,但雄姿英发,却还是不减当年之风采,令人感概无既!而且事隔五十年后,还有机会,被允许在同一场所,侃侃而谈,重现风采而不以为忤,也可见时代毕竟是进步了!
另外必须一提的是,当年有许多被驱离宿舍,差点流离失所,而家中的接济又一时中断,亏的一些热心善长,如刘玉水先生等人,除了安排在“未然别墅”落脚外,也解囊相济,免除了餐风露宿之苦!回顾钟灵中学董事会的衮衮诸公中,戴国良先生反对接受“特别津贴”的立场,最是坚定不移,而且也最积极地为被屈同学请命,并因此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被迫不得继续担任钟灵中学、汉江中学、中华中学以及槟华女中等之董事职,至令优令人感佩不已!
抚令追昔,尤其是当年同罹校殇的林炳河、袁富裳、王天庆、庄振权、戴德麟、黄水雄及陈达人诸兄,不幸早殒,殊深哀悼!荏苒半个世纪岁月,悠悠五十年往事,尽上心头!临纸弗胜唏嘘!爰占“哀钟灵”三题(二绝一律),以抒悲戚情怀并聊当本文之结语:
哀钟灵
一、霹雳惊天又几年,梗胸宿恨总绵绵,虎依汪叶今何在?独忆孔师义薄天!
二、并俦天地谓师伦,宵小僭居师座尊,奸佞党朋互为宄,为钱卖校辱师文!
三、为沾风气赴钟灵,黄舍崔嵬颇慑人;举校尽崇英吉利,
众生颠倒撒科森;自甘作贱数汪逆,颐指垂帘由外臣!
誉魁华教一朝堕,沦落过街人共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