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华团大会主催团体提出给予华文有官语地位

   沈慕羽资料汇编(二)石在火不灭 ——语文运动、团结运动、茅草行动


吁华团大会主催团体提出给予华文有官语地位

沈慕羽针对柔教局长所发通告华校董事会应容纳他族发表谈话

(1965613)

 

我相信本邦各民族人士,甚至政府当局也知道华校的惯例,凡是对学校出钱出力的人士才是该校赞助人,然后才有资格当选为董事,因为董事系由赞助人大会产生的,如果捐献大笔款项者,即可担任学校信托人,所以只要能够出钱出力资助学校的人士,就有资格做董事。现在,柔佛州教育局要华校委任巫、印人士担任董事,这是违反现实而行不通的政令,因为其他民族人士与华校毫无关系,对华校也没有出钱或出力帮助。

 

再说:如果委任一位巫人及一位印人为华校董事,在语言上就发生了大问题,在华校董事会里,通常均釆用各种方言,如广东话、福建话、琼州话或华语,如果有了巫印籍董事,他们都听不憧,又如何办呢?是否要专为这一二位人士特请一位翻译员呢?所以以我个人的浅见,认为学校当局接到此种通告,可以相应不理

 

本邦华校是华人自己出钱创办的,而非政府办的,当然应该有管理的自主权,上述柔州教育局长的通令,不但增加了华校的烦恼与困难,而且影响了民族的和谐,甚至引起华人之反感,所以我希望最高当局应该注意及之,勒令各州教育局长切勿随便发出通告。大家周知,目前本邦各民族学校实施之董事会章程,乃系由教育部颁发者,在章程草拟时,当局曾征求华校董事总会意见,经过多次的研讨及提供意见,方获同意施行,每校十五位董事,由受托人、赞助人、学生家长、校友及官方代表各三位组成。现在既然政府要修改章程,应该事前与董事会商议,方为合理。

 

最近阅报得悉若干泛马性会馆与社团联合发起定期本月廿日假座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召开全国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商讨拥护总理东姑抗拒印尼侵略事,这是全国各民族百巴仙赞成的,不过,我觉得全国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是不容易召开的,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希望主催团体在大会中,应该提出请求贤明政府给予华文在官方有地位,政府各部门及议会里应采用华文华语,应该促请贤明领袖认清目前环境需要,要取得种族和谐,必须支持母语教育的平等。大家知道,华人是最善良的民族,绝对没任何企图的,吾人对巫人特权问题,认为是皮毛问题,而对母语教育不平等,.才是致命打击,如果政府能够给华文在官方有地位,各部门能够加用华文,全国华人绝对支持政府,种族定必和谐。

 

1965614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