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海峡时报函
径启者,十二月十八日贵报的社论以「巴氏的魅影」为题,所说的话在为联合邦政府的教育政策,辩护方面可说已经尽了最大的责任了,但在理由方面似乎有点歪曲,现在我愿就贵报那篇社论中所涉及的两个问题,和贵报讨论一下,倘能因此而把真理阐明,则对马来亚的将来必然是有利益的,以下就是我所要说的:
(一)方言教育受威胁吗?
贵报指出将夹在英校中华文及印文将被列为必修科,这样便已经是承认华人及印人的文化对马来亚有重大贡献,不是有威胁了。我知道这是根据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中,所谓家长有十五人以上的请求,每日可以学习半小时的国语或南印语那一条而言的,这样我敢请贵报解答下列的问题:
甲,华印人的儿童把全部学习的时间去学习非日常生活所需用的英文而对于母语母文仅可学习半小时,这是什么教育原理?以法令来强迫实行放弃母语,世界上那一个地区有此先例?联合国的宪章许不许这样做?英政府给予邓普勒的训令是不是这种意思?
乙,在英国学校中,学科是不是要经若干学生家长的申请然后教授的?马来亚的学生家长向来没有向学校申请要教什么科目的习惯,学校也从来不曾容许学生的家长有这样的要求,今后怎能实行?
丙,把华、巫、印、英四族儿童混合教育,每班四十人,每族各得十人,永远不会有十五个同族的家长,可以作合法的申请,可知连那一条不为我们满意的法令,也是骗人的。
丁,如果说有些学校某一族的学生会占多数,则政府的混合教育目的已经失败了,何必多此一举,况且这一族的学生有十五人申请,可以开班了,其余廿五人家长都不满,则十五人的申请,不又是被牺牲了吗?
我要请贵报特别注意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中所谓:「方言学校何时绝迹」及「以国民学校代替方言学校」的话,原来消灭了马来亚半数以上人口的母语教育机关,然后以在马来亚人口中写不出百分比的仅有少数统治者的语文教育中给予一个几乎不可能获得的地位,就叫做不是威胁人家,就说是已经尊重人家的文化,这真是我们东方人听了会流出眼泪来的话呢。现在我有一个譬喻,假如我们派了一批编辑人员携带中文字粒去为贵报办理中文版,却让出一小幅版位,给你们自由发表英文的稿件,贵报是否将以同样的理由承认不是对贵报有了威胁而是尊重贵报的贡献呢。
(二)政府对华文教育待遇公允吗?
这个问题我要请贵报注意,所谓华文教育,是以文字的属性为本位,不是以民族的属性为本位的,所以政府的金钱必须直接用在华校的,才能算作是对华文教育的开支,假如英校中也有华人的学生,那只能划入英文教育项下,不能要求我们承认,如果华人不以华文教育为重要,我们就索性把华校送给政府办英文教育好了,那时候政府不是要为我们支出更多教育费吗?又何必反对?贵报须知华人不但不以政府多多把金钱用在英文教育上来教育华人子弟为满足,甚至反而认为是以英文征服华文的措施,不合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则,因而感觉不安与不平呢。
在这里我就要请贵报评论下列事实到底公允不公允:
(一)一九五五年联合邦教育预算费九千多万元,华校只占五百二十五万元,公允不公允?
(二)一九五五年预算在方言学校中开办英文班二百五十班,共可收学生一万名,其经费是一千万元,而华校拥有学生二十六万名。仅可得五百廿五万元,公允不公允?
(三)政府为华校开设师范班二十班,共有学生八百人,其经费一年十万元,而政府培养英文师资,比师范学院学生,每名需一万二千元,完成华文师资训练八百人的费用,仅等于完成英文师资训练十七人的费用,公允不公允?
我以为言论机关混淆黑白,掩护短夫,是很容易的,而要使人心悦诚服,却很困难,然而政治的真谛,却又在于开诚布公,使人拥护,而不是强词夺理,使人屈服,在前途多忧的东南亚一隅,这一种原则,尤其重要,而不可忽视的,贵报以为对不对?谨致
海峡时报主笔先生
联合邦教师总会
主席林连玉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