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对教育法令声中应有的认识

  华文教育呼吁录

在反对教育法令声中应有的认识

 

马来亚联合邦的华人反对政府的教育政策,到了一九五四年,十月以后,已经如火如茶了。全联合邦各州的华校董事们,教师们,以及各社团的代表们,都热烈地开会,发出宣言,向政府作极强烈的表示。甚至各中学的学生,也不甘袖手旁观,起来说话了。在这当儿,如果把教育法令不合理的地方,加以分析,并且叙述我们反对的经过,以及所持的理由,是颇有意义的。但是可惜今年九月以后,我患了一种风湿痛的毛病,右肩胛连右臂,有时候痛得无法安眠,精神萎靡得很,实在不敢执笔。现在星洲日报要出版新年年刊,特约我撰述一篇有关于马华教育问题的文章,我最初就不敢答应。可是星洲日报驻隆办事处的几位人员,都是我多年的朋友,他们一定不肯放过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把我催促,使我没法推却,无可奈何,只好随便谈谈塞责了事。

以下所说,是我所认为在反对教育法令政策声中应有的认识。

 

反对的主要对象是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

为甚么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是我们反对的主要对象呢?原来这个法令,是华校死刑的判决书,一切对华校不利的设施,都是根据这个法令而产生的。譬如:在华校内开设英文班,谁都知道这是把华校由蚕食而鲸吞的可怕计划,必须坚决拒绝的。但是,在华校内开设英文班,却是根据教育白皮书改方言学校为国民学校的意见而产生的。而教育白皮书,则是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实施方案的一种,所以归根结底,要反对教育政策,应以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为主要对象,全无疑义的了。

至于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所以值得我们反对的,则有下列的原因:

第一:它曲解国民教育的意义,排斥华文应有的地位。本来所谓国民教育,是以教育的力量,培养健全的公民,适合国家需要的意思。假使各民族所施行的教育,与国家所定的教育宗旨,不是背道而驰,而所培养的学生,能够适合国家的需要,就是以华文为媒介,也是国民教育的。然而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却是公然指鹿为马,以教育工具的英文,定为教育的特质。这么一来,这一个民族的儿童,必须牺牲自己实际用的语文,转而去学习别人的东西,这不是一方面成为征服别人的征服者,另一方面成为被牺牲的奴隶者了吗?所以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中,所解释的那种国民教育,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东西,我们必须加以反对的。

第二:它是消灭华校的方案。这在它的序言中所谓:「假如可能的话,方言学校何时绝迹」,已经说出来了。而在第十八条中所说:「而以小学言之,直至可用国民学校代替其位置为止」,这不是明白告诉我们,国民教育是在完成的时候,便是华校消灭了的时候吗?

所以我们要反对教育政策,必须从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着手,如果不反对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仅是反对教育白皮书,或是拒绝华校内开设英文班,便是舍本取末的行为。

有人说: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不是全部无价值的,我们只要反对不利华文教育的部份就够了。我说:这话不然,这个法令,我们既然不同意,就应该全部推翻,推翻了以后,应该从新制定,在重新制定的时候有价值的部分,仍旧可以采入,结果并不妨碍他的存在。

还有一层,我们是赞成马来亚是要有国民教育的,但是那一部法令把国民教育的意义曲解,基本精神,业已弄错,如果不是全部推翻,重新制定,所谓马来亚的教育法案,不会获得新的基点的。

 

怎样消灭华校

政府要怎样做,才可把华校消灭呢?原来花样很多,而最切实而最有把握的,就是下列两条路:

第一,就是把华校由蚕食而鲸吞。这就是最近教育白皮书中的建议,把国民学校的特质引入华校。具体的办法,便是于华校内设立英文班,用渐进的方法,使华校变成英校。譬如:你的学校,共有六个教室,今年为政府开设一班英文班,华文仅有五班了,明年又为政府开设一班英文班,华文祇有四班了。这样做法,英文班逐年递增,而华文班逐年递减,只消六年的工夫,这一间华校,便被消灭了。

第二,就是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中所规定的强迫教育,根据这个法令,所有联合邦的儿童,政府可以利用法令,强迫入学,依照政府的统计,联合邦每年增加的适龄儿童共有七万人,每一位英文教师,可授四十个儿童,如果政府所培养的英文师资,每年有一千七百五十名的时候,便可负担教育全联合邦儿童的责任了,这个计划,大约由现在起,不必十五年,即可实现,那时候,虽有华校也没有学生,华校不须明令封闭,也会自己绝迹的。

 

不要吞吃香饵

把国民学校的特质引入华校逐渐变质,可以把华校由蚕食而鲸吞,这原是那个不懂教育水平为何物的前教育阁员拿督多拉辛甘精心结撰的毒计,现在总算给我们揭穿了。全联合邦的华校董事们,深明大义,已经坚决地加以拒绝。但是一九五二年的教育法令,末告废弃,政府必然另觅途径,以求贯沏,最可能的,便是安排香饵,引诱我们去上钓。到底是甚么香饵呢?不消说,当然是投你所好,容许你把国语课列为正课,并且这一科的授课的时间,可以增加到和你原来的课程一样,这样一来,你必然以为国语的授课时间照旧,而经费由政府负责,有利可贪,何乐不为,可以安心去申请接受了。

殊不知这是一种香饵,我们千万不可上当,须知道一九五二的教育法令中有说,国语及南印语,授课的时间,到底要多少?只有求之于经验,可以授权教育部去决定。这经验两字,是个活结,随时可以变动,最不可靠。因为今年他可说:根据经验,国语的授课时间,每周可定四百二十分钟。明年他又可以说:根据新经验,国语的授课时间,仅可每周一百八十分钟。后来更可以说:根据最新的经验,六岁至十二岁的儿童,仅有可学习两种官方语文(英文及巫文)的智力,国语必须取消。在这里,我们可引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令中的话来证明。

在法令第十八条第三节B点说:在经济上给予「遵守条件学校」及「订立特别合约学校」以其他之援助,但此等学校,必须是遵守提学司随时所规定之标准及条件.....凡经有关之州或殖民地政府,于接受教育部长之意见后,证明是联合邦教育所需要者。

依此节所规定,我们应有下列的认识:

(A)华校如向政府申请开设英文班,或准国民班,或国民型的班级,自然是属于「特别订立合约」的学校,或是「遵守条件的学校。」

(B)华校既成为遵守条件的学校,即须接受提学司「随时」所规定之条件。

(C)华文未被列为官方语文,随时可被认为非联合邦教育所需要者,而予以取消。

是故有关于国民教育的设施,我们华校惟有峻拒,方是最安全的办法。在这时候,即使国语授课时间,占了一半,将来大局定了以后,便会变动。所以政府如果有诚意尊重华文,我们必须请他在法令中明白规定给予华校建制的地位,然后可以说是有了切实的保证。

 

今后如何?

在过去我们对于教育政策的公意,政府完全蔑视;我们所提出的要求,政府完全不管。显然的,我们争取华文的地位。一点成就也没有,到了这个地步,我们是不是心甘情愿的,领受人家安排给我们的那种奴才的地位呢?这当然不是的。那末,我们要怎样办呢?我以为最要紧的,是下列几项:

第一,自力更生。政府对于我们的要求,一切拒绝;我们对于政府的企图,也一样的一切拒绝。以前,我们的华校是以自己的力量建设起来的,今后,还是以自己的力量,设法维持,到必要时,董事多筹置一点经费,家长多负担一点学金,教师少支领一点薪水,华校仍可尽量发展,跟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国民学校去对抗。

固然在理论上我们纳了税,出了钱,政府不应该对我们的教育,没有帮助的,但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讲不清,我们就吃些亏,看看这种局面维持得多久。

第二,监督议员。记得前任钦差大臣邓普勒将军,在将离任的当儿,对记者说:「教育法令在提出通过时,有甚多华人代表,及马华公会代表未曾反对。」我们想起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廿一日那一幕,我们就觉得马来亚的华人,是没有面目可以见人的。那些黄皮肤,黑头发的议员不知以何资格,被人家钦赐是华人代表?他们既然冒充华人的代表,何以会数典忘祖,对于消灭华校的法令,竟忍心歌颂是「伟大的杰作」,「最佳的办法。」?像这种怪事,不但我们华人觉得稀奇,便是做他们主人的人也会出乎意料之外,觉得更加惊奇吧!

但这已经驶是历史上的污点了,永远洗不掉的了,我们应当注意,这政治舞台上,是否还有这类的怪物出现?假如有的话,我们就要运用民主的精神,发动舆论,予以无情的制裁,千万不要因为他们在政治上有了势力,恐怕他们会老羞成怒,对我们采取不利的报复。要知道:我国古语所说的:「千夫所指,无病而死」,任他气焰不可一世,而在公意谴责的下面,他们必会现出原形,而有消声匿迹的一天的。再不然,也有如历史上的秦桧与吴三桂,惹得千古的臭名。

第三,实际行动。事态发展到现阶段,已经不是吵吵嚷嚷可以解决得了的了,为着我们的文化,为着我们要合理的生存下去,为着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起见,我们必须有实际的行动。所谓实际的行动,当然还是合法的,和平的一种方式。譬如:

(A)聘请法学专家,组织请愿团,向英国政府直接提出控诉。如果没有效果,即向联合国提出申诉。

(B)发动罢课罢市,游行示威,表示严重的抗议。

亲爱的同胞们!我们知道:政府是为人民而生成的,不是人民为政府而牺牲的。马来亚要建国了,这个政府便是我们的政府。合理的,我们当然拥护,不合理的,我们当然要反对,无所用其客气的。我们必须以不惜牺牲来避免牺牲,以不怕压迫来反抗压迫,然后我们的民族,在马来亚求生存,才有拨云雾而见青天的一日。

亲爱的同胞们!我们要把力量集中,意见集中,万众一心,以同舟共济的精神,齐一的步骤,共同挽救这可怜的命运。

最后,我们还当明白:在马来亚这种民族复杂的地区,一个人必须懂得两种实际最需要的语文,才可适应环境而生活的。我们华校,有了国语,还有英文,再有巫文,原是马来亚最进步的教育,只要经济充足,师资优良,便可充任合时代的教育前驱,本无缺点,又何劳政府来改造,是多么不怀好意呀!

一九五五年星洲日报新年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