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格拉斯是我们的诤友
康如也
美国大法官陶枯拉斯,好像马来亚的华人,前世曾经打破他的「黄金盖」,今世特地来报冤仇似的,一再发出诬蔑马来亚华人的言论。这事说起来,是很可令人气愤的。但是陶格拉斯,「彼美人兮,天各一方」,到马来亚来,不对走马看花一般的一次旅行罢了。逗留的时间,那么短暂,他并不是像我国传说中的千里眼,顺风耳,那一流人物,恐怕对于马来亚的山川形势,还不甚了了,又怎样能够发出那样惊人的怪论呢?此中文章以外的文章,大堪玩味。倘若我们细心推沦下去,实在有难言之疼,大家只好「相视而笑,莫逆拎心」好了。
不过陶格拉斯在「由马来亚北行」那一本书中所说的,「华人的资金,很少用于公众福利」。这些话,我认为他还不失为我们的诤友。
就表面上说来:我们马来亚华人的金钱,用在公众福利方面的,确实很少。譬如:教育三十多万的儿童,创办一千多间学校,便是联合国中的会员,也有好些个国家,望尘莫及的,这不是一桩极大的公众福利么?这不是华人独力自支的表现么?此外,凡是救灾恤邻的义举,我们马来亚的华人,也都不落在他人的后尘,在马来亚各民族中,最肯把金钱用在公众福利的,我们华人堪居第一位。这并不是我们的自夸,明明显显的事实,排在这里,断断不容你否认。
即以个人来说:这一回陈六使先生,倡办南洋大学,一捐就是五百万元,将来事实的需要,我们相信,他所捐的,还不止此数。此外,还有一位胡文虎先生,广行善事,斥资也已不下数百万元。在马来亚其他民族中,家财大过陈胡两先生的,我们相信大有其人,但是为公益而捐输的,其数目大过陈胡两先生,或者和他们比一比的,我们倒未曾听见过。那么,说「华人的资金,很少用于公众的福利」,实在是含血喷人,教人不会心服。
但是话再说回来。我们华人,虽然在马来亚举办了许许多多的公众福利事业,而这些事业的所以克底于成,兴办起来,乃是中、下等阶级人士,众擎共举,集腋成裘的伟绩,决不是豪门富客,斥资独创的事业。在外国,不但有私人创办的中学,还有私人创办的大学,而在马来亚,华校中学五十多间,不但没有一间私人创办的,甚至连以私人的大力,出而维持,俾得向上发展的,也是没有。在社会上,尽有许许多多,为公众福利事业话跃,而享盛名的人物。而这些人物,是集合群众的力量,董率而已,决不是以自身的资金,从事建设,而致人景仰的。这样说来,陶格拉斯说:「华人的资金,很少用于公众福利,」这些话,原来不是谎话。
我们所最疼心的。是马来亚的华人,越是豪富,越图自己享乐,越觉门深似海,使人可望而不可即。他们自成一个世界,不肯与社会接近,社会上有公众的福利事业,急待举办,你休要希望上他们的门去劝捐,即使上了他的门,也是捐得少之又少。对于这桩福利事业,不起作用,他们分明有多量的资金,但他们宁可把这资金,抛在「铁夹万」中,以便身后作为遗产税,去向政府缴纳,决不肯在他们的生前,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像这样的现实,我们细想起来,实在惶悚无地,我们还有勇气怪责陶格拉斯吗?
所以我们认为陶格拉斯的话,虽然是逆耳,却也算得是忠言。从前孔子的学生子路,「人告以有国则喜」,这种广纳雅言的圣训,我们应当取法,因此肯指摘我们毛病的陶格拉斯,不愧为我们的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