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人史新编(第二册)
第十二章 独立后华文教育
郑良树
前言
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发展,经常遭受外来的影响和干扰。所谓外来的,指的是马来民族、政府对华教的看法和态度,以及他们对华教的处理方式。长期以来,困扰着华社以及影响了华教的几个核心问题是:
1.国家的教育应该是单语教育(国语——马来语),还是多语教育?
2.是不是只有单语教育才能团结、认同及效忠国家?
3.一个未经认真论证的命题,是否可以用来成为推行单语教育的理由?
上述三个核心问题,在国家还没独立之前,就一直困扰着华教、华社以及国家;独立之后,它们甚至于多次冲击了国家的安宁,成为国家重大的事件,历久而不衰。一直到今天,华教还是国家重要课题之一。
(一)一连串的教育法令
虽然国家在1957年8月31日摆脱殖民统治的枷锁,成为一个领土完整、行政自由及主权独立的国家,然而,华文教育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不但未曾因“三大民族自我当家”而抒缓或解除,反而由外来殖民地势力转变成为内部民族对民族的挤压,文化对文化的吞噬,而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危和灾难。
这种情形反映在现实上就是:教育报告书及法令发布得更加频仍,其内容也愈来愈苛刻、严厉。
就在国家宣布独立的前夕,也即是1957年3月7日,联盟政府通过了新的教育法令。法令基本上是1955年(拉萨报告书)的延续和加深,涉及的范围及遗留下来的问题非常辽广,其中最为华社担忧及反对的是:
一、华文中学改制的问题
渊源自《1952年教育法令》的(拉萨报告书),将全国小学分为:
(a)以国语(马来文)为教学媒介的国民小学;(注1)
(b)以英文、华文及淡米尔文为教学媒介的国民型小学;(注2)
然而,对於各类型的中学,却作出“建立国民型中学……所有这类学校将致力於达致共同的课程和考试”(注3)的建议,并且建议所有“依照政府教育政策”(注4)推行的学校,都可以申请政府拨款资助。
第二年12月27日,政府即根据这些建议,向各州中学发出”华文中学改为准国民型中学二十条件”,以银弹的政策攻陷华文中学,其中槟城钟灵中学在校长汪水年的穿针引线之下,成为国民型中学的始作俑者,(注5)惊动全马华社。
《1957教育法令》虽然没有触及华文中学改制的问题,对华文中学教学媒介语也只字不提,不过,鉴於:
(a)(报告书)第37条说:“部长在经济情形许可之下可依本法令之规定,创办或接管其他中学。”赋教育部长予接管任何一间中学的权力;
(b)1956年12月政府通令“华文中学改制为准国民型中学二十条件”,钟灵中学率先登场,创下恶例;
所以,华社依然忧心忡仲,不敢轻率。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由於《1957教育法令》对华文中学未作清楚的肯定以及其改制问题未作明确的表态,源自《1952教育法令》的华文中学改制问题依然存在,依然困扰着华社。从往后的岁月里,各种事实证明了华社这个忧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也证明了《1957教育法令》留下的灰色地带是有其用心的。
二、考试媒介语的问题
早在1951年《巴恩报告书》的时候,就已经建议:“吾人深信初等教育应以造成一种共同之马来国籍为目标,以收容各种适龄儿童於国民学校,以取代目前之各种方言学校。在原则上,吾人提议取消各民族之方言学校。”(注6)“在国民学校内,仅有一个东方语言在教授,这就是马来文。”(注7)这些建议,在往后的几份报告书及法令中都曾以不同的方式出现,成为华文教育的一大威胁。
《1957教育法令》虽未曾详细论及此问题,不过,教育部长在立法会解释时,将考试划分为“公众考试”及“升级考试”两种,前者属於政府机关服务资格的考试,以官方语文(英文或马来文)出题及作答;后者则只作升级之用,可以采用学生所习语文作答。很明显的,新的教育法令执行以后,华文将沦为校内考试语文,华校将逐渐丧失其地位;而华校的式微,也就指日可期了。诚如宋哲湘所说的:
教长……这种解释,分明政府当局还坚持各种考试仍用英文作答,相反的,说明政府是不承认华文教育为本邦教育体系的一环。进而言之,华文学校当局为适应环境,为了使学生毕业后,有机会进政府机关服务,使其资格能被当地政府承认起见,便不得已自动将课程修改,提高英文程度,增加英文授课时间,这样才能使学生有资格,有能力参加“公众考试”。在此情形下, 岂不是自然而然促使华文学校变成了英文学校吗?华校岂不是终有一日会在无影无踪下被消灭?(注8) 这种疑虑是有其依据的。
三、超龄学生问题
《1957教育法令》在还未通过前,政府即於1956年12月依照《1957教育报告书》的建议,由前任联合邦教育司宣布一通告,谓现有之中学如同意全部或局部改为准国民型中学,则均可领取政府的津贴金。改制的中学,必须遵守二十项条件;其中一条就是超龄生的问题。条文说:
依照部长所规定之学龄法则计算,凡超龄之儿童各级不得收容,或予以留级;惟法则所准许者,则例外。由於家庭经济欠佳,以及实行留级制度,华校同级的学生年龄本来就颇有参差,家长以及校方也没有所谓“适龄”及“超龄”的观念;因此50年代华校的超龄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1957教育法令》没有触及这个问题,而政府在推行政策时,对此灰色地带却从不放松,因此,超龄生在新法令通过以后必须辍学,已是不争的事实了。
四、华校董事部职权的问题
《1957教育法令》曾经触及华校董事部的组织,为华社带来无限的忧虑。《法令》第45条第一项说:
倘部长有相当的证据,可以相信一间学校之纪律不曾充分维持,或者故意不遵守校董会或学监会之章程,或者不遵守本法令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依本法令而制定之法规条例,或者辅助学校之财源或基金不曾妥为管制时,部长可以指名任命额外校董或学监,其名额由部长决定。这类额外校董或学监,在任何情形下,都得承认其为该校之校董或学监,具有其他校董或学监依法或依章程而具有之相同之职权,且得执行之。
在殖民地政府漠视华文教育的时代,华校有赖董事部的奋斗和奔走,才得以生存及发展,所以,董事部乃华校特有的组织。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董事部恰如家长站在政府与华校之间,使政府无法指挥华校。《1957教育法令》准备使董事部组织发生变化,自然引起华社的猜忌和疑虑,认为是消灭华文教育的先声。
上述四个大问题,就像四个恶梦一样,一直困扰着华社,使华社无法不提高警戒心。
这个时候的华教工作者,包括董教总、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以及一些华教热心人士,可以说忙成热锅上的蚂蚁了。他们要应付的教育问题,多得如牛毛。
首先是1956年底联邦教育司发出华文中学改制二十条件,以银弹的攻势出击华校,他们必须把全体华校及华教人士组织起来,“静待公意决定,然后采取共同步骤”。(注9)其次,他们要应付《1957教育法令》及前此几份报告书及法令所遗留下来的各种教育问题,绞尽脑汁去解决、请愿、去动员。此外,他们还必须参与社会各种活动,包括华人公民权的争取、南洋大学的创办和筹款、火炬运动的筹划以及其他和华人权益有关的政治课题等等。因此,在国家独立的前夕,华教工作者不但是忙碌的,而且是焦虑的。
尽管华文中学改制条件有二十条之多,而且华校必须签署内容未曾公布的契约,然而,政府的银弹攻势很快就奏效,在一些始作俑者的率领之下,华文中学终於溃不成军。
受钟灵中学改制的影响,芙蓉振华中学在董事长叶茂达的率领之下,(注10)於1956年9月28日通过接受改制;然后,10月27日昔加末华侨中学在出席人数稀少的董事、赞助人大会上,也通过接受改制。前后不到两个月,中、南马两间著名华文中学就拔旗易主,成为准国民型中学了。
实际上,教育部发布中学改制20条件之后,整个华社为之哗然,进入人心浮动的紧张状态。教总主席林连玉2月3日发表讲话:
我们华人在许多年来,均本身维持下去,并没有依赖性。政府当局之对华文中学以“银弹攻势”,来使华文中学改为准国民中学,惟条件则其后随时而生。究其竟,所谓准国民中学,亦无非是英文学校型之变相而已。数十年来的华文教育,切勿因为贪钱,而被断送在一朝一夕。政府之对一个民族学校之增加津贴,乃是,其应尽责任,以鼓励一个民族教育之发展才是,但如今政府之所谓“津贴”,并无丝毫鼓励之意味,却是以“津贴”来购买一个民族的文化,此种买卖式的及签合同式的“津贴”,我们可不要轻易的接受。如果有人”见钱眼开”,自愿接受者,则无话可说。
林连玉这番讲话,不但很清楚地揭发了政府改制的用意,而且也很清楚地提醒华校负责人应以民族文化事业为重,不可“见钱眼开”,卖掉了自己民族的文化。
两个星期后,马华、教总及董总华教三大机构召开紧急扩大会议,邀请全马华文中学董事及校长出席,会上一致猛烈抨击政府消灭华教的意图,并且即席推举15人小组委员会,代表三大机构向教育部交涉改制二十条件。就在三大机构代表委员会忙於奔走交涉的当儿,振华及华侨一个月之内宣告弃守,加重了华社及华教的压力。更使人惊慌的是,振华董事长叶茂达会上不但发表最激烈的反二十条件的言论,(注11)而且还是15人小组委员会成员之一,然而,却是最先破坏华社的人。
与华文中学改制问题一同引爆华族社会的,是考试媒介语及超龄生问题。国家於8月31日独立以后,教育部长由莫哈末.佐哈里接任,在几次与三大机构的会谈中,对於上述两个问题,他一再坚持原定立场,不作任何妥协,使华校师生处於非常不稳定的情绪中。
就在这一年11月14日,槟城钟灵、韩江、槟华以及吉隆坡中华、坤成、尊孔六间中学的学生,同时举行罢课示威,抗议政府不合理的决策。罢课示威的行动像野火遇见春风一样,立刻蔓延到怡保的育才、吡叻女中、培南、圣母玛利亚、育群及培元;然后,再南下柔佛州的宽柔、中化、培华以至於扩散到美罗、芙蓉、亚罗士打等地;一时之间,全国的华文中学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原该由教育工作者与教育部官员们从政治及教育的角度来解决的教育问题,却由於多年无法解决而“积怨”日深,终於由学生们爆发出来,成为国家独立后第一件全国性的大事,也无辜地牺牲许多学生的学业。
就在华社徘徊难决以及华校动荡不安的时刻,新山宽柔中学董事部於12月18日宣布:
从1958年元月1日起,宽中将不再接受政府分文的津贴,全部经费由董事部自筹及承担,成为马来亚第一间独立中学。
几天后,笑蓉中华中学也宣布独立,决心与宽中站在一起,捍卫华教。
接《1957教育法令》之后是1960年的《达立报告书》。
《达立报告书》撰拟委员舍成立於1960年2月18日,委员会有9位成员,代表华族的是马华公会的梁宇皋、王保尼及许金龙。他们准备花半年的时间,完成一份教育检讨报告书,作为新上任教育部长拉曼达立的教育政策指南。
这个时候的华族社会,已与前两年有所不同。芸芸众生的老百姓对政府的教育政策感到迷惘和无所适从,教育工作者忙着开会、谒见、争取;至於所谓代表华社的马华公会,经过1958年支持华教少壮派林苍佑及朱运兴夺得中央领导权、1959年陈修信及翁毓麟暗结巫统整垮林苍佑派建立亲巫领导层之后,华族政治已“面目全非”,马华公会反而时常与华社争执,甚至不惜牺牲了华社一些应有权益。
就在华社四分五裂的时刻,《达立报告书》草拟完毕,并且乘隙在8月4日公布;整个《报告书》中,有两条建议最偏激:
1.根据第9章的建议;1961年起,政府不再举办初中会考及华文中学升学考试。中学的所有公共考试,只能以国语或是作为官方语文的英文为考试媒介语。
2.根据第8章的建议;本邦的中学,规定将只有“全部津贴中学”和“独立中学”两种。由1962年1月1日起,停止对所有不合格(不接受改制)的局部资助学校的津贴,独立中学可以继续存在,但须受政府教育条例之限制。
这两条建议,像一颗巨型的炸弹,粉碎了华教工作者的理想。根据这两条建议,接受部分津贴的华文中学将面临两个抉择:接受政府条件进行改制,成为国民型的华文中学;或者不接受津贴,成为独立中学,维持华文媒介语的传统。改制条件有22条,与1956年公布者全同,其中影响最大者是:学生必须参加政府举办的公共考试,媒介语马来文或英文。无疑的,在此情形之下,改制后的所谓国民型华文中学,虽有“华文”之名,却巳无“华文”之实了。
《达立报告书》在华教工作者、在野党及独立人士的一片反对声中、又在马华公会上议员、议员诸如陈修倌、粱宇皋、翁毓麟、陈东海及倪宗吉等人的一片支持声中,嚣嚣嚷嚷地在8月里原则上批准。在华社“水深火热”的时刻中,《达立报告书》加深了华社的裂痕,酿成一方“坚持固守”、一方“攻在必陷”的攻守形势,发展出许多丧失理性的意气事件,长人志气,作贱自己,至为可惜。
华社攻守两条阵线形成之后,立刻就出现一批丧失理性的政客,不择手段地向镇守华教堡垒的工作者发出猛烈的攻击,企图一举拔旗陷阵。首先是梁宇皋在国会漫骂教总主席林连玉,(注12)接下来是梁宇皋、翁毓麟配合着政府全国性“解释教育报告书正确意见”的运动,不停地向华社宣传“《1960年检讨教育委员会报告书》实无消灭华文教育,反而是维护华文教育的”的误导言论;然后,是李三春及李孝友领导的马青团,自1960年9月以后,三番四次地宣传“联盟政府绝对不会消灭华文教育,相反的,只要联盟执政的一天,华文教育有多一天的生机”。将华教工作者作为攻陷的目标后,这个日帜的马华公会当然取消华教三大机构的组织,不惜切断连系,孳生误解。尽管如此,除了上文所述振华及华侨改制之外,全马其他华文中学皆不为动容,坚守阵地,与董教总共同进退。
1961年首半年,全马各地对改制反应并不热烈,各华文中学都静待董教总的交涉和干旋,以便采取统一步伐。尽管5月30日安顺国会议席补选马华公会侥选人败北,支持华文教育的朱运兴以三千馀多数票大胜,政府“霸王硬上弓”,却决定采取多面手法,迫使华族社会就范。
第一、由内政部属下的公民登记总监於8月12日发出通知给林连玉,请他解释为什么他的公民权不应该被褫夺;9天以后,又下令吊销林先生的教师注册证,这两项行动,主要用意在困扰及威肋这位华教斗士,使他放弃责任领导华教。
第二、政府动员部长、马华公会领袖以及新闻官,四处宣传华文中学改制的益处。梁宇皋写的《事实胜过雄辩》,印成册子到处派送;李三春、李孝友、谢敦禄及李润添则到广播电台播音,推销华文中学改制。
第三、10月21日,教育部在国会提出《1961年教育法令》,将《1960年检讨教育委员会报告书》的建议当作法令来推行。在三读之时,尽管反对党激烈反对,马华公会的陈修信及李三春却发言支持,翁毓鳞、谢添瑞、陈声新、李孝友等马华公会议员全举手赞成。
多面手法即刻奏效,接下来几个月,可以说是华文教育灾难时刻了。
林连玉的公民权吊销后,华教顿失领导;接着,教总顾问严元章被禁止永远不准进马来亚,华社开始惊慌和迷感;於是,政客们就得逞了——李孝友游说加影育华中学,黄谭顺、李润添影响吉隆坡尊孔中学,李荣德牵动巴生光华中学;这些中学,像骨牌一般,纷纷应声倒下。华文中学这块文化堡垒,在1961年结束之前,在配合政府的行动之下,马华公会铁骑终於长驱直入,横扫华族文化。
1961年下半年,应该是华文教育的黑暗日子。华社拥有的72间华文中学(包括教会主办者),55间易旗接受改制,16间坚持独立。先贤励精图治,奋发创新,才有此70余间中学,然而,不过短短半年时间,竟先后拱手易主,华族子弟接受母语母文教育的机会从此断送,宁不愧对先贤乎?
表1:54间改制的华文中学(注13)
州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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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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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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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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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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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吉华、双溪大年新民、居林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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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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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钟灵、槟华女中、 中华、菩提、协和、恒毅、修道院、圣心、日新
|
霹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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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太平华联、江沙崇华、实兆远南华、天定中学、华都牙也育群、和丰兴中、安顺三民、金宝培元、美罗中华、怡保育才、培南、吡叻女中、三德、玛利亚、吉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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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兰莪
|
7
|
加影育华、巴生光华、巴生中华、吉隆坡尊孔、吉隆坡中华、适耕庄育群、八打灵公教
|
森美兰
|
3
|
芙蓉振华、马口启文、庇劳中华
|
马六甲
|
3
|
育民、浮罗士邦华文中学、马六甲华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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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
4
|
昔加末昔华、利丰港培华、丰盛港培智、笨珍培群
|
彭亨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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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冬启文、公教、劳勿中竞、金马仑中学、立卑中华、关丹中华、淡马鲁华联
|
丁加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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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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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丹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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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打峇鲁中华、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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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6间不接受改制的华文中学
州属
|
间数
|
校名
|
槟城
|
1
|
韩江
|
雪兰莪
|
4
|
吉隆坡坤成、吉隆坡循人、巴生兴华、巴生滨华
|
森美兰
|
2
|
英蓉中华、波德申中华
|
马六甲
|
1
|
培风
|
柔佛
|
6
|
居銮中华、麻坡中化、峇株华仁、永平华文中学、新山宽柔、新文龙中华
|
吡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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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深斋、班台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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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学改制与独中复兴
华文中学改制后的国民型(华文)中学虽然已经纳入国家的教育系统里,然而,华族社群的教育问题仍然没有获得解决,尤其是立刻出现的“外围的”问题。
首先出问题的是那些国民型中学无法收容的不合格学生。他们发现当学校於1962年元月转成改制中学时,他们立刻“无书可读”!政府根本不理会这伴事,更不要说照顾他们了!翻过1962的新年头,他们立刻成为中学改制的牺牲者,实在太不公平了。
其次是教学及考试媒介语所引发的问题。这些华文中学骤然改变教学媒介语、课本、教师及设备等立刻出现问题,加上学生无法适应,于是初级教育文凭(LCE,Lower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落第生徒然增加,成为社会的负担。
为着解决这些“外围的”问题,改制中学董事部同时也兼办独立班,或称“独立中学”,藉于招收这些人为的失学学生。另一方面,小学升中学考试淘汰的学生每年大约在百分之七十,他们对着改制中学徒叹无奈,也被独立中学所收容。独立中学其实是教育的一种畸形现象,也可以说是国民型中学的附赘,尤其是对那些依靠在改制中学校舍上课的独立中学,更无法迈向健康的发展。
在改制的初期,由于被拒改制中学门外的超龄生众多,此外,落第生及无法升中学的学生为数也甚多,所以,独立中学即使寄人篱下,设备简陋,经挤短绌以及师资欠佳,学生人数依然年年增加,一片好景。然而,1965年政府宣布废除小学升中学考试,小学学生修业期满即可直升国民型中学,于是,独中失去了大部分学生来源,只剩下LCE落第生要求补习一条路子了。这个时候的独中,尤其是中马、北马与国民型中学“共同屋檐”的独中,立刻沦为补习学校、学店了。从(独中生人数统计表)中即知“一片好景”不过是改制后三年内的事;1965年以后,独中生人数就急速下降,1970年简直到了谷底。似此情形,当然也出现在南马多间坚持独立的华文中学身上。所以,到了60年代末期,华社热心教育人士不得不忧心仲忡,难道华文中学从此就一蹶不振,甚至于走上灭亡的不归路吗?
表3:1960—1970华文独立中学学生统计表(注14)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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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中间数
|
学生人数
|
1960
|
53
|
14,124
|
1961
|
72
|
17,948
|
1962
|
77
|
34,410
|
1963
|
84
|
35,789
|
1964
|
78
|
35,507
|
1965
|
73
|
30,470
|
1966
|
69
|
26,141
|
1967
|
59
|
22,221
|
1968
|
50
|
19,507
|
1969
|
45
|
18,476
|
1970
|
38
|
15,890
|
如果说1961年下半年华文中学纷纷改制是华教的黑暗日子,那么,自1965至1972这将近10年的漫长日子,应该是华文中学狂风暴雨的季节了。要了解这场暴风雨的残酷性以及这场灾难的杀伤力,不妨读一读沈亭这段话:
在学生来源断绝的威胁下,全霹14间改制后依然保留着的独中,终於日趋式微,终日在风风雨雨中勉强维持,刻苦经营,经济上也就捉襟见肘,成了十足的一种苟延残喘的学校。一直到了1969年,最后的一个毕业班级离开学校之后,就完全依靠一小部分依然恋念着”华文”二字的LCE落第生在维持。
维持这样个破碎支离的学校,他的困难是多方面的,兹且举其荦荦大者:
衷4:独立中学一览表
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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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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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独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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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后兼办独中维持迄今者
|
砂劳越
|
沙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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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韩江、吉隆坡坤成及循人、巴生兴华及滨华、芙蓉中华、波德申中华、马六甲培风、居銮中华、麻坡中化、峇株华仁、永平、新山宽柔、新文龙中华、怡保深斋、班台育青。
|
亚罗士打新民及吉华、双溪大年新民、大山脚日新、槟城钟灵、槟华女中及菩提、吉隆坡尊孔及中华、巴生光华及中华、利丰港培华、笨珍培群、怡保培南及育才、江沙崇华、实兆远南华、金宝培元、安顺三民、太平华联、哥打峇鲁中华。
|
吉晋中华一中、古晋中华三中、古晋中华四中、诗巫光民、诗巫黄乃裳、诗巫建兴、诗巫公教、诗巫公民、诗巫开智、美里培民、美里廉律、泗里奎民立、石角民立、西连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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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崇正、亚庇建国、吧巴中学、保佛中学、丹南崇正、斗湖巴华、古达培正、拿笃中学、山打根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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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间)
共60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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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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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间)
|
(9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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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人数少,程度又参差不齐,根本无法编班。
2.收费过高,家长无法负担;收费少,学校无法维持。
3.因经济困难,待遇较差,好的师资无法长留或以此为跳板,人皆五日京兆。
4.学生素质差,读书风气无法养成,因而造成各种奇形怪状乖张行为。
在各种急趋下坡事实相因相承之下,造成了社会人士、学生家长对华文独中印象坏到极点,认为像这样的独中实在不须存在。有意无意推波助澜,起而促使独中的早日死亡。如此种种,在1969年的一年之中,14间华文独中因为没有学生要就学,先后停办了5间。一阵狂涛的袭击……当此之时,人人自危,剩下来的苟延残喘9间,像在黑夜里踏着寂寞的脚步,呼吸着低沉的气压,摇摇欲堕,朝不保夕,也都几乎失去了生存信心了。(注15)
沈亭这段话,很能概括中、北马独中情况;南马的情况比较好一些,然而,前景也令人担忧。
概括当日全马独中困境,大约有下列四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反主为宾,居无定所
中学校舍校园的主权本来是董事部所拥有的,申请改制后,校舍校园即拱手送交官方,董事部丧失了任何主权。续办独立中学,就等於把一个孩子寄托他人篱下,处处碍眼,时时遭斥,图书馆、试验室、音乐室、礼堂及运动场等,都得向国中暂借利用。为了迁就国中,独中不得不把课育及课外活动都得改在国中休假的周末去;总括一句,独中没有校舍校园,只是假国中来生存吧了。
第二、学生人数急降,经费立成问题
中学既析分为二,所有适龄学生全部归国中,超龄生则转配给独中;在众多适龄生中,成绩优良的选人国中,自认为跟不上或成绩差劣的,只好选择独中。因此,改制的那一年,两校学生多寡优劣立刻悬殊分明。以南华为例,1962年改制时,国中生五百多名,独中生三百多名,相差二百余名;可是,1971年国中生786名,独中生只存14名;国中是独中56倍强。学生大量锐减,学校的经费立刻发生困难。
第三、专收落第生,沦为补习班
学生逐年减少,经费日益险恶,为了维持学嫁生存,此时似乎只有两条路子走,不是提高学费,就是广召各种学生。将学费提高,似乎只有将学校驱入绝境;剩下的路子,就是广召各种各类的学生了。只要有意前来补习,准备参加来届政府考试的,一概兼收并蓄;所谓华文中学,已经沦为补习学校了。
第四、师资无法寻觅,校长难为主持
环境险恶,前途黯淡,再加以待遇的菲薄和学校经济的拮据,於是,教职员人人皆五日京兆,随时挂冠他去;至於校长,那是难为主持了。(注16)
就在这山穷水尽的时刻,吡叻州一些有志的热心士经过多次的奔走、联络、筹备,终於在1973年4月1日通过了由沈亭提出的“由9间独中联函吡叻董事会联合会,为全州9间独中筹募一页万元发展基金”的建议。(注17)4月15日,吡董教联接纳此建议,成立筹备小组;7月8日,董联会假中华总商会成立“吡叻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协助华文独立中学发展工作委员会”,简称“吡叻独中工委会”由胡万铎任主席,陈盂利、王挺生任副主席,沈亭、李伟如任总秘书,杨金殿、黄松俊任财政。于是,吡叻州一场轰轰烈烈的独中筹款运动就如斯地展开了,成为70年代华社的大新闻。(注18)
吡叻独中筹款运动立刻得到巨大的回响。马华三大教育机构(董教总与马华公会教育委员会)属下的独中小组於4月8日召开全国独中董教代表会议,会上一致呼吁社会热心教育人士及厂商大力支持独中,以充实学校设备及改善教师待遇。8月24日,马华教育三大机构为吡叻独中发表招生告家长书,谓“不论日后的升学与就业,独立中学都提供了很有利的教育”。
筹款运动迅速蔓延到其他各州,成为波澜壮阔的华教复兴运动。9月10日董总代表大会议决,全力支持各州推动及维护独中发展运动,给华社带来更大的鼓舞。12月16日,由董教总领导的中央级的“发展独中工作委员会”在吉隆坡成立,成为领导独中发展的总指挥站。於是华教史上辉煌的独中复兴运动就在国家的领土内热烈地展开了。
华社向来就知道如何为教育事业掀造社会运动,而且也知道如何掌握运动的机契,领导华社朝向更高的目标前进。全国独中复兴运动从筹募基金开始,然后剑及履及,规划办学总方针、拟定共同课程,举办统一考试、编纂统一课本,进而主办行政人员研讨会、在职训练班等等,都是顺理成章的一贯作业。这里,我们录下《独中建议书》所标揭的独中办学总方针:
1.坚持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传授与发扬优秀的中华文化,为创造我国多元民族社会新文化而作出贡献。
2.在不妨碍母语教育原则下,加强对国文和英文教学,配合国内外客观条件的需求。
3.坚持华文独中一路来数理科目之优越性。
4.课程必须符合我国多无民族的共同利益,且应具有最富时代精神的智识。
5.华文独中不能以政府考试为主要办学目标,若某部分学生主动要求参加,或可增考试补习班进行辅导。
6.技术和职业课程可按个别学校的需要而增设,但华文独中绝不可变为技术或职业学校。
在这个教学总方针的指引之下,独中运动从社会运动走向学术运动;华社通过这次的运动,除了振兴华文中学之外,也将华文中学推向更高层、更专业化的水准去。这个水准不但使华文中学就读学生人数逐年增加,不但使华社家长充满信心复办了一些经巳沦陷的中学,而且,更重要的也使华文中学的学术水准与政府中学并驾齐驱,甚至超越许多政府中学,成为国内优秀的中学的一分子。
表5:1970—1982西马独中人数统计表(注19)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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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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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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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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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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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0
|
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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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
1976
|
28,000
|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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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0
|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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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
|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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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00
|
为了发展独中以及提升独中的水准、素质,董教总屈下的独中工委会先后成立了五个委员会及四个工作小组。五个委员会是:统一考试委员会、统一课程编辑委员会、筹募全国华文独中发展基金委员会、大专贷学金委员会及师资教育委员会;四个工作小组是:高等教育升学辅导处、出版组、资料组、独中职业工艺教育小组。华社就在这个“微型教育部”的指挥之下,配合着其他协助,为华文中学重新开拓出一个新的里程。当第一届独中统一考试在1975年12月11日至17日分别在东西马42个考场同时举行时,华文教育由小学至高中三的教育系统,基本上就巳完整建成了。
从1962年至1972年,华文教育因中学改制而造成“十年浩劫”,终於在1973年掀起独中筹款运动而成为历史陈迹了。
1983年陈绿漪等人曾作了一个全国华文独中在籍学生调查,报告书有个“进入独中就读的理由”调查统计表:(注20)
表6:全国华文独中在籍学生”进入独中就读的理由”调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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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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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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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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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很好的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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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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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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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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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学的主要媒介语是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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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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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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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
国语不好,不敢进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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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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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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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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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姐姐或朋友(曾)在此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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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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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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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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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机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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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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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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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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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中学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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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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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3.5%
|
本地只有这间华文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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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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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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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这中学比其他学校多用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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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21.8%
|
1.3%
|
这中学最靠近我家,交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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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3.4%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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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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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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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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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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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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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效回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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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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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
72.4%
|
这个统计表清楚地告诉我们,“这是一间很好的中学”及“这中学的主要媒介语是华语”是学生就读独中的最大理由。换句话说,除了独中用母语母文是就读诱因之外,独中学术水准也是重要诱因之一。
从1973至1983年,独中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无可置疑的,已经造就了很高的学术水准,构成国内优良教育单元一部分了。
(三)高等教育之争
新、马分家以后,南洋大学成为外国大学,马来亚华文教育顿时丧失了最高层的教育环节,实在是一个缺憾。几年以后,也就是1967年的9、10月,教育部长佐哈里一再宣布,大马学生出国深造必须拥有剑桥或马来西亚教育文凭,否则教育部将不批准出国。董教总就此事呈函教育部长,吁请取消此限制,然而,政府置之罔闻。
就在这一年的12月,华文高师职总主席陆庭谕创议以创办南洋大学的方式,在自己的国家内创办一所华文大学,他说:“为了华文中学生的升学问题,必需创办华文大学;为了华文教育体系问题,必需创办华文大学。”(注21)这个建议立刻得到董教总及华教人士的热烈支持,响应四起,传遍每个角落。
两个月后,也就是1968年2月,这所拟议中的大学就被订名为“独立大学”。4月14日,除沙巴及吉兰丹两州之外,全国各州199个华团的七百多位代表假雪州中华大会堂召开了独大发起人大会,即席成立独大筹委会。出席发起人大会的教总主席沈慕羽会上宣布,教总捐献独大基金十万元;同时还说:“为了办独大,必要时还准备将教总大厦典当出去!”从这种种迹象显示,华社准备重新展现当年创办南洋大学的欢腾和雄心。
尽管独大有限公司成立后,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州级、县级的独大筹委分会;尽管筹款消息尚未发出,义款及献金却像雪片般飘送过来;然而,作为代表华社的马华公会,却和华社一再背道而驰。首先是向教育部呈设高等学府(即后来之拉曼学院),不惜与华社对抗;其次是马华公会各要员纷纷向独大泼冷水,或说独大要成立“简直比铁树开花更难”(陈修信语),或说“独大不会成功”(李三春语),或说“独大五行欠水,将来必定受经费拖累”(同上)。显然的,马华公会又出现过去作风,不惜掉头相向。就在这纷纷扰扰的当儿;5月13日吉隆坡发生了华巫两族冲突的事件,使全国即刻陷入紧急状态,创办独大被列为敏感课题,使这股风起云涌的运动突然停歇,进入冬眠的状况。
1971年政府通过大学与大专院校法令,规定所有大学或大专院校的创办必须得到最高元首及国会的批准。这个法令,等於封杀了独大的生机,於是,独大有限公司注定必须走更迂迥的路子了。
当独中筹款运动取得辉煌成绩、独中学术水准获得肯定以后,华文教育最高层的环节又重新萦绕着华教工作者的心头了。1974年,独大有限公司又开始活动了。6月16日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选出第一届理事,经过复选后,正主席由林晃升担任,副主席为沈慕羽及胡万铎。
第一届理事选出后,乃直接向政府呈请申办有关“独立学院”的计划,希望政府批准学院的创办。经过多次呈请及磋商,结果是意料中事。这是独大有限公司申办大专院校初尝败果的简单经过。
1969年五一三事件后,政府推行新经济政策,一切国家资源、教育机会等都推行固打制度,其中最令华社焦虑不安的是华族子弟升大专院校的机会大量锐减。根据副首相马哈迪医生在下院被露,1977年度国内5间大学申请入学的学生达25,998人,其中只有5,953人获准入学。在获准者中,4,457人为土著学生,华裔学生占1,187人,印裔学生266人,其他籍43人。华族子弟被摒於高等教育大门之外的严重性,於此可见了。诚如“请愿书”(注22)所说的:
此外,我们也关注到国内大学中,学位级的非马来学生与马来学生的比较也是不能令人安心。下表是第三个马来西亚计划22-7图,图示1970年及1975年间学位级学生种族分配情况: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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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藉
|
华籍
|
印度藉
|
其他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
1970
|
3,237
|
39.70
|
4,009
|
49.20
|
595
|
7.30
|
307
|
3.80
|
1975
|
8,153
|
57.20
|
5,217
|
36.60
|
743
|
5.20
|
141
|
1
|
从上表中可以算出:
1.马来学生增加151%,从总数39.7%增至57.2%。
2.华籍学生增加30%,却从总数49.2%降至36.6%。
3.印度学生增加24%,却从总数7.3%降至5.2%。
4.其他学生减少54%,从总数3.8%降至1%。
这种非马来学生巴仙率的锐减,与马来学生巴仙率的激增,形成强烈的对照。
上述事实说明国内现有大学之学额不仅非常不够,而且收生情况越来越不能反映国内人口之民族比例;对华社及华族子弟而言,是非常不公平的。
这时候的独中,不但在复兴之中,而且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学术水准迅速提高。他们除了一部分到台湾升学之外,极少部分就只好远赴英、美、澳、加婶地,继续他们的学业了。至于留下来无法出国的,人数就更多,而且数量逐年增加:这种情形,无形之中成为一种社会压力。于是,在独立大学不获批准创办的情形下,有的独立中学开始为这批学生谋求出路——设立专科班,藉以抒缓升学压力。根据苏天明作的《全国华文独中资料调查综合报告》;(注23)到1983年为止,独中设置专科班的情形如下:
A.设有高专班的独中
1.设有新闻班者1间:韩江
2.设有商科班者6间:宽柔、芙蓉中华、深斋、培南、南华、韩江
3.设有电脑班者4间:宽柔、坤成、深斋、韩江
4.设有马来文专科班者1间:宽柔。
5.设有电专班者2间:培南、韩江
6.设有(电脑)黄昏班者2间:宽柔、深斋
B.准备设高专班的独中
1.正筹备开办电脑专科班者14间:利丰港培华、永平、培风、芙蓉中华、波德申中华、吉隆坡尊孔、中华、坤成、兴华、南华、华联、亚罗士打新民、古晋一中、诗巫公教。
2.拟设英文专科班者2间:培南、古晋一中。
3.拟开办工艺班者4间:利丰港培华、宽柔、吉隆坡中华、培南。
4.拟开办数学及电脑专科班者1间:尊孔。
这些分散在各地的专科班,无疑的就是“大专院校的化整为零”,是华社大专教育的变相措施。这些变相的措施,无疑的正反映出华社对一所大专院校的需求的殷切。
在华族子弟获进国内大专升学大量锐减、华族子弟强烈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双重压力之下,独大再次要求申办似乎是意料中事,也可以说是时代的趋势。
1977年,独大有限公司假教总大厦召开理事会会议,决定依据法律向最高元首呈请恩准创办独立大学之计划。请愿书自10月底开始接受各注册团体之签名盖章,两个月后,签名盖章的华团及政党一共4,238个单位,显示创办独大乃整个华社共同的愿望。1978年元月30日,独大理事会以双挂号邮寄方式将请愿书及签盖录提呈最高元首,副本致首相拿督胡先翁、教育部长拿督慕沙希淡及全体国会议员。
接下来的局面又是可以预测到了。在巫青的反对之下,所谓代表华社的马华公会于是掉过头,不惜向华社大泼冷水。马华署理会长曾水森说:“应先与独大负责人交换意见,以了解实况。”(注24)马华总会长李三春说:“马华不支持独大……马华坚信独大将不能使华社真正受惠。”(注25)经过多时的争辩嚣嚷,1979年初最高元首通过首相署正式覆函独大有限公司理事会,拒绝创校之申请。这是华族社会申办大专院校二尝败果。
1980年9月,独大有限公司正式入禀吉隆坡高等法庭,就独大创办遭拒绝事件,起诉政府。起诉者独大有限公司在其诉状说:
拒绝独大中请的第一个理由是既违反宪法、不合法、不合理,且具有歧视性的。
(a)宪法第152条规定国语将是马来语,但附有下列限制性的条款,“没有人将被禁止使用(除官方用途外),教导、学习任何其他语文”。
(b)华文在大学里的应用并不算是官方用途。而且宪法第8条(2)规定,除了宪法明文授权外,我国绝不能基于宗教、种族、出身、出生地……或在交易、商业、专业、职业、雇佣等方面对公民有所歧视。
独大的创办是属于“商业、专业、职业、雇佣”的范畴内,因此拒绝独大是基于种族或出身的理由的歧视。
拒绝独大的第一理由非但违反宪法,同时也是不合理与不正当地使用大学及大专法令第6条的决定权,并且,基于下面一个或多个原因,这项拒绝是超越了第6条决定权的范围:
(a)创设中的大学将为马来西亚提供更多的大学设施,以应付公认的需求。
(b)第6条决定权必须在教育水准这范畴内加以行使。而上述理由却是在教育水准的范畴之外。
(c)因为创办独大是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因此上述理由并不能使独大的创办被认为是不符合国家利益的。
(d)这拒绝理由是基于种族及出身的歧视。
拒绝独大中请第二理由也一样是违反宪法、不合法及不合理的。基于下面一条或多条理由,它是违反宪法的:
(a)这是基于种族或出身的歧视。它违反了宪法第8条(1)的规定。
(b)它触犯了宪法第152条,因为它企图阻止、妨碍或限制华文的应用,而华文在这方面的使用.并不属于官方用途。
拒绝独大的第二项理由非但违反宪法,同时也是不合理与不正常地使用大学及大专法令第6条的决定权。并且基于下面一个或多个原因,这项拒绝超越了第6条决定权的范围:
(a)基于华文学校的学生不应该进入一间用他们在小学、中学就使用的教学媒介语的大学作为反对独大的理由,是不合理、专横及具有歧视性的。
(b)当大家都公认需要更多的高等教育设施时,政府基于独大只是为一部分民族而创办的(即使如此,但我们否定)就决定独大是不符合国家利益的。政府这样的决定,不可能是正当地行使其决定权。
(c)独大将是根据宪法的权利而创办的。
拒绝独大的第三个理由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它触犯了宪法第8条及第152条。
基于下面一个或多个理由,该第三个理由也是不合理或不正当地行使大学及大专法令第6条所赋予的决定权。
(a)因为教育部长曾公开地说该理由不适用于其他私立大学,所以这是对独大的一种歧视。
(b)大家都公认马采西亚必需有更多的高等教育设施。所以独大由私人机构来创办是不可能不符合国家利益的。
(c)独大的创立将是正当地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利。
1981年9月28日,轰动全国的独大讼诉案在吉隆坡高等法庭开审,由法官阿都卡迪主审。在审讯的过程中,独大有限公司共召林晃升等六位证人,政府则召前教育部长拿督慕沙希旦为证人。聆审一共经过9天。最后,在11月7日,高庭法官阿都卡迪宣判独大有限公司败诉。
1982年2月,独大有限公司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审讯由5位法官主持,他们是联邦法院院长敦苏菲安、丹士里沙烈亚肖士、西马大法官丹士里拉惹阿芝兰莎、丹士里阿都哈密及东马法官余锦成。代表独大有限公司的除了女皇律师迈克贝洛之外,还有郭洙镇、苏天明、陈泽玉、刘锡通、饶仁毅及李善图等律师。
7月6日,联邦法院以4比1的多数票,宜判驳回独大有限公司的上诉。4位法官之判词指出,倘若创立独立大学,它将是宪法160(2)条款中的公共机构,而在那里所教导的是华语,以该种语文作出官方用途是违反宪法第重52条款。由于没有权利使用华语作为官方用途,则政府拒绝独大公司的请愿要设立独大,是符合宪法,也是合法的。
结语
独立后华文教育发展,遭遇到许多政治因素的影响以及内部的干扰。经过了风雨飘摇的岁月,华文教育挣扎求存,不屈不挠,自力覃生,到今日可以毫无愧色地立足于这块土地上。独立以来,华社极力维护华文小学应享有的地位,推动独立复兴运动,争取创办高等学府,一波又一波地建立百年树人之计。未来的华教将以同样披荆斩棘的精神,突破种种外来的干扰,更进一步开创华文教育的新世纪。
注释:
注1:《拉萨报告书》第2章12节说:“本委员会相信本邦教育政策之最后目标,必须为集中各族儿重于一种教育制度之下;而在这种教育制度之下,本邦国浯(马来语)乃主要教学媒介。”此“最后目标”因教总主席林连玉先生激烈反对,(1957教育法令)乃不列入。
注2:《拉萨报告书》第5章54节。
注3:《拉萨报告书》第3页。
注4:《拉萨报告书》第19页。
注5:<华文中学改制专辑>,《教总教育研究中心简讯》(教总出版,1986)页7至页10。
注6:《巴恩报告书》页20。
注7:《巴恩报告书》页21。
注8:《教总成立33年——华文教育史料》上珊,(教总敏育研究中心编印,教总出版,1984)页47。
注9:此乃林连玉语。
注10:《华文中学改制专辑》,页13。
注11:《星洲日报),1957年10月5日。
注12:《华文中学改制专辑》页20。
注13:改制中学当有55间,共中1间华文中学立场不坚定,后来接受改制,校名待追查。
注14:Chai Hon Chan. Education and Nation - Building
in Plural Societies: The West Malaysian Experience, (Canberra: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1997), p. 94.
注15:《吡叻州华文独中复兴史》,1976年吡叻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出版,页7。
注16:有关此部分,可参考拙著<吡叻州的华文教育>,在拙著《马新华人文化史论丛卷一》内,1982年新加坡南洋学会出版,南洋学会丛书第24种,页135至140。
注17:《吡叻州华文独中复兴史》,页9。最先把改革华文中学的意念表达出来的,应该是南华中学校长许瑞成,可惜他的建议没得到吡叻董联会及吡叻教师总会的回应。参见拙著《马新华人大化史论丛卷一》,页142。
注18:筹委会成立的消息一经披露于报端,义款即纷纷飞来;见《吡叻州华文独中复兴史》,页13。
注19:资料由董总提供。
注20:《第三届全国华文独立中学行政人员研讨会资料集》,(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出版,1983),页45至72。
注21:《董总30年》下册,董总1987年出版,页612。
注22:《教总成立33年——华文教育史料》下册,页81。
注23:《第3届全国华文独立中学行政人员研讨会资料集》,页31。
注24:《星洲日报》,1978年2月15日。
注25:《建国日报》,197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