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复生民族教育言论集
第十辑 代表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的言论
从董事立场谈独中师资短缺的问题
1991年2月25日《新明日报》报导
提到董总对独中标准薪金制和福利措施的几项指导原则时,黄复生说,董总的建议书是合时的。
董总建议书供独中参考
他指出,董总建议书把全国分成甲乙丙三个地区,这是因为六十间独中的所在地不同。
他说,建议书根据学位资格提示了标准薪金以供各地独中参考,而以下列两个原则去拟定适当的薪金制:
(a)独中每位教师的基本薪酬,起薪决不能比·一般华小的教师低。
(b)教师的待遇与商场同等资格的薪金比较不能相差大过悬殊。
他说,以上(b)项所指“商场同等资格”应该是指一般上平均的起薪而非指特殊的情形或有专业经验者的薪金。因为商场非常重视经验和效率,反而不太注重学历或资格。
根据目前的现实需求,建议书也指出年资津贴每年应加十元而薪金制拟定后应经常检讨,需要时也应酌情调高。他则认为如果实在有必要时,除固定的薪金制以外,可用“生活费临时津贴”来补足,但必须双方同意这一项津贴是灵活的,也就是说:可随生活指数波动而增减的,并且可以灵活地个别因需要而有不同的决定。这样才能够克服工商界行情忽起忽落所起的对华文独中的冲击,使独中不论在任何时期都能够稳健地发展下去。
董总建议书也划一了已在一些独中实施多年的不同的福利措她,其中有:(注:括号内是黄复生自己的意见)
(1)教师退休年龄规定为60岁。(需要时如双方同意应可延长)
(2)服务满十年而届60岁退休者依年资计算每年发给250元退休福利金。(有些独中规定为500元,是公积金以外的)
(3)女教师分娩有薪假期45天。(多数独中已实行)
(4)教职员工子女享有免费教育。(许多独中已有实行)
(5)服务满一年教师可享年终半个月薪金的奖励金。
他说,董总建议书主张除筹款外,独中也应合理的调高学生的学什费而让家长负起适度的负担,才能解决经济的难题,以便发挥更大的潜能,负起传播与发扬民族教育的重任。